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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清朝历史 &#187; 道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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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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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试论招商局创立与清代漕粮海运的关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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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4 May 2011 02:17:4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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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道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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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漕运走海路的论战折腾了70年才废除。 从陶澍到李鸿章的折腾过程。一直折腾到20世纪。 最近读到了些社会学研究秘密宗教的书，发现不少被光绪末年没有工作搞漕运的工人，他们都加入了秘密行会或者秘密宗教。 漕运的确是个费钱不讨好的制度，本站关于漕运的研究的文章有数十篇。  当初朝廷知道废除漕运，无法安置那些靠漕运吃饭的人。 比如说上海的青帮，就是从漕运蜕化而来的。  一些秘密帮会的宗教化，一些秘密宗教的帮会化。 当然不只蜕化成青帮。还有很多帮会。 这些秘密帮会和士绅的结合。 和革命的党的结合。（这篇文章没怎么论述这个问题，不过书中有几页论述的不错。 推荐这本书。） 士绅问题，秘密社会问题 ，宗教问题， 革命党问题。 他们互相的结合。  最终导致了辛亥革命。 袁世凯同志上台。 我如果能有空把这些碎片化的研究，系统的结合到一起就好了。     这算是历史社会学吧。    似乎现在没人做这些研究。 &#160; 如果道光年间都漕粮海运的话？  这些人会不会加入太平天国。   会导致清的灭亡 &#160; —————————————— “我国自营轮船事业，当以李鸿章、盛宣怀等所组织之招商局为滥觞”[1]，轮船招商局是晚清洋务派创办的第一家“官督商办”企业，也是洋务派对漕粮海运解决办法的一个贡献，在清代漕粮海运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于招商局与漕粮海运的关系，学界已经有过不少论述[2]，但尚有可商榷之处。本文即欲对此问题做一新的剖析，以陈管见。 一、招商局非为漕粮海运专设 一般认为，因洋轮入侵，原有沙卫等船遭受致命打击，数量急剧下滑，漕粮海运船只不敷，轮船招商局才得以创设。应该承认，洋轮入侵在很大程度上威胁了漕粮海运，并左右着社会舆论；沙卫等传统木帆船的衰落，也为轮船招商局的出现提供了最佳时机，但这种可能性转化为实在性，却有待于其它现实利益冲突的催化。通过轮船招商局成立初期的情况来看，当时的木帆船显然还没有落到无法完成漕粮海运的地步。最终促成轮船招商局成立的，主要还是洋务派官员政治势力的壮大，借漕粮海运之名，兴办洋务实业。 围绕福州船政局而引发的种种冲突，以及洋务运动所面临的经费短缺问题，成为创办招商局的直接动因。同治五年（1866年），左宗棠奏称，江浙大商以海船为业，只因效率低下，生意渐为洋商所占，船只减少，漕政将会难以应手，“非设局急造轮船，不能凑效”。如能以新造轮船运漕，以雇沙船之价支撑，“漕务毕则听商雇，薄取其值，以为修造之费”。船成之后，不妨装载商货，似岁修经费无需别筹。轮船成则漕政兴，军政兴[3]。清廷回复，左宗棠拟在闽省择地设厂、购买机器、募雇洋匠、试造火轮船只，“实系当今应办急务，所需经费，即着在闽海关税内酌量提用”[4]，福州船政局开始兴建。尽管左宗棠宣称，创办福州船政局是为了解决漕粮海运沙船不足的问题，但事实上，直到招商局成立前，福州船政局所造轮船都没有参加过运漕活动，他不过是借海运之名，为船政局摇旗呐喊。 五年后，内阁学士宋晋上奏，福州船政局原议制造16只，立限5年，经费不逾300万两。至今仅造成6条轮船，拨解经费已有315万两，另有养船费25万两，“用款已较原估有增，造成各号轮船虽均灵捷，较之外洋兵船尚多不及”。名为远谋，实同虚耗。如用以运粮，核其水脚数目，“更比沙船倍费”。当此“用款支绌之时，暂行停止，固节省帑金之一道”[5]，对福州船政局的造船事业进行猛烈抨击。清廷要求各封疆大吏议复，文煜、沈葆桢、李鸿章、奕欣等人纷纷发表意见，都坚决反对停办船厂。李瀚章宣称，闽沪设局制造轮船，虑远思深，现在中国所造轮船虽不及外洋之精，但已经日见改观，“驾驶不用洋人，是其明效”[6]。沈葆桢则称，宋晋称轮船运漕较沙船还贵，全属无稽，沙船自沪达津以月计，轮船自沪达津以日计，“此其利钝赢绌，尚待辩而明哉”？[7]奕欣在议复沈葆桢意见时指出，倘能将福州船政局所造轮船随造随领，畅行中外，既可留造船之基，又可省养船之费，“洵属美意”[8]。李鸿章也表示，目前惟一可行的方案，只能是“或备运漕，或交商赁”[9]。针对保守派的指责，洋务派人士都同意变通办理，而变通之方“不外配运漕粮、商人租赁两义”[10]。 李鸿章是推动轮船事业的中坚，他借大讨论之机，为轮船事业摇旗呐喊。他认为，国家诸费皆可省，“惟养兵设防，练习枪炮，制造兵轮船费，万不可省”，如华商自立公司，自建行栈，自筹保险，必能获利。但此事只能交给那些熟悉商情、公廉明干、为众商所深信之人，并由朝廷允许代为运漕，否则商人必多顾虑[11]。与此同时，他又给曾国藩写信，声称租赁轮船是经久推广至计，自己已经命津关委员林士志和广东帮船商议呈9条章程，凑集本银30万，举总商承揽，配发公款，照股均摊生息[12]。此章程成为招商局的最初轮廓。 十一年（1872年），曾国藩病故，左宗棠也出任陕甘总督，李鸿章成为筹设新式轮船公司的实际主持者。十一月二十三日，李鸿章上陈著名的奏折《试办招商轮船折》，指出自己于本年夏间验收海运之暇，命浙局总办海运委员朱其昂等人商议，拟定轮船招商章程。“历溯沪商之殷实者，首推朱氏”[13]，朱其昂，江苏宝山县人，是以沙船为其世业的淞沪巨商。有人说他担任海运委员，当沙船商发生纠纷时，总是“经常费尽心机解决这些难题，并提出建议，发出指示，因而赢得了船主及力夫的称赞，从而是一位难得的官员”[14]。加之李鸿章认为，南洋无熟悉情形、肯担当大事的商人，“筑室道谋，顾虑必多”，只能由上海商人领办[15]。这种选择就很可以理解了。 经反复议论，朱其昂等人拟定《轮船招商节略并各项条规》（即招商局章程）20条，明确规定，轮船招商局在招商过程中，要杜绝洋人借名入股，也不准将股份转让给洋人，以保证企业的民族性。但招商局可通融雇用洋人，在轮船进出口时，由洋人引水员，“帮同驾驶，以免搁浅”。章程中和漕粮海运直接相关，并且也是招商局招商的关键，则是规定轮船招商局承运漕粮，运漕水脚“均照江浙沙宁船章程”。轮船运米到津后，先行上栈，在天津紫竹林一带修造栈房，费用先向江浙海运总局借支，于水脚项下陆续扣还[16]。总署对此章程表示支持，只是重申不得让洋人入股，引水员则“嗣后总以不用洋人为妥”[17]。 由此不难看出，招商局之成立，与福州船政局引发的船政大讨论密切相关。所谓的招商局轮船济漕，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洋务派官员应对责难、以期保住洋务运动成果的计策。 二、拨漕轮运乃为扶植方式 为支持新兴的轮船招商局，李鸿章特奏请朝廷明年饬拨海运漕粮20万石，交由招商轮船运津；揽载货物时报关纳税，仍照新关章程办理。如果从此中国轮船畅行，“庶使我内江外海之利，不致为洋人占尽，其关系于国计民生者，实非浅鲜”[18]。李鸿章还把它与巩固海防联系起来，认为海防非有轮船不能布置，必须劝民购买，无事时可运官粮客货，有事时装载援兵军火，“藉纾商民之困，而作自强之气”[19]。对于这种目的，外国人了解得极为清楚：李鸿章坦然地接受了外国轮船不可能被中国人赶出去的现实，正如水不能倒流，木帆船也不是外国轮船的对手，“唯一的选择只能是‘施夷长技以制夷’，并通过开办中国人自己经营的轮船，防止轮船完全由外国人控制”[20]。 但是，招商局最初的招商活动并不顺利，“招股年余，无人过问”。甚至著名商人胡光墉和李振玉也一度改变注意，拒绝出资[21]。直到次年，商人也仅认购10万两，且并无现银交局。李鸿章只得从天津练饷钱中拨出20万串，不足部分由朱其昂、朱其诏兄弟垫付，先行购买轮船3艘。在回忆招商局最初的窘境时，李鸿章指出，此事本系创始，筹办极为艰难，华商初犹观望，洋人又复嫉忌，“往往跌价相争，非开诚布公，坚持定见，不足以服众而自立”[22]。因招商不理想，官办机器局无现船可用，他们只得改变“官商合办”的念头，变为“官督商办”，即“由官总其大纲，察其利病，而听该商董等自立条议，悦服众商”，所有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在李鸿章的指示下，朱其昂等人重新拟定《招商局条规》28条，规定“轮船商局”更改名称为“轮船招商局”，面向社会招商[23]。 