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综述及其主要流派

by admin on 五月 12, 2011 · 0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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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是当今世界上传播最广,信徒人数最多的宗教。公元一世纪中叶,基督教产生于地中海沿岸的巴勒斯坦,135年从犹太教中分裂出来成为独立的宗教。392年,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并逐渐成为中世纪欧洲封建社会的主要精神支柱。1054年,基督教分裂为罗马公教(天主教)和希腊正教(东正教)。十六世纪中叶,公教又发生了宗教改革运动,陆续派生出一些脱离罗马公教的新教派,统称”新教”,又称”抗罗宗”或”抗议宗”,在中国称为”耶稣教”。所以,基督教是公教、东正教和新教三大教派的总称。

基督教的创始人是耶稣(Jesus)。耶稣是上帝耶和华之子,他出生在巴勒斯坦北部的加利利的拿撒勒,母亲名叫玛利亚,父亲叫约瑟。玛利亚未被迎娶前,圣灵降临在她身上,使她怀孕。约瑟一度想休了玛利亚,但受了天使的指示,仍把她娶了过来。耶稣三十岁时受了约翰的洗礼,又在旷野中经受了魔鬼撒旦的诱惑,这一切坚定了他对上帝的信念。此后,耶稣就率领彼得、约翰等门徒四处宣传福音。耶稣的传道引起了犹太贵族和祭司的恐慌,他们收买了耶稣的门徒犹大,把耶稣钉死在了十字架上。但三天以后,耶稣复活,向门徒和群众显现神迹,要求他们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宣讲福音。从此,信奉基督教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把基督教传播到世界各地。

基督教的经典是《圣经》。《圣经》中记述的都是上帝的启示,是基督教徒信仰的总纲和处世的规范,是永恒的真理。《圣经》分为《新约全书》和《旧约全书》两部分。《旧约》原是犹太教的经典,耶稣对他的某些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不同于犹太教的看法,并做出了解释说明,作为自己信仰的一个重要依据。《旧约》包括律法书、先知书、历史书和杂集四类,共39卷,其中记录了天地起源、犹太人的来源和历史以及古代犹太人的文学作品。《新约》包括福音书(即《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历史书、使徒书信和启示录四类,共27卷,其中主要记述了耶稣及其门徒的言行,在《启示录》中,还记述了基督教对末日审判的预言。

基督教的教义比较复杂,各教派强调的重点也不同,但基本信仰还是得到各教派公认的。基督教的教义可归纳为两个字–”博爱”。在耶稣眼里,博爱分为两个方面:爱上帝和爱人如己。耶稣曾经说过:”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的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第二十一章37-40节)在基督教的教义中,爱上帝是指在宗教生活方面要全心全意的侍奉上帝。基督教是严格的一神教,只承认上帝耶和华是最高的神,反对多神崇拜和偶像崇拜,也反对宗教生活上的繁文缛节和哗众取宠。”爱人如己”是基督徒日常生活的基本准则,它的要求是:人应该自我完善,应该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应该忍耐、宽恕,要爱仇敌,并从爱仇敌进而反对暴力反抗。只有做到上述要求,才能达到博爱的最高境界–爱人如己。

基督教诞生至今已两千年,除了耶稣,还涌现了许多对基督教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人物,如彼得、约翰、雅各等十二门徒,保罗、巴拿巴等使徒,对基督教神学发展起重要作用的奥古斯丁,以及马丁.路德、闵采尔、加尔文等宗教改革家。现在,基督教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宗教,教徒遍布四大洲。

天主教

天主教是与东正教、新教并列的基督教三大宗教派别之一,亦称公教。又因为它以罗马为中心,也又称罗马公教。16世纪传入中国后,因其信徒将所崇奉的神称为”天主”,因而在中国被称为天主教。

