这篇作者没水平,不过他讲了微观的事实。 他受六七十年代学术上控制论影响。
我觉得宗法共同体这玩意再过万年也未必会消失。
太多搞社会学的都是缺乏历史意识,木有社会结构历史变迁认识。 今天见到一个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拿两个历史事件来讲经济和历史。 他只对历史一知半解,就把政治学理论 经济学理论网上套。 经济学家是俺很尊重的,搞政治学那个我也很尊重。 但是他引用历史来说问题。 有时候在想他是否会因为对历史认识的谬误,在本职专业上做出错误的判断。 只是可能。
今年对中国的农民有个初步了解, 华北农村 黄宗智 杜赞奇。 华南农村 科大卫 刘志伟 陈春声。 关中农村,秦晖。湖北农村 作者名字忘了。 施坚雅 弗里德曼一些理论。 还去看看知青研究 《失落的一代:中国上山下乡运动·1968-1980》。
一直都没干啥正事。闲着没事翻了些逻辑学和印度哲学。
韦伯的书反而没有时间细读。 今年的阅读是有广度,没有深度。再这样折腾半年,然后找些领域深入的坐下读读书。
作者有个论述。
然而,随着城乡现代化的进程、通讯技术的进步、交通的便利,特别重要的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使血亲的联系不可避免逐步收缩为直系血缘,旁系血缘则渐趋消亡。宗法社会的基础,随之渐行瓦解。“后宗法共同体”的基础亦将最终崩溃。
说这是宗法共同体崩溃的原因。 计划生育本身是否正确先不说。 天朝自古以来都没有计划生育, 人口增长的速度似乎一直都是不快不慢。 明清拥护宗族就是拥护朝廷。 父子到君臣, 孝到忠, 家到国。 这是儒教的体系。
宗法共同体未必是血缘的关系,他也可以是地缘的。
你可以破坏儒教的外界,你破坏不了儒教的精神。 儒教精神已经深入人心。 苏联那么牛的意识形态控制,很少去研究东正教比苏联那一套更牛。 一个几十年的百年的东西,不可能去除一个存在几千年的东西。
你去除他的思维方式,去除他的方法,本身就是他。 你以为去除了他。其实你在拿他去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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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个成功的乡下人
老宋是浙江一家很有规模的家电厂的老板。小丁是他的配套商。老宋少年时期,已经是浙江这个小村里的人物了:他考入了镇中学,一毕业还进了县电器厂。他从学徒干起,10年后当了“供销员”。然后,居然跑遍了半个中国。他经常带些“城里的玩意”回村孝敬高堂,傍晚乘凉时,还会讲很多令村民啧啧称奇的“花花世界”和“大上海”的故事。当时还流鼻涕的小丁,自然是这些闻所未闻的故事的忠实听众。渐渐地,村里邻里有什么琐碎事、烦心事,进而到要找大队甚至公社处理的“大”事情,村里人都愿意请他出头。
80年代末,老宋辞职回乡,在镇上开办了现在已经有800余工人的家电厂。小丁等几个家境尚好的青年,在他们老爸还没来得及说“跟你宋大哥没错”,就义无反顾地当了老宋的配套商。
现在,小丁为他宋大哥生产卤素灯管。他的技术来自老宋从上海给他聘来的一位退休人士;他的原材料供应链,是按老宋给的地址和联系人,凭他的机灵和诚恳,一步一步建立起来的。现在,他在自己占地200平方米的家的一楼,请了几乎全部亲戚家中的剩余劳力,由他老婆指挥,除非农忙,否则,日日夜夜制造老宋需要的卤素灯管。小丁只管2件事情:买材料,或者,把他的桑塔纳2000开到老宋厂里,自己坐在老宋办公室外的一角,静静地等候宋大哥的吩咐:凡是老宋的接客送客,请客吃饭,他掏钱全包。就连宋太太去银行取现金,也是他这个“司机加保镖”的事。对老宋,他感情非常朴素:我的今天,是我宋大哥给的。所以,我就是宋大哥的人!