李鸿章曾说：“京朝士夫不顾念中外大局，讼言船政之非，总署心知其理，而怵于成效之难，亦遂淟忍依违。”[24]除了招商困难，反对创办招商局的也大有人在。光禄寺卿刘锡鸿坚信，中国轮船必不如洋轮船：一、洋船工料坚而驾驶熟；二，洋人重信，不如中国人狡诈，得钱则毁约；三、附洋船有损失，洋官能为之追赔，附中国船而失，中国官不能为之追赔[25]。他甚至对李鸿章称：“现惟以圣人柔远之道待之，体其然诺不苟之性，恤其受欺奸民愚直躁急之情，明白开谕，以禁约其非，平心察处，以解释其怨。”[26]李鸿章为平息各沙船商人的恐慌，甚至不得不向上海沙船会馆担保：“嗣后沙宁东卫各船统运江浙漕粮，以100万石为率，余则拨归（轮）运。”[27]尽管这种保证事后并未执行，但招商局在成立过程中所面临的阻力，可见一斑。 两江总督何璟是反对招商局最有力之人。他强调资本不易集，沙船主必不肯让，不仅对招商活动百般阻挠，还致函李鸿章，认为招商局多有窒碍，主张轮船招商局“从缓”兴办[28]。江苏是清代漕粮海运的主要承担者，作为江苏漕粮海运的主要负责人，强烈反对成立轮船招商局，并声称沙船主不肯相让，不难看出，所谓的沙船不足之类的问题根本就不存在。由于何璟的反对一针见血，李鸿章极为恼火，适逢何璟丁忧离职，由李鸿章旧部张树声兼署两江。十一月十一日，李鸿章亲自给张树声写信：“与阁下从事近二十年，几见鄙人毅然必行之事，毫无把握，又几见毅然必行之事，阻于浮议者乎？”明确表示，倡办华商轮船为目前漕粮海运尚小，更主要的是为中国数千年国体、商情、财源、兵势“开拓地步”[29]。张树声回信予以支持，不仅同意拨给苏漕10万石，还决定将江北漕粮10万石也一并拨归招商局，这才解决了两江的阻力[30]。对于这一点，李鸿章事后还念念不忘：招商局运漕已有成议，但几为所阻，“幸浙省欣允，振轩制军（张树声）幡然解悟，或为官造轮船开此先路耳”[31]。 十二月十六日，“轮船招商局”在上海正式成立[32]。出于对招商局的扶植，李鸿章将轮运比例“初定沙八轮二，旋改沙六轮四”[33]；光绪三年（1877年）又奏准“嗣后苏浙海运漕米，须分四五成拨给招商局轮船承运，不得短少”[34]；二十六年（1900年）后，沙船无力承担海运，漕粮全部划归招商局。此外，招商局还多次承担赈粮运输工作，这与漕粮海运具有相似的性质，同样有利于招商局的发展。有人曾评价李鸿章与招商局的关系：“李氏对招商局之创始，固极费心思，而于其成立后之维护扶植，更各方设法，无微不至。当时之收买旗昌轮船与航行南洋、日本等处，实为我国航业上之光荣史绩，本期逐渐发展，以抵制外人而保主权之完整，孰意后日之招商局竟腐败不堪，吾人实无以对李文忠公于地下也。”[35]当为卓见。 综上所述，招商局之成立，主要是李鸿章等人借福州船政局讨论契机而推动成立，应当纳入洋务运动的整体战略的考虑范畴，它并非专门为解决漕粮海运船只的危机。正如事后李鸿章所宣称的那样，创办招商局“实为开办洋务四十年来最得手文字，兄创办之始即借运漕为词，各国无不折服，谓中国第一好事”[36]。在相当程度上，漕粮海运不过是洋务派官员手中的一种舆论工具，当然，也是一种有效的手段。两者的关系不可本末倒置。 三、招商局成立初期沙船并非不敷 招商局是否为漕粮海运而设？对这个问题的分析，还可以通过招商局成立初期的运漕格局来寻找答案。时人曾言，沙船、卫船等传统木帆船最初专装豆饼等货，不愿装运漕米，“诚以贩运之利，厚于漕米之水脚”。以后轮船畅行，兼载豆饼，沙船失业，“屡求多装漕米”[37]。也就是说，漕粮海运虽然因招商局的创设而受益，但它却是以轮船对沙船等传统木帆船业生存空间的挤压为前提。 自招商局轮船参与运漕活动以来，沙船等传统木帆船动载能力过剩的问题就开始凸显，双方的矛盾白热化。轮船与沙船矛盾的激化，主要体现在争夺对江浙两省漕粮的运输。有人做过这样的描述：上海沙船，“盛时皆不愿装载粮米，及其衰也，则争先恐后，惟恐封船委员之挑剔矣”[38]。即如在招商局首次参加漕粮海运后，江浙沙宁船号商郁森盛等人即禀请，木帆船生计日蹙，惟存漕粮海运一线希望，要求朝廷能每年定量拨给漕粮100万石承运。江苏巡抚张树声认为，十二年的漕粮海运，江浙两省共拨招商局运输17万石，其余91万石漕粮，计用沙船312号，宁船125号，东卫等船94号。因在沪停泊待装之木帆船甚多，是以米数较前均减二、三成受装，约计各船尚可添装米7万余石。此外还有未经派装之船140余号，约可装米20万石。本年江浙两省共有海运漕粮110余万石，应先尽沙船和宁船装载[39]。 在李鸿章的支持下，招商局迅速进行反击。朱其昂、盛宣怀、唐廷枢和徐润4人通过苏松太道沈秉成向张树声请愿，指出本年不但不能压缩轮运数额，反应加增。他们表示，虽然沙宁等船困苦凋敝，“恃运漕为养命之源”，但招商局创办伊始，也以运漕为立脚之基。本年江苏漕粮，连同采办、抵征米共65万石，应仍按“沙八轮二”的比例，即由沙宁船分运米52万石，轮船运米13万余石。也就是说，江苏应该较去年多派拨3万石[40]。 考虑到江北此次沪局所封雇沙船，坚固具揽者约可装米64万石，“即使将正漕全数派装，亦已有盈无绌”，署布政使应宝时、粮道英朴等人经过议商，决定沙卫等船将运载量一律折减，从中提出漕粮正米3万石和随同商船耗米2400石，全部拨归招商局。除此之外，本年江苏还有代为采买的粮食75000石和经剥等耗7556石25升，需要海运，均交由招商局承运，两者合计114956石25升[41]。这个数字和上年招商局承运米数基本持平。由此可见，轮、沙双方都做了让步。本年江苏漕粮海运的出运情况如下表： 放洋日期 类别 船数 正耗米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漕运走海路的论战折腾了70年才废除。 从陶澍到李鸿章的折腾过程。一直折腾到20世纪。</p>
<p>最近读到了些社会学研究秘密宗教的书，发现不少被光绪末年没有工作搞漕运的工人，他们都加入了秘密行会或者秘密宗教。</p>
<p><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haiyunwenhua/">漕运的确是个费钱不讨好的制度</a>，本站关于漕运的研究的文章有数十篇。  当初朝廷知道废除漕运，无法安置那些靠漕运吃饭的人。</p>
<p>比如说<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qingbang/">上海的青帮，就是从漕运蜕化而来的</a>。  一些秘密帮会的宗教化，一些秘密宗教的帮会化。 当然不只蜕化成青帮。还有很多帮会。</p>
<p>这些秘密帮会和<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junshenzhengquan/">士绅的结合。 和革命的党的结合</a>。（这篇文章没怎么论述这个问题，不过书中有几页论述的不错。 推荐这本书。）</p>
<p><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zhongguoshenzhi/">士绅问题</a>，秘密社会问题 ，宗教问题， 革命党问题。 他们互相的结合。  最终导致了辛亥革命。 袁世凯同志上台。</p>
<p>我如果能有空把这些碎片化的研究，系统的结合到一起就好了。     这算是历史社会学吧。    似乎现在没人做这些研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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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如果道光年间都漕粮海运的话？  这些人会不会加入太平天国。   会导致清的灭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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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国自营轮船事业，当以李鸿章、<a title="盛宣怀"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shengxuanhuai/">盛宣怀</a>等所组织之招商局为滥觞”[1]，轮船招商局是晚清洋务派创办的第一家“官督商办”企业，也是洋务派对漕粮海运解决办法的一个贡献，在清代<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caoyun/">漕粮</a>海运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于招商局与漕粮海运的关系，学界已经有过不少论述[2]，但尚有可商榷之处。本文即欲对此问题做一新的剖析，以陈管见。<br />
一、招商局非为漕粮海运专设</p>
<p>一般认为，因洋轮入侵，原有沙卫等船遭受致命打击，数量急剧下滑，漕粮海运船只不敷，轮船招商局才得以创设。应该承认，洋轮入侵在很大程度上威胁了<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caoyungaige/">漕粮海运</a>，并左右着社会舆论；沙卫等传统木帆船的衰落，也为轮船招商局的出现提供了最佳时机，但这种可能性转化为实在性，却有待于其它现实利益冲突的催化。通过轮船招商局成立初期的情况来看，当时的木帆船显然还没有落到无法完成漕粮海运的地步。最终促成轮船招商局成立的，主要还是洋务派官员政治势力的壮大，借漕粮海运之名，兴办洋务实业。</p>
