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考证让我知道了,那个判断是对的。端方被杀前一天他的幕僚都跑了。他有机会跑了,而没跑。
“……各军士悉有死方于途之心……至资州又闻重庆独立,成都亦将宣告独立,各军士相与谋……十月初七日,军士借要饷为名直人方坐帐。先一日方之幕僚剽客已 尽逃,独方与其弟二人在帐中……遂挟方与其弟偕行至天上宫……三十二标军士,荆州人卢保清者,素骁健,挥刀直劈其颈,断其半遂仆,更截之,其弟骤欲奔往, 任永森拔指挥刀自后击之,应手头落。是日也,军中欢呼雷动而资城人民安堵如恒云。”
这是要钱的。
端方(1861~1911年)托活络氏,字午桥,号匈斋,满洲正白旗人。历任清朝湖北、江苏、湖南巡抚,湖广、两江、直隶总督,1911年5月任川粤汉铁路督办大臣。四川等省保路运动蓬勃兴起时,端方于9月奉命率鄂军三十一标及三十二标一部入川镇压,行至四川资州,即停驻该地。随着武昌起义爆发和重庆独立,鄂军官兵在革命党人策动下起而响应,将端方兄弟处死,然后反正。
然而,关于端方被杀日期却众说纷纭,兹选录如下:
吴玉章《辛亥革命》:“十一月二十五日(十月初五)端方的队伍果然在资州起义了……对这个作恶多端的无耻家伙,起义的士兵们毫无怜惜地把他杀死了。”
《四川文史资料选辑》第五辑《四川近百年大事提纲》:“端方被所带鄂军中革命党人杀于资州,传首重庆。(宣统三年十月初六日,1911年11月26日)”
《东方杂志》第八卷第十号“中国大事记”:“初八日:清署川督端方被杀。端方入川之初曾抽调鄂军数营以自卫,行至资州,遂为军士所杀。”
《中国近代史知识手册》(中华书局1980年出版),历史人物,端方条:“九月清政府命端方率兵人川镇压。十一月十七日行至四川资州,部下响应武昌起义,将其处死。”同书“大事简表”:“11.26(一o·六)人川湖北新军在资州反正,杀署川督端方。”
但懋辛:《四川辛亥革命亲历记》(《辛亥革命回忆录》第3集):“十月初七日,成都宣布独立……同日,端方所率驻资中的部队以陈镇藩为首宣布独立,把端方杀了,要回湖北参加北伐。”
此外,郭瑞庭《湖北新军在资州反正的回忆》记为十月初二(11月22日)。《陈镇藩传》的作者又记为十月初六日(11月26日)。
以上可见,端方被杀日期至少有六种说法,最早为11月17日(九月二十七日),最晚为11月28日(十月初八)。1980年中华书局出版的《辛亥革命史丛刊》第二辑所载熊克武等《蜀党史稿》中,整理者所加的一个小注,虽列举了五种说法,但所得结论仍是“可见,端方被杀当在渝独立之后。确切日期待考”。
端方是清末大员,奉命率军人川镇压保路运动,但在汹涌澎湃的革命浪潮冲击下,这个不可一世的家伙终于被鄂军革命士兵处死。这在四川保路运动史上是一件大事,也是辛亥革命史上的重要事件。它证明了革命潮流势不可挡,任何企图阻止历史发展的反动者都将落得可耻的下场。端方被杀,鄂军士兵反正,消除了四川革命运动深入发展的一大障碍。因此,研究这一事件是四川辛亥革命史的一个课题。弄清该事件发生的确切日期,对于正确评价这次事件对四川辛亥革命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根据有关资料,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
据《广益丛报》第九年第二十五期“纪闻”所载《妄自惊疑者看此布告》一文记载:重庆独立(11月22日,十月初二)后“本都督亟谋联合,专人递书,冀以剪除端方而杜吾川后患,此书方达于资州,而端方之首即应时而膏斧领……”郭孝成:《四川光复记》所载:“重庆独立时,以赵尔丰据省城,端方据资州,民贼未除,生民涂炭,拟布置略定,即日出师讨贼,光复蜀都。十月初八闻鄂军已诛端方,省垣亦于初七日宣告独立。”可见,端方被杀日期当在11月22日(十月初二)之后,而不晚于11月28日(十月初八)。
