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制度

满州人人关建立的大一统政权,一方面继承了明朝的诸多政治制度,另一方面又远绍元朝重视边疆的观念,从而形成一种既。巩固核心地域,同时又将边疆地区置于重要战略地位的清代所独有的统治观念,笔者将其称之为清代中国的边疆性。它是指在清代中叶以后才出现的一种对于中国自身边疆问题的多角度的、具有反思性的整体性操作战略。

以《新清帝国史——在承德建立起内陆亚洲帝国》(New Qing Imperial History:The making of Inner Asian empire at Qing Chengde)一书的出版为标志,“新清史”开始成为美国学界对清代中国问题研究新路径的概称。与传统的清史研究相比,这种研究方式更多地从边缘视角出发,阐发关于清代中国的诸多问题,正如黄兴涛教授所指出的,美国的“新清史”研究“将对清代政治史的关注点转移到满洲、蒙古、新疆等所谓‘内陆亚洲’地区,认为清朝统治成功的关键在于其对边疆地区的成功经营,在于成功地保持满洲认同、满蒙联合,亦即满人的族群特性而不是接受‘汉化’,甚至以往被认为是满族皇帝倾慕汉文化最主要表现的‘南巡’,也被解释为是‘满族特征’的典型表现。这些把‘满族’作为历史主体的研究将清朝历史置于世界史范围中去考察,显示了清史研究从中心到边缘、从中原到边疆的某种转变,而同时也涉及清代‘民族、国家认同’等重大问题”。而2010年8月在中国北京召开的“清代政治与国家认同”国际学术研讨会则成为国内清史研究界与美国“新清史”学派一次饱含意义的学术互动。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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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时先生对曾国藩的天津教案有过很好的评价

 

社会心理学所指的谣言不完全是贬词,它具有某种「策略手段」的含义,本文所言之反教谣言就是指制造近代教案的「策略手段」。

台湾学者吕实强将晚清士大夫的反教言论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拒斥教士入境与使其不能居留」;第二类是「禁止国人信奉」;第三类是「彻底驱除清除」。士大夫屡屡宣称对付基督教要 「以舌锋攻之,笔尖杀之」1,同时「设法激励乡绅,设法激励众民。贤者示以皇恩、愚者动以财货。焚其教堂、掳其洋货、杀其洋商、沉其货船」2; 对教民则将其下「油锅、捞其筋骨、剥其四肢、抽筋碎脑」3。在士大夫的激励下,晚清教案持续四十载,遍及全国。参加人数,少则数十人、数百人,多则几千人,甚至几万人。「生命财产的损失,精神意志的挫耗,更不可以数计。率至不仅未能达成其预期的目标,反而教士、教堂与教民愈来愈多,且因反教而引发的内乱,招致的外患,使国家危及益趋深重。知识份子筹议策划的不当,自为主要因素」4。

吕实强所指的「筹议策划」应该是指反教策略使用不当,即寄托于一系列具有煽动性的谣言,引发众怒,以迫使传教士放弃传教。就手段与目的关系而言,选择制造谣言作为反教策略手段,应该说是成功之举。国家积弱不振,无力与强大的对手在战场上通过武力较量,采用「舌锋」与「笔尖」作为抗争工具不失为智取。正如士大夫所宣称的那样,「笔尖」、「舌锋」确实杀死了不少的传教士与洋人。几乎重大教案的发生,谣言作为最古老的大众传播媒介,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挖眼剖心」、「迷拐幼孩」、「诱奸妇女」永远是「激励民众」最好的引爆器。1868年的扬州教案、1870年的天津教案、1891年的芜湖教案、丹阳教案、无锡教案、武穴教案、宜昌教案和1895年的成都教案等,都是因谣言所致。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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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地方。从一个很小的城市,变成中国第一城市。 有太平天国,有南京条约,文化经济融合,鸦片,洋行,租界。李鸿章。赫德。 中西方的融合矛盾妥协成就了现在的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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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4日下午三点半,应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的邀请,美国伊利诺大学(University of Illinois)教授周启荣(Kai-Wing Chow)先生在闵行校区人文学院楼5403会议室,举行了一场题为”宗教、商业与法律:城隍庙与清代地方公共文化”的讲座。本次讲座由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陈赟教授主持,历史系、哲学系以及思勉高研院等院系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周启荣教授是美国伊利诺大学香槟分校历史系(Department of History)和东亚语言文化系(Department of East Asian Language and Culture)的双聘教授、Spurlock博物馆副馆长,主要从事中国清代和近代思想文化史的研究,并且在印刷术的发展历程、儒家思想传播史等方面有着多年的学术研究,在国内外学术界中拥有一定的影响。
周教授的讲演主要是回应上世纪90年代西方学界所讨论的”公共领域”能否应用于研究中国社会的学术争论问题,他以上海城隍庙如何发展成为上海公共场所的过程为例并围绕此内容展开论证。
周教授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与考证,进一步强化了论证的力度与合理性:(1)募捐维修城隍庙越来越多是以组织名义带头、策划和捐款:城隍庙成为各个公共社群的公共空间/场所;(2)城隍庙:上海地方公共社会的中心,为官员、士绅、商人、工匠、妇女、儿童等各种”公共社群”提供商业、宗教、社会、文娱活动的公共场所;(3) 商人组织对于城隍庙的经济资助最为关键;(4)以城隍庙为纽带产生了适用于地方社会的一套日常生活的规则:上海的地方公共文化等。最后,周启荣教授得出结论:清朝时的中国就存在着既不属于政府也不属于个人的,而是由社会自发组织并且不以血缘为基础的公共空间。
报告结束后,周教授还认真地回答了陈赟教授以及其他学生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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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克制