老宋总是笑眯眯的。但是,他的内心从来不敢松懈。他说,我赚的钱,宋家三代也吃不完了。可是,我要不干了,我那帮小兄弟,我那几百个当工人的乡亲,怎么办?村里有事,当然还找他。虽然,他这么“大”的老板,村里也不止他一个,可是,无论村干部,还是村民,有事就是愿意找他。
老宋,令人不禁想起一个已经消失的古老头衔:乡绅。
2. 宗法关系的历史及其现代演变
在中国的历史里,民间自然形成的社会群体,主要有家族、宗族、乡族等。用现代的说法,它们实际上是一些“共同体”。
中国古代社会,就是由这些小共同体和中央王朝,构成垂直的等级序列的“宗法社会”。
历史上,中国宗法社会,是个超稳定结构。每一次大的社会变动,结果只是改朝换代。改了上面的中央王朝,变不了下面坚如磐石的“宗法共同体”――组成中国社会的细胞,以及乡绅这个群体。
东方式“共同体”似乎是只不死鸟。在社会主义时期,它依附在“单位”身上苟延残喘。“单位”实质是一种按“行业分工”,或所谓的“业缘”建立起来的,由契约、利益和生产关系等因素固化的一种新式共同体。它的结构并不排斥血缘、乡缘的介入甚至控制。在层层领导、等级建构、由“领导”说了算、以及对你既控制又保护――只要你不犯大错误,生老病死都管,甚至你死了之后儿子还来接班,管到下一代等等现象中,不难看到宗法体系的身影。人民公社就是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
3. 现代的“后宗法共同体”
老宋的装配厂和小丁的配套厂,是一个生产共同体。维系这个共同体的,却不仅仅是利益或生产关系。
下面我们还是就老宋和小丁的关系,继续分析之。
3.1 宗法关系对生产共同体的作用――保护和控制
作为一个生产共同体,老宋的装配厂负责最终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等;小丁则按老宋的装配厂下达的订单,按质按量生产关键零部件。
作为这个生产共同体的领袖,老宋向小丁的配套厂,既提供保护,也施以控制。
(1) 全方位的保护:包括了市场、准入、突发事故、与政府和周边社会的交往和纠纷等等。除了小丁的卤素灯管,老宋不会接受任何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相反,老宋会把他知道的其它企业同类产品的一切信息,无保留地通知小丁。当然,他也会按市场的价格,强制小丁学会控制成本。在可能的情况下,老宋还会代销一些小丁的产品。此外,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老宋会竭尽全力保证小丁的生产资金。在老宋的保护下,小丁只要专心做好老宋的产品就足矣。
(2)控制:控制首先来自老宋对自己是“负责任的领导+长者”这一定位。然后是“软性”的或者说是宗法精神的。其结果是小丁自觉地依附老宋。在小丁的潜意识里,老宋是他从小景仰、带他出道、他也依赖惯了的大哥。此外,他几乎每天都会听到来自长辈或左邻右舍赞扬老宋的话语。这些话语,不断强化他对老宋的忠诚。
老宋的保护和控制也是混合式的。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是老宋和小丁之间的现金流。一方面,老宋会竭尽全力保证小丁的周转资金,并保证小丁在“花钱方面”绝对令祖祖辈辈勤俭持家的乡里乡亲惊叹不已。另外一方面,他似乎是“不经意”地把小丁的利润,以及非急需的生产资金,长期留在自己的工厂,用于企业扩展。对这种违背现代商业社会游戏规则的做法,小丁似乎并不在意,小丁的父母也觉得很自然。
如果追溯到老宋创业初期,没有小丁等一批本乡配套商,几乎倾家荡产地提供还款期长得难以想象的零部件,以老宋的当时的自有资金,不可能支撑工厂的创业。
正是死而不僵的中国宗法网络,形成了宋氏企业牢不可破的供应链和资金链。事实上,除了大宗进口原材料或技术含量很高的特殊零部件外,从模具、关键零部件、包装物到标准件,老宋的配套厂或协作厂,最远距离不出原来的县界,老宋与配套厂厂主的关系,最“疏远”的,也要冠以“同乡”2字。
在一定意义上,这种生产共同体,本质还是一个宗法共同体。为区别起见,姑且称之为“后宗法共同体”。“后宗法共同体”的最突出的特点,还不是由宗法关系固化的供应链,而是它非同寻常的资金集合能力。这种能力的形成,关键因素是,这个共同体必须有一个充满人格魅力的宗法领袖。
