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rss version="2.0"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xmlns:sy="http://purl.org/rss/1.0/modules/syndication/"
		>
<channel>
	<title>《厘金》的评论</title>
	<atom:link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lijin/feed/" rel="self" type="application/rss+xml" />
	<link>http://www.qingchao.net/lishi/lijin/</link>
	<description>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Mon, 30 Jan 2012 06:47:12 +0000</lastBuildDate>
	<sy:updatePeriod>hourly</sy:updatePeriod>
	<sy:updateFrequency>1</sy:updateFrequency>
	<generator>http://wordpress.org/?v=3.3.1</generator>
	<item>
		<title>作者：admin</title>
		<link>http://www.qingchao.net/lishi/lijin/#comment-822</link>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pubDate>Sun, 21 Feb 2010 06:29:58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qingchao.net/lishi/lijin/#comment-822</guid>
		<description>我国征税历史可追溯久远，但正式有工商税务机构设置，则始于近代。而税务机构的兴革是从属于当时政府的政治、经济或军事之需求，近代清政府为镇压太平军所设立的厘金局卡筹措军饷就是一例。 　　咸丰三年（1853），清政府为镇压太平军，先在扬州仙女庙等地设卡筹款，以济军饷，对过卡货物值百抽一，谓之厘金，起初仅就米征收，后由军饷所迫，所有过往货物都要捐税，故又称百货厘金。咸丰四年（1854），清政府为增加收入、巩固统治，把临时的“厘金”该为正式制度，皇帝发令各地成立厘金公局。同治元年（1862），江南军务钦差大臣曾国藩奏准在江宁（也就是南京）大胜关（南京西北50里处）设立厘卡，隶属江南厘捐总局，是清廷在南京设卡收厘之始。光绪三年（1877）局址移江宁（南京），以道员一人会同江宁布政使进行管理，其下设4个分局：大胜关局、下关局、六合局、大河口局。所收厘金分二种，即活厘与板厘。活厘是 “通过税”，经过就要交税，板厘是“交易税”，在买卖时交税。厘金由于系各省自办，中央不予干涉，故厘金机构由各省巡抚把持，且都用承包制，年有定额，余额可自由处理，不足则要赔垫，所以各地官员都把厘金作为自己搜刮民脂民膏的工具，老百姓深受其苦。 各级官吏贪污中饱，公开敲诈勒索，厘金收中十分之三都被贪污，而且一些富商通过贿赂官府，少纳或不纳，小本经营和劳动人民却被多方勒索。以上弊端使商民特别是劳苦大众负担日益沉重，严重阻碍了商品流通。 　　南京自清同治三年设厘卡收厘起，历光绪、宣统、北洋政府前后60余年，尽管厘金弊端丛生，但统治者为了维持其政权，根本不顾人民生死，一直保留厘金制度，用以弥补财政支出。直至民国16年（1927）民国南京政府成立，才决定撤消厘金。但也阻力重重，直到民国20年（1931），厘金才真正成为历史。</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国征税历史可追溯久远，但正式有工商税务机构设置，则始于近代。而税务机构的兴革是从属于当时政府的政治、经济或军事之需求，近代清政府为镇压太平军所设立的厘金局卡筹措军饷就是一例。 　　咸丰三年（1853），清政府为镇压太平军，先在扬州仙女庙等地设卡筹款，以济军饷，对过卡货物值百抽一，谓之厘金，起初仅就米征收，后由军饷所迫，所有过往货物都要捐税，故又称百货厘金。咸丰四年（1854），清政府为增加收入、巩固统治，把临时的“厘金”该为正式制度，皇帝发令各地成立厘金公局。同治元年（1862），江南军务钦差大臣曾国藩奏准在江宁（也就是南京）大胜关（南京西北50里处）设立厘卡，隶属江南厘捐总局，是清廷在南京设卡收厘之始。光绪三年（1877）局址移江宁（南京），以道员一人会同江宁布政使进行管理，其下设4个分局：大胜关局、下关局、六合局、大河口局。所收厘金分二种，即活厘与板厘。活厘是 “通过税”，经过就要交税，板厘是“交易税”，在买卖时交税。厘金由于系各省自办，中央不予干涉，故厘金机构由各省巡抚把持，且都用承包制，年有定额，余额可自由处理，不足则要赔垫，所以各地官员都把厘金作为自己搜刮民脂民膏的工具，老百姓深受其苦。 各级官吏贪污中饱，公开敲诈勒索，厘金收中十分之三都被贪污，而且一些富商通过贿赂官府，少纳或不纳，小本经营和劳动人民却被多方勒索。以上弊端使商民特别是劳苦大众负担日益沉重，严重阻碍了商品流通。 　　南京自清同治三年设厘卡收厘起，历光绪、宣统、北洋政府前后60余年，尽管厘金弊端丛生，但统治者为了维持其政权，根本不顾人民生死，一直保留厘金制度，用以弥补财政支出。直至民国16年（1927）民国南京政府成立，才决定撤消厘金。但也阻力重重，直到民国20年（1931），厘金才真正成为历史。</p>
]]></content:encoded>
	</item>
</channel>
</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