<p>围绕<a title="福州船政局"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fuzhou/">福州船政局</a>而引发的种种冲突，以及洋务运动所面临的经费短缺问题，成为创办招商局的直接动因。同治五年（1866年），左宗棠奏称，江浙大商以海船为业，只因效率低下，生意渐为洋商所占，船只减少，漕政将会难以应手，“非设局急造轮船，不能凑效”。如能以新造轮船运漕，以雇沙船之价支撑，“漕务毕则听商雇，薄取其值，以为修造之费”。船成之后，不妨装载商货，似岁修经费无需别筹。轮船成则漕政兴，军政兴[3]。清廷回复，左宗棠拟在闽省择地设厂、购买机器、募雇洋匠、试造火轮船只，“实系当今应办急务，所需经费，即着在闽海关税内酌量提用”[4]，福州船政局开始兴建。尽管左宗棠宣称，创办福州船政局是为了解决漕粮海运沙船不足的问题，但事实上，直到招商局成立前，福州船政局所造轮船都没有参加过运漕活动，他不过是借海运之名，为船政局摇旗呐喊。</p>
<p>五年后，内阁学士宋晋上奏，福州船政局原议制造16只，立限5年，经费不逾300万两。至今仅造成6条轮船，拨解经费已有315万两，另有养船费25万两，“用款已较原估有增，造成各号轮船虽均灵捷，较之外洋兵船尚多不及”。名为远谋，实同虚耗。如用以运粮，核其水脚数目，“更比沙船倍费”。当此“用款支绌之时，暂行停止，固节省帑金之一道”[5]，对福州船政局的造船事业进行猛烈抨击。清廷要求各封疆大吏议复，文煜、沈葆桢、李鸿章、奕欣等人纷纷发表意见，都坚决反对停办船厂。李瀚章宣称，闽沪设局制造轮船，虑远思深，现在中国所造轮船虽不及外洋之精，但已经日见改观，“驾驶不用洋人，是其明效”[6]。沈葆桢则称，宋晋称轮船运漕较沙船还贵，全属无稽，沙船自沪达津以月计，轮船自沪达津以日计，“此其利钝赢绌，尚待辩而明哉”？[7]奕欣在议复沈葆桢意见时指出，倘能将福州船政局所造轮船随造随领，畅行中外，既可留造船之基，又可省养船之费，“洵属美意”[8]。李鸿章也表示，目前惟一可行的方案，只能是“或备运漕，或交商赁”[9]。针对保守派的指责，洋务派人士都同意变通办理，而变通之方“不外配运漕粮、商人租赁两义”[10]。<span id="more-2178"></span></p>
<p>李鸿章是推动轮船事业的中坚，他借大讨论之机，为轮船事业摇旗呐喊。他认为，国家诸费皆可省，“惟养兵设防，练习枪炮，制造兵轮船费，万不可省”，如华商自立公司，自建行栈，自筹保险，必能获利。但此事只能交给那些熟悉商情、公廉明干、为众商所深信之人，并由朝廷允许代为运漕，否则商人必多顾虑[11]。与此同时，他又给曾国藩写信，声称租赁轮船是经久推广至计，自己已经命津关委员林士志和广东帮船商议呈9条章程，凑集本银30万，举总商承揽，配发公款，照股均摊生息[12]。此章程成为招商局的最初轮廓。</p>
<p>十一年（1872年），曾国藩病故，左宗棠也出任陕甘总督，李鸿章成为筹设新式轮船公司的实际主持者。十一月二十三日，李鸿章上陈著名的奏折《试办招商轮船折》，指出自己于本年夏间验收海运之暇，命浙局总办海运委员朱其昂等人商议，拟定轮船招商章程。“历溯沪商之殷实者，首推朱氏”[13]，朱其昂，江苏宝山县人，是以沙船为其世业的淞沪巨商。有人说他担任海运委员，当沙船商发生纠纷时，总是“经常费尽心机解决这些难题，并提出建议，发出指示，因而赢得了船主及力夫的称赞，从而是一位难得的官员”[14]。加之李鸿章认为，南洋无熟悉情形、肯担当大事的商人，“筑室道谋，顾虑必多”，只能由上海商人领办[15]。这种选择就很可以理解了。</p>
<p>经反复议论，朱其昂等人拟定《轮船招商节略并各项条规》（即招商局章程）20条，明确规定，轮船招商局在招商过程中，要杜绝洋人借名入股，也不准将股份转让给洋人，以保证企业的民族性。但招商局可通融雇用洋人，在轮船进出口时，由洋人引水员，“帮同驾驶，以免搁浅”。章程中和漕粮海运直接相关，并且也是招商局招商的关键，则是规定轮船招商局承运漕粮，运漕水脚“均照江浙沙宁船章程”。轮船运米到津后，先行上栈，在天津紫竹林一带修造栈房，费用先向江浙海运总局借支，于水脚项下陆续扣还[16]。总署对此章程表示支持，只是重申不得让洋人入股，引水员则“嗣后总以不用洋人为妥”[17]。</p>
<p>由此不难看出，招商局之成立，与福州船政局引发的船政大讨论密切相关。所谓的招商局轮船济漕，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洋务派官员应对责难、以期保住洋务运动成果的计策。</p>
<p>二、拨漕轮运乃为扶植方式</p>
<p>为支持新兴的轮船招商局，李鸿章特奏请朝廷明年饬拨海运漕粮20万石，交由招商轮船运津；揽载货物时报关纳税，仍照新关章程办理。如果从此中国轮船畅行，“庶使我内江外海之利，不致为洋人占尽，其关系于国计民生者，实非浅鲜”[18]。李鸿章还把它与巩固海防联系起来，认为海防非有轮船不能布置，必须劝民购买，无事时可运官粮客货，有事时装载援兵军火，“藉纾商民之困，而作自强之气”[19]。对于这种目的，外国人了解得极为清楚：李鸿章坦然地接受了外国轮船不可能被中国人赶出去的现实，正如水不能倒流，木帆船也不是外国轮船的对手，“唯一的选择只能是‘施夷长技以制夷’，并通过开办中国人自己经营的轮船，防止轮船完全由外国人控制”[20]。</p>
<p>但是，<a title="【录音】黎志刚：政府与轮船招商局，1872－1932年（思勉人文讲座64）"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lunchuanzhaoshang/">招商局</a>最初的招商活动并不顺利，“招股年余，无人过问”。甚至著名商人胡光墉和李振玉也一度改变注意，拒绝出资[21]。直到次年，商人也仅认购10万两，且并无现银交局。李鸿章只得从天津练饷钱中拨出20万串，不足部分由朱其昂、朱其诏兄弟垫付，先行购买轮船3艘。在回忆招商局最初的窘境时，李鸿章指出，此事本系创始，筹办极为艰难，华商初犹观望，洋人又复嫉忌，“往往跌价相争，非开诚布公，坚持定见，不足以服众而自立”[22]。因招商不理想，官办机器局无现船可用，他们只得改变“官商合办”的念头，变为“官督商办”，即“由官总其大纲，察其利病，而听该商董等自立条议，悦服众商”，所有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在李鸿章的指示下，朱其昂等人重新拟定《招商局条规》28条，规定“轮船商局”更改名称为“轮船招商局”，面向社会招商[23]。</p>
<p>李鸿章曾说：“京朝士夫不顾念中外大局，讼言船政之非，总署心知其理，而怵于成效之难，亦遂淟忍依违。”[24]除了招商困难，反对创办招商局的也大有人在。光禄寺卿刘锡鸿坚信，中国轮船必不如洋轮船：一、洋船工料坚而驾驶熟；二，洋人重信，不如中国人狡诈，得钱则毁约；三、附洋船有损失，洋官能为之追赔，附中国船而失，中国官不能为之追赔[25]。他甚至对李鸿章称：“现惟以圣人柔远之道待之，体其然诺不苟之性，恤其受欺奸民愚直躁急之情，明白开谕，以禁约其非，平心察处，以解释其怨。”[26]李鸿章为平息各沙船商人的恐慌，甚至不得不向上海沙船会馆担保：“嗣后沙宁东卫各船统运江浙漕粮，以100万石为率，余则拨归（轮）运。”[27]尽管这种保证事后并未执行，但招商局在成立过程中所面临的阻力，可见一斑。</p>
<p>两江总督何璟是反对招商局最有力之人。他强调资本不易集，沙船主必不肯让，不仅对招商活动百般阻挠，还致函李鸿章，认为招商局多有窒碍，主张轮船招商局“从缓”兴办[28]。江苏是清代漕粮海运的主要承担者，作为江苏漕粮海运的主要负责人，强烈反对成立轮船招商局，并声称沙船主不肯相让，不难看出，所谓的沙船不足之类的问题根本就不存在。由于何璟的反对一针见血，李鸿章极为恼火，适逢何璟丁忧离职，由李鸿章旧部张树声兼署两江。十一月十一日，李鸿章亲自给张树声写信：“与阁下从事近二十年，几见鄙人毅然必行之事，毫无把握，又几见毅然必行之事，阻于浮议者乎？”明确表示，倡办华商轮船为目前漕粮海运尚小，更主要的是为中国数千年国体、商情、财源、兵势“开拓地步”[29]。张树声回信予以支持，不仅同意拨给苏漕10万石，还决定将江北漕粮10万石也一并拨归招商局，这才解决了两江的阻力[30]。对于这一点，李鸿章事后还念念不忘：招商局运漕已有成议，但几为所阻，“幸浙省欣允，振轩制军（张树声）幡然解悟，或为官造轮船开此先路耳”[31]。</p>
<p>十二月十六日，“轮船招商局”在上海正式成立[32]。出于对招商局的扶植，李鸿章将轮运比例“初定沙八轮二，旋改沙六轮四”[33]；光绪三年（1877年）又奏准“嗣后苏浙海运漕米，须分四五成拨给招商局轮船承运，不得短少”[34]；二十六年（1900年）后，沙船无力承担海运，漕粮全部划归招商局。此外，招商局还多次承担赈粮运输工作，这与漕粮海运具有相似的性质，同样有利于招商局的发展。有人曾评价李鸿章与招商局的关系：“李氏对招商局之创始，固极费心思，而于其成立后之维护扶植，更各方设法，无微不至。当时之收买旗昌轮船与航行南洋、日本等处，实为我国航业上之光荣史绩，本期逐渐发展，以抵制外人而保主权之完整，孰意后日之招商局竟腐败不堪，吾人实无以对李文忠公于地下也。”[35]当为卓见。</p>
<p>综上所述，招商局之成立，主要是李鸿章等人借福州船政局讨论契机而推动成立，应当纳入洋务运动的整体战略的考虑范畴，它并非专门为解决漕粮海运船只的危机。正如事后李鸿章所宣称的那样，创办招商局“实为开办洋务四十年来最得手文字，兄创办之始即借运漕为词，各国无不折服，谓中国第一好事”[36]。在相当程度上，漕粮海运不过是洋务派官员手中的一种舆论工具，当然，也是一种有效的手段。两者的关系不可本末倒置。</p>
<p>三、招商局成立初期沙船并非不敷</p>
<p>招商局是否为漕粮海运而设？对这个问题的分析，还可以通过招商局成立初期的运漕格局来寻找答案。时人曾言，沙船、卫船等传统木帆船最初专装豆饼等货，不愿装运漕米，“诚以贩运之利，厚于漕米之水脚”。以后轮船畅行，兼载豆饼，沙船失业，“屡求多装漕米”[37]。也就是说，漕粮海运虽然因招商局的创设而受益，但它却是以轮船对沙船等传统木帆船业生存空间的挤压为前提。</p>
