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五刑 笞、杖、徒、流、死

by admin on 二月 2, 2010 · 0 comments

in 清朝制度

中国历史上经典的五刑:笞、杖、徒、流、死。

在封建时代刑法是很恐怖的,宫刑呀,割鼻子,砍手,砍脚,在额头上刻字。 宋江脸上都被刻字。

到后来的郡县治之后。

这要科普一下,我所说的封建社会是,历史教科书上说的奴隶社会,所说的郡县治,就是教科书和常识所说的封建社会。

为什么要这样说,貌似世界上除了中国大部分历史家都是这样的分的,中国确实那样分。

道理涉及到我不能讲的一个原因,想知道的自己去搜索吧。

扯的有点远了。

明朝朱元璋同志比较彪悍,弄个打屁股能把大臣打死。开了各朝殿上打死人的先河。

明朝历史上被打死大臣太多了。

封建社会的五刑。
五刑中除大辟为死刑,其余四种皆为肉刑,并对人体造成的损害是不可复原的。

* 墨,又称黥,在受刑者面上或额头刺字,并染上墨。
* 劓,割去受刑者的鼻子。
* 刖,夏称膑,周称刖,秦称斩趾。斩掉受罚者左脚、右脚或双脚。有另一说称膑是去掉膝盖骨。
* 宫,又称淫刑、腐刑、蚕室刑,割去受罚者的生殖器。
* 大辟,即死刑,分为戮、烹、车裂、枭首、弃市、绞、凌迟等。

一般的五刑。
* 笞,用小荆条拧成的刑具抽打受刑者臀部,清朝时刑具改为竹板。分五等: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
* 杖,用粗荆条拧成的刑具抽搭受刑者的背、臀和腿。也分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和一百。
* 徒,强制犯人劳役。分五等:一年,一年半,两年,两年半,三年。
* 流,将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不准回乡。(清朝不少人,流放到新疆和满洲
* 死,隋唐之后,死刑一般为两种:絞和斩。宋元明清加凌迟。明清加枭首。
对女性犯人,五刑似指:

* 刑舂
* 拶刑
* 杖刑
* 赐死
* 宫刑

下边几个扩展阅读。

笞刑旧照:不听话打PP

http://www.ilishi.com/?p=28167

古代五刑漫淡

http://www.ls06.com/2009/08/%E5%8F%A4%E4%BB%A3%E4%BA%94%E5%88%91%E6%BC%AB%E6%B7%A1/

古代处罚女犯人的五刑大全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4-05/08/content_14573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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