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正清都很欣赏梁方仲先生1936年的文章。
梁先生祖上十三行巨富, 顺天府尹,还哪个省的巡抚。 爹是刑部的官员。
上过清华, 后来在哈佛大学和伦敦大学混。 研究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 经常帮助罗尔纲先生。罗尔纲先生都够牛了,梁先生还能帮他。
简单了看下了梁先生读书札记,阅读量是我的百倍以上。 我很惭愧啊。
最近看了梁先生很多明代经济史的东西。 梁先生是大家。
今天偶尔下载到先生一篇小文。 很是有趣。 了解贵国的人,一定知道本文为何时所写。
《对千“厚今薄古”的几点体会》




梁方仲(1908—1970) 中国历史学家,经济史专家,广
东番禺人。1926年考入清华大学,毕业后入清华研究
院为研究生,1933年获经济学硕士学位。随后到中央研究
院社会研究所经济史组工作,专攻明代田赋史。三四十年
代即发表了一系列明代田赋史方面的论文,受到国内外
学者的重视。曾先后被派往日本、美国、英国作学术考察
和研究。1949年应聘为岭南大学教授兼经济系主任。1952
年起,任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一生在中国经济史、特别
是明代田赋史研究领域,取得丰硕成果。1936年,他发表
《一条鞭法》一文,分“导论”和“本论”两部分,“导论”简要
概括明代前期赋役制度,分析其崩溃过程和原因。“本论”
列举明代中期各地施行一条鞭法的种种形式,比较异同,
并总结了这一新税制的基本特征。认为一条鞭法是现代
田赋制度的开始,它“打破二三千年来的实物田赋制度”,
标志着货币经济的抬头,显示出16世纪中国封建社会内
部历史发展的趋向。这篇对明代田赋制度作了总结性研
究的论文,在学术界引起颇大反响,被认为对于近代中国
货币经济发展的任何研究都具有着“奠基作用”,并被译
成日文、英文在日、美刊出。围绕一条鞭法,他还发表过
《明代江西一条鞭法推行之经过》、《释一条鞭法》、《明代
一条鞭法的论战》、《明代一条鞭法年表》等论文。其中于
1952年发表的《明代一条鞭法年表》,参考书籍一千多种,
搜集嘉靖到崇祯年间各地施行一条鞭法的材料三百余
条。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一条鞭法的历史作用和意
义进行深入分析。1957年他的专著《明代粮长制度》一书
出版。该书对粮长制度的产生、演变和破坏过程,粮长的
职权和经济掠夺方式,粮长制和里甲制的关系以及它对
人民的祸害,进行分析论证。认为朱元璋设立粮长制的用
意,不仅是为了便于田赋的征收,也是要以民收民解来代
替吏胥直接征收,以避免贪污扰民等弊害,具有相当的进
步意义。60年代初,他编著的经济史研究巨著《中国历代
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从大量文献中,收集人口、田地、
田赋数据,经过考证归纳,将汉至清二千多年间的户口、
田地、田赋,分门别类制成统计表。全书分为正编、副编、
别编三部分,既有历代总的户口、田地、田赋数额的统计,
又有对几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府州的具体分析,不但有很
高的学术价值,也为研究我国古代经济,特别是人口、土
地和赋税,提供了很大方便。主要著作有《明代粮长制
度》、《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梁方仲经济史论
文集》、《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补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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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
作者:秦晖 (中国经济史论坛于2003-3-17 0:29:25发布)
近年来“农民负担”问题日益成为决策层、理论界和社会大众关注的对象。而“减负”年年讲,“负担”逐年增,已成为我国经济繁荣中抢眼的暗点之一。为此人们从纯财政角度提出并实践了许多对策,如绝对量控制、负担率控制、发放负担卡、压缩财政开支等等,而“并税除费”的征收方式改革则似乎是人们讲得最多的,一些论者还称之为治本之策。
