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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清朝历史 &#187; 光绪</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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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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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光绪初年俄商偷运砖茶倾销蒙古地区问题考述</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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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3 Apr 2011 05:08:0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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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茶叶也是研究经济史的重要部分。 前几天也有篇关于新疆茶务的文章。 关于茶叶也跟外交有关。  跟左宗棠收复新疆有关，也有李鸿章的外交政策有关。  跟曾纪泽《伊犁条约》谈判也有关。 记得那谁说过一句话，拿到任何一个史料，都要能跟自己研究的问题联系到一起。 因为曾纪泽签订条约前的前提是重界轻商。 要地不要钱，不要利益。因为经济被控制，土地早晚也被控制。 &#160; &#160; —————————————————————————— 光绪初年，俄商偷运砖茶非法倾销蒙古地区。这种砖茶是以红茶末为原料，用先进的机器设备压制的。比中国山西商人运往蒙古地区销售的、用绿茶和茶梗制作的质量要好。由于俄商是偷运，逃避了纳税，降低了成本，挤占了华商在蒙古地区的市场份额，所以形成了市场垄断。这种行为直接违反了《中俄陆路通商章程》的相应条款，损害了中国的利权，造成了华商的歇业，并使一大批民众生活陷于困境。清中央政府在处理俄商偷运砖茶问题时，不能吸纳天津海关地方官员的正确意见，措置失当，致使蒙古地区商业利权损失殆尽，历史教训深刻。 一、清政府以条约限制俄商在蒙古地区贸易 中俄商务惟恰克图互市最早，伊、塔两城则定自咸丰纪元，余以陆路最称烦琐。陆路者指恰克图至天津一路而言。同治元年(1862)中俄双方签署的《中俄陆路通商章程》共计二十一款。清政府限制俄商到蒙古地区贸易的政策系统体现在该章程中。整个章程还暗含着清政府寓“收”于“放”之中的对俄外交原则。因此，该章程第十款规定：“俄商在它口贩买土货运津回国，除在它口按照各国总例缴纳税饷外，其赴天津应纳一复进口税，即正税之半……方准起运恰克图不再重征，并饬令遵照第三款之路而行，沿途不准售卖……”总理衙门的成立，将对俄关系的处理提升至国与国的高度，这是从中国方面来说的。因为过去两国之间的文书往来，虽然也以国君相称，但中国方面是以理藩院来处理对俄关系的。从清政府方面来看，把对俄交涉当作了处理与藩属的关系。同治元年总理衙门签署的《中俄陆路通商章程》，是该衙门刚成立就签署的最重要的一个文件。因此，要用一种非常的眼光来看待这个文件。在清政府看来，对俄陆路贸易系专指天津至恰克图一线。因此，对天津、通州、张家口三处俄商经过的重要地点征税非常重视，特别是俄商购中国土货进天津转恰克图回国，要在天津缴复进口半税，表现了其对俄政策中“收”的重要一面。由此连带规定了中俄陆路通商贸易的行走路线，严格限制俄商在该行走路线两侧地区沿途售卖中国土货，特别限制在蒙古地区售卖。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华商的利益，而且关系到满蒙关系和蒙古地区的安定问题。应俄方的要求，该章程允许俄商进境后，可以到蒙古地区去出售俄国商品，但必须是小本生意。简言之，中国方面的立场是明确的，即俄商从中国购买的土货，如茶叶，不准转售于蒙古地区，须经恰克图直接运回俄罗斯。章程规定，当俄商购买的中国土货启运时，需向天津海关领取执照，按税则完纳税款，将货物粘贴印封，以便经过各关查验。天津海关道所发执照已经填明该商纳税情况、货物驼只数目、或车载，或马驮，以免假冒。俄商从天津运土货回国，须经过通州、东坝、张家口、库伦、恰克图一线出境，回俄罗斯，不准由别处绕越[1]（《总署为俄商携货由津至恰克图行走路线及有关规定致俄使照会》，咸丰十一年八月十三日）。俄商回国经过买卖城时，应将天津海关道所发执照呈验，无误方被放行。然后由清政府驻买卖城官员将回收的执照汇总，交总税务司。天津海关道所发执照相应的票根，同样上交总税务司，由总税务司比对查验，以便了解俄商所贩土货是否全部运回了俄罗斯。俄方根据自己的利益，签署了《中俄陆路通商章程》，也为进一步修改章程打下了伏笔。 同治四年(1865)十二月，俄驻华公使提出议改陆路通商章程各节。其要点为：免征天津复进口半税；在蒙古地区贸易取消“小本营生”的限制；辟张家口为自由贸易口岸；其意全在蒙古市场。对此，总理衙门的答复是：“查小本营生一节，旧章专指在蒙古地方贸易，并非准到张家口售销，原因体恤小本俄商，俾其就近贸易，得获利益。今既欲作大宗，又欲将蒙古地方未经售销货物，赴张家口贸易，则非边界小本营生可比，其行走道路及纳税章程，均应逐层定议，未便先将此层删去，致令窒碍愈多。至天津复进口半税一层，本王大臣前已言明相让，以恤商情。虽于税课有亏，亦不肯再有他议。可照贵大臣所拟，先免此复进口税，其余仍暂照旧章办理。至彼此所商，如删去小本营生及张家口不拘成数，并恰克图纳税领照等情，统行展缓二年，于限内会同详细妥商，庶时日从容，章程可期妥善。”[1]（《总署为俄使议改张家口销售及删去小本营生事致俄使照会》，同治五年正月十一日）同治五年(1866)三月初一日，清政府单方面实行免征俄商天津复进口税，拒绝了俄使的其他要求。清政府的意图很明显，即尽量缩小俄国在蒙古经贸活动的范围，限制其在蒙古地区的影响力。其实，复进口税的减免，反而增强了俄商对蒙古地区的渗透力。 中国单方面免征俄商天津复进口税后，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相当不满，称之为“实属无厌之请，各国必一律援照，则天下各口复进口半税化为乌有，关系非轻”[1]（《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为请坚持俄商回国者免征复进口税商不回国者照征事致总署函》，同治五年三月初五日）。在与总理衙门函商后，崇厚随即照会俄驻津领事重申：“查总理衙门与贵国钦差所议免缴之半税，系专指由他口运津、由津回国之货而言。若非回国之货，或在津售卖，或在别口售卖，均应照旧例办理，不能免税。”[1]（《三口通商大臣给俄国玛领事照会、给天津贝税司札文》，同治五年三月初五日）不难发现，崇厚的表述使中国方面的立场有了微妙的变化，即俄商从中国境内贩土货至津，由津启运经恰克图回俄国，免缴天津复进口税，条件是不准沿途销售。若在沿途销售，则照征天津复进口税。以崇厚为代表的天津海关官员的立场是俄商到蒙古地区销售中国土货，销售即征税。崇厚的主张在津海关一直有重要影响。他的主张表面上是针对纳税问题的，实际上涉及到开放蒙古市场和恢复华商活力的问题，但总理衙门并没有对这个敏感的问题正式表态。同治八年(1869)三月，中俄双方又议改陆路通商章程，章程满足了俄方所有的要求。其中包括，删去了“小本营生”四字，将第二款改为：“俄商准许前往中国所属设官之蒙古各处及该官所属之各盟贸易亦不纳税。”第四款改为，允许俄商由恰克图运俄国货物路经张家口时，听任酌留若干在张家口销售。第十款删去了原款内所有“其赴天津应纳一复进口税即正税之半”之字样，但重申：“该领事官发给（俄商）两国文字执照。天津关盖印，注明商人姓名、货色、包件若干，方准启运赴恰克图不再重征，并饬令遵照第三款之路而行，沿途不得销卖。如违即按第七款办理。所有经过通州、东坝、张家口查验之例，按照第三款章程办理。其照自起程日为始，限六个月到恰克图缴销，如遇耽延应于限期前报明领事及地方官等……”此时，清政府再次强调，坚持俄商运中国土货离津，决不允许沿途销售，也不存在沿途销售加征税款的问题。天津地方官员的灵活主张已经被否定。事实上，没过多久俄商便违背了双方政府间的正式协定，非法向蒙古地区偷贩砖茶。 二、总理衙门对俄商违法行为的核查 同光嬗递之际，俄商大规模向蒙古偷运砖茶，以扩大在蒙古地区的贸易规模，从而引起英国的强烈不满。光绪初年，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先于各关新闻纸内痛诋俄商近年藉运茶赴恰为名，多在蒙古私售渔利。于是，各国洋商啧有烦言。遂传播于俄使凯阳德之耳。凯使面斥赫德不应准德璀琳造言诋诬。德税司确知此弊非同影响，力请赫德赴钧署清查历年未销执照”[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六月十四日）。这样，俄商偷运的事实开始败露。在俄使凯阳德的授意下，某俄商在报纸上撰文对德璀琳进行批驳，试图掩盖。光绪六年十一月初五日，总税务司赫德函禀总理衙门称：“现在俄国商人由汉口、福州两处运砖茶至天津，按陆路章程由天津运赴恰克图应于启程时，由天津立保单前往。而其砖茶是否按单全数到彼之处，总税务司则无由核对察知。”[1]（《总署收总税务司赫德信一封》，光绪六年十一月初五日）因此，赫德请求总理衙门：“查此项保单向系恰克图之买卖城中国官员缴呈于贵衙门存核。兹特祈贵衙门将此项保单内，自光绪元年起并二年、三年、四年、五年所存缴回之保单，按年逐为察明示悉以便查照一切。”[1]（《总署收总税务司赫德信一封》，光绪六年十一月初五日）这封信说明，总税务司已认定俄商有违反陆路通商章程的行为。随后，总理衙门便将有关档案调送总税务司。光绪七年三月初九日，总税务司赫德将查核结果报告了总理衙门：“查光绪元、二、三年津海关所发之三联执照自津字九千二百一号起至津字一万二千八百三十八号止，除照章缴销外，尚有二百五十余件犹未缴销；其光绪四、五两年自津字一万二千八百三十九号起至津字一万六千九百十一号止，除照章缴销外，尚有一千一百余件之多犹未缴销。”“应请贵衙门咨北洋大臣转饬详核设法批复一切。”[1]（《总署收总税务司赫德信一件》，光绪七年三月初九日）根据赫德的以上统计，在光绪朝初期五年内，俄商违章未缴销的执照计有一千三百五十余件之多。平均每年有二、三百份执照不缴。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因为“每张（执照）所运茶箱自数十箱至数百箱不等，是其茶之销售蒙古者为数甚钜”[1]（《总署收津关道周馥抄送郑星使信一件》，光绪七年七月初十日）。如果我们把每张执照所运茶箱的数字取其中，以这个平均字数来推算，那么每年都有约数万箱砖茶偷运进蒙古市场，而且愈来愈多。称之为数甚钜，似不为过。这种现象是对《中俄陆路通商章程》的严重违反，证明德璀琳所讲全是事实。俄商正在偷运砖茶非法占领蒙古市场。 总理衙门将赫德的报告批转给北洋大臣李鸿章，要求转饬津海关道设法防范。事情从一开始，总理衙门便把它看作是地方性问题。李鸿章接到批文后，也认为“近年未销执照为数过多，其中显有情弊。”[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指示津海关道郑藻如，协同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认真核查。核查后，确认偷运事实成立，该二人提出防弊之法。大要有二：其一曰示以限制俾免任意宕延。“拟请订明中途遇故耽延只准展限三个月，再迟议罚。庶执照不至等于具文，并请酌派津关洋人二员专驻恰克图严查过恰砖茶与执照、件数、斤重相符即予放行。将执照收回交恰克图部员汇缴总理衙门比对核销。倘货照不符及有拆动形迹抽换情弊，立行指出照章办理。每月发过照根由津海关道抄录执照号暨茶叶箱数、斤重送交驻恰洋员备查。有逾限者即由该洋员开单知照津海关道以便会同领事议罚。”[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其二曰补订税章。“查俄商运货赴恰沿途不得销卖不独砖茶为然，而砖茶为大宗弊窦亦最甚，缘砖茶之销行于蒙古较别货尤旺也。兹拟明定税章除砖茶经津回国迳运恰克图者仍照向章办理外，如欲运赴蒙古发售，准该商先在津关报明，每砖茶一百斤除汉口完过正税六钱、另在津关交子税银三钱、运蒙税银七钱，于执照内注明运蒙字样及收税实数，沿途厘税概不重征。其照根亦按月呈送总理衙门收存，并请酌派津关洋人一员专驻张家口，严查运蒙砖茶与执照，件数、斤重相符即予放行。”[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天津海关道与津关税务司所提建议就是要开放蒙古市场，不仅对砖茶，也对所有商品。这与同治五年崇厚的主张实质是完全一致的。为此，他们还有更细致的、更周密的建议：“将执照收回交张家口监督汇缴总理衙门比对核销，仍一面由关道照抄执照号数、茶叶箱数、斤重知照驻口洋员办理。如茶照填明运恰私赴蒙古销售，无论在张、在恰查出，立将全货入官。庶私贩之弊清，而年中运蒙茶税可冀多收数万金，于饷需不无少裨。其缴照定限及路上耽延展限，亦照运恰一律办理俾示限制。”无论赴恰、赴蒙者有执照逾期不交的，则将其续请货照扣留不发[10]。津海关道与津海关税务司想用定税章以杜砖茶私售蒙古，同时又增加了财政收入。解决蒙古市场问题，连带涉及厚恤华商的问题。由于清政府允准俄商到天津，以至于到福州、汉口等地直接采办茶叶；也由于在税则方面，俄使一争而再争，致使俄商在市场上的优势大增，华商的经营市场不断缩小。“中国茶叶向系华商运赴口外销售。自俄商运茶沿途厘税免征而华商税厘如故，于是，俄商日盛，华商日穷，歇业之家十居六、七。其实沿途税厘收发有限，而内地生计几为外人全夺矣！”[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天津海关道的报告，反映了中国茶叶商人及相关阶层民众生活陷入困难的真实境况。中国政府的一部分官员想借助于税收，来剥夺俄商优势，以解华商之困。当时有些官员已经就这样做了。如左宗棠，正在陕甘总督任上，曾与湖南省议妥：凡领甘肃省茶票的华商，运茶过境，只征厘金二成，其余八成由甘肃抚衙设法补贴，他的办法是厚恤华商。经费在湖南应解甘肃协饷内划抵[2](p.483)。津海关道进而提出，将华商运茶的税收与俄商运茶的税收拉平：“拟请明定章程，嗣后华商贩运砖茶由津赴恰售与俄人者，除在汉口完纳正税之外，到津后所有内地子税及沿途关税、厘金概不重征；若运蒙古发售，于到津后再交子税三钱、运蒙税银七钱，沿途厘税概不重征。如遇关卡查验不许留难，如雇定船只、驼只，地方官亦勿再行封贴，务使事事与相待俄商无异。”[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关于厚恤华商的建议，李鸿章是完全同意的：“本大臣与南洋大臣复奏、王祭酒条陈内亦同此意，经总理衙门复准有案。此为收回中国利权、渐复华民生计之一端，一应照办。”[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就茶照未缴事与俄韦领事往来函稿》，光绪七年四月二十六日）至于郑藻如所提堵塞俄商砖茶回撒蒙古地区的两条办法，即察验货照和补定赴蒙古税章两项，李鸿章也认为是“切属切要可行。”[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四月二十六日）不难看出，郑藻如等是按照李鸿章的意思写的，而后，李鸿章再来个顺水推舟，便把这层意思表达给上面。李鸿章之所以用这种方法去写，是早就知道总理衙门的立场。总理衙门并不同意制定一个俄商赴蒙古贸易的税章，也不想重开谈判。想把与俄方的交涉也尽量限制在地方问题的范围内。总理衙门不想将事情扩大。按照李鸿章的指示，津海关道郑藻如和俄国驻津领事展开了交涉，但俄方只是一味地推诿，借口“或验货而未收照尾、或已收而漏未登记，事过多日无从考察”[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六月十四日）。采取了一种敷衍了事的态度，意在保护俄商的既得利益。津海关官员视此为俄领事的托词，认为：“该俄商果将照尾缴呈，断无不收之理，即该商有意匿照不缴，货既验明亦难容其隐匿。至谓漏未登记则更不然。驻恰部员收得照尾若干张，自必一一按号登记决不至有遗漏。”[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双方的交涉算是进入了一种胶着状态。以中国官场的风气历来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郑藻如、德璀琳等如此穷追不舍实属难得。德璀琳代表英美利益，与俄罗斯抗衡自不待说，又自恃为洋人，不怕清朝官员，所以敢说；那么，德璀琳有没有为中国办事的另外一面呢？李鸿章、郑藻如等是借德璀琳之口说出自己不好说的话，从而代表英美利益吗？李鸿章等是不是也有收回利权的动机、厚恤华商的初衷？这些问题不得不认真思考。 不久，总理衙门将郑藻如、德璀琳提出、李鸿章批准的建议制定《蒙古税则》的呈文驳回，斥为“俄商准运茶赴蒙古与成案不符，流弊滋多”[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六月十四日）。总理衙门的批驳，令天津海关道十分惊慌，连忙把责任推到天津税务司德璀琳身上，这样总理衙门便无话可说，也就不再深究。这足可以看出，在李鸿章管辖下的天津海关官员们与总理衙门在处理俄商运砖茶赴蒙古问题上的分歧之深。后来，在李鸿章的复议中，再次强调了俄商偷运砖茶蒙古地区问题的严重及中国利权的丧失和对华商的冲击。文中强调：“乃俄商唯利是视，不但照尾不缴，可在蒙古地界私销，而迟延逾限，茶箱一经报明便可免罚，于是其茶已售蒙古者，即将照尾收存，捏报耽延事故。俟有实在运恰茶箱再以新到之茶缴旧存之照，移前挪后痕迹全无。往往领事官来函非言雨雪载途即云骆驼难雇，以为不能依限到恰。其实皆为商人缴照推展地步耳。”[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六月十四日）实际上俄使也在或明或暗地支持俄商的非法偷运行为。李鸿章认为，《中俄陆路通商章程》存在着漏洞：“自天津至恰克图两月可到，中有三、四个月空间，尽可前后腾挪，以新易旧，关吏欲加稽核而运茶无了结之期，执照无截清之日。”[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六月十四日）因为《中俄陆路通商章程》相关条款规定从天津运茶至恰克图在六个月内运抵即可。天津海关官员认为这个时间太长，给俄商以偷运的时间，故需要修改。由于一出张家口俄商便可随意将茶运往蒙古各部落，这样“蒙古茶利已为俄商网尽。”[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六月十四日）实际上，李鸿章还是主张另立一个《蒙古税则》，以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不过没有明说而已。 三、《圣•彼得堡条约》使中国蒙古利权全部丧失 正在中国官员们就此问题争论时，曾纪泽为崇厚所签条约善后事而出使俄国。曾纪泽赴俄前，光绪帝在通过总理衙门发给曾纪泽的训令中强调：“令该衙门（总署）将条约章程等件详细酌覆，分别可行及必不可行之款奏准后知照该少卿，以便与俄人另行商办。纵或一时未能就绪，不妨从容时日，妥慎筹商，总期不激不随，以全大局。”光绪帝告诫曾纪泽：“此次前往另议，必须力持定见，慎重办理。”[3]（卷一○九）曾纪泽抵达俄京之后，俄方已料定：由崇厚签定的《利发第亚(Liradia)条约》是非改订不可了。于是，俄政府在其外交要达到的目的方面，确定了两项内容： A.俄军方已确认，将归还已与中国的帖克斯盆地对俄国并无重大价值，但为顾及俄人之威望及国内舆论起见，此项归还最好勿以单纯之方式行之，应必须议定若干至少令人注目之补偿。决不能给国际社会造成一印象，即俄罗斯要求过度之土地扩张之后，而由于中国人之威胁旋又予以放弃。 B.向中国政府要求之补偿应于下列各项中求之： 在商业上利益之补充与发展中求之； 在松花江航行权利之让与中求之； 在乌苏里方面所提边界之改正中求之。[4](pp.39～40) 曾纪泽自始认定，中俄间的争执就是分界、通商和赔款三端。曾纪泽的谈判方针和要达到的外交目标是，以百折不回之力，争取重新划界，特别要争回自伊犁通往南疆之要道。但是，谈判的过程并不轻松。俄方以各种条件相要挟，至光绪六年八月，谈判面临破裂。总理衙门与李鸿章商量后，请旨允准，知照曾纪泽：“俄事日迫，能照前旨争重让轻固妙，否则就彼不强中国概允一语力争几条，即为转圜地步，总以在俄定议为要。俟有成说，由电请旨遵行。钦此。”[5](p.3)所谓争重让轻，在清政府方面，对轻与重内涵的划定，也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其中起着关键作用的有一人——李鸿章。根据光绪帝谕旨，李鸿章致电曾纪泽：“如伊犁全归。似松花江行船，西（安）、汉（中）准择一路，即是争重让轻之意，否则尊论争地争商各有重处，又即是力争几条之意，随时由电请旨，亦不虑廷臣纷论也。”[5](p.3)李鸿章从各种外交渠道获得消息，俄方重在争商：“巴兰德与俄使极熟，据称，中国愿待俄以邻近友邦，酌许所要通商各款，令俄惬意，则伊犁界务中国所不惬者较易商改。”[5](p.1)而曾纪泽却认为，“巴兰德所说，俄国公使绐骗也。”“洋商精于计算，乃言商重界轻”[5](p.2)。言外之意，这都是外交辞令，不可相信。他主张，对于通商可以从权应允，略示迁就，与疆土来比通商为次，偿款为三端中之最小焉者[4]。但中方的这一谈判底线全为俄方所洞悉，并为俄方所利用。1880年9月10日，俄国署理外务部侍郎热梅尼(Aleksandr G.Jomini)在致署理外务部尚书格尔斯(Nikolai K.de Giers)的信中说：“吾人与中国谈判之要点乃商务方面之利益，其余一切当附属之。吾人准备对中国人所做之土地方面之重大让步，在布策之巧妙手腕中，可成为从中国人方面骗取对我国商务具有真实利益之方法。”[6]（《热梅尼致格尔斯函》，1880年9月10日）由于曾纪泽在商务问题上采取迁就的方针，所以俄方在通商方面的新要求，便基本上都反映在《圣•彼得堡条约》中了。俄国商人多年来一直想解决的蒙古市场的问题，也都按照俄方的意愿写进了《圣•彼得堡条约》里。《圣•彼得堡条约》（即《中俄改订和约》）第十二条规定：“俄国人民准在中国蒙古地方贸易，照旧不纳税。其蒙古各处及各盟设官与未设官之处均准贸易，亦照旧不纳税。并准俄民在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乌鲁木齐及关外之天山南北两路各城贸易，暂不纳税。俟将来商务兴旺由两国议定税则，即将免税之例废弃。以上所载中国各处准俄民出入贩运各种货物，其买卖货物或用现钱或以货相易俱可，并准俄民以各种货物抵账。”[6]（《光绪七年中俄改订条约》）这一条是俄国人最满意的一条，在笔者看来也应是最有争议的一条。曾纪泽改签了崇厚的原签条约，争回了权益，但他的以出让商务权益来换取土地的办法，却留下了严重后患。对此有着清醒认识的是署天津海关道周馥。他强烈批评了曾纪泽所签的《圣•彼得堡条约》，以及在此约精神指导下对陆路通商章程的相应改动，称由于签定了这个条约，“将来俄人之害我恐有甚于他国者”[1]（《总署收署津海关道周馥抄送郑星使信一件详述俄商运茶事》，光绪七年七月初十日）。周馥之所以如此担忧，乃是因为曾纪泽所签新约，对“俄国人民”这一行为主体未加以限制，而且在通商口岸即俄商在对华贸易过程中的活动范围上，给予了空前的满足。恰克图口岸迤西折南、中俄绵延数千里的边界上，凡遇城池则可贸易。“原定章程俄商与蒙古贸易注明进口事例尚有限制，此次改订新章已将进口事例数字删除”[1]（《总署收署津海关道周馥抄送郑星使信一件详述俄商运茶事》，光绪七年七月初十日）。“又有俄国人民准在中国蒙古地方贸易照旧不纳税，并准俄民在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乌鲁木齐及天山各城贸易暂不纳税之文，彼又何难将运到之茶贩往蒙古及沿边各处？是即不准运销蒙古亦属有名无实”[1]（《总署收署津海关道周馥抄送郑星使信一件详述俄商运茶事》，光绪七年七月初十日）。因此，周馥主张：“原定陆路章程有不能不略为通变者。”“若不亟图通变补订税章，非但与各口通商章程土货一经离口贩运，无论华洋商人逢关纳税、遇卡抽厘办法相刺谬，且各国必谓中国明知此弊掩耳盗铃，不免从旁窃笑。于通商大局尤为无益。如仅以免征华商厘税，用为抵制，既与各省关厘税有损，且凡一切交涉之事，彼之溃我藩篱者，我皆将自变其法度，自主之权渐失，漏卮之杜愈难，似未为善策。”[1]（《总署收署津海关道周馥抄送郑星使信一件详述俄商运茶事》，光绪七年七月初十日）周馥认为，郑藻如补订税章之议实系确有见地，并非附和德璀琳之请。《圣•彼得堡条约》签定后，中俄陆路贸易更难管理，非法偷运砖茶将更难围堵。“俄商运茶赴恰，虽定明行走之路而执照既可欠缴、前后又可腾挪，蒙古内外旗本属处处皆通，其茶叶之不运往恰克图者，一出张家口即可任意转贩，是准运与不准运毫无区别。”[1]（《总署收署津海关道周馥抄送郑星使信一件详述俄商运茶事》，光绪七年七月初十日）《圣•彼得堡条约》签订后，对俄商偷运砖茶倾销蒙古的问题，不能光靠厚恤华商，这不是善策，“华商免税之茶不能敌各国厚资之贾”[1]（《总署收署津海关道周馥抄送郑星使信一件详述俄商运茶事》，光绪七年七月初十日）。必须从条约上入手，改定税则为上。周馥再次申请：“请总理衙门将运恰、运蒙执照分为两式。津海关道所发印花亦分别注明运恰、运蒙字样”，“砖茶一项既拟加收内地税银三钱、运蒙古税银七钱，合成一两。红茶似应加收内地税银一两二钱五分、运蒙古税银二两七钱五分，合成四两。另设运蒙联照，不分华、洋商人均可请领，仍不准专完内地税银运入内地。”[1]（《总署收署津海关道周馥抄送郑星使信一件详述俄商运茶事》，光绪七年七月初十日）据周馥的计算，以直隶为例，就当时辖内所有关卡而言，红、砖茶两项所收税银数，较之逢关纳税、遇卡抽厘有赢无绌。至于俄商若“以运茶回国不愿加税为词，则补订税章正是制其在蒙古售茶之一法，亦即留为华商售茶蒙古之生路”[1]（《总署收署津海关道周馥抄送郑星使信一件详述俄商运茶事》，光绪七年七月初十日）。周馥所拟之策考虑到了税收、厚恤华商、剥夺俄商垄断三个方面，较之郑藻如所拟《蒙古税则》更为全面，总理衙门理应采纳。但总理衙门对周馥呈文之批驳共有五处，批于文眉之上，十分惹眼。结果，周馥之建议并未被采纳。 光绪十六年二月赫德又请求总署核查俄商运砖茶的情况。核查的结果如下： 从光绪十一年到十五年每年由天津陆路转运俄国砖茶数目（连小京砖茶一并统计）。计开： 光绪十年十一月到十一年(1885)十一月运进砖茶二十五万零五十七担；运进小京砖茶八百九十七担； 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到十二年(1886)十二月运进砖茶三十万零六百七十三担；运进小京砖茶五千三百七十担； 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到十三年(1887)十一月运进砖茶二十七万一千七十七担；未运进小京砖茶； 光绪十三年十一月到十四年(1888)十一月运进砖茶三十四万零九十一担；未运进小京砖茶： 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到十五年(1889)十二月运进砖茶二十七万四千四百二十七担；运进小京砖茶七千八百八十三担。 以上共运进砖茶一百四十三万六千三百二十五担，共运进小京砖茶一万四千一百五十一担。[7]（《光绪十一至十五年由津运俄茶数量案》） 该档案注明，光绪十一年到十五年与前一时期的运量无大变化，但是光绪十年十二月户部议筹款接济军需，所提方案之一是在产茶处所征收茶课。以上所列数字，正是在大幅度提高茶税的背景下完成的。还有，这些数字只是运进天津的，并不知出恰克图关的数字。因此，是否全部运回俄国不得而知。 根据1886年天津海关的贸易报告《Trade Reports》：“本年由陆路运往俄国的茶叶贸易中，红茶增加了40567担，较去年约增一半，由同一路线运往的茶砖，增加了55000担。陆运茶叶贸易这一显著的增长，是由于蒙古草原牧场异乎寻常的丰盛。”[8](pp.17～18)1888年的该报告又称：“经过恰克图及张家口陆运而至俄的砖茶大为增加。1888年为340091担，而1887年仅为271007担。”[8](p.21)汉口的报告也说，“对俄砖茶贸易已有很大增加”，又有几家新的俄国商行经营砖茶。这一时期在汉口有四大砖茶厂。制造砖茶的设备也很先进，使用蒸汽为动力。每天生产的砖茶，估计高达数万斤。雇佣中国人干活，佣金甚微。有的砖茶厂竟雇佣几千中国人劳动。 四、简短的结语 光绪初年发现的俄商偷运砖茶非法销售蒙古地区的问题，历经十几年也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究其原因，是清政府的对俄外交出了偏差。从原则上说，外交是内政的延续，应当服从于内政的需要。但是清政府的对俄外交却失去了这个原则。《圣•彼得堡条约》允许俄商经科布多、尼布楚两路往来运货，使中俄陆路贸易商道由天津—恰克图一线增扩为三条线。所增之中，尤以科布多一线最为重要。这三条线从东、西、中三个方向上钳住了蒙古地区，使俄方对蒙古的渗透更为方便。天津海关道管理这么广大地区的对俄陆路贸易早已力不从心，希望中央政府与俄谈判时能有所作为，以便于地方政府管理。然而这个要求却被疏忽了。曾纪泽御命赴俄本应还有机会再争，理应审时度势，在贸易路线增辟之时，提出制定《蒙古税则》，取得光绪帝的同意，再与俄谈判时力争达成协议。可惜，历史事实不是这样。 19世纪末沙俄按照它的长期的既定方针，以经济贸易渗透为主，辅之以其他的各种手段，扩大俄国在蒙古的影响，当清政府意识到蒙古的危机，再图挽回时，为时已晚。终于出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俄国操纵下的外蒙“独立”。这一切的源头之一就是《圣•彼得堡条约》。如何评价曾纪泽也就成了一个新问题，而李鸿章管辖下的天津海关在中俄陆路贸易中的作用的研究确实值得给予注意。 【参考文献】 [1]　总理衙门清档：机关01-20宗号25-(5)新编号码B-1-1[Z]. [2]　丁孝志.近代兰州地区的茶叶贸易[A].西北师大历史系（编）.西北史研究[C].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 [3]　清德宗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5. [4]　袁同礼.伊犁交涉的俄方文件[Z].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编印，1966. [5]　李鸿章.李鸿章全集（一）[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 [6]　各国立约始末记：卷上[M].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光绪三十二年. [7]　总理衙门清档：机关01-20宗号31-(9)新编号码B-1-1[Z]. [8]　Trade Reports(Tianjin)[Z].1886.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茶叶也是研究经济史的重要部分。 前几天也有篇关于<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xinjiangcha/">新疆茶务</a>的文章。</p>
<p>关于茶叶也跟外交有关。  <a title="左宗棠收复新疆和李鸿章的海防"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xinjiang/">跟左宗棠收复新疆有关</a>，也有李鸿章的外交政策有关。  跟<a title="略论曾纪泽、李鸿章关系"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zengli/">曾纪泽</a>《伊犁条约》谈判也有关。</p>
<p>记得那谁说过一句话，拿到任何一个史料，都要能跟自己研究的问题联系到一起。</p>
<p>因为曾纪泽签订条约前的前提是<strong>重界轻商</strong>。 要地不要钱，不要利益。因为经济被控制，土地早晚也被控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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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guangxu/">光绪</a>初年，俄商偷运砖茶非法倾销蒙古地区。这种砖茶是以红茶末为原料，用先进的机器设备压制的。比中国山西商人运往蒙古地区销售的、用绿茶和茶梗制作的质量要好。由于俄商是偷运，逃避了纳税，降低了成本，挤占了华商在蒙古地区的市场份额，所以形成了市场垄断。这种行为直接违反了《中俄陆路通商章程》的相应条款，损害了中国的利权，造成了华商的歇业，并使一大批民众生活陷于困境。清中央政府在处理俄商偷运砖茶问题时，不能吸纳天津海关地方官员的正确意见，措置失当，致使蒙古地区商业利权损失殆尽，历史教训深刻。<br />
一、清政府以条约限制俄商在蒙古地区贸易<br />
中俄商务惟<a title="恰克图 与买卖城"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qiaketu/">恰克图</a>互市最早，伊、塔两城则定自咸丰纪元，余以陆路最称烦琐。陆路者指恰克图至天津一路而言。同治元年(1862)中俄双方签署的《中俄陆路通商章程》共计二十一款。清政府限制俄商到蒙古地区贸易的政策系统体现在该章程中。整个章程还暗含着清政府寓“收”于“放”之中的对俄外交原则。因此，该章程第十款规定：“俄商在它口贩买土货运津回国，除在它口按照各国总例缴纳税饷外，其赴天津应纳一复进口税，即正税之半……方准起运恰克图不再重征，并饬令遵照第三款之路而行，沿途不准售卖……”总理衙门的成立，将对俄关系的处理提升至国与国的高度，这是从中国方面来说的。因为过去两国之间的文书往来，虽然也以国君相称，但中国方面是以理藩院来处理对俄关系的。从清政府方面来看，把对俄交涉当作了处理与藩属的关系。同治元年总理衙门签署的《中俄陆路通商章程》，是该衙门刚成立就签署的最重要的一个文件。因此，要用一种非常的眼光来看待这个文件。在清政府看来，对俄陆路贸易系专指天津至恰克图一线。因此，对天津、通州、张家口三处俄商经过的重要地点征税非常重视，特别是俄商购中国土货进天津转恰克图回国，要在天津缴复进口半税，表现了其对俄政策中“收”的重要一面。由此连带规定了中俄陆路通商贸易的行走路线，严格限制俄商在该行走路线两侧地区沿途售卖中国土货，特别限制在蒙古地区售卖。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华商的利益，而且关系到满蒙关系和蒙古地区的安定问题。应俄方的要求，该章程允许俄商进境后，可以到蒙古地区去出售俄国商品，但必须是小本生意。简言之，中国方面的立场是明确的，即俄商从中国购买的土货，如茶叶，不准转售<span id="more-1926"></span>于蒙古地区，须经恰克图直接运回俄罗斯。章程规定，当俄商购买的中国土货启运时，需向天津海关领取执照，按税则完纳税款，将货物粘贴印封，以便经过各关查验。天津海关道所发执照已经填明该商纳税情况、货物驼只数目、或车载，或马驮，以免假冒。俄商从天津运土货回国，须经过通州、东坝、张家口、库伦、恰克图一线出境，回俄罗斯，不准由别处绕越[1]（《总署为俄商携货由津至恰克图行走路线及有关规定致俄使照会》，咸丰十一年八月十三日）。俄商回国经过买卖城时，应将天津海关道所发执照呈验，无误方被放行。然后由清政府驻买卖城官员将回收的执照汇总，交总税务司。天津海关道所发执照相应的票根，同样上交总税务司，由总税务司比对查验，以便了解俄商所贩土货是否全部运回了俄罗斯。俄方根据自己的利益，签署了《中俄陆路通商章程》，也为进一步修改章程打下了伏笔。<br />
同治四年(1865)十二月，俄驻华公使提出议改陆路通商章程各节。其要点为：免征天津复进口半税；在蒙古地区贸易取消“小本营生”的限制；辟张家口为自由贸易口岸；其意全在蒙古市场。对此，总理衙门的答复是：“查小本营生一节，旧章专指在蒙古地方贸易，并非准到张家口售销，原因体恤小本俄商，俾其就近贸易，得获利益。今既欲作大宗，又欲将蒙古地方未经售销货物，赴张家口贸易，则非边界小本营生可比，其行走道路及纳税章程，均应逐层定议，未便先将此层删去，致令窒碍愈多。至天津复进口半税一层，本王大臣前已言明相让，以恤商情。虽于税课有亏，亦不肯再有他议。可照贵大臣所拟，先免此复进口税，其余仍暂照旧章办理。至彼此所商，如删去小本营生及张家口不拘成数，并恰克图纳税领照等情，统行展缓二年，于限内会同详细妥商，庶时日从容，章程可期妥善。”[1]（《总署为俄使议改张家口销售及删去小本营生事致俄使照会》，同治五年正月十一日）同治五年(1866)三月初一日，清政府单方面实行免征俄商天津复进口税，拒绝了俄使的其他要求。清政府的意图很明显，即尽量缩小俄国在蒙古经贸活动的范围，限制其在蒙古地区的影响力。其实，复进口税的减免，反而增强了俄商对蒙古地区的渗透力。</p>
<p>中国单方面免征俄商天津复进口税后，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相当不满，称之为“实属无厌之请，各国必一律援照，则天下各口复进口半税化为乌有，关系非轻”[1]（《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为请坚持俄商回国者免征复进口税商不回国者照征事致总署函》，同治五年三月初五日）。在与总理衙门函商后，崇厚随即照会俄驻津领事重申：“查总理衙门与贵国钦差所议免缴之半税，系专指由他口运津、由津回国之货而言。若非回国之货，或在津售卖，或在别口售卖，均应照旧例办理，不能免税。”[1]（《三口通商大臣给俄国玛领事照会、给天津贝税司札文》，同治五年三月初五日）不难发现，崇厚的表述使中国方面的立场有了微妙的变化，即俄商从中国境内贩土货至津，由津启运经恰克图回俄国，免缴天津复进口税，条件是不准沿途销售。若在沿途销售，则照征天津复进口税。以崇厚为代表的天津海关官员的立场是俄商到蒙古地区销售中国土货，销售即征税。崇厚的主张在津海关一直有重要影响。他的主张表面上是针对纳税问题的，实际上涉及到开放蒙古市场和恢复华商活力的问题，但总理衙门并没有对这个敏感的问题正式表态。同治八年(1869)三月，中俄双方又议改陆路通商章程，章程满足了俄方所有的要求。其中包括，删去了“小本营生”四字，将第二款改为：“俄商准许前往中国所属设官之蒙古各处及该官所属之各盟贸易亦不纳税。”第四款改为，允许俄商由恰克图运俄国货物路经张家口时，听任酌留若干在张家口销售。第十款删去了原款内所有“其赴天津应纳一复进口税即正税之半”之字样，但重申：“该领事官发给（俄商）两国文字执照。天津关盖印，注明商人姓名、货色、包件若干，方准启运赴恰克图不再重征，并饬令遵照第三款之路而行，沿途不得销卖。如违即按第七款办理。所有经过通州、东坝、张家口查验之例，按照第三款章程办理。其照自起程日为始，限六个月到恰克图缴销，如遇耽延应于限期前报明领事及地方官等……”此时，清政府再次强调，坚持俄商运中国土货离津，决不允许沿途销售，也不存在沿途销售加征税款的问题。天津地方官员的灵活主张已经被否定。事实上，没过多久俄商便违背了双方政府间的正式协定，非法向蒙古地区偷贩砖茶。<br />
二、总理衙门对俄商违法行为的核查<br />
同光嬗递之际，俄商大规模向蒙古偷运砖茶，以扩大在蒙古地区的贸易规模，从而引起英国的强烈不满。光绪初年，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先于各关新闻纸内痛诋俄商近年藉运茶赴恰为名，多在蒙古私售渔利。于是，各国洋商啧有烦言。遂传播于俄使凯阳德之耳。凯使面斥赫德不应准德璀琳造言诋诬。德税司确知此弊非同影响，力请赫德赴钧署清查历年未销执照”[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六月十四日）。这样，俄商偷运的事实开始败露。在俄使凯阳德的授意下，某俄商在报纸上撰文对德璀琳进行批驳，试图掩盖。光绪六年十一月初五日，总税务司赫德函禀总理衙门称：“现在俄国商人由汉口、福州两处运砖茶至天津，按陆路章程由天津运赴恰克图应于启程时，由天津立保单前往。而其砖茶是否按单全数到彼之处，总税务司则无由核对察知。”[1]（《总署收总税务司赫德信一封》，光绪六年十一月初五日）因此，赫德请求总理衙门：“查此项保单向系恰克图之买卖城中国官员缴呈于贵衙门存核。兹特祈贵衙门将此项保单内，自光绪元年起并二年、三年、四年、五年所存缴回之保单，按年逐为察明示悉以便查照一切。”[1]（《总署收总税务司赫德信一封》，光绪六年十一月初五日）这封信说明，总税务司已认定俄商有违反陆路通商章程的行为。随后，总理衙门便将有关档案调送总税务司。光绪七年三月初九日，总税务司赫德将查核结果报告了总理衙门：“查光绪元、二、三年津海关所发之三联执照自津字九千二百一号起至津字一万二千八百三十八号止，除照章缴销外，尚有二百五十余件犹未缴销；其光绪四、五两年自津字一万二千八百三十九号起至津字一万六千九百十一号止，除照章缴销外，尚有一千一百余件之多犹未缴销。”“应请贵衙门咨北洋大臣转饬详核设法批复一切。”[1]（《总署收总税务司赫德信一件》，光绪七年三月初九日）根据赫德的以上统计，在光绪朝初期五年内，俄商违章未缴销的执照计有一千三百五十余件之多。平均每年有二、三百份执照不缴。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因为“每张（执照）所运茶箱自数十箱至数百箱不等，是其茶之销售蒙古者为数甚钜”[1]（《总署收津关道周馥抄送郑星使信一件》，光绪七年七月初十日）。如果我们把每张执照所运茶箱的数字取其中，以这个平均字数来推算，那么每年都有约数万箱砖茶偷运进蒙古市场，而且愈来愈多。称之为数甚钜，似不为过。这种现象是对《中俄陆路通商章程》的严重违反，证明德璀琳所讲全是事实。俄商正在偷运砖茶非法占领蒙古市场。</p>
<p>总理衙门将赫德的报告批转给北洋大臣李鸿章，要求转饬津海关道设法防范。事情从一开始，总理衙门便把它看作是地方性问题。李鸿章接到批文后，也认为“近年未销执照为数过多，其中显有情弊。”[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指示津海关道郑藻如，协同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认真核查。核查后，确认偷运事实成立，该二人提出防弊之法。大要有二：其一曰示以限制俾免任意宕延。“拟请订明中途遇故耽延只准展限三个月，再迟议罚。庶执照不至等于具文，并请酌派津关洋人二员专驻恰克图严查过恰砖茶与执照、件数、斤重相符即予放行。将执照收回交恰克图部员汇缴总理衙门比对核销。倘货照不符及有拆动形迹抽换情弊，立行指出照章办理。每月发过照根由津海关道抄录执照号暨茶叶箱数、斤重送交驻恰洋员备查。有逾限者即由该洋员开单知照津海关道以便会同领事议罚。”[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其二曰补订税章。“查俄商运货赴恰沿途不得销卖不独砖茶为然，而砖茶为大宗弊窦亦最甚，缘砖茶之销行于蒙古较别货尤旺也。兹拟明定税章除砖茶经津回国迳运恰克图者仍照向章办理外，如欲运赴蒙古发售，准该商先在津关报明，每砖茶一百斤除汉口完过正税六钱、另在津关交子税银三钱、运蒙税银七钱，于执照内注明运蒙字样及收税实数，沿途厘税概不重征。其照根亦按月呈送总理衙门收存，并请酌派津关洋人一员专驻张家口，严查运蒙砖茶与执照，件数、斤重相符即予放行。”[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天津海关道与津关税务司所提建议就是要开放蒙古市场，不仅对砖茶，也对所有商品。这与同治五年崇厚的主张实质是完全一致的。为此，他们还有更细致的、更周密的建议：“将执照收回交张家口监督汇缴总理衙门比对核销，仍一面由关道照抄执照号数、茶叶箱数、斤重知照驻口洋员办理。如茶照填明运恰私赴蒙古销售，无论在张、在恰查出，立将全货入官。庶私贩之弊清，而年中运蒙茶税可冀多收数万金，于饷需不无少裨。其缴照定限及路上耽延展限，亦照运恰一律办理俾示限制。”无论赴恰、赴蒙者有执照逾期不交的，则将其续请货照扣留不发[10]。津海关道与津海关税务司想用定税章以杜砖茶私售蒙古，同时又增加了财政收入。解决蒙古市场问题，连带涉及厚恤华商的问题。由于清政府允准俄商到天津，以至于到福州、汉口等地直接采办茶叶；也由于在税则方面，俄使一争而再争，致使俄商在市场上的优势大增，华商的经营市场不断缩小。“中国茶叶向系华商运赴口外销售。自俄商运茶沿途厘税免征而华商税厘如故，于是，俄商日盛，华商日穷，歇业之家十居六、七。其实沿途税厘收发有限，而内地生计几为外人全夺矣！”[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天津海关道的报告，反映了中国茶叶商人及相关阶层民众生活陷入困难的真实境况。中国政府的一部分官员想借助于税收，来剥夺俄商优势，以解华商之困。当时有些官员已经就这样做了。如左宗棠，正在陕甘总督任上，曾与湖南省议妥：凡领甘肃省茶票的华商，运茶过境，只征厘金二成，其余八成由甘肃抚衙设法补贴，他的办法是厚恤华商。经费在湖南应解甘肃协饷内划抵[2](p.483)。津海关道进而提出，将华商运茶的税收与俄商运茶的税收拉平：“拟请明定章程，嗣后华商贩运砖茶由津赴恰售与俄人者，除在汉口完纳正税之外，到津后所有内地子税及沿途关税、厘金概不重征；若运蒙古发售，于到津后再交子税三钱、运蒙税银七钱，沿途厘税概不重征。如遇关卡查验不许留难，如雇定船只、驼只，地方官亦勿再行封贴，务使事事与相待俄商无异。”[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关于厚恤华商的建议，李鸿章是完全同意的：“本大臣与南洋大臣复奏、王祭酒条陈内亦同此意，经总理衙门复准有案。此为收回中国利权、渐复华民生计之一端，一应照办。”[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就茶照未缴事与俄韦领事往来函稿》，光绪七年四月二十六日）至于郑藻如所提堵塞俄商砖茶回撒蒙古地区的两条办法，即察验货照和补定赴蒙古税章两项，李鸿章也认为是“切属切要可行。”[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四月二十六日）不难看出，郑藻如等是按照李鸿章的意思写的，而后，李鸿章再来个顺水推舟，便把这层意思表达给上面。李鸿章之所以用这种方法去写，是早就知道总理衙门的立场。总理衙门并不同意制定一个俄商赴蒙古贸易的税章，也不想重开谈判。想把与俄方的交涉也尽量限制在地方问题的范围内。总理衙门不想将事情扩大。按照李鸿章的指示，津海关道郑藻如和俄国驻津领事展开了交涉，但俄方只是一味地推诿，借口“或验货而未收照尾、或已收而漏未登记，事过多日无从考察”[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六月十四日）。采取了一种敷衍了事的态度，意在保护俄商的既得利益。津海关官员视此为俄领事的托词，认为：“该俄商果将照尾缴呈，断无不收之理，即该商有意匿照不缴，货既验明亦难容其隐匿。至谓漏未登记则更不然。驻恰部员收得照尾若干张，自必一一按号登记决不至有遗漏。”[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双方的交涉算是进入了一种胶着状态。以中国官场的风气历来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郑藻如、德璀琳等如此穷追不舍实属难得。德璀琳代表英美利益，与俄罗斯抗衡自不待说，又自恃为洋人，不怕清朝官员，所以敢说；那么，德璀琳有没有为中国办事的另外一面呢？李鸿章、郑藻如等是借德璀琳之口说出自己不好说的话，从而代表英美利益吗？李鸿章等是不是也有收回利权的动机、厚恤华商的初衷？这些问题不得不认真思考。</p>