by admin on 三月 11, 2011 · 0 comments

in 清朝制度

伯克制是旧时中国新疆维吾尔地区实行的官制。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回部平定后对伯克官职进行改革,将其纳入清朝官制中。同治年间陕甘、新疆回乱和阿古柏之乱后,伯克制趋于瓦解。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正式废除伯克制,开始实行与内地相同的官吏任免制度。
目录
1 沿革
2 主要伯克官职
3 注释及征引文献
4 参考文献
沿革

维吾尔族地方的官吏统称为“伯克”。伯克(维吾尔文:بەگ,拉丁文转写:beg)一词是突厥语转音,义为“首领”,原是维吾尔贵族的世袭官职。伯克“惟序坐次以相统属,无服色崇卑之别。亦无贡赋、养廉额数,均视其所辖回民之多寡贫富,恣意索取,不知抚恤。”[1]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军平定大小和卓之乱后,开始任命回部贵族为伯克。二十五年(1760年)四月,乾隆皇帝谕曰[2]:
舒赫德奏称:伊犁屯田回人一千户,办理陆续发往。应设立阿奇木伯克等缺,以资管辖。拟设三品阿奇木伯克一员,请旨补授。自四品伊什罕,至六品密喇布伯克十五员,或以现在伯克升补,或于著有劳绩之人,酌选补用。其五品以上伯克,令戴孔雀翎,六品伯克令戴蓝翎之语。伊犁阿奇木伯克,著额敏和卓之子茂萨补授,仍以公品级管事。其四品以下各员,应先于阿桂现在带领之回人伯克内选补,庶足以昭平允而示鼓励。其做何酌量选补之处,著舒赫德会同阿桂议奏。所授伯克等品级,及戴奖赏翎,俱著照所请行。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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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的中国宗族研究

by admin on 三月 10, 2011 · 0 comments

in 清朝制度

最近忘记读那本书有个观点,认为宗族对维护君主专制起到重要的作用。  好像是马克斯韦伯对中国的社会的论述,记不太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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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就要过去了,世纪之交的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中国人最关心的问题是如何实现民族和国家的现代化,为宗族定位、定位是探求现代化之路必不可少的一环。事实上,本世纪初国人在争取民族独立和自强的探索中,已经把宗族问题置于自己的视野之内。宗族事关对中国社会整体的认识,中国人对此已经探讨了百年,至今兴趣未减。它已超出学术和历史的范畴,与政治和现实密切关联。把本世纪对宗族的探讨作为一份重要的历史遗产加以客观地评述,有助于人们更科学、准确地认识中国的宗族及社会,思考中国的历史和未来。一般来说,宗族是由共同祖先界定出来的父系群体。这样的概念基本为学界所认同。与宗族概念相关的另一重要概念为家族,而人们对家族的界定则莫衷一是。有的以家族为家庭;有的认为家族是小家庭的扩大或组合,是家庭与宗族之间的组织,还有的把家族作为包括低层次家庭和高层次宗族的概念。本文将有关宗族的家族研究也一并加以综述,至于以探讨家庭为主的家族研究,因主旨非宗族问题,就不在介绍的范围之内了。