<p>自招商局轮船参与运漕活动以来，沙船等传统木帆船动载能力过剩的问题就开始凸显，双方的矛盾白热化。轮船与沙船矛盾的激化，主要体现在争夺对江浙两省漕粮的运输。有人做过这样的描述：上海沙船，“盛时皆不愿装载粮米，及其衰也，则争先恐后，惟恐封船委员之挑剔矣”[38]。即如在招商局首次参加漕粮海运后，江浙沙宁船号商郁森盛等人即禀请，木帆船生计日蹙，惟存漕粮海运一线希望，要求朝廷能每年定量拨给漕粮100万石承运。江苏巡抚张树声认为，十二年的漕粮海运，江浙两省共拨招商局运输17万石，其余91万石漕粮，计用沙船312号，宁船125号，东卫等船94号。因在沪停泊待装之木帆船甚多，是以米数较前均减二、三成受装，约计各船尚可添装米7万余石。此外还有未经派装之船140余号，约可装米20万石。本年江浙两省共有海运漕粮110余万石，应先尽沙船和宁船装载[39]。</p>
<p>在李鸿章的支持下，招商局迅速进行反击。朱其昂、盛宣怀、唐廷枢和徐润4人通过苏松太道沈秉成向张树声请愿，指出本年不但不能压缩轮运数额，反应加增。他们表示，虽然沙宁等船困苦凋敝，“恃运漕为养命之源”，但招商局创办伊始，也以运漕为立脚之基。本年江苏漕粮，连同采办、抵征米共65万石，应仍按“沙八轮二”的比例，即由沙宁船分运米52万石，轮船运米13万余石。也就是说，江苏应该较去年多派拨3万石[40]。</p>
<p>考虑到江北此次沪局所封雇沙船，坚固具揽者约可装米64万石，“即使将正漕全数派装，亦已有盈无绌”，署布政使应宝时、粮道英朴等人经过议商，决定沙卫等船将运载量一律折减，从中提出漕粮正米3万石和随同商船耗米2400石，全部拨归招商局。除此之外，本年江苏还有代为采买的粮食75000石和经剥等耗7556石25升，需要海运，均交由招商局承运，两者合计114956石25升[41]。这个数字和上年招商局承运米数基本持平。由此可见，轮、沙双方都做了让步。本年江苏漕粮海运的出运情况如下表：</p>
<p>放洋日期<br />
类别<br />
船数<br />
正耗米<br />
沙耗<br />
附注</p>
<p>正月十九<br />
头批<br />
210<br />
336922<br />
283930<br />
本年有采买及正米114956石，归轮船招商局承运。</p>
<p>二月初八<br />
二批<br />
100<br />
146015<br />
11681</p>
<p>三月初七<br />
三批<br />
51<br />
69290<br />
5543</p>
<p>合计<br />
361<br />
582227<br />
301154</p>
<p>资料来源：《军机处录副奏折》同治十三年正月二十七日；《朱批奏折》，同治十三年三月十九日，江苏巡抚张树声折。</p>
<p>浙江的海运情况也大致类似。此年浙江共起运漕粮正耗米35万余石，其中轮船承运10万石[42]，比例基本不变。联系到木帆船的过剩，显然不能认为，此时沙船等船只已经无法承担漕粮海运的任务。</p>
<p>招商局收购旗昌后，经济顿觉紧张。光绪二年（1876年）十月二十四日，太常寺卿陈兰彬奏称：招商局成立以来，办有成效，三年使中国少流出银两1300余万，现在旗昌要出售给招商局，实中外大局之关键。为对招商局加以鼓励和扶植，他请求加拨江浙漕米[43]，清廷表示同意[44]。次年因商股有限，招商局进行改革，重新拟定章程，特意指出，有人称轮船运漕系夺沙船之利，不知从前河漕时，沙船并不运漕，获利仍厚；近来市面清淡，即使江浙漕米全归沙船，亦难补救。沙船运漕本系意外之事，“非若招商局船以运漕为命脉”[45]。李鸿章则称，尽管朝廷多次要求江浙各省多拨漕粮，核计近年情况，浙省漕粮分拨商轮装运尚及四、五成，苏省漕数分拨不及二成。究其原因，“在疆臣公忠体国，本无成见，而承办漕务人员，往往自便私图，不肯加拨”。他要求自四年起，海运漕米必须四、五成轮运，“不准再有短少”。而江西、湖北等省采办的漕粮，则多多益善[46]。这分明是招商局通过行政权力来强行侵占沙船的运漕份额。</p>
<p>光绪四年江苏共应交仓等米749924石零[47]。因为这些年江苏所拨招商局的漕粮数一直较少，清廷特谕江苏：“着该督抚饬令粮道，嗣后务须分四五成拨给该局轮船运送，不得减少”[48]。在这种压力下，江苏只得决定：本届拨给招商局漕粮299400余石，相较总额，“已在四成以上”[49]。浙江应起运米377000余石，拟拨招商局承运200500余石，核计仍在五成以上[50]。以后，这一分配比例得到长时间维持。</p>
<p>六年九月，上海沙船商船会馆曾向苏松太兵备道呈稿，重提李鸿章同治十一年的保证，即沙宁东卫各船统运江浙漕粮，以100万石为率，其余部分才拨归轮船运输。他们指出：近些年来，“无如轮船之运米数有加无已，商船之运米数有缩无盈”。上年沙船仅派装漕粮40余万石，与原批100万石之数，“渐不及半”[51]，要求多派装漕米。但从事后的运作来看，这种要求并没有得到实施。</p>
<p>值得注意的是，浙江巡抚谭锺麟为承运四年分漕粮海运商人请奖，朝廷的朱批居然是：“近闻承办海运尽为轮船垄断，沙宁各船生计萧条，以后着将轮船运米若干、商船运米若干，分晰具奏”[52]。次年四月，当谭锺麟报告海运出运情况时，清廷也不忘提醒他：“江浙漕粮多半由轮船装运，轮船多一分则商船减一分，此一定不易之理也。该省所报米数，轮船起运者究有若干，着查明具奏，毋使商船向隅！”[53]可见清廷对于招商局的态度，已经出现偏离。</p>
<p>简言之，沙船业之衰退影响到漕粮海运虽为事实，但至少在招商局成立初年，沙船并非不敷，而是有所剩余。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成立招商局与漕粮海运的关系。</p>
<p>&#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1;</p>
<p>[1] 张庆枏：《中国航业史略》，招商局档案：《本局恢复周年纪念刊稿卷》，（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以下简称“二档”）馆藏号：468-799。</p>
<p>[2] 参见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12月版；徐元基：《海运漕粮对中国轮运业创立的作用问题》，《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资料》，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4月版；交通部财务会计局等编：《招商局会计史》，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4年12月版。</p>
<p>[3] 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以下同类档案省略收藏单位）：《军机处录副奏折·洋务运动·船厂》同治五年五月十三日，闽浙总督左宗棠折。</p>
<p>[4]《上谕档》同治五年六月初三日。</p>
<p>[5]《军机处录副奏折·洋务运动·船厂》同治十年十月十四日，内阁学士宋晋折。</p>
<p>[6]《军机处录副奏折·洋务运动·船厂》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四日，湖广总督李瀚章折。</p>
<p>[7]《军机处录副奏折·洋务运动·船厂》同治十一年四月初一日，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折。</p>
<p>[8]《军机处录副奏折·洋务运动·船厂》同治十二年十一月（缺日），恭亲王等奏。</p>
<p>[9] 李鸿章：《复王补帆中丞》，同治十一年正月二十一日，《李鸿章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二。</p>
<p>[10]《江苏制造轮船》，同治十一年正月二十八日，《海防档》，福州船厂（二），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台北：艺文印书馆，1957年9月版，第325页。</p>
<p>[11]《军机处录副奏折·洋务运动·船厂》同治十一年五月十五日，直隶总督李鸿章折。</p>
<p>[12] 李鸿章：《复曾相》，同治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李鸿章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二。</p>
<p>[13]《汇报》，同治十三年九月初十日，1874年10月16日。</p>
<p>[14] Hao Yen-Ping, The Compradore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 Bridge between East and West,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0, P.138.</p>
<p>[15] 李鸿章：《复王补帆中丞》，同治十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李鸿章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二。</p>
<p>[16]《总署收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文，附章程》，同治十一年七月十二日，《海防档》，购买船炮（三），第911—915页。</p>
<p>[17]《总署收李鸿章函，附轮船招商条规》，《海防档》，购买船炮（三），第928页。</p>
<p>[18]《军机处录副奏折》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直隶总督李鸿章折。</p>
<p>[19]《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元年二月二十七日，直隶总督李鸿章折。</p>
<p>[20] North China Herald, 1873, 9, 20.</p>