<p>不久，总理衙门将郑藻如、德璀琳提出、<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category/renwu/lihongzhang/">李鸿章</a>批准的建议制定《蒙古税则》的呈文驳回，斥为“俄商准运茶赴蒙古与成案不符，流弊滋多”[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六月十四日）。总理衙门的批驳，令天津海关道十分惊慌，连忙把责任推到天津税务司德璀琳身上，这样总理衙门便无话可说，也就不再深究。这足可以看出，在李鸿章管辖下的天津海关官员们与总理衙门在处理俄商运砖茶赴蒙古问题上的分歧之深。后来，在李鸿章的复议中，再次强调了俄商偷运砖茶蒙古地区问题的严重及中国利权的丧失和对华商的冲击。文中强调：“乃俄商唯利是视，不但照尾不缴，可在蒙古地界私销，而迟延逾限，茶箱一经报明便可免罚，于是其茶已售蒙古者，即将照尾收存，捏报耽延事故。俟有实在运恰茶箱再以新到之茶缴旧存之照，移前挪后痕迹全无。往往领事官来函非言雨雪载途即云骆驼难雇，以为不能依限到恰。其实皆为商人缴照推展地步耳。”[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六月十四日）实际上俄使也在或明或暗地支持俄商的非法偷运行为。李鸿章认为，《中俄陆路通商章程》存在着漏洞：“自天津至恰克图两月可到，中有三、四个月空间，尽可前后腾挪，以新易旧，关吏欲加稽核而运茶无了结之期，执照无截清之日。”[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六月十四日）因为《中俄陆路通商章程》相关条款规定从天津运茶至恰克图在六个月内运抵即可。天津海关官员认为这个时间太长，给俄商以偷运的时间，故需要修改。由于一出张家口俄商便可随意将茶运往蒙古各部落，这样“蒙古茶利已为俄商网尽。”[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一件》，光绪七年六月十四日）实际上，李鸿章还是主张另立一个《蒙古税则》，以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不过没有明说而已。<br />
三、《圣•彼得堡条约》使中国蒙古利权全部丧失<br />
正在中国官员们就此问题争论时，曾纪泽为崇厚所签条约善后事而出使俄国。曾纪泽赴俄前，光绪帝在通过总理衙门发给曾纪泽的训令中强调：“令该衙门（总署）将条约章程等件详细酌覆，分别可行及必不可行之款奏准后知照该少卿，以便与俄人另行商办。纵或一时未能就绪，不妨从容时日，妥慎筹商，总期不激不随，以全大局。”光绪帝告诫曾纪泽：“此次前往另议，必须力持定见，慎重办理。”[3]（卷一○九）曾纪泽抵达俄京之后，俄方已料定：由崇厚签定的《利发第亚(Liradia)条约》是非改订不可了。于是，俄政府在其外交要达到的目的方面，确定了两项内容：<br />
A.俄军方已确认，将归还已与中国的帖克斯盆地对俄国并无重大价值，但为顾及俄人之威望及国内舆论起见，此项归还最好勿以单纯之方式行之，应必须议定若干至少令人注目之补偿。决不能给国际社会造成一印象，即俄罗斯要求过度之土地扩张之后，而由于中国人之威胁旋又予以放弃。<br />
B.向中国政府要求之补偿应于下列各项中求之：<br />
在商业上利益之补充与发展中求之；<br />
在松花江航行权利之让与中求之；<br />
在乌苏里方面所提边界之改正中求之。[4](pp.39～40)<br />
曾纪泽自始认定，中俄间的争执就是分界、通商和赔款三端。曾纪泽的谈判方针和要达到的外交目标是，以百折不回之力，争取重新划界，特别要争回自伊犁通往南疆之要道。但是，谈判的过程并不轻松。俄方以各种条件相要挟，至光绪六年八月，谈判面临破裂。总理衙门与李鸿章商量后，请旨允准，知照曾纪泽：“俄事日迫，能照前旨争重让轻固妙，否则就彼不强中国概允一语力争几条，即为转圜地步，总以在俄定议为要。俟有成说，由电请旨遵行。钦此。”[5](p.3)所谓争重让轻，在清政府方面，对轻与重内涵的划定，也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其中起着关键作用的有一人——李鸿章。根据光绪帝谕旨，李鸿章致电曾纪泽：“如伊犁全归。似松花江行船，西（安）、汉（中）准择一路，即是争重让轻之意，否则尊论争地争商各有重处，又即是力争几条之意，随时由电请旨，亦不虑廷臣纷论也。”[5](p.3)李鸿章从各种外交渠道获得消息，俄方重在争商：“巴兰德与俄使极熟，据称，中国愿待俄以邻近友邦，酌许所要通商各款，令俄惬意，则伊犁界务中国所不惬者较易商改。”[5](p.1)而曾纪泽却认为，“巴兰德所说，俄国公使绐骗也。”“洋商精于计算，乃言商重界轻”[5](p.2)。言外之意，这都是外交辞令，不可相信。他主张，对于通商可以从权应允，略示迁就，与疆土来比通商为次，偿款为三端中之最小焉者[4]。但中方的这一谈判底线全为俄方所洞悉，并为俄方所利用。1880年9月10日，俄国署理外务部侍郎热梅尼(Aleksandr G.Jomini)在致署理外务部尚书格尔斯(Nikolai K.de Giers)的信中说：“吾人与中国谈判之要点乃商务方面之利益，其余一切当附属之。吾人准备对中国人所做之土地方面之重大让步，在布策之巧妙手腕中，可成为从中国人方面骗取对我国商务具有真实利益之方法。”[6]（《热梅尼致格尔斯函》，1880年9月10日）由于曾纪泽在商务问题上采取迁就的方针，所以俄方在通商方面的新要求，便基本上都反映在《圣•彼得堡条约》中了。俄国商人多年来一直想解决的蒙古市场的问题，也都按照俄方的意愿写进了《圣•彼得堡条约》里。《圣•彼得堡条约》（即《中俄改订和约》）第十二条规定：“俄国人民准在中国蒙古地方贸易，照旧不纳税。其蒙古各处及各盟设官与未设官之处均准贸易，亦照旧不纳税。并准俄民在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乌鲁木齐及关外之天山南北两路各城贸易，暂不纳税。俟将来商务兴旺由两国议定税则，即将免税之例废弃。以上所载中国各处准俄民出入贩运各种货物，其买卖货物或用现钱或以货相易俱可，并准俄民以各种货物抵账。”[6]（《光绪七年中俄改订条约》）这一条是俄国人最满意的一条，在笔者看来也应是最有争议的一条。曾纪泽改签了崇厚的原签条约，争回了权益，但他的以出让商务权益来换取土地的办法，却留下了严重后患。对此有着清醒认识的是署天津海关道周馥。他强烈批评了曾纪泽所签的《圣•彼得堡条约》，以及在此约精神指导下对陆路通商章程的相应改动，称由于签定了这个条约，“将来俄人之害我恐有甚于他国者”[1]（《总署收署津海关道周馥抄送郑星使信一件详述俄商运茶事》，光绪七年七月初十日）。周馥之所以如此担忧，乃是因为曾纪泽所签新约，对“俄国人民”这一行为主体未加以限制，而且在通商口岸即俄商在对华贸易过程中的活动范围上，给予了空前的满足。恰克图口岸迤西折南、中俄绵延数千里的边界上，凡遇城池则可贸易。“原定章程俄商与蒙古贸易注明进口事例尚有限制，此次改订新章已将进口事例数字删除”[1]（《总署收署津海关道周馥抄送郑星使信一件详述俄商运茶事》，光绪七年七月初十日）。“又有俄国人民准在中国蒙古地方贸易照旧不纳税，并准俄民在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乌鲁木齐及天山各城贸易暂不纳税之文，彼又何难将运到之茶贩往蒙古及沿边各处？是即不准运销蒙古亦属有名无实”[1]（《总署收署津海关道周馥抄送郑星使信一件详述俄商运茶事》，光绪七年七月初十日）。因此，周馥主张：“原定陆路章程有不能不略为通变者。”“若不亟图通变补订税章，非但与各口通商章程土货一经离口贩运，无论华洋商人逢关纳税、遇卡抽厘办法相刺谬，且各国必谓中国明知此弊掩耳盗铃，不免从旁窃笑。于通商大局尤为无益。如仅以免征华商厘税，用为抵制，既与各省关厘税有损，且凡一切交涉之事，彼之溃我藩篱者，我皆将自变其法度，自主之权渐失，漏卮之杜愈难，似未为善策。”[1]（《总署收署津海关道周馥抄送郑星使信一件详述俄商运茶事》，光绪七年七月初十日）周馥认为，郑藻如补订税章之议实系确有见地，并非附和德璀琳之请。《圣•彼得堡条约》签定后，中俄陆路贸易更难管理，非法偷运砖茶将更难围堵。“俄商运茶赴恰，虽定明行走之路而执照既可欠缴、前后又可腾挪，蒙古内外旗本属处处皆通，其茶叶之不运往恰克图者，一出张家口即可任意转贩，是准运与不准运毫无区别。”[1]（《总署收署津海关道周馥抄送郑星使信一件详述俄商运茶事》，光绪七年七月初十日）《圣•彼得堡条约》签订后，对俄商偷运砖茶倾销蒙古的问题，不能光靠厚恤华商，这不是善策，“华商免税之茶不能敌各国厚资之贾”[1]（《总署收署津海关道周馥抄送郑星使信一件详述俄商运茶事》，光绪七年七月初十日）。必须从条约上入手，改定税则为上。周馥再次申请：“请总理衙门将运恰、运蒙执照分为两式。津海关道所发印花亦分别注明运恰、运蒙字样”，“砖茶一项既拟加收内地税银三钱、运蒙古税银七钱，合成一两。红茶似应加收内地税银一两二钱五分、运蒙古税银二两七钱五分，合成四两。另设运蒙联照，不分华、洋商人均可请领，仍不准专完内地税银运入内地。”[1]（《总署收署津海关道周馥抄送郑星使信一件详述俄商运茶事》，光绪七年七月初十日）据周馥的计算，以直隶为例，就当时辖内所有关卡而言，红、砖茶两项所收税银数，较之逢关纳税、遇卡抽厘有赢无绌。至于俄商若“以运茶回国不愿加税为词，则补订税章正是制其在蒙古售茶之一法，亦即留为华商售茶蒙古之生路”[1]（《总署收署津海关道周馥抄送郑星使信一件详述俄商运茶事》，光绪七年七月初十日）。周馥所拟之策考虑到了税收、厚恤华商、剥夺俄商垄断三个方面，较之郑藻如所拟《蒙古税则》更为全面，总理衙门理应采纳。但总理衙门对周馥呈文之批驳共有五处，批于文眉之上，十分惹眼。结果，周馥之建议并未被采纳。</p>
<p>光绪十六年二月赫德又请求总署核查俄商运砖茶的情况。核查的结果如下：<br />
从光绪十一年到十五年每年由天津陆路转运俄国砖茶数目（连小京砖茶一并统计）。计开：<br />
光绪十年十一月到十一年(1885)十一月运进砖茶二十五万零五十七担；运进小京砖茶八百九十七担；<br />
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到十二年(1886)十二月运进砖茶三十万零六百七十三担；运进小京砖茶五千三百七十担；<br />
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到十三年(1887)十一月运进砖茶二十七万一千七十七担；未运进小京砖茶；<br />
光绪十三年十一月到十四年(1888)十一月运进砖茶三十四万零九十一担；未运进小京砖茶：<br />
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到十五年(1889)十二月运进砖茶二十七万四千四百二十七担；运进小京砖茶七千八百八十三担。<br />
以上共运进砖茶一百四十三万六千三百二十五担，共运进小京砖茶一万四千一百五十一担。[7]（《光绪十一至十五年由津运俄茶数量案》）<br />
该档案注明，光绪十一年到十五年与前一时期的运量无大变化，但是光绪十年十二月户部议筹款接济军需，所提方案之一是在产茶处所征收茶课。以上所列数字，正是在大幅度提高茶税的背景下完成的。还有，这些数字只是运进天津的，并不知出恰克图关的数字。因此，是否全部运回俄国不得而知。<br />
根据1886年天津海关的贸易报告《Trade Reports》：“本年由陆路运往俄国的茶叶贸易中，红茶增加了40567担，较去年约增一半，由同一路线运往的茶砖，增加了55000担。陆运茶叶贸易这一显著的增长，是由于蒙古草原牧场异乎寻常的丰盛。”[8](pp.17～18)1888年的该报告又称：“经过恰克图及张家口陆运而至俄的砖茶大为增加。1888年为340091担，而1887年仅为271007担。”[8](p.21)汉口的报告也说，“对俄砖茶贸易已有很大增加”，又有几家新的俄国商行经营砖茶。这一时期在汉口有四大砖茶厂。制造砖茶的设备也很先进，使用蒸汽为动力。每天生产的砖茶，估计高达数万斤。雇佣中国人干活，佣金甚微。有的砖茶厂竟雇佣几千中国人劳动。<br />
四、简短的结语<br />
光绪初年发现的俄商偷运砖茶非法销售蒙古地区的问题，历经十几年也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究其原因，是清政府的对俄外交出了偏差。从原则上说，外交是内政的延续，应当服从于内政的需要。但是清政府的对俄外交却失去了这个原则。《圣•彼得堡条约》允许俄商经科布多、尼布楚两路往来运货，使中俄陆路贸易商道由天津—恰克图一线增扩为三条线。所增之中，尤以科布多一线最为重要。这三条线从东、西、中三个方向上钳住了蒙古地区，使俄方对蒙古的渗透更为方便。天津海关道管理这么广大地区的对俄陆路贸易早已力不从心，希望中央政府与俄谈判时能有所作为，以便于地方政府管理。然而这个要求却被疏忽了。曾纪泽御命赴俄本应还有机会再争，理应审时度势，在贸易路线增辟之时，提出制定《蒙古税则》，取得光绪帝的同意，再与俄谈判时力争达成协议。可惜，历史事实不是这样。<br />
19世纪末沙俄按照它的长期的既定方针，以经济贸易渗透为主，辅之以其他的各种手段，扩大俄国在蒙古的影响，当清政府意识到蒙古的危机，再图挽回时，为时已晚。终于出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俄国操纵下的外蒙“独立”。这一切的源头之一就是《圣•彼得堡条约》。如何评价曾纪泽也就成了一个新问题，而李鸿章管辖下的天津海关在中俄陆路贸易中的作用的研究确实值得给予注意。</p>
<p>【参考文献】<br />
[1]　总理衙门清档：机关01-20宗号25-(5)新编号码B-1-1[Z].<br />
[2]　丁孝志.近代兰州地区的茶叶贸易[A].西北师大历史系（编）.西北史研究[C].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br />
[3]　清德宗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5.<br />
[4]　袁同礼.伊犁交涉的俄方文件[Z].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编印，1966.<br />
[5]　李鸿章.李鸿章全集（一）[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p>
<p>[6]　各国立约始末记：卷上[M].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光绪三十二年.<br />
[7]　总理衙门清档：机关01-20宗号31-(9)新编号码B-1-1[Z].<br />
[8]　Trade Reports(Tianjin)[Z].188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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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荣禄与东南互保</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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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8 Mar 2011 02:41:5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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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作者：学海无涯 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在义和团席卷直隶地区、朝廷发上谕令全国与列强开战的情况下，东南地方实力派经盛宣怀等人倡议，与列强达成局部和平约款， 是为“东南互保”。无论从国际法的角度还是从中国传统政治观念出发来看，东南互保都是一个极其诡异的事件。之所以称为“约款”而不称“协定”“条约”，是 因为东南督抚提出的条件，列强并无作出正式书面确认，而且东南各省事实上并非一个主权国家或临时政府，缺乏签订协定、条约的主体资格，参与各方都本着“事 急从权”的原则，以具体行为对约款各条作事实上的承认，并对个别条款作事实上的调整。从中国大一统国家的既成观念而言，中央政府命令各地对外作战，而这十 几个行省却与敌方和平相处，贸易如常，洋债照还，在事实上构成了“抗旨”、“通敌”的大罪，而事后清廷不但未加责备，反而褒奖有加，其曲折隐秘之处，尚有 加以探讨的必要。 至今为止有关的史学著述皆公认，盛宣怀及其朋僚为此事首先谋划者，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为主事人，李鸿章、袁世凯从旁协助。但一直以来我所怀疑 者，在于上述人物要么是封疆大吏，要么是奉命总办电报而居于上海（盛宣怀），若无居于中枢的慈禧太后亲信人物暗中为之助力，恐怕难逃“抗旨”之罪。而据现 有史料显示，在中枢为之里应外合者，不外军机大臣荣禄、庆亲王奕劻、大学士王文韶三人，而以荣禄起的作用最为重要。 台湾李国祁先生在《张之洞的外交政策》一书中，将刘、张等人小心翼翼从朝廷谕旨中寻找依据的过程描述得颇为惊心动魄。明清以来中央集权达到巅峰状态，总 督、巡抚是挂兵部尚书或侍郎、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衔的中央派驻地方长官，并非区域自治性质的王公、土司，即使是咸同之后督抚权力有所扩大，行事也不能与谕 旨在字面上产生直接冲突。 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五日（1900年6月21日）的开战上谕辞气十分激烈：“朕今涕泣以告先庙，慷慨以誓师徒，与其苟且图存，贻羞万古，孰若大张挞伐， 一决雌雄。……苟其自外生成，临阵退缩，甘心从逆，竟作汉奸，朕即刻严诛，决无宽贷。尔普天臣庶，其各怀忠义之心，共洩神人之愤。朕实有厚望焉！钦此” [1]。以此衡之，与敌方擅自议和，多少都有“临阵退缩，甘心从逆”的嫌疑。 有心人阅读这段时期的上谕，会发现一个有趣现象：不同日期的上谕，甚至同一天发出的不同上谕，其内容在逻辑上常有自相矛盾之处，或者上谕内容与京、津实际 行动上的自相矛盾。这首先是反映了慈禧本人首鼠两端、进退失据的心态，并与天津战况、东南督抚电奏息息相关，同时也体现出了中央政府内部主战派和主和派的 冲突。中枢和地方主和派之间，在事机万急的情况下，通过电报、密信加强联络，里应外合，在联络不畅之时凭借会心默契，协同努力，卒将可视作“叛逆”行为的 东南互保合法化。 荣禄、庆王、王文韶三人都拥有办理洋务的经历，庆王此时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大臣，荣、王先后都曾在总理衙门行走，也都担任过中外交涉要冲的直隶总督职 务，非端王、载澜这些不黯外事者可比。三人都认为拳不可恃，衅不可开，但庆王、王文韶素以圆滑著称，只能在形势有利时从旁协助，故对慈禧进行进言劝谏、在 中枢主持拟旨的责任，主要落在实际的领班军机大臣荣禄身上（注：此时名义上的领班军机大臣为礼亲王世铎，但世铎其人庸碌殊甚，毫无主见）。 拳变蔓延至京畿时，荣禄一直因足疾请假未入直，但时刻关注着事态的发展，从五月初二至五月八日，病中连上七封奏折主剿但无力回天，至五月十一日看到形势恶 化，乃“力疾销假”。五月十六日（6月12日）荣禄在覆袁世凯函中，意识到大局甚难挽回，只能相机度势，徐图补救：“现惟有力图补救之一法。而事有可言 者，仍有难尽言之时；力有可到者，仍有做不到之处”[2]。五月二十日（6月16日）盛宣怀致函荣禄：“中堂位兼将相，处此危急存亡之秋，若犹存明哲保身 之意，隐忍不言，或言之不切，恐不旋踵而奇祸临矣”[3]。这位互保策划者寄希望于荣禄能向慈禧进言，也反映了两者之间有着共同的理念。 五月二十四日（6月20日），即发出开战上谕的前一天，张之洞、刘坤一等八督抚联衔致电荣禄，请代奏，对驻京洋使“力任保护”，并“明谕各省保护洋商教 士”。荣禄覆电不仅表明本人态度，“区区力陈利害，竟不能挽回一二”，而且将京中主战、主和派力量对比情况通报给各督抚，言：“且两宫、诸邸左右，半系拳 会中人，满汉各营卒亦皆大半，都中数万，来去如蝗，万难收拾。虽两宫圣明在上，亦难扭众。天实为之，谓之何哉！嗣再竭力设法转圜，以冀万一之计，始暂许在 总署会晤，冀可稍有转机。而是日又为神机营兵将德国使臣击毙，从此则时局又变。种种情形，千回万转，笔难尽述。庆邸、仁和尚有同心，然亦无济于事。……时 局至此，无可如何！沿江沿海，势必戒严，尚希密为布置，各尽其心”[4]。荣禄此处向各督抚表明“庆邸、仁和尚有同心”，证明他已经跟庆亲王、王文韶私下 作了沟通，持有共同的立场。东南人士接到电报后，对此语印象极深。而“尚希密为布置，各尽其心”一语，差不多是荣禄能够向东南督抚进行暗示的底线。荣禄身 处京师险境之中，加上其军机大臣的身份，不可能像两广总督李鸿章那样明言不奉诏。 荣禄贵为军机大臣、大学士、武卫五军总统，为何说他身处险境？事缘义和团得以迅速壮大并进入京师，与皇位争夺有密切关系。己亥（1899）年端王一派紧锣 密鼓策划废光绪帝、立其子溥儁為帝，遭到列强的反对。荣禄从维护大清政权的大局出发，深知废立不得人心，恐怕引起列强干预和南方叛乱，向慈禧进言，行折中 之法，维持光绪帝位，立溥儁为大阿哥（皇太子）。端王则将各国认作其成为太上皇的拦路虎，也将荣禄视作敌人。当时京师拳民有一口号，曰“斩一龙二虎”，一 龙为光绪，二虎指荣禄、李鸿章，恐怕与端王、庄王纵容有关。端王一派仇视荣禄的铁证，是在六月初四日派人以义和团名义杀害武卫中军营务处副都统、荣禄的亲 信庆恒家属，接着又在初十日派人闯入武卫中军营务处，“将该都统掳去，系以巨练，曳诸通衢，道路之人，无不惊骇。继乃拥至庄亲王载勋府内，凌辱百端，旋即 致死。而该副都统之母及妻女等六口，向居德胜门外白盐庄地方，已先为该匪所杀，断胫析脰，阖室陈尸，无敢过问者”[5]。庄王如此施为，是想通过高调的杀 人行为对荣禄进行恐吓，达到敲山震虎的目的。若荣禄在电报中有过分露骨表示，祸且不测。连慈禧太后最为宠信的户部尚书立山，只因反对与列强开战，也在稍后 被处死。可见反战者在京城处在万分危险的境地。荣禄措辞之谨慎，也就情有可原了。 不知道什么原因，荣禄在庚子年发出的电报留存甚稀，故只能从他人电报称引中看出荣禄从中调护的努力。 袁世凯五月二十七日给盛宣怀的电报称：“庆、荣电即设法送。尊论甚佳，仍可请李、刘、张主稿约会各督抚联名奏吁可有济”[6]。从行文推测，似乎袁世凯与庆王、荣禄已有约定，请李、刘、张会奏，而为之从中主持。 果然，在开战上谕发出之后，随着裕禄天津战败消息传来，以及收到五月二十七日刘坤一、张之洞、安徽巡抚王之春、盛宣怀联衔请求保护使馆、剿匪、派李鸿章为 全权大臣和议的电报后，于五月二十九日寄李鸿章等电旨（密诏）中，大大调低了调门，曰：“此次之变，事机杂出，均非意料所及，朝廷慎重邦交，从不肯轻于开 衅。……团民在辇毂之下仇教焚杀，正在剿抚两难之际。……现在兵民交愤，在京各使馆势甚危迫，我仍尽力保护。此都中近日情形也。大局安危，正难逆料。尔沿 海沿江各督抚，惟当凛遵迭次谕旨，各尽其职守之所当为，相机审势，竭力办理，是为至要”。[7]。值得注意的是对沿海沿江督抚的要求，其词意模棱两可，似 乎为东南互保预作地步，也与荣禄此前“密为布置，各尽其心”的命意相通。 六月初一日（6月27日），刘坤一电直隶布政使廷雍转递荣禄：“奉覆电读竟痛哭，时局至此已无可言，但各国增兵八九万，会合猛进，不入京城不止。此时救社 稷、安两宫，公宜早为之计，迟则无及。万望保重柱躬，与庆邸共担大事。总之须出而议款，万不可用迁字诀，逼成瓜分之势。德使已矣，其余各使尤须赶紧严护无 损。若再有失，将来之祸有万不忍言者，求为城下之盟不可得矣。此间联络各省共筹保疆之策，尽此心力，不敢谓确有把握也”[8]。刘坤一提到荣禄覆电，估计 即指上述“密为布置”之电，而此电所言“此间联络各省共筹保疆之策，尽此心力，不敢谓确有把握也”，可谓对荣禄建议的直接回应和具体化。 六月初二日（6月28日）袁昶致函张之洞：“天潢贵胄、弘德师保，力主借拳灭洋，钳荣相、庆邸之口，并造谣云：义和拳入禁城，先杀四人通洋者，荣相、庆 邸、崇礼、竹篔。于是，钳口结舌，而宣战之旨决矣。”[9]袁昶在七月初四日与许景澄（即电文中的“竹篔”）因主和一起被杀，显见当时荣禄处境十分艰险，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作者：学海无涯<br />
<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guangxu/">光绪</a>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在义和团席卷直隶地区、朝廷发上谕令全国与列强开战的情况下，东南地方实力派经盛宣怀等人倡议，与列强达成局部和平约款， 是为“东南互保”。无论从国际法的角度还是从中国传统政治观念出发来看，东南互保都是一个极其诡异的事件。之所以称为“约款”而不称“协定”“条约”，是 因为东南督抚提出的条件，列强并无作出正式书面确认，而且东南各省事实上并非一个主权国家或临时政府，缺乏签订协定、条约的主体资格，参与各方都本着“事 急从权”的原则，以具体行为对约款各条作事实上的承认，并对个别条款作事实上的调整。从中国大一统国家的既成观念而言，中央政府命令各地对外作战，而这十 几个行省却与敌方和平相处，贸易如常，洋债照还，在事实上构成了“抗旨”、“通敌”的大罪，而事后清廷不但未加责备，反而褒奖有加，其曲折隐秘之处，尚有 加以探讨的必要。</p>
<p>至今为止有关的史学著述皆公认，盛宣怀及其朋僚为此事首先谋划者，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为主事人，李鸿章、袁世凯从旁协助。但一直以来我所怀疑 者，在于上述人物要么是封疆大吏，要么是奉命总办电报而居于上海（盛宣怀），若无居于中枢的慈禧太后亲信人物暗中为之助力，恐怕难逃“抗旨”之罪。而据现 有史料显示，在中枢为之里应外合者，不外军机大臣荣禄、庆亲王奕劻、大学士王文韶三人，而以荣禄起的作用最为重要。</p>
<p>台湾李国祁先生在《张之洞的外交政策》一书中，将刘、张等人小心翼翼从朝廷谕旨中寻找依据的过程描述得颇为惊心动魄。明清以来中央集权达到巅峰状态，总 督、巡抚是挂兵部尚书或侍郎、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衔的中央派驻地方长官，并非区域自治性质的王公、土司，即使是咸同之后督抚权力有所扩大，行事也不能与谕 旨在字面上产生直接冲突。<span id="more-1816"></span></p>
<p>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五日（1900年6月21日）的开战上谕辞气十分激烈：“朕今涕泣以告先庙，慷慨以誓师徒，与其苟且图存，贻羞万古，孰若大张挞伐， 一决雌雄。……苟其自外生成，临阵退缩，甘心从逆，竟作汉奸，朕即刻严诛，决无宽贷。尔普天臣庶，其各怀忠义之心，共洩神人之愤。朕实有厚望焉！钦此” [1]。以此衡之，与敌方擅自议和，多少都有“临阵退缩，甘心从逆”的嫌疑。</p>
<p>有心人阅读这段时期的上谕，会发现一个有趣现象：不同日期的上谕，甚至同一天发出的不同上谕，其内容在逻辑上常有自相矛盾之处，或者上谕内容与京、津实际 行动上的自相矛盾。这首先是反映了慈禧本人首鼠两端、进退失据的心态，并与天津战况、东南督抚电奏息息相关，同时也体现出了中央政府内部主战派和主和派的 冲突。中枢和地方主和派之间，在事机万急的情况下，通过电报、密信加强联络，里应外合，在联络不畅之时凭借会心默契，协同努力，卒将可视作“叛逆”行为的 东南互保合法化。</p>
<p>荣禄、庆王、王文韶三人都拥有办理洋务的经历，庆王此时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大臣，荣、王先后都曾在总理衙门行走，也都担任过中外交涉要冲的直隶总督职 务，非端王、载澜这些不黯外事者可比。三人都认为拳不可恃，衅不可开，但庆王、王文韶素以圆滑著称，只能在形势有利时从旁协助，故对慈禧进行进言劝谏、在 中枢主持拟旨的责任，主要落在实际的领班军机大臣荣禄身上（注：此时名义上的领班军机大臣为礼亲王世铎，但世铎其人庸碌殊甚，毫无主见）。</p>
<p>拳变蔓延至京畿时，荣禄一直因足疾请假未入直，但时刻关注着事态的发展，从五月初二至五月八日，病中连上七封奏折主剿但无力回天，至五月十一日看到形势恶 化，乃“力疾销假”。五月十六日（6月12日）荣禄在覆袁世凯函中，意识到大局甚难挽回，只能相机度势，徐图补救：“现惟有力图补救之一法。而事有可言 者，仍有难尽言之时；力有可到者，仍有做不到之处”[2]。五月二十日（6月16日）盛宣怀致函荣禄：“中堂位兼将相，处此危急存亡之秋，若犹存明哲保身 之意，隐忍不言，或言之不切，恐不旋踵而奇祸临矣”[3]。这位互保策划者寄希望于荣禄能向慈禧进言，也反映了两者之间有着共同的理念。</p>
<p>五月二十四日（6月20日），即发出开战上谕的前一天，<a href="http://www.qingchao.net/category/renwu/zhangzhidong/">张之洞</a>、刘坤一等八督抚联衔致电荣禄，请代奏，对驻京洋使“力任保护”，并“明谕各省保护洋商教 士”。荣禄覆电不仅表明本人态度，“区区力陈利害，竟不能挽回一二”，而且将京中主战、主和派力量对比情况通报给各督抚，言：“且两宫、诸邸左右，半系拳 会中人，满汉各营卒亦皆大半，都中数万，来去如蝗，万难收拾。虽两宫圣明在上，亦难扭众。天实为之，谓之何哉！嗣再竭力设法转圜，以冀万一之计，始暂许在 总署会晤，冀可稍有转机。而是日又为神机营兵将德国使臣击毙，从此则时局又变。种种情形，千回万转，笔难尽述。庆邸、仁和尚有同心，然亦无济于事。……时 局至此，无可如何！沿江沿海，势必戒严，尚希密为布置，各尽其心”[4]。荣禄此处向各督抚表明“庆邸、仁和尚有同心”，证明他已经跟庆亲王、王文韶私下 作了沟通，持有共同的立场。东南人士接到电报后，对此语印象极深。而“尚希密为布置，各尽其心”一语，差不多是荣禄能够向东南督抚进行暗示的底线。荣禄身 处京师险境之中，加上其军机大臣的身份，不可能像两广总督李鸿章那样明言不奉诏。</p>
<p>荣禄贵为军机大臣、大学士、武卫五军总统，为何说他身处险境？事缘义和团得以迅速壮大并进入京师，与皇位争夺有密切关系。己亥（1899）年端王一派紧锣 密鼓策划废光绪帝、立其子溥儁為帝，遭到列强的反对。荣禄从维护大清政权的大局出发，深知废立不得人心，恐怕引起列强干预和南方叛乱，向慈禧进言，行折中 之法，维持光绪帝位，立溥儁为大阿哥（皇太子）。端王则将各国认作其成为太上皇的拦路虎，也将荣禄视作敌人。当时京师拳民有一口号，曰“斩一龙二虎”，一 龙为光绪，二虎指荣禄、李鸿章，恐怕与端王、庄王纵容有关。端王一派仇视荣禄的铁证，是在六月初四日派人以义和团名义杀害武卫中军营务处副都统、荣禄的亲 信庆恒家属，接着又在初十日派人闯入武卫中军营务处，“将该都统掳去，系以巨练，曳诸通衢，道路之人，无不惊骇。继乃拥至庄亲王载勋府内，凌辱百端，旋即 致死。而该副都统之母及妻女等六口，向居德胜门外白盐庄地方，已先为该匪所杀，断胫析脰，阖室陈尸，无敢过问者”[5]。庄王如此施为，是想通过高调的杀 人行为对荣禄进行恐吓，达到敲山震虎的目的。若荣禄在电报中有过分露骨表示，祸且不测。连慈禧太后最为宠信的户部尚书立山，只因反对与列强开战，也在稍后 被处死。可见反战者在京城处在万分危险的境地。荣禄措辞之谨慎，也就情有可原了。</p>
<p>不知道什么原因，荣禄在庚子年发出的电报留存甚稀，故只能从他人电报称引中看出荣禄从中调护的努力。</p>
<p>袁世凯五月二十七日给盛宣怀的电报称：“庆、荣电即设法送。尊论甚佳，仍可请李、刘、张主稿约会各督抚联名奏吁可有济”[6]。从行文推测，似乎袁世凯与庆王、荣禄已有约定，请李、刘、张会奏，而为之从中主持。</p>
<p>果然，在开战上谕发出之后，随着裕禄天津战败消息传来，以及收到五月二十七日刘坤一、张之洞、安徽巡抚王之春、盛宣怀联衔请求保护使馆、剿匪、派李鸿章为 全权大臣和议的电报后，于五月二十九日寄李鸿章等电旨（密诏）中，大大调低了调门，曰：“此次之变，事机杂出，均非意料所及，朝廷慎重邦交，从不肯轻于开 衅。……团民在辇毂之下仇教焚杀，正在剿抚两难之际。……现在兵民交愤，在京各使馆势甚危迫，我仍尽力保护。此都中近日情形也。大局安危，正难逆料。尔沿 海沿江各督抚，惟当凛遵迭次谕旨，各尽其职守之所当为，相机审势，竭力办理，是为至要”。[7]。值得注意的是对沿海沿江督抚的要求，其词意模棱两可，似 乎为东南互保预作地步，也与荣禄此前“密为布置，各尽其心”的命意相通。</p>
<p>六月初一日（6月27日），刘坤一电直隶布政使廷雍转递荣禄：“奉覆电读竟痛哭，时局至此已无可言，但各国增兵八九万，会合猛进，不入京城不止。此时救社 稷、安两宫，公宜早为之计，迟则无及。万望保重柱躬，与庆邸共担大事。总之须出而议款，万不可用迁字诀，逼成瓜分之势。德使已矣，其余各使尤须赶紧严护无 损。若再有失，将来之祸有万不忍言者，求为城下之盟不可得矣。此间联络各省共筹保疆之策，尽此心力，不敢谓确有把握也”[8]。刘坤一提到荣禄覆电，估计 即指上述“密为布置”之电，而此电所言“此间联络各省共筹保疆之策，尽此心力，不敢谓确有把握也”，可谓对荣禄建议的直接回应和具体化。</p>
<p>六月初二日（6月28日）袁昶致函张之洞：“天潢贵胄、弘德师保，力主借拳灭洋，钳荣相、庆邸之口，并造谣云：义和拳入禁城，先杀四人通洋者，荣相、庆 邸、崇礼、竹篔。于是，钳口结舌，而宣战之旨决矣。”[9]袁昶在七月初四日与许景澄（即电文中的“竹篔”）因主和一起被杀，显见当时荣禄处境十分艰险， 而庆王以宗室亲贵之尊，也不能有完全的保障。</p>
<p>六月初三日清廷有寄驻外公使杨儒等电旨，要求向各国陈明“照前保护使馆，惟力是视”，并解释“万不得已”的苦衷。此电旨虽暂时无法证实为荣禄主持起草，但 从措辞、态度而言，与荣禄此前覆各督抚的电报一脉相承。故东南方面抓住这个电旨精神，于六月十六日由李鸿章领衔会奏：“请明降谕旨，饬各省将军督抚，仍照 约保护各省洋商教士，以示虽已开战，其不预战事者皆为国家所保护。”[10]  李国祁先生认为，此电有借机将东南互保事向朝廷备案的用意。李国祁先生进而揭示，清廷于六月二十一日谕旨通饬各省保护洋商教士，刘坤一等人即于二十五日将 东南互保事明白奏报：“令饬江海关道余联沅，与之订定章程，长江一带及苏杭内地，各国如不侵犯，我当照常保护。”[11]清廷于六月二十八日寄刘坤一等上 谕中，出乎意料明白加以批准：“朝廷本意，原不欲轻开边衅，故曾致书各国，并电谕各疆臣，及屡次明降谕旨，总以保护使臣及各口岸商民为尽其在我之责，与该 督等意见正复相同。……即使目前相安无事，亦应严密筹备，以防意外之变。惟总不欲兵衅自我而开。一面将坦怀相与之意宣示各国领事，共筹备救之方，以维大 局。不得轻听浮言，致多疑虑，是为至要。”[12]</p>
<p>六月十七日（7月13日）武卫军拿获自使馆外出之教民金四喜，得五国公使密信。荣禄亲自接见金四喜，命其作为信使回使馆区向公使团示好，并于次日力疾入朝 向慈禧面奏保护使馆并致送瓜果，其事见于其嗣子良揆的记载《光绪庚子年拳匪扰乱中北京五国使臣联名与外界通消息之书片纪事》[13]。又遣军机章京文瑞到 使馆慰问，使双方恢复了正式的沟通渠道，对东南互保的维持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各国因之得到各使（德使已被戕）安全的确信，各使并得以对外发电报，使曾 经濒于崩溃的东南互保约款得以延续。</p>
<p>东南方面不但与荣、庆、王三人协商最重大的机密事件，还为此专门启用了在北京只有庆王、荣禄两人能使用的“虎城”密码本。此前东南方面曾谋划由庆、荣请得 慈禧密旨，召袁世凯带兵进京定乱，以慈禧首鼠两端的态度和京、津形势，并无可行性，但由此可见荣禄一方与刘坤一一方此时在重大问题的沟通上几乎到了毫无顾 忌的地步。</p>
<p>以上只是从往来函电和奏折、谕旨、行为的关联性，对荣禄等三人在维持东南互保中发挥的作用作了揭示，但缺乏荣禄方面的直接文献依据。我认为，荣禄以枢臣身 份，暗中与疆吏谋划此等机密事项，事后本人不愿对外宣扬甚至有意掩盖其痕迹，目的仍在维护慈禧的面子和中央政府的权威。但我们尚可以从其亲信幕僚的记述 中，窥得蛛丝马迹。</p>
<p>郭则沄《庚子诗鉴》：“方正阳门火盛，有旨召大学士尚侍京堂翰詹入對，咨大计。先公（郭曾炘）官光禄卿，蒿目感愤，手草封事濒千言，命小子缮竟，赍以进。 荣文忠公见之，语先公曰：“君言诚正，然吾辈叨居迩列，徒效龙、比，于事何益。意不若居中图补救也。”先公因请于文忠，凡仇外诏旨，概免属草，其间剿伪 拳、护外使、饬督抚相机保境诸诏，则先公主之。适东南各省有订约互保之举，阴取决于文忠，其往复电文胥由先公与东抚展转代达。此事外间罕有知者。” [14]此条极为重要，盖郭曾炘曾充军机章京，草诏乃其所擅长；荣禄作为实际领班军机大臣，按雍正以来清朝惯例，握有主持拟旨之权。义和团高潮时，因端 王、庄王、载澜辈联合军机大臣刚毅、赵舒翘为其羽翼，加上慈禧之朝令夕改，由不同军机大臣主持拟旨，而出现了前述各上谕之间自相矛盾的现象。由此大体可以 证实，荣禄善于抓住稍纵即逝的时机，先是对东南大员进行暗示，而后针对东南电奏用谕旨形式加以肯定，使东南互保一步步获得合法性。如无内外配合，疆臣在此 事上随时将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而荣禄亲信袁世凯位居山东巡抚，本身既参加东南互保，同时更利用其有力的地理位置与人脉关系，为荣禄与刘坤一等人居间协 调，传递消息，在京城电报不通之时，用加急马拨在济南与北京之间传递电报，其贡献也不可抹杀。</p>
<p>光绪二十八年春，易顺鼎致函荣禄：“伏从邸抄得读十月二十八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上谕，诚欢诚忭，欣慰莫名。天语煌煌：一则曰保护使馆，力主剿拳；一则曰坚 持定见，匡扶大局。嗟夫！以吾师之伟烈精忠，而尚不免于群疑众谤。非两宫圣哲，孰能知其甘苦？为之表明。周公金滕之誓，乐羊中山之书，无以逾此。受业恭读 之余，盖不禁喜跃而继之以感泣也。自康、梁余党散布海内，数年以来，天下几无真是非。即如此次拳匪之乱，斡旋补救，皆全仗吾师一人。而上海报馆犹复肆口诋 娸，盖康党欲借此以图报复，汉奸欲藉此以媚外人耳。试问使馆之保护，谁保护之？非吾师设法缓攻，不用大炮，而又暗中接济，则使馆何能瓦全也。试问东南大局 之保全，谁保全之？虽刘、张两帅保全之，而非有吾师之密电、密信不能也。试问中原一带之保障，谁保障之？虽袁帅保障之，而袁帅固吾师之及门高足，亲传衣钵 者也。试问俄约之力阻，谁力阻之，虽刘、张两帅力阻之，而非吾师之赞助主持不能也。”[15]易顺鼎此函也为上述观点提供了有力的旁证。《辛丑条约》谈判 开始以后，曾有外人拟将荣禄列入“祸首”名单，李鸿章、刘坤一、盛宣怀、袁世凯极力为之洗刷，由刘坤一发起，袁世凯提供荣禄节略（简历），盛宣怀安排在上 海西文报纸上为之澄清，李鸿章等更或单独或联名上奏请求将短期被困保定的荣禄召回行在主持大局，也从旁证实了他们之间的联盟关系。</p>
<p>荣禄一贯行事低调，其函牍奏稿未经整理公布，加之作为慈禧宠臣、军机大臣每日入值，重要机密事件多采取面奏方式，故留下的书面记录甚少。郭则沄、易顺鼎为 我们揭开这个谜团，提供了有力佐证。故荣禄于光绪二十九年三月三日去世时，上谕对其评价极高，其措辞中有“尽心经画，献纳周详，有为中外所不及知者” [16]。朝廷不欲将机密事项对外宣扬，但又不肯埋没其贡献，故使用了如此独特笔法。据我猜测，“为中外所不及知者”一言，所指不外乎暗保使馆、维持东南 互保和废大阿哥数事。</p>
<p>注释：<br />
[1]《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163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br />
[2]《荣禄存札》第410页，齐鲁书社1986年<br />
[3]《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 义和团运动》第6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br />
[4]《荣禄存札》第404页，齐鲁书社1986年<br />
[5]《义和团档案史料续编》下册第1003页，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br />
[6]《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本《愚斋存稿》第843页，台湾文海出版社<br />
[7]《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186-187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br />
[8]《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本《刘忠诚公遗集》第8248页，台湾文海出版社<br />
[9] 《袁忠节公手札》影印本，转引自孔祥吉《清人日记研究》第169页，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br />
[10]《张之洞全集》第三册第2153页，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br />
[11]《张之洞全集》第三册第2156页，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br />
[12]《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366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br />
[13]《荣禄存札》第423页，齐鲁书社1986年<br />
[14]《义和团史料》上册第4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br />
[15] 《荣禄存札》第164-165页，齐鲁书社1986年<br />