一、 20世纪上半叶宗族研究的起步
(一) 宗族的历史定位和现实定性
宗族作为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既长期存在于中国古代社会,也是20世纪中国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19世纪末20世纪初,正是中国社会剧烈动荡的历史大变动时期,在民权观念、民族主义的影响下,学习西方、反思传统、寻求自强之路成为时代的强音。20世纪对宗教问题的认识首先是与给传统社会定性和解决现实社会革命的道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在几乎整个20世纪中,宗族基本上被当作落后、消极的东西,这样的认识和严复译《社会通铨》很有关系。英国人E·甄克斯写的这本书,出版于1900年仅隔三年,曾因翻译《天演论》传播西方新思想而享有盛名的翻译家严复就将这部书翻译过来介绍给国人。甄克思在这本书中,用历史发展阶段的观点,把历史描绘成从图腾社会向宗法社会、再向军国社会发展的过程。甄克斯认为,在军国社会里,个人是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人民是平等的;而在宗法社会中,社会细胞由家族构成,个人归各自的宗族统辖,并受到祖法的约束,没有自由。受甄克斯这种进化史观的影响,严复认为当时的中国终于进入军国社会阶段,属于七分宗法、三分军国性质的国家。这里的宗法具有消极、反动的含义。日本著名学者沟口雄三在对此问题考察后指出:”严复自己在序言中也将宗法与封建合在一起使用,自那以后,将封建社会等同于宗法社会,并备作是历史发展阶段中一个落后社会的认识得以迅速扩散。”、严译《社会通铨》在青年知识分子中产生很大反响,影响了新文化运动。沟口雄三指出,在五四运动中领导了文化革命的《新青年》受到《社会通铨》的深刻影响,《新青年》曾热衷于掀起打倒宗法社会的运动。主编陈独秀在《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中说:”东洋民族虽从游牧社会进入宗法,但情形至今仍未改变。虽从酋长政治步入封建政治,至今亦无变化。宗法社会以家族为核心,个人无权。……尊家长、重阶级,故提倡孝。在宗法社会的政治里,……尊元首、重阶级,故提倡忠。忠孝是宗法社会、封建时代的道德,也是半开化东洋民族的一贯之精神”。他又在《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二-四)说孔子所提倡的道德在”数千年前的宗法时代、封建时代也仅仅通行于公、卿、大夫、士的人伦日用之处,在庶人阶层则全无市场。在数千年后之今天,在此共和、国家时代,如此还怎能得以通行呢?”陈独秀照搬了《社会通铨》的理论及严复的案语,视儒家思想为落后的宗法社会的产物。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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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宗族的研究大多来自于费正清和吕思勉的书。

 

【原文出处】《安徽史学》(合肥)2009年3期第80~94,118页

【内容提要】
晚清民国以来宗族的研究有了明显的进展,在宗族社会变迁、宗族近代化、城市宗族研究方面都出版了专著,研究者还注意从区域入手探讨宗族,深入研究长江中下游、广东、福建、安徽等地宗族,极大改变了以往近现代宗族研究的薄弱状况。华北宗族的研究引起人类学与历史学学者的重视,客家宗族研究形成高潮,人类学者关注当代宗族。当代宗族复兴的研究方面,宗族与乡村自治的探讨成绩突出。
Studies on the clan since the late Qing Dynasty had a noticeable improvement in the last ten years. Monographs on the change of clan society, modernization of clan, and the city clan, had been published recently. Scholars also paied great attention to the study of clan from regions such as the lower-middle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 Fujian, Guangdong and Anhui provinces etc., which had greatly altered the weak conditions of the study of mordern elan in the past. Study on clan of North China has attracted the attentions of the historians and anthropologists, and the upsurge of the study on Hakka appeared. The anthropologist focused mainly on contemporary clan. As for as the study of the revival of contemporary clan, the study on clan and village self-government got excellent achievements.
【关 键 词】晚清民国宗族/当代宗族/宗族复兴/宗族与乡村自治clan in late Qing Dynasty and Republic of China/contemporary clan/the revival of clan/clan and village self-government

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5X(2009)03-0080-15
笔者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宗族研究》①一文中对于1998年前的晚清民国以及当代宗族研究有过评述。这里继续介绍1999年以来近十年的学术成果。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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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偶尔看到社会达尔文主义,正好看到这个演讲真是有趣。

文中讲民国初年的思想史。

辜鸿铭先生评价袁世凯。 章太炎,王国维,胡适,鲁迅。

我听到一个人搜了一下《东方杂志》的杜亚泉先生。又是个预测未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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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读费正清先生的书,对边疆史感兴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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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清朝视国内的蒙古、新疆、西藏等边疆民族地区以及境外的国家为“外藩”,这可以划分为“内属外藩”和“境外外藩”两大层次。清朝针对内属外藩,创建了边疆民族首领朝觐年班制度; 针对境外外藩,清朝延续前代实施了朝贡制度,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关键词:清代;外藩;朝觐年班;朝贡制度

众所周知,以美国费正清教授为代表的中外学者对中国古代朝贡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取得了众多成果。[1]就目前来看,有关朝贡制度的研究侧重于中外关系层面。实际上,中原王朝的朝贡关系涵盖对象主要包括国内边疆民族以及境外国家两大部分。但是,中外学者很少区分国内边疆民族与外国遣使朝贡的性质。当然,中原王朝与国内边疆民族的隶属关系随着朝代的不同经常发生变化,并不利于总结概括朝贡关系的特点。就清代而言,清朝对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等民族地区实施了有效的主权管理,建立了军府制度、盟旗制度、伯克制度、土司制度、噶厦制度等等。其中,清朝创建的朝觐年班是管理边疆民族上层首领的行政制度,既有朝贡制度的特点,又与对境外国家实施的朝贡制度有显著的不同,独具清朝特色。