<p>[21] 郑观应：《招商局股东大会演说词》，《盛世危言后编》卷十《船务》。据李鸿章说，李振玉系“底细不甚深知”，后因众论不洽而辞退，胡光墉则“畏洋商嫉忌，不肯入局”，所以李鸿章甚至想到通过粤商叶廷眷入局而吸引粤商，见李鸿章：《复孙竹堂观察》，同治十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十二。</p>
<p>[22]《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元年二月二十七日，直隶总督李鸿章折。</p>
<p>[23]《总署收李鸿章函，附轮船招商条规》，《海防档》，购买船炮（三），第920-923页。</p>
<p>[24] 李鸿章：《复沈幼丹船政》，同治十二年十二月初十日，《李鸿章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三。</p>
<p>[25] 刘锡鸿：《读郭廉使论时事书偶笔》，《刘光禄遗稿》卷二。</p>
<p>[26] 刘锡鸿：《再致李伯相书》，光绪元年六月二十七日，《刘光禄遗稿》卷二。</p>
<p>[27]《商船会馆公禀苏松太兵备道稿》，《申报》光绪六年九月十一日，1880年10月14日。</p>
<p>[28]《总署收署南洋大臣何璟文》，同治十一年六月十八日，《海防档》，机器局，第95页。</p>
<p>[29] 李鸿章：《复张振轩制军》，同治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十二。</p>
<p>[30]《军机处录副奏折》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署两江总督张树声折。对于江北欲行海运的打算，刚刚成立的招商局极为动心。朱其昂向张树声禀请，招商局现有轮船3艘，每月运漕2次，每次装米3万余石，自正月至六月共可运米30余万石。江浙已经答应拨给招商局20万石漕粮，尚有10余万石可装，合之江北起运米数相符，“不致临时贻误”。张树声表示同意，不料朱其昂因购船之事出现周折，担心赶办不及，特向李鸿章求情，要求将此106800余石漕粮退回。结果江北漕粮只得恢复河运。张树声对此极为愤怒，甚至怀疑招商局有无能力承运江浙的20万石漕粮。（参见《招商局档案》，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初三日，署理两江总督张批，转引自聂宝璋：《中国近代航运史资料（1840－1895）》，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11月版，第791页。张恩骏在编写招商局大事纪时称，“直督、苏抚奏拨漕米30万石，交由本局承运”，此不过系朱其昂等人最初所讨论的由招商局承运数字，而非最终招商局承运的数位，见张恩骏编：《本局编年纪事·第一年》，《国营招商局七十五周年纪念刊》，1947年12月，二档馆藏）。正因为如此，李鸿章才会说：“现仅分运苏浙漕米，岁20万石，沾润较少”（见《复刘仲良方伯》，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李鸿章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三），但这是不能埋怨别人的。</p>
<p>[31] 李鸿章：《复孙竹堂观察》，同治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李鸿章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二。</p>
<p>[32]《招商局之沿革及任务概述》，招商局档案：《本局恢复周年纪念刊稿卷》，二档馆藏号：468-799，又见于交通部、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交通史航政编》，上海民智书局，1931年7月版，第142页。但也有报道称，招商局是在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开局，“是日在沪官宪及候补人员，齐至局中贺喜而在法国租界永安街中”，见《教会机关报报》，同治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笔者以为，此记录当以前者所记为准。</p>
<p>[33] 吴馨等修：《上海县续志》卷七，民国七年刊本。</p>
<p>[34]《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直隶总督李鸿章等折。</p>
<p>[35] 刘殿庚：《李鸿章之经济建设》，燕京大学法学院经济学系学士论文（北京大学图书馆藏），1937年6月，第18页。</p>
<p>[36] 李鸿章：《复刘仲良方伯》，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李鸿章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三。</p>
<p>[37]《字林沪报》，光绪十三年五月初三日，1887年6月23日。</p>
<p>[38]《字林沪报》，光绪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884年1月25日。</p>
<p>[39] 考虑到招商局在十二年江北漕粮运输上的反映，张树声的回复态度也就可以理解了，参见《军机处录副奏折》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署两江总督张树声折。</p>
<p>[40] 沈秉成：《苏松太道转移招商局禀请添拨粮米装运轮船》，《重订江苏海运全案新编》卷三《奏咨事宜》。</p>
<p>[41] 应宝时等：《司道详派拨招商局轮船承运米数》，《重订江苏海运全案新编》卷三《奏咨事宜》。</p>
<p>[42]《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元年十二月十八日，浙江巡抚杨昌浚折。</p>
<p>[43]《军机处录副奏折·洋务运动·招商局》光绪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太常寺卿陈兰彬折。</p>
<p>[44]《上谕档》光绪二年十月二十四日。</p>
<p>[45]《招商局档案》复印件，光绪三年，江海关刘道筹议招商局变通调剂章程，见聂宝璋编：《中国近代航运史资料（1840－1895）》，第942页。</p>
<p>[46] 李鸿章：《论维持招商局》，光绪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李鸿章全集·译署函稿》卷七。</p>
<p>[47]《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两江总督沈葆桢等折。</p>
<p>[48]《上谕档》光绪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p>
<p>[49]《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四年二月二十二日，两江总督沈葆桢等折。</p>
<p>[50]《军机处录副奏折·洋务运动·招商局》光绪四年正月初八日（朱批时间），浙江巡抚梅启照折。</p>
<p>[51]《申报》，商船会馆公禀苏松太兵备道稿，光绪六年九月十一日，1880年10月14日。</p>
<p>[52]《朱批奏折》光绪六年十二月初十日，浙江巡抚谭锺麟折。</p>
<p>[53]《朱批奏折》光绪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浙江巡抚谭锺麟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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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赵二姑案 与《赵二姑宝卷》简单分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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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4 Mar 2011 02:45:55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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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清朝皇帝]]></category>