[16]《荣禄存札》第421页，齐鲁书社1986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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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变迁  清朝 日本</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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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3 Mar 2011 07:32:38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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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这样说来社会变迁常是发生在旧有社会结构不能应付新环境的时候。新的环境发生了， 人们最初遭遇到的是旧方法不能获得有效的结果， 生活上发生了困难。 人们不会在没有发觉 旧方法不适用之前就把它放弃的。 旧的生活方法有习惯的惰性。 但是如果它已不能答复人们 的需要，它终必会失去人们对它的信仰，守住一个没有效力的工具是没有意义的，会引起生 活上的不便，甚至蒙受损失。 费孝通 拿费孝通先生的社会学去套清代中国和日本历史。哈哈。 纯属吃饱撑着。 &#160; 01 &#160; 本文是篇论文。 http://www.qingchao.net/wp-content/uploads/2011/03/01.pdf &#160; &#160; 兩國在承受西方力量的激烈衝擊之先，都各在對外關係上，處於相當孤立的情況： 中國是行商貿易的時期，即整個對西方的通商事項，完全由廣州具有專辦權利的「行商」主 持，而中外貿易的港口則除葡萄牙所租據的澳門之外，在很長的期間內，一直限於廣州一口。 日本的情況亦然，在 1853 年前約三百年，全日本一直處於所謂「鎖國」的狀態，只開長崎一 口，以維持其對中國與荷蘭的貿易。 日本的情況也大致類似。無論神奈川條約，或稍後繼續簽訂的一批「通商條約」 ，都 是外艦脅迫下的必然之舉。培理的堅船利砲給予日本人的印象，實在太深刻了。但自整體的 情況來看，日本並未像中國一樣，在連續戰敗的情勢下與外人締約。此後，因日本各地仇外， 1863 年和 1864 年乃發生英艦及英、法、荷、美四國聯合艦隊迭次向薩摩及長州兩藩作懲罰 性的進攻行動；但雙方的戰事一直保持地方事件的性質。日人除賠償軍費外，所損失的利權， 尚不嚴重。 （这里就现实出日本的智慧，只是地方闹事，幕府不折腾。 而清不会处理，僧格林沁同志白痴的行为，造成了火烧圆明园。） &#160; 兩國與西方所簽訂的條約，在性質上，都是不平等的，絕少發現任何具有互惠互利 性質的明文規定。兩國條約的內容，都包括有近代不平等條約的主要項目，如協定稅則、外 人居住通商口岸權、領事裁判權、傳教權與最惠國條款等；但日本所喪利權的程度，實遠較 中國為輕。就協定稅則而言，中英南京條約中，此項原則即已初步確定，1843 年兩國所簽訂 的「五口通商章程」 ，又就所抽噸稅的價銀明白規定。1858 年所訂通商章程中，復明定有進 出口貨品依貨價值百抽五與子口貨稅值百抽二五的條文。但日本在初期與各國所簽訂的商約 中，協定稅額則大致高達百分之二十，在薩摩、長州反外戰事結束後，幕府再與外人簽訂續 約，始將稅額減至不足百分之五的水準。 再以外人在中、日兩國居留與遊歷的限制而言，根據天津與北京條約的規定，外人 在華可執持護照前往中國內地任何地方遊歷，也可在各省內地任何地方建堂傳教，甚至中國 教民的信教自由，在中外條約中亦獲得明確的保障。但在日本所締結的條約中，外人遊覽地 區則只限定於通商各港埠周圍十里的範圍之內；基督教徒的信教自由權，亦只局限於外人居 留的區域之內，與中國所予外人近乎毫無限制的廣泛權利，差異甚大。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这样说来社会变迁常是发生在旧有社会结构不能应付新环境的时候。新的环境发生了，<br />
人们最初遭遇到的是旧方法不能获得有效的结果， 生活上发生了困难。 人们不会在没有发觉<br />
旧方法不适用之前就把它放弃的。 旧的生活方法有习惯的惰性。 但是如果它已不能答复人们<br />
的需要，它终必会失去人们对它的信仰，守住一个没有效力的工具是没有意义的，会引起生<br />
活上的不便，甚至蒙受损失。</p>
<p>费孝通</p>
<p>拿费孝通先生的社会学去套清代中国和日本历史。哈哈。 纯属吃饱撑着。</p>
<p>&nbsp;</p>
<p><a href="http://www.qingchao.net/wp-content/uploads/2011/03/01.pdf">01</a></p>
<p>&nbsp;</p>
<p>本文是篇论文。</p>
<p>http://www.qingchao.net/wp-content/uploads/2011/03/01.pdf</p>
<p>&nbsp;</p>
<p>&nbsp;</p>
<p>兩國在承受西方力量的激烈衝擊之先，都各在對外關係上，處於相當孤立的情況：<br />
中國是行商貿易的時期，即整個對西方的通商事項，完全由廣州具有專辦權利的「行商」主<br />
持，而中外貿易的港口則除葡萄牙所租據的澳門之外，在很長的期間內，一直限於廣州一口。<br />
日本的情況亦然，在 1853 年前約三百年，全日本一直處於所謂「鎖國」的狀態，只開長崎一<br />
口，以維持其對中國與荷蘭的貿易。</p>
<p>日本的情況也大致類似。無論神奈川條約，或稍後繼續簽訂的一批「通商條約」 ，都<br />
是外艦脅迫下的必然之舉。培理的堅船利砲給予日本人的印象，實在太深刻了。但自整體的<br />
情況來看，日本並未像中國一樣，在連續戰敗的情勢下與外人締約。此後，因日本各地仇外，<br />
1863 年和 1864 年乃發生英艦及英、法、荷、美四國聯合艦隊迭次向薩摩及長州兩藩作懲罰</p>
<p>性的進攻行動；但雙方的戰事一直保持地方事件的性質。日人除賠償軍費外，所損失的利權，<br />
尚不嚴重。</p>
<p>（<strong>这里就现实出日本的智慧，只是地方闹事，幕府不折腾。</strong> 而清不会处理，僧格林沁同志白痴的行为，造成了火烧圆明园。）</p>
<p>&nbsp;</p>
<p>兩國與西方所簽訂的條約，在性質上，都是不平等的，絕少發現任何具有互惠互利<br />
性質的明文規定。兩國條約的內容，都包括有近代不平等條約的主要項目，如協定稅則、外<br />
人居住通商口岸權、領事裁判權、傳教權與最惠國條款等；但日本所喪利權的程度，實遠較<br />
中國為輕。就協定稅則而言，中英南京條約中，此項原則即已初步確定，1843 年兩國所簽訂<br />
的「五口通商章程」 ，又就所抽噸稅的價銀明白規定。1858 年所訂通商章程中，復明定有進<br />
出口貨品依貨價值百抽五與子口貨稅值百抽二五的條文。但日本在初期與各國所簽訂的商約<br />
中，協定稅額則大致高達百分之二十，在薩摩、長州反外戰事結束後，幕府再與外人簽訂續<br />
約，始將稅額減至不足百分之五的水準。</p>
<p>再以外人在中、日兩國居留與遊歷的限制而言，根據天津與北京條約的規定，外人<br />
在華可執持護照前往中國內地任何地方遊歷，也可在各省內地任何地方建堂傳教，甚至中國<br />
教民的信教自由，在中外條約中亦獲得明確的保障。但在日本所締結的條約中，外人遊覽地<br />
區則只限定於通商各港埠周圍十里的範圍之內；基督教徒的信教自由權，亦只局限於外人居<br />
留的區域之內，與中國所予外人近乎毫無限制的廣泛權利，差異甚大。</p>
<p>另就領事裁判權而言，無論是主持中國外交或者主持日本外交的人，都是在不明近<br />
代國際間「主權」觀念的情況下，糊塗的自動讓給外國的。他們所看重的，也都是如何保持<br />
傳統的「體制」 ，其他則並不怎樣著重。</p>
<p>但就整個的情況而言，西方人之對待中國實遠較其對待日本為嚴酷。這主要因為在<br />
他們的心目中，中國是著名富國，而日本則是著名窮國。所以，多年來他們即在中國沿海進<br />
行大規模的走私鴉片貿易，而對日本則絕無僅有。而且鴉片戰爭之後，英國不只向中國索據<br />
香港，以為其在遠東地區商務與軍事的基地，而且勒索巨額賠款；此後英法聯軍之役，英除</p>
<p>再添索九龍一部分土地外，又向中國要索了更多的軍費賠償，法國亦獲得同樣數目的賠款。<br />
日本則在其與西方的各次大小衝突中，絕無割地之事。即使在元 1864 英、法、荷、美四國海<br />
軍懲罰長州藩的戰爭結束之後，各國對日本議和的條件亦極寬厚，賠款三百萬元並可分六期<br />
支付。<span id="more-1740"></span></p>
<p>（穷了也有好处看来）</p>
<p>中、日兩國正式開關通商之初，都各有反外仇洋的重大案件發生。中國在鴉片戰爭<br />
後，京朝守舊派「鄙夷」 、 「仇夷」的心理，並未抉除；而各口岸反外的事件，尤接續發生，<br />
甚至廣州的紳民一致拒絕英人依約入城，風潮蔓延，事態嚴重。日本亦自「安政條約」簽訂<br />
後，無論是「尊王派」或「擁幕派」 ，都以「攘夷」做為他們共同行動的目標。反外案件亦常<br />
發生。1861 年美使哈理斯的譯官在江戶街頭被殺；1862 年薩摩藩島津久光的從士又於武藏生<br />
麥村殺死英商里查遜、殺傷馬歇爾三人。1863 年初，各藩居留江戶及江戶當地的浪人甚至集<br />
眾焚毀英國使館，幕府且公開諭定是年五月十日為攘夷之期，以驅殺所有旅居日本的歐美人。</p>
<p>但在相類似的反外仇洋的氣氛之中，兩國對於由此所獲教訓的反應，卻呈現出極大<br />
的差異。中國在鴉片戰爭中，雖然歷經戰敗的恥辱，被迫割地賠款，但中國自官紳以至士民<br />
各階層，傳統上對於外人的一些觀念，在戰後並未有若何改變；其虛憍自大的心理，並未抉<br />
除，仍以天朝大國的臣民自居，鄙視外人，以為非我族類，不值一顧。清廷主政者絕未自此<br />
次戰敗中取得寶貴的教訓，進一步承認外人武力的優越性；他們甚至完全否認西洋砲火的威<br />
力所代表的文化力量。這種心理的存在，使他們對於西洋的事物，自不會有何真確的瞭解，<br />
也無法興起任何嚴肅的反省與自力圖強的意識。</p>
<p>&nbsp;</p>
<p>各省督撫中亦絕少了解到近代中國所遭遇之大變局的真象者。前粵督林則徐雖然了<br />
解當時的情勢，但在朝野顢頇虛憍的清況下，他只能噤若寒蟬，不敢多所表佈。徐繼畬在出<br />
任福建布政使後，雖然在譯述西洋現狀方面也作了一點工作，但所起的影響甚微。其他少數<br />
低級官紳如魏源等雖然對情勢有著更深刻的了解，但在當時的政治結構下，他們人微言輕，<br />
影響的力量亦殊微弱，無法改變主政者對於西方衝擊的錯誤反應與不智的偏見。<strong>所以，從 1842</strong><br />
<strong>年至 1860 年，大體說來，中國等於白白浪費了 18 年時光，什麼有計畫而積極性質的自強措</strong><br />
<strong>施，都未著手。 </strong>（这个观点我以前blog曾表达过。）</p>
<p>但日本朝野在「安政條約」簽訂後，國內各方面對於外力的衝擊，雖然反應相當分<br />
歧，但幕府和各重要藩侯均能很快承認了西方軍事力量的優越性，模仿西方武器的工作，也<br />
很早即已開始。1864 年後，甚至仇外最激烈的長州、薩摩諸藩，亦在領略了鮮血的教訓之餘，<br />
奮起自強，轉採仿效製造西方堅船利砲的政策。所以，遠在明治天皇於 1868 年宣佈「破除舊<br />
來陋習」 、 「求知識於世界」等大政方針之前約十四年，日本高階層的統治者早已在基本上堅<br />
定地趨向於模仿西方的政策了。<strong>加之日本多世紀以來「蘭學」(即「荷蘭學」</strong> ，亦即西學)的學<br />
術基礎，本來即較西學在中國的根底為深厚，其模仿西法進展之迅速，自也是順理成章的事。</p>
<p>（日本之荷兰学和中国的《海国图志》 都对明治维新有正向作用。）</p>
<p>中、日兩國對於西方模仿的措施，均首先自器物技能的模仿開始，再進而至於政治、<br />
經濟、社會制度的模仿，最後乃及於思想與文化的模仿。此三項層次的先後順序，在形式上<br />
非常顯著。</p>
<p>此一順序本來是非西方社會對於西方近代文明衝擊力量的共通的反應現象，無足深<br />
論；但問題實在於在個別的文化傳統、社會結構與經濟組織等種種因素的影響之下，中國的<br />
反應，不只在上述個別層大的速度上，進展過於緩慢，甚至在不同層次的進展中，亦殊嫌遲<br />
鈍。一直到甲午戰爭爆發，清政主政者之中，即使是最開明的人，除去提倡仿造西洋的堅船<br />
利砲之外，頂多亦只主張修鐵路、開礦產，甚至開辦製造日用物品的新式工廠等等，基本上<br />
絕不脫器物技能模仿的範疇，絕少有人敢於倡導模仿西方的制度。他們在了解西方問題所獲<br />
致的一些思想觀念中，一直未能脫離「西學源出中國」或「<strong>中學為體，西學為用</strong>」的窠臼。<br />
而且此類學說，在其發展之初，雖然對於中國官紳的接受西學西藝，也曾發揮過消弭阻力的<br />
作用，但由於這些觀念的本身，對於中國固有文化學術與價值系統的膠執過深，此後它們對<br />
於中國大規模接受現代化所發生的阻礙作用，亦極顯著。甚至我們可以說：中國現代化的工<br />
作，所以未能自器物技能的模仿層次，迅速地躍進至制度模仿與思想文化模仿的層次，此類</p>
<p>&nbsp;</p>
<p>（<strong>对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前几天听一个学者说，这件事本身就是错的。学者说辜鸿铭先生说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就像马吉雅维利主义和基督教一样，两个不相容的概念，不可能在一起。 如果香帅是当权者，那还好。 如果是袁世凯当权，那就悲剧了。 </strong>）</p>
<p>似是而非扭曲事實但卻普遍為清季講習洋務官紳所接受的謬論成說，實在曾經發生過相當不<br />
利的作用。</p>
<p>在中日甲午戰爭爆發之前，中國在野人士主張儘速著手於基本制度的改革的，自非絕無<br />
其人。王韜即曾極力主張救時以內治為本，內治以變法為先，而變法措施中最要的事項，則<br />
是法制的改革。光緒中期旅居香港的何啟、胡禮垣，亦曾就改革全國的官制、科舉及官民的<br />
關係，有所建議。但王韜只是一名秀才，又因他與太平軍曾有一段關係，因而逃亡香港，輾<br />
轉海外各地；何啟雖然是留英學生，歸國後即居香港擔任律師職務，但他中文的程度極低，<br />
只是一位半洋人。在當時朝野推重科第的積習下，他們的論議均難受到重視，可想而知。而<br />
在當時能夠掌握到相當權力的官員如直隸總督北洋大臣李鴻章，則是絕口不敢談論什麼制度<br />
的變革的。</p>
<p>日本的情形則與中國有著強烈的不同。日本在明治維新之初，內部的紛擾，雖然亦多，<br />
但其主政者在維新後的幾年內，即很快地自器物技藝的模仿西方，躍進至制度與思想行為的<br />
模仿西方。日本在從事各方面改革的過程中，內外所遭遇到問題，亦頗複雜棘手，而且在思<br />
想的適應過程中，亦有「體」 「用」一類的觀念出現。但其主政者在實用主義的觀點下，對於<br />
西方的事物絕少堅執不拔的成見，凡有助於日本的富強與「開化」的，即予採納。所以，與<br />
中國相較，其推動模仿西方的速度，是十分顯著的。</p>
<p>3.<br />
領導階層的比較<br />
無論中國的同光自強運動或日本的明治維新運動，都是一種自上而下的改革形式，而兩<br />
國朝野人士在其早期反對改革者均大有人在。</p>
<p>清季領導和護持自強運動的人物，在清廷親貴中有恭親王奕訢、軍機大臣文祥等，在各<br />
省督撫中，則為曾國藩、李鴻章、左宗棠、沈葆楨、丁日昌、張之洞等；但朝野間反對新政<br />
的論議，實繁有徒。日本明治維新「王政復古」之初，領導維新運動的，亦為少數的貴族政</p>
<p>&nbsp;</p>
<p>治家，如公卿三條實美、岩倉具視，及武士西鄉隆盛、大久保利通、木戶孝允、井上馨、伊<br />
藤博文、山縣有朋、西鄉從道、森有禮、松方正義、大隈重信、板垣退助、黑田清隆、榎木<br />
武揚等。很多原來的公卿與武士，甚至各藩的民眾中，對於維新採反對立場的，亦不乏人。</p>
<p>但日本在各方面的配合努力下，其改革終獲成功，而中國則竟告失敗。而且一旦中國在<br />
戰爭的考驗中失敗後，各方面的弱點都暴露出來，歐美列強乃一變過去以享有區越的商務利<br />
益即感滿足的政策，而改變為積極奪占沿海港灣與勢力範圍的競爭，中國各省鐵路和礦務的<br />
利權，更成為他們競爭掠奪的主要目標。中國已逐漸喪失了主動掌握自己命運的機會了。而<br />
日本則在一戰勝我之後，除去領土的收穫外，另並得到了二萬三千萬兩的巨額賠款。及明治<br />
廿七年至廿八年(1904&#8211;1905)再戰戰勝俄國之後，日本已躋身於世界列強之林。第一次世界大<br />
戰後，更公然被列為全球五強之一了。</p>
<p>4.<br />
決定中日自強成敗因素的一般解釋<br />
對於中日近代期間自強運動一者失敗一者成功的事實，究竟什麼因素決定性地影響了兩<br />
者歷史的發展？什麼因素附屬性地影響了兩者歷史的發展？這實在是瞭解近代中日史事的一<br />
大基本問題，為任何嚴肅從事於此的學者所欲探索和給予滿意的解答的。</p>
<p>有人從地理的角度立論，認為日本的島國性，實為導致其能有效應付西方挑釁的基本因<br />
素。日本的國土狹隘，完全由一群島嶼組成，島與島之間的交通便利，各島內陸距海岸亦均<br />
不逾一、二百里的短距離，行旅往來，或繞經陸路，或揚帆海上，都極為方便。消息傳遞，<br />
尤易家喻戶曉。所以，其內部的問題單純，而在統治上亦較為簡易；對於西方外力所給予的<br />
刺激，也至為敏感。中國則面積遼闊，人口眾多，各地在自然條件上，彼此相差尤巨。各省<br />
除沿江部分地區可資利用水路運輸外，交通向極困難。所以，即使外人在沿海地區廣肆竄擾<br />
與破壞，甚至英法聯軍竟然攻陷北京，各省的內陸仍然至為安全，對於此類劇烈的事變，也<br />
絕少激動起普遍的同仇敵愾的意念，只有極少數居住在廣大腹地的官紳士民才對其寄予深切<br />
的關懷。整個中國由於地理上的隔閡，無論在經濟上、政治上、文化上的發展，都呈現極不</p>
<p>均衡的現象。兩國互相對比，顯然地，在中國進行全國性的自強建設事業，其所將遭遇到的<br />
困難，較之在日本推動同樣的工作棘手得多。</p>
<p>此外，日本侷處亞洲的東北一隅，為歐洲國家所謂「東方航線」的終點。西方人自印度<br />
洋東來，其首要侵略的目標，即係中國；日本則因地位偏僻，不甚受到注意。而且大英帝國<br />
的基石在印度，印度對華的鴉片貿易向為英國在印財政上的重要來源之一，因此英國集中其<br />
注意力於經略中國，自至顯然。所以，各國對日本的衝擊，實遠較其對中國的衝擊為溫和，<br />
雙方既無大規模的戰爭爆發，亦未進行走私的鴉片貿易，更無任何領土的要求。在這方面，<br />
美國自柏理、哈利斯以降對日所表現的善意，尤其值得注意。</p>
<p>另外，有人自經濟的觀點著眼，認為中日兩國在經濟結構方面的事實，亦足以構成促致<br />
其自強成敗異趣的一項因素。中國在對外開關前後，一直是一個在基本經濟上自給自足的大<br />
組合體，日常生活所必須的資料，無須外求；而日本經濟上離自給自足的程度，則相差甚遠。<br />
而且在與西方正式通商時，中國有大量的茶葉、生絲等輸往國外，以抵消西方國家之鴉片與<br />
棉織品等的輸入；日本則在西方貨品大量輸入的清況下，並無同量的相當物品足以抵銷其巨<br />
額的入超。因此，日本官民乃亟亟於設法利用西方的科學技術，以解決其迫切的經濟問題。<br />
這對促使日本人密切注意西方此一方面的新成就，自然有很大的作用。</p>
<p>另外，有人從兩國社會結構的觀點立論，認為日本在開關之初社會結構的基本狀況，與<br />
中國同時期內的社會結構相比較，實較易於接納近代西方式的一些觀念與現實。當時日本的<br />
社會是封建形式的，與中古時期歐洲的社會制度頗相類似。人民效忠的對象，在「王政復古」<br />
後，自德川幕府轉移至明治天皇，而且由天皇來代表國家並直接接納全日本人民的效忠，極<br />
為易易，不會有任何觀念或理論上的困結發生。因此，日本官民極易於接納近代式民族主義<br />
的一些觀念，並在民族主義的鼓舞下，從事於「富國強兵」的事業。</p>
<p>此外，日本社會在德川幕府封建制度的結構下，其官吏都是世襲的藩侯與武士，一般工</p>
<p>商農人雖可入學讀書，但不能出仕任官。因此，日本貴族中凡出仕任官而管理民政者，常具<br />
有一種顯著的使命感與責任感，在其公職上頗能孜孜從事，做其本分內應做的事情。其他有<br />
特殊才能而專務於工、商、農業等方面的人士，也願在其固有的職位上，孳孳努力，以求出<br />
人頭地，並無僭越自己的本分出仕任官的觀念。整個社會因此形成一種「本位觀念」的風氣，<br />
階級分明。</p>
<p>中國的情形則與此完全不同。中國社會的中心結構，是家族，其上則為政府。清廷政府<br />
中最高的主宰，自然是皇帝，但社會中占重要支配者的地位的，則是各級官吏與各地士紳。<br />
清制，任何人如果要想做官或取得當地士紳的資格，其正規的途徑，須要通過各級科舉的考<br />
試，方為清貴，而且，正途的科名絕非世襲可得，而均須依賴各個人自己的努力。因此，一<br />
般有才智的人在未得科名之先，其精力畢注之所在，常在揚名科場，俾藉此光宗耀祖。中科<br />
名之後，其努力之所在，則在升官。升官即可發財，發財後，致仕返回家鄉，購置田宅，即<br />
在地方上居於縉紳之列。所以，中國社會中有才智有志氣的讀書人，或者有志氣而環境優越<br />
的工、商、農人，大多數走上了科舉之途；否則，即使有卓絕的才智，在正常的情況下，亦<br />
難於受到社會與官府的特殊重視。因此，整個社會流動的趨向，常常形成一種「權位本位」<br />
的風氣。<br />
（<strong>让我有一个新的想法，就是前面文章，<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riben/">提到日本社会强于中国社会的原因</a>，强于中国的社会结构远胜于日本的社会结构。</strong></p>
<p><strong>在这里又看到中国的经济结构也胜于日本的经济的结构。中国有茶叶，蚕丝可以抵御欧美的倾销，而日本没有。  没有的情况下，只有跟费孝通的那句话一样。  那就改，因为中国比较强大，能够抵御，所以不改。  老的方法还能勉强解决问题，就不会去想用新的方法。</strong></p>
<p>）</p>
<p>&nbsp;</p>
<p>「本位觀念」的現實目標，常常是多做事；而「權位本位」的口標，則常是多做官。在<br />
適應近代社會與從事嶄新的建設方面，前者顯然是有利的，而後者則是不利的。加之，中國<br />
社會的構成，既以士紳為中堅分子，並倚賴農業生產為社會中物質經濟的支柱，完全輕視了<br />
商人在社會中所能發生的作用，抑之為四民之末，稅徭特重。這與歐美近代社會的商工業者<br />
同為社會中堅分子的資本主義社會的結構相比較，實在有基本的不同。因此，傳統的中國社<br />
會，在適應此近代嶄新的情勢時，常常感到困擾重重。而日本在德川幕府晚期，由於商人的<br />
地位已趨高漲，其資本的累積亦頗可觀。而且，中國人效忠的對象，除去在政治上效忠於皇<br />
帝之外，在倫理上則效忠家族。但有清一代的皇帝既係異族的滿人，按照近代西方式民族主<br />
義的原則，實應在排拒之列。清季同光間中國自強運動之難於利用民族主義的一些觀念，以</p>
<p>鼓舞官民奮發邁進直追西方人在器物技藝建設上的成就，如日本明治維新諸臣所做到的一<br />
樣，此亦為主要的原因之一。</p>
<p>此外，從文化的背景以闡釋中、日自強維新成敗異趣的事實，亦不失為一項有力的線索。<br />
中國文化自成一完美的體系，幾千年來，向為東亞文明惟一的中心。數千年來我先祖先<br />
烈所累積下來的文化遺產，自然極可珍貴。但自另一方面而言，由於歷史悠久的關係，中國<br />
所負對於過去傳統的負擔，亦極沈重，難於在極短的期間內，遽然改弦更張，順利地適應嶄<br />
新的近代歐洲式的環境。儒家思想向為中國文化的正統，結構精嚴，意境高超，自內聖以至<br />
於外王，合融心物，所以，從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崇儒術之後，歷二千餘年，其作為歷代所尊<br />
的「官學」 ，實際上並無任何改變。在歷史上，中國雖然也曾很多次遭受到北方和西方蠻族的<br />
入侵，甚至我全國性的政治樞要地區亦被其竊據多年，甚或他們在全國性的範圍內建立政權，<br />
統御中原華夏，但在文化上，他們實均處於絕對劣勢的地位。東漢後，佛教思想的輸入，其<br />
所發生的影響，雖然深鉅，但中國此後亦能逐漸吸收融化，至宋後，已完全將其消納入中國<br />
固有思想的體系。所以中國文化在其長期發展的過程中，已養成了根深柢固的自尊自大的優<br />
越感，不易於發現或警覺於自己文化體系中的缺失。而且，幾千年來，除上述佛教的特例外，<br />
中國一直居於文化輸出者的地位，實不易於承認近代西方文化在某些方面或整體上優越性的<br />
事實。</p>
<p>此外，自價值系統的標準而言，傳統的儒家思想，實亦具有顯著的重道德而輕物質的傾<br />
向。它頗重視直覺的人生而忽視商工的技術，重思考而不重視體力的勞動，重家族而缺乏近<br />
代式極端強烈的國家意識。而且，其復古的意識非常顯著，理想的典型，常在遠古的過去。<br />
這與十九世紀赫胥黎、斯賓賽等將達爾文的生物進化論應用於闡釋社會發展之事實的「社會<br />
進化主義」之競爭生存與進取絕無止境的精神，在基本上實完全不同。</p>
<p>而日本對於傳統的負擔，卻至輕微。日本在歷史上一向是一個文化的輸入國，具有模仿<br />
其他文化的悠久傳統。而且，無論在心理上或物質上，它都難於稱為已達自足自給的境地。</p>
<p>&nbsp;</p>
<p>（<strong>日本商人之地位高于中国商人之地位，在德川幕府期间。  这也是一个重要因素。</strong>）</p>
<p>&nbsp;</p>
<p>過去「大化革新」時，它自中國大量輸入文字、制度、宗教、禮儀和商工技藝等，近代它再<br />
由中國轉向西方，向各方面顯居優勢地位的西方國家學習，實在是順理成章的事。日本在文<br />
化上的「自卑感」 ，與中國在文化上的「優越感」 ，實恰成強烈的對比。近代中西不平等的關<br />
係建立之先，不少日本學者常視中國為天朝上國，而自鄙為「夷」 「狄」 ，每以未能誕生於華<br />
夏禮義之邦，為最大的遺憾。此後，由於中國在鴉片戰爭及此後之對外戰事中連遭敗績，日<br />
本對華尊崇的心理始轉趨輕蔑，並將其原來崇拜中國的熱情，轉向於歐美各國。維新諸領袖<br />
能甘心情願在各方面做一個西方國家的學生，虛心學習西方人的長處，此種心理的影響甚鉅。<br />
此外，由於自卑心理的作祟，日本於其實行維新諸措施的同時，亦極力強調其皇統「萬世一<br />
系」及其固有神道中的某些觀念，以証明日本國族的「一致性」與「優越性」 ：這一點，與近<br />
代歐洲式民族主義強調其本國特殊的地位與精神，也最易契合。</p>
<p>此外，日本對於接受外來的文化，向採選擇性實用主義的觀點。常常在某一前提之下，<br />
凡有益於日本的，即盡力擷取之，無益於日本的，則儘量擯棄之；過去對中國文化的輸入如<br />
此，近代對西方文化的輸入亦然。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這樣方式的文化移殖，自然也常<br />
導致整個固有的文化體系發生錯亂、迷失或白相矛盾的現象，但這並無損於日本在整體上由<br />
此而獲的益處。特別在德川幕府晚期，日本社會道德的標準，一向重視勤儉、自立、自律和<br />
現世的利益，此與近代歐洲基督新教的社會倫理觀念，極為類似。明治維新發動之初，主政<br />
者雖然高唱「王政復古」 ，但所謂「復古」亦常被解釋為恢復日本遠古神話時期神武天皇的創<br />
業精神。所以，其中積極的意味，仍至明顯；何況其行動的座右銘，實係一直在「開國進取」<br />
與「富國強兵」的本則提下邁進。這些極具積櫪意義的政治理想，對於引導日本迅速躍登至<br />
與歐美列強並駕齊驅的國際地位，自然發生著極深刻的作用。</p>
<p>5.<br />
從中日政制結構與政治機運看兩國自強維新運動的成敗<br />
上述從經濟情況、社會結構、文化傳統與地理背景等因素，以闡釋中、日自強維新運動<br />
的成功與失敗，自然各有其真實性；但是從歷史發展的線索看來，上述任何單一或多項因素<br />
的強調，實均難免命定論的色彩。而且，從一種長遠的觀點立論，以解釋和籠罩一項錯綜複</p>
<p>雜而逐漸發展中的歷史事實，不只有遷就事實自圓其說的意味，甚至常有「倒果為因」之嫌。<br />
因為在歷史發展的過程中， 「事實」的可塑性常常很大；換言之，在某項程度的局限之內，不<br />
同的主政「人」和不同的「政治結構」常可在相同的文化環境與相同的社會背景之下，產生<br />
出絕對不同的歷史。特別在絕對專制政權集中的時代，一位體格強健、樂觀進取而又意志堅<br />
強的皇帝，或握有實權的重臣，既然能夠絕對地控御朝政，因常能在關鍵性的問題上，轉變<br />
或加速了歷史發展的方向。美人鮑茅爾在闡釋十八世紀末葉美、法革命的爆發與發展時，所<br />
以認為經濟的、人口的、心理的或其他的任何解釋，皆屬次要，而首先自政制與內部統治的<br />
觀點著手分析，其主要原因，即在於此。所以，如果我們要對中、日自強成敗的事實，給予<br />
一項全盤性質的解釋，在我們嚴肅考慮一些長遠性的文化、社會、經濟、地理等因素之先，<br />
我們實在應該首先從政制結構或主政者的個人與集團入手，始能更正確的把握到問題的關<br />
鍵。在這方面，顯然地，政權愈集中而愈具有強烈的改革意願的，其成效也將愈為顯著；而<br />
以中國與日本相比，中國則處於極不利的地位。</p>
<p>第一、就推動自強新政的機構而言，中國實缺乏具有充分權力與效能的領導中心，而日<br />
本則完全具備。</p>
<p>清季中央政制結構的最大特色，是在中央政治權力中心方面，雖然採取絕對的君權專制<br />
制，但在輔助的中央權力中心(即相權)方面，卻採權力分散制。雍正年間，軍機處取代了內<br />
閣綜攝群僚的作用以後，凡內外用兵的軍事方略、政務的裁決、官吏的任黜等，軍機大臣雖<br />
然無不參與，但他們實際只居於皇帝的秘書和參謀的職務，絕無漢、唐宰相的崇高地位；而<br />
且軍機處經常有大臣四至上人「入值」 ，各人的職街雖然不同，在理論上則權力完全平等，互<br />
相制衡，絕少一人獨掌大權的可能。清季有一段時期，雖然有「議政王」的設置，軍機處也<br />
有軍機「領袖」的一位王爵人物領街，實際他的權力，並不比其他軍機大巨大了多少，各人<br />
都有「啟沃聖心」的責任與權力。軍機處內完全沒有特別獨高的首長，首長就是皇帝；而且，<br />
軍機處也沒有向各部或各省督撫直接命令的權力，有權力發佈此項命令的，只有皇帝。所以，<br />
在這樣的政治制度之下，一項全面推動自強新政的計畫，只有在皇帝的主動下，才有可能。</p>
<p>&nbsp;</p>
<p>（<strong>日本<a title="明治维新与洋务运动的对比研究"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mingyang/">明治维新</a>其实发生了重大的变革，权利从德川幕府转移到了天皇，其实天皇也并没有太多权利，权利了改革者手中。  清朝的军机处，政治结构也阻碍了变革。</strong>）</p>
<p>&nbsp;</p>
<p>任何軍機大臣要想從事於此，也只有在皇帝的贊同及其軍機處同僚支持贊助的兩項條件之<br />
下，始有可能；因為任何軍機大臣在正常的情況下，都絕無單獨控制全局決定政策的權力與<br />
機會。</p>
<p>所以，清季中央權力的中心，實在於皇帝；但在關繫同光自強運動成敗的三十多年間，<br />
政權實際均在慈禧太后之手。她就代表著皇帝，實際的皇帝無論是同治帝或者光緒帝，都是<br />
她的傀儡，慈安太后亦然。慈禧為人精明強幹，意志堅強，確具統御和寵絡群臣的絕大天才，<br />
自然毫無疑問；但她究竟只是一介女流，在當時禮教與傳統的層層束縛下，她對實際社會的<br />
瞭解，實在有限，對於近代世界嶄新的情勢，尤其缺乏深入的認識。她最大的關注所在，只<br />
在於如何保持清室的政權和她個人的權位；對於發展中國「求強」 、 「求富」的自強事業，她<br />
所著重的也只是想阻遏洋人的深入侵略，純粹採取一種消極性的觀點，談不上有何熱心，更<br />
沒有推動中國走上現代化的任何意識。在她的心目中，也絕無從國防或工業建設等方面入手，<br />
進一步推動中國走上與歐美諸列強並駕齊驅的想法。但她實具有籠罩全局的才能，任何具有<br />
強烈意願以謀推動自強新政的滿漢大臣，都絕難超越她的裁決。從這兩方面來看，在同光自<br />
治期間中國有著這樣形式的一個領導中心，其在自強建設方面所表示的局限性，實在也是必<br />
然的。</p>
<p>另就輔助領導中心的一些軍機大臣來看，在決定自強運動成敗的三十多年間，無論早期<br />
的軍機「首領」恭親王奕訢，或者此後的醇親王，都在慈禧大后積威的籠罩下，缺乏必要的<br />
才識與魄力，以拓展此一建設運動至很高的層次。早期軍機處內滿大臣文祥，雖然是一位卓<br />
越的人物，見解高超，才能優異，且公忠體國，不憚煩勞，對於早期自強建設的推動，很起<br />
著護持推動的重大作用。可惜早在光緒二年(1876)，即積勞早逝。其他軍機十臣中頗其才幹<br />
的人物，無論是同光早期的沈桂芬、李鴻藻，或者晚期的孫毓汶、許庚身、徐用儀，其魄力、<br />
才識和幹勁，都不夠推動中國現代化這樣的大事業，也更難於期望他們積極從事「格君心以<br />
臂使群僚」引導自強建設邁向更高境界的有力措施的。</p>
<p>（<strong>这些科举出来的人，指望他们有才识，魄力适应清朝现代化，这有点白日做梦。</strong>）</p>
<p>但日本於明治維新後政治領導中心的結構，其權力既極堅強集中，又頗富有彈性。最高<br />
領導者自然也是皇帝明治天皇，但他個人的意志卻極堅強，又很善於運用皇室的權威。維新<br />
之初，由於他還只是一個十六歲的青年，但此後他卻一直甘於做一位「統而不御」的國家元<br />
首，實際大權在明治二年(1869)官制改革以迄明治十八年(1885)內閣成立的期間，即一直在太<br />
政官之手。太政官在明治四年(1871)後，即分為「正院」 、 「左院」 、 「右院」等三個部門，而<br />
實際的行政與立法大權，則全在「正院」之手；而正院的權力又全在大臣岩倉具視、三條實<br />
美及參議木戶孝允、大久保利通、西鄉從道、山縣有朋、井上馨、板垣退助、伊藤博文、森<br />
有禮等之手。所以，明治維新期間，日本真正的領導中心，實際是環繞明治天皇掌握實權的<br />
一批原在京都的公卿和長州薩摩兩藩的武士，甚至三條實美和岩倉具視等都只是具有為皇室<br />
裝點門面的表面作用。這個領導中心的中堅分子，確具有領導日本邁向維新的強烈意願，再<br />
加上得到明治天皇在關鍵問題上的堅定支持，其推動維新的措施，更為有力。凡意圖反對這<br />
個領導中心的，無不立即遭遇到嚴酷的不同形式的壓制。在明治維新的整個期間，此領導中<br />
心的權威，是無人敢予否認的。</p>
<p>第二、在同光自強運動期間，中國一直缺乏強有力的領袖人物，而日本則絕不缺乏。<br />
清季同光自強運動實際的主持人物，既非同治皇帝或光緒皇帝，也不是慈禧太后，更不<br />
是軍機處內任何大臣，而是幾個主要省份的督撫，如曾國藩、左宗棠、李鴻章、沈葆楨、丁<br />
日昌等。他們只是在太平軍和捻亂蠢起、地方督撫的權力稍稍擴大之後，才能在得到慈禧太<br />
后對其忠貞的充分信任，與清廷恭親王奕訢、文祥等的有力支持之後，在其所轄的省區之內，<br />
對于模仿西方船砲和他項技藝等方面，稍稍做點事情。在清代中央集權的政治制度下，他們<br />
的作為已算相當可觀，而京朝「清議」與各省守舊官紳所給予他們的阻力，實在也夠強大。<br />
由於他們在職位上只是地方上的總督或巡撫，他們是絕無權力以名符其實的統御和指揮全國<br />
性的自強措施的。</p>
<p>這些新政領袖中，曾國藩確具大臣的風度，肯負責，能用人；可惜他精力早衰，同治十<br />
一年(1872)即以六十二歲的年齡而死。而且他世故極深，鑒於其平定太平軍後功高震主的事</p>
<p>&nbsp;</p>
<p>（<strong>说日本明治天皇统而不御，我却以为天皇不过是改革者的傀儡，天皇岁数那么小，不过被旁边的人蛊惑而已。被影响后，在实行政策。  不是天皇不御而是他没有御的权利。</strong></p>
<p><strong>參議木戶孝允、大久保利通、西鄉從道、山縣有朋、井上馨、板垣退助、伊藤博文、森有禮等之手</strong></p>
<p><strong>这些人才是实力派。</strong>）</p>
<p>實，晚年行政措置，事事謙抑自處，純取老莊清靜無為的政策，不敢在新政建設方面，積極<br />
挺身出而作有力的領導。左宗棠的識見高明，而任事勇邁，本是中國自強建設最理想的一位<br />
領袖。但他在太平軍亂事平定後，即奉派剿捻剿回，此後多年一直逗留在西北各省主持軍務，<br />
與經濟重心的東南地區及政治重心的京津地區隔離甚遠；直到中俄伊犁交涉的緊急時期，始<br />
以六十九歲的高齡被召返京；稍後，再被外放兩江總督，其精力已趨衰耄，對於新政建設的<br />
重要事業，已難於像他早年任事之不避艱鉅積極從事了。沈葆楨則早於光緒六年病故；丁日<br />
昌則領導才略較差，並無縱攬全局的能力。</p>
<p>只有李鴻章自同治九年(1870)繼曾國藩接任直隸總督之後，直到甲午戰爭期間，一直始<br />
終其事，從事於全國性自強建設的事業；但他實一直缺乏必要的權力。他雖然有著協辦大學<br />
士或大學士的官職，但那不過只是一項虛銜；他實際的職務仍只是地方官性質的直隸總督，<br />
另並兼統淮軍與其後新建立的北洋海軍，擔負著拱衛畿輔的任務。以一地方官而經辦非其轄<br />
屬省份的新政事業，並影響著全國範圍的自強建設，其動輒之遭人疑忌，可想而知；而且，<br />
李鴻章本人對於近代西方的瞭解，亦殊有限。他在這方面的知識，都得自於間接的途徑，他<br />
除去知道洋槍洋砲火力強大之外，自然也很知道開曠和修鐵路的好處，但對於有清一代固有<br />
制度的改革與思想行為方面的革新，他不只不敢輕於嘗試，甚至絕未瞭解其重要性。其幕下<br />
最好的洋務人才，是馬建忠，但馬氏除在朝鮮壬午(1883)之亂赴機迅捷表現甚為良好之外，<br />
其處事頗乏魄力，而且在私行上也不夠檢點，才有餘而德不足，絕非遠大之器。此外，由於<br />
現實政治上遭遇到重重阻撓，即使在器物技藝層次的模仿方面，李鴻章也不敢亟亟從事，甚<br />
至不願積極從事，以免遭人物議，官位難保。在這樣的政治背景下，中國外交在李鴻章以地<br />
方官的身分實際主持之下，其主要目標實缺乏任何積極的性質，消極的色彩至為濃厚。李鴻<br />
章只是想在中外間現行的條約基礎上，應付各國，以抑制各國在華勢力與既獲特權之進一步<br />
的擴張，他完全未能高矚遠瞻採取一種長期性逐步的步驟，以逐漸躋中國於與歐美列強並駕<br />
齊驅的國際地位。</p>
<p>&nbsp;</p>
<p>（<strong>对左宗棠评价过高了，把马建忠评价的那么低， 又是儒家的史观。</strong>）</p>
<p>但日本諸維新領袖在其政府中的地位，則與曾、左、李等絕不相侔。他們都是明治維新<br />
政府中的中央官吏。在人數上，他們總數約共十五人至二十人。在維新早期，其中的某些人<br />
雖然官職尚低，在政府的內部亦各有進退黜陟，但他們這批低級公卿與低級武士出身的集團，<br />
卻始終能夠掌握住日本實際的政權，而且自初在他們之間即培養出一種協力合作的精神，表<br />
現出一種共同的對其國家命運精忠專一的意念。他們對於近代西方的國家，大多具備有直接<br />
的知識。文久三年(1863)井上馨與伊藤博文即已由長州藩派往英國讀書，榎本武揚甚至在前<br />
此一年(1862)即為幕府當局派往荷蘭攻讀。其他森有禮、山縣有朋、西鄉從道、木戶孝允等，<br />
都曾在稍後期間留學過英、法或美國。岩倉具視與板垣退助等也於維新後歷往歐美各國考察<br />
訪問。維新早期諸領袖中，在 1894 年前，只有早死的西鄉隆盛和大隈重信未曾去過外國，但<br />
他們自間接方面所獲得的有關西方的知識，實亦遠較中國曾、左、李等為豐富。</p>
<p>這些日本維新領袖出仕時均在少壯之年。明治元年(1868)，他們之中最年長的岩倉具視<br />
亦只有四十三歲，西鄉隆盛則只有四十一歲，木戶孝允、大久保利通和西鄉從道則均在三十<br />
五歲至四十一歲之間及伊藤博文甚至只有二十七歲。他們的精力旺盛，幹勁充沛，對於維新<br />
諸措施應取的步驟與方向，基本上大家都相當一致。他們自維新之初，即共同認識到日本不<br />
只需要在器物技藝的層次上變革，在政治制度、經濟組織、社會結構、教育制度、財政制度<br />
及文化思想等方面，也同樣需要作全盤性的改革才可。他們之間，也常常有嚴重的爭執發生，<br />
但大都由於對政策性的問題各人看法的歧異。一般說來，他們不只各具有籠罩全局的才略，<br />
並能相忍為國，群策群力，以領導日本向維新的總目標邁進。</p>
<p>第三、從中日兩國自強維新運動的政治目標而言，同光自強運動實缺乏積極而長遠性的<br />
目標，但明治維新運動則完全具備。<br />
中國在此期間的自強運動，名義上雖然是「自強」 ，但在上述缺乏領導中心與領袖人物的<br />
實際情況下，其真正目的，不過是想藉此對外嚇阻列強勿再對華作一步的侵略，並維持中外<br />
不平等條約關係的既成事實；對內則想穩定住太平軍及捻回諸亂之後中國社會的舊秩序， 「與<br />
民休養生息。」它既缺乏一種推動社會向一個新的方向繼續發展的動力，也沒有一項為達到</p>
<p>「自強」目標而擬定的全盤性的計畫，更從未能鼓動起全國滿漢官民愛國的熱情，以全力推<br />
動此運動至較高的層次。很明顯地， 「自強運動」無論在作用上和意義上，其對內的性質都遠<br />
較對外的性質濃厚強烈的多。</p>
<p>6.<br />
結論<br />
綜括起來看，在分析清季同光自強運動與日本明治維新運動失敗成功的各項決定性因素<br />
時，自然絕對不能單純地自某一孤立的觀點著眼。因為像像這樣兩個國家民族於近代期內全<br />
面適應些近代歐洲思想籠罩一切的新世界的過程中，兩國內部所發生的變動與反應，實在是<br />
多方面的，而且是互為連鎖的。但是，如果我們能專就兩國自強維新運動內外發展的動力的<br />
線索，予以探究，此兩大運動實均可以劃分為前後兩個階段：(一)發動維新與自強的初步動<br />
力；(二)繼續與加強維新自強的動力；那麼，當可發現：在此一類自上而下式的革新運動中，<br />
在其第一階段的變革過程內，主政的「人」實為對於外力刺激首先發生反應的「反應者」 。由<br />
於「主政者」係在某一特定的政制結構中對於外力衝擊從事連鎖性質的反應，所以，除去「主<br />
政者」本身所具備的個人條件之外，最直接影響其反應措置的一項密切因素，實為當代政制<br />
結構與政治環境兩項因素。其他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甚至民族的、地理的各種因素，<br />
在上述的第一階段之中，均應置於主層次的考慮之內。但在上述第二階段的變革過程中，上<br />
述諸因素均逐漸表現出它們個別的頑強的影響力量，發揮著促進或阻礙革新運動之進展的巨<br />
大作用。 「主政者」的因素，已逐漸喪失其在革新運動早期所發生決定性作用了。</p>
<p>&nbsp;</p>
<p>&nbsp;</p>
<p>（作者不并了解<a href="../category/renwu/lihongzhang/">李鸿章</a>。有个问题说日本改革者都是三四十岁，这又到结构问题上来了，在<a href="http://www.qingchao.net/">清朝</a>三四十岁根本不可能混到级别较高的品级上。）</p>
<p>李恩涵</p>