我是赞成在一定条件下“并税除费”的,因为当前“税轻费重”之弊的确十分突出。但应当强调的是:“并税除费”决不是治本之策,而且如无其他改革配合,它的“治标”效果也不能期望太高,甚至在某种制度环境下它的中长期效果可能是适得其反的。在这方面,我国历史上的教训不少,财政史上所谓的“黄宗羲定律”就很发人深省。
被称为中国“启蒙思想家”的明清之际大儒黄宗羲,在那个锦衣卫、东西厂的特务政治和“清歌漏舟之中,痛饮焚屋之内”的痞子世风葬送了明王朝、儒生们的抗清也已完全失败后,痛定思痛,不仅对明王朝而且对整个传统体制都进行了深刻反思。他以“天下为公”的儒家信条为武器,不仅对专制君主制,而且对秦以来两千年间的“法制”、政治上的内外朝之制、科举选官及胥吏之制、军事上的兵志与方镇之制、经济上的土地制度与赋役制度、以及后宫宦官制度、学校制度等,都进行了系统的评论。其中,他批判一条鞭法而要求恢复赋役分征,似乎显得颇为“保守”。但只要我们不抱有越晚近的东西越“进步”的先入之见,就应当承认他的批判是极有洞见的,而且他的评论实际上远远超出一条鞭法本身,对传统帝国千年以来“农民负担问题”及其解决方法的根本缺陷,也堪称认识深刻。他的这些话对我们今天面临的同类问题,也不无启示意义。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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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
黄宗羲定律是个很重要的历史常识。一般人都该知道,不过我问很多人都不知道。
黄宗羲(1610-1695 年),字太冲,号南雷,称梨州先生,浙江余姚人。1644年,清兵入关后,黄宗羲积极参加抗清义军,失败后隐居,屡拒清朝廷征召。主要著作有《宋元学案》、《明儒学案》、《明夷待访录》、《南雷文定》等。
黄宗羲是明末清初的重要思想家,是我国古代研究赋税制度最深入、最系统的学者之一。他在《明夷待访录·田制三》中指出历史上的赋税制度有“三害”:
“或问井田可复,既得闻命矣。若夫定税则如何而後可?曰:斯民之苦暴税久矣,有积累莫返之害,有所税非所出之害,有田土无等第之害。”
意思是说,历代税赋改革,每改革一次,税就加重一次,而且一次比一次重;农民种粮食却要等生产的产品卖了之后用货币交税,中间受商人的一层剥削;不分土地好坏都统一征税。黄宗羲的观点以及所反映的历史现象,被现代学者秦晖总结为 “黄宗羲定律”,语出他的论文《并税式改革与“黄宗羲定律”》。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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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族贵族入关,赶走了李自成,进入北京,建立了封建统治。明朝经过明末农民战争的急风暴雨,李自成打进北京,明亡,南明维持了一阵子,又亡了。王夫之称其为天崩地解的时代。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斗争,满族贵族和汉族的民族斗争接连不断,终于,清王朝站稳了脚跟,清兵入关,征服南方,闯关屠城,剪发留辫,血腥镇压。等到全国平定后,便考虑用什么思想做统治思想,清朝皇帝考虑仍用儒家思想,这表示满族贵族与汉族统治者在文化这一点上有共识,儒学适合于统治人民,而且可以解除汉族知识分子的恐惧心理,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清朝是满族贵族和汉族地主阶级的联合专政,需要吸收汉族封建士大夫来为其皇室效力。吴伟业(梅村)、钱谦益(牧斋)降清。吴为国子监祭酒,钱为礼部尚书,招这些人来做官,对稳定清朝统治有好处。但吴、钱内心很矛盾,被斥为降臣,史书列入贰臣传,至死惭愧。而有人保持气节,不投降,不为清朝的官,江苏昆山顾炎武、浙江余姚黄宗羲、湖南衡阳王夫之,顾是经学家,黄是史学家,王为哲学家,他们学问好,有名望,坚持抗清,隐居不出。清朝便想一些办法。一、尊崇孔子,提倡读经。二、恢复科举取士制度。三、聘请士林学子,开馆修明史。四、编纂大部头类书,将一大批学者集中京都,钻研学术,保存文化。这些措施产生了一定的效果。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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