		<category><![CDATA[清末四大奇案]]></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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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学历史的好处就是任何关键字，你用个古代的说法都可以代替。还显得你有文化。 叩阍。什么意思自己去搜。本站不愿出现那两字。    我都很纳闷，山西太原府的领导太不会办事，不知道在直隶设个办事处，把他们拿下。 从这篇论文的时间分析。  1825年道光五年。 赵二姑案最大的受害者是邱巡抚。 道光元年任山西巡抚。干了到五年落马。 道光五年落马后，降江西按察使，降了一级。  道光六年运作一下回到京城。  刑部右侍郎。 可以从清代管制表中看到。 虽然赵二姑死了，我是个没什么道德的人，觉得一个老百姓死了就死了。 从二品的巡抚，因为冤死个把老百姓，降职。 到正三品按察使。 一年后变成从二品。 还比巡抚高一点的右侍郎。 问题还是刑部的右侍郎。   一个判案出问题的，还能当个刑部的二把手。 说明大清真是敢用人啊。 清朝有些有趣的事情，就是民间喜欢瞎折腾戏曲。 刺马案刚出来，人们都有刺马案的戏在唱。   赵二姑案也是刚出来《赵二姑宝卷》就出来了。 关于赵二姑案还与儒家妇女视贞洁比生命还重要的成分。  儒教对中国影响真大。 算了，不写了。写文章太浪费时间，还是多读点书吧。 从二品 内阁学士 侍卫处散秩大臣 各部院左右侍郎（副大臣） 禁卫军及陆军协统 翰林院掌院使士 各省巡抚 各省布政使 各省民政使 &#160; &#160; &#160; 邱樹棠(?一1881)清代官員。字景召。漢陽人。 嘉慶七年進士。任刑部主事轉員外郎。嘉慶十六年，遷江蘇徐州知府。時河堤潰決，水淹邳(今江蘇邳縣)一帶，他竭力賑濟並募民堵口 築堤。后調任江寧府，俘巢縣白蓮教首方榮升，鎮壓白蓮教徒的鬥爭。又調江南糧道，奏請封禁古樓岡金礦。道光元年(1821年)，任山西巡撫。時興縣及歸化 城薩拉廳所屬發生水災，他呈請賑恤。鹽池東西各堰被雨水衝決，他募民築堤，還修築興縣城垣。后因事降調江西按察使，道光六年(1826年），召署刑部右侍 郎。九年，調倉場侍郎，未幾因事降三晶京堂候補。 &#160; &#160; &#160; 附一篇论文。 &#160; 《赵二姑宝卷》与清代山西叩阍大案 李豫 李雪梅 （山西大学文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山西档案 2003年 第三期 清道光初年，山西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国的叩阍大案，道光帝多次下达谕旨才使这场大冤案得以昭雪。道光帝曾将此典型案件载于刑检案件范例，永昭炯戒。近在旧书摊购得一唱本，名为《新刻烈女宝卷》，[1]山西榆次衡源斋道光五年（1825）刻本，翻阅一遍，竟是演唱道光年间发生在山西榆次当地的那件叩阍大案的唱本。明清至民国期间，山西各县的乡间多有传抄的宝卷，而此宝卷为刻本，可知其传播较为广泛；且此卷为当时人写当时事，属时事宝卷类，宝卷中也属稀见；编者显系下层民众或民间艺人，故有补史之益。是宝卷不被近人所编《中国宝卷总目》所载，[2]属海内孤本。将此宝卷与故宫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案卷比较，所述故事情节基本与案件相符，也有不同者。追其原因，一是唱本系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在故事原型的基础上进行了加工；再者，编宝卷者是看不到官方案卷的，只能依靠耳闻目睹的情况经剪裁后编撰而成，但这样编成的宝卷中必然加入了案卷以外的许多鲜为人知的案件情况，当然也掺入了许多民众间相传的与案卷不相符的情况。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学历史的好处就是任何关键字，你用个古代的说法都可以代替。还显得你有文化。</p>
<p>叩阍。什么意思自己去搜。本站不愿出现那两字。    我都很纳闷，山西太原府的领导太不会办事，不知道在直隶设个办事处，把他们拿下。</p>
<p>从这篇论文的时间分析。  1825年道光五年。</p>
<p>赵二姑案最大的受害者是邱巡抚。 道光元年任山西巡抚。干了到五年落马。</p>
<p>道光五年落马后，降江西按察使，降了一级。  道光六年运作一下回到京城。  刑部右侍郎。</p>
<p>可以从<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guanyuan/">清代管制表</a>中看到。</p>
<p>虽然赵二姑死了，我是个没什么道德的人，觉得一个老百姓死了就死了。</p>
<p>从二品的巡抚，因为冤死个把老百姓，降职。 到正三品按察使。 一年后变成从二品。 还比巡抚高一点的右侍郎。</p>
<p>问题还是刑部的右侍郎。   一个判案出问题的，还能当个刑部的二把手。</p>
<p>说明大清真是敢用人啊。</p>
<p><a href="http://www.qingchao.net/">清朝</a>有些有趣的事情，就是民间喜欢瞎折腾戏曲。</p>
<p><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cimaan/">刺马案</a>刚出来，人们都有刺马案的戏在唱。   <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zhaoerguan/">赵二姑案</a>也是刚出来《赵二姑宝卷》就出来了。</p>
<p>关于赵二姑案还与儒家妇女视贞洁比生命还重要的成分。  儒教对中国影响真大。</p>
<p>算了，不写了。写文章太浪费时间，还是多读点书吧。</p>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592">
<tbody>
<tr>
<th rowspan="6" scope="row">
<div>从二品</div>
</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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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pre>内阁学士</pre>
</div>
</td>
<td bgcolor="#339999">
<div>
<pre>侍卫处散秩大臣</pre>
</div>
</td>
</tr>
<tr>
<td>
<div>
<pre>各部院左右侍郎（副大臣）</pre>
</div>
</td>
<td>
<div>
<pre>禁卫军及陆军协统</pre>
</div>
</td>
</tr>
<tr>
<td>
<div>
<pre>翰林院掌院使士</pre>
</div>
</td>
<td></td>
</tr>
<tr>
<td>
<div>
<pre>各省巡抚</pre>
</div>
</td>
<td></td>
</tr>
<tr>
<td>
<div>
<pre>各省布政使</pre>
</div>
</td>
<td></td>
</tr>
<tr>
<td>
<div>
<pre>各省民政使</pre>
</div>
</td>
</tr>
</tbody>
</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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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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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p>邱樹棠(?一1881)清代官員。字景召。漢陽人。</p>
<p>嘉慶七年進士。任刑部主事轉員外郎。嘉慶十六年，遷江蘇徐州知府。時河堤潰決，水淹邳(今江蘇邳縣)一帶，他竭力賑濟並募民堵口 築堤。后調任江寧府，俘巢縣白蓮教首方榮升，鎮壓白蓮教徒的鬥爭。又調江南糧道，奏請封禁古樓岡金礦。道光元年(1821年)，任山西巡撫。時興縣及歸化 城薩拉廳所屬發生水災，他呈請賑恤。鹽池東西各堰被雨水衝決，他募民築堤，還修築興縣城垣。后因事降調江西按察使，道光六年(1826年），召署刑部右侍 郎。九年，調倉場侍郎，未幾因事降三晶京堂候補。</p></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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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bsp;</p>
<p>附一篇论文。</p>
<p>&nbsp;</p>
<p>《赵二姑宝卷》与清代山西叩阍大案<br />
李豫 李雪梅</p>
<p>（山西大学文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p>
<p>山西档案 2003年 第三期</p>
<p>清道光初年，山西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国的叩阍大案，道光帝多次下达谕旨才使这场大冤案得以昭雪。道光帝曾将此典型案件载于刑检案件范例，永昭炯戒。近在旧书摊购得一唱本，名为《新刻烈女宝卷》，[1]山西榆次衡源斋道光五年（1825）刻本，翻阅一遍，竟是演唱道光年间发生在山西榆次当地的那件叩阍大案的唱本。明清至民国期间，山西各县的乡间多有传抄的宝卷，而此宝卷为刻本，可知其传播较为广泛；且此卷为当时人写当时事，属时事宝卷类，宝卷中也属稀见；编者显系下层民众或民间艺人，故有补史之益。是宝卷不被近人所编《中国宝卷总目》所载，[2]属海内孤本。将此宝卷与故宫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案卷比较，所述故事情节基本与案件相符，也有不同者。追其原因，一是唱本系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在故事原型的基础上进行了加工；再者，编宝卷者是看不到官方案卷的，只能依靠耳闻目睹的情况经剪裁后编撰而成，但这样编成的宝卷中必然加入了案卷以外的许多鲜为人知的案件情况，当然也掺入了许多民众间相传的与案卷不相符的情况。</p>