从西周到清代,华夏 (汉) 民族往往笼统地称其他民族为蛮夷戎狄,有民族、文化、地理等含义,当然还有匈奴、鲜卑、突厥、女真、蒙古等等民族称谓。此外,中原王朝还从天下中国的角度出发,赋予其他民族地区为外藩、内藩、藩国、属国、藩服、藩部等政治称谓,泛称臣服的边疆民族或外国,内涵既大致相同又有细微区别。在清代,“外藩”则是称呼边疆民族及境外民族或国家的政治词语,含义丰富、层次分明,是重要的政治概念,又与朝觐年班制度和朝贡制度有密切的关联。[2]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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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1840-1911年中国萌芽时期的藏学研究萌芽时期基本情况作了介绍,对一些主要著述(含奏牍奏疏、游记及志略类著述等)进行了评述,并对各类著述的基本特征作了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萌芽时期;中国藏学;藏学研究;述评

引言

17世纪第一批洋教士闯入中国藏区的时候,明末清初的大多数中国人对西藏的认识恐怕还只是一个属于中华帝国领土的地理概念,而对其实际情况知之甚少。除了当时的某些正史官书中有关于西藏的干巴巴、冷冰冰的史料记载之外,可以说根本没有藏学研究。当然,上述记载虽然不是藏学研究,但却是我们今天研究藏学不可多得的历史资料。

1840年,英帝国主义大炮轰开了长期闭关锁国的中国封建王朝的大门。从此,中国社会开始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横行霸道的英帝国主义对我西藏地区的侵略也步步升级,最后终于爆发了1888年的抗英斗争。斗争虽然以失败告终,但它警醒了国人去更多地关注西藏,同时也充分暴露了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和帝国主义的残暴无情。从此,逐渐有更多的有识之士为了民族的利益和祖国的命运而开始关注和研究西藏。其中包括一些具有民族气节的官员政要,他们在对朝廷的奏牍和自己的藏事著述中,除了例行公事地陈述之外,更多了一些对西藏政治前途、历史命运的关心,同时提出了一些治藏方略。而接受过近代西方文明熏陶的普通知识分子,由于当时的国力和国情所限,绝大多数难以到藏区调查,他们根据洋人发表的文字材料,结合中国的历史文献及当时世界发展潮流撰写了一定数量的有关西藏的著述和文章。某些身在川边藏区的知识分子,依靠地利之便,对藏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查,并写出了一些有关西藏政治、宗教、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介绍性文章。只有为数不多的热血人士,深入西藏学习和调查,写出了一些带有开创性质的藏学论著。尽管这些译介和著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与不足,但在当时确实开创了国人认识、了解、关心和研究西藏的先河,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现代藏学的萌芽和诞生。所以说,1840年到1911年成为中国藏学研究的萌芽时期。

一、奏牍奏疏、游记及志略类著述

西藏远离中原,重山阻隔,交通不便,清代以前,人员往来极少。尽管早在唐代,汉藏两族关系便日益密切,信使往来逐渐频繁,但专述吐蕃之作极少。到了元代,西藏地方虽然正式加入祖国大家庭,中央政府专设宣政院以帝师掌天下释教与吐蕃事务,而专述吐蕃之作,依然寥若晨星,几无流传。明代亦然。惟有到了清代,对西藏地区的治理方堪完备,驻藏大臣的设立,汉藏官员及僧俗人员的往来慢慢增多。因此,有关西藏的记载,在清以前,的确只有官书正史的少量记载,且所记事实往往语焉不详,或者所记时间与事实发生之时相距甚远,多不可靠;而有清之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及各呼图克图封号的封授,驻藏大臣制度之设立,汉藏官吏、军旅人员之往返频繁,故而驻藏奏牍、奏疏,旅藏记游之类的著述可谓汗牛充栋,举不胜举。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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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先生是我很喜欢的一位学者。

 