《广益丛报》第九年第二十五期“纪闻”中《补录端方被杀之详情》一文记载了端方被杀的详情及确切日期:“……各军士悉有死方于途之心……至资州又闻重庆独立,成都亦将宣告独立,各军士相与谋……十月初七日,军士借要饷为名直人方坐帐。先一日方之幕僚剽客已尽逃,独方与其弟二人在帐中……遂挟方与其弟偕行至天上宫……三十二标军士,荆州人卢保清者,素骁健,挥刀直劈其颈,断其半遂仆,更截之,其弟骤欲奔往,任永森拔指挥刀自后击之,应手头落。是日也,军中欢呼雷动而资城人民安堵如恒云。”《广益丛报》是重庆出版的报刊。第九年第二十五期封面所署日期为1911年11月20日。但从其中内容来看,当在11月底或12月初发行,具体发行时间暂且不论,总之,所记载的端方被杀日期和详情是目前所见到的各种资料中最早的一种;且鄂军在杀了端方后,即“电蜀军政府,报鄂军反正”(民国28年修《巴县县志》卷22《蜀军革命始末》)。因此《广益丛报》记载的日期是可信的。
民国18年《资中县续修资州志·资中县民国实录》关于端方被杀的记载也证实了《广益丛报》的报道:“端留资州不敢西上……曾广达、陈知勇党人也……适闻武昌、重庆先后独立,爰集军官会议于北关外东狱决议复仇,初七夜禁止行人通过,鄂军杀端方及其弟■(锦)于东大街天上宫。”
民国28年修《巴县县志》卷22·《蜀军革命始末》亦有同样记载:“七日平明,军士群拥入端方坐帐,索饷,挟端方、端锦至天上宫行辕。……荆州人卢保清者,三十二标军士,素骁健,挥刀刺之,任永森复手断端锦头。”
证明端方被杀日期为十月初七的资料还有:
清军机处折包档所存《宣统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外务部参事继先呈》:“十月初七日黎明,有队官兵丁持械入室、情形悖逆,语多强逼……卒因不受挠屈,遂致殉难。”(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四)第517页)。
清军机处函件档存《宣统三年十二月口日典礼院直学士端绪致内阁呈》:“十月初七,兵心哗溃,是晚职兄即被戕害。”(同上第519页)这些当时的档案所说的日期当是可信的。
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四川光复》:“七日平明,军士群拥入端方坐帐,挟端方、端锦至天上宫行辕……挥刀刺之,全军反正。”
四川辛亥革命的亲历者向楚、朱必谦、石体元、陈农友、黄应乾等所写的《蜀军政府成立前后》(载《四川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也这样讲:“七日黎明,起义士兵拥人帐内,执端方、端锦至天上宫行辕……军中有卢保卿者挥刀直刺,端方立毙。”
熊克武等《蜀党史稿》亦说:“七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平明,军士群拥人端方室,坐帐索饷,挟端方、端锦至天后宫行辕。……荆州人卢保清者,三十二标军士,素骁健,挥刀刺
之。任永森复手断端锦头。次日,与田智亮电蜀军政府,报鄂军反正……”
对四川保路运动深有研究的李劫人先生在《大波》一书中叙述道:“十月初七日(就是成都独立的同一天)……一大群兵士拖着两个半死不活的革命目的物到天上宫时,天色刚刚微明,……突然从人丛中跳出一条大汉,刺刀一举,只听端方大叫一声,胸膛上涌出鲜血。……当天下午,他们便发了一个电报到重庆,报告鄂军在资州反正的情形。所以距离资州较远的重庆,倒先得到端方、端锦授首的消息,而成都反而三天后才晓得。军政府把这个消息交报馆用二号铅字在报纸上一披露,那天报纸便多卖了几百份。”《大波》虽是小说体裁,但众所周知,《大波》中的重大历史事件都并非杜撰,相反,是有根有据,极其准确的。
从上引各种资料中有关记载看,都确切地证明,端方被杀、鄂军反正的日期是在蜀军政府成立后的第五天,成都独立的同一天,即1911年11月27日(宣统三年十月初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