<p>&nbsp;</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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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盛宣怀与轮船招商局的创设</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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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5 Mar 2011 07:37:4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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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盛宣怀与轮船招商局的创设① 轮船招商局的创办人多数记载都说是李鸿章②，不过也有把这创办人的头衔加在别人身上的③。 1939年盛宣怀的一部份遗稿(盛尚书《愚斋存稿》初刊一百卷)印行，其中自然有好些盛氏生前友好幕客所作的序跋，以颂扬“功德”或湔洗垢污，中间有一篇序是盛宣怀的旧日幕客美国人福开森写的，即明明说盛宣怀创办了招商局： “公(案即指盛宣怀)于政治工商慈善事业举办颇多，余每与其列。尝为公言：使后世不忘公者，当为设立南洋公学一事，他如创办招商局、电报局、铁路、银行、纱厂等或被误会，而于兴办南洋公学一事，则后代唯有颂公功德而已。”(《愚斋存稿》初刊一百卷卷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手稿(1951)． ② 如《清史稿》(《穆宗本纪(二)》，《交通志(二)》，《轮船志》及《列传》198，《李鸿章传》)，《清朝续文献通考》 (卷三六一，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本，页号11043)，《申报》(同治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交通史航政编》(第一册页139—142)，及范文澜《中国近代史》上编(第一分册，1949年再版页262)所述都是如此．至于李鸿章与轮船招商局创立的具体关系参阅本书《轮船招商局的创立与中国近代官僚资本》一文。 ③ 如《清史稿·朱其昂传》(列传239)云：“北洋大臣李鸿章……奏改(案：原文为改疑系设字之误)商船，其昂与其弟其诏创议官商合办，请设轮船招商局”。朱其昂亦以创办人自命，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国用考十五(页号8359)同治十二年记事下录朱著《海河并运论》云：“职道滥竽飞挽二十二年，比来创办招商局务，初观成效。” 福开森可能因为是在颂扬盛某，遂掉以轻心，把招商局和电报局、铁路、银行、纱厂等并为一谈，都算作是盛某创办的事业。可是，也有别的作者并无颂扬必要，而也把创办招商局之“功绩”归之于盛宣怀的。如吴承禧在他的《中国的银行》(商务1933初版)述及中国通商银行的历史，曾说：“这个银行乃是由招商局与汉冶萍铁厂的创办人盛宣怀氏向度支部借银一百万两……创办的”(页4—5)便是一个例子。 一种企业或事业的所谓创办人，可以有几种不同的意义：像清代同治光绪时期的所谓“洋务”建设事业，多半首倡在官，同时这类事业以性质的特殊，每须先得朝廷的许可，因此凡能凭借政治地位奏准朝廷，或拨发官本，或优予特权的人，虽然自己并不实际经营甚至不出任何资本，可以数作是创办人。这种人我们可名为政治地位上的创办人。又这些事业在当时虽须得政府许可，却非完全是官办；甚至有完全是商办的，多半则是所谓官督商办或官商合办。因此差不多都有商人资本在内。这种出资本的资本家，即使并不参与管理，然而不怕风险，愿意出所需资本的全部或一大部，也可算作创办人，即是出资本的创办人。另有一类可以叫作实际经营的创办人，即是本人所投资本虽然不多，或甚至完全没有，然而掌握经营，任劳任怨，把这一件事业作为他一生或当时的主要任务来实现的。最后一类，与一般所谓创办人的意义相差最远，然而未始不可以算作创办人的，即是确具远见，能够真灼的预料这一事业对国计民生的重大关系或对私人资本的优厚利润，因而大声疾呼，百折不回的去说服当政者或劝导朋友亲戚去从事此一事业，因而获得成功的人。 所以，比较具体的说，同光时期的所谓“洋务”经济事业的创办人可以有四类：(1)政治地位上的创办人；(2)出资本的创办人；(3)实际经营的创办人；(4)贡献意见的创办人。福开森和吴承禧推崇盛宣怀为招商局的创办人究竟是哪一类的呢? 从招商局的成立经过来说，第一类的创办人毫无疑问的是李鸿章．李鸿章在同治十一年(1872)十一月底奏请设立招商局，同时函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①，算是替招商局打下了政治基础。对于这一点连盛宣怀自己也是承认的。李鸿章死后，盛宣怀为李鸿章奏请在上海设立专祠的时候，明白地说过： “同治十年始议轮船招商局，众情惶惑谓夺沙船生计。李鸿章则谓洋轮攘利已久，当筹抵制。今倡办华轮，实为国体、商情、财政、兵力拓展基局，若不破群议为之，必致盛举中 辍，振兴无日，因奏借官本，督率兴办”(李鸿章：《李文忠公全书》卷一，页50；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七，页25—26)。 至于第二类的创办人，在招商局的历史上并不存在，因为招商局在创始之初，主要资本还是官本，由李鸿章奏请拨借。所以实收商本在最初成立的时候，只有6万两，其中5万两是李鸿章的私股。一年半以后，实收股本增加为47。6万两，招徕之功’也以广东帮的买办商人唐廷枢和徐润为多②所以从这一点上说比较有关系的人物还是李鸿章和唐、徐二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论试办轮船招商折》(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李文忠公《李全书·奏稿》卷二十，页32&#8211;34；《论试办轮船招商折》(同日)，《李全书·译署函稿》卷一，页38—40)。 ② 《交通史航政编》第一册，页269。徐润：《徐愚斋自叙年谱》，页19。李鸿章在同治十一年闰六月六日复沈葆桢的信中说：“华商诡寄洋行者多方忌祖，股分过少，恐致决裂，又招致精习船务生意之粤人唐廷枢为坐局商总。两月间入股近百万，此局似可恢张”(《李全书·朋僚函稿》卷十三)。信中所说唐廷枢招徠股数固然夸大，李氏欣感之情于兹可见。 从创设期间的实际擘划经营来论，盛宣怀始于招商局成立后半年(同治十二年，即1873年7月18日)，奉李鸿章委派为该局总办之一。同治十一年九月，招商局尚未正式成立，李鸿章已先委朱其昂为总办。十二年六月又委唐廷枢为总办；七月中徐润、盛宜怀同时加入，虽然职掌略有不同，名义俱为总办。所以盛宣怀在创办后第二年始加入招商局，而且只是四个总办之一，并非专管业务①。到任之后，又因和其余总办积不相能，时生齮龁，被李鸿章调往鄂皖赣一带办矿去了②。所以无论在招商局的筹备时期和成立后的最初几年里面，与招商局的擘画经营较有关系的是朱其昂、唐廷枢、徐润几个人，而盛宣怀则在局外。③ 现在留下来的就是第四类，即贡献意见的创办人。我们这里所谓意见是指一种拟议，根据这一拟议，才有一种事业的实际创设。就招商局而论，这种意见就是一种直接④促使李鸿章在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提出他的《试办招商轮船折》的． 福开森和吴承禧送给盛宣怀一个广泛的招商局创办人的头衔，盛宣怀的子孙倒比较虚心，不敢就让盛宣怀居于创办人的地位，而只是说李鸿章创办招商局是根据盛宣怀的建议。 盛宣怀死于1917年，在1919年他的子孙刊了一厚册的《行述》⑤，替他宣扬“功德”。《行述》里面有这样一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徐润：同上书页18，盛宜怀《行述》记为六月实误，盖六月为唐廷枢奉委之期。(同上徐润书，《航政编》I：142) ② 盛宜怀于光绪元年(1875)秋，即又奉李鸿章及江督刘坤一鄂督李翰章扎委督办皖鄂赣等省煤铁矿务，见《行述》页6；航政编1：170；及李鸿章：“复翁玉甫中丞(光绪元年十月二十三日)，复盛杏荪(案；盛宜怀字杏荪)观察(光绪二年一月九日)，《李全书·朋僚函稿》XV，XNI”自此以后，以至光绪九年(1883)即不常与闻局务，是以光绪三年(1878)十月李鸿章致沈葆桢函中有云，“局(案指招商局)中如唐徐朱近均和衷，惟杏荪多亦久不与闻局务矣。”(同上书Ⅻ)十一月底一函又云：“挂名只盛杏荪、朱毅甫(案即朱其昂弟其诏)倘再求退。可否听其自去?免致意见歧出，风潮暗生。”(光绪三年一月二十五日，同上书页42)。 ③ 下文页 所述招商局归并旗昌一事，盛某之力独多，为一例外。 ④ 间接的促使李鸿章奏设招商局的原委甚长，请参阅本书另文《轮船招商局的创立与中国近代官僚资本》。 ⑤ 《行述》石印本页7—8，《愚斋存稿》卷首附录页4—5。 “先是丁卯戊辰(按：即1867—1868年，清同治六一七年)间，曾文正公(按：即曾国藩)及丁雨生中丞日昌在江苏督抚任时，采道员许道身，同知容闳条陈，有劝谕华商置造轮船，分运漕米，兼揽客货之议，日久因循，未有成局。府君(按：即指盛宣怀)以为大利不可不兴，每欲有所陈说。至壬申(按：即1872年，同治十一年)五月，见文忠(按即李鸿章，李死后清廷予谥文忠)及沈文肃公(按即沈葆桢，谥文肃)议复闽厂(按即福州马尾船政局)造船未可停罢折内，皆以兼造商船为可行，遂献议二公，主张速举。大致谓各国通商以来，火轮夹板日益增多，驶行又极迅速，中国内江外海之利，几被洋人占尽，现在官造轮船内并无商船可领，各省在沪殷商或置轮船，或挟资本向各口装载贸易，俱依附洋商名下，如旗昌、金利源等行，华股居其大半，本利暗拆，官司不能过问，若正名定分，由官设局招徕，俾华商原附洋股，逐渐移于官局，实足以张国体，而弥隐患，拟请先行试办招商，为官局接洽地步，俟商船造成，随时添人，推广通行。又海运米石日增，江浙沙宁船不敷装运，有商局轮船补其不足，将来米数加多，亦可无缺船之虑。文忠深韪其言。乃命府君会同浙江海运委员朱云甫观察其昂等酌拟试办章程上之，江浙大吏交相赞成。于是南北合筹规模渐具。是为府君办理轮船招商局之始”。 从这一段话可以看出，他的子孙没有明白说盛宣怀是招商局的创办人，不过李鸿章奏请该局是基于他的建议，而且他是最初负主要责任“酌拟试办章程”的。换句话说，根据盛氏子孙所说，李鸿章奏请设招商局完全是根据盛宣怀的献议，也就是盛宣怀是招商局成立这一幕戏的剧本创作者。 本文的目的就是在说明盛氏子孙的这种虽然比较谦抑的说法也是不正确的，也就是要说明直接使李鸿章决定试办轮船招商局的不是盛宣怀其人。 以下我们逐点驳斥上引《行述》关于此事的记载： 第一、《行述》说在1867—1868年间，盛宣怀就想对“华商置造轮船”一事有所陈说，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一则盛宣怀在当时年仅二十七，是一刚应童试的“县学生”，不知有什么可对人“陈说”？二则即令他才具非凡早年就有出人头地的见解，他又能向谁陈说呢?如果是向李鸿章，他的人李幕是在1870年，1867—1868年间无从直接陈说，间接的呢，他的父亲盛康虽与李鸿章是同科进士，然盛康一生所追随的是胡林翼，官亦只一道员①，和李鸿章并没有什么往来。盛宣怀的能人李幕，是由于他的亲戚杨宗濂的介绍，②盛康后来和李鸿章有些往来，犹在盛宣怀得了李鸿章的赏识之后③。况且就是能把意见传达给李鸿章，李鸿章当时正以湖广总督从事“剿捻”，事不干己，对他说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是向曾国藩(时任两江总督)或丁日昌(时任江苏巡抚)，据我们今日的了解，商办轮船一事之所以搁浅，关键在于曾国藩的态度冷淡。以盛宣怀当时的年事地位，即令具有生花妙笔或如簧之舌，能够有什么效果是不待问的。而且就是不问效果，盛家与曾、丁二人的渊源，犹不及与李鸿章，我们真不知“陈说”之道何从。 案李鸿章1872年(同治十一年)《试办招商轮船折》内有这样一段话：“因思同治六七年间，曾国藩丁日昌在江苏督抚任内叠据道员许道身同知容闳创议华商置造洋船章程，分运漕米兼揽客货……日久因循，未有成局。” (《李全书·奏稿》卷二十，页32)。这段话和上引行述“府君以为大利不可不兴，每欲有所陈说”以前数语内容无二，就是文字亦多相同，“每欲有所陈说”的事情本身既不可能，行述这几句话当系抄袭李鸿章奏稿以点缀盛宣怀“功绩”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据沃丘仲子：《近代名人小传》，中册，页143。 ② 《行述》页6。 ③ 张佩纶：《涧于日记》庚辰，上，光绪六年三月六日 第二、《行述》谓“至壬申五月，见文忠及沈文肃公议覆闽厂造船未可裁撤折内，皆以兼造商船为可行，遂献议二公，主张速举。”查沈葆桢《议覆船政折》在同治十一年四月二十日即见谕旨，并非五月，只有李鸿章具奏《筹议制造轮船未可裁撤折》是在五月十五日①又沈葆桢此时以船政大臣在籍丁忧，纵然设局招商的事和船政不无关系，盛宣怀以一晚辈，在沈葆桢丧服未除的时候去谈并非急迫的事情也似乎不近情理。此外，行述既然在前面说了“献议二公”，到了后面，又只提“文忠深韪其言”，而遗漏了文肃(沈葆桢)。这些地方虽然不能就证明盛宣怀并未向李鸿章，至少可以证明他并没有向沈葆桢有所献议，因此《行述》这几句话是不确切的。 第三、《行述》说盛宣怀在看见李、沈二人议覆福建船政的奏议以后就“献议二公，主张速举”，接着就叙述盛宣怀主张的内容。不过这些主张，也完全见于李鸿章在奏请“试办招商轮船”时候的疏牍内，不特内容雷同，即字句亦毫无二致。首先《行述》“各国通商以来，火轮夹板日益增多，驶行又极迅速，中国内江外海之利几被洋人占尽”，这几句话，其内容固见于李鸿章1872年《论试办招商轮船折》和《试办轮船招商》，其文字竟和李鸿章1875年(光绪元年)《轮船招商请奖折》②中的一段话如出一辙，当系抄自李折无疑。但李折中这几句话有没有本自盛宣怀或出于他的手笔的可能呢?我们的答复是否定的。招商局成立于同治十一年底，至光绪元年二月已历两年有余，且盛宣怀亦自同治十二年(1874)七月起就任招商局总办，是以如果李折中这几句话确实首见于光绪元年，可断定决非出于盛宣怀之口或手，因为这时候他巴显然没有说这类话的必要和代撰奏章的可能。然李折这几句话所说的是过去的事实，很可能是就以往有关设立招商局奏议略作文字上的更改而成。如果，这几句话的根源仍在于上述1872年底李鸿章奏请设局时的一疏一函。据下条所述，这两个文件中的这一类意见都是得诸朱其昂的，是以并无出自盛宣怀的可能。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盛宣怀与轮船招商局的创设①</p>
<p>轮船招商局的创办人多数记载都说是李鸿章②，不过也有把这创办人的头衔加在别人身上的③。</p>
<p>1939年盛宣怀的一部份遗稿(盛尚书《愚斋存稿》初刊一百卷)印行，其中自然有好些盛氏生前友好幕客所作的序跋，以颂扬“功德”或湔洗垢污，中间有一篇序是盛宣怀的旧日幕客美国人福开森写的，即明明说盛宣怀创办了招商局：</p>
<p>“公(案即指盛宣怀)于政治工商慈善事业举办颇多，余每与其列。尝为公言：使后世不忘公者，当为设立南洋公学一事，他如创办招商局、电报局、铁路、银行、纱厂等或被误会，而于兴办南洋公学一事，则后代唯有颂公功德而已。”(《愚斋存稿》初刊一百卷卷首)。</p>
<p>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 />
①手稿(1951)．<br />
②  如《清史稿》(《穆宗本纪(二)》，《交通志(二)》，《轮船志》及《列传》198，《李鸿章传》)，《清朝续文献通考》  (卷三六一，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本，页号11043)，《申报》(同治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交通史航政编》(第一册页139—142)，及范文澜《中国近代史》上编(第一分册，1949年再版页262)所述都是如此．至于李鸿章与轮船招商局创立的具体关系参阅本书《轮船招商局的创立与中国近代官僚资本》一文。<br />
③  如《清史稿·朱其昂传》(列传239)云：“北洋大臣李鸿章……奏改(案：原文为改疑系设字之误)商船，其昂与其弟其诏创议官商合办，请设轮船招商局”。朱其昂亦以创办人自命，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国用考十五(页号8359)同治十二年记事下录朱著《海河并运论》云：“职道滥竽飞挽二十二年，比来创办招商局务，初观成效。”<span id="more-1596"></span></p>
<p>福开森可能因为是在颂扬盛某，遂掉以轻心，把招商局和电报局、铁路、银行、纱厂等并为一谈，都算作是盛某创办的事业。可是，也有别的作者并无颂扬必要，而也把创办招商局之“功绩”归之于盛宣怀的。如吴承禧在他的《中国的银行》(商务1933初版)述及中国通商银行的历史，曾说：“这个银行乃是由招商局与汉冶萍铁厂的创办人盛宣怀氏向度支部借银一百万两……创办的”(页4—5)便是一个例子。</p>
<p>一种企业或事业的所谓创办人，可以有几种不同的意义：像<a href="http://www.qingchao.net/">清代</a>同治光绪时期的所谓“洋务”建设事业，多半首倡在官，同时这类事业以性质的特殊，每须先得朝廷的许可，因此凡能凭借政治地位奏准朝廷，或拨发官本，或优予特权的人，虽然自己并不实际经营甚至不出任何资本，可以数作是创办人。这种人我们可名为政治地位上的创办人。又这些事业在当时虽须得政府许可，却非完全是官办；甚至有完全是商办的，多半则是所谓官督商办或官商合办。因此差不多都有商人资本在内。这种出资本的资本家，即使并不参与管理，然而不怕风险，愿意出所需资本的全部或一大部，也可算作创办人，即是出资本的创办人。另有一类可以叫作实际经营的创办人，即是本人所投资本虽然不多，或甚至完全没有，然而掌握经营，任劳任怨，把这一件事业作为他一生或当时的主要任务来实现的。最后一类，与一般所谓创办人的意义相差最远，然而未始不可以算作创办人的，即是确具远见，能够真灼的预料这一事业对国计民生的重大关系或对私人资本的优厚利润，因而大声疾呼，百折不回的去说服当政者或劝导朋友亲戚去从事此一事业，因而获得成功的人。</p>
<p>所以，比较具体的说，同光时期的所谓“洋务”经济事业的创办人可以有四类：(1)政治地位上的创办人；(2)出资本的创办人；(3)实际经营的创办人；(4)贡献意见的创办人。福开森和吴承禧推崇盛宣怀为招商局的创办人究竟是哪一类的呢?</p>
<p>从招商局的成立经过来说，第一类的创办人毫无疑问的是李鸿章．李鸿章在同治十一年(1872)十一月底奏请设立招商局，同时函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①，算是替招商局打下了政治基础。对于这一点连盛宣怀自己也是承认的。李鸿章死后，盛宣怀为李鸿章奏请在上海设立专祠的时候，明白地说过：</p>
<p>“同治十年始议轮船招商局，众情惶惑谓夺沙船生计。李鸿章则谓洋轮攘利已久，当筹抵制。今倡办华轮，实为国体、商情、财政、兵力拓展基局，若不破群议为之，必致盛举中    辍，振兴无日，因奏借官本，督率兴办”(李鸿章：《李文忠公全书》卷一，页50；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七，页25—26)。</p>
<p>至于第二类的创办人，在招商局的历史上并不存在，因为招商局在创始之初，主要资本还是官本，由李鸿章奏请拨借。所以实收商本在最初成立的时候，只有6万两，其中5万两是李鸿章的私股。一年半以后，实收股本增加为47。6万两，招徕之功’也以广东帮的买办商人唐廷枢和徐润为多②所以从这一点上说比较有关系的人物还是李鸿章和唐、徐二人。<br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 />
①  《论试办轮船招商折》(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李文忠公《李全书·奏稿》卷二十，页32&#8211;34；《论试办轮船招商折》(同日)，《李全书·译署函稿》卷一，页38—40)。<br />
②  《交通史航政编》第一册，页269。徐润：《徐愚斋自叙年谱》，页19。李鸿章在同治十一年闰六月六日复沈葆桢的信中说：“华商诡寄洋行者多方忌祖，股分过少，恐致决裂，又招致精习船务生意之粤人唐廷枢为坐局商总。两月间入股近百万，此局似可恢张”(《李全书·朋僚函稿》卷十三)。信中所说唐廷枢招徠股数固然夸大，李氏欣感之情于兹可见。</p>
<p>从创设期间的实际擘划经营来论，盛宣怀始于招商局成立后半年(同治十二年，即1873年7月18日)，奉李鸿章委派为该局总办之一。同治十一年九月，招商局尚未正式成立，李鸿章已先委朱其昂为总办。十二年六月又委唐廷枢为总办；七月中徐润、盛宜怀同时加入，虽然职掌略有不同，名义俱为总办。所以盛宣怀在创办后第二年始加入招商局，而且只是四个总办之一，并非专管业务①。到任之后，又因和其余总办积不相能，时生齮龁，被李鸿章调往鄂皖赣一带办矿去了②。所以无论在招商局的筹备时期和成立后的最初几年里面，与招商局的擘画经营较有关系的是朱其昂、唐廷枢、徐润几个人，而盛宣怀则在局外。③</p>
<p>现在留下来的就是第四类，即贡献意见的创办人。我们这里所谓意见是指一种拟议，根据这一拟议，才有一种事业的实际创设。就招商局而论，这种意见就是一种直接④促使李鸿章在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提出他的《试办招商轮船折》的．</p>
<p>福开森和吴承禧送给盛宣怀一个广泛的招商局创办人的头衔，盛宣怀的子孙倒比较虚心，不敢就让盛宣怀居于创办人的地位，而只是说李鸿章创办招商局是根据盛宣怀的建议。</p>
<p>盛宣怀死于1917年，在1919年他的子孙刊了一厚册的《行述》⑤，替他宣扬“功德”。《行述》里面有这样一段话：</p>
<p>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 />
①  徐润：同上书页18，盛宜怀《行述》记为六月实误，盖六月为唐廷枢奉委之期。(同上徐润书，《航政编》I：142)<br />
②  盛宜怀于光绪元年(1875)秋，即又奉李鸿章及江督刘坤一鄂督李翰章扎委督办皖鄂赣等省煤铁矿务，见《行述》页6；航政编1：170；及李鸿章：“复翁玉甫中丞(光绪元年十月二十三日)，复盛杏荪(案；盛宜怀字杏荪)观察(光绪二年一月九日)，《李全书·朋僚函稿》XV，XNI”自此以后，以至光绪九年(1883)即不常与闻局务，是以光绪三年(1878)十月李鸿章致沈葆桢函中有云，“局(案指招商局)中如唐徐朱近均和衷，惟杏荪多亦久不与闻局务矣。”(同上书Ⅻ)十一月底一函又云：“挂名只盛杏荪、朱毅甫(案即朱其昂弟其诏)倘再求退。可否听其自去?免致意见歧出，风潮暗生。”(光绪三年一月二十五日，同上书页42)。<br />
③  下文页  所述招商局归并旗昌一事，盛某之力独多，为一例外。<br />
④  间接的促使李鸿章奏设招商局的原委甚长，请参阅本书另文《轮船招商局的创立与中国近代官僚资本》。<br />
⑤  《行述》石印本页7—8，《愚斋存稿》卷首附录页4—5。</p>
<p>“先是丁卯戊辰(按：即1867—1868年，清同治六一七年)间，曾文正公(按：即曾国藩)及丁雨生中丞日昌在江苏督抚任时，采道员许道身，同知容闳条陈，有劝谕华商置造轮船，分运漕米，兼揽客货之议，日久因循，未有成局。府君(按：即指盛宣怀)以为大利不可不兴，每欲有所陈说。至壬申(按：即1872年，同治十一年)五月，见文忠(按即李鸿章，李死后清廷予谥文忠)及沈文肃公(按即沈葆桢，谥文肃)议复闽厂(按即福州马尾船政局)造船未可停罢折内，皆以兼造商船为可行，遂献议二公，主张速举。大致谓各国通商以来，火轮夹板日益增多，驶行又极迅速，中国内江外海之利，几被洋人占尽，现在官造轮船内并无商船可领，各省在沪殷商或置轮船，或挟资本向各口装载贸易，俱依附洋商名下，如旗昌、金利源等行，华股居其大半，本利暗拆，官司不能过问，若正名定分，由官设局招徕，俾华商原附洋股，逐渐移于官局，实足以张国体，而弥隐患，拟请先行试办招商，为官局接洽地步，俟商船造成，随时添人，推广通行。又海运米石日增，江浙沙宁船不敷装运，有商局轮船补其不足，将来米数加多，亦可无缺船之虑。文忠深韪其言。乃命府君会同浙江海运委员朱云甫观察其昂等酌拟试办章程上之，江浙大吏交相赞成。于是南北合筹规模渐具。是为府君办理轮船招商局之始”。</p>
<p>从这一段话可以看出，他的子孙没有明白说盛宣怀是招商局的创办人，不过李鸿章奏请该局是基于他的建议，而且他是最初负主要责任“酌拟试办章程”的。换句话说，根据盛氏子孙所说，李鸿章奏请设招商局完全是根据盛宣怀的献议，也就是盛宣怀是招商局成立这一幕戏的剧本创作者。</p>
<p>本文的目的就是在说明盛氏子孙的这种虽然比较谦抑的说法也是不正确的，也就是要说明直接使李鸿章决定试办轮船招商局的不是盛宣怀其人。</p>
<p>以下我们逐点驳斥上引《行述》关于此事的记载：</p>
<p>第一、《行述》说在1867—1868年间，盛宣怀就想对“华商置造轮船”一事有所陈说，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一则盛宣怀在当时年仅二十七，是一刚应童试的“县学生”，不知有什么可对人“陈说”？二则即令他才具非凡早年就有出人头地的见解，他又能向谁陈说呢?如果是向李鸿章，他的人李幕是在1870年，1867—1868年间无从直接陈说，间接的呢，他的父亲盛康虽与李鸿章是同科进士，然盛康一生所追随的是胡林翼，官亦只一道员①，和李鸿章并没有什么往来。盛宣怀的能人李幕，是由于他的亲戚杨宗濂的介绍，②盛康后来和李鸿章有些往来，犹在盛宣怀得了李鸿章的赏识之后③。况且就是能把意见传达给李鸿章，李鸿章当时正以湖广总督从事“剿捻”，事不干己，对他说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是向曾国藩(时任两江总督)或丁日昌(时任江苏巡抚)，据我们今日的了解，商办轮船一事之所以搁浅，关键在于曾国藩的态度冷淡。以盛宣怀当时的年事地位，即令具有生花妙笔或如簧之舌，能够有什么效果是不待问的。而且就是不问效果，盛家与曾、丁二人的渊源，犹不及与李鸿章，我们真不知“陈说”之道何从。</p>
<p>案李鸿章1872年(同治十一年)《试办招商轮船折》内有这样一段话：“因思同治六七年间，曾国藩丁日昌在江苏督抚任内叠据道员许道身同知容闳创议华商置造洋船章程，分运漕米兼揽客货……日久因循，未有成局。”  (《李全书·奏稿》卷二十，页32)。这段话和上引行述“府君以为大利不可不兴，每欲有所陈说”以前数语内容无二，就是文字亦多相同，“每欲有所陈说”的事情本身既不可能，行述这几句话当系抄袭李鸿章奏稿以点缀盛宣怀“功绩”的。<br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 />
①  据沃丘仲子：《近代名人小传》，中册，页143。<br />
②  《行述》页6。<br />
③  张佩纶：《涧于日记》庚辰，上，光绪六年三月六日</p>
<p>第二、《行述》谓“至壬申五月，见文忠及沈文肃公议覆闽厂造船未可裁撤折内，皆以兼造商船为可行，遂献议二公，主张速举。”查沈葆桢《议覆船政折》在同治十一年四月二十日即见谕旨，并非五月，只有李鸿章具奏《筹议制造轮船未可裁撤折》是在五月十五日①又沈葆桢此时以船政大臣在籍丁忧，纵然设局招商的事和船政不无关系，盛宣怀以一晚辈，在沈葆桢丧服未除的时候去谈并非急迫的事情也似乎不近情理。此外，行述既然在前面说了“献议二公”，到了后面，又只提“文忠深韪其言”，而遗漏了文肃(沈葆桢)。这些地方虽然不能就证明盛宣怀并未向李鸿章，至少可以证明他并没有向沈葆桢有所献议，因此《行述》这几句话是不确切的。</p>
<p>第三、《行述》说盛宣怀在看见李、沈二人议覆福建船政的奏议以后就“献议二公，主张速举”，接着就叙述盛宣怀主张的内容。不过这些主张，也完全见于李鸿章在奏请“试办招商轮船”时候的疏牍内，不特内容雷同，即字句亦毫无二致。首先《行述》“各国通商以来，火轮夹板日益增多，驶行又极迅速，中国内江外海之利几被洋人占尽”，这几句话，其内容固见于李鸿章1872年《论试办招商轮船折》和《试办轮船招商》，其文字竟和李鸿章1875年(光绪元年)《轮船招商请奖折》②中的一段话如出一辙，当系抄自李折无疑。但李折中这几句话有没有本自盛宣怀或出于他的手笔的可能呢?我们的答复是否定的。招商局成立于同治十一年底，至光绪元年二月已历两年有余，且盛宣怀亦自同治十二年(1874)七月起就任招商局总办，是以如果李折中这几句话确实首见于光绪元年，可断定决非出于盛宣怀之口或手，因为这时候他巴显然没有说这类话的必要和代撰奏章的可能。然李折这几句话所说的是过去的事实，很可能是就以往有关设立招商局奏议略作文字上的更改而成。如果，这几句话的根源仍在于上述1872年底李鸿章奏请设局时的一疏一函。据下条所述，这两个文件中的这一类意见都是得诸朱其昂的，是以并无出自盛宣怀的可能。<br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 />
①  《穆宗实录》卷三百三十二，页5；《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八十六，页16—32；《李全书·奏稿》十九，页44—50。<br />
②《奏稿》卷二五，页4，光绪元年二月二十七日发。</p>
<p>第四，《行述》接下去说“现在官造轮船内并无商船可领，各省在沪殷商或置轮船，或挟资本向各口装载贸易，俱依附洋商名下”。</p>
<p>案李鸿章《试办折》(页32)有下面这样一段话：</p>
<p>“本年夏间臣于验收海运之暇，遵照总理衙门函示，商令浙局总办海运委员候补知府朱其昂等酌拟轮船招商章程，嗣又据称现在官造轮船内并无商船可领。该员等籍隶淞沪、穗    知各省在沪殷商或置轮船或挟资本，向各口装载贸易，向俱依附洋商名下。若由官设局招徕，则各省所有轮船股本必渐归并官局，似足以顺商情而张国体。拟请先行试办招商为官商浃洽地步，俟机器局商船造成，即可随时添人推广通行。又江浙沙宁船只日少，海运米石日增，本届因沙船不敷，诸形棘手，应请以商局轮船分装海运米石，以补沙宁船之不足，将来虽米数愈增，亦可无缺船之患等情，臣饬据津海关道陈钦、天津道丁寿昌等覆核，皆以该府所议为然。”(页32—33)</p>
<p>这一段话“穗知各省在沪殷商”云云和上引行述“现在官造轮船内”以下的几句话相差不过一二个字，然李鸿章这里明明是转述朱其昂而不是盛宣怀的意见。李鸿章这里第一次述及朱其昂时’在朱其昂名字之后还附有一个“等”字，然这是指“酌拟轮船招商章程”而言，下面的意见在“嗣后据称”之后，是单独为“该府朱其昂所议”的。所以这里明明是《行述》作者又一次抄袭李鸿章奏稿而冒朱其昂的意见为盛宣怀的献议了。</p>
<p>第五，行述在说到华商轮船资本“俱依附洋商名下”之后，接着就举例说：</p>
<p>“如旗昌金利源等行，华股居其大半，本利暗折，官司不能过问，若正名定分，由官设局招徕，俾华商原附洋股逐渐移于官局，实足以张国体而弥隐患”。</p>
<p>在李鸿章致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论试办轮船招商》的信里，我们也发现了下面一段在字句上大致仿佛的话：</p>
<p>“近年华商殷实狡猾者多附洋商名下，如旗昌金利源等行，华人股份居其大半，闻本利不肯结算，暗受洋人盘折之亏，官司不能过问，若正名定分，立有华商轮船公局……使华商不至皆变为洋商，实足尊国体而弥隐患”。  (《译署函稿》卷一，页39)</p>
<p>在这一封信里李鸿章虽没有明说这是朱其昂的意见，不过这一段话的内容只是上引《试办》折中同一意见的补充，因此我们也可以断定《行述》)这几句话仍是抄袭之作。</p>
<p>《行述》关于盛宣怀主张内容的其余几句话，情形亦复类似，不再条列。</p>
<p>第六，《行述》最后说江浙大吏对于盛宣怀与朱其昂的招商局计划无不赞同，于是“南北合筹规模渐具”。姑不论此一计划的作者为谁，此点亦非事实。在招商局创办期间，南北洋大僚中差不多只有李鸿章一人坚持定见，也只有他一人督率朱其昂等擘划经营。在沈葆桢任两江总督以前①，历任江苏督抚，几乎无不怀疑观望，甚至阴持异议，完全因为李鸿章拿政治势力和私人关系威迫势慑，遂不敢公然反对，自然没有什么援助，更谈不到“南北合筹”。所以招商局的创办几乎完全是北洋方面的事。南洋方面“合筹”是在该局成立了四年之后从沈葆桢开始的，然就是在沈葆桢任内，除了在光绪二年(1876)底曾贷予招商局官款一<br />
______________________<br />
①  沈葆桢任两江总督在光绪元年(1875)四月。同治十一年(1872)二月曾国藩死后以至沈葆桢上台，署任过两江总督的计有何璟、张树声、李宗羲及刘坤一4人。</p>
<p>百万两，以归并旗昌洋行轮船资产外，南洋方面，对于招商局仍旧恢复过去的不闻不问态度，①至于沈葆桢以后，除了查覆交议有关招商局的参劾案件以外，便不闻南洋方面对于该局再有什么举措了。</p>
<p>招商局的总局局址虽在上海，江浙漕米运输虽是招商局命脉所系②，终李鸿章、袁世凯在北洋大臣任内，也就是从创立以迄清末，招商局始终是北洋的禁区，为南洋势力所不及的。</p>
<p>从上面第一、二、六、三点，可知盛宣怀《行述》中关于招商局创立经过的记载，多非事实，至于盛宣怀究竟曾否向李鸿章作过设立招商局的建议，我们现在还不能有确定的结论。但从上述三、四、五各点，我们已可以断定，《行述》中的所谓盛宣怀的建议，完全是从李鸿章奏折中转抄过来的朱其昂的意见．</p>
<p>向来所谓“行述”“行状”之类的文字，本是不可深信的谀墓之作，我们对于盛宣怀的《行述》原亦不必过事推敲。不过盛宣怀是近代通过所谓“洋务”建设起家的典型官僚资本家，而他的官僚资本积累起点是轮船招商局。我们知道盛宣怀在同治十二年(1873)一一招商局成立后一年一一始奉李鸿章委派为招商局四个总办之一，光绪六年(1880)一度正式离局，③九年(1883)再来，将该局改为督办制，由督办总揽一切，自任督办，以至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袁世凯任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时离职④为止，盛宣怀和招商局发生关系先后三十年，一<br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 />
①  两江拨借官款一百万两助招商局归并旗昌一事，各方记载不一，大致经过为光绪二年底招商局买并上海美商旗昌洋行(Russel and Company)附设轮船公司全部资产，议定买价222万两，是时局中无款，李鸿章复“不谓然”(《复丁雨生中丞》，光绪三年九月初六日，《李全书·朋僚函稿》卷十七，页24)。总办徐润及邀唐廷枢、盛宣怀赴宁，以藩司梅启照等之介，往说沈葆桢。沈时卧病，竟为盛宜怀之巧言诡说所动。允以两江官款100万两，息借招商局。(徐润，上引书，页18—19，《江督沈葆桢奏美国旗昌公司愿并归招商局折》，光绪二年十二月初五日，王希隐《清季外交史料》卷八页26—30)。据王先谦引刘坤一光绪六年《查覆招商局参案》时所述，沈葆桢对于自己此举在事后深悔盂浪(见王先谦《招商局关系紧要宜加整顿折》，光绪六年十月二十六日，《王祭酒自定年谱》，卷上，页41—48)。<br />
②  李鸿章：《海运官物统归商局片》(光绪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里面说：“承运各省漕粮为商局命脉所系”(《李全书·奏稿》xxx：23)。<br />
③  李鸿章：《李全书·奏稿》卷四十三，页420。<br />
④《航政编》I：页153，156—157，186。</p>
<p>人盘踞把持也达二十年。而且就是在<a title="盛宣怀"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shengxuanhuai/">盛宣怀</a>卸任督办之后，甚至在他死(1917)后，盛家依然是招商局的最大股东，他的子孙还在长期坐着该局董事长的交椅①，所以招商局的掌握是盛宣怀几千万两私人财产②的基础，而他运用招商局以积累私人财产的方式也成为当时和以后若干大大小小的官僚资本家的圭臬，以盛宣怀和招商局的关系既如是其久且远，盛氏一家在招商局的既得利益如是其深且厚，也无怪他自己和他的子孙虽不能和李鸿章攘夺创办人的“功勋”，也要冒认是这一事业的创议者或发轫者，来掩饰他的僭越篡夺的痕迹。也因为如此，我们研究近代官僚资本的发展，不可不注意揭发这种伪造的文献。<br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 />
①《航政编》1：196，198—216。<br />
②  盛宜怀的富名宣传甚广。魏元旷《光宜佥载》云：“久任天津关道，富甲南省”(页13)。其实盛宜怀之以富名，不始于亦不限于任天津关道时。关于盛宜怀之私产，刘声木《苌楚斋随笔》言之最详。然私人居积，虽至亲亦难知其底里。刘氏所述，自云得其六七，恐亦私测而已：“(盛宣怀)家贤究竟实数，据壬已年(民十八年，1929)报告，犹为禾尽，然已十得六七，因记之于此：尚书(按指盛，以其一度为邮传部尚书)继妻庄氏颐养费母财70万西，其革息涨价及藏书楼之全部图书尚不在内。常州城内周线巷住宅15进，房屋240余间；愚斋义庄田产3千余亩，济丰典股本；乾丰木行4处；无锡典当3盘。江阴典当3盘，仪征典当1盘，每典确数资本未查明；苏州杭州两处地产；及嘉定济平典，常熟大正典，及财政部卷烟库卷70万元；招商局老股11000股，即新股22000股(按全局总股数4万股)，每股银200两，积余公司股份11000股(按总股敷44000股)，每股(按原文缺，查为100元)；汉冶萍股份20267股。每股洋50元，仁济和股份4800股(按全部共2万股)，每股(按原文缺，查为50两)；上海租界内地皮产业，大约亦一二千万两，无确数，合计盛氏家产数千万两。”(卷五．页9—10)。刘氏以盛妻养瞻之费达70万两，逾于逊清皇妃之所资供养，斥为槽妄骄横，然据卜芳济《上海简史》(Pott．F．C．H．：A Short History of Shanghai，1928．p214)，盛宣怀死后丧葬所耗即达30万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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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8 Feb 2011 13:33:5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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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有次曾经和朋友聊这个问题。说当时的文官，太能迎合老佛爷了。  需要制度上合法，合乎祖制，符合老佛爷的利益，还不能让其他人有闲话说。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 一、立嗣危机 1875年1月12日，同治病亡，其无子。有清一朝首次遇到需从皇帝子嗣外寻找继承人的严重情况。宗祧继承的原则是“有子立嫡，无子立后”，无子时，以人为方式弥补自然血缘的缺憾，以获得继承人，即为立嗣，以续承宗庙世系。帝嗣的选立，则不仅攸关皇脉延续，更与国家命运关系重大。翁同龢对选嗣过程有亲历记述：“戌正，摘缨青褂。太后召诸臣入，谕云此后垂帘如何？枢臣中有言宗社为重，请择贤而立，然后恳乞垂帘。谕云，文宗无次子，今遭此变，若承嗣年长者实不愿，须幼者乃可教育，现在一语即定，永无更移，我二人同一心，汝等敬听，则宣布曰某。维时醇郡王惊遽敬唯，碰头痛哭，昏迷伏地，掖之不能起”[1]。当晚，载湉从醇王府被迎入宫，成为清朝入主中原后的第九代皇帝。与此同时，两宫也完成再次垂帘听政的“合法化”手续：“朕恭呈慈安……慈禧懿旨，览王大臣等所奏，更觉悲痛莫释，垂帘之举，本属一时权宜，惟念嗣皇帝此时尚在冲龄，且时事多艰，王大臣等不能无所禀承，不得已姑如所请”[2]。 一般认为，慈禧选帝主要基于以下考虑：载湉年幼，仅只4岁，便于慈禧垂帘听政，如果拥立长君，听政便不合法度。载湉与慈禧关系密切，他是咸丰弟奕譞和慈禧妹叶赫那拉氏所生，既是慈禧的侄子又是外甥。另层原因是，载湉与同治同属“载”字辈，这有违常理，原本继承同治帝位的应该在同治下一辈（“溥”字辈）中寻找，但那样一来，将使慈禧成为虽尊而疏的太皇太后，同治皇后将成为皇太后，慈禧的垂帘听政间隔一辈变得失去名义。所以慈禧只能在同治同辈中寻找。王国维尝言：“盖天下之大利莫如定，其大害莫如争。任天者（制度）定，任人者争。定之以天，争乃不生。故天子、诸侯之传世也，继统法之立子与立嫡也，······ 皆任天而不参以人，所以求定而息争也”[3]。同治无子，无法天定，本身就面临“任人者争”的风险和变数，慈禧立嗣顿使宫廷中的各种关系愈发复杂，潜伏下三大危机，也就是有三种关系必须调适。第一，先帝与后帝的关系，光绪继嗣咸丰，光绪之子却要继嗣同治，其间如何理顺？宗祧继承的根据就是血缘与辈份的关系，满人入关前，并无过继法条的规定，时有先兄弟后子侄袭职情况的发生。入关后，受汉族立继嗣子观念的影响，继嗣行为渐趋规范。康熙十年规定：“如无子嗣，准将近族之子，过继为子”[4]。明确选立继嗣对象是“子”而非兄弟，皇室自然不能例外。但慈禧却打破成例，实行兄终弟及，而非父位子继。因事情牵扯到两宫听政和三代皇帝（前朝皇帝咸丰、大行皇帝同治、当朝皇帝光绪），有些利益还互有冲突，有顾此失彼的情况，又使得臣僚的立言特别谨慎。第二，慈禧与同治皇后的关系，慈禧为了揽权，刻意防止在同治下辈中寻找继承人，将光绪的帝位得来不是同治，而是跳到上一辈，来自十三年前就已经去世的咸丰，这样，慈禧还是皇太后，同治后却成了“皇嫂”。这于情（放弃自己亲生儿子）于理（改变顺序继承）都不顺，也使同治皇后与光绪的关系，与两宫的关系，在宫廷中的地位，在在难堪。第三，光绪与醇亲王奕譞的关系，即要防止因其为皇帝生父而操控政权的可能。 在三种关系中，第三种关系最容易解决。各方都不愿此种局面出现，即便是当事人奕譞也没有这种能量和胆量。1875年1月15日，朝廷讨论“醇亲王辞免差事折”。翁同龢上密疏请求为奕譞保留“神机营差事”。未被慈禧采纳，密奏留中未发。第二种关系比较棘手，但同治后无拳无勇，随其很快去世部分得以解决，却也成为后来事发的引子。而以第一种关系最复杂，因其直接牵扯“储位密建”祖制的恪守和继嗣继统间的矛盾悖逆，涉及到三代皇帝乃至皇绪帝位的正统性。正统危机在选嗣当下即已发生，“诸臣承懿旨后，即下至军机处拟旨，潘伯寅意必宣明书为文宗嗣，余意必应书为嗣皇帝，庶不负大行托付，遂参用两人说定议”[5]。从记述看，太后只是提出人选，细节并无考虑，而由近臣来弥缝。翁同龢、潘祖荫的讨论一下子抓到了问题关键，就是如何处置同治、光绪两帝间的平衡，为光绪立嗣寻找入乎情理的解释，慈禧在立嗣时对此明显缺乏考量。 果不其然，光绪即位未几，风潮便起。1875年2月20日，内阁侍读学士广安首先将问题提出：“窃维立继之大权，操之君上，非臣下所得妄预也”。但因事情处置于“理”上仍待“变通”，“又非臣下所可缄默也”。广安为同治鸣不平：“惟是奴才尝读宋史，窃有感焉。昔太祖遵母后之命，传弟而不传子，厥后太宗偶因赵普一言，传子竟未传侄，是废母后成命。遂起无穷斥驳。”有鉴于史，广安建议将“我皇上将来生有皇子，自必承继大行皇帝为嗣，接承统绪”的安排“即请饬下王公大学士六部九卿会议，颁立铁券，用作奕世良模”。即用“颁立铁卷”这一封建王朝的最高立法方式将此固定下来，成为不容更替的铁定安排，以防日后有变。广安奏折并未深究继嗣中的各种矛盾，只是要求将既定安排用更稳固的方式定格。但这也触犯了慈禧的敏感神经，“广安奏请饬廷臣会议颁立铁券等语。冒昧渎陈，殊堪差异，广安著传旨申饬。”[6] 因事涉天子，非一己一姓的家务事，而是天下事。中国的士人们又有着视天下为己任的不绝如缕的传统，“言谈微中”的狂优和持“道”不屈的君子，即使在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候也没有绝迹。正因此等人物的前仆后继，保持着中国政统和道统的基本稳定。何况慈禧所行不道，要想堵塞天下悠悠众口是不可能的。1875年3 月27日，同治皇后死，“道路传闻，或称伤悲致疾，或云绝粒陨生”。御使潘敦俨又挺身发难：“默念穆宗嗣统未有定议，孝哲毅皇后又仰药殉，遂疏请表彰穆后潜德，更谥号。”此种暗指大犯忌讳，朝旨“斥其以无据之词率登奏牍，实属谬妄，交部严议。”结果是罢官免职。天下有道，君子出而扶持君主，天下无道，君子归当隐士。此后，潘敦俨“归隐于酒，阅二十余年卒”。[7] 严厉惩处之下，挺身赴义者仍续起不绝。君臣父子为中国传统理念的大纲，中国古代家、国不甚分的体制使君权渗透着父权，君臣关系某种程度上映透着父子关系， “天子”并非就是真正的天之子，而更多的是人之君，正如父母不会不犯错误一样，帝位的秉持者也非永远正确，因此就有接受规劝的必要。臣民的“子弟”身份使之只能安于被统治者的地位，但同时也使“子弟”们多少保有了一些规劝长辈的传统义务。虽因过问的是“天大的事”，说得不合适，会引来绝大麻烦。好在，士大夫自古即有“定臧否，穷是非，触万乘，陵卿相”，“自置于必死之地”而不辞的志气。因此，“规谏”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政治文化传统，士子是这种传统的中心承担者，以“帝位之师”自居。[8]晚清，士子的这一地位存在已经斑驳陆离，前几次谏言均被驳回或严谴，无奈中，只得行之以激切，其中真正有不得不的原因。 二、尸谏行动 于是乎，更严重的事件发生，有官员以最激烈的方式将问题不容回避地提出。