从“差异原则”理解儒家
最近,儒学、国学的传统话题很热闹,但是,我们在用语言来表述某种意思的时候,经常有所谓的符号和我们要表达的意思之间的关系问题。当代语义分析的研究表明,语言解释的空间是无限的,同样的话语可以表达很多不一样的甚至截然相反的意思。比如同样是谈儒学的人,这之间的差别可能非常之大,这就是索绪尔讲的“任意原则”。如果是这样,语言还有什么意义呢?
但索绪尔提出语言的表达还有另外一个规定,就是“差异原则”,通俗地讲,就是指一句话要表达什么意思,往往是要通过我们借助这句话去针对什么来体现的。用我的语言来讲,就是说我们讲某一套话语的时候,往往有一个假想敌,我们这个话语真正的意思是通过我们要排斥的东西来体现的。比如大家都讲儒家,都讲仁义道德,这个仁义道德到底什么意思呢?其实就取决于你用这个仁义道德来针对谁,如果离开了那个所谓不仁不义、不道不德的东西,你讲的仁义道德就没有什么确定的含义。
我们现在讲儒学,讲马克思主义,或者任何一种学问,都是这样:要理解你讲什么,首先要明白你讲这套话到底是针对什么的。老实说我们国家,从董仲舒以来两千多年,几乎人人都讲儒家,没有什么人说他是反儒的,但是讲儒的人中区别非常大。就像有学者讲的,西方基督徒中的区别往往比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区别还大。都是讲儒的人,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区别呢?主要就在于“差异原则”,他们针对的假想敌是不一样的。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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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电报网与国家统一

by admin on 三月 4, 2011 · 0 comments

in 人物, 清朝制度

文中有韦伯1916年对中国的评价。不知为什么最近很喜欢看韦伯对中国的评价。

建立电报好像开始是盛宣怀与胡雪岩的斗争。 最后盛宣怀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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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时国土面积达1200万平方公里的中国来说,“现代国家的政治组织的技术”还须以技术性地克服国土的空间距离为前提。如果中国试图从传统帝国向现代国家转型同时免蹈欧洲基督教大帝国解体时分裂为多个民族国家的命运,那就要尽快克服国土的空间距离,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跨越式地”利用西方最先进的通讯和交通技术及科学管理方法——这就要求有一个中央集权政府。

电报在中国最早见于上海租界,戊戌之后,内地少数大中城市已陆续设置电报局。在广设电报上起了重要作用的是李鸿章,而且,他对电报有一种战略性的理解。

川流不息的电波将中国各地及中国与世界紧密连在一起。李鸿章这份奏片所体现的战略眼光和现代商业管理理念,远高于狂想“十万里铁路”的胡适。电报在全国动员以及“同步行动”方面具有的政治潜力,超出了李鸿章的预想,并实际促成清廷的快速倒台。在电报遍设于中国后,即便从甘肃到北京须一百多天,从上海到成都须两个月,但甘肃、上海、成都和北京可在同一时刻互通音讯。不徒如此,万里之遥发生的事,当日或次日便可为中国各地报馆所知,并立即载于报刊。

想象的共同体

1900年,张一麐入蜀襄试,其《古红梅阁笔记》记云:“以十月二十六日抵上海,章君伯初方往美国旧金山留学,询其行程,彼抵美只月余,余抵成都尚在其后。”他沿最快的水路走了近两个月,才抵达成都,长叹“吾国交通不便”。十七年后,胡适自美归国,从纽约乘火车北上加拿大,再横穿北美大陆,在温哥华搭船横渡太平洋,抵上海,陆路加水路,仅用一个月。

将时间换算成空间,则张一麐从上海到成都等于绕地球一圈。交通落后成倍放大了国土的距离。当时中国国土面积比整个欧洲还大,路上走一年半载,未必能从京城到达最偏远的边疆,更别说全国的有效管理了。

“现代人恐怕很难理解曾经有这样一个世界,”谈到诸如中华帝国这种地域辽阔的前现代国家,安德森说,“在现代概念中,国家主权在一个法定疆域内的每平方厘米的土地上所发生的效力,是完全、平整而且均匀的。但是在比较古老的想象里面,由于国家是以中心来界定的,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边界是交错模糊的,而且主权也颇有相互渗透重叠之处。因而,很吊诡的是,前现代的帝国与王国竟能够轻易地维系他们对极度多样而异质并且经常是居住在不相连的领土上的臣民的长期统治。”

由于低效的农业经济无力供养一个从中央一直延伸到每平方厘米的国土和每个臣民的生活的庞大官僚体系,这种前现代帝国对其辽阔的国土和分散的人民主要采取一种象征统治。各地人民效忠的通常不是一个现实国家,而是经由文字和经典从古代继承下来且已沉淀为集体无意识的伦常制度,它维系着一个抽象的国家观点。按安德森的标准,中国只是一个由众多各自为政的地方共同体组成的松散的“想象的共同体”,而非一个被现代交通和通讯技术及国家管理技术高度整合起来的现实的政治共同体。