<p>《新刻列女宝卷》的主人公是赵二姑，故这种宝卷也被称为《赵二姑宝卷》。笔者赴北京故宫博查相关档案，获知案件发生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3]<span id="more-1758"></span></p>
<p>清道光初年，山西太原府榆次县东双村有一村民叫赵添和，55岁，妻曹氏，36岁。生有两子一女，子一为成锤，一为两岁，女则为赵二姑，13岁，赵家世代以农为业。道光三年（1823）五月十三日（6月21日）时，曹病故，前往小前南庄料理丧事。十四日晨，赵添和下地耕作，将门倒扣上，此时赵二姑与弟正熟睡。同村对门开面店（一说杂货店）的邻居阎思虎（38岁）知二姑母曹氏不在，见赵添和又去下地，便心生歹意。他将赵家门悄悄打开，入室后即被二姑发觉，正欲惊叫，被阎一手掩口，一手又将其双手按住强奸，事后，又用恶语威胁方离去。赵添和从地里回家吃饭，二姑向父哭诉被思虎强暴之事，添和即将曹氏叫回细问。曹氏见席上有一血迹，急用棉花擦去扔厕内。赵添和要去告状，曹氏以二姑已定婚不允，添和怨曹氏未将二姑带走竟成此事，争吵之声惊动同院范氏，也说家丑不可外扬，且忍了吧。十五日至二十四日，曹氏带二姑同去料理其母丧事。期间，二姑不吃不喝，每日痛苦不已，人渐消瘦，且此时二姑事已有风闻，二姑订婚之婆家也提出退婚。二十五日，赵添和看到此状，即到榆次县衙告阎思虎强奸其女二姑，知县吕锡龄即差皂役郝庭进、快役郝贵、壮役郝映辉、散役要维、武思德将阎思虎抓获到案，并传唤二姑、曹氏。二姑临行向同院范氏告别：“这一去，是不回来了。”范氏劝道：“把冤伸了，即可回来。”二姑说：“即使回来，亦无人要了。”村里的妇女与街邻都垂泪相送。乡　阎正伸与二姑、曹氏同坐一车，询问强奸情形，到县衙后将情形告知皂役郝添源。二十六日，郝庭进向阎思虎要洒扫钱二十千（银20两），阎思虎弟阎思雨送钱到班房。阎思虎又给二皂班头役曹宗洛大钱十千、刑书巩必达大钱八千，又许给郝等钱三十六千。这日，吕锡龄开庭审案，阎因已花钱，坚不认奸，二姑诉说实况，被吕锡龄驳之，吕又恐曹氏与二姑串供，令郝庭进将曹氏与二姑带回家居住。二十七日，阎思虎恐县官传验二姑，告其弟阎思雨进行打点，阎即贿稳婆朱氏，求其不要验出有奸，先给朱氏饭钱一千一百文，答应事成可给五千。二十八日，阎又允给郝庭进礼钱三十千，副差钱六千，郝庭进告知郝贵等差役。</p>
<p>这期间，赵添和堂弟赵添利闻知阎不认强奸罪，随又以阎奸二姑及阎“平日聚贿为匪”词，求人写呈状赴县投递。二十九日，吕锡龄审问阎思虎，阎与二姑仍供如前。阎恐审出实情，恰听赵添利告他赌博，即向郝庭进承诺拿出一百二十千给县官，求以赌博结案。郝即与吕锡龄门人苏大商议，苏要再加些，郝以阎家境不饶为由，苏大让其听信。苏大当晚即于吕建议，与其审不出强奸实情，追阎赌博也可全二姑名节，并说阎已允事成送礼一百二十千，吕也认为这样处理得当，于是答应。</p>
<p>六月初一日，阎又给二皂班头役曹宗洛大钱八千。吕提阎审问，阎仍供无奸，阎并反告赵添利诬其赌博。吕又问二姑强奸实情，并侮辱说要亲自验看二姑身，二姑不忍受辱，推说下身尚肿不可验看，并求吕让其内眷代验下身，吕即以二姑已有婆家不可验看为由拒绝再验。故二姑自进县衙以来一直未被验身。初三日晚，吕复传案证候讯，要维、郝明、武思德传二姑至县衙大堂暖阁后边听审。吕先传赵添利（因阎反诬赵欠其赌钱故呈状告），赵不认，吕又将赵带到三堂追问其侄女被奸实据，至一更时，仍在审问。二姑见叔父被诬且遭此罪，已被污，冤又不得伸，即取随身所带剃刀抹喉而倒地，血溅大堂。差役要维见了告郝庭进，郝庭进害怕二姑家人不依，看见二姑叔叔赵添中在壮班门首听审，于是有了一个主意，欲将二姑之死讹诬赵添中身上，郝庭进嘱郝添源看赵添中手上有无血迹，添源会意说有，郝庭进告吕说赵手上有血，并云：二姑已死，将尸亲吓唬住，这案就没事了，阎所允钱也可到手。吕即传仵作李文验看，李文说无血，遭吕呵斥，改口说有，并出具甘结。吕又令将赵添中、赵添和锁押，并请太原府知府沈琮檄委太原县知县章颂春验讯。初五日，章带领仵作崔昙查验，验明二姑系自刎身死，又经稳婆岳朱氏查验，二姑已破身，章在填报尸格时改为宽松（和奸）字样，并将二姑年龄十三岁改为十四岁。</p>
<p>初六日，吕提审阎思虎，阎又诬与曹氏和奸，被二姑撞见，将二姑一并调奸。曹氏因阎当堂诬己，与赵添利均不服。初七日，因涉及人命案，此案又移交太原府，太原府知府沈琮在吕送上礼物之后，继续询问曹氏与阎和奸并及二姑事，并调戏曹氏，你与思虎相好几年，曹氏气愤当堂顶撞，沈琮即打曹氏耳光，曹氏一头撞与堂柱上，沈又将赵添利等赵家人熬审逼供，在无奈的情况下，赵家人被迫供认具结。十八日，案即结，阎思虎知和奸为徒罪，希图起解时能乘坐车辆，又许给刑房巩必达纸笔费大钱八千，先付四千。</p>
<p>八月间，二姑母曹氏、父添和不服，叔叔赵添中“一身匍匐”上京呈控。[4]九月二十日，递状于都察院衙门。二十六日，左都御史松筠、右副都御史陆以庄、凯音布（假）、多福、贾允升、韩鼎晋在仔细询问了赵添中案件始末并看了呈状后上奏折给道光帝云：“臣等查该民人所控伊侄女二姑被阎思虎强行奸污，该县逼认和奸，二姑愤激，当堂自刎，迨经解府，该府复将原告刑逼具结等情，虽未经在本省各上司衙门具控，惟案关幼女，因奸戕命，名节攸关，府县官俱以和奸勒结，且又加以刑逼。必须彻底根究，以雪沉冤而维风化，谨抄录原呈，恭称御览。伏乞皇上训示。谨奏。”道光帝阅后即下旨“交该抚邱树棠亲提严审”。[5]山西巡抚邱树棠接旨后，并没有亲自提审，而是委前任臬司令住、忻州知州庆纯、平定州知州贾亮采审案，并委现任臬司卢元伟督审。在邱的授意下，这批官吏有意袒护前审官员，并以被害人举不出强奸实据为由，编造出了一个二姑、曹氏与阎思虎和奸的事来具结此案。阎思虎只判处发配附近充军，到发配处杖一百，杖责四十五板；判决中再次对被害人二姑及其父母、叔叔等百般恶语中伤，判赵添利徒刑三年、杖一百，且初审此案的知县吕锡龄得到了升迁的优遇。[6]</p>
<p>道光四年正月间，山西巡抚邱树棠将此定拟折送到皇宫，道光帝阅后于二月初一日批交刑部议奏。这时期，二姑亲人也得知京控被驳回，继以和奸论，仍以原判作结。于是，二姑父母与赵家人在乡亲们及附近百姓凑钱资助下，再次赴京控告，通过在刑部任职的太谷人贾大夏将诉状递交给了在京任监察御史的灵石人梁中靖。此案本不属梁职责范围，但其在阅了诉状及在刑部翻阅了道光帝批交刑部议奏的邱的定拟折后，出于义愤，立即写出了千余字的折子上奏道光帝。三月初，道光帝阅了梁中靖的奏折后，批云：“据梁中靖奏，山西巡抚邱树棠复审民人赵添中京控阎思虎强奸酿命一案，仍以和奸定拟，情节支离，疑窦多端，必应彻底认真审办。著该抚派委委员，即将此案人证卷宗解交到部，分别严讯务得确情，以成信谳。”[7]</p>
<p>于是，刑部飞谘山西巡抚提集人证卷宗。四月初九、十一日，山西巡抚派员将阎思虎等二十三犯押解到部。此后，经刑部审讯，案情终大白，确定了阎思虎强奸罪，二姑虽自杀，确因知县受贿袒护被告，听信被告人使受害人受屈又受诬陷所致，所有官员受贿及山西巡抚徇私回护或渎职情形皆已查清。案件审理之后，刑部于五月初二将案件审理情形与下一步处理情况上奏皇帝，请求将山西经审各官员分别革职、解职并与未解京的案中公职人员一并解京受审。道光帝于同日下旨山西巡抚邱办理，邱办理后，于五月十二日向皇帝上了尊旨办理情况及自请处分的奏折。[8]</p>
<p>五月十八日，愤怒的道光帝在邱的报告末用朱笔批曰：“此案初结时，未能详核，已属草率。奉旨交审后，何以不亲提人证，秉公昭白，乃一味疲玩，听任此等不堪之府州县昏墨欺蒙，丧良回护，几将贞白之烈女埋恨九京，凶淫之恶棍幸免刑章，天理人心不可问矣!至于若吕锡龄者，早应罢斥，何得反升以要缺?思及此，皆因朕无知人之明，用此等不识人之大吏，使下民动辄含冤实深，惭惧愤懑。”[9]</p>
<p>六月十三日，刑部对此大案做出了最后的判决：阎思虎斩监候，入本年朝审办理；二姑捐躯明志，著礼部照例旌表；知县吕锡龄，著发往伊犁充当苦差；知府沈琮，著革职，发往乌鲁木齐效力赎罪；忻州知州庆纯、平定知州贾亮采著革职，发往军台效力赎罪；太原县知县章颂春填写尸格含混，属无能溺职，著革职；按察使卢元伟督审重案，轻重倒置，著即革职；巡抚邱树棠辜恩溺职，即应革职，著加恩降为按察使。其他所涉案公职人员均给以徒杖刑罚处理。承审刑部各员，著加恩交部议叙；御史梁中靖参奏得实，著加恩赏给四品顶带，仍交部议叙。所涉案赵家人一律平反。[10]</p>
<p>二姑死后，榆次县民与官方共同醵金置地葬其于王胡村南之驿路旁，墓地立贞节牌坊，墓道两旁有石阙，坊联为道光帝所书写，云：“髫龄赴义千秋节，劲气天六月寒。”[11]坊侧立有侍讲学士顾莼于道光四年所书写的《烈女赵二姑碑》。笔者曾去找寻二姑墓地及牌坊石阙石碑所在，此墓地确实在今晋中市大王湖村南。但那里的人们告诉我，前几年，墓地被卖给了供电局，墓及石阙、牌坊等都被人买去建什么民居大院了。原墓地的地方，今已是一座座宿舍楼。我曾去附近的文物部门、旅游大院以及案件的发生地榆次东双村寻找二姑的遗迹，但都是徒劳无获，连道光年间村民们在东双村建的二姑祠堂，如今也夷为平地，只有两个小石狮子留存。但二姑的故事在她的家乡东双却一直流传着，不过已带有了神话的色彩；二姑的美丽形象至今仍然活在乡亲们的心里，因为已成了故乡善良的人们驱除对抗人世间一切黑暗势力的美好寄托。</p>
<p>《赵二姑宝卷》就是道光年间的人们寄托美好感情的讲唱文学读本。宝卷与案卷之间有互相补充的关系，宝卷的史料、文学价值，具体有以下几点：</p>
<p>一、补充了一些当时案件审理过程中重要的细节在吕锡龄第一次审阎思虎及二姑、曹氏之后，恐二姑与曹氏串供，吕便让郝庭进将二姑曹氏带回其家中住，宝卷在此期间增补了一个重要的细节，如阎思虎恐审出实情，便“将郝庭进唤一僻静处说：‘你今晚叫你妻子将曹氏身上寻一记号与我知。’目下，取出白银十两递与庭进说声‘待事成之后，还有重谢’。庭进说道：‘不须吩咐。’晚，他便告与妻子留心。”其妻晚上睡时见曹氏左腿有块红记，便告诉了其丈夫。而郝庭进又在早上说与阎思虎，“阎思虎听说，十分之喜，心内说道：有这证见，当堂咬定，不怕他不认和奸。”[12]而这个证见正成为阎不认强奸、而诬与二姑、曹氏和奸并吕锡龄等贪官污吏判案的证据之一。这个细节，案卷与地方志中均未提及。</p>