基督教产生不久,就逐渐形成拉丁语系的西派和希腊语的东派。东派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西派以罗马帝国的首都罗马为中心,天主教就是从西派的基础上演化而来的。在古代基督教中,西派不占优势。5世纪时外族侵扰帝国西部,西罗马当局已无力支撑局面,罗马主教利奥一世利用其影响,一度使罗马免遭匈奴入侵,这使罗马主教的威信大大提高,得以居于意大利、北非、西班牙、高卢一带拉丁语系教会的首位。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5世纪末,法兰克王国兴起,国王克洛维于496年改宗罗马公教,公教会也从新王朝获得大量土地和特权。6世纪末,格列高利一世身兼罗马主教和罗马行政长官,为教皇制奠定了基础。8世纪加洛林王朝期间,矮子丕平将从伦巴德人手中夺得的土地赠给教皇,即754年和756年的”丕平献土”。800年时,教皇利奥三世为查理曼加冕,表示”君权神授”,10世纪,教皇约翰十二世又为日耳曼皇帝奥托一世加冕。这样,罗马主教和罗马教会确立了在整个西派教会中的实际领导地位。同时,罗马主教和教会一直想在东西两派各教会间取得至少是名义上的首席地位。早在445年,利奥一世就呈请西罗马帝国皇帝瓦伦丁尼三世降旨,令各地教会和主教服从罗马主教,但此旨对东派教会并无实效。451年,东派势力占优势的卡尔西顿公会议制定法规,规定君士坦丁堡的地位与罗马相等,利奥一世对此提出抗议。围绕这个问题,东西两派矛盾日益尖锐,5世纪末,罗马主教斐理克斯三世宣布革除君士坦丁堡主教阿卡西乌出教,863年和867年,更出现了罗马主教尼古拉一世和君士坦丁堡主教佛提乌相互革除对方教籍的严重局面。1054年,东西两派正式分裂,东派自称正教,西派自称公教。天主教会及其教皇制,作为独特的单一教会和体制至此正式确立。

天主教称其教义为”公教教义”,是基督亲授,经使徒和公教教会持守、传授、教导,所有公教教徒都必须全部信奉接受的纯正信仰内容。天主教会强调信仰是对”启示真理”表示同意或”认信”。天主教又将启示分为自然启示和特殊启示两种。自然启示是指通过人类自然理性即可认识的真理,如关于天主的存在、天主对宇宙的造化、灵魂不灭等,论证这些教义的理论称为自然神学或哲理神学;特殊启示指超乎人类自然理性、非经天主启示不能获得的真理,有关的教义称为启示教义,包括三位一体、救赎、教会、复活、永生等,并认为这些教义有超理性的奥秘性,故又称超性教义,论证这些教义的理论或学说,称为启示神学或超性神学。天主教认为圣传和圣经组成天主圣言,是启示的宝库,而解释圣传与圣经的权力在教会。凡由教会加以神圣委派,赋予”传授和教诲教义之权”者(如教皇、公会议、主教等),他们的合法教诲皆”无谬误”,并对所有教徒具有制约性的权威。

天主教会在组织体制上十分重视教阶制。天主教的教阶制分为神职教阶和治权教阶两类。神职教阶属”神所立的品级”,由主教、司铎、助祭构成。职权教阶是根据教会的治理和统辖权,以及某些特定分工而形成的极次,位居最高者为教皇,下有宗主教、牧首主教、省区大主教、都主教、大主教、教区主教,以及由教皇特委的教廷重要成员枢机主教。

目前,天主教是基督教的第一大派别,全世界共有天主教徒8.8亿,约占世界人口的18.5%,在各大洲的分布大致为:拉丁美洲约有3.7亿,欧洲约有2.5亿,北美洲和非洲各有约8000余万,亚洲和大洋州各有约7000余万。

东正教

东正教是与天主教、新教并立的基督教三大派别之一,亦称正教。又因为它由流行于罗马帝国东部希腊语地区的教会发展而来,故亦称希腊正教。1453年拜占廷帝国灭亡后,俄罗斯等一些斯拉夫语系国家相继脱离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的直接管辖,建立自主教会,逐渐形成用斯拉夫语的俄罗斯正教,希腊正教目前则主要指使用拜占廷礼仪的东正教会。