空间距离造成各地时间的脱节(本雅明所说的“同质的、空洞的时间”),“不相连”的各地方共同体只是处在日历上而非一体化意义上的“同时”。帝国呈现出一种时空断层结构,不成其为一个现代国家。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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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的终结方式跟别的朝代不一样。其他王朝多是被农民起义推翻的,而清朝不是。太平天国运动是晚清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可是它并没有推翻清朝,相反,清朝在镇压了太平天国运动之后又延续了三十多年,最后被辛亥革命推翻;别的王朝被推翻后,新王朝取而代之,皇帝易姓,江山易主,中国历史会进入另一个轮回,而清朝被推翻后,封建帝制被彻底终结,民主共和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以上两条之外,清朝的解体还有一处更让人感慨的地方:与其他王朝末期的“僵化至死”不同,大清的政权分明是在变革的路上被抛弃的。在被推翻之前的十年间,这个政权也曾顺应时代潮流,宣布实行“新政”,推出种种改革举措。可是,就在改革之路走到中途的时候,这个政权竟然一下子被推翻了!这究竟是为什么?改革本是以自强为目标的,为什么最后竟敲响了政权解体的丧钟?主观期许和现实收获之间何以会有如此巨大的误差?……这些问题显然值得我们认真探究,深入思考。

清末新政显然是在内外交织的压力之下开始的。1898年,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倡导戊戌变法,康梁的改革主张颇合光绪皇帝的心意,可是却遭到了慈禧太后的强烈反对,结果变法以谭嗣同等“戊戌六君子”喋血京城而告终。可是,形势比人强,1900年八国联军侵略了北京,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一起逃亡西安。在强烈的刺激之下,大清的高级官员认识到,大清帝国若要强大,就必须进行改革。不改革就不能自强,不自强就无以抵御外辱。所以,京城和地方的高级官员在1900年底纷纷上书,陈述他们对行政、军事、教育、财政等各方面的改革意见。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下诏变法,声称三纲五常虽为万世不易之理,但政府的统治方法则应顺应时代潮流,进行必要的改革。由此,为期十年的清末新政揭开了序幕。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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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泉州海商碑刻资料辑述

黄真真
(泉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福建泉州362000)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003

[收稿日期]2010-06.10

[中图分类号]249 [文献标识码]E [文章编号]1000-422x(2010)03-0103-02

福建泉州地区,自唐宋以来,素以盛出“海商”著名。关于泉州海商的发展历史及其经营方式,已有众多的研究成果。近年来,由于本人的工作之便,搜集到一些地方碑刻及其它民间文书。顾这些碑刻资料较少为学界所引述,今特稍加辑录,或许对于深化泉州海商的研究,有所裨益。

奉督抚两院示禁碑
泉州府晋江县为藐宪恣虐事,康熙五十五年八月廿八日,蒙分守兴泉道带管泉州府事黄信牌,蒙布政使司宪牌奉总督闽浙部院仍带纪录三次觉罗满,巡抚都察院加一级陈,批本司呈详关役林全,盘据泉口執法肆虐违例横征商民受害,兹据陈万顺、吴文英、王源记、苏有合、蒋积高、苏振光、郑宝源、陈宇记等列款奔控,宪辕奉批严提究,报随经本司提到各犯证,逐加研讯,赃真证确,依律议拟杖流。详奉宪批,林全积恶巨口執法嚼商,赃真证确,发建遣允宜,仍将违例横征各款,逐一查详勒石永禁等。因本司查得榷关征税,凡商贾货物原有则例,开载征输岂容以额税之外横加需索?今巡役林全研究得实,予以役畀则前此各项陋规,若不永远革除恐将来把只关役复萌故习,仍然横征,应请严批以便转饬勒石永禁。嗣后凡有客商运货到送榆税,悉照部颁则例开载征收,毋得以正税之外复加苛索私礼规例,倘把口关役仍然藉端拦截需索揹留客货者,许被害商民赴辕呈控提拿按律究治,庶关役咸知儆惧,而商民深沐宪仁靡既矣。等缘由奉督抚两院批仰即查明原案条晰开明,勒石关前示禁,取摹送查,奉此合行勒石示禁等因,计粘单一纸到府县蒙此合就勒石示禁,为此示仰客商船户人等知悉,即便遵照毋违。
计开横征条款: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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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支月相与甲子克商日

by admin on 十二月 29, 2010 · 0 comments

in 清朝制度

提要:
《世俘》载有“維四月乙未”和“二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从二月甲子到四月乙未,共32天,只有甲子日为二月二十九日左右,乙未日才能进入四月。
《召诰》是记“武王死后七年”之事。以其“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三月,惟丙午朏”,查《合朔满月表》公元前1036年3月8日04时甲辰朔,可得密合对应的前1036年3月10日为“三月丙午朏”。
以《召诰》作“标准件”,通过计算可以证明:《召诰》与《世俘》、《武成》的干支月相能够相互延伸、吻合;《召诰》作于武王克商的第十年;故前1045年3月15日(殷历二月二十九)为“甲子克商”日