1879年4月11日，同治帝后归葬惠陵，两宫太后、光绪皇帝及大批官员出京送葬，在蓟州举行迁奠礼，奉安典礼平静结束后，于20日返抵皇宫。不期想，却出现惊天大案，有人尸谏。 谏者是吏部主事吴可读，其未随归葬队伍同来，早在4月11日就已经住在蓟州马伸桥三义庙[9]，大队人马离开蓟州时，吴仍留该庙。而当地官府的死亡报告是几天后才呈上。4月29日，蓟州知州刘枝彦报，接到马伸桥乡保张利26日的禀告：有随差之人25日夜服毒身死[10]，尸检时发现死者属吏部，知州的报告按级报顺天府，转吏部，吏部尚书宝鋆等“接阅之下，不胜骇异。当即亲诣看验，知系吏部吴主政名可读在此服毒殒命，遗有封存密折一匣，遗书嘱为转呈吏部代递。”按规定，部署呈递的代奏折件，先由该部堂官共同开启查阅，如没有违悖字样，才能转奏皇上。但鉴于吴可读以死相求，且遗折密封。传统社会下，武死战文死谏是报国忠君者的至高境界，一个人到拿自己的性命相拚相酬的时候，是什么都豁出去了。吏部官员知道这一定牵扯到重大而敏感的事情，“既未便拆阅，又不敢壅于上闻”。所以违背规定，不拆视就径报朝廷。[11] 吴可读（1812－1879），道光三十年进士。自谓“家谱自前明始迁祖以来，三百载椒房之亲，二百年耕读之家，十八代忠厚之泽，七十岁清白之身”[12]。现存《吴御使可读手泽》，手录的多为历代忧国忧民之作，如陆游、杜甫的作品，陆贽的奏议，徐贤妃的《息兵罢役书》及林则徐的禁烟疏等[13]。可以看出吴氏的思想基点。其引起议论大哗的遗折表露之意甚多，御史安维峻有言：“一疏动天颜，所言者大；千秋论臣节，如公其难”[14]。 据吴可读自称，其尸谏很重要的原因是存有感恩之念。“罪臣前因言事忿激，自甘或斩或囚，经王大臣会议奏请传臣质讯，乃蒙我先皇帝曲赐矜全。既免臣于以斩而死，复免臣于以囚而死，又复免臣于以传讯而触忌触怒而死。犯三死而未死，不求生而再生，则今日罪臣未尽之余年，皆我先皇帝数年前所赐也。”这是指弹劾乌鲁木齐提督成禄一事。成禄在西北军情紧急的情况下，逗留高台七年，不出玉门一步，苛索民间供银30万两，却“诬民为逆，围剿良民村庄，冤杀二百余人，反报胜仗”。可读系甘肃皋兰人，对西北情事多有关注，时任监察御史，又有职责所系。因此上对成禄“十可斩五不可缓”的轰动一时的奏疏，使成禄被查处，判刑死缓，但吴可读仍坚持成禄罪行重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继上《请诛已革提督成禄疏》，内有名言：“皇上先斩成禄之头，悬之汇街以谢甘肃百姓；然后再斩臣头，悬之成氏之门，以谢成禄”。[15]两疏稿“传诵萟林，卒以直道难容去官”[16]。清廷以“吴可读坐刺听朝政”为由对吴予以处分[17]。据了解内情的人称，弹劾成禄获罪，主要是因为成禄是醇亲王奕譞的人，吴氏不依不饶得罪了权贵。吴的尸谏，既有感恩因素，以为同治有恩于己；更有一股激愤之气，因遭贬斥，想一死以明心志。与吴气息相投惺惺相惜的左宗棠就认为尸谏“当由狷忿之念所激而成”[18]。吴遭贬黜后，表面上意趣闲然，赋诗言志：“圣朝无阙事，小臣愿作不鸣蝉；家无别况，只桂兰绕膝，桃李盈门。今年春胜昔，一堂和气抱孙来。”[19]一片闲适心态，想不问国事，内心却压抑不下愤懑，一心忠于朝廷，反被污判。卓寿山的挽诗恰当反映了吴的心境：“一腔忠愤但吟诗，满肚牢骚惟纵酒。遥知二宫还宫日，便是孤臣受命时。”[20] 故吴可读早有死意，其在同治死时，“即拟就一折，欲由都察院呈进。彼时已以此身置之度外。嗣因一契友见之，劝其不必以被罪之臣又复冒昧”。[21]后来遗折的稿底也是那时留存。吴可读侄子吴宗韶后来写《柳堂先生传》也确认：吴可读“临行辞其先莹……，吾年已六十余而圣朝不终弃之，敢不以死报哉！”[22]除给朝廷的遗折外，在三义庙居住的几天中，吴还给该庙主持周道士写了六封信，给儿子写了两封信，交待已选好葬所，自古忠孝难两全，不必归葬祖莹。并告诫其子待朝廷查案后，“总以速出京为要，”出京后可投靠左宗棠。[23]可说是从容安排好后事。吴还申明此事与主管的吏部堂官无关。实际上，吏部遴选随行官员时，吴可读最初并未被选，其“力谓于长官愿备员以往，人皆笑其迂（此乃一苦差，且礼节要周到，繁文褥礼极多，人多不愿往），而先生则喜甚。行之日，大雪载途，达官扈从者咸苦之。先，先生襆被卻仆役登车遂东，礼成后，诸臣归，先生独留于蓟，僦屋于马伸桥之三义庙。昼则扃户出观乡人之渔于河上，归则秉烛达旦，庙祝异而窥之，见其奋笔疾书”[24]。其寻死的毒药和绢绳均从北京携来，可见其必死的决心。 吴的“遗折”最具分量也最让时人传诵的是下面一段话：“罪臣涕泣跪诵，反复思维，窃以为两宫皇太后一误再误，为文宗显皇帝立子，不为我大行皇帝立嗣。既不为我大行皇帝立嗣，则今日嗣皇帝所承大统，乃奉我两宫皇太后之命，受之于文宗显皇帝，非受之于我大行皇帝也，而将来大统之承，亦未奉有明文，必归之承继之子”。公然指责慈禧“一误再误”，责怪言词里是一腔忠诚，忠君乃至某种愚忠，是以极端方式建言的最主要缘由，吴对此也坦承：“等杜牧之罪言，虽逾职分，效史鳅之尸谏，只尽愚忠”。吴可读还直截了当地对朝命进行了驳斥：“懿旨内有承继为嗣一语，则大统之仍归继子，自不待言。罪臣窃以为未然。······名位已定者如此，况在未定。不得已于一误再误中而求一归于不误之策。惟有仰乞我两宫皇太后再行明白降一谕旨，将来大统仍归承继大行皇帝嗣子。嗣皇帝虽百斯男，中外及左右臣工均不得以异言进，正名定分，预绝纷纭。”[25] 吴可读也解释采取如此激越手段为不得已。“今逢我大行皇帝永远奉安山陵，恐遂渐久渐忘，则罪臣昔日所留以有待者，今则迫不及待矣”。其曾言说死前心状，“人曰：子惧乎！曰：惧。既惧矣，何不归？曰：惧，吾私也，死，吾公也。罪臣今日亦犹是”。并非不怕死，但在大公与一己间，选择了死，古之曾参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26]即是此意。可读进而强调：“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罪臣岂敢比曾参之贤，即死，其言亦未必尽善。惟望我两宫皇太后我皇上怜其哀鸣，勿以为无疾之呻吟，不祥之举动，则罪臣虽死无憾。······罪臣言毕于斯，愿毕于斯，命毕于斯” [27]。臣以死相谏，在传统中自有其风采境界在。中国的谏诤观源远流长，《诗·周南·关睢·序》：“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戒”。《汉书·郅恽传》：“臣为陛下孝子，父教不可废，子谏不可拒。”都是在讲说个中道理，遗折中正以曾参为效法。吴可读两任书院主持，曾主讲甘谷朱圉书院和兰州兰山书院，书院自古为士气聚集扬发之地。显见得，士的传统风范对其有深重影响。宝廷诗云：“圣朝纳谏优直言，伏阙抗疏争纷纭，以死建言公一人，吁嗟乎！直谏容易死殉难。”[28]末一句最是道出尸谏的沉重份量。 三、朝议纷纭 5月7日，吏部将吴可读遗疏入奏，当天，某些朝廷近臣已知遗折内容。军机大臣王文韶记：“本日吏部递主事吴可读死谏一疏，请特降懿旨预定大统之归等语”[29]。翁同龢也记：“是日奉两宫懿旨，吏部主事吴可读伏毒自尽，遗有密折一件，请议立穆宗毅皇帝承嗣大统”[30]。继统事过于重大，尸谏方式又过于激烈，案发后，朝野间已有传闻，慈禧等也无法隐瞒。接到吏部上奏后，慈禧的反应倒也快捷，当天就有批复，且言辞得当，不但为以后的说词定下了大的原则，而且进行了铺垫和留有了转圜余地，后来大臣的奏疏多以此立论。“皇太后懿旨：吏部奏主事吴可读服毒自尽，遗有密折，代为呈递，折内所称请明降懿旨，预定将来大统之归等语，前于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降旨，嗣后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大行皇帝为嗣。此次吴可读所奏，前降旨时即是此意。著王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将吴可读原折会同妥议具奏。”[31] 5月9日，遗疏先在小范围传阅，朝廷命臣属赴内阁“公同阅看”[32]。 15日，太后和光绪于东暖阁召见重臣，询问处理办法，翁同龢等在面对时扮演了重要角色，其首先“具以古今典礼，本朝不建储之说对”。这是毋庸言说的定规，并没有解决问题，慈禧等听后，“踌躇良久”。翁等又才和盘托出关键性的意见，“以大统所归即大宗所系，次第详陈”，这算是抓到了关键，“仰蒙（帝、后）首肯再三。”[33]这里，翁同龢等提出了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先解决大统（帝位），再解决嗣子，继承大统者即为大宗（帝嗣）。后来的处理即寻此思路。但继统事委实太大，又是一个道统干预政统，臣下建言立论的绝大题目，臣僚特别是此时活跃于朝中的“清流”激奋异常。 5月21日，清廷将议事范围扩大，召集更多官员在内阁集议[34]。部分臣僚特别是宗室的某些王公大臣认为继统牵扯建储，故而表态“不敢参议，不得擅请，不能预拟”，提出对遗折“以毋庸置议复奏”。[35]打算跟过去一样，把事情敷衍过去，引起部分与会者的不满，“激烈者盛气力争，巽畏者嗫（喏）不吐，或忠或谨”[36]。在这样的情况下，某些与会者认为统一会奏显然不能反映他们的意见，酝酿“别疏陈所见。”[37] 御使李端棻指责所谓的“不敢参议”是不负责任的态度，没有为皇上分忧。“此时两宫若不再申一命，群臣若不更赞一词，专待亲政之年，自行裁度，皇子即生而即宣承嗣之旨，廷臣必争之曰，此违建储祖训也。皇子既生而不闻承继之旨，廷臣又必争之曰，此违初次懿旨也。” 将陷皇上于左右为难，所以一定要对吴折有所交待，但怎样交待，李端棻也说不清楚。[38]编修黄体芳更对5月7日谕旨中的定调表示不满，“体芳略言：‘即是此意’一语，止有恪遵，更有何议？”他鼓动臣僚打消顾虑，“夫奉祖训，禀懿旨，体圣意，非僭。先帝今上皆无不宜，非悖。明其统而非其人，非擅。论统系，辨宗法，正足见国家亿万年无疆之庥，非干犯忌讳。”时论推许，黄的奏疏“皆人所难言，直声震中外”。[39] 有意思的是，事发后的建言者多为汉臣。少有例外，就是翰林院侍读学士宝廷，其系宗室，郑献亲王济尔哈朗八世孙，以敢言称。他对王公大臣议论的会奏很不满，认为只是官样文章，不着痛痒，故而率先提出他本人“亦有说帖，不欲抄附，拟单递”。[40]宝廷奏折先为慈禧辨解：“将来即以皇上所生之皇子承继穆宗毅皇帝为嗣。非言生皇子即时承继也，言嗣而统赅焉矣。引伸之，盖言将来即以皇上传统之皇子承继穆宗毅皇帝为嗣也。因皇上甫承大统，故浑涵其词，含意未伸，留待皇上亲政日自下明诏，此皇太后不忍歧视之慈心，欲以孝弟仁让之休归之皇上也。而惜乎天下臣民不能尽喻也。广安不能喻，故生争于前；吴可读不能喻，故死争于后”。以此解释遗折的疑问，不是“生皇子即时承继也”。所以，吴可读的担心多余。宝廷还提出一项重要建议：“并请将前后懿旨与广安、吴可读及此次与议诸臣奏议存之毓庆宫，俟皇上亲政日，由毓庆宫诸臣会同军机大臣恭呈御览，自必明降朱谕，宣示中外” [41]。宝廷单独上折的作法还为意见歧异者树立了榜样，徐桐、潘祖荫、翁同龢三位的奏折原准备附在王大臣会奏之后，因有宝廷单递，“因请余辈亦单递”。[42] 对尸谏事件，依其和皇室关系的亲近成反比，愈是和皇室关系密切的人反应愈是谨慎，他们对慈禧立嗣多有不满，但表示起来又多有顾虑。于此微妙内情，翁同龢等人有切身体认。5月15日，翁同龢与帝后言及继统事，得到鼓励，于是，根据所言与徐桐、潘祖荫联名起草了一份更正式的奏折，翁同龢对此折十分慎重，稿成后曾找多人商议，19日，“访荫轩未值，拟折稿送之”，第二天，又与同仁讨论，“绍彭、伯寅（潘祖荫）俱从余议，同事孙、张二君亦同。”21日，向更高级别征求意见，将“折底交恭邸（奕訢），恭邸意以为不然，而不加驳诘”，不讲其不以为然何在。转将底稿送军机大臣礼亲王世铎，也只是“惟惟而已”。只有惇亲王反应强烈，“阅之坠泪”，但也没有具体意见。临入奏前翁又专访沈桂芬，“以所拟底交之，彼甚以为是也” [43]。沈桂芬此时为汉军机领衔，与翁同龢等南清流关系密切。有意致的是，相比起满人亲贵来说，汉臣的表现更大胆，其中原因可能是受儒家传统浸润更深，护持正统的意识更强烈；再是身份不一样，处在圈外，说话反而顾忌较少。但毕竟是神器所归，兹事体大。翁同龢等不敢掉以轻心，对奏折“往还颇费词矣，两至馆上斟酌折头”。30日方才奏上。徐桐时任礼部尚书，翁同龢任工部尚书，潘祖荫任刑部尚书，上奏诸人与同治、光绪有密切关系，又是清流领袖，会奏的分量自然不同。奏折认为吴可读要求“预定大统，此窒碍不可行者也”。因为不建储贰有明确的制度规定，“此万世当敬守者也”。那么，如何处理建储与立嗣的矛盾呢？他们提出 “绍膺大宝之元良，即为承继穆宗毅皇帝之圣子”[44]。此即包含有先建储后立嗣之意，先选继统，谁继统谁就是同治之嗣。后来，翁同龢为此感慨：“懿旨将来绍膺大统者，即承继穆宗毅皇帝之子。此语采取臣折中语也，感涕交集”[45]。 清流健将国子监司业张之洞的长篇奏疏尤其高妙。他除了力图为太后辨白，称吴可读虽然“至忠至烈，然谓其于不必虑者而过虑，于所当虑者而未及深虑也”。此外，张之洞明确设计了如何解决建储与立嗣矛盾的方案。清廷原先发布的上谕提出光绪生子即为同治继子，如此一来，此过继人便显然要成为光绪帝位的继承者，这有违反清朝不预立皇储的祖制之虞；而且光绪无子或多子怎么办？生子不贤又怎么办?面对诸多矛盾，张之洞提出了继嗣与继统合并解决的办法，并为此论证：“天子，公庙不设于私家，苟不承统，何以嗣为？”就是帝嗣的继承与寻常百姓不一样，从帝嗣来说，“继嗣，继统毫无分别”。张之洞的说法是在继承顺序上颠倒，不管光绪生有几子，都先不继嗣，直到继统决定才继嗣，继承光绪帝位之人也就是继嗣同治之人，两下里同时完成。[46]这与翁同龢、宝廷的见解不谋而合，只是张折说得更明白到位。无怪乎，军机大臣王文韶要称在有关吴可读案林林总总的上疏中，要说是“透达切当，以张之洞一疏为最”[47]。张折举重若轻，另辟蹊径，将先前争论不休复杂纠缠的问题一下子廓清云雾。 比较起来，王公大臣们遵旨拟议的奏稿颇四平八稳。奏稿于30日由世铎领衔发出。“吴可读以大统所归，请旨预定，似于我朝家法未能深知，而于皇太后前此所降之旨，亦尚未能细心仰体，臣等公同酌议，应请毋庸置议” [48]。以祖制家法为抵挡，拒绝臣下擅议。翌日，朝廷颁旨对此案了结：“皇帝受穆宗毅皇帝托付之重，将来诞生皇子，自能慎选元良缵承统绪，其继大统者为穆宗毅皇帝嗣子，守祖宗之成宪，示天下以无私，皇帝必能善体此意也。所有吴可读原奏及王大臣等会议折，徐桐、翁同龢、潘祖荫衔折，宝廷、张之洞各一折，并闰三月十七日及本日谕旨，均著另录一份存毓庆宫。至吴可读以死建言，孤忠可悯，著交部照五品官例议恤”。[49] 先前懿旨下令吴可读事只交京官讨论，而将外省疆臣屏蔽，意图把影响局限在一定范围内。但事情重大，外间不可能没有议论。事件发生后，远在西北的左宗棠就在私信中说：“吴柳堂侍御尸谏一疏，都门传诵，想九重亦必洒然动容。疏中自称‘罪臣’，而山陵讫事犹称‘大行’，似其微意不以庙号为妥。盖先皇御极，削平大难，在本朝为中兴之主，‘穆’之与‘毅’，不足尽之，当时定议，固未及详审耳。又，大统之归，自是正义，非感恩图报之私所可托。柳堂为正义而以尸谏，却羼入此节，亦属不伦。此君骨鲠可风，意见微偏，在所不免。其绝命诗亦可诵” [50]。左、吴至交，先前，吴可读“谪官归里，恪靖优礼之，延主兰山书院，忌者或为谗言，家人颇闻其语，然先生还朝后，恪靖每有使者至，必问先生起居”[51]。吴可读返京后，左宗棠亦对其十分信任，托办要事，如光绪二年，左宗棠致函在北京的安维峻，要求转致赴京应试者以补贴，“明春陇士与试者，当不止百人。寄银三千两，请阁下按人裱给”，并告“可与柳堂先生商之”。左宗棠忆及“四十余年前，金尽裘敝，人困驴嘶景况，犹在目前也。”当吴在京城遇困难，左回复：“知长安居，大不易，拟回故里，又虑无枝可栖。实则乌皮几在兰山，弟子仍思重附门籍也。如归计已决，则明年信到，当预留讲席，以待高贤”[52]。并安排“兰山书院山长改订吴柳堂侍御，明春当得还兰。” 又具体布置，“柳堂近况，此间亦所深悉，拟俟其归，以兰山讲席借之。……柳堂前事，后此或犹有剖白者，此时负罪引慝，乃其所宜，不可急于自明也。如启程盘川无出，李莜轩处弟尚有寄存银一二百金，当可代为筹算。”[53]当吴可读未返，仍预留讲席，“兰山三月即须开课，而柳堂近无信到，讲席未可久悬，窃料元旦贺本差回，当可得其确耗，计早晚亦必到矣。如柳堂日期尚早，届开馆时，改定镜侯亦似未迟耳”。因左对吴的为人比较了解[54]，评价也很是到位，特别是对报帝恩一节批评得好，将尸谏局限在一己的私恩图报上，意境降低。左宗棠还预测遗书不可能起太大作用，“此事自由天定，非人所能为。本朝之不预建储贰，为历代所无，原有深意也。”[55] 以此看来，尸谏引出立嗣建储重作明确调整，却为左宗棠不曾料到。 吴可读事件影响从蓟州到北京，又到外省，从朝到野，逐波蔓延。遥在上海的《申报》也有详细报道，其中一篇题为《读吴柳堂先生遗书敬注》：“凶耗传闻，盈廷震骇，无论知与不知，咸相顾失色矣。于是有谓侍御之死为殊不可必者。······然而昨观其遗折所云与两宫懿旨，乃知侍御之所以倦倦于怀者正在毅皇帝大统之传也。”[56]而另日报道则将遗折中最激烈的言词摘录，寄托哀思[57]。民间人士东河谷有挽诗相酬：“一息不忘君垂尽，孤臣犹有封章陈”。王作枢也赠诗：“先帝无儿臣有主，世人皆知我独愚，忠魂常恋一杯土，蓟门烟树灪苍苍，马伸桥畔晚风香，地不可移时难失，此心皎皎日月光，故人千古垂青史” [58]。 吴可读死前，已明示其归葬处，“谓出蓟州一步即非死所，”[59]生为帝王臣，死为帝王守陵人，事君也算可以。此举很是感动了一些人，李鸿章感言：“西望惠陵，穿土而莹，扈从大行，呜呼先生”[60]。吴可读最后葬于马伸桥三义庙东一里许[61]，三河令捐出十余亩沃田作莹地，并立专祠[62]。时任蓟州知州刘枝彦亲自操持葬事[63]，赋挽词：“考生前立言立品立教，志节彰彰，知此事断非矫激；看身后遗疏遗书遗诗，情词落落，虽古人何以加兹”。吴可读还留下《绝命词》一首：“回头六十八年中，往事空谈爱与忠，杯土已成黄帝鼎，前星预祝紫微宫，相逢老辈寥寥甚，到处先生好好同，欲问孤臣恋恩所，五更风雨蓟门东” [64]。“一时都下徧传，和者甚多。童竖亦悲吴御使（妇人孺子言皆流泪）。市圜处处谱歌词（好事者作为歌词，传于都市人皆唱咏）”。[65]绝命词还引出诸多唱和，陈宝琛诗云：“乾坤双泪眼，铁石一儒冠”[66]。张之洞诗和：“直以小臣争大计，拼将一死博春秋”[67]。崇绮和韵挽诗：“尸谏追千古，哀鸣感两宫”。一时“挽联名作如林”[68]。 吴可读赴蓟州前曾在苏振记家拍摄小照，也引出故事，“最怜洛纸从今贵，争取先生玉照看”[69]。宝廷睹像后感叹：“生未识公面，死乃识公像……，他年地下如相逢，公不识我我识公”[70]。国子监祭酒盛昱特作“题柳堂小像”：“事经千变世何堪，情到万难天亦哭”[71]。张之洞阅吴可读《携雪堂全集》后亦有文记：“卷首为先生像，盖生存时用泰西法所照，神观逼真。”[72] 尸谏事续后甚至衍生成某种演义。“光绪己卯春三月下旬，予在京住潘家河沿。是日，天朗晴明，予正午饭，忽见空中有白片纷纷下。亟至庭中视之，六出雪花也，瞬息即化，炊许始止。不知烈日中何以忽然落雪，甚异之。数日即闻吴柳堂侍御尸谏事。······京师同官同年等为设祭于文昌馆，挽联无数，惟黄太史贻楫一联最洒脱，云：‘ 天意悯孤忠，三月长安忽飞雪；臣心完夙愿，五更萧寺尚吟诗。’”[73]。情殇之下，更反映出民间对忠臣的神化。 四、些许结语 清朝实行储位秘建，是中国帝位继承史上的一大变迁，自此，储位与储权分离，储权渐至消亡。咸丰之后四朝，因皇帝只有独子（咸丰）或无子（同、光），储位秘建无从实行，只能在皇帝临终前后选立储君，遂即帝位，更无从建立储权。所以，威胁所在，已不是帝王之尊，这有制度保障；晚清对最高统治权最大的威胁是来自母后垂帘听政，由此，帝位继承制遭到空前破坏。东汉刘陶说过一句后来人多引述的话：“帝非人不立，人非帝不宁”[74]。晚清皇权因此一直处在非正常状态，皇嗣继承处在相对紊乱的情形。从这里生出诸多重大变故。由此思路以进，或能比较容易理解光绪朝帝后党争的由来，理解堂堂大清朝的皇帝载湉居然被囚，理解慈禧戊戌年的政变、己亥年的建储乃至戊申年光绪、慈禧前后日的死亡之谜所自何来。 继统之争的发生，恰好反映出清朝最高权力结构中的某些变态，说明在最高统治权的承接上，制度外的因素（垂帘听政）是如何破坏既成制度，固守定制者又是如何擎着“祖宗之法”的神圣旗号来力图维护制度；因为立嗣是一种拟制的亲子关系，人为的制度外的可操弄性太大；普通人的立嗣均有“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重要目的，遑论帝嗣，继绝存亡乃春秋大义，从国的存废到家的延续端赖于此。可谓封建王朝体制下的悠悠万事，惟此为大。在传统社会，道统与政统互为作用从而维系着正统，政统不畅时，道统便每每出来匡复使其回归正统，而道统的秉持者便是那些受儒家正统观深深浸染的官绅士子，他们以武死战文死谏的无畏气慨呵护着正统，以士大夫高贵而又脆弱的生命抗御着权势，以道抗势，高扬士气。吴可读以命相抗后，终以集思广益的形式基本解决了摇动朝局数年的大统问题，使此前不明不白的继统立嗣关系得以理顺，使前朝、当下、未来找到了平衡点，使政局得以稳定，意见得以统一，慈禧的垂帘听政和光绪的继位传绪有了“合理合法”的解释，也使朝野官绅的心结有所释怀。真可谓“此古之社稷臣，七尺能捐执简，终安天下计”[75]。 继统之争还张扬了同光之际风行当道的清流党人的气势，于立嗣建储疑难提出解决之道的翁同龢和张之洞本为清流要角，吴可读亦列名“北清流”的“十朋”，“以直言极谏，著声都下”[76]。清流们相信“与世为体”的儒家精神，但往往从“与世为敌”做起，坚持理义之真，秉持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可读之死，引出清流的巨大反响，给他们讽议时政提供了绝大题目，展现 “清流叹悼烟墨烂然”的情景[77]。陈宝琛诗云：“折汉廷槛，攀鼎湖弓，一疏千古，一死千古；湘垒哀吟，卫史尸谏，我悲先生，我愧先生”[78]。张之洞尽管与吴可读“无旧故，不相往来”，但“授命之际拳拳念及”，也唏嘘不已，推许吴“为平生第一知己”。黄体方则以吴可读弹劾成禄奏疏与遗疏共评：“先生以直言得重名者凡两疏，一疏而谪，再疏而死”[79]。清流健将张佩纶与吴可读比邻而居，但于殉节事并无及时必要的反应，时论很不以为然：“体芳、宝廷、佩纶与张之洞，时称翰林四谏，有大政事，必具疏论是非，与同时好言事者，又号‘清流党’。然体芳、宝廷议承大统，惓惓忠爱，非佩纶等所能及也”[80]。居然将此事作为权衡性品裁量人物的标准，张佩纶不得不自我辩解：“居横街，与先生邻，己卯闰月，先生就义蓟州后一月，佩纶遭母毛太恭人丧，一墙之隔，两家哭泣相闻也。呜呼先生为忠臣，佩纶为不孝子，冥冥之中何以教我。悲夫！……先生之丧，有壮士图入吊，大哭留百金而去，问姓氏不答”。[81]吴可读将“人心之生死”置于“人身之生死”之上，因此能以生死为轻，甚而至于表现出强烈的道德偏执，形成狂狷人格。但时代毕竟已经演进到了清季，类似于吴可读这样愚忠以至不惜以死相搏舍生事君者已愈益少见，渐成末世绝响。清流们的“烟墨烂然”也不过是传统社会向近代转型时期的回光返照。 [1]《翁同龢日记》第二册，中华书局1989年点校本，第1086－1087页。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有次曾经和朋友聊这个问题。说当时的文官，太能迎合老佛爷了。  需要制度上合法，合乎祖制，符合老佛爷的利益，还不能让其他人有闲话说。</p>
<p>&#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p>
<p>一、立嗣危机</p>
<p>1875年1月12日，同治病亡，其无子。有<a href="http://www.qingchao.net/">清</a>一朝首次遇到需从皇帝子嗣外寻找继承人的严重情况。宗祧继承的原则是“有子立嫡，无子立后”，无子时，以人为方式弥补自然血缘的缺憾，以获得继承人，即为立嗣，以续承宗庙世系。帝嗣的选立，则不仅攸关皇脉延续，更与国家命运关系重大。翁同龢对选嗣过程有亲历记述：“戌正，摘缨青褂。太后召诸臣入，谕云此后垂帘如何？枢臣中有言宗社为重，请择贤而立，然后恳乞垂帘。谕云，文宗无次子，今遭此变，若承嗣年长者实不愿，须幼者乃可教育，现在一语即定，永无更移，我二人同一心，汝等敬听，则宣布曰某。维时醇郡王惊遽敬唯，碰头痛哭，昏迷伏地，掖之不能起”[1]。当晚，载湉从醇王府被迎入宫，成为清朝入主中原后的第九代皇帝。与此同时，两宫也完成再次垂帘听政的“合法化”手续：“朕恭呈慈安……慈禧懿旨，览王大臣等所奏，更觉悲痛莫释，垂帘之举，本属一时权宜，惟念嗣皇帝此时尚在冲龄，且时事多艰，王大臣等不能无所禀承，不得已姑如所请”[2]。</p>
<p>一般认为，慈禧选帝主要基于以下考虑：载湉年幼，仅只4岁，便于慈禧垂帘听政，如果拥立长君，听政便不合法度。载湉与慈禧关系密切，他是咸丰弟奕譞和慈禧妹叶赫那拉氏所生，既是慈禧的侄子又是外甥。另层原因是，载湉与同治同属“载”字辈，这有违常理，原本继承同治帝位的应该在同治下一辈（“溥”字辈）中寻找，但那样一来，将使慈禧成为虽尊而疏的太皇太后，同治皇后将成为皇太后，慈禧的垂帘听政间隔一辈变得失去名义。所以慈禧只能在同治同辈中寻找。王国维尝言：“盖天下之大利莫如定，其大害莫如争。任天者（制度）定，任人者争。定之以天，争乃不生。故天子、诸侯之传世也，继统法之立子与立嫡也，······ 皆任天而不参以人，所以求定而息争也”[3]。同治无子，无法天定，本身就面临“任人者争”的风险和变数，慈禧立嗣顿使宫廷中的各种关系愈发复杂，潜伏下三大危机，也就是有三种关系必须调适。第一，先帝与后帝的关系，光绪继嗣咸丰，光绪之子却要继嗣同治，其间如何理顺？宗祧继承的根据就是血缘与辈份的关系，满人入关前，并无过继法条的规定，时有先兄弟后子侄袭职情况的发生。入关后，受汉族立继嗣子观念的影响，继嗣行为渐趋规范。康熙十年规定：“如无子嗣，准将近族之子，过继为子”[4]。明确选立继嗣对象是“子”而非兄弟，皇室自然不能例外。但慈禧却打破成例，实行兄终弟及，而非父位子继。因事情牵扯到两宫听政和三代皇帝（前朝皇帝咸丰、大行皇帝同治、当朝皇帝光绪），有些利益还互有冲突，有顾此失彼的情况，又使得臣僚的立言特别谨慎。第二，慈禧与同治皇后的关系，慈禧为了揽权，刻意防止在同治下辈中寻找继承人，将光绪的帝位得来不是同治，而是跳到上一辈，来自十三年前就已经去世的咸丰，这样，慈禧还是皇太后，同治后却成了“皇嫂”。这于情（放弃自己亲生儿子）于理（改变顺序继承）都不顺，也使同治皇后与光绪的关系，与两宫的关系，在宫廷中的地位，在在难堪。第三，光绪与醇亲王奕譞的关系，即要防止因其为皇帝生父而操控政权的可能。</p>
<p>在三种关系中，第三种关系最容易解决。各方都不愿此种局面出现，即便是当事人奕譞也没有这种能量和胆量。1875年1月15日，朝廷讨论“醇亲王辞免差事折”。翁同龢上密疏请求为奕譞保留“神机营差事”。未被慈禧采纳，密奏留中未发。第二种关系比较棘手，但同治后无拳无勇，随其很快去世部分得以解决，却也成为后来事发的引子。而以第一种关系最复杂，因其直接牵扯“储位密建”祖制的恪守和继嗣继统间的矛盾悖逆，涉及到三代皇帝乃至皇绪帝位的正统性。正统危机在选嗣当下即已发生，“诸臣承懿旨后，即下至军机处拟旨，潘伯寅意必宣明书为文宗嗣，余意必应书为嗣皇帝，庶不负大行托付，遂参用两人说定议”[5]。从记述看，太后只是提出人选，细节并无考虑，而由近臣来弥缝。翁同龢、潘祖荫的讨论一下子抓到了问题关键，就是如何处置同治、光绪两帝间的平衡，为光绪立嗣寻找入乎情理的解释，慈禧在立嗣时对此明显缺乏考量。 <span id="more-1513"></span></p>
<p>果不其然，光绪即位未几，风潮便起。1875年2月20日，内阁侍读学士广安首先将问题提出：“窃维立继之大权，操之君上，非臣下所得妄预也”。但因事情处置于“理”上仍待“变通”，“又非臣下所可缄默也”。广安为同治鸣不平：“惟是奴才尝读宋史，窃有感焉。昔太祖遵母后之命，传弟而不传子，厥后太宗偶因赵普一言，传子竟未传侄，是废母后成命。遂起无穷斥驳。”有鉴于史，广安建议将“我皇上将来生有皇子，自必承继大行皇帝为嗣，接承统绪”的安排“即请饬下王公大学士六部九卿会议，颁立铁券，用作奕世良模”。即用“颁立铁卷”这一封建王朝的最高立法方式将此固定下来，成为不容更替的铁定安排，以防日后有变。广安奏折并未深究继嗣中的各种矛盾，只是要求将既定安排用更稳固的方式定格。但这也触犯了慈禧的敏感神经，“广安奏请饬廷臣会议颁立铁券等语。冒昧渎陈，殊堪差异，广安著传旨申饬。”[6]</p>
<p>因事涉天子，非一己一姓的家务事，而是天下事。中国的士人们又有着视天下为己任的不绝如缕的传统，“言谈微中”的狂优和持“道”不屈的君子，即使在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候也没有绝迹。正因此等人物的前仆后继，保持着中国政统和道统的基本稳定。何况慈禧所行不道，要想堵塞天下悠悠众口是不可能的。1875年3 月27日，同治皇后死，“道路传闻，或称伤悲致疾，或云绝粒陨生”。御使潘敦俨又挺身发难：“默念穆宗嗣统未有定议，孝哲毅皇后又仰药殉，遂疏请表彰穆后潜德，更谥号。”此种暗指大犯忌讳，朝旨“斥其以无据之词率登奏牍，实属谬妄，交部严议。”结果是罢官免职。天下有道，君子出而扶持君主，天下无道，君子归当隐士。此后，潘敦俨“归隐于酒，阅二十余年卒”。[7]</p>
<p>严厉惩处之下，挺身赴义者仍续起不绝。君臣父子为中国传统理念的大纲，中国古代家、国不甚分的体制使君权渗透着父权，君臣关系某种程度上映透着父子关系， “天子”并非就是真正的天之子，而更多的是人之君，正如父母不会不犯错误一样，帝位的秉持者也非永远正确，因此就有接受规劝的必要。臣民的“子弟”身份使之只能安于被统治者的地位，但同时也使“子弟”们多少保有了一些规劝长辈的传统义务。虽因过问的是“天大的事”，说得不合适，会引来绝大麻烦。好在，士大夫自古即有“定臧否，穷是非，触万乘，陵卿相”，“自置于必死之地”而不辞的志气。因此，“规谏”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政治文化传统，士子是这种传统的中心承担者，以“帝位之师”自居。[8]晚清，士子的这一地位存在已经斑驳陆离，前几次谏言均被驳回或严谴，无奈中，只得行之以激切，其中真正有不得不的原因。</p>
<p>二、尸谏行动</p>
<p>于是乎，更严重的事件发生，有官员以最激烈的方式将问题不容回避地提出。1879年4月11日，同治帝后归葬惠陵，两宫太后、光绪皇帝及大批官员出京送葬，在蓟州举行迁奠礼，奉安典礼平静结束后，于20日返抵皇宫。不期想，却出现惊天大案，有人尸谏。</p>
<p>谏者是吏部主事吴可读，其未随归葬队伍同来，早在4月11日就已经住在蓟州马伸桥三义庙[9]，大队人马离开蓟州时，吴仍留该庙。而当地官府的死亡报告是几天后才呈上。4月29日，蓟州知州刘枝彦报，接到马伸桥乡保张利26日的禀告：有随差之人25日夜服毒身死[10]，尸检时发现死者属吏部，知州的报告按级报顺天府，转吏部，吏部尚书宝鋆等“接阅之下，不胜骇异。当即亲诣看验，知系吏部吴主政名可读在此服毒殒命，遗有封存密折一匣，遗书嘱为转呈吏部代递。”按规定，部署呈递的代奏折件，先由该部堂官共同开启查阅，如没有违悖字样，才能转奏皇上。但鉴于吴可读以死相求，且遗折密封。传统社会下，武死战文死谏是报国忠君者的至高境界，一个人到拿自己的性命相拚相酬的时候，是什么都豁出去了。吏部官员知道这一定牵扯到重大而敏感的事情，“既未便拆阅，又不敢壅于上闻”。所以违背规定，不拆视就径报朝廷。[11]</p>
<p>吴可读（1812－1879），道光三十年进士。自谓“家谱自前明始迁祖以来，三百载椒房之亲，二百年耕读之家，十八代忠厚之泽，七十岁清白之身”[12]。现存《吴御使可读手泽》，手录的多为历代忧国忧民之作，如陆游、杜甫的作品，陆贽的奏议，徐贤妃的《息兵罢役书》及林则徐的禁烟疏等[13]。可以看出吴氏的思想基点。其引起议论大哗的遗折表露之意甚多，御史安维峻有言：“一疏动天颜，所言者大；千秋论臣节，如公其难”[14]。</p>
<p>据吴可读自称，其尸谏很重要的原因是存有感恩之念。“罪臣前因言事忿激，自甘或斩或囚，经王大臣会议奏请传臣质讯，乃蒙我先皇帝曲赐矜全。既免臣于以斩而死，复免臣于以囚而死，又复免臣于以传讯而触忌触怒而死。犯三死而未死，不求生而再生，则今日罪臣未尽之余年，皆我先皇帝数年前所赐也。”这是指弹劾乌鲁木齐提督成禄一事。成禄在西北军情紧急的情况下，逗留高台七年，不出玉门一步，苛索民间供银30万两，却“诬民为逆，围剿良民村庄，冤杀二百余人，反报胜仗”。可读系甘肃皋兰人，对西北情事多有关注，时任监察御史，又有职责所系。因此上对成禄“十可斩五不可缓”的轰动一时的奏疏，使成禄被查处，判刑死缓，但吴可读仍坚持成禄罪行重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继上《请诛已革提督成禄疏》，内有名言：“皇上先斩成禄之头，悬之汇街以谢甘肃百姓；然后再斩臣头，悬之成氏之门，以谢成禄”。[15]两疏稿“传诵萟林，卒以直道难容去官”[16]。清廷以“吴可读坐刺听朝政”为由对吴予以处分[17]。据了解内情的人称，弹劾成禄获罪，主要是因为成禄是醇亲王奕譞的人，吴氏不依不饶得罪了权贵。吴的尸谏，既有感恩因素，以为同治有恩于己；更有一股激愤之气，因遭贬斥，想一死以明心志。与吴气息相投惺惺相惜的左宗棠就认为尸谏“当由狷忿之念所激而成”[18]。吴遭贬黜后，表面上意趣闲然，赋诗言志：“圣朝无阙事，小臣愿作不鸣蝉；家无别况，只桂兰绕膝，桃李盈门。今年春胜昔，一堂和气抱孙来。”[19]一片闲适心态，想不问国事，内心却压抑不下愤懑，一心忠于朝廷，反被污判。卓寿山的挽诗恰当反映了吴的心境：“一腔忠愤但吟诗，满肚牢骚惟纵酒。遥知二宫还宫日，便是孤臣受命时。”[20]</p>
<p>故吴可读早有死意，其在同治死时，“即拟就一折，欲由都察院呈进。彼时已以此身置之度外。嗣因一契友见之，劝其不必以被罪之臣又复冒昧”。[21]后来遗折的稿底也是那时留存。吴可读侄子吴宗韶后来写《柳堂先生传》也确认：吴可读“临行辞其先莹……，吾年已六十余而圣朝不终弃之，敢不以死报哉！”[22]除给朝廷的遗折外，在三义庙居住的几天中，吴还给该庙主持周道士写了六封信，给儿子写了两封信，交待已选好葬所，自古忠孝难两全，不必归葬祖莹。并告诫其子待朝廷查案后，“总以速出京为要，”出京后可投靠左宗棠。[23]可说是从容安排好后事。吴还申明此事与主管的吏部堂官无关。实际上，吏部遴选随行官员时，吴可读最初并未被选，其“力谓于长官愿备员以往，人皆笑其迂（此乃一苦差，且礼节要周到，繁文褥礼极多，人多不愿往），而先生则喜甚。行之日，大雪载途，达官扈从者咸苦之。先，先生襆被卻仆役登车遂东，礼成后，诸臣归，先生独留于蓟，僦屋于马伸桥之三义庙。昼则扃户出观乡人之渔于河上，归则秉烛达旦，庙祝异而窥之，见其奋笔疾书”[24]。其寻死的毒药和绢绳均从北京携来，可见其必死的决心。</p>
<p>吴的“遗折”最具分量也最让时人传诵的是下面一段话：“罪臣涕泣跪诵，反复思维，窃以为两宫皇太后一误再误，为文宗显皇帝立子，不为我大行皇帝立嗣。既不为我大行皇帝立嗣，则今日嗣皇帝所承大统，乃奉我两宫皇太后之命，受之于文宗显皇帝，非受之于我大行皇帝也，而将来大统之承，亦未奉有明文，必归之承继之子”。公然指责慈禧“一误再误”，责怪言词里是一腔忠诚，忠君乃至某种愚忠，是以极端方式建言的最主要缘由，吴对此也坦承：“等杜牧之罪言，虽逾职分，效史鳅之尸谏，只尽愚忠”。吴可读还直截了当地对朝命进行了驳斥：“懿旨内有承继为嗣一语，则大统之仍归继子，自不待言。罪臣窃以为未然。······名位已定者如此，况在未定。不得已于一误再误中而求一归于不误之策。惟有仰乞我两宫皇太后再行明白降一谕旨，将来大统仍归承继大行皇帝嗣子。嗣皇帝虽百斯男，中外及左右臣工均不得以异言进，正名定分，预绝纷纭。”[25]</p>
<p>吴可读也解释采取如此激越手段为不得已。“今逢我大行皇帝永远奉安山陵，恐遂渐久渐忘，则罪臣昔日所留以有待者，今则迫不及待矣”。其曾言说死前心状，“人曰：子惧乎！曰：惧。既惧矣，何不归？曰：惧，吾私也，死，吾公也。罪臣今日亦犹是”。并非不怕死，但在大公与一己间，选择了死，古之曾参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26]即是此意。可读进而强调：“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罪臣岂敢比曾参之贤，即死，其言亦未必尽善。惟望我两宫皇太后我皇上怜其哀鸣，勿以为无疾之呻吟，不祥之举动，则罪臣虽死无憾。······罪臣言毕于斯，愿毕于斯，命毕于斯” [27]。臣以死相谏，在传统中自有其风采境界在。中国的谏诤观源远流长，《诗·周南·关睢·序》：“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戒”。《汉书·郅恽传》：“臣为陛下孝子，父教不可废，子谏不可拒。”都是在讲说个中道理，遗折中正以曾参为效法。吴可读两任书院主持，曾主讲甘谷朱圉书院和兰州兰山书院，书院自古为士气聚集扬发之地。显见得，士的传统风范对其有深重影响。宝廷诗云：“圣朝纳谏优直言，伏阙抗疏争纷纭，以死建言公一人，吁嗟乎！直谏容易死殉难。”[28]末一句最是道出尸谏的沉重份量。</p>
<p>三、朝议纷纭</p>
<p>5月7日，吏部将吴可读遗疏入奏，当天，某些朝廷近臣已知遗折内容。军机大臣王文韶记：“本日吏部递主事吴可读死谏一疏，请特降懿旨预定大统之归等语”[29]。翁同龢也记：“是日奉两宫懿旨，吏部主事吴可读伏毒自尽，遗有密折一件，请议立穆宗毅皇帝承嗣大统”[30]。继统事过于重大，尸谏方式又过于激烈，案发后，朝野间已有传闻，慈禧等也无法隐瞒。接到吏部上奏后，慈禧的反应倒也快捷，当天就有批复，且言辞得当，不但为以后的说词定下了大的原则，而且进行了铺垫和留有了转圜余地，后来大臣的奏疏多以此立论。“皇太后懿旨：吏部奏主事吴可读服毒自尽，遗有密折，代为呈递，折内所称请明降懿旨，预定将来大统之归等语，前于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降旨，嗣后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大行皇帝为嗣。此次吴可读所奏，前降旨时即是此意。著王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将吴可读原折会同妥议具奏。”[31]</p>
<p>5月9日，遗疏先在小范围传阅，朝廷命臣属赴内阁“公同阅看”[32]。 15日，太后和光绪于东暖阁召见重臣，询问处理办法，翁同龢等在面对时扮演了重要角色，其首先“具以古今典礼，本朝不建储之说对”。这是毋庸言说的定规，并没有解决问题，慈禧等听后，“踌躇良久”。翁等又才和盘托出关键性的意见，“以大统所归即大宗所系，次第详陈”，这算是抓到了关键，“仰蒙（帝、后）首肯再三。”[33]这里，翁同龢等提出了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先解决大统（帝位），再解决嗣子，继承大统者即为大宗（帝嗣）。后来的处理即寻此思路。但继统事委实太大，又是一个道统干预政统，臣下建言立论的绝大题目，臣僚特别是此时活跃于朝中的“清流”激奋异常。</p>
<p>5月21日，清廷将议事范围扩大，召集更多官员在内阁集议[34]。部分臣僚特别是宗室的某些王公大臣认为继统牵扯建储，故而表态“不敢参议，不得擅请，不能预拟”，提出对遗折“以毋庸置议复奏”。[35]打算跟过去一样，把事情敷衍过去，引起部分与会者的不满，“激烈者盛气力争，巽畏者嗫（喏）不吐，或忠或谨”[36]。在这样的情况下，某些与会者认为统一会奏显然不能反映他们的意见，酝酿“别疏陈所见。”[37]</p>
<p>御使李端棻指责所谓的“不敢参议”是不负责任的态度，没有为皇上分忧。“此时两宫若不再申一命，群臣若不更赞一词，专待亲政之年，自行裁度，皇子即生而即宣承嗣之旨，廷臣必争之曰，此违建储祖训也。皇子既生而不闻承继之旨，廷臣又必争之曰，此违初次懿旨也。” 将陷皇上于左右为难，所以一定要对吴折有所交待，但怎样交待，李端棻也说不清楚。[38]编修黄体芳更对5月7日谕旨中的定调表示不满，“体芳略言：‘即是此意’一语，止有恪遵，更有何议？”他鼓动臣僚打消顾虑，“夫奉祖训，禀懿旨，体圣意，非僭。先帝今上皆无不宜，非悖。明其统而非其人，非擅。论统系，辨宗法，正足见国家亿万年无疆之庥，非干犯忌讳。”时论推许，黄的奏疏“皆人所难言，直声震中外”。[39]</p>
<p>有意思的是，事发后的建言者多为汉臣。少有例外，就是翰林院侍读学士宝廷，其系宗室，郑献亲王济尔哈朗八世孙，以敢言称。他对王公大臣议论的会奏很不满，认为只是官样文章，不着痛痒，故而率先提出他本人“亦有说帖，不欲抄附，拟单递”。[40]宝廷奏折先为慈禧辨解：“将来即以皇上所生之皇子承继穆宗毅皇帝为嗣。非言生皇子即时承继也，言嗣而统赅焉矣。引伸之，盖言将来即以皇上传统之皇子承继穆宗毅皇帝为嗣也。因皇上甫承大统，故浑涵其词，含意未伸，留待皇上亲政日自下明诏，此皇太后不忍歧视之慈心，欲以孝弟仁让之休归之皇上也。而惜乎天下臣民不能尽喻也。广安不能喻，故生争于前；吴可读不能喻，故死争于后”。以此解释遗折的疑问，不是“生皇子即时承继也”。所以，吴可读的担心多余。宝廷还提出一项重要建议：“并请将前后懿旨与广安、吴可读及此次与议诸臣奏议存之毓庆宫，俟皇上亲政日，由毓庆宫诸臣会同军机大臣恭呈御览，自必明降朱谕，宣示中外” [41]。宝廷单独上折的作法还为意见歧异者树立了榜样，徐桐、潘祖荫、翁同龢三位的奏折原准备附在王大臣会奏之后，因有宝廷单递，“因请余辈亦单递”。[42]</p>
<p>对尸谏事件，依其和皇室关系的亲近成反比，愈是和皇室关系密切的人反应愈是谨慎，他们对慈禧立嗣多有不满，但表示起来又多有顾虑。于此微妙内情，翁同龢等人有切身体认。5月15日，翁同龢与帝后言及继统事，得到鼓励，于是，根据所言与徐桐、潘祖荫联名起草了一份更正式的奏折，翁同龢对此折十分慎重，稿成后曾找多人商议，19日，“访荫轩未值，拟折稿送之”，第二天，又与同仁讨论，“绍彭、伯寅（潘祖荫）俱从余议，同事孙、张二君亦同。”21日，向更高级别征求意见，将“折底交恭邸（奕訢），恭邸意以为不然，而不加驳诘”，不讲其不以为然何在。转将底稿送军机大臣礼亲王世铎，也只是“惟惟而已”。只有惇亲王反应强烈，“阅之坠泪”，但也没有具体意见。临入奏前翁又专访沈桂芬，“以所拟底交之，彼甚以为是也” [43]。沈桂芬此时为汉军机领衔，与翁同龢等南清流关系密切。有意致的是，相比起满人亲贵来说，汉臣的表现更大胆，其中原因可能是受儒家传统浸润更深，护持正统的意识更强烈；再是身份不一样，处在圈外，说话反而顾忌较少。但毕竟是神器所归，兹事体大。翁同龢等不敢掉以轻心，对奏折“往还颇费词矣，两至馆上斟酌折头”。30日方才奏上。徐桐时任礼部尚书，翁同龢任工部尚书，潘祖荫任刑部尚书，上奏诸人与同治、光绪有密切关系，又是清流领袖，会奏的分量自然不同。奏折认为吴可读要求“预定大统，此窒碍不可行者也”。因为不建储贰有明确的制度规定，“此万世当敬守者也”。那么，如何处理建储与立嗣的矛盾呢？他们提出 “绍膺大宝之元良，即为承继穆宗毅皇帝之圣子”[44]。此即包含有先建储后立嗣之意，先选继统，谁继统谁就是同治之嗣。后来，翁同龢为此感慨：“懿旨将来绍膺大统者，即承继穆宗毅皇帝之子。此语采取臣折中语也，感涕交集”[45]。</p>
<p>清流健将国子监司业张之洞的长篇奏疏尤其高妙。他除了力图为太后辨白，称吴可读虽然“至忠至烈，然谓其于不必虑者而过虑，于所当虑者而未及深虑也”。此外，张之洞明确设计了如何解决建储与立嗣矛盾的方案。清廷原先发布的上谕提出光绪生子即为同治继子，如此一来，此过继人便显然要成为光绪帝位的继承者，这有违反清朝不预立皇储的祖制之虞；而且光绪无子或多子怎么办？生子不贤又怎么办?面对诸多矛盾，张之洞提出了继嗣与继统合并解决的办法，并为此论证：“天子，公庙不设于私家，苟不承统，何以嗣为？”就是帝嗣的继承与寻常百姓不一样，从帝嗣来说，“继嗣，继统毫无分别”。张之洞的说法是在继承顺序上颠倒，不管光绪生有几子，都先不继嗣，直到继统决定才继嗣，继承光绪帝位之人也就是继嗣同治之人，两下里同时完成。[46]这与翁同龢、宝廷的见解不谋而合，只是张折说得更明白到位。无怪乎，军机大臣王文韶要称在有关吴可读案林林总总的上疏中，要说是“透达切当，以张之洞一疏为最”[47]。张折举重若轻，另辟蹊径，将先前争论不休复杂纠缠的问题一下子廓清云雾。</p>
<p>比较起来，王公大臣们遵旨拟议的奏稿颇四平八稳。奏稿于30日由世铎领衔发出。“吴可读以大统所归，请旨预定，似于我朝家法未能深知，而于皇太后前此所降之旨，亦尚未能细心仰体，臣等公同酌议，应请毋庸置议” [48]。以祖制家法为抵挡，拒绝臣下擅议。翌日，朝廷颁旨对此案了结：“皇帝受穆宗毅皇帝托付之重，将来诞生皇子，自能慎选元良缵承统绪，其继大统者为穆宗毅皇帝嗣子，守祖宗之成宪，示天下以无私，皇帝必能善体此意也。所有吴可读原奏及王大臣等会议折，徐桐、翁同龢、潘祖荫衔折，宝廷、张之洞各一折，并闰三月十七日及本日谕旨，均著另录一份存毓庆宫。至吴可读以死建言，孤忠可悯，著交部照五品官例议恤”。[49]</p>
<p>先前懿旨下令吴可读事只交京官讨论，而将外省疆臣屏蔽，意图把影响局限在一定范围内。但事情重大，外间不可能没有议论。事件发生后，远在西北的左宗棠就在私信中说：“吴柳堂侍御尸谏一疏，都门传诵，想九重亦必洒然动容。疏中自称‘罪臣’，而山陵讫事犹称‘大行’，似其微意不以庙号为妥。盖先皇御极，削平大难，在本朝为中兴之主，‘穆’之与‘毅’，不足尽之，当时定议，固未及详审耳。又，大统之归，自是正义，非感恩图报之私所可托。柳堂为正义而以尸谏，却羼入此节，亦属不伦。此君骨鲠可风，意见微偏，在所不免。其绝命诗亦可诵” [50]。左、吴至交，先前，吴可读“谪官归里，恪靖优礼之，延主兰山书院，忌者或为谗言，家人颇闻其语，然先生还朝后，恪靖每有使者至，必问先生起居”[51]。吴可读返京后，左宗棠亦对其十分信任，托办要事，如光绪二年，左宗棠致函在北京的安维峻，要求转致赴京应试者以补贴，“明春陇士与试者，当不止百人。寄银三千两，请阁下按人裱给”，并告“可与柳堂先生商之”。左宗棠忆及“四十余年前，金尽裘敝，人困驴嘶景况，犹在目前也。”当吴在京城遇困难，左回复：“知长安居，大不易，拟回故里，又虑无枝可栖。实则乌皮几在兰山，弟子仍思重附门籍也。如归计已决，则明年信到，当预留讲席，以待高贤”[52]。并安排“兰山书院山长改订吴柳堂侍御，明春当得还兰。” 又具体布置，“柳堂近况，此间亦所深悉，拟俟其归，以兰山讲席借之。……柳堂前事，后此或犹有剖白者，此时负罪引慝，乃其所宜，不可急于自明也。如启程盘川无出，李莜轩处弟尚有寄存银一二百金，当可代为筹算。”[53]当吴可读未返，仍预留讲席，“兰山三月即须开课，而柳堂近无信到，讲席未可久悬，窃料元旦贺本差回，当可得其确耗，计早晚亦必到矣。如柳堂日期尚早，届开馆时，改定镜侯亦似未迟耳”。因左对吴的为人比较了解[54]，评价也很是到位，特别是对报帝恩一节批评得好，将尸谏局限在一己的私恩图报上，意境降低。左宗棠还预测遗书不可能起太大作用，“此事自由天定，非人所能为。本朝之不预建储贰，为历代所无，原有深意也。”[55] 以此看来，尸谏引出立嗣建储重作明确调整，却为左宗棠不曾料到。</p>
