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心脏病,外加心情较差。今天更新点文章。
看了不少清朝历史发现,很多时候皇帝的圣旨是未必有用的。光绪的圣旨没用的是必然,因为有老佛爷。但是,貌似其他很多皇帝的圣旨,也有不少都是执行不了的。
很多时候官府的政策根本是无用的。不能通过留下个条文,去看那个时代的历史。
重要的是执行情况,是否被执行,结果是否相反。
【第一种意见:官吏不执行】
光绪急于变法,官吏不予配合,以致他愤概地说“大臣无一可用”,而疆臣皆西后所擢用,不知有皇上,皆置诏书于不问。
【第二种意见 官吏大多还是在不同程度上执行的】
中枢官员,反对的很少,态度积极为数也有限,多数是跟着形势。尽管各省推行新政情况有别,但表明这场自上而下的改革在全国已普遍进行。值得注意的是占了五分之二的洋务派督抚积极主动。
【第三种意见:官吏执行也有客观困难】
光绪新政诏书频频下,可是每一项要落实都有许多实际问题,需要时间,光绪责备督抚,对客观困难估计不足。
【梦史氏按】
源于《戊戌变法记》的第一种意见,流传很久了。但是,近年来的研究成果,显示的却并非如此,实际情况复杂得多。特别是第二种意见,给我们描绘的是另一幅图景:变法已在全国推开。由此,就关系到戊戌变法是否必然失败,除革命外当时是否还有改革(或曰改良)的路可走。余以为,既然关系到这么重要的问题,那么,第二种意见所依据的史实,是否可靠?还须慎重细究。可惜,以前在这方面多笼统的概括,缺乏如此逐个人逐个人的考察,或许有而未发现,余将继续搜寻,或可能在将建的“人物”栏目中细察。 《戊戌政变记》(梁启超)
《北京戊戌变法史》(刘高 北京燕山出版社 2001)
《戊戌变法史述论稿》(蔡乐苏、张勇、王宪明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1)
《晚清七十年》(唐德刚 岳麓书社 1999)
执行新政上谕的困难
蔡乐苏等谈执行新政上谕的困难
“《戊戌变法史述论稿》第六章·第四节”摘要
但任何大的变法都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理论宣传、组织人事、财政经费等多方面的准备,而所有这些都要有充分的时间和经费上的保证。百日维新开始时,除中央最高层人事安排方面作了应急调整外,其他各方面的准备工作都没有系统展开。……急于求成的光绪皇帝每发一道变法诏令,都要求限期复奏或数日,或一个月,最多不超过两个月,但变法中所涉及的任何一项事业,如办学堂,修铁路、开矿山、设工厂等等,都不是短期内能够完成的,这就迫使地方各级大员不得不筹划对策,有的认真筹办,实事求是,办好以后如实奏报;有的按限复奏,塞责了事;有的先奏报实施设想,更慢慢具体落实;有的既不筹办,也不复奏,对变法诏令置之不理。
唐德刚谈新政上谕执行的困难
“《晚清七十年》【叁】·八”摘要
……
再者,新政的施行和步骤当然亦有它本身的困难。就以“废八股改策论”这一考试新政来说吧!八股是空话,策论还不是空话?然写八股文要读圣贤书,还有个“帖括”(英文叫format)可循。写“党八股”式的策论则并此而无之。所以在戊戌夏季有个老实的浙江学政陈学棻上奏说:“改试策论,阅卷艰难,不如八股之易。”光绪览奏不悦说:“陈学棻既不会看策论,可无庸视学。”就把他撤差了。其实如把康有为放出去作学政,以他那一点点的所谓西学知识,恐怕他对策论考卷的批阅,也没个取舍的标准呢!
……
再说改庙宇办学堂吧!当时那几十万座庙宇,几百千万佛道各教的神职人员,也都非等闲之辈。哪能只凭一纸上谕、两页公文就可以把他们赶出庙门,结婚还俗呢?纵使能废庙办学,则经费、师资、课程、学童哪里来,也非朝夕之功。至于康氏所想像的“举行地方自治”,更属空中楼阁。君不见,我们搞地方自治,搞了大半个世纪,还不是连个半调子的“自治”也未搞出来。光绪爷要在100天之内就可以改旧换新,搞出个奇迹,岂不是痴人说梦?