关键词:月相、干支、甲子克商

一、月相概况
金文中有大量月相的记载。最常出现的是:初吉、既生霸(魄)、既望、既死霸(魄)。《尚书》、《逸周书》等古籍中的月相类型,比“青铜器”中见到的月相类型多。

常见月相名词:

〖月相名词〗  〖日 期〗         〖出 处〗
朔            初一。           《诗•十月之交》。
初吉          月初?            青铜器
月吉          月初?           《令彝》“惟十月月吉癸未”
朏(fei3)     初三。           《召诰》《畢命》
哉生明        初三。           《武成》
哉生魄        初三。           《康誥》《顾命》
既生魄(霸)  初八~初十?     《武成》、青铜器
既旁生魄      十一±。         《世俘》
旁生魄(霸)  十一±。         《世俘》
望            十五/十六。
既  望        十六~十八?     《召诰》、青铜器
哉死霸         ?               “周公庙甲骨”
既死魄(霸)  二十五±         《武成》《世俘》青铜器
方死霸(即旁死霸?)           “晉侯蘇鐘”。
旁死魄(霸)  二十七±         《武成》
晦            二十九/三十。

月相所对应的日期,学术界分歧很大。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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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黑窑奴与地方生态链

by admin on 十二月 27, 2010 · 0 comments

in 事件, 清朝制度

貧道最近讀一本書,也講到煤礦。  朝廷不希望一般老百姓搞煤礦,怕刁民聚集一起容易搞事。

如果是官員自己開就沒事了。

本文有個故事很有意思。 一道員微服私訪,被抓去當黑礦工。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一個道理,領導不要沒事下來微服私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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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窑奴之惨烈,殊不逊今日,甚至曾惊动中央一把手。嘉庆四年(1799)十二月,帝颁发上谕,称“西山煤窑,最易藏奸。闻该处竟有匪徒名为水工头者,往往哄诱良人入窑,驱使残恶致毙。”稍后,顺天府会同步军统领衙门,派人严密查访,按律治罪。严打之下,西山窑奴之境遇,暂有改善。

然帝王的一时性起,或能整肃个案,却难以根治病灶。21年后,嘉庆二十五年(1820)秋,能吏徐寅第刚升任顺天西路同知,就面临更加急迫的解救窑奴的任务。他的堂侄徐继畲后来把这一切记入了《五台徐氏本支叙传》。传称,宛平西山有门头沟,京城所用之煤,皆产于此。大小煤窑200多 所,开窑者遣人于数百里外诓雇贫民入窑挖煤,晚则驱入锅伙。所谓锅伙,乃窑工宿食之地,垒石为高墙,加以棘刺,人不能越。这帮窑工也有象征性的工钱,只够 抵两餐狗食样的饭费,一无所余。有倔强或欲逃的工人,窑主以巨梃毙之,尸体也不收殓,直接压在巨石下,待山洪大涨时,尸骨就冲入桑干河,泯灭无迹。所有窑 工中,最凄凉的是“水宫锅伙”的窑工,他们负责在黑暗森冷的窑洞里排水,“夏月阴寒浸骨,死者相枕藉,生还者十无二三,尤为惨毒”。

徐寅第奉檄往查,骑一健骡,随兵役数人,遍历各窑。于是“各锅伙遭锢之煤丁,悉轰然投出,窑户不敢复禁”。 徐寅第又检得近日被窑主殴毙的工人之尸,“律究拟抵”。更禀请禁革水宫锅伙,毁其垣屋。同时规定,各窑主必须造窑工名册,政府派巡检分四季勘查。窑工有死者,须立即报官诣验,否则治其罪。行文至此,徐继畲不无乐观地说:“积年惨毒之害,一旦革除,煤丁皆欢呼额手”。

然而积年惨毒,哪里有那么好革除。学者吴思曾 指出,从清朝到民国,黑窑奴的问题都没得到彻底解决,或禁而不止,或卷土重来。窑奴也不限于北京西山,在湖南、河南、陕西、山西等地都相继涌现。光绪年 间,湖南一地方官在一份报告中说,当地煤窑的水工,多是被威逼强抢或哄骗诱拐而来。对这些窑奴,窑主“筑有土室,幽暗深邃,外立木栅。挨窿处仅留一窦,出 入启门,由水承行主之,名曰设鼓。将诱买哄骗强捉之人,关禁鼓内名曰水蛤蟆”。窑奴们被剥去衣服,轮班车水,昼夜不休,饥寒不恤。稍倦,脊背则遭鞭殴。有 想逃的,则被窑主令人以刀刺其足。窿内阴寒气盛,工作又奇苦非常,弱者往往一月半月即毙命,壮者不数月亦足烂腹肿,又得不到休息和医药,只能等死,而窑主 竟坐视其毙。