<p>吴可读事件影响从蓟州到北京，又到外省，从朝到野，逐波蔓延。遥在上海的《申报》也有详细报道，其中一篇题为《读吴柳堂先生遗书敬注》：“凶耗传闻，盈廷震骇，无论知与不知，咸相顾失色矣。于是有谓侍御之死为殊不可必者。······然而昨观其遗折所云与两宫懿旨，乃知侍御之所以倦倦于怀者正在毅皇帝大统之传也。”[56]而另日报道则将遗折中最激烈的言词摘录，寄托哀思[57]。民间人士东河谷有挽诗相酬：“一息不忘君垂尽，孤臣犹有封章陈”。王作枢也赠诗：“先帝无儿臣有主，世人皆知我独愚，忠魂常恋一杯土，蓟门烟树灪苍苍，马伸桥畔晚风香，地不可移时难失，此心皎皎日月光，故人千古垂青史” [58]。</p>
<p>吴可读死前，已明示其归葬处，“谓出蓟州一步即非死所，”[59]生为帝王臣，死为帝王守陵人，事君也算可以。此举很是感动了一些人，李鸿章感言：“西望惠陵，穿土而莹，扈从大行，呜呼先生”[60]。吴可读最后葬于马伸桥三义庙东一里许[61]，三河令捐出十余亩沃田作莹地，并立专祠[62]。时任蓟州知州刘枝彦亲自操持葬事[63]，赋挽词：“考生前立言立品立教，志节彰彰，知此事断非矫激；看身后遗疏遗书遗诗，情词落落，虽古人何以加兹”。吴可读还留下《绝命词》一首：“回头六十八年中，往事空谈爱与忠，杯土已成黄帝鼎，前星预祝紫微宫，相逢老辈寥寥甚，到处先生好好同，欲问孤臣恋恩所，五更风雨蓟门东” [64]。“一时都下徧传，和者甚多。童竖亦悲吴御使（妇人孺子言皆流泪）。市圜处处谱歌词（好事者作为歌词，传于都市人皆唱咏）”。[65]绝命词还引出诸多唱和，陈宝琛诗云：“乾坤双泪眼，铁石一儒冠”[66]。张之洞诗和：“直以小臣争大计，拼将一死博春秋”[67]。崇绮和韵挽诗：“尸谏追千古，哀鸣感两宫”。一时“挽联名作如林”[68]。 吴可读赴蓟州前曾在苏振记家拍摄小照，也引出故事，“最怜洛纸从今贵，争取先生玉照看”[69]。宝廷睹像后感叹：“生未识公面，死乃识公像……，他年地下如相逢，公不识我我识公”[70]。国子监祭酒盛昱特作“题柳堂小像”：“事经千变世何堪，情到万难天亦哭”[71]。张之洞阅吴可读《携雪堂全集》后亦有文记：“卷首为先生像，盖生存时用泰西法所照，神观逼真。”[72]</p>
<p>尸谏事续后甚至衍生成某种演义。“光绪己卯春三月下旬，予在京住潘家河沿。是日，天朗晴明，予正午饭，忽见空中有白片纷纷下。亟至庭中视之，六出雪花也，瞬息即化，炊许始止。不知烈日中何以忽然落雪，甚异之。数日即闻吴柳堂侍御尸谏事。······京师同官同年等为设祭于文昌馆，挽联无数，惟黄太史贻楫一联最洒脱，云：‘ 天意悯孤忠，三月长安忽飞雪；臣心完夙愿，五更萧寺尚吟诗。’”[73]。情殇之下，更反映出民间对忠臣的神化。</p>
<p>四、些许结语</p>
<p>清朝实行储位秘建，是中国帝位继承史上的一大变迁，自此，储位与储权分离，储权渐至消亡。咸丰之后四朝，因皇帝只有独子（咸丰）或无子（同、光），储位秘建无从实行，只能在皇帝临终前后选立储君，遂即帝位，更无从建立储权。所以，威胁所在，已不是帝王之尊，这有制度保障；晚清对最高统治权最大的威胁是来自母后垂帘听政，由此，帝位继承制遭到空前破坏。东汉刘陶说过一句后来人多引述的话：“帝非人不立，人非帝不宁”[74]。晚清皇权因此一直处在非正常状态，皇嗣继承处在相对紊乱的情形。从这里生出诸多重大变故。由此思路以进，或能比较容易理解光绪朝帝后党争的由来，理解堂堂大清朝的皇帝载湉居然被囚，理解慈禧戊戌年的政变、己亥年的建储乃至戊申年光绪、慈禧前后日的死亡之谜所自何来。</p>
<p>继统之争的发生，恰好反映出清朝最高权力结构中的某些变态，说明在最高统治权的承接上，制度外的因素（垂帘听政）是如何破坏既成制度，固守定制者又是如何擎着“祖宗之法”的神圣旗号来力图维护制度；因为立嗣是一种拟制的亲子关系，人为的制度外的可操弄性太大；普通人的立嗣均有“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重要目的，遑论帝嗣，继绝存亡乃春秋大义，从国的存废到家的延续端赖于此。可谓封建王朝体制下的悠悠万事，惟此为大。在传统社会，道统与政统互为作用从而维系着正统，政统不畅时，道统便每每出来匡复使其回归正统，而道统的秉持者便是那些受儒家正统观深深浸染的官绅士子，他们以武死战文死谏的无畏气慨呵护着正统，以士大夫高贵而又脆弱的生命抗御着权势，以道抗势，高扬士气。吴可读以命相抗后，终以集思广益的形式基本解决了摇动朝局数年的大统问题，使此前不明不白的继统立嗣关系得以理顺，使前朝、当下、未来找到了平衡点，使政局得以稳定，意见得以统一，慈禧的垂帘听政和光绪的继位传绪有了“合理合法”的解释，也使朝野官绅的心结有所释怀。真可谓“此古之社稷臣，七尺能捐执简，终安天下计”[75]。</p>
<p>继统之争还张扬了同光之际风行当道的清流党人的气势，于立嗣建储疑难提出解决之道的翁同龢和张之洞本为清流要角，吴可读亦列名“北清流”的“十朋”，“以直言极谏，著声都下”[76]。清流们相信“与世为体”的儒家精神，但往往从“与世为敌”做起，坚持理义之真，秉持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可读之死，引出清流的巨大反响，给他们讽议时政提供了绝大题目，展现 “清流叹悼烟墨烂然”的情景[77]。陈宝琛诗云：“折汉廷槛，攀鼎湖弓，一疏千古，一死千古；湘垒哀吟，卫史尸谏，我悲先生，我愧先生”[78]。张之洞尽管与吴可读“无旧故，不相往来”，但“授命之际拳拳念及”，也唏嘘不已，推许吴“为平生第一知己”。黄体方则以吴可读弹劾成禄奏疏与遗疏共评：“先生以直言得重名者凡两疏，一疏而谪，再疏而死”[79]。清流健将张佩纶与吴可读比邻而居，但于殉节事并无及时必要的反应，时论很不以为然：“体芳、宝廷、佩纶与张之洞，时称翰林四谏，有大政事，必具疏论是非，与同时好言事者，又号‘清流党’。然体芳、宝廷议承大统，惓惓忠爱，非佩纶等所能及也”[80]。居然将此事作为权衡性品裁量人物的标准，张佩纶不得不自我辩解：“居横街，与先生邻，己卯闰月，先生就义蓟州后一月，佩纶遭母毛太恭人丧，一墙之隔，两家哭泣相闻也。呜呼先生为忠臣，佩纶为不孝子，冥冥之中何以教我。悲夫！……先生之丧，有壮士图入吊，大哭留百金而去，问姓氏不答”。[81]吴可读将“人心之生死”置于“人身之生死”之上，因此能以生死为轻，甚而至于表现出强烈的道德偏执，形成狂狷人格。但时代毕竟已经演进到了清季，类似于吴可读这样愚忠以至不惜以死相搏舍生事君者已愈益少见，渐成末世绝响。清流们的“烟墨烂然”也不过是传统社会向近代转型时期的回光返照。</p>
<p>[1]《翁同龢日记》第二册，中华书局1989年点校本，第1086－1087页。</p>
<p>[2]《清实录·德宗景皇帝实录》第52册，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本，第76页。</p>
<p>[3]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载《观堂集林》卷十。</p>
<p>[4]《乾隆版宗人府则例》卷3，第1页，台北傅斯年图书馆藏书，转引自李中清、郭松义主编：《清代皇族人口行为和社会环境》，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62页。</p>
<p>[5]《翁同龢日记》第二册，第1088，1087页。</p>
<p>[6] 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一），中华书局1958年点校本，第22页。</p>
<p>[7]《清史稿》第41册，中华书局1977年标点本，卷445，第12463页；第30册，卷240，第8931页。另参《翁同龢日记》第三册，第1213页。</p>
<p>[8] 参见阎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96页。</p>
<p>[9] 有吴可读本人记录可证实。参见吴可读著，郭岚、李崇洸编辑：《携雪堂全集》卷四，浙江书局光绪庚子刊本，第20－21页。</p>
<p>[10] 吴可读原本打算服毒与上吊同时进行，其死前给三义庙住持周老道信称：“知我因住屋与尔师徒逼近，恐其惊醒尔等解救，则吾事败矣。故用自己由京带来洋药服之，则缳首之时尔等救亦无济。”（见《携雪堂全集》卷四，第21页）。但自缢时，因房梁太高，无法系绳，只好服药。于此，张之洞有解释：“次白缯一方，上题懿德忠魂二语，乃先生上陵时携此缯数尺，书二语于首，用以自经。既见庙衰朽败不胜，更饮药以终。”《携雪堂全集》卷首。</p>
<p>[11]《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24－725页。另参梦源题签：《竹义斋杂录》，存鉴辑：《春梦阁丛录》。</p>
<p>[12]《携雪堂全集》卷四，第15页。</p>
<p>[13] 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手抄本：《吴御使可读手泽》。</p>
<p>[14] 见傅严霖辑：《吴柳堂先生诔文》光绪六年刊本。</p>
<p>[15]《携雪堂全集》卷一，第17、22、30－32页。</p>
<p>[16] 孙雄辑：《道咸同光四朝诗史》，宣统二年刻本，第351－352页。</p>
<p>[17] 金武祥：《栗香随笔》栗香二笔卷一，光绪刻本，第106－107页。</p>
<p>[18]《左宗棠全集》第12册，岳簏书社1996年，第566页。亦有人评吴可读尸谏是因“感激知遇，及毅庙宾天遂以身殉。”《道咸同光四朝诗史》，第351－352页。</p>
<p>[19]《吴柳堂先生对联》，见存鉴辑：《春梦阁丛录》。</p>
<p>[20]《卓寿山作七古一章恭輓》，《吴柳堂先生诔文》。</p>
<p>[21]《携雪堂全集》卷四，第15页。</p>
<p>[22]《吴柳堂先生诔文》。</p>
<p>[23]《携雪堂全集》卷四，第15－18页。左宗棠对吴氏家人屡有接济，光绪五年：“以二百两为柳堂营葬”；光绪六年：“吴柳堂瞻家银千余两”；光绪七年：“吴柳堂世兄之桓处，弟曾划廉余千二百金畀之。”见《左宗棠全集》第12册，第554，576，658，687页。</p>
<p>[24] 宗韶：《柳堂先生传》，见《吴柳堂先生诔文》。</p>
<p>[25]《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25－726页。</p>
<p>[26]《论语·泰伯》。</p>
<p>[27]《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26－727页。</p>
<p>[28] 见《吴柳堂先生诔文》。</p>
<p>[29]《王文韶日记》上册，中华书局1989年，第470页。</p>
<p>[30]《翁同龢日记》第三册，第1417页。</p>
<p>[31]《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27页。另案，车允臧尝言：“孤忠邀圣鉴，即是两字，已足千秋。”（参见《吴柳堂先生诔文》）便以懿旨中的“即是”两字来作文章。张之洞也称： “此次懿旨中‘即是此意’一语，乃此议之紧要关键。”《张之洞全集》第一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3页。</p>
<p>[32] 翁同龢记：光绪五年闰三月十九日（1879年5月9日），“始见吴御使密折”。可见，重要官员自此得见遗疏。《翁同龢日记》第三册，第1418页，</p>
<p>[33]《翁同龢日记》第三册，第1419页。</p>
<p>[34] 王文韶在四月初一日（5月21日）记：“赴内阁会议吴可读折”。参见《王文韶日记》上册，第472页，</p>
<p>[35]《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48页。</p>
<p>[36]《清史稿》第41册，卷444，第12449－12450页。</p>
<p>[37]《清史稿》第30册，卷240，第8927页。</p>
<p>[38]《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48－749页。</p>
<p>[39]《清史稿》第41册，卷444，第12449－12450页。</p>
<p>[40]《翁同龢日记》第三册，第1420页。</p>
<p>[41]《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42－743页。</p>
<p>[42]《翁同龢日记》第三册，第1420页。</p>
<p>[43]《翁同龢日记》第三册，页1419－1422。</p>
<p>[44]《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42页。</p>
<p>[45]《翁同龢日记》第三册，第1411－1422页。</p>
<p>[46]《张之洞全集》第一册，第9－13页。</p>
<p>[47]《王文韶日记》上册，第473页。</p>
<p>[48]《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41页。</p>
<p>[49]《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49页。</p>
<p>[50]《左宗棠全集》第12册，第486－487页。</p>
<p>[51]《携雪堂全集》卷四，第24页。</p>
<p>[52]《左宗棠全集》第12册，第290－291页。</p>
<p>[53]《左宗棠全集》第11册，第490，469页。</p>
<p>[54] 左吴交谊甚笃，吴可读对左宗棠十分推崇，言称“三百年来第一人，文章经济绝无伦，军中韩范名儒度，天下安危宰相身。”见《道咸同光四朝诗史》，第352页。</p>
<p>[55]《左宗棠全集》第12册，第564－565页，第486，493页。</p>
<p>[56]《申报》第2181号，光绪己卯初九日，1879年5月29日。</p>
<p>[57]《申报》第2178号，光绪已卯初六日，1879年5月26日。</p>
<p>[58]《吴柳堂先生诔文》。</p>
<p>[59]《清史稿》第41册，卷445，第12461页。</p>
<p>[60]《携雪堂全集》卷四，第22页。</p>
<p>[61] 张之洞撰：《顺天府志》卷二十六地理志八，光绪十二年刻十五年重印本，第763页。</p>
<p>[62] 缪荃孙：《艺风堂文集》卷一，光绪二十六年刻本，第17页。</p>
<p>[63] 吴可读死后，“刘枝彦甚才，先生就义时衣行衣，刘自解端罩朝珠殓之。”《携雪堂全集》卷四，第24页。</p>
<p>[64] 吴可读绝命词各书记载在个别字句上有所不同。此处征引于《顺天府志》卷二十六地理志八，第763页。</p>
<p>[65] 均见《吴柳堂先生诔文》。</p>
<p>[66] 陈宝琛：《吴柳堂御使围炉话别图为仲昭题》，《沧趣楼诗集》卷七，第16页。</p>
<p>[67] 均见《吴柳堂先生诔文》。</p>
<p>[68]《栗香随笔》栗香二笔卷一，第107页。</p>
<p>[69] 见《吴柳堂先生诔文》。此一小情节亦可佐证摄影这一近代文明的产物在北京最早出现的历史。一般认为：光绪十八年（1892）由任景丰开设的“丰泰照相馆” 是北京最早的照相馆（参程季华主编：《中国电影发展史》（1）中国电影出版社1980年，第14页）但苏振记照相馆的这段插曲却说明北京的照相馆史或可前溯。</p>
<p>[70]《携雪堂全集》卷四，第26页。</p>
<p>[71]《道咸同光四朝诗史》，第352页。</p>
<p>[72]《携雪堂全集》卷首。</p>
<p>[73] 坐观老人：《吴可读尸谏》，《清代野记》，重庆出版社1998年，第53页。</p>
<p>[74]《后汉书》卷五七《刘陶传》。</p>
<p>[75]《何金寿诗》，《吴柳堂先生诔文》。</p>
<p>[76]《道咸同光四朝诗史》，第351－352页。</p>
<p>[77]《携雪堂全集》卷四，第27页。</p>
<p>[78]《吴柳堂先生诔文》。</p>
<p>[79]《携雪堂全集》卷四，第23，25页。</p>
<p>[80]《清史稿》第41册，卷445，第12460页。</p>
<p>[81]《携雪堂全集》卷四，第24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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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晚清“立宪”为何输给“革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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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7 Dec 2010 10:11:20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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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贫道也是十分希望看到君主立宪。任公也做了很大努力。  袁大总统君主立宪成功那该多好。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 “立宪”输给“革命”令人惋惜，然而不能因此以感情代替理性分析，应理性地看到，立宪派的“路线图”确实完美，但清政府的所作所为最终使其成为废纸一张；说到底，立宪是被清政府“遏制”的。 1908年《申报》上刊登的一幅反映清末立宪的漫画，作者的意思是立宪制度与君主专制一脉相承。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研究员 清末立宪与革命的赛跑中，前者输于后者，令人扼腕，因为接踵而来的就是灾祸不止的社会大动荡。邵建的《革命遏制立宪》和《立宪派的民主路线图》令人获益匪浅，但仍应进一步追问：立宪为何被革命遏制？一个美好的“路线图”为何没能实现？ 谁都没想到武昌起义两声枪响就使大清王朝轰然坍塌，远在美国科罗拉多的孙中山第二天才从报纸上得知此事。偶然“两枪”即使一个王朝覆亡，亦说明清王朝的统治基础已经根本动摇。 自1894年夏孙中山上书李鸿章，阐述改革观念被拒后，立即走上了激进革命的道路。1895年底他发动的“广州起义”失败，1900年底，他又发动了“惠州起义”，用他自己的话说，前一次，举国舆论“咒诅谩骂之声，不绝于耳”，而五年之后已“鲜闻一般人之恶声相加，而有识之士，且多为吾人扼腕叹惜，恨其事之不成矣。”而这五年中，清政府并不是越来越开明、宽容，反而越来越愚昧、专制：先血腥镇压了温和的维新变法，又为了慈禧的一己之利而以全民族的灾难为代价向“万国”宣战。 在巨大压力下，清廷终于在1906年9月1日宣布进入预备立宪阶段。对此迟来的顺应民意之举，国内依然万众欢腾，一些大城市甚至张灯结彩，敲锣打鼓，学生、市民、绅商集会、游行、演讲表示庆贺，这说明，广大民众、尤其是绅商阶层根本不希望、不喜欢革命，而是支持立宪。 但清廷并不珍视民情民意。在立宪原则上，它对权力的垄断甚至超过了日本的明治宪法。结果连温和的立宪派都极表反对：“政府宁肯与人民一尺之空文，不肯与人民一寸之实事”，开始号召“人民与之争者，宜与争实事，而不与争空文”。从1910年1月起到11月止，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以地方士绅为主的“立宪派”发动了四次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声势浩大，遍及全国。但清廷就是毫不妥协，不愿让出点滴权力，拒不开国会，反而采取越来越激烈的手段镇压立宪运动。 这样，在“立宪”与“革命”的“赛跑”中，支持革命的人越来越多。本来纯从“道理”上说，立宪派无疑更有“道理”。然而，它的理论的前提是清政府在压力下必能“让步”，实行立宪。如果这个前提不存在，则无论说得多么“有理”，终将无济于事。这一点，反对革命的梁启超十分清楚，他看到了广大留日学生因清廷“假立宪”而由支持“立宪”到倾向“革命”的转变，确实，是清政府的所作所为才使青年相信革命派的宣传。所以1907年初他发表《现政府与革命党》一文指出：“革命党者，以扑灭现政府为目的者也。而现政府者，制造革命党之一大工场也。”确是一语中的。 辛亥革命前夜的1911年5月初，清廷出台了垄断权力的“皇族内阁”，实际向世人宣示清廷根本不愿放弃权力，结果使作为其统治基础的士绅阶层与其迅速疏远，最终弃它而去。清政府在政治上拒不变革，经济政策也倒行逆施，就在1911年5月推出“皇族内阁”之时，它又宣布要将原本股份制的民营铁路收归国有。为了保卫自己的产权，以绅商为主的几省股民自然要发起“保路运动”。四川保路风潮相对激烈，最后成为辛亥革命的导火索。然而，四川的保路运动的绅商首领一开始坚持的是毫不过激的“文明争路”，他们刊发光绪牌位和以前谕旨中“庶政公诸舆论”“川路准归商办”两句话，令各家各户张贴，还要设案焚香。凡此种种，不可谓不文明、不温和、不理性、不克制。但清政府还是在9月初逮捕了领导保路运动的绅商首领，随后在成都开枪打死30余名手无寸铁的和平请愿者！在此种情况下，立宪派都不能不倾向革命，革命就成为“宿命”。 “立宪”输给“革命”令人惋惜，然而不能因此以感情代替理性分析，应理性地看到，立宪派的“路线图”确实完美，但清政府的所作所为最终使其成为废纸一张；说到底，立宪是被清政府“遏制”的。近代中国的“激进”是清政府的“极端”逼迫出来的。所以与其指责革命派“激进”，不如批评统治者顽固的“极端”；与其呼吁民众不要“激进革命”，不如吁请统治者不要“极端顽固”而要不断改革。这才是化解“激进”的最有效途径。 革命遏制立宪 邵建/文 作者系南京晓庄学院教授 光绪26年是公元1900年。年初，清廷有这样一道上谕：“前因康有为、梁启超罪大恶极，叠经谕令海疆各督抚悬赏购缉，严密缉拿，迄今尚未弋获”；今再次“着即北洋、闽、浙、广东各督抚，仍行明白晓谕，不论何项人等，如有能将康有为、梁启超缉获送官，验明实系该逆犯正身，立即赏银十万两。”两颗人头十万两，梁启超头上就有五万。然而这价值五万两的梁氏脑袋，此刻正在勾画五年后清廷五大臣出洋考察事略。 1905年，清廷在朝野立宪风潮的压力和直隶总督袁世凯的直接奏请下，决定派载泽等五大臣出洋考察西方宪政，由此揭开清末新政中最具实质性改革的一幕。 这一幕是朝野之间良性互动的结果。在野推举宪政最力的便是身为逋犯的梁启超。1900年，梁启超的《立宪法议》标示其宪政思想成型，这一年梁氏年仅27岁。以前，他追随老师康有为从事维新运动，从维新到立宪，几年间，任公在思想上开始逐步脱离康有为而自成机杼。康是以前维新运动的领袖，但任公却是几年后立宪运动的领袖，尤其在言论表现上，他已堪执知识界立宪之牛耳。 正如当时媒体指出，“昔者维新二字为中国士大夫之口头禅，今者立宪二字又为中国士大夫之口头禅。”如果说维新二字我们今天一眼看去尚不知其所指，但立宪二字的政治指向却非常明确。这是20世纪中国最早也是最重要的一场政治改革，可惜它十年怀胎，未能一朝分娩，反而流产于它的对立面同盟会和清廷。 中国立宪话语虽然早于“戊戌变法”时就出现，但那时未得要领、流于空泛，转过世纪以来，立宪才成为一个独立的时代主题，并逐步从限君走向虚君。因此，以削弱君权为目标的立宪篇章是自梁启超始，梁的立宪思想又是自《立宪法议》始。该文不仅是后来立宪运动的理论指导，同时也是它的运作大纲。 梁氏的立宪举措，远观乎英而近取诸日。英式的君主立宪是目标，日本的做法则是抵达目标的路径。日本“明治维新”是1868年开始，1889年公布宪法，期间20余年属于预备立宪。参此，任公倡议清廷下诏以20年为限，实行宪法政治。因日本明治之后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梁氏向清廷提议“宜派重臣三人游历欧洲各国及美国日本，考其宪法之同异得失，何者宜于中国，何者当增，何者当弃”。另外“所派之员既归，即当开一立法局于宫中，草定宪法”。其次，“各国宪法原文及解释宪法之名著，当由立法局译出，颁布天下，使国民咸知其来由，亦得增长学识”。复次，“草稿既成，未即以为定本，先颁之于官报局，令全国士民皆得辩难讨论”，五年十年之后，形成定本，“非经全国人投票，不得擅行更改宪法”。 这是梁任公1900年的立宪初步。可以看到，清廷实际上是逐步照行。1905年五大臣出洋，几乎就是踩着任公的规划往前走。更让人惊奇的是，五大臣回来后的宪政考察报告，经由随同出洋的熊希龄暗中牵线，竟由任公主笔。这不奇怪，当时国人中最具宪政知识的，非任公莫属。五大臣等为妥善交差，亦以梁氏执笔为其最宜。后来，载泽在第二次奏请立宪的密折中说：“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两宫阅后，俱为之动容。不久，朝廷下诏，正式宣布预备立宪。这时，朝廷真立宪也好，假立宪也罢，只要让立宪上了道，它就有自己往前走的力量，并不以朝廷的真假意志为转移。 上个世纪前十年，是中国宪政发展的大好时光。但，历史最终没有选择梁启超，正如梁启超最终没有选择革命（梁此时一度倾向革命）。 革命破坏立宪，造成了一个百年来的革命世纪。尽管如此，梁的立宪思想对我们今天来说依然是弥足珍贵的。只是长期以来一顶保皇之帽，我们早已把它否定了。其实，即使当时清廷中人都能看出保皇乃是“保中国不保大清”。但，满人不信汉人信，革命派为挤兑立宪派，以保皇帽子相扣，外加民族主义的排满号召，果然把青年吸引到自己阵营中来。一次次发起几乎是屡败屡战的暴动，让梁启超眼见年轻鲜活的生命倏忽而逝却徒唤奈何。倒是在他们之外的袁世凯看得清楚，他说满清是一棵将近300年的老树，闹革命的都是年轻人，有力气却不懂如何拔树；搞君主立宪的人懂得拔树却又没有力气。 是的，百十年来，在政治激情与政治理性的颉颃中，后者岂止无力，简直是一次次宿命性地败北。 立宪派的民主路线图 邵建/文 作者系南京晓庄学院教授 清末立宪派经常给人一个误导性的表象，好像它只要宪政、不要民主。其实，从理论上说，立宪就是民主；尽管这个命题未必能反过来，即民主本身却不必然宪政。 把问题还原到历史。早在立宪派之前的郑观应等人就把西方国家分为三种类型：君主之国、民主之国和君民共主之国。立宪派从不反对民主，民主同样也是它的目标。但和同盟会不同，它主张由立宪到民主，反对由革命到民主。1902年，梁启超虽然大力提倡立宪，但也大幅偏向革命。对此，梁的老师康有为非常焦虑，特地写信给众子弟，题为“答南北美州诸华商论中国只可立宪不可行革命书”。这是一个很彻底的保皇派的声音。 康有为是一个政治西化的儒生，在立宪问题上，他将现代西学和传统儒学交互阐释。根据传统公羊学的“三世说”，康有为指出君主专制是“据乱世”，争取君主立宪是“升平世”，而民主共和则是“太平世”。这“三世”的次第发展既是民主的时间表，又是它的路线图。 因此，从传统政治到现代政治，就是从专制性的君主之国到君主立宪式的君民共主之国，最后发展为现代共和性质的民主之国。康有为一点都不回避自己，说：“仆在中国实首创言公理，首创言民权者，然民权则志在必行，公理则今日万不能尽行也。盖今日……由君主而至民主，正当过渡之世，……万无一跃超飞之理。凡君主专制、立宪、民主三法，必当一一循序行之，若紊其序则必大乱。” 康的意思很明显，民主固为公理，但要一步步来，切不可越级。就此，康认为欧洲诸国为中国同时提供了正反之例：“统计欧洲十六国，除法国一国为革命，实与俄之一国为专制者同，皆欧洲特别之情。其余十余国，无非定宪法者，无有行革命者。”这些国家以英伦为首，走的都是君主立宪的道路，并最终成为民主国。 反面的例子是法国：“然法倡革命，大乱八十年，流血数百万，而所言革命民权之人，旋即借以自为君主而行其压制。”因此，康有为担心，中国和法国一样，都有自己的君主传统，直接以民主反君主，等于直接问鼎权力，君主当然不会轻易交出，这样势必导致革命。革命即内战，用暴力转移政权的内战不仅可能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康有为更担心：这样的革命“假而有成，而得一秦政、刘邦、曹操、朱元璋、拿破仑为民主，则益水深火热矣”。这层意思如转用梁启超的表述则更显豁，即经由内战式的革命获致民主，看起来民主，其实是“民主的专制”。 从这里不难看出，清末立宪派与革命派一样，并不排斥民主；只是抵达民主的路径依赖不一样。一是取径于立宪，一是取径于革命。立宪派对革命以及革命是否能获致民主的担心（这种担心其实更是预言），不仅见其上，更在见诸辛亥以后的百年史，兹不言。仅就立宪言，宪政何以最终通向民主，盖在于它本身就携有民主的基因，抑或它本身即民主之初步。 从君主到民主，什么是君民共主的君主立宪，康有为说：“但求立宪法，定君民之权耳。”君主专制是指所有权力都在君主之手，君主立宪则是指君主不但要按宪法办事，而且要根据宪法将手中的一些权力让渡于民，比如立法权和行政权。清末海外立宪派如梁启超不断上书作文，就是呼吁朝廷出让这些权力以保持自己的万世一系。本土立宪派如张謇等组织各地咨议局赴京请愿，要求立开国会，也是要把行政权握在手中。这样的诉求既是立宪的，也是民主的。原来完全属于君主的权力一旦分别转移到议会性质的咨议局，这不是民主是什么？ 君主立宪就是一个虚君过程，带有温水煮青蛙的效应。从部分权力到全部权力，君权虚而又虚，以至于无，最后只保留一个君主名号，便成就一个完全的民主国。这是英伦等欧洲立宪国共同走过的路，避免了革命、内战和杀戮；因此这条道路为康梁所仰重和效法，也就不奇怪。当然，辛亥革命枪声一响，这条道路遂被堵死。于是我们都说立宪不可能成功，事实上它也没成功。 但，历史在每一阶段，俱有多种可能性。如果我们多读些史料，不难发现，根据立宪派当时所形成之势，立宪之成功并非遥不可及的悬念，只是一个时间。时间倏忽一百年，回首这枪声不绝的百年革命史，立宪固无论，民主又如何。 来源:财经网 相关文章许纪霖教授在思勉思想节辛亥百年袁伟时 孙中山 辛亥革命沟口雄三：辛亥革命新论高全喜：辛亥革命与现代中国 ——基于《清帝逊位诏书》的宪法学考察 哈佛燕京的辛亥百年論壇陈师曾：文人画之价值钱穆论康长素《大同书》中國之舊史与蔡鍔第四書致袁世凱書 上袁大總統書釋革科學精神与東西文化人生觀与科學論不變法之害無產階級与無業階級赵尔丰 生于末世运偏消欧游心影录 （下）欧游心影录 （上）]]></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贫道也是十分希望看到君主立宪。任公也做了很大努力。  袁大总统君主立宪成功那该多好。</p>
<p>&#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p>
<p>“立宪”输给“革命”令人惋惜，然而不能因此以感情代替理性分析，应理性地看到，立宪派的“路线图”确实完美，但清政府的所作所为最终使其成为废纸一张；说到底，立宪是被清政府“遏制”的。<a href="http://www.qingchao.net/wp-content/uploads/2010/12/lixian.jpg"><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1279" title="立宪" src="http://www.qingchao.net/wp-content/uploads/2010/12/lixian.jpg" alt="" width="469" height="367" /></a></p>
<p>1908年《申报》上刊登的一幅反映清末立宪的漫画，作者的意思是立宪制度与君主专制一脉相承。</p>
<p>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研究员</p>
<p>清末立宪与革命的赛跑中，前者输于后者，令人扼腕，因为接踵而来的就是灾祸不止的社会大动荡。邵建的《革命遏制立宪》和《立宪派的民主路线图》令人获益匪浅，但仍应进一步追问：立宪为何被革命遏制？一个美好的“路线图”为何没能实现？</p>
<p>谁都没想到武昌起义两声枪响就使<a href="http://www.qingchao.net/">大清</a>王朝轰然坍塌，远在美国科罗拉多的孙中山第二天才从报纸上得知此事。偶然“两枪”即使一个王朝覆亡，亦说明清王朝的统治基础已经根本动摇。<span id="more-1278"></span></p>
<p>自1894年夏孙中山上书李鸿章，阐述改革观念被拒后，立即走上了激进革命的道路。1895年底他发动的“广州起义”失败，1900年底，他又发动了“惠州起义”，用他自己的话说，前一次，举国舆论“咒诅谩骂之声，不绝于耳”，而五年之后已“鲜闻一般人之恶声相加，而有识之士，且多为吾人扼腕叹惜，恨其事之不成矣。”而这五年中，清政府并不是越来越开明、宽容，反而越来越愚昧、专制：先血腥镇压了温和的维新变法，又为了慈禧的一己之利而以全民族的灾难为代价向“万国”宣战。</p>
<p>在巨大压力下，清廷终于在1906年9月1日宣布进入预备立宪阶段。对此迟来的顺应民意之举，国内依然万众欢腾，一些大城市甚至张灯结彩，敲锣打鼓，学生、市民、绅商集会、游行、演讲表示庆贺，这说明，广大民众、尤其是绅商阶层根本不希望、不喜欢革命，而是支持立宪。</p>
<p>但清廷并不珍视民情民意。在立宪原则上，它对权力的垄断甚至超过了日本的明治宪法。结果连温和的立宪派都极表反对：“政府宁肯与人民一尺之空文，不肯与人民一寸之实事”，开始号召“人民与之争者，宜与争实事，而不与争空文”。从1910年1月起到11月止，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以地方士绅为主的“立宪派”发动了四次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声势浩大，遍及全国。但清廷就是毫不妥协，不愿让出点滴权力，拒不开国会，反而采取越来越激烈的手段镇压立宪运动。</p>
<p>这样，在“立宪”与“革命”的“赛跑”中，支持革命的人越来越多。本来纯从“道理”上说，立宪派无疑更有“道理”。然而，它的理论的前提是清政府在压力下必能“让步”，实行立宪。如果这个前提不存在，则无论说得多么“有理”，终将无济于事。这一点，反对革命的梁启超十分清楚，他看到了广大留日学生因清廷“假立宪”而由支持“立宪”到倾向“革命”的转变，确实，是清政府的所作所为才使青年相信革命派的宣传。所以1907年初他发表《现政府与革命党》一文指出：“革命党者，以扑灭现政府为目的者也。而现政府者，制造革命党之一大工场也。”确是一语中的。</p>
<p>辛亥革命前夜的1911年5月初，清廷出台了垄断权力的“皇族内阁”，实际向世人宣示清廷根本不愿放弃权力，结果使作为其统治基础的士绅阶层与其迅速疏远，最终弃它而去。清政府在政治上拒不变革，经济政策也倒行逆施，就在1911年5月推出“皇族内阁”之时，它又宣布要将原本股份制的民营铁路收归国有。为了保卫自己的产权，以绅商为主的几省股民自然要发起“保路运动”。四川保路风潮相对激烈，最后成为辛亥革命的导火索。然而，四川的保路运动的绅商首领一开始坚持的是毫不过激的“文明争路”，他们刊发光绪牌位和以前谕旨中“庶政公诸舆论”“川路准归商办”两句话，令各家各户张贴，还要设案焚香。凡此种种，不可谓不文明、不温和、不理性、不克制。但清政府还是在9月初逮捕了领导保路运动的绅商首领，随后在成都开枪打死30余名手无寸铁的和平请愿者！在此种情况下，立宪派都不能不倾向革命，革命就成为“宿命”。</p>
<p>“立宪”输给“革命”令人惋惜，然而不能因此以感情代替理性分析，应理性地看到，立宪派的“路线图”确实完美，但清政府的所作所为最终使其成为废纸一张；说到底，立宪是被清政府“遏制”的。近代中国的“激进”是清政府的“极端”逼迫出来的。所以与其指责革命派“激进”，不如批评统治者顽固的“极端”；与其呼吁民众不要“激进革命”，不如吁请统治者不要“极端顽固”而要不断改革。这才是化解“激进”的最有效途径。</p>
<p>革命遏制立宪</p>
<p>邵建/文 作者系南京晓庄学院教授</p>
<p>光绪26年是公元1900年。年初，清廷有这样一道上谕：“前因康有为、梁启超罪大恶极，叠经谕令海疆各督抚悬赏购缉，严密缉拿，迄今尚未弋获”；今再次“着即北洋、闽、浙、广东各督抚，仍行明白晓谕，不论何项人等，如有能将康有为、梁启超缉获送官，验明实系该逆犯正身，立即赏银十万两。”两颗人头十万两，<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liangqichao/">梁启超</a>头上就有五万。然而这价值五万两的梁氏脑袋，此刻正在勾画五年后清廷五大臣出洋考察事略。</p>
<p>1905年，清廷在朝野立宪风潮的压力和直隶总督袁世凯的直接奏请下，决定派载泽等五大臣出洋考察西方宪政，由此揭开清末新政中最具实质性改革的一幕。</p>
<p>这一幕是朝野之间良性互动的结果。在野推举宪政最力的便是身为逋犯的梁启超。1900年，梁启超的《立宪法议》标示其宪政思想成型，这一年梁氏年仅27岁。以前，他追随老师康有为从事维新运动，从维新到立宪，几年间，任公在思想上开始逐步脱离康有为而自成机杼。康是以前维新运动的领袖，但任公却是几年后立宪运动的领袖，尤其在言论表现上，他已堪执知识界立宪之牛耳。</p>
<p>正如当时媒体指出，“昔者维新二字为中国士大夫之口头禅，今者立宪二字又为中国士大夫之口头禅。”如果说维新二字我们今天一眼看去尚不知其所指，但立宪二字的政治指向却非常明确。这是20世纪中国最早也是最重要的一场政治改革，可惜它十年怀胎，未能一朝分娩，反而流产于它的对立面同盟会和清廷。</p>
<p>中国立宪话语虽然早于“戊戌变法”时就出现，但那时未得要领、流于空泛，转过世纪以来，立宪才成为一个独立的时代主题，并逐步从限君走向虚君。因此，以削弱君权为目标的立宪篇章是自梁启超始，梁的立宪思想又是自《立宪法议》始。该文不仅是后来立宪运动的理论指导，同时也是它的运作大纲。</p>
<p>梁氏的立宪举措，远观乎英而近取诸日。英式的君主立宪是目标，日本的做法则是抵达目标的路径。日本“明治维新”是1868年开始，1889年公布宪法，期间20余年属于预备立宪。参此，任公倡议清廷下诏以20年为限，实行宪法政治。因日本明治之后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梁氏向清廷提议“宜派重臣三人游历欧洲各国及美国日本，考其宪法之同异得失，何者宜于中国，何者当增，何者当弃”。另外“所派之员既归，即当开一立法局于宫中，草定宪法”。其次，“各国宪法原文及解释宪法之名著，当由立法局译出，颁布天下，使国民咸知其来由，亦得增长学识”。复次，“草稿既成，未即以为定本，先颁之于官报局，令全国士民皆得辩难讨论”，五年十年之后，形成定本，“非经全国人投票，不得擅行更改宪法”。</p>
<p>这是梁任公1900年的立宪初步。可以看到，清廷实际上是逐步照行。1905年五大臣出洋，几乎就是踩着任公的规划往前走。更让人惊奇的是，五大臣回来后的宪政考察报告，经由随同出洋的熊希龄暗中牵线，竟由任公主笔。这不奇怪，当时国人中最具宪政知识的，非任公莫属。五大臣等为妥善交差，亦以梁氏执笔为其最宜。后来，载泽在第二次奏请立宪的密折中说：“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两宫阅后，俱为之动容。不久，朝廷下诏，正式宣布预备立宪。这时，朝廷真立宪也好，假立宪也罢，只要让立宪上了道，它就有自己往前走的力量，并不以朝廷的真假意志为转移。</p>
<p>上个世纪前十年，是中国宪政发展的大好时光。但，历史最终没有选择梁启超，正如梁启超最终没有选择革命（梁此时一度倾向革命）。</p>
<p>革命破坏立宪，造成了一个百年来的革命世纪。尽管如此，梁的立宪思想对我们今天来说依然是弥足珍贵的。只是长期以来一顶保皇之帽，我们早已把它否定了。其实，即使当时清廷中人都能看出保皇乃是“保中国不保大清”。但，满人不信汉人信，革命派为挤兑立宪派，以保皇帽子相扣，外加民族主义的排满号召，果然把青年吸引到自己阵营中来。一次次发起几乎是屡败屡战的暴动，让梁启超眼见年轻鲜活的生命倏忽而逝却徒唤奈何。倒是在他们之外的袁世凯看得清楚，他说满清是一棵将近300年的老树，闹革命的都是年轻人，有力气却不懂如何拔树；搞君主立宪的人懂得拔树却又没有力气。</p>
<p>是的，百十年来，在政治激情与政治理性的颉颃中，后者岂止无力，简直是一次次宿命性地败北。</p>
<p>立宪派的民主路线图</p>
<p>邵建/文 作者系南京晓庄学院教授</p>
<p>清末立宪派经常给人一个误导性的表象，好像它只要宪政、不要民主。其实，从理论上说，立宪就是民主；尽管这个命题未必能反过来，即民主本身却不必然宪政。</p>
<p>把问题还原到历史。早在立宪派之前的郑观应等人就把西方国家分为三种类型：君主之国、民主之国和君民共主之国。立宪派从不反对民主，民主同样也是它的目标。但和同盟会不同，它主张由立宪到民主，反对由革命到民主。1902年，梁启超虽然大力提倡立宪，但也大幅偏向革命。对此，梁的老师康有为非常焦虑，特地写信给众子弟，题为“答南北美州诸华商论中国只可立宪不可行革命书”。这是一个很彻底的保皇派的声音。</p>
<p>康有为是一个政治西化的儒生，在立宪问题上，他将现代西学和传统儒学交互阐释。根据传统公羊学的“三世说”，康有为指出君主专制是“据乱世”，争取君主立宪是“升平世”，而民主共和则是“太平世”。这“三世”的次第发展既是民主的时间表，又是它的路线图。</p>
<p>因此，从传统政治到现代政治，就是从专制性的君主之国到君主立宪式的君民共主之国，最后发展为现代共和性质的民主之国。康有为一点都不回避自己，说：“仆在中国实首创言公理，首创言民权者，然民权则志在必行，公理则今日万不能尽行也。盖今日……由君主而至民主，正当过渡之世，……万无一跃超飞之理。凡君主专制、立宪、民主三法，必当一一循序行之，若紊其序则必大乱。”</p>
<p>康的意思很明显，民主固为公理，但要一步步来，切不可越级。就此，康认为欧洲诸国为中国同时提供了正反之例：“统计欧洲十六国，除法国一国为革命，实与俄之一国为专制者同，皆欧洲特别之情。其余十余国，无非定宪法者，无有行革命者。”这些国家以英伦为首，走的都是君主立宪的道路，并最终成为民主国。</p>
<p>反面的例子是法国：“然法倡革命，大乱八十年，流血数百万，而所言革命民权之人，旋即借以自为君主而行其压制。”因此，康有为担心，中国和法国一样，都有自己的君主传统，直接以民主反君主，等于直接问鼎权力，君主当然不会轻易交出，这样势必导致革命。革命即内战，用暴力转移政权的内战不仅可能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康有为更担心：这样的革命“假而有成，而得一秦政、刘邦、曹操、朱元璋、拿破仑为民主，则益水深火热矣”。这层意思如转用梁启超的表述则更显豁，即经由内战式的革命获致民主，看起来民主，其实是“民主的专制”。</p>
<p>从这里不难看出，清末立宪派与革命派一样，并不排斥民主；只是抵达民主的路径依赖不一样。一是取径于立宪，一是取径于革命。立宪派对革命以及革命是否能获致民主的担心（这种担心其实更是预言），不仅见其上，更在见诸辛亥以后的百年史，兹不言。仅就立宪言，宪政何以最终通向民主，盖在于它本身就携有民主的基因，抑或它本身即民主之初步。</p>
<p>从君主到民主，什么是君民共主的君主立宪，康有为说：“但求立宪法，定君民之权耳。”君主专制是指所有权力都在君主之手，君主立宪则是指君主不但要按宪法办事，而且要根据宪法将手中的一些权力让渡于民，比如立法权和行政权。清末海外立宪派如梁启超不断上书作文，就是呼吁朝廷出让这些权力以保持自己的万世一系。本土立宪派如张謇等组织各地咨议局赴京请愿，要求立开国会，也是要把行政权握在手中。这样的诉求既是立宪的，也是民主的。原来完全属于君主的权力一旦分别转移到议会性质的咨议局，这不是民主是什么？</p>
<p>君主立宪就是一个虚君过程，带有温水煮青蛙的效应。从部分权力到全部权力，君权虚而又虚，以至于无，最后只保留一个君主名号，便成就一个完全的民主国。这是英伦等欧洲立宪国共同走过的路，避免了革命、内战和杀戮；因此这条道路为康梁所仰重和效法，也就不奇怪。当然，辛亥革命枪声一响，这条道路遂被堵死。于是我们都说立宪不可能成功，事实上它也没成功。</p>
<p>但，历史在每一阶段，俱有多种可能性。如果我们多读些史料，不难发现，根据立宪派当时所形成之势，立宪之成功并非遥不可及的悬念，只是一个时间。时间倏忽一百年，回首这枪声不绝的百年革命史，立宪固无论，民主又如何。</p>