325年尼西亚公会议后,东西派教会间的矛盾日益尖锐。330年君士坦丁一世迁都君士坦丁堡后,两派在谁居教会首席问题上争斗愈烈。到1054年,终于酿成东西教会大分裂。自9世纪起,东派教会已逐渐向保加利亚、基辅罗斯等国发展。1054年后,拜占廷帝国日益衰落。1096年,罗马教皇乌尔班二世组织十字军东征,1204年第四次十字军攻占君士坦丁堡,东正教普世牧首区被迫迁往尼西亚。15世纪30年代,奥斯曼土尔其帝国进攻拜占廷,君士坦丁堡向西方求救。罗马教皇尤金四世乘机于1438年召开佛罗伦萨公会议,,旨在使东派教会屈服,要求东西教派合一,从而确立教皇的首脑位置。由于东正教会的让步,次年7月会议签署通过东西教会合一决议,确认教皇为”基督在世代表”,具有全权地位,史称佛罗伦萨合一。但由于东派教会内反对派的抵制,合一未果。1453年,拜占廷帝国被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征服,苏丹出于政治考虑,对东正教会采取宽容政策。但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国教是伊斯兰教,所以君士坦丁堡牧首实际上处于被征服地位。16世纪之后,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正教会相继成立自主教会,君士坦丁堡牧首的实际权威性已丧失殆尽。自主教会是指在法规和行政方面享有全部独立权,并可自选大主教和主教的教会;有时也指不依附于教郡都主教管辖的个别地区。1589年,俄罗斯正教会取得自主地位,建立牧首区。以后,使用俄罗斯正教礼仪的教会,常通称为俄罗斯正教。

在教义方面,东正教与天主教有一些区别。第一,东正教信守前七次公会议信条,不承认以后天主教所举行的历次公会议。在”和子句”问题上,东正教继承东派教会的观点,认为此乃对《尼西亚信经》的篡改。第二,东正教注重道成肉身,认为人之得救,在于把必死之人通过与道成肉身的基督神秘联合而变成属于神的,不死的生命。东正教神学中很少有涉及人性本原败坏的内容,因此不十分强调赎罪论。关于恩典和原罪论,东正教的观点和奥古斯丁的预定论有所不同。东正教认为每一个人都在亚当的罪中凡了罪,拯救既要依靠自身,也要依靠天主。首要的是自身必须择善,天主才能帮助他们。善功只是条件,并不具有得救的效用,只有依靠天主的恩典才能获得重生和得救。圣事中基督的血所生的救赎作用,是给予一切人的,凡愿意接受信仰和洗礼的,都可以得救;凡是愿意敬奉天主的,都可以得到报偿。第三,东正教特别重视对圣母的崇拜。三一论确立后,对圣母的崇拜,反映了信仰者需要一个可靠的”中保”思想,童贞女玛利亚就成了最理想的对象。

在教会组织方面,东正教否认天主教”只有”使徒教区”,即由使徒建立的教区有权成为牧首区”的观点,认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如根据国家或城市在经济、政治方面的重要性设立牧首区。牧首区(大主教区)下辖数个首府主教区。主教区的首脑是主教,其人选必须是高级修士或领圣职后保证效法修士生活的司祭。司祭可以结婚,但不能作为主教入选。主教以下的位次是:修士大司祭、修士司祭和修士辅祭,再以下的助祭、诵经士无神品。

东正教的信徒主要分布东南欧、巴尔干半岛、小亚细亚、美国等地区,在中国人数不多,1984年,中国有东正教徒8000人左右,主要集中在东北地区。东正教主要的自主教会有君士坦丁堡牧首区、耶路撒冷牧首区、俄罗斯正教会、格鲁吉亚正教会、塞浦路斯正教会、塞尔维亚正教会、保加利亚正教会、罗马尼亚正教会、波兰正教会、希腊正教会、美国正教会、日本正教会、芬兰正教会等。

新教

新教是与东正教、天主教并列的三大基督教派别之一,为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天主教而形成的各个新宗教,以及从这些宗派中不断分化出来的各个新宗派的统称,亦译为抗罗宗或更正宗。中国的新教各教会则自称基督教或耶稣教,而不称新教。

