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读姚鼐的李斯论 总感觉林则徐跟很像文中的李斯呢。蒋廷黻先生的《中国近代史》第一章中的林则徐完全就是李斯这样的人。
苏轼《荀卿论》云:“荀卿明王道,述礼乐,而李斯以其学乱天下。” 姚鼐提出不同的见解,认为李斯只是趋炎附势之徒, 为谋一己之富贵而迎合秦始皇崇尚严刑峻法的做法,根本不是运用儒家所学以乱天下。
苏子瞻(苏轼, 字子瞻)谓李斯(秦代政 治家,曾受教于大儒荀卿,后入秦,助秦始皇统一全国。始皇死后,李斯附和赵高, 迫秦始皇长子扶苏自杀,改立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遭杀戮, 灭三族。) 以荀卿之学乱天下,是不然。秦之乱天下之法,无 待于李斯,斯亦未尝以其学事秦。
当秦之中叶,孝公即位,得商鞅任之 。商鞅教孝公燔(焚 烧)《诗》、《书》,明法令,设告坐之过(设 连坐法,藏奸不告,与罪犯同罪),而禁游宦之民(他 国来游秦国以求仕宦者)。因(凭藉)秦国地 形便利,用其法,富强数世,兼并诸侯,迄至始皇。
始皇之时,一用商鞅成法而已,虽李斯助之,言其便利, 益成秦乱;然使李斯不言其便,始皇固自为之而不厌。 何也?秦之甘于刻薄而便于严法久矣,其后世所习以 为善(习以为常)者 也。斯逆探(揣度; 猜测)始皇、二世( 胡亥)之心,非是不足以中(迎 合)侈君(残暴的君王)张 吾之宠。是以尽舍(舍;放弃)其 师荀卿之学,而为商鞅之学;扫去三代( 夏商周)先王仁政,而一切取自恣肆(放 纵)以为治,焚《诗》、《书》,禁学士(禁 儒生),灭三代法而尚督责(严格 督查),斯非行其学也,趋时而已。设所( 假设)遭值非始皇、二世,斯之术将不出于此,非为仁也, 亦以趋时(趋炎附世)而已。
君子之仕也,进不隐贤(仕于朝, 必尽其才智,不藏其所能);小人之仕也,无论所学识非也,即有学识甚当, 见其君国行事,悖谬无义,疾首颦蹙(颦, 颦;指皱眉蹙额)于私家之居,而矜夸(饰 言称美)导誉(迎合追求声誉)于 朝庭之上。知其不义而劝为之者,谓天下将谅我之无可奈何于吾君,而不吾罪也;知其将丧国 家而为之者,谓当吾身容(或许)可以免也。 且夫小人虽明知世之将乱,而终不以易目前之富贵,而以富贵之谋,贻天下之乱;固有终身安享 荣乐,祸遗后人,而彼宴然(安然快乐的样子)无 与者矣。嗟乎!秦未亡而斯先被五刑夷三族也,其天之诛恶人, 亦有时而信也邪!《易》曰:“眇(瞎一 眼)能视,跛能履;履虎民,咥( 咬)人凶。”(瞎一只眼的人能看, 跛一只脚的人能站立;倒霉踩到老虎尾巴,被咬的惨兮兮;此句是指,小人虽作威作福, 虽能苟全于一时,终会得到恶报)其能视且履者幸也,而卒于凶者,益其自取邪!
且夫人有为善而受教于人者矣,未闻为恶而必受教于人者也。荀卿述先王而颂言 儒效(儒学治世的功效),虽间有得失, 而大体得治世之要。而苏氏以李斯之害天下罪及于卿,不亦远乎? 行其学而害秦者,商鞅也;舍其学而害秦者,李斯也。商君禁游宦, 而李斯谏逐客(李斯曾上书,谏议秦始皇勿 驱逐客卿,而是广泛接受各国人才),其始之不同术也,而卒出于 同者(李斯一开始是持儒术, 所以与商鞅不同;后来做法与商鞅相同),岂其本志哉?宋之 世,王介甫(王安石)以平生所学, 建熙宁新法(王安石在宋神宗熙宁年间, 两次拜相,实施变法,后因保守派反对,终告失败), 其后章惇、曾布、张商英、蔡京之伦(以 上诸人,皆继王安石之后,推行新法,但这些人的道德知识皆无法与王安石相比,反而假借新法,排除异己, 藉机牟利),曷尝学介甫之学耶?而以介甫之政促亡宋,与李斯事 颇相类。夫世言法术之学足亡人国,固也。吾谓人臣善探其君之隐,一以委曲变化从世好者, 其为人尤可畏哉!尤可畏哉!
姚鼐(|ㄠˊ ㄋㄞˋ),西元1731~1815元,字姬传,一字梦谷,清安徽省桐城人。曾主讲紫阳、钟山各书院多年,学者称为惜抱先生。性恬淡不慕荣利,论学主集义理、考证、词章之长,不拘于汉、宋门户,精研经学,尤以古文名世,所为文高简深古,所选《古文辞类纂》,义例甚严,于清惟取方苞、刘大櫆二家,习古文者奉为圭臬,而有桐城派之称。着有《惜抱轩文集》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