<p>来源:财经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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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义和团发生在山东有其历史原因，山东人强悍好斗，其俗尚武。历史上西汉赤眉军和元末韩山童起义就爆发于此。在民间，农余之时，青壮多半习武为乐，结社聚会。明清以来，政府的精锐部队多数由山东人组成。山东的地位仿佛西汉时的陇上，但是这种地位也给山东带来了非常的灾难。在明初的靖难之变和明末清初时，山东的多数村落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太平天国的北伐军，捻军都曾与清军在山东境内交战，也造成了山东人口骤降。到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情况有了新变化。 中国古代集权统一的政府，一个庞大的上层机构之下，联系着无数个小的地方势力，中央的命令有效下达到县一级，再往下传就必须要中央派来的代表，即县令与地方有势力的士绅谈判，经过双方适当的妥协才能打折扣的实施。地方士绅一般掌握着地方上的经济命脉，比如说占有大量土地。是极有政治话语权的。他们的身份多数是有功名的地主，或是退休的官僚。他们与国家机器有微妙的关系，这个阶层可以说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是维护地方稳定的主要力量，但是这个阶层也有自己独特的，不同于上层官僚的利益需求，即保护并扩大自己的财产和势力，这种利益需求使他们平时维护上层统治，但是在上层过于倒行逆施的时候，坚决的与底层站在一起。改朝换代的斗争大都是由士绅领导或以士绅集团为后盾的。 士绅的出现，需要几个条件。一是社会稳定，二是家境殷实，有闭余读书考功名。山东境内连遭兵祸，山东西部地区，土地贫瘠，多为盐碱地，这地方的地主与江苏浙江是无法比的，有时难免还要亲自下田。困此鲁西的读书人较少，士绅的力量薄弱，地方治安也就较为差劲了。鲁西的曹县，一度被称为“贼巢”，这里的农民忙时种田，农闭时就结伙出行打劫。他们兔子不吃窝边草，不在省内犯事，而是往较为富裕的苏浙两地输出犯罪，得了财物回来分散乡邻，因此在官府来查问的时候就会得到乡亲的庇护。如果当年有旱灾或黄河发水灾，在山东南部，豫鲁皖交界处，往往齐集了来自鲁西各地的罪犯，由于地方官府之间缺少合作，并且效率低下，这个地方成了个三不管地区。 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到了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烟台也成了开放口岸。外国的传教士更大范围的在山东传教。在此之前，早已有数十名传教士在山东传教，最早的在康熙年间就已开始。最初的传教士进行的仅止宗教活动，借用的也只是宗教手段，他们远离故国以极度虔诚的信仰支撑自己的精神，在贫苦的中国农村过着苦行僧的生活。但是直至他们在中国这块土地上老死，他们的传教成果极微，里面的原因是中国人都料想得到的。虽然他们的传教几乎是以失败告终，但这些人是值得敬佩的。 他们的后辈则是以另一副嘴脸来到中国的，这些新贵已不带殉道者的气质，他们乘着军舰，以征服者的姿态踏上这块土地，准备用在非洲拯救黑人的方法拯救中国人。他们马上发现中国人对“主的福音”不感兴趣。于是他们一面怂恿本国的军队开进中国协助自己崇高的事业，一面绞尽脑汁招揽教徒。茫茫中国，什么人都有，况且时逢变世，造就了许多边缘人，这些边缘人有被通缉的盗贼，穷困无路的贫民，秘密宗教的信徒。传教士向他们保证，只要他们入教，就能确保安全温饱。于是乎这些人入了教，清政府不敢得罪洋人啊，只好枉法不办。而那些教民见有了靠山，就与平素里不太合协的平民邻居为难，邻居气不过闹到衙门，就有外国传教士以保护教民为由给官府施压，官府只好妥协，曲断讼诉，使那领居受屈，怨气结在心中。另一方面教民更加无所忌惮，更多的平民为了保身也入了教，而有些传教士也跛扈横行亲身做一些欺压良民的勾当。在世间流传着种种有关传教士的吓人的传言，民愤越集越多，终于爆发，因此发生了多起教案。这些教案往往由教民和非教民之间的生活琐事引起，后来传教士护短，激起公愤，引发了大规模对传教士的建筑设施的破坏。教案发生后，地方传教士照例夸大损失上报主教，主教再报以该国大使，大使通过总理衙门向中国高层抗议，高层赶紧加压地方官使其做出对教民有利的判决。如些一来，恶性循环，冲突是难以避免。 1897年，愤怒的中国农民冲进了山东巨野的一传教士家中，打死了三名德国传教士中的两名。这就是有名的“巨野教案”，这件事的直接后果是德国强行租借了胶州湾。德皇威廉二世早就盯上了胶州湾，眼红了好久苦于没有机会，结果机会自己送上门来了真是喜从天降。他马上派军舰奔赴山东，理由是“保护传教士”。清政府刚被一向看不起的日本人打败，签了耻辱的《马关条约》，听见洋枪洋炮就心里打颤，对于这既成事实无心无力。但是事情还没完，甲午战争充分暴露了清政府的孬弱，列强之所以没有动手瓜分，全在于顾虑会破坏均势。所以当初日本开大口要割辽东半岛被俄法德三国施太退还。现在德国切了蛋糕的第一刀，俄法英唯恐落后，纷纷在中国东部沿每驻长江流域划分势力范围。这瓜分的浪潮引起了年轻的光绪皇帝的忧虑，他召见了康有为后，决定仿效俄国彼得一世与日本明治天皇，实行新政。 当昙花一现的维新变法在北京城内前景惘然的实施的时候。山东的农民遭受到罕见的水灾，黄河三处决口，淹没鲁西，鲁东三十多个县城，受灾人数在百万以上。而前年，即1897年，苏皖鲁豫粮食欠收，无力赈灾。由水灾产生的难民流窜直隶，河南，山东，安徽，江苏，各地治安压力陡然增加。早前清政府为了支付《马关条约》的巨额赔款，压缩军饷，精简部队。德国人来了以后，山东的精兵都调去防备列强，各地方剩下的兵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万一这时发生大规模的民变，清政府根本无法可施。 义和团就是这时候发展壮大的。义和团缘于一种类似民团的非官方组织，（这是本书作者与同内学者的最在分歧观点，国内的说法是，义和国是贫民的组织。）是由当地一些青壮年组成的武术团体。主要作用是对付盗贼与教民，但不像民团一样有政府授权。义和团发生在山东冠城，前生是一个叫梅花拳的武术团体，首领赵三多，又名赵洛珠。梅花拳在当地很有势力，赵三多也比较有影响力。因此在1897年，附近一起民教冲突，那民受了委曲，投到赵的门下，请为出头。赵三多答应了，但是梅花拳里的其它长辈不同意。他们迫赵三多脱离梅花拳，赵于是自立为义和拳。在此之后，义和拳吸收了社会上的许多不同特色的人，内部十分复杂。同时官府也注意到了这团体，地方要员如山东巡抚等同情拳民，因为他们的权威受到了传教士和教民的挑战，而且清政府内占半数以上的官员趋向保守，他们对于洋人的一切东西带有仇视的心理。清政府对于类似于义和团的组织的顾虑主要在于担心他们会受某些秘密宗教或者某些对政权有野心的人教唆，聚众反抗朝廷。在义和团之前，十八世纪中期发生在四川的白莲教起义，发生在新疆的回族叛乱以及十九世纪初近在京畿的八卦教起义，都使清政府心存余悸。因此若有民间团体牵涉到秘密宗教，无论是否有反抗的意图或能力，一律视为异端加以打压。不过民间的秘密团体多如牛毛，彼此之间又有说不清的千丝万缕的关系，难以分清是否犯禁。中央的指令虽然严正而明确，但到下级官员实施就显得含糊，难以做到正本清源和公平公正。因此秘密团体一直存在，并形成一种风气。在官府缺位的时候，民间团体就起来担负直官府承担的责任。在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各开发口岸附近民教冲突严重，民愤极大而官府无能为力的情况，一些小团体或公开或秘密的结成，他们之间弥漫着排外的气息。 在鲁西，曾成立过威名远播的“大刀会”等组织。“大刀会”的成立本意是防盗，由当地的地主富农与他们的佃户组成，组织严密，防备流窜到该地的流寇。到了后来民教矛盾加剧，“大刀会”也加入其中，以其在地不弱的势力揽护农民。终于在1896年与在山东的德国天主教正同冲突，烧毁了九十四座教民的住房，这件事的结果照例由传教士通过系列中间过程迫使山东地方官惩办“大刀会”，具体施行者是时任山东按察使的满人毓贤，他的方法简单而有效：诱杀“大刀会”的首领。因为“大刀会”是个由地主富农组成的团体，这一阶层一会轻易反抗政府，而且这个组织在原有首领失去后不易产生替代者。所以显赫一时的“大刀会”树倒弥猴散。 1998年，毓贤做为山东巡抚张汝梅处理冠城教案的主要谋士，准备用两年前对付“大刀会”的方法对付义和团。时任冠县县令的曹倜向赵三多施压，迫使后者当众宣布义和团解散。不过“大刀会”和义和团大不相同，义和团吸收了大量赤贫，这些人无所失去就无所畏惧，赵三多的权威是要打折扣的，而且义和团结构松散，仪式简单，极易另创分社，另立新主。赵三多把冠城的义和团解散后，义和团民四散，把火种带到直隶安徽河南等地，特别是直隶，义和团大大兴盛。而在毓贤等地方官员心中，义和团的作为是忠君爱国，巡抚张汝梅为增强军力，大力吸收团民入民团，作为提防德国人的力量。其时德国传教士在山东专横跛扈，教民违法不遵，德国的军队滥杀无辜，民心所向就是驱逐洋人。这些被吸收的义和团就是日后义和团的中坚。从1898年到1899年，义和团扩散整个华北，已成燎原之势，清政府一直在“抚”和“剿”上举棋不定。朝中两派，保守派认为义和团顺应民心，可以加以利用。洋务派则认为义和团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慈禧太后心里恨洋人，不过也对洋人的利害忌惮三分。因此中央是不鼓励义和团，也不过分反对。这一模糊的政策要实行就看地方官的喜好了。1898年底张汝梅应治河不力被撤职，取而代之的是毓贤，他的原则是义和团可以发展，但不可滋事，这被群众看为是对义和团的鼓励。虽然他也数次派兵镇压义和团，但是义和团还是越演越烈，教案急剧增多，且性质恶劣。德国人迫使清政府撤换了治拳不力的毓贤，接着上任的袁世凯也没多大办法。实际到了1899年底，义和团遍布华北，清政府根本无力剿灭，这时发生了“廊坊大捷”。 这场所谓的大捷背景是德国等列强看清政府无力保护教众，就直接派部队北上，同时美英德意四国的军舰抵达大沽口，做出攻击的架式，向清政府加压，这一军事举动引起了清政府的误解和恐怖。而这时京津铁路上布满了义和团，他们在廊坊伏击了列强的联军，迫使联军退回天津。其实这只个小胜，打死的外国人不过百，但是经过官僚们的夸大处理就成了一次大捷。慈禧太后本来还在“抚”和“剿”之间摇罢，受了这次大捷的影响，错误的认为义和团是有力量可以依靠的。这时是 1900年春，以后北京的态度就向“抚”上转变，料想有不少官僚以为可以出一口郁结了半个世纪的恶气了。义和团就是在这前后大举入就的，这个组织本来就缺少统一的领导，各分坛间各自为政。尔后又吸收了各色人等，入京后又染上了市侩间的种种恶习。在得到朝廷认可后暴得的地位和权势使这些习惯于于生活在底层的做惯了弱势群体的人忘忽所以，各种私心恶性澎涨，于是野蛮残忍愚蠢种种丑剧悲剧在京城上演。 当时凡是所有携带西洋物品与西洋有关的人都是义和团的斗争对象，处置的方法往往是杀，甚至是身边带了一支铅笔一块橡皮，被搜出来后会被看为二毛子杀掉。真正的老毛子却没杀掉几个，二毛子死了不知有多少，而且手法极其残忍。至此义和团的进步意义消亡殆尽，而清政府却指望倚靠这群乌合之众击败军律严明设备先进的外国联军。事实上大多数义和团一遇到列强正规军就做鸟兽散，一遇无力的教众教民就如狼似虎。义和团的下场众所周知，义和团运动的直接产物就是《辛丑条约》，总的来讲它是一场下层民众自发的爱国运动，（虽然我在打这字的时候有点别扭）不过它夹杂了太多杂质，最后虎头蛇尾。它的正面意义就是显示了中国民众的力量，终止了列强的瓜分。同时清政府也意识到过去的一套已经过，于是转而求诸变法，实行新政。但是这场运动也使当时的先进分子看到了中国农民野蛮愚昧的破坏力，进而更加看不起农民，将农民看作是被拯救者，而不加于自救者考虑。 相关文章义和团研究中的一件怪事：慈禧竟大规模地向侵略者授勋柯文：义和团、基督徒和神——从宗教战争角度看1900年的义和团满清倾覆前夕的内外情势论晚清重臣荣禄封建蒙昧主义与义和团运动荣禄与东南互保20世纪中国社会变革的可贵开端——我看清末新政庚子赔款是一笔难以算清的心酸账民族英雄-九天护国娘娘-赛金花辛丑条约李鸿章百年祭]]></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义和团发生在山东有其历史原因，山东人强悍好斗，其俗尚武。历史上西汉赤眉军和元末韩山童起义就爆发于此。在民间，农余之时，青壮多半习武为乐，结社聚会。明<a href="http://www.qingchao.net/">清</a>以来，政府的精锐部队多数由山东人组成。山东的地位仿佛西汉时的陇上，但是这种地位也给山东带来了非常的灾难。在明初的靖难之变和明末清初时，山东的多数村落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太平天国的北伐军，捻军都曾与清军在山东境内交战，也造成了山东人口骤降。到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情况有了新变化。<br />
中国古代集权统一的政府，一个庞大的上层机构之下，联系着无数个小的地方势力，中央的命令有效下达到县一级，再往下传就必须要中央派来的代表，即县令与地方有势力的士绅谈判，经过双方适当的妥协才能打折扣的实施。地方士绅一般掌握着地方上的经济命脉，比如说占有大量土地。是极有政治话语权的。他们的身份多数是有功名的地主，或是退休的官僚。他们与国家机器有微妙的关系，这个阶层可以说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是维护地方稳定的主要力量，但是这个阶层也有自己独特的，不同于上层官僚的利益需求，即保护并扩大自己的财产和势力，这种利益需求使他们平时维护上层统治，但是在上层过于倒行逆施的时候，坚决的与底层站在一起。改朝换代的斗争大都是由士绅领导或以士绅集团为后盾的。<br />
士绅的出现，需要几个条件。一是社会稳定，二是家境殷实，有闭余读书考功名。山东境内连遭兵祸，山东西部地区，土地贫瘠，多为盐碱地，这地方的地主与江苏浙江是无法比的，有时难免还要亲自下田。困此鲁西的读书人较少，士绅的力量薄弱，地方治安也就较为差劲了。鲁西的曹县，一度被称为“贼巢”，这里的农民忙时种田，农闭时就结伙出行打劫。他们兔子不吃窝边草，不在省内犯事，而是往较为富裕的苏浙两地输出犯罪，得了财物回来分散乡邻，因此在官府来查问的时候就会得到乡亲的庇护。如果当年有旱灾或黄河发水灾，在山东南部，豫鲁皖交界处，往往齐集了来自鲁西各地的罪犯，由于地方官府之间缺少合作，并且效率低下，这个地方成了个三不管地区。<span id="more-1005"></span><br />
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到了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烟台也成了开放口岸。外国的传教士更大范围的在山东传教。在此之前，早已有数十名传教士在山东传教，最早的在康熙年间就已开始。最初的传教士进行的仅止宗教活动，借用的也只是宗教手段，他们远离故国以极度虔诚的信仰支撑自己的精神，在贫苦的中国农村过着苦行僧的生活。但是直至他们在中国这块土地上老死，他们的传教成果极微，里面的原因是中国人都料想得到的。虽然他们的传教几乎是以失败告终，但这些人是值得敬佩的。<br />
他们的后辈则是以另一副嘴脸来到中国的，这些新贵已不带殉道者的气质，他们乘着军舰，以征服者的姿态踏上这块土地，准备用在非洲拯救黑人的方法拯救中国人。他们马上发现中国人对“主的福音”不感兴趣。于是他们一面怂恿本国的军队开进中国协助自己崇高的事业，一面绞尽脑汁招揽教徒。茫茫中国，什么人都有，况且时逢变世，造就了许多边缘人，这些边缘人有被通缉的盗贼，穷困无路的贫民，秘密宗教的信徒。传教士向他们保证，只要他们入教，就能确保安全温饱。于是乎这些人入了教，清政府不敢得罪洋人啊，只好枉法不办。而那些教民见有了靠山，就与平素里不太合协的平民邻居为难，邻居气不过闹到衙门，就有外国传教士以保护教民为由给官府施压，官府只好妥协，曲断讼诉，使那领居受屈，怨气结在心中。另一方面教民更加无所忌惮，更多的平民为了保身也入了教，而有些传教士也跛扈横行亲身做一些欺压良民的勾当。在世间流传着种种有关传教士的吓人的传言，民愤越集越多，终于爆发，因此发生了多起教案。这些教案往往由教民和非教民之间的生活琐事引起，后来传教士护短，激起公愤，引发了大规模对传教士的建筑设施的破坏。教案发生后，地方传教士照例夸大损失上报主教，主教再报以该国大使，大使通过总理衙门向中国高层抗议，高层赶紧加压地方官使其做出对教民有利的判决。如些一来，恶性循环，冲突是难以避免。<br />
1897年，愤怒的中国农民冲进了山东巨野的一传教士家中，打死了三名德国传教士中的两名。这就是有名的“巨野教案”，这件事的直接后果是德国强行租借了胶州湾。德皇威廉二世早就盯上了胶州湾，眼红了好久苦于没有机会，结果机会自己送上门来了真是喜从天降。他马上派军舰奔赴山东，理由是“保护传教士”。清政府刚被一向看不起的日本人打败，签了耻辱的《马关条约》，听见洋枪洋炮就心里打颤，对于这既成事实无心无力。但是事情还没完，甲午战争充分暴露了清政府的孬弱，列强之所以没有动手瓜分，全在于顾虑会破坏均势。所以当初日本开大口要割辽东半岛被俄法德三国施太退还。现在德国切了蛋糕的第一刀，俄法英唯恐落后，纷纷在中国东部沿每驻长江流域划分势力范围。这瓜分的浪潮引起了年轻的光绪皇帝的忧虑，他召见了康有为后，决定仿效俄国彼得一世与日本明治天皇，实行新政。<br />
当昙花一现的维新变法在北京城内前景惘然的实施的时候。山东的农民遭受到罕见的水灾，黄河三处决口，淹没鲁西，鲁东三十多个县城，受灾人数在百万以上。而前年，即1897年，苏皖鲁豫粮食欠收，无力赈灾。由水灾产生的难民流窜直隶，河南，山东，安徽，江苏，各地治安压力陡然增加。早前清政府为了支付《马关条约》的巨额赔款，压缩军饷，精简部队。德国人来了以后，山东的精兵都调去防备列强，各地方剩下的兵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万一这时发生大规模的民变，清政府根本无法可施。<br />
义和团就是这时候发展壮大的。义和团缘于一种类似民团的非官方组织，（这是本书作者与同内学者的最在分歧观点，国内的说法是，义和国是贫民的组织。）是由当地一些青壮年组成的武术团体。主要作用是对付盗贼与教民，但不像民团一样有政府授权。义和团发生在山东冠城，前生是一个叫梅花拳的武术团体，首领赵三多，又名赵洛珠。梅花拳在当地很有势力，赵三多也比较有影响力。因此在1897年，附近一起民教冲突，那民受了委曲，投到赵的门下，请为出头。赵三多答应了，但是梅花拳里的其它长辈不同意。他们迫赵三多脱离梅花拳，赵于是自立为义和拳。在此之后，义和拳吸收了社会上的许多不同特色的人，内部十分复杂。同时官府也注意到了这团体，地方要员如山东巡抚等同情拳民，因为他们的权威受到了传教士和教民的挑战，而且清政府内占半数以上的官员趋向保守，他们对于洋人的一切东西带有仇视的心理。清政府对于类似于义和团的组织的顾虑主要在于担心他们会受某些秘密宗教或者某些对政权有野心的人教唆，聚众反抗朝廷。在义和团之前，十八世纪中期发生在四川的白莲教起义，发生在新疆的回族叛乱以及十九世纪初近在京畿的八卦教起义，都使清政府心存余悸。因此若有民间团体牵涉到秘密宗教，无论是否有反抗的意图或能力，一律视为异端加以打压。不过民间的秘密团体多如牛毛，彼此之间又有说不清的千丝万缕的关系，难以分清是否犯禁。中央的指令虽然严正而明确，但到下级官员实施就显得含糊，难以做到正本清源和公平公正。因此秘密团体一直存在，并形成一种风气。在官府缺位的时候，民间团体就起来担负直官府承担的责任。在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各开发口岸附近民教冲突严重，民愤极大而官府无能为力的情况，一些小团体或公开或秘密的结成，他们之间弥漫着排外的气息。<br />
在鲁西，曾成立过威名远播的“大刀会”等组织。“大刀会”的成立本意是防盗，由当地的地主富农与他们的佃户组成，组织严密，防备流窜到该地的流寇。到了后来民教矛盾加剧，“大刀会”也加入其中，以其在地不弱的势力揽护农民。终于在1896年与在山东的德国天主教正同冲突，烧毁了九十四座教民的住房，这件事的结果照例由传教士通过系列中间过程迫使山东地方官惩办“大刀会”，具体施行者是时任山东按察使的满人毓贤，他的方法简单而有效：诱杀“大刀会”的首领。因为“大刀会”是个由地主富农组成的团体，这一阶层一会轻易反抗政府，而且这个组织在原有首领失去后不易产生替代者。所以显赫一时的“大刀会”树倒弥猴散。<br />
1998年，毓贤做为山东巡抚张汝梅处理冠城教案的主要谋士，准备用两年前对付“大刀会”的方法对付义和团。时任冠县县令的曹倜向赵三多施压，迫使后者当众宣布义和团解散。不过“大刀会”和义和团大不相同，义和团吸收了大量赤贫，这些人无所失去就无所畏惧，赵三多的权威是要打折扣的，而且义和团结构松散，仪式简单，极易另创分社，另立新主。赵三多把冠城的义和团解散后，义和团民四散，把火种带到直隶安徽河南等地，特别是直隶，义和团大大兴盛。而在毓贤等地方官员心中，义和团的作为是忠君爱国，巡抚张汝梅为增强军力，大力吸收团民入民团，作为提防德国人的力量。其时德国传教士在山东专横跛扈，教民违法不遵，德国的军队滥杀无辜，民心所向就是驱逐洋人。这些被吸收的义和团就是日后义和团的中坚。从1898年到1899年，义和团扩散整个华北，已成燎原之势，清政府一直在“抚”和“剿”上举棋不定。朝中两派，保守派认为义和团顺应民心，可以加以利用。洋务派则认为义和团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慈禧太后心里恨洋人，不过也对洋人的利害忌惮三分。因此中央是不鼓励义和团，也不过分反对。这一模糊的政策要实行就看地方官的喜好了。1898年底张汝梅应治河不力被撤职，取而代之的是毓贤，他的原则是义和团可以发展，但不可滋事，这被群众看为是对义和团的鼓励。虽然他也数次派兵镇压义和团，但是义和团还是越演越烈，教案急剧增多，且性质恶劣。德国人迫使清政府撤换了治拳不力的毓贤，接着上任的袁世凯也没多大办法。实际到了1899年底，义和团遍布华北，清政府根本无力剿灭，这时发生了“廊坊大捷”。<br />
这场所谓的大捷背景是德国等列强看清政府无力保护教众，就直接派部队北上，同时美英德意四国的军舰抵达大沽口，做出攻击的架式，向清政府加压，这一军事举动引起了清政府的误解和恐怖。而这时京津铁路上布满了义和团，他们在廊坊伏击了列强的联军，迫使联军退回天津。其实这只个小胜，打死的外国人不过百，但是经过官僚们的夸大处理就成了一次大捷。慈禧太后本来还在“抚”和“剿”之间摇罢，受了这次大捷的影响，错误的认为义和团是有力量可以依靠的。这时是 1900年春，以后北京的态度就向“抚”上转变，料想有不少官僚以为可以出一口郁结了半个世纪的恶气了。义和团就是在这前后大举入就的，这个组织本来就缺少统一的领导，各分坛间各自为政。尔后又吸收了各色人等，入京后又染上了市侩间的种种恶习。在得到朝廷认可后暴得的地位和权势使这些习惯于于生活在底层的做惯了弱势群体的人忘忽所以，各种私心恶性澎涨，于是野蛮残忍愚蠢种种丑剧悲剧在京城上演。<br />
当时凡是所有携带西洋物品与西洋有关的人都是义和团的斗争对象，处置的方法往往是杀，甚至是身边带了一支铅笔一块橡皮，被搜出来后会被看为二毛子杀掉。真正的老毛子却没杀掉几个，二毛子死了不知有多少，而且手法极其残忍。至此义和团的进步意义消亡殆尽，而清政府却指望倚靠这群乌合之众击败军律严明设备先进的外国联军。事实上大多数义和团一遇到列强正规军就做鸟兽散，一遇无力的教众教民就如狼似虎。义和团的下场众所周知，义和团运动的直接产物就是《辛丑条约》，总的来讲它是一场下层民众自发的爱国运动，（虽然我在打这字的时候有点别扭）不过它夹杂了太多杂质，最后虎头蛇尾。它的正面意义就是显示了中国民众的力量，终止了列强的瓜分。同时清政府也意识到过去的一套已经过，于是转而求诸变法，实行新政。但是这场运动也使当时的先进分子看到了中国农民野蛮愚昧的破坏力，进而更加看不起农民，将农民看作是被拯救者，而不加于自救者考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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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孽海花》的内外</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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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4 Jun 2010 12:17:1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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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qingchao.net/lishi/naihaihua/</guid>
		<description><![CDATA[最近不知怎么读起了小说。 记得梁任公说过小说和诗词都是文化中的糟粕。 我也是这样想的。一直都比较抵触看小说，只看学术类型的书。很多年前以娱乐为目的看了些小说，后来，看小说带不来什么快乐了。  跟朋友聊天说我情商几乎为零，他说你情商可能是负的吧。 孽海花这个小说讲了民族英雄赛金花。讲了晚清三十年代历史。有人评价这本书有哲学的高度。 作者成这本书是政治小说。 我本对人们对小说的评价，从来都是不屑一顾。觉得小说的价值太低，一两页的黄金非要稀释到几百页上千页纸上。 随便翻了小说开头，看到下边一段话。对孽海花作者多了几分尊重。 竟然是麦哲伦，竟然知道北纬和东经。和国外一些名人。 在晚清一个人如果知道这些，一定很了不起了。 他光绪十七年还中举人。光绪十八年会试，考卷上有个墨点吧。 好象科举考试中，不能有错别字，不能把墨滴到卷子上。不然你文章写的再好，也是game over。 有说法是他故意弄脏考卷了。既然故意弄脏何必去呢，又有说法是他爹让去考试。他就是考试，他故意把考卷弄脏？那他不去不就可以了。 后来他爹又给他捐了个官。 不过他年轻时候有首诗。《赴试学院放歌》 却说自由神，是哪一位列圣？敕封何朝？铸象何地？说也话长。如今先说个极野蛮自由 的奴隶国。在地球五大洋之外，哥伦布未辟，麦哲伦不到的地方，是一个大大的海，叫做 “孽海”。那海里头有一个岛，叫做“奴乐岛”。地近北纬三十度，东经一百八十度。倒是 山川明丽，花木美秀；终年光景是天低云黯，半阴不晴，所以天空新气是极缺乏的。列位想 想：那人所靠着呼吸的天空气，犹之那国民所靠着生活的自由，如何缺得！因是一般国民， 没有一个不是奄奄一息，偷生苟活。因是养成一种崇拜强权、献媚异族的性格，传下来一种 什么运命，什么因果的迷信。因是那一种帝王，暴也暴到吕政、奥古士都、成吉思汗、路易 十四的地位，昏也昏到隋炀帝、李后主、查理士、路易十六的地位；那一种国民，顽也顽到 冯道、钱谦益的地位，秀也秀到扬雄、赵子昂的地位。而且那岛从古不与别国交通，所以别 国也不晓得他的名字。从古没有呼吸自由的空气，那国民却自以为是：有“吃”，有 “着”，有“功名”，有“妻子”，是个“自由极乐”之国。古人说得好：“不自由毋宁 死。”果然那国民享尽了野蛮奴隶自由之福，死期到了。去今五十年前，约莫十九世纪中 段，那奴乐岛忽然四周起了怪风大潮，那时这岛根岌岌摇动，要被海若卷去的样子。谁知那 一般国民，还是醉生梦死，天天歌舞快乐，富贵风流，抚着自由之琴，喝着自由之酒，赏着 自由之花，年复一年，禁不得月啮日蚀，到了一千九百零四年，平白地天崩地塌，一声响 亮，那奴乐岛的地面，直沉向孽海中去。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 中国的现代化，似乎是一个超出想象的复杂的过程。这种复杂，似乎也不仅在于过程本身的曲折。比如至今尚不能算完成的过程，不断提出的问题，完全不同的阐 释体系；每一个不确定因素，都在增加着这种复杂性。 当今的很多社会问题，往往与对过去的阐释紧密相关；但任何对过去的解释又往往都是有限的，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任何的社会似乎都不可能以一 个完满的形式存在于当下。也正因如此，我相信问题的解决不是必然的甚至是必要的，相反，不断的问题和冲突才是最终在维持社会平衡的力量。 在我的印象里，《孽海花》是一部很有意思的小说，在整个故事里，纠结着文学关于中国某种“现代”的某种描摹、观察和想象，呈现出一种看似的热 闹和意味深长，然而又很可能只是另一种纪录？ 金汮：夹缝中的外交官 据说《孽海花》中的主要人物都能在历史上找到原型，而主角金汮的原型，就是清末外交家洪钧。又据说提起这位洪公使，最有名的逸事有两件，一是 纳风尘女子赛金花为妾，并携之出使欧洲；因缘际会，成就了一段颇有意思的传奇。另一件则是他因不通地理，误购假地图，在中俄边界纠纷中，误划了帕米尔地区 的大片国土。 这两件事，在《孽海花》中，经由文学化的加工，被描摹得细节丰富，情节生动；并且在情节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条是小说得以进行的主 线，另一条则成为小说的重要折点。抛开其中的八卦成分，这两件事恰好涵盖了这位主人公人生的公私空间，合起来，差不多也就是一个人物的全貌了；不巧的是， 这两件事又都有那么一点负面，金汮——洪钧的个人形象不免大打折扣。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两件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的事，却又奇妙的来自于不同阐释体系的评价。娶妓女（并且是为母丁忧期间），本属于他的私事， 但在传统的道德体系中，“私德”是大事，身在传统体系之中，“私德不修”的金汮必然要被鄙薄的。 与此不同，勘界失误当然要宏大得多。但这件事从哪里生出来，寻根究底，却与中国的被动现代化密切相关。金汮是传统科举体制中的胜利者，通过旧 的解释体系，他获得了权威；但当面对“世界”的时候，他猛然发现自己失去了解释权。但是，从一开始，小说中的金汮对此就不是没有紧张感和危机感的。早在他 高中状元之后省亲路过上海，与冯桂芬、云宏（容闳）等人结交，其后被人请去“一品香”吃西餐，听别人谈论西学，他已经在暗中惭愧了。“我虽中个状元，自以 为名满天下，哪晓得到了此地，听着许多海外学问，真是做梦也没有到哩！从今看来，那科名鼎甲是靠不住的，总要学些西法，识些洋务，派入总理衙门当一个差， 才能够有出息哩！”虽然我很怀疑一个刚刚在传统体系中大获全胜的旧文人，在衣锦还乡的志得意满之际，是否会有如此清醒强烈的自我反省意识？抑或这只是曾朴 站在他自己的角度对“金汮”的想象？但无论如何，惭愧过了的金汮，当然不是那种象征意义上的无知颟顸之徒，地图事件反映出的也远不只是他的愚昧。从另一个 角度看，甚至金汮买不买错地图，都并不重要。看事后洪钧为自己的辩解：“去年帕事起时，臣衙门当即遍查《内府舆图》、《一统志》等图，于帕地山川道里形势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最近不知怎么读起了小说。 记得梁任公说过小说和诗词都是文化中的糟粕。 我也是这样想的。一直都比较抵触看小说，只看学术类型的书。很多年前以娱乐为目的看了些小说，后来，看小说带不来什么快乐了。  跟朋友聊天说我情商几乎为零，他说你情商可能是负的吧。</p>
<p>孽海花这个小说讲了民族英雄<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saijinhua/">赛金花</a>。讲了晚清三十年代历史。有人评价这本书有哲学的高度。</p>
<p>作者成这本书是政治小说。</p>
<p>我本对人们对小说的评价，从来都是不屑一顾。觉得小说的价值太低，一两页的黄金非要稀释到几百页上千页纸上。</p>
<p>随便翻了小说开头，看到下边一段话。对孽海花作者多了几分尊重。</p>
<p>竟然是麦哲伦，竟然知道北纬和东经。和国外一些名人。</p>
<p>在晚清一个人如果知道这些，一定很了不起了。</p>
<p>他光绪十七年还中举人。光绪十八年会试，考卷上有个墨点吧。 好象科举考试中，不能有错别字，不能把墨滴到卷子上。不然你文章写的再好，也是game over。</p>
<p>有说法是他故意弄脏考卷了。既然故意弄脏何必去呢，又有说法是他爹让去考试。他就是考试，他故意把考卷弄脏？那他不去不就可以了。 后来他爹又给他捐了个官。</p>
<p>不过他年轻时候有首诗。<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fushi/">《赴试学院放歌》</a></p>
<p><a href="http://www.qingchao.net/wp-content/uploads/2010/06/zengpu.jpg"><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978" title="赴试学院放歌" src="http://www.qingchao.net/wp-content/uploads/2010/06/zengpu.jpg" alt="" width="231" height="700" /></a></p>
<blockquote><p>却说自由神，是哪一位列圣？敕封何朝？铸象何地？说也话长。如今先说个极野蛮自由<br />
的奴隶国。在地球五大洋之外，哥伦布未辟，麦哲伦不到的地方，是一个大大的海，叫做<br />
“孽海”。那海里头有一个岛，叫做“奴乐岛”。地近北纬三十度，东经一百八十度。倒是<br />
山川明丽，花木美秀；终年光景是天低云黯，半阴不晴，所以天空新气是极缺乏的。列位想<br />
想：那人所靠着呼吸的天空气，犹之那国民所靠着生活的自由，如何缺得！因是一般国民，<br />
没有一个不是奄奄一息，偷生苟活。因是养成一种崇拜强权、献媚异族的性格，传下来一种<br />
什么运命，什么因果的迷信。因是那一种帝王，暴也暴到吕政、奥古士都、成吉思汗、路易<br />
十四的地位，昏也昏到隋炀帝、李后主、查理士、路易十六的地位；那一种国民，顽也顽到<br />
冯道、钱谦益的地位，秀也秀到扬雄、赵子昂的地位。而且那岛从古不与别国交通，所以别<br />
国也不晓得他的名字。从古没有呼吸自由的空气，那国民却自以为是：有“吃”，有<br />
“着”，有“功名”，有“妻子”，是个“自由极乐”之国。古人说得好：“不自由毋宁<br />
死。”果然那国民享尽了野蛮奴隶自由之福，死期到了。去今五十年前，约莫十九世纪中<br />
段，那奴乐岛忽然四周起了怪风大潮，那时这岛根岌岌摇动，要被海若卷去的样子。谁知那<br />
一般国民，还是醉生梦死，天天歌舞快乐，富贵风流，抚着自由之琴，喝着自由之酒，赏着<br />
自由之花，年复一年，禁不得月啮日蚀，到了一千九百零四年，平白地天崩地塌，一声响<br />
亮，那奴乐岛的地面，直沉向孽海中去。</p></blockquote>
<p>&#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span id="more-977"></span></p>
<p>中国的现代化，似乎是一个超出想象的复杂的过程。这种复杂，似乎也不仅在于过程本身的曲折。比如至今尚不能算完成的过程，不断提出的问题，完全不同的阐 释体系；每一个不确定因素，都在增加着这种复杂性。<br />
当今的很多社会问题，往往与对过去的阐释紧密相关；但任何对过去的解释又往往都是有限的，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任何的社会似乎都不可能以一 个完满的形式存在于当下。也正因如此，我相信问题的解决不是必然的甚至是必要的，相反，不断的问题和冲突才是最终在维持社会平衡的力量。</p>
<p>在我的印象里，《孽海花》是一部很有意思的小说，在整个故事里，纠结着文学关于中国某种“现代”的某种描摹、观察和想象，呈现出一种看似的热 闹和意味深长，然而又很可能只是另一种纪录？</p>
<p>金汮：夹缝中的外交官</p>
<p>据说《孽海花》中的主要人物都能在历史上找到原型，而主角金汮的原型，就是清末外交家洪钧。又据说提起这位洪公使，最有名的逸事有两件，一是 纳风尘女子赛金花为妾，并携之出使欧洲；因缘际会，成就了一段颇有意思的传奇。另一件则是他因不通地理，误购假地图，在中俄边界纠纷中，误划了帕米尔地区 的大片国土。<br />
这两件事，在《孽海花》中，经由文学化的加工，被描摹得细节丰富，情节生动；并且在情节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条是小说得以进行的主 线，另一条则成为小说的重要折点。抛开其中的八卦成分，这两件事恰好涵盖了这位主人公人生的公私空间，合起来，差不多也就是一个人物的全貌了；不巧的是， 这两件事又都有那么一点负面，金汮——洪钧的个人形象不免大打折扣。<br />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两件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的事，却又奇妙的来自于不同阐释体系的评价。娶妓女（并且是为母丁忧期间），本属于他的私事， 但在传统的道德体系中，“私德”是大事，身在传统体系之中，“私德不修”的金汮必然要被鄙薄的。<br />
与此不同，勘界失误当然要宏大得多。但这件事从哪里生出来，寻根究底，却与中国的被动现代化密切相关。金汮是传统科举体制中的胜利者，通过旧 的解释体系，他获得了权威；但当面对“世界”的时候，他猛然发现自己失去了解释权。但是，从一开始，小说中的金汮对此就不是没有紧张感和危机感的。早在他 高中状元之后省亲路过上海，与冯桂芬、云宏（容闳）等人结交，其后被人请去“一品香”吃西餐，听别人谈论西学，他已经在暗中惭愧了。“我虽中个状元，自以 为名满天下，哪晓得到了此地，听着许多海外学问，真是做梦也没有到哩！从今看来，那科名鼎甲是靠不住的，总要学些西法，识些洋务，派入总理衙门当一个差， 才能够有出息哩！”虽然我很怀疑一个刚刚在传统体系中大获全胜的旧文人，在衣锦还乡的志得意满之际，是否会有如此清醒强烈的自我反省意识？抑或这只是曾朴 站在他自己的角度对“金汮”的想象？但无论如何，惭愧过了的金汮，当然不是那种象征意义上的无知颟顸之徒，地图事件反映出的也远不只是他的愚昧。从另一个 角度看，甚至金汮买不买错地图，都并不重要。看事后洪钧为自己的辩解：“去年帕事起时，臣衙门当即遍查《内府舆图》、《一统志》等图，于帕地山川道里形势 险要，皆略焉弗详，不得不藉英、俄两国之图，旁参互证。新疆本无精通绘图之员，又以畏惧俄兵，不能前往履勘。该督抚先后寄到两图，皆未精确。迨至去冬，北 洋大臣李鸿章译寄英图数种，出使大臣许景澄搜集英、俄、法、德图说十余种，详稽博考，订成一图，益为赅备，亦于十二月寄到，以核臣衙门先后历办情形，似与 疆界方舆尚无乖谬……”因为缺乏技术（也或者不止技术），不得不从外国人手里“买”地图当作资料，却甚至没有能力验证这些“资料”。地图无非是一种解释体 系的呈现，而在“现代”世界的解释体系中，无论“不现代”的金汮还是“不现代”的中国，都是没有解释权的。<br />
这就是金汮的悲剧，身在“新”与“旧”的夹缝中，被他所面对的两种解释体系分别挫败。</p>
<p>想象•现代</p>
<p>不得不说，看这部小说确实有一种很别扭的感觉。<br />
从第一回开始。从作者开始提及“奴乐岛”的地理位置，“某某经度，某某纬度”；到俄国的女革命家“夏雅丽”，八国联军司令、德国人“瓦德 西”，说不出来的古怪。<br />
第一回末，作者写道：“三十年旧事，写来都是血痕；四百兆同胞，愿尔早登觉岸！”这话怎么听起来耳熟，难道就没有一点“铁屋中呐喊”的味道？ 但这又为什么又没有成为“铁屋中的呐喊”呢？<br />
问题似乎出在“想象”上。<br />
在小说里，曾朴借着“金汮”的眼睛，不仅在想象中国的“现代化”，也在想象“现代化”的外国。<br />
“早登觉岸”是对中国“现代”的想象，从这里来说，曾朴的视野超出了“金汮”，他至少也认为中国终会有一个“登觉岸”的过程。但他对“登觉 岸”的呼唤，又没有成为五四式的“呐喊”，终于流于虚空，也正是因为它出自想象。曾朴想象到了未来某种“登觉岸”的情形，甚至他对这种情形的迫切并不输于 “呐喊”，但与“呐喊”不能比的是，他并不明确自己的所谓“觉岸”在哪里。在他的概念里，这个“觉岸”恐怕是个太过于模糊的东西、它只是这么一个东西：他 知道它存在，或者会存在，但既不知道它在哪里，也不知道它是什么。因为这样，这种呼唤才会“虚”，成为一帧失焦的影像。<br />
如果说小说对中国的想象是模糊的，那么对外国的想象就真的只是想象了。<br />
比如对女革命党夏雅丽的描写。对于金汮来说，在轮船上初闻夏雅丽“虚无党”的宗旨，立刻“大惊失色”，道“简直是大逆不道”。曾朴当然比金汮 强多了，他面对“夏雅丽”至少不会像金汮一样“大惊失色”；但他对这位“革命女杰”的描写，却有点让现在的读者大惊失色了。<br />
外貌“柳眉”，“凤眼”，“桃腮”外加“纤纤玉手”就不必提了；更有一长段言语举止的集中描写：“此时夏姑娘几杯酒落肚，脸上红红儿的，更觉 意兴飞扬起来，脱了外衣，着身穿件粉荷色的小衣，酥胸微露，雪腕全陈，臂上几个镯子玎玎珰珰的厮打，把加克骂一会，笑一会，任意戏弄。斐氏看着女儿此时的 样儿也揣摩不透，当是女儿看中了加克，倒也喜欢，就借了更衣走出来，好让他们叙叙私情。<br />
果然加克见斐氏走开，心里大喜，就涎着脸，慢慢挨到姑娘身边，欲言不言了半晌。夏姑娘正色道：‘你来干什么？’加克笑嘻嘻道：‘我有一句 不知进退的话要……’姑娘不等他说完，跳起来指着加克道：‘别给我蝎蝎螫螫的，那些个狼心猪肺狗肚肠，打量咱们照不透吗？从前在我爹那里调三窝四、甜言密 语，难道是真看得起咱们吗？真爱上我吗？呸！今儿个推开窗户说亮话，就不过看上我长得俊点儿，打算弄到手，做个会说话的玩意儿罢了！姑娘从前是高傲性子， 眼里哪里放得下去！如今姑娘可看透了，天下爱情原不过尔尔，嫁个把人算不了事。可是姑娘不高兴，凭你王孙公子、英雄豪杰，休想我点点头儿！要高兴起来，牛 也罢，马也罢，狗也罢，我跟着就走。’加克听了，眉花眼笑道：‘这么说，姑娘今儿肯嫁狗了！’夏姑娘冷笑道：‘不肯，我就说？可是告诉你，要依我三件！’ 加克道：‘都依，都依！’姑娘道：‘一件，姑娘急性，一刻不等两时，要办就办；二件，不许声张，除了我们娘儿俩，还有牧师证人几个人外，有一个知道了，我 就不嫁；三件，到了你家，什么事都归我管，不许你牙缝高低一点儿。三件依得，我就嫁，有一不字儿拉个倒！’加克哈哈笑道：‘什么依不依，妹妹说的话儿，就 是我的心愿。’<br />
两人正说得热闹，谁知斐氏却在门外都听饱了，见女儿肯嫁加克，正合了素日的盼望，走进来，对着加克道：‘恭喜你，我女儿答应了！可别忘了 老身！但是老身只有一个女儿，也不肯太草草的，马上办起来，也得一月半月，哪儿能就办呢！头一件，我就不依。’姑娘立刻变了脸道：‘我不肯嫁，你们天天 劝。这会儿我肯嫁了，你们倒又不依起来。不依也好，我也不依。告诉你们吧，我的话说完了，我的兴也尽了，人也乏了，我可要去睡觉了。’说罢，一扭身自顾自 回房，砰的一声把门关了。”<br />
这就是小说家曾朴想象中的外国女革命者吗？恐怕对于中国的读者来说，“夏雅丽”还是像尤三姐比像革命家多一些。“外国”的形象，就这样在传统 小说的描写套路包装之下，被完全的中国化了。<br />
还不仅一个虚构的“夏雅丽”如此，历史上实有其人的八国联军司令瓦德西也如此，出于情节的需要，继续在小说中多少有点冤枉的为赛金花的传奇色 彩买单——即使所谓的“瓦赛公案”早已被学者所推翻。关于小说对“瓦德西”的想象，中国社科院的陆建德先生曾经在南方周末上撰写长文批判这种“以中国人之 心，度外国人之腹”的荒谬想象，文章的最后一个标题，使人不无惭愧：“我们假定人人都可以收买，就像瓦德西。”</p>
<p>《孽海花》这部小说被称作“晚清四大谴责小说之一”。  在中国文学史上的评价不算高（当然也不能算低），而且还很可能有点曲解的意思。比如所谓“谴责”，究竟是曾朴的态度，还是五四新文学史家的态度？（比曾朴 稍晚的女作家苏雪林，就认为《孽海花》不褒不贬，持论是公允的呢。当然，苏雪林本人也是一个被淹没在“主流”之后的人物。）<br />
我之所以认为《孽海花》有趣，是这其中金汮的眼，曾朴的眼，读者和评论者的眼，交织出了一个文学的和超出文学的，虚构和真实的世界；这个世界 之所以复杂和精彩，又恰好是在时间上与中国“现代化”的激变相应和。作者试图文学的描摹这段变化，这又让读者得以从另一个角度去进入这个空间。</p>
<p>参考资料：<br />
1、曾朴《孽海花》，中华书局2001年版。<br />
2、王德威著、宋伟杰译《被压抑的现代性——晚清小说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br />
3、李欧梵《中国现代文学与现代性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br />
4、陆建德《厨子于八、德国粮台、瓦赛公案——关于腐败的想象》，载《南方周末》2006年10月5日。<br />