刘高谈地方官员执行新政上谕
【简说】
晚清当时的行政区有直隶、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新疆、台湾及奉天、黑龙江、吉林(此三省设将军管理)等省,除极个别省份未向朝廷上奏推行新政的进展情况外,绝大部分省份都作了回奏。尽管各省推行新政情况有别,但表明这场自上而下的改革在全国已普遍进行。
全国各地区地理环境、文化、经济情况等等各不相同,致使改革面各异。如内地各省改革面宽,边远偏僻省份则改革面窄。
百日维新中,洋务派督抚在力行改革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隶总督荣禄、山西巡抚胡聘之、安徽巡抚邓华熙、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湖南巡抚陈宝箴、陕甘总督陶模和陕西巡抚魏光焘,皆属于洋务派人物。这8个人占到全国各地督抚总数的五分之二,同时这些人所在省份又多是富饶之区或京畿重地,他们实施改革的面很宽,而且对改革较主动、积极,因之其意义又自非寻常。
【梦史氏按】详说各省督抚执行情况,则文字颇多,但也很有史料价值,扫描校对尚须时日方可饷读者。
清中枢各部执行新政情况
【简说】
清中枢21位任要职的官员中,如刚毅、许应骙始终反对变法,敌视康有为的究系少数。支持变法、赞成推行新政的也为数有限。余者有人对变法认识模糊,对西学所知有限。余者有人对变法认识模糊,对西学所知有限,只好跟着改革步伐慢慢走,缺乏主动精神。还有一些人习于官场权力角逐,见风转舵,对变法采取灵活手腕,善于观望,随时变化。另一些人思想僵化、麻木,对变法又抱有疑问,于是既不表示支持又不表示反对,抱着漠不关心的姿态。
【详说】
《北京戊戌变法史》摘要
中枢包括军机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及六部。百日维新中,这几个重要机构中的主要官员执行新政情况,分别叙述如下:
1.军机处的几位大臣:
礼亲王世铎,对变法新政既不钻研,也不关注,只知作宫、贪财,但不揽权。对光绪帝的新政谕旨采取人云亦云的态度。
刚毅:典型的守旧派,反对变法新政。
廖寿恒:支持并拥护光绪帝推行新政。
王文韶:支持洋务变法。光绪帝任用他,是使其与刚毅抗衡,如、刚毅反对修铁路、开矿等,而王则力主之。因此,王对新政的推行起了一定的作用。
钱应溥:乙末(1895年)后任此职,多病,性拘谨,对变法态度不明朗。
裕禄:接近慈禧与荣禄,变法期间无反对新政的言行。
2.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总署)的几位大臣:
奕劻:奕訢病故后,受到慈禧重用。胶州湾事件及俄国强租旅大后,光绪帝极思变法图强,通过奕劻向慈禧要权,他在帝、后之间作传话人。变法开始,举凡官员所呈条陈,光绪帝欲推行的新政皆交总署审议具奏,总署与军机处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在推行新政方面,他对康有为提出设制度局的建议逐条批驳,但对其它有关文教、农工商、军事等改革奏疏,则尚能予以支持。当守旧派感到新政触动其利益联合表示反对时,奕劻又充当了联络者,并随时向慈禧举报情况及出谋献策,“政变全由庆王布置,最关筋节”。①
张荫桓:全力支持光绪新政。
李鸿章:是洋务派中最早提出变法的官僚,由于连年遭受清议,在谤言的压力下,只可闲居贤良寺里,不再过问政事。七月十四日(8月30日),诏裁詹事府等衙门,又谕令大学士、六部尚书等妥速筹议。李鸿章等奉诏于9月5日上折回奏:查会典所载,詹事府归并翰林院;通政司归并内阁;光禄寺、鸿胪寺归并礼部;太仆寺归并兵部;大理寺归并刑部。并提出“归并之后,事既更张,有同新创”,“应由各该衙门移取职掌文卷,悉心校阅”,根据情况办理。同日,又奏:有关各衙门裁并后,对人员的安置提出建议,“所有裁汰之应升应转各员,应由吏部查明,照例题奏,听候录用。其各项属员亦由吏部酌量分别补用,以免向隅”。①光绪帝看到李鸿章等人的奏折,于9月8日谕内阁:“现在裁撤各衙门,业经分别归并,所有各该衙门裁缺各官,未便听其闲散。现当振兴庶务,规画久远,应于铁路矿务总局、农工商总局酌设大小官员额缺,以备将来量材任使。著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会同吏部妥速详议具奏。”②在裁衙门汰冗员问题上,李鸿章并没有像徐桐等守旧人物那样,或是表示反对,或是置之不理听之任之,而是以大学士身份负起责任。办理具体事物,按章查典,分门别类,该裁则裁,应并则并,颇为谨慎,既执行了皇帝的谕旨,又避免了骚乱。