15世纪后期,西欧封建制度开始解体,许多新兴民族国家确立了中央集权的王侯统治,神圣罗马帝国和罗马教廷的力量大大削弱。思想文化上,经院主义神学日渐衰落,文艺复兴唤起的理性主义和批评精神在知识分子中迅速传播,产生巨大影响,这一切都为宗教改革创造了条件。新教就是随着一系列宗教改革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新教所代表的抗议原则和精神可追溯到14世纪后期的一些宗教改革先行者,如英国威克里夫派和罗拉德派、波希米亚的胡斯运动和意大利萨伏那洛拉的信徒。16世纪20年代,马丁·路德在德国发起的宗教改革运动席卷全德;在瑞士,加尔文和茨温利的改革活动进一步扩大和加深了新教的影响;英王亨利八世出于政治原因推行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在克兰麦的协助下,组成具有独特形式的新教教会,以摆脱教皇的管辖。到16世纪中叶,新教的三个主要教派,即马丁·路德创立的路德宗、加尔文创立的归正宗和作为英格兰国教的安立甘宗,都已在欧洲出现。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新教的三个主要宗派在教会组织和崇拜仪式上已基本定型;对教义的表述和阐述,经过长期的争论,也逐渐形成体系。在此之后,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新教内部又出现了许多派别,教义也有了各种发展和变化。17世纪,英格兰的清教徒运动要求以加尔文主义改革保守的安立甘国教会,结果产生了一些脱离国教的新宗派,如长老会、公理会等。清教徒运动后来由移民传到美洲,使新教在北美发展成为影响最广的教派。同一时期,在德国也出现了以斯彭内尔为代表的虔敬运动,与英国清教徒运动相呼应。

新教虽然有很多派别,但在教义方面有三个共同原则,即因信称义、信徒人人都可成为祭司和《圣经》具有最高权威,这三大原则和天主教是针锋相对的。首先,新教救法论的核心,主张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基督教认为人都是有罪的,不能自救,唯一的救法是借上帝之子基督将救恩赐给世人,因此拯救的根源来自上帝的恩典,这是基督教各教派都承认的。至于如何得到这种恩典,天主教主张除了信仰外,还要凭借圣事,通过教阶制的神职人员才能将救恩颁赐给信徒。在新教看来,这是把圣事作为上帝和人之间的一种”交易”,不仅违背《圣经》的教训,而且带来许多弊端。新教认为得救的真谛在于相信和接受耶稣基督为主,凭借信心,通过圣灵的工作,使信徒和耶稣成为一体。由于这种神秘的结合,基督的救赎就在信徒身上实现。新教认为行善是应该的,但这是重生得救得表现,而不是一种功德,本身没有使人得救的效能。其次,新教冲淡了神职人员和一般信徒之间的差别,认为既然只凭信心即可得救,那么信徒人人均可成为祭司,,无须神职人员作为神人之间的中介。此外,信徒还可以互相代祷,每个信徒都有在宗教生活中彼此照顾相助的权力和义务,都有传播福音的天职。第三,天主教虽然不否认《圣经》的权威性,但把《圣经》的解释权归于教会,实际上把有关宗教信仰的一切问题的最高权威集中在天主教会和教皇身上。新教则主张惟有《圣经》才是最高权威,每个信徒都可以借圣灵的引导直接从《圣经》领悟上帝的启示和真理。新教一般虽接受最初几次公会议关于三一论和基督论等的教义和有关的信经,也认为教父遗训有指导作用,值得尊重,但认为不能把它们和《圣经》同等看待。当然新教更不受后来天主教历次公会议的决议和教会法规的约束。宗教改革后,新教将《圣经》译为各民族语言,并致力于《圣经》的传播和注释工作。但新教各派对《圣经》的解释却不尽相同。在新教内部,对《圣经》作为最高权威的理解,也长期存在着争论。

新教派别众多,但以三大主流教派为主,即分布于德国大部和北欧诸国,包括丹麦、瑞典、挪威、芬兰等国的路德宗,分布于瑞士、荷兰、苏格兰和德国一部分的归正宗以及分布于英格兰的安立甘宗。全世界新教徒约3.6亿,三分之二集中于欧洲和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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