5、苏雪林《重读曾著〈孽海花〉》，选自《遁斋随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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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光绪二十一年六月十七日 水灾</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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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7 Apr 2010 00:43:28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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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看到一个房契研究的博客，觉得很有意思。 正好看到前天我说的多难兴邦，伟大的那一年水灾。 六月甲戌，孙毓汶以疾免。丁丑，赈热河饥民。（又是赈灾。）乙酉，军机大臣徐用仪罢。以 麟书为武英殿大学士，昆冈以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命钱应溥为军机大臣，翁同龢、 李鸿藻均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戊子，赈锺祥等处水灾。（水灾。） 在民国三年补了一下，当年水灾的被毁房契。 相关文章光绪初年俄商偷运砖茶倾销蒙古地区问题考述 封建蒙昧主义与义和团运动近代教案中反教谣言的量化研究论光绪朝的继统之争《太平天国史纲》 罗尔纲明清契尾考释清史稿 德宗本纪 本纪二十四 多难兴邦啊！伊藤博文访华引爆戊戌宫变己亥建储 废立光绪 光绪二十五年 1899年端方珍妃之死苏德掘金案德宗承统私记　（清）罗惇曧两宫西巡回銮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之死与美国政府的反应——兼论光绪死因光绪袁世凯冬眠袁世凯 补充]]></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a href="http://www.qingchao.net/wp-content/uploads/2010/04/guangxu21.jpeg"><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910" title="光绪二十一年" src="http://www.qingchao.net/wp-content/uploads/2010/04/guangxu21.jpeg" alt="" width="690" height="517" /></a><a href="http://www.qingchao.net/wp-content/uploads/2010/04/guangxu21y.jpeg"><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911" title="光绪二十一年  民国三年" src="http://www.qingchao.net/wp-content/uploads/2010/04/guangxu21y.jpeg" alt="" width="690" height="517" /></a></p>
<p>看到一个<a href="http://blog.sina.com.cn/qtqw123">房契研究的博客</a>，觉得很有意思。</p>
<p><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duonanxingbang/">正好看到前天我说的多难兴邦，伟大的那一年水灾。</a></p>
<blockquote><p>六月甲戌，孙毓汶以疾免。<strong>丁丑，赈热河饥民。（又是赈灾。）</strong>乙酉，军机大臣徐用仪罢。以<br />
麟书为武英殿大学士，昆冈以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命钱应溥为军机大臣，翁同龢、<br />
李鸿藻均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strong>戊子，赈锺祥等处水灾。（水灾。）</strong></p></blockquote>
<p>在民国三年补了一下，当年水灾的被毁房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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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清史稿 德宗本纪 本纪二十四 多难兴邦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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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5 Apr 2010 05:38:45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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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读了《清史稿》本纪二十四 德宗本纪二 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多难兴邦。 从光绪二十一年开始。那年甲午中日战争。 后来李鸿章去日本跟伊藤博文谈判。 各地的灾害那么多，伟大的清政府竟然在赔款日本两万万两的情况下，还救济灾民， 我感动一塌糊涂。 简单注释一下伟大的清政府功德。 二十一年乙未春正月癸酉朔，停筵宴。乙亥，日兵寇威海。丁丑，我海军与战 于南岸，败绩。己卯，吴大澂始出关视师。辛巳，威海陷，守将戴宗骞死之。改命 聂士成统兵入关。丁亥，诏责李鸿章。庚寅，刘公岛陷，水师熸，丁汝昌及总兵刘 步蟾死之。谕张之洞、松椿防海、赣、清江水陆要冲，保清、淮通运。辛卯，授李 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使日本。壬辰，见各国使臣于文华殿。陶模言喀什噶尔、莎 车、和阗等属户民，英印度部收买为奴，应由公家赎放，从之。（为了我朝老百姓国家花钱赎回来，感动啊！）丙申，叶志超、龚 照兴俱论斩。己亥，日本陷文登、宁海，偪烟台。宋庆等及日人战于太平山，败 绩，走。 二月乙巳，宋庆、吴大澂败日人于亮甲山，参将刘云桂、守备赵云奇战死。赈 锦州、宁远灾民。（仗都打败了还顾及灾民。）丁未，命聂士成总统津、沽海口防军。乙酉，日兵薄辽阳，长顺、 唐仁廉击卻之。庚戌，日兵陷牛庄，吴大澂退走，日人遂袭营口。癸丑，马玉昆败 日人于田庄台。甲寅，复战，败绩。丙辰，日兵陷田庄台。吴大澂奔锦州，宋庆退 双台。丁巳，以吴大澂师徒挠败，切责之。戊午，恭亲王等奏撤海军署。免上元、 江宁等处，淮安等卫赋课。赈直隶水灾。庚申，分神机营兵驻喜峰口。癸亥，命吴 大澂解军务帮办来京，湘、鄂诸军以魏光焘领之。乙丑，拨库帑十万加赈蓟州等处 灾民。戊辰，知州徐庆璋集民团固守辽阳，命裕禄济饟械。己巳，赈玉田、灤州、 乐亭水灾。（拨国库的好多钱救灾哇。）日人狙击李鸿章，弹伤其颊。庚午，日人犯澎湖。 三月壬申朔，命吴大澂回湖南巡抚任。癸酉，济阳高家纸坊河决。乙亥，日兵 陷澎湖。戊子，褫提督蒋希夷职，逮问。癸巳，命郭宝昌随同刘坤一办防务。己亥， 李鸿章与日本全权伊藤博文、陆奥宗光马关会议。和约成，定朝鲜为独立自主国， 割辽南地、台湾、澎湖各岛，偿军费二万万，增通商口岸，任日本商民从事工艺制 造，暂行驻兵威海。 夏四月戊申，拨京仓米石备顺天平粜。己酉，天津海溢，王文韶自请罢斥，不 许。谕曰：“非常灾异，我君臣惟当修省惕厉，以弭天灾。”甘肃撒回叛，陷循化 ，雷正绾剿之。（又有灾，又有人造反。）庚戌，命道员联芳、伍廷芳赴烟台与日本换约。乙卯，谕曰： “和约定议，廷臣交章谓地不可弃，费不可偿，当仍废约决战。其言固出忠愤，而 未悉朝廷苦衷。自仓卒开衅，战无一胜。近者情事益迫，北可逼辽、瀋，南可犯畿 疆。沈阳为陵寝重地，京师则宗社攸关。况慈闱颐养廿馀年，使徒御有惊，藐躬何 堪自问？加以天心示警，海啸成灾，战守更难措手。一和一战，两害兼权，而后幡 然定计。其万难情事，言者所未及详，而天下臣民皆当共谅者也。兹将批准定约， 特宣示前后办理缘由。我君臣惟期坚苦一心，痛除积弊。”戊午，谕军机大臣及诸 臣工，和局已成，勿再论奏。留山东运粮十万石备宁河等处赈。命裕禄接济宁、锦 等属赈需。（又是赈灾。）己未，赏前宿松县知县孙葆田五品卿衔。辛酉，达.赖喇嘛受戒毕，赉哈 达、念珠等物。癸亥，拨湖北漕米三万石，备宁、锦等属赈。（拨了山东拨湖北。）乙丑，京师平粜。命 李经方为台湾交地全权委员。丙寅，赐骆成骧等二百八十二人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丁卯，召唐景崧来京。 五月辛未朔，赈临漳等县水灾。（又是水灾。）庚辰，蒋希夷论斩。乙酉，见俄使喀希尼、法 使施阿兰于文华殿。壬辰，日本归我辽南地。丁酉，免湖南新化，云南阿迷、保山、 昆明上年被灾田赋。赈长武等县水灾雹灾。（冰雹水灾的。）庚子，唐景崧休致。 闰五月辛丑朔，拨山东库帑二万助赈奉天。壬寅，抚恤江、浙运漕稽候船户万 馀人。甲辰，大学士福锟致仕。乙巳，命直隶提督聂士成总统淮军驻津、沽，江西 布政使魏光焘总统浙军驻山海关，四川提督宋庆总统毅军驻锦州，俱听北洋大臣调 度。癸丑，吴大澂罢。戊午，予惠潮嘉道裕庚四品京堂，充出使日本大臣。丁卯， 谕曰：“近中外臣工条陈时务，如修铁路，铸钞币，造机器，开矿产，折南漕，减 兵额，创邮政，练陆军，整海军，立学堂，大抵以筹饷练兵为急务，以恤商惠工为 本源，皆应及时兴举。至整顿釐金，严覈关税，稽察荒田，汰除冗员，皆于国计民 生多所裨补。直省疆吏应各就情势，筹酌办法以闻。”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读了《清史稿》本纪二十四  德宗本纪二 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多难兴邦。</p>
<p>从光绪二十一年开始。那年<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category/shijian/jiawu/">甲午中日战争</a>。 后来<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maguantanhua/">李鸿章去日本跟伊藤博文谈判</a>。</p>
<p>各地的灾害那么多，伟大的清政府竟然在赔款日本两万万两的情况下，还救济灾民， 我感动一塌糊涂。</p>
<p>简单注释一下伟大的清政府功德。</p>
<p>二十一年乙未春正月癸酉朔，停筵宴。乙亥，日兵寇威海。丁丑，我海军与战<br />
于南岸，败绩。己卯，吴大澂始出关视师。辛巳，威海陷，守将戴宗骞死之。改命<br />
聂士成统兵入关。丁亥，诏责李鸿章。庚寅，刘公岛陷，水师熸，丁汝昌及总兵刘<br />
步蟾死之。谕张之洞、松椿防海、赣、清江水陆要冲，保清、淮通运。辛卯，授李<br />
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使日本。壬辰，见各国使臣于文华殿。<strong>陶模言喀什噶尔、莎<br />
车、和阗等属户民，英印度部收买为奴，应由公家赎放，从之。</strong>（为了我朝老百姓国家花钱赎回来，感动啊！）丙申，叶志超、龚<br />
照兴俱论斩。己亥，日本陷文登、宁海，偪烟台。宋庆等及日人战于太平山，败<br />
绩，走。</p>
<p>二月乙巳，宋庆、吴大澂败日人于亮甲山，参将刘云桂、守备赵云奇战死。<strong>赈<br />
锦州、宁远灾民。（仗都打败了还顾及灾民。）</strong>丁未，命聂士成总统津、沽海口防军。乙酉，日兵薄辽阳，长顺、<br />
唐仁廉击卻之。庚戌，日兵陷牛庄，吴大澂退走，日人遂袭营口。癸丑，马玉昆败<br />
日人于田庄台。甲寅，复战，败绩。丙辰，日兵陷田庄台。吴大澂奔锦州，宋庆退<br />
双台。丁巳，以吴大澂师徒挠败，切责之。戊午，恭亲王等奏撤海军署。<strong>免上元、<br />
江宁等处，淮安等卫赋课。赈直隶水灾。</strong>庚申，分神机营兵驻喜峰口。癸亥，命吴<br />
大澂解军务帮办来京，湘、鄂诸军以魏光焘领之。<strong>乙丑，拨库帑十万加赈蓟州等处<br />
灾民。戊辰，知州徐庆璋集民团固守辽阳，命裕禄济饟械。己巳，赈玉田、灤州、<br />
乐亭水灾。（拨国库的好多钱救灾哇。）</strong>日人狙击李鸿章，弹伤其颊。庚午，日人犯澎湖。</p>
<p>三月壬申朔，命吴大澂回湖南巡抚任。癸酉，济阳高家纸坊河决。乙亥，日兵<br />
陷澎湖。戊子，褫提督蒋希夷职，逮问。癸巳，命郭宝昌随同刘坤一办防务。己亥，<br />
李鸿章与日本全权伊藤博文、陆奥宗光马关会议。和约成，定朝鲜为独立自主国，<br />
割辽南地、台湾、澎湖各岛，偿军费二万万，增通商口岸，任日本商民从事工艺制<br />
造，暂行驻兵威海。</p>
<p><strong>夏四月戊申，拨京仓米石备顺天平粜。己酉，天津海溢，王文韶自请罢斥，不<br />
许。谕曰：“非常灾异，我君臣惟当修省惕厉，以弭天灾。”甘肃撒回叛，陷循化<br />
，雷正绾剿之。（又有灾，又有人造反。）</strong>庚戌，命道员联芳、伍廷芳赴烟台与日本换约。乙卯，谕曰：<br />
“和约定议，廷臣交章谓地不可弃，费不可偿，当仍废约决战。其言固出忠愤，而<br />
未悉朝廷苦衷。自仓卒开衅，战无一胜。近者情事益迫，北可逼辽、瀋，南可犯畿<br />
疆。沈阳为陵寝重地，京师则宗社攸关。况慈闱颐养廿馀年，使徒御有惊，藐躬何<br />
堪自问？加以天心示警，海啸成灾，战守更难措手。一和一战，两害兼权，而后幡<br />
然定计。其万难情事，言者所未及详，而天下臣民皆当共谅者也。兹将批准定约，<br />
特宣示前后办理缘由。我君臣惟期坚苦一心，痛除积弊。”戊午，谕军机大臣及诸<br />
臣工，和局已成，勿再论奏。<strong>留山东运粮十万石备宁河等处赈。命裕禄接济宁、锦<br />
等属赈需。（又是赈灾。）</strong>己未，赏前宿松县知县孙葆田五品卿衔。辛酉，达.赖喇嘛受戒毕，赉哈<br />
达、念珠等物。<strong>癸亥，拨湖北漕米三万石，备宁、锦等属赈。（拨了山东拨湖北。）</strong>乙丑，京师平粜。命<br />
李经方为台湾交地全权委员。丙寅，赐骆成骧等二百八十二人进士及第出身有差。<br />
丁卯，召唐景崧来京。<span id="more-907"></span></p>
<p><strong>五月辛未朔，赈临漳等县水灾。（又是水灾。）</strong>庚辰，蒋希夷论斩。乙酉，见俄使喀希尼、法<br />
使施阿兰于文华殿。壬辰，日本归我辽南地。<strong>丁酉，免湖南新化，云南阿迷、保山、<br />
昆明上年被灾田赋。赈长武等县水灾雹灾。</strong>（冰雹水灾的。）庚子，唐景崧休致。</p>
<p>闰五月辛丑朔，拨山东库帑二万助赈奉天。壬寅，抚恤江、浙运漕稽候船户万<br />
馀人。甲辰，大学士福锟致仕。乙巳，命直隶提督聂士成总统淮军驻津、沽，江西<br />
布政使魏光焘总统浙军驻山海关，四川提督宋庆总统毅军驻锦州，俱听北洋大臣调<br />
度。癸丑，吴大澂罢。戊午，予惠潮嘉道裕庚四品京堂，充出使日本大臣。丁卯，<br />
谕曰：“近中外臣工条陈时务，如修铁路，铸钞币，造机器，开矿产，折南漕，减<br />
兵额，创邮政，练陆军，整海军，立学堂，大抵以筹饷练兵为急务，以恤商惠工为<br />
本源，皆应及时兴举。至整顿釐金，严覈关税，稽察荒田，汰除冗员，皆于国计民<br />
生多所裨补。直省疆吏应各就情势，筹酌办法以闻。”</p>
<p>六月甲戌，孙毓汶以疾免。<strong>丁丑，赈热河饥民。（又是赈灾。）</strong>乙酉，军机大臣徐用仪罢。以<br />
麟书为武英殿大学士，昆冈以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命钱应溥为军机大臣，翁同龢、<br />
李鸿藻均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strong>戊子，赈锺祥等处水灾。（水灾。）</strong></p>
<p><strong>秋七月甲辰，沁河决。乙巳，荥泽河决。</strong>（<strong>夏天河喜欢决口哈。</strong>）丁未，诏李鸿章入阁办事。授王文韶<br />
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strong>。戊申，赈商州、清涧等处水灾雹灾。（水灾冰雹的。）</strong>己酉，予宋儒吕大临从<br />
祀文庙。寿张、齐东河决。丰升阿遣戍军台。<strong>戊午，赈镇安等县水灾。</strong>辛酉，江西<br />
巡抚德馨有罪褫职。<strong>色勒库尔地震。壬戌，以回众猖獗，褫总兵汤彦和职，杨昌濬、<br />
雷正绾并褫职留任。丁卯，已革提督黄仕林论斩。（<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qinghai/">地震，引发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不要人丢官。</a>）</strong></p>
<p><strong>八月壬申，赈富川、容县水灾。丙子，赈阶、文、西宁等州县水灾。（又是水灾。）</strong>己卯，四<br />
川总督刘秉璋以不能保护教堂褫职。丙戌，命工部郎中庆常以五品京堂充出使法国<br />
大臣。<strong>癸巳，免云南威远被灾田赋。（免税）</strong></p>
<p><strong>九月庚子，赈梧州府属火灾。留山东新漕备濒河诸县灾赈。（水火两重天啊！留漕粮赈灾。）乙巳，留湖北冬漕<br />
三万石备锺祥等县赈需。</strong>丁未，命魏光焘统军援甘肃。<strong>戊申，免望都差徭，及退出<br />
圈地额赋五成，著为令。（免徭役）己酉，免陕西前岁民欠，暨华州开渠占地钱粮。</strong>壬子，见<br />
英使欧格讷于文华殿。<strong>乙卯，赈甘肃被扰各地难民。戊午，赈临湘蛟灾。拨帑三万<br />
购仓穀，备常德、衡州旱灾。</strong>壬戌，见和使克罗伯于文华殿。癸亥，命宗人府府丞<br />
吴廷芬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丙寅，后藏班禅额尔德尼来京谒陵，进方物。<strong>揭<br />
阳、潮阳、普宁等县地震。(又是地震。)</strong></p>
<p>十月辛未，杨昌濬罢，以陶模署陕甘总督。辛巳，李鸿章与日使互换归辽条约。<br />
甲申，长麟、汪鸣銮并以召对妄言褫职。己丑，初设新建陆军，命温处道袁世凯督<br />
练。<strong>丙申，免江川被灾田赋二年。赈鹤庆等州县水旱灾。（又是水旱灾。）</strong></p>
<p><strong>十一月乙酉朔，山东赵家口合龙。丁未，免盛京被淹官庄额赋。戊申，留河南<br />
漕折八万备内黄等县工赈。（又是赈灾。）</strong>己酉，以湖北布政使王之春充俄皇加冕贺使。<strong>庚戌，免<br />
奉天被兵各属旗民两年田赋，并积年逋赋。</strong>癸丑，刘永福免。癸亥，甘肃提督李培<br />
荣以赴援西宁逗留褫职。乙丑，调董福祥为甘肃提督，仍总统甘军，前敌诸将均归<br />
节制。<strong>赈保山蛟灾。</strong></p>
<p><strong>十二月戊寅，寿张决口合龙。庚辰，拨库帑六万备湖北春赈。</strong>癸巳，改命李鸿<br />
章使俄，邵友濂副之。<strong>是月，免陕西前岁逋赋、奉天上年苇税及官庄税粮。赈盛京、<br />
萍乡灾。发帑各十万，赈湖南、云南、陕西各属灾。（又是免税又是赈灾的。）</strong></p>
<p><strong>二十二年丙申春正月丙申朔，停筵宴。</strong>（国家没钱宴席都不办了。）丁酉，以特遣李鸿章使俄，谕止邵友濂、<br />
王之春毋往。<strong>己亥，赈长沙各府水旱灾。</strong>乙卯，见各国公使于文华殿。庚申，命冯<br />
子材仍回广东，督办钦、廉防务。</p>
<p>二月庚午，移塔尔巴哈台额鲁特领队大臣驻布伦布拉克，伊犁察哈尔营领队大<br />
臣驻博罗塔拉。壬申，始议邮政与各国联会。开龙州铁路。刘铭传卒。丁亥，户部<br />
火。</p>
<p>三月戊戌，额勒和布致仕。癸卯，开杭州商埠。丁未，命王文韶、张之洞督办<br />
芦汉铁路。辛酉，回匪窥珠勒都斯。癸亥，命董福祥驻西宁，专任剿抚，魏光焘还<br />
驻河州，寻命回陕西巡抚任。</p>
<p><strong>夏四月壬申，五台山菩萨顶灾。乙亥，免昆明、丘北被灾夏粮。（免税。）</strong>辛巳，命荣禄<br />
往天津阅新建陆军。戊子，授昆冈体仁阁大学士，荣禄以兵部尚书协办大学士。</p>
<p><strong>五月丁酉，谕李秉衡查州县粮赋，浮收者覈减之。免恩安被灾额赋。辛丑，郑<br />
州文庙灾。（又是灾。）</strong>是月，上数奉皇太后临醇王邸视福晋疾。癸卯，醇贤亲王福晋叶赫那拉<br />
氏薨，辍朝十一日，上奉皇太后临邸视殓，越日复往奠祭。懿旨，醇贤亲王福晋薨<br />
逝，应称曰“皇帝本生妣”。乙巳，上成服。壬子，免安徽历年逋赋。甲子，缓鄂<br />
伦春牲丁进貂贡。</p>
<p>六月丙寅，谕奎顺抚恤青海蒙民。<strong>丁卯，河决利津。戊辰，免浙江历年各场积<br />
欠灶课盐课。庚午，赈浙江风灾。（风灾水灾的。）</strong>壬申，醇贤亲王福晋金棺奉移，上躬诣临送。甲<br />
戌，上奉皇太后如醇王园寓临奠福晋金棺。己卯，谕整顿长江水师。壬午，命裕禄<br />
兼充船政大臣。丙戌，松潘番乱，官军剿平之。丁亥，允王大臣请，神机营练兵处<br />
仿西制练兵。辛卯，永定河溢。<strong>是月，赈大东沟海溢灾，安徽、湖北蛟灾。</strong></p>
<p><strong>秋七月甲午朔，日有食之。丁酉，顺天东南各属水，命孙家鼐等速筹赈需。乙<br />
巳，留南漕十万石于天津备赈。（漕粮经常赈灾。）</strong></p>
<p><strong>八月乙丑，以关内外回匪渐平，谕陶模、董福祥安辑降众，搜捕馀匪（又是不明真相的群众）。</strong>己巳，<br />
川军剿瞻对，叠克要隘，进逼中瞻。庚辰，谕鹿传霖：<strong>“瞻对用兵，乃暂时办法。<br />
事定后仍设番官否，当再审详。不得因此苛责喇嘛，转生他衅，慎勿卤莽而行。”<br />
己丑，谕刑部讯狱应速结，毋任延宕。壬辰，禁各省滥用非刑。（自古以来都是敏感问题啊。）</strong></p>
<p><strong>九月丙申，福锟卒。免陕西前岁逋赋。己亥，东陵蟲灾。（虫子终于登场了。）</strong>丙午，赏盛宣怀四品<br />
京堂。先是，王文韶、张之洞请立招商轮船总公司，举盛宣怀督办。至是，旨下，<br />
并准专奏。大学士张之万致仕。丁未，见德使海靖、比使费葛于文华殿。庚戌，命<br />
李鸿章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癸丑，李秉衡言勘明黄河尾闾，拟由旧黄河东岸<br />
挑濬新河，仍导归旧河入海。谕以大举兴办，务期一劳永逸，以副委任。</p>
<p><strong>是秋，赈河南、奉天、湖北、安徽、山东、山西、吉林、黑龙江水灾，湖南蛟<br />
灾，及陕、甘水灾雹灾，新疆蝗灾雹灾，广东洋面风灾。（天天赈灾会好累的。）</strong></p>
<p><strong>冬十月壬戌朔，赈湖北江、汉水灾。癸亥，办河州冬赈。</strong>甲子，增设苏州、杭<br />
州、沙市、思茅四关。丙寅，谕陶模选廉明贤吏，和辑汉、回，偶有争执，专论是<br />
非，准情理以剂其平，并分别抚恤被兵区域。论平回功，予董福祥骑都尉世职，授<br />
陶模陕甘总督，饶应祺新疆巡抚，予奎顺、魏光焘优叙，其馀甄叙有差。<strong>甲戌，永<br />
定河决口合龙</strong>。戊寅，定朝鲜设领事，不立条约，不遣使，不递国书，以总领事一<br />
人驻其都城。庚辰，命左都御史杨儒充出使俄奥荷大臣，道员罗丰禄充出使英义比<br />
大臣，黄遵宪充出使德国大臣，伍廷芳充出使美日祕大臣。<strong>癸未，免武清等州县秋<br />
赋杂课。乙酉，赈华州等处水灾。</strong>己丑，以徐桐为体仁阁大学士，李鸿藻以礼部尚<br />
书协办大学士。</p>
<p><strong>十一月戊申，冬至，祀天于圜丘。己酉，免朝贺。辛亥，免河、洮等处被灾赋<br />
课。丁巳，命工部侍郎许景澄充出使德国大臣。是月，赈山东、四川水灾。</strong></p>
<p><strong>十二月乙丑，初，鹿传霖屡奏瞻对宜剿，拟收回后改设汉官。上虑失达.赖心，<br />
命鹿传霖、文海等详议。至是，疏陈瞻民向化，藏番震慑各情。因谕剀切劝导达.赖，<br />
期于保藏、保川两无窒碍。赈四川东乡等属灾。丙子，免辽阳各村屯粮赋，绥德等<br />
州县逋粮。（不好处理的问题哈。）</strong></p>
<p><strong>二十三年丁酉春正月辛卯朔，停筵宴。丁酉，免山东光绪初年逋赋。辛亥，留<br />
湖北漕米充工赈。</strong>乙卯，见美、法、英、德、荷、比、俄、义、日本及日、奥诸国<br />
公使于文华殿。</p>
<p>二月壬戌，命户部侍郎张廕桓使英。庚午，河决历城、章丘。己卯，命崇礼、<br />
许应骙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p>
<p>三月癸巳，诏汰冗兵。甲辰，懿旨发<strong>内帑</strong>十万赈四川（<strong>英明的老佛爷花自己的钱，赈灾，感动的流泪。</strong>），<strong>五万赈湖北，并以库帑<br />
十万加赈四川夔、绥、忠三属。辛亥，免铜仁、青谿被水田赋。</strong>丁巳，初设海参葳<br />
委员。</p>
<p><strong>夏四月乙亥，李秉衡奏减山东钱漕。（减漕）</strong></p>
<p>五月丙申，诏棍噶札拉参胡图克图嘉穆巴图多普准转世为八音沟承化寺胡图克<br />
图。甲辰，张之万卒，赠太保。丁未，上诣本生妣醇贤亲王福晋园寝，周年释服。<br />
壬子，予吕海寰四品京堂，充出使德荷二国大臣。</p>
<p><strong>六月己卯，赈崇阳等县水灾。</strong></p>
<p>是夏，见奥使齐幹、俄使乌尔他木斯科、英使窦纳乐、日使矢野文雄于文华殿。</p>
<p>秋七月庚寅，李鸿藻卒。丙申，命廖寿恆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辛丑，复<br />
故陕西固原提督雷正绾原官。甲辰，免岷州卫二十四寺进骡，并展缓马贡。甲寅，<br />
平遥普洞村山陷入地中。</p>
<p>八月己巳，靖西地震。壬申，命翁同龢以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癸未，弛科布<br />
多札哈沁宝尔吉矿禁，许蒙、汉民人开采。乙酉，以鹿传霖于德尔格忒土司措理失<br />
宜，罢改土归流议，释土司昂翁降白仁青暨其家属，仍回德尔格忒管土司事。</p>
<p>九月戊子，鹿传霖罢。己丑，命德尔格忒撤兵。戊戌，见挪威使柏固于文华殿。<br />
甲辰，达.赖喇嘛请还瞻对地。谕恭寿等会商以闻。<strong>丙午，利津决口合龙。</strong>乙卯，复<br />
故陕甘总督杨昌濬官。</p>
<p><strong>是秋，赈陕西雹灾水灾，湖南北、江西、广东、安徽、云、贵水灾，新疆蝗灾。</strong></p>
<p><strong>十月戊午，广西巡抚史念祖坐事褫职。壬申，曹州匪戕害德国教士，命李秉衡<br />
察勘之。戊寅，德以兵轮入胶澳。壬午，免乐亭等州县被灾额赋。是月，赈广东风<br />
灾，陕西雹灾，湖南、江南水灾。（内忧外患啊。）</strong></p>
<p><strong>十一月辛卯，拨江北漕米三万石，备徐、海各属赈。甲午，诏罢三瞻改土归流<br />
议，仍隶达.赖喇嘛。（改土归流一直都是个技术问题。 改土归流该留归途，这事不能细说！）</strong>辛丑，谕安抚江苏各属饥民。丁未，英使窦纳乐入见。癸丑，<br />
冬至，祀天于圜丘。甲寅，免朝贺。<strong>昭乌达盟旗匪平。（外族经常不老实哈。）</strong></p>
<p>十二月甲子，利津河决。己巳，免安州涝地租。乙亥，三岩野番就抚，改设土<br />
千户，隶巴塘。罢硃窝、章谷两土司归流议。戊寅，诏各省保护教堂教士。<strong>免狄道、<br />
巴燕戎格等处额赋。</strong></p>
<p>二十四年戊戌春正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元旦受礼改于乾清宫，停宗亲宴。戊<br />
子，诏各省大吏定议筹饷练兵，速覆以闻。庚寅，定经济特科及岁举法。命中外保<br />
荐堪与特科者。乙未，免建水被旱夏粮。己酉，见各国公使于文华殿。<strong>壬子，免石<br />
屏、昆明夏粮。</strong></p>
<p>二月甲子，命廖寿恆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丙寅，免清海阿里克番族马贡银。<br />
<strong>乙巳，留江北漕米一万石赈徐州灾。</strong>丁丑，命神机营选练先锋队。庚辰，诏武科改<br />
试枪砲，停默写武经。</p>
<p>三月丁亥，诏立义仓。戊子，俄使巴布罗福觐见。<strong>乙巳，除新化被水额赋。</strong>是<br />
月，开直隶北戴河至秦王岛、湖南岳州、福建三都澳口岸。</p>
<p>闰三月乙卯，召张之洞来京。丙辰，麟书卒。庚申，以德人入即墨文庙，毁圣<br />
贤像，下总署察问。<strong>乙丑，临恭亲王邸视疾。</strong>（<strong>伟大的<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yixin/">恭亲王</a>要挂了。</strong>）甲戌，上侍皇太后幸外火器营教场，<br />
阅火器、健锐、神机三营及武胜新队操，凡三日。<strong>丁丑，以湖北沙市焚毁教堂，谕<br />
张之洞回任。（这事还是要香帅才能处理好。）续赈徐、海灾。</strong>戊寅，见德亲王亨利于玉澜堂。己卯，还宫。<strong>免新兴<br />
被旱额赋。庚辰，见法使毕胜于文华殿。壬午，安徽凤、颍、泗灾。</strong></p>
<p><strong>是春，以胶州湾租借于德意志，旅顺口、大连湾、辽东半岛租借于俄罗斯。（多难兴邦啊！）</strong></p>
<p><strong>夏四月壬辰，恭亲王奕䜣薨，辍朝五日，素服十五日，临邸赐奠。（恭亲王挂了，放假五天。）</strong>懿旨特谥曰<br />
忠。守卫园寝增设丁户，每祭祀官经理之。孙贝勒溥伟袭。甲午，懿旨，恭忠亲王<br />
功在社稷，应配飨太庙。诏中外臣工当法恭忠亲王，各摅忠悃，共济时艰。己亥，<br />
授荣禄为文渊阁大学士，刚毅为兵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乙巳，诏定国是，谕：“中<br />
外大小诸臣，自王公至于士庶，各宜发愤为雄。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兼博采<br />
西学之切时势者，实力讲求，以成通达济变之才。京师大学堂为行省倡，尤应首先<br />
举办。军机大臣、王大臣妥速会议以闻。”丙午，诏各省立商务局。赐夏同龢等三<br />
百四十二人进士及第出身有差。己酉，翁同龢罢。选派宗室王公出洋游历。近支王、<br />
贝勒等，上亲察之；公以下及閒散人员，由宗人府保荐。召王文韶来京。裁督办军<br />
务处。庚戌，召见工部主事康有为，命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辛亥，前藏达.赖<br />
喇嘛贡方物。</p>
<p>五月癸丑朔，诏陆军改练洋操，令营弁学成者教练，于北由新建陆军，于南由<br />
自强军派往。各疆臣限六阅月，举并饷练兵及分驻地，妥议以闻。其军械枪砲，各<br />
省机器局酌定格式，精求制造<strong>。甲寅，赈栖霞火灾。</strong>丁巳，诏自下科始，乡、会、<br />
岁、科各试，向用四书文者，改试策论。命孙家鼐以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王文韶<br />
以户部尚书为军机大臣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授荣禄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庚<br />
申，趣盛宣怀芦汉铁路刻日兴工，并开办粤汉、宁沪各路。甲子，诏以经济岁举归<br />
并正科，岁、科试悉改策论，毋待来年。丁卯，诏立京师大学堂，命孙家鼐管理。<br />
赏举人梁启超六品衔，办理译书局。戊辰，诏兴农学。谕曰：“振兴庶务，首在鼓<br />
励人材。各省士民著有新书，及创新法，成新器，堪资实用者，宜悬赏以劝。或试<br />
之实职，或锡之章服。所制器给券，限年专利售卖。其有独力创建学堂，开辟地利，<br />
兴造枪砲厂者，并照军功例赏励之。”<strong>辛未，免禄劝被水田粮。</strong>癸酉，诏八旗两翼<br />
诸营，均以其半改习洋枪、抬枪。以奕劻等管理骁骑营，崇礼等管理护军营。甲戌，<br />
诏改直省各属书院为兼习中西学校，以省书院为高等学，郡书院为中等学，州、县<br />
书院为小学。其地方义学、社学亦如之。乙亥，命裕禄为军机大臣。丙子，谕各省<br />
州县实力保护教堂。丁丑，命三品以上京堂及各省督抚、学政举堪与经济特科者。<br />
颁士民著书，制器暨创兴新政奖励章程。命中外举制造、驾驶、声光化电人材。戊<br />
寅，诏各省保护商务。<strong>免海康、遂谿上年被灾额赋。赈长安等州县水灾雹灾。</strong></p>
<p>六月癸未朔，诏改定科举新章。丙戌，赈徐、海灾。己丑，诏颁<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quanxuepian/">张之洞著劝学<br />
篇</a>，令直省刊布。命康有为督办官报。壬辰，命荣禄会同张之洞督办芦汉铁路。<strong>郁<br />
林、梧州土匪、会匪相结为乱，陷容、兴业、陆川三县，官军剿平之。（不明真相的群众越来越多。）</strong>丙申，饶应<br />
祺进回部贡金。丁酉，命翰詹、科道轮班召对。部院司员条列时事，堂官代陈。士<br />
民得上书言事。设矿务铁路总局于京师，王文韶、张廕桓专理之。庚子，湖南设制<br />
造枪砲两厂。辛丑，赈宁羌火灾，洵阳等县水灾雹灾。癸卯，命伍廷芳赈古巴华民。<br />
乙巳，谕曰：“<strong><span style="color: #ff0000;">时局艰难</span>（谁都能感觉出来，时局的艰难啊！），亟须图自强之策。中外臣工墨守旧章，前经谕令讲求时<br />
务，勿蹈宋、明积习，训诫谆谆。惟是更新要务，造端宏大，条目繁多，不得不广<br />
集众长，折衷一是。诸臣于交议之事，当周谘博访，详细讨论。毋缘饰经术，附会<br />
古义，毋胶执成见，隐便身图。倘面从心违，致失朝廷实事求是本旨，非朕所望也。<br />
朕深惟穷变通久之义，创建一切，实具万不得已之苦衷。用申谕尔诸臣，其各精白<br />
乃心，力除壅蔽，上下一诚相感，庶国是以定，而治道蒸蒸矣。</strong>”谕南北洋大臣筹<br />
办水师及路矿学堂。谕各省广开通商口岸。命黄遵宪以三品京堂充驻朝鲜大臣。</p>
<p>是夏，广东九龙半岛、山东威海卫俱租借于英吉利。</p>
<p><strong>秋七月甲寅，诏停新进士朝考，并罢试诗赋。赈奉天被贼各县灾。（教育改革。）</strong>丙辰，诏<br />
于京师设农工商总局，以端方、徐建寅、吴懋鼎督理，并加三品卿衔。命出使大臣<br />
设侨民学堂于英、美、日本各国。<strong>丁巳，河决山东上中游，济阳等六县同时并溢。</strong><br />
己未，诏定于九月十五日奉皇太后幸天津阅兵。移沙市关监督、荆宜施道、江陵县<br />
并驻沙市镇。<strong>壬戌，赈南阳水灾。（<a href="http://www.handu.cn/">南阳</a>水灾哈哈。）</strong>乙丑，诏裁詹事府，通政司，大理、光禄、太仆、<br />
鸿胪诸寺，归并其事于内阁、礼、兵、刑部兼理之。裁湖北、广东、云南巡抚，以<br />
总督兼管之。河东河道总督并于河南巡抚。兼裁各省粮道、盐道。庚午，以抑格言<br />
路，首违诏旨，夺礼部尚书怀塔布、许应骙，侍郎堃岫、徐会沣、溥颋、曾广汉等<br />
职。赏上书主事王照四品京堂。辛未，颁曾国籓州县清讼事宜及功过章程于各省，<br />
并增道府功过。谕疏导京师河道沟渠，平治道涂。谕各省实行团练。赏内阁侍读杨<br />
锐、中书林旭、刑部主事刘光第、江苏知府谭嗣同并加四品卿衔，参预新政。赈建<br />
水水灾。癸酉，罢李鸿章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以裕禄为礼部尚书，在总理各国<br />
事务衙门行走。乙亥，置三、四、五品卿，三、四、五、六品学士。丙子，赈泰和<br />
水灾。丁丑，召袁世凯来京。谕曰：“国家振兴庶政，兼采西法，诚以为民立政，<br />
中西所同，而西法可补我所未及。今士大夫昧于域外之观，辄谓彼中全无条教。不<br />
知西政万端，大率主于为民开智慧，裕身家。其精者乃能淑性延寿。生人利益，推<br />
扩无遗。朕夙夜孜孜，改图百度，岂为崇尚新奇。乃眷怀赤子，皆上天所畀，祖宗<br />
所遗，非悉使之康乐和亲，未为尽职。加以各国环相陵逼，非取人之所长，不能全<br />
我之所有。朕用心至苦，而黎庶犹有未知。职由不肖官吏与守旧士夫不能广宣朕意。<br />
乃至胥动浮言，小民摇惑惊恐，山谷扶杖之民，有不获闻新政者，朕实为叹恨。今<br />
将变法之意，布告天下，使百姓咸喻朕心，共知其君之可恃。上下同心，以成新政，<br />
以强中国，朕不胜厚望焉。”谕各省撤驿站，设邮政。严米粮出口禁。</p>
<p>八月壬午朔，命户部编定岁出入表颁行之。谕出使大臣徵送侨民归国备任使。<br />
命袁世凯以侍郎候补，专任练兵事宜。<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yitengfanghua/">丙戌，见日本侯爵伊藤博文、署使林权助于<br />
勤政殿。</a>赈射洪等县水灾，略阳等县水灾雹灾。丁亥，皇太后复垂帘于便殿训政。<br />
诏以康有为结党营私，莠言乱政，褫其职，与其弟广仁皆逮下狱。有为走免。戊子，<br />
诏捕康有为与梁启超。庚寅，户部侍郎张廕桓、翰林院侍读学士徐致靖、御史杨深<br />
秀暨杨锐、林旭、刘光第、谭嗣同并坐康有为党逮下狱。辛卯，上称疾，徵医天下。<br />
召荣禄来京。命逮文廷式，捕孙文。壬辰，诏复设詹事府，通政司，大理、光禄、<br />
太仆、鸿胪诸寺。禁官民擅递封章。罢时务官报。各省祠庙毋改学堂。命吏部侍郎<br />
徐用仪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strong>癸巳，拨江漕八万石改折，备徐、海赈。</strong>赈高州<br />
水灾。甲午，杨深秀、杨锐、林旭、刘光第、谭嗣同、康广仁俱处斩。谪张廕桓新<br />
疆。徐致靖禁锢。命荣禄为军机大臣。以裕禄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乙未，以康<br />
有为大逆不道，构煽阴谋，颁硃谕宣示臣下。罢巡幸天津阅操。命荣禄管兵部事，<br />
兼节制北洋诸军及宋庆军。丁酉，籍康有为、梁启超家。命赵舒翘会同王文韶督办<br />
矿路总局。谕苏、浙新漕运京，罢改折议。留山东新漕米石备赈。戊戌，赏袁昶三<br />
品京堂，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庚子，李端棻以滥保褫职，戍新疆。褫王照职，<br />
籍其家，逮捕。辛丑，赏前御史文悌知府。壬寅，黄遵宪以疾免，赏李盛铎四品京<br />
堂充出使日本大臣。陈宝箴以滥保夺湖南巡抚任。癸卯，诏疆臣饬吏治，培人才，<br />
开财源，修武备，举劾牧令，整齐营规。诏言责诸臣指陈国计得失，其淆乱是非事<br />
攻讦者罪之。乙巳，懿旨复乡、会试及岁、科考旧制，罢经济特科，罢农工商局。<br />
丙午，<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quanshange/">端方进所编劝善歌</a>，诏颁行。懿旨命疆臣保卫民生，慎选循良，整饬保甲团<br />
练。凡水利蚕桑，及制造贩运，资民间利赖者，以时教导之。申联名结会之禁。授<br />
荣禄为钦差大臣。己酉，命裕禄会办芦汉等处铁路。设上海、汉口水利局。</p>
<p>九月辛亥朔，懿旨，一切政治关国计民生者，无论新旧，仍次第推行。建言诸<br />
臣章奏务裨时局，毋妄意揣摩。<strong>癸丑，发内帑二十万赈山东水灾。(<span style="color: #ff0000;">老佛爷又花自己的钱啊，谁说老佛爷拿国家的钱修园子，没看到老佛爷经常也拿自己的钱赈灾啊！！！！！！！</span>)甘肃、新疆地震。</strong>（地震）<br />
<strong>丁巳，广西匪平（又是粤匪，幸好不是长毛。）。</strong>己未，命军机大臣会大学士及部院议治河之策。辛酉，初，强劫<br />
盗案，不分首从。至是，命枢臣暨法司详议区别。代州地震。壬戌，免陕西咸宁等<br />
处逋课。戊辰，复武乡、会试及童试旧制，惟营用武进士及投标武举令习枪砲。复<br />
置湖北、广东、云南巡抚，河东河道总督。免裁粮道等缺。己巳，命许景澄在总理<br />
各国事务衙门行走。甲戌，复刑名解勘旧制，除军务省分及情事重大者，仍就地正<br />
法，馀不准行。丙子，命胡燏棻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己卯，权停福州船厂制<br />
造。<strong>庚辰，命李鸿章往勘山东黄河。是月，赈直、陕、川、鄂、苏、滇、晋、新等<br />
各省灾。（李中堂山东赈灾啊。）</strong></p>
<p>冬十月辛巳朔，享太庙，礼亲王世铎摄行，是后郊庙祀典皆遣代，至辛丑冬自<br />
西安还京，始亲诣。丙戌，命道员张翼督办直隶暨热河矿务，立公司。<strong>赈顺天各属<br />
灾。丙申，赈韩城等县灾。</strong>己亥，命户部拨帑八万备安徽赈。辛丑，追夺翁同龢职。<br />
前湖南巡抚吴大澂坐事褫职。济阳决口合龙。壬寅，悬赏购捕康有为、梁启超、王<br />
照。甲辰，允荣禄请，以宋庆、聂士成、袁世凯、董福祥所部分立四军，别募万人<br />
为中军。乙巳，见俄使格尔思于勤政殿。命胡燏棻督办津镇铁路，以张翼副之。丁<br />
未，赈罗平水灾雹灾。</p>
<p><strong>十一月癸丑，谕张汝梅办山东灾赈。</strong>赏桂春三品京堂，命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br />
行走。甲寅，命启秀为军机大臣，赵舒翘、联元并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strong>丁巳，<br />
留河南漕折于滑县备赈。拨库帑二十万于江苏备赈。己巳，命溥良察山东赈。</strong>庚午，<br />
命裕庚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辛未，命疆臣均兼总理各国事务大臣衔。壬申，<br />
赈吐鲁番等处水灾蝗灾。丁丑，以称疾停年节升殿筵宴。戊寅，罢直隶练军。</p>
<p>十二月丙戌，湖北巡抚曾鉌坐事免。癸巳，命马玉昆往河南办理防剿。罢胡燏<br />
棻津芦路督办，以许景澄代之。<strong>丁酉，免汉阳等州县被灾额赋。壬寅，改湖北汉口<br />
同知为夏口抚民同知。戊申，发内帑五万于清、淮备赈。</strong></p>
<p><strong>二十五年己亥春正月庚戌，抚恤豫、皖被贼州县灾民。丙辰，诏清庶狱。庚申，<br />
免涡阳等州县被贼税粮。辛酉，止各国驻京公使觐贺。壬戌，再拨部帑五万于安徽<br />
备赈。丙寅，召李秉衡来京。（发现除了赈灾，还是赈灾，没有别的事情可干啊！）</strong></p>
<p>二月甲申，申谕各省办积穀、清讼、团练、保甲。丁亥，命武胜新队名曰虎神<br />
营。举行京师保甲。戊戌，胶州湾德兵藉词护教，入沂州境。命吕海寰告德国外部，<br />
止其进兵。以新建陆军训练有效，予袁世凯优叙。庚子，命副都统寿山募练十六营，<br />
为镇边新军。<strong>甲辰，德兵至兰山。丁未，陷日照城。</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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