军机处和总理衙门在百日维新中共呈折、片39件(参阅《戊戌变法档案史料》),其中包括荐举新政人才、文武科举改制、筹设文武学堂及游学章程、练新军、办团练、农工商务、开矿筑路、设报馆和译书局等。其中除有两折是反对康有为改革官制的条陈外,对其它方面的新政尚能遵行办理。
3。六部尚书(满、汉各一人):
吏部:徐桐,思想守旧,反对西学。在变法的大形势下也奉谕旨办事,未敢公开表示异议。如9月1日,遵旨上《删定简明则例办理情形折》(见六章四节);19日上奏《复议广德请将八旗官学改为学堂折》。③对于8月30日上谕裁撤闲散衙门和汰冗员,他表示不能接受和执行。
吏部:孙家鼎,事见前文。
户部:敬信,9月1日呈上《删定则例办理情形折》和《请简派堂官专司勘定则例底本折》(附清单)。前一折中他提出以一年时间完成户部则例的修改。按照实际情况,六部中户部是重要的大部,其管理范围较广且繁琐,尤其是经过乙末新政之后,在收税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若改定则例必牵连很多方面,短时间完成任务是有困难的,因此对敬信的请求,光绪帝并未加以指责。后一折是户部要求专派一员大臣勘定则例底本,被光绪帝驳回。对裁衙门汰冗员,敬信也表示反对。
户部:王文韶,事见前文。
礼部:怀塔布,6月23日诏停八股,改试策论,他代表礼部草拟新的考试章程,并于附片中提出:清宗室乡试和繙译会试也应当改革。①之后,对其它新政并末表示过异议,至王照上书受阻,光绪帝震怒下将其革职,才开始仇恨新政成为反对派。
礼部:许应骙,对康有为等维新派一直持敌对态度,反对重用康有为,反对废八股,反对保国会活动,是个典型的守旧派。
兵部:刚毅,事见前文。
兵部:徐郙,对新政态度不明朗,百日维新中没有反对新政言行。
刑部:廖寿恒,事见前文。
刑部:祟礼,是个恪尽职守的官吏,对变法没有表示过明确态度。
工部:钱应溥,事见前文。
工部:凇溎,生平事迹不详。1897年底,康有为上第五书时,他不肯代递。此外,在变法期间,史料无其它记载。
综如上述:清中枢21位任要职的官员中,如刚毅、许应骙始终反对变法,敌视康有为的究系少数。支持变法、赞成推行新政的也为数有限。余者有人对变法认识模糊,对西学所知有限。余者有人对变法认识模糊,对西学所知有限,只好跟着改革步伐慢慢走,缺乏主动精神。还有一些人习于官场权力角逐,见风转舵,对变法采取灵活手腕,善于观望,随时变化。另一些人思想僵化、麻木,对变法又抱有疑问,于是既不表示支持又不表示反对,抱着漠不关心的姿态。
梁启超谈各级官员抵制变法
《戊戌政变记》第三篇·第一章、第二章摘要
……今综全国大臣之种类而论之,可分为数种类,其一瞢然不知有所谓五洲者,告以外国之名,犹不相信,语以外患之急,则曰此汉奸之危言耸听耳,此一种也。其二则亦知外患之可忧矣,然自顾已七八十之老翁矣,风烛残年,但求此一二年之无事,以后虽天翻地覆,而非吾身所及见矣,此又一种也。其三以为即使吾及身而遇亡国之事,而小朝廷一日尚在,则吾之富贵一日尚在。今若改革之论一倡,则吾目前已失舞弊之凭借,且自顾老朽不能任新政,必见退黜,故出死力以争之,终不以他年之大害,易目前之小利也。此又一种也。呜呼,全国握持政柄之人,无一人能出此三种之外者,而改革党人乃欲奋螳臂而与之争,譬犹孤身入重围之中,四面楚歌,所遇皆敌,而欲其无败□也得乎。
……皇上自四月以来,屡次所下新政之诏,交疆臣施行,而疆臣皆西后所擢用,不知有皇上,皆置诏书于不问。皇上愤极而无如之何。至6月初十日诏严责两江督臣刘坤一、两广督臣谭锺麟、直隶督臣荣禄。又将督抚中之最贤而能任事之陈宝箴,下诏褒勉,以期激发疆臣之天良,使有所劝惩,稍襄新政,不意各疆臣怨望益甚,谤□纷起,而顽固之气,卒不少改,惟嫉视维新之臣若仇敌耳。
【梦史氏按】近年已有专文论证梁氏此著不足为信史(梁氏自己后来也曾表示过不尽可靠之意),关于各级官吏是否无一执行新政上谕,近年也有多种研究成果显示梁氏所说不尽属实。即便当真如此,阅读此段文字,也还很有意义,至少可以看到康梁派当时是怎样认识和对待各级官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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