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观物,以物观物

by admin on 二月 21, 2010 · 0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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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人间词话》里头谈到“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是讲“自我”,即“信条(观念)”存在于“观物”过程;谈到“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是讲按“流变”进行“观物”和克服“自我”。“流变”由人的深层结构所决定,人的感性深处连接一体,这是在量子力学得到印证。 “自我”会阻碍“流变”,即“有限理性”会阻挡“无限感性”,“故物皆着我之色彩”;“感性流变”在某些时候能够推翻“一切有限理性”,“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 有我”、“无我”是中国古代文艺美学研究以境界论美的代表观念。
以物观物,最早出现在老子“以身观身”的说法,庄子《秋水》出现“以物观物”的说法。《庄子·齐物论》庄周梦蝶故事就讲“物化”境界。世界万物,人类主体作用于客体,产生是与非。“物化”是在认识世界万物过程忘却主体、随物而化。道家的思想观点涉及艺术创作、审美体验方法、审美心理等多方面的文艺理论,在中国传统文艺诗词创作中运用很广泛。例如“采菊东蓠下,悠然见南山”(晋代陶渊明),“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马致远《天净沙·秋思》)。以物观物,醉翁之意不在酒,意在悠远,是以物化的写意到达物我一体、物我两忘的审美境界。诗词、书法、美术、纯音乐也普遍采取以物观物的表现手法。例如纯音乐,把 “有形”的乐器,“有形”或“无形”的事物,赋予形象、神韵、情态、旋律、节奏、织体、速度等特点。
以我观物,万物皆备。在佛家,讲“心动”还是“幡动”;禅宗讲顿悟,讲“明心见性”;宗白华先生讲“澄怀观道”。艺术作品也很多是以“我”之情赋形摹象,因“我”而观之。以物观物与以我观物之间常常“欲辨已忘言”,陶诗“采”与“见(现)”的特点,似对事物的客观描述,其实所“现”乃恬然自适的田园生活及感受,一种“自我回味”记录下流变的奇妙。“勃雷克的‘一粒沙里见世界’,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丰子恺《艺术三昧》)也是讲到这个现象审美方面的事情。
北宋邵雍《观物内篇》说:“以物观物,性也;以我观物,情也。”大“自然”不可为人所知,类康德之前的不可知论的感性阶段,属于以我观物的经验记忆的准备,如生理、心理、符号经验。“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法人”(老子《道德经》),这是作为完整可定性的一个循环体系,进入到以物观物的状态。邵雍锁言的“性”指向具体,作为对象化可往“情”;“情”指向整体,作为他人眼中之“性”。形成可定性的“物”之后,会接触前所未有的未被“人化”的“自然”,并产生新的情、对象、理、性,周而复,循更新。
在王国唯,把“天人合一”思想演绎为以我观物与以物观物,以形聚神且神遁于形,究竟“物观我”还是“我观物”,虚实相生,既分不清又不重要,从而物我一体、物我两忘了。“天”、“人”、 “物”、“我”,在马克思的“物质”、“意识(精神)”的概念中也可找到一一对应(但意义有区别)。
中国古老的哲学思想精髓是“我中有物,物中有我”。以我观物,侧于文化方面;以物观物,侧于文明方面。文艺理论中“物”“我”关系出现过“言与意”、“形与神”、“意与象”观点,如“言有尽而意无穷”(苏轼),“不著一字,尽得风流”(司空图),“得意而忘言”(《庄子·外物》),“见乃谓之象”(易·系辞上》)。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不带情绪色彩,这个中国的古老哲思成为文艺思想理论及创作方面最核心、最原始、最有生命力的诠释。
朱光潜《文艺理论学》讲的接近于康德和黑格尔的“审美无利害”,从美感经验入手阐释美学问题,比如美是让人愉快的事物,美是光明意象等;有的研究还不够深入透彻,比如“美在意象”理论把美人为缩小、限定在人的意识领域、心理范畴。叶朗说:“心理学的方法和心理学的角度对分析审美心理活动是十分重要的但心理学的方法和角度也有局限,最大的局限是往往不容易上升到哲学的、本体论的和价值论的层面。”那么美学需要真正的思想,“管窥美学”有害。发展的实践美学、后实践美学、科学美学包括审美心理等,理论很多但大体还都未见全豹。若说中国的美学大师,认为还是老庄、邵雍、王国维等。王国维继承传统时就晃过了康德,与马克思遥相呼应,朱光潜的理论还没有超出康德。
“美的主体如何消解”?在众生与自然的同一性层次上,美的主体无论是情绪还是理性都会被消解,“无我” 正是“自我的被消解,自我的情理被消解”。文艺家们参与文艺之中,不是侧与消解情感就是侧与消解道理。消解主体之后,是一种 “无觉而自觉”的整体性,理性和情感均不存在。就广义个体,这可以是个人在一个游戏之中、一个写作之中,以物观物,赋以自我或忘我的色彩,得到重理或重情的文体;作为反面则是“消解情感,消解道理,消解历史性,消解当前性”。对于修身、修道来说,以物观物,最终趋向“无觉而自觉”、“天人合一”,即“自然法人” 的超越性。
当代理性生于感性(原始理性),慢慢趋向自然的完善,却不能把某一时代或局部理性作为强迫“进步”的唯一指标,这种强迫往往让人走向极端和误区。比如经济学的基础理念把人假设为“利益最大化且有绝对理性”,产生“经济人”,但忘却人同时还是“自然人”,遗忘传统的同时造成心灵失衡。人法自然,自然也法人。经济学方面存在“绝对市场论”,也存在“均衡与搏弈理念”。这说明理性的有限性和不断完善,也说明人在理性之中仍然自觉趋向自然人的无限性和历史性。有的理论把“快乐”作为美的主体,试图创造一个永恒有效的定义,本身就成为对主体的“人为强迫”、“人为缩小和限定”,不是“消解”,更不是扩充“主体”。
审美的本质是“以我观物”的生命体验。“审美的本质不是认识活动而是体验活动”(《中国传统美学对现代美学的启示》),非真善无以至美,非大爱无以至美。审美境界即生命形态境界,从人的表面分化出的物质与精神终究归附于能量。“浮华”是血肉之躯,属于有限理性的结构功能;“精细”是忘我,属于道家修炼的高境,比凡人离天更近一步。
2009.10.3.容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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