一旦窑奴倒毙,窑主就会捉捕过路人或流浪汉充当“新鲜血液”。 民国出版的《同官县志》记载了清代一则离奇故事,一位道员(行政级别不低于今日厅级干部)出门私访,竟被抓去当黑窑奴,三年后始被解救。县志说,当地有抓路人作窑工的“风俗”,不但可免工资,人死了按例要赔30两 银子也可免了。某道台有日微服私访,行到陈家河,因长得肥大可喜,被窑主相中,强掠至煤窑,要他挖煤。道台怒称“我爸是李刚,哦不我就是李刚”也没有用, 窑主即使相信他是道台,也不可能放,一放不就东窗事发了?于是道台在窑下活活干了三年,期间“啮指出血,每日书其职名于大块煤上”。直到有天,同官知县听 说陈家河煤窑的煤质好,叫家人买来,在炉边看书,添煤入火炉,发现血迹,仔细一看,竟是道台血书,遂发兵去煤窑,救出道台,严惩窑主。这个故事在我看来并 不靠谱,浑身都是漏洞,县志的编者应当是《故事会》的忠实读者,才会把此事当作信史写入。不过,这故事虽不靠谱,却充分反映当时窑奴状况之惨烈——在百姓 心中,连道台都难逃被捉去当三年窑奴的厄运,普通穷人一旦被锁定,又怎能幸免?

光绪年间,山西汾州知府在给属下孝义县令的公 文中指出当地窑奴之惨:“窑底挖煤之夫,而苦斯极矣。终日所得至多不过二、三百钱,而饭食灯油之费去其大半。窑主工头又复任意剥削,昂其所食面价,加倍以 偿。诱以所剩之资设局以骗。饥寒不恤,疾病不问,甚或鞭扑吊打,几不复以人类待之。”并提出五项整顿:不得私自拷打窑工,不得威逼关禁窑工,不得匿报矿难 人命,不得豢养凶匪打手,不得恣意克剥窑工。

这位知府的仁心可嘉,但其指令是否收效,于今 难有文献可征。而更多的官员,可能是另一种面孔。咸丰年间,同官县令立碑告示各煤窑,其中条款针对的主要不是窑主,而是窑工。告示称,窑工不得“长使工 价,希图无赖”,也即不能从窑主那借钱不还,实际上是助长窑主克扣工钱的便利;窑工如果“捏为诱拐等项控案”,将被严惩,这实际上堵住了被诱拐沦为窑奴者 在本地的司法救济渠道;窑工“倘有尸亲借死讹诈”,官府将严究责任,这就使窑主更容易逃避事故赔付。上述法令,不为保护弱势群体,只为强势群体张目,当属 恶法无疑。在鸡蛋与墙面前,官员们坚决地站在了墙这一边。

站在墙这边,不是因为官员天生不道德,而是因为他们天性趋利。清代煤窑业实行严厉的采煤执照制度,为获取采煤执照,煤商、窑主不惜巨款行贿。乾隆年间,河南安阳煤商艾学曾,为开办煤窑,先送履亲王门上李姓太监1500两,又送缄亲王门下1500两,再送一个候选知县3000两, 大费周折,血煤之血,从采煤执照就开始流了。拿到执照后,窑主还得不断应付官吏的各种检查,如乾隆年间北京房山县一个窑主,每年仅送当地知县的银两就上 千,此外还得打点众多胥吏。有时官员嫌一笔一笔地收取贿赂太麻烦,直接在煤窑中入干股分肥。顺治年间一份煤窑搭股契约反映,户部一王姓官员,既非山主,又 非出资人,也不是办矿人,分文不出,却白占煤窑1/3的股份。窑主也不是傻子,愿意拱手让出1/3利益,自是为了买一把保护伞以供遮雨。

事实上,就煤窑业而言,往往藏着官员、窑主、打手、信 息员、窑奴五方,共同构成一种强者联手食弱的生态链。窑主首先买通基层官员,再通过中介人层层向上攀结;与此同时,窑主还雇佣凶匪充当对窑奴的“暴力专政 工具”。这就形成了一个利益生态链,有钱者、有力者、有权者、有信息或关系者,都是获利方,窑奴则是主要的受害方。尽管窑主或官员也有被惩处的风险,但因 为缺乏有力的制度性约束,这风险极小。于是,掌握着最多权力资源与财富资源的人在维持非法秩序或非法维持秩序;几乎没什么资源可调动,也几乎没什么救济渠 道可申诉的窑奴,只能被迫接受被侮辱与损害的命运。这种残忍虐毒的生态链,不但见于清代,在当代中国也若隐若现。

(本文所引矿业史料多出自吴晓煜《矿业史事杂俎》,齐鲁书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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