3.2 后宗法共同体的领袖
在中国农村、乡镇,不离乡土的富裕者成为乡绅是自然的。过去、现在,甚至将来都会如此。因为地方的稳定与繁荣,是他们生存与发展的前提。
当代的“新乡绅”通常有以下特征:
(1)支持当地政府,积极协调当地百姓与当地政府的关系;
(2)对当地政府的决策施加影响;
(3)投资当地慈善事业:如修桥筑路、扶助孤寡、助学等等;
(4)带领乡亲致富,解决当地就业。
事实上,上面的4个特征,老宋都具备。老宋虽然不是镇上,甚至不是村里最有钱的一个,但是,他历史上就是这一代村民的精神领袖,得到村民一贯的和一致的赞许。事实上,他是先有“精神领袖”这个身份,得到拥戴,后成为一个出色的本地企业领袖,一个“新乡绅”。
老宋“崛起”,在于他在自觉不自觉之间,充分利用了死而不僵的宗法关系,在几乎没有动用银行的或当地政府的有限的资金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集中本地资源,建立起一个产业群。
这就是老宋崛起的秘密,也许还是中国经济崛起的一个秘密。
4. 民营经济产业群兴起
老宋和小丁这种合作模式,在长三角和珠三角,非常普遍。
改革开放初期,所谓的“乡镇企业”,如一夜春笋,遍布长三角和珠三角,不能不说是与一大批“老宋”这样的人物有关。在中国的“乡镇企业”勃起的时期,实际是“能人导向”的时期。
“能人”是当时对老宋一类人的称谓。他们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有号召力、有个人魅力、有见识、有社会关系、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控制着一定的资源,等等。这些人物的来源,与明清时代的乡绅来源极其相似:多数是种种原因退下来的当地政府官员或企业领导、企业骨干,还有少数落魄的知识分子。
他们成功的基础,除了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天时”之外,非常重要的是有中国死而不僵的宗法社会基础造就的“地利与人和”。正如我们研究的老宋和小丁的案例显示的,充分利用好这个基础,“能人”们就能筹集到创业资金。
分析“后宗法共同体”式产业群的资金链形成过程,至少在一定范围,还可以解释在某些经济发达地区,如江浙、广东珠三角,大量资金在“银行体系外循环”的现象。此外,也可以部份地解释,民营企业为什么发祥在乡镇,而非在大中型城市。
值得深思的是,尽管整体而言,中华文化并不支持中国的现代化,然而,作为中华文化的一个衍生物“后宗法共同体”,它对中国的工业化,却有意想不到的贡献。
5. 后宗法共同体的前程何在?
中国的宗法社会,历经数千年而不倒,却在几乎须臾之间,毁于一个外来的文化。“宗法社会”成为一个代表黑暗落后的名词。然而,它死而不僵,遇到机会,春风吹又生。这一次,它变脸成为“老宋与小丁”式的产业群,展现出极其顽强的生命力和攻击力。至少在老宋从事的那个家电行业,中国产品,已经横扫全球。其中,“后宗法共同体”式的产业群,功不可没。
然而,随着城乡现代化的进程、通讯技术的进步、交通的便利,特别重要的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使血亲的联系不可避免逐步收缩为直系血缘,旁系血缘则渐趋消亡。宗法社会的基础,随之渐行瓦解。“后宗法共同体”的基础亦将最终崩溃。
事实上,“后宗法共同体”式的产业群,经历近20余年的发展后,似乎开始显露败相。
“后宗法共同体”带来的主要问题有:
(1)“能人”出身的“后宗法共同体”领袖的局限性太大;
(2)自给自足式的、僵化的供应链,排斥企业资源的最佳配置;
(3)家族式管理,排斥职业经理人,无法建立现代企业管理体系;
(4)共同体内自循环式的资金体系,排斥现代会计制度,导致财务管理混乱;
(5)过分依赖配套企业的忠诚,主导企业危机管理和应变力低下。
问题也许不止这些。可怕的是,这些问题,每条最终都是致命的。事实上,很容易找到带强烈“后宗法共同体”色彩的产业群走向没落的案例。这种“产业群”也许是一个过渡,中国向真正的现代化国家的过渡。
中国乡镇企业产业群的兴起,可能是古老的宗法制度对国民的最后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