<p>二、补充了一些案件结束以后的情况宝卷增补了案件结束之后吕锡龄充军途中的一些情况：“不说那，斩过的，无头之鬼；却说那，吕知县，伊犁充军。上刑具，跟解役，即时就走；不一日，路过这，山西省城。”这里说的是吕锡龄从京城经太原取道西安往新疆去充军的事。吕的父母妻子一起来见他，并一再数落他：“说当初，在衙内，威风凛凛；到今日，这模样，实属伤情。指望你，为官儿，荣耀宗祖；谁知道，今日里，坏你名声。”吕锡龄听着家人的一声声责备，在心如刀绞中被押入监中。他只能在太原府呆一夜，宝卷用其常用的俗曲形式《五更调》把这天晚上吕的心理活动刻画得惟妙惟肖，“一更里泪涟涟，不想我今有灾殃，一犯法就无常，枉做知县这几年；我的天，枉做知县这。二更里好孤单，父母妻子哭断肠，一在家一在监，活活使我不团圆；我的天，活活使我不团圆。三更里实可伤，因为思虎坏了官，谁知道这案翻，悔却当初莫贪赃；我的天，悔却当初莫贪赃。四更里好凄凉，与民犯法同一般，悔前易悔后难，不由两眼泪汪汪；我的天，不由两眼泪汪汪。五更里哭断肠，发我伊犁守边墙，　今以后不还乡，不如当初莫做官；我的天，不如当初莫做官。”宝卷在末尾提到道光帝曾经“钦赐御匾二面、建坊银六十两，配入节孝祠，享春秋二祀”，[13]而案卷及地方志中未有此记录。</p>
<p>三、宝卷所具有的深刻人民性和现实主义的倾向《赵二姑宝卷》文学作品塑造了美丽的少女赵二姑在遭侮辱后不屈的、想为自己洗刷冤屈的、当知官府不能为自己主持公道而自刎反抗的英烈形象。从少女的形象形成原因分析，善良的、懦弱的、无助的二姑在恶人阎思虎以及差役、稳婆、县官、州官、知府、臬司、巡抚的受贿与官官相护下，她所采取的最激烈的反抗行动在当时只能是用结束自己的生命来控诉这人间的不平，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了下层民众对一切黑暗势力、贪官污吏的愤恨和追求一个平安、自由、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作品的人民性还表现在当时人写当时事时的那种毫无顾忌的笔法上，作品的矛头直对当朝的人物并直点其名（差役、知县、知府直至巡抚）。当然作为圆满的结局，二姑的冤案得到平反，贪官污吏得到应有的惩罚，而这些圆满结局是由道光帝亲自促成的，也是清代中央检察院的官吏、监察御史梁中靖、刑部的官吏认真负责为民伸张正义的结果。作者在末尾写到：“曹氏、二姑在九泉之下叩谢”。[14]作品从表面上是赞扬皇帝，实际上是体现了一种民本思想、因果报应思想，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思想。而因果报应思想在宝卷作品中是屡见不鲜的。</p>
<p>《赵二姑宝卷》与赵二姑案件对于我们今天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首先，清代中央检察机关对各省赴京控告、不服省里判决的案件是重视的。此案中都察院在接到赵添中的叩阍呈告状后，即由两个左都御史、四个左副都御史共同仔细询问和阅看呈状后，联名向皇帝禀告山西一二审官员刑逼及案件中的冤屈情况，并请求重新审理。当皇帝批阅由山西巡抚办理，而山西巡抚邱树棠敷衍塞责，仍以原判作结回禀皇帝后，皇帝又批阅由刑部议奏。在这种情况下，由监察御史梁中靖驳斥了山西巡抚的拟定折并再次上奏皇帝要求将案卷案犯提刑部审理。都察院及御史主持正义的奏折由皇帝批复后，均以谕旨的形式及时下达。其次，清代对主管人员直接责任者的处理是有效的，对各级行政机构与官吏所行使的监察监督作用也是有效的。此案中所涉山西各承审官员、公职人员均给予处分（无论是差役，还是按察使、巡抚二品大员），对造成冤案人员均依法制裁，对所冤枉人员平反和进行善后处理。这样，可以起到稳定民心、安定社会的作用。再次，对纠正和平反重大冤案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使各级官员能够自觉地坚持真理和伸张正义。而从《赵二姑宝卷》中我们正可以看到当时底层民众的反映，民众之希望。侍讲学士顾莼《烈女赵二姑碑》所云：“当接验时，六月盛暑，距刎时已五日，而尸不变不腐，飞蝇皆远避，观者万余人皆诧异之，而昏昏者竟不一悟。”[15]大学士祁隽藻《赵烈女辞》：“昔不死，冤未诉。冤再诉，逢彼怒。女有一寸铁，剖喉代女言，剖腹代女言其苦，炎天六月尸不腐。”[16]从这里，我们又可得知这件轰动全国的山西叩阍大案的一些当时当地的真实情况。</p>
<p>参考文献：<br />
[1]佚名.新刻烈女宝卷[M].榆次：衡源斋，1825.藏山西大学文学院宝卷资料室.<br />
[2]车锡伦.中国宝卷总目[M].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293.<br />
[3]戴均元等.管理刑部事务戴均元审阎思虎强奸酿命大概情形折[Z].宫中朱批奏折•法律•审办.1824.手稿.藏北京故宫博物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br />
[4]赵添中.山西榆次县民赵添中赴京都察院控告呈状[Z].宫中朱批奏折•法律•审办.1823.手稿.藏北京故宫博物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br />
[5]松筠.都察院御史松筠奏阎思虎强奸酿命案山西各审以和奸逼勒结案折[Z].宫中朱批奏折•法律•审办.1823Z手稿.藏北京故宫博物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br />
[6]邱树棠.山西巡抚邱树棠奏报阎思虎和奸案审拟折[Z].宫中朱批奏折•法律•审办.1824.手稿.藏北京故宫博物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br />
[7]（清）宣宗实录道光四年三月三日朱批奏折（卷66）[A].山西史志院.清实录山西资料汇编[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6.<br />
[8]邱树棠.山西巡抚邱树棠遵旨将阎思虎强奸酿命案舞弊各官员革职解任押解交刑部并自请严一议折[Z].宫中朱批奏折•法律•审办.1824，手稿.藏北京故宫博物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br />
[9]（清）宣宗实录道光四年五月十八日朱批奏折（卷66）[A].山西史志院.清实录山西资料汇编[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6.<br />
[10]道光帝.给错审阎思虎强奸酿命案之山西官员处分给平反冤狱官员嘉奖谕[Z].宫中朱批奏折•法律•审办.1824，手稿.藏北京故宫博物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br />
[11]（清）俞世铨等.榆次县志（卷10）[M].榆次：1863.23.<br />
[12][13][14]佚名.新刻烈女宝卷[M].榆次：衡源斋，1825.8，25，27.藏山西大学文学院宝卷资料室.<br />
[15][16]（清）俞世铨等.榆次县志（卷13）[M].榆次，1863.34，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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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道光末年變革學術思想</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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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3 Dec 2010 09:08:25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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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好大的題目，我是寫不了。 顧炎武說，昔之清談談老莊，今之清談談孔孟。 道光說。 汝試思之，詞章何補國家，但官翰林者，不得不為此耳。 龔自珍說。 一祖之法無不蔽，千夫之議無不靡，與其贈來者以勁改革，孰若自改革？ 道光也想過改革，鴉片戰爭失敗。  敗了古代有句話，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道光進一切可能去學習。 有件洋人的機會，抓到人。  見有關的人員都是去想法瞭解西方。 不過都是皮毛而已，沒有任何深入研究。 在洋務運動之前，也有過一些改革。這些改革比洋務運動更為不徹底。根本無法實施。 逮著兩個洋人在吐蕃，弄到幾張紙，幾本書。  無人認識，從川督到湖廣，沒人認識。換個幾個地方，半年後才有人知道那是幾封家信和聖經。  這就是那個時代。 效率之低下，見識之淺薄。 知西方有洋槍，洋炮。 覺得自己該有，就隨便找你洋人，就造這些玩意。  首先找的人也得懂吧！ 不懂，不怎麼不懂。 其次加工要工具吧，有嗎？ 沒有。  做出來的東西，外形一樣。都不能用。 事情就不了了之。   沒人去想為什麼做不成。  做不成就做不成。 又有人說舊式武器當兵的都習慣，皇帝您做新的，我們也用不了。 舊的改裝就行。  道光說好。 改革失敗就走以前老路。這就是道光的學習西方。 魏源說，何不別開海譯館籌邊漠。   沒人理睬。 又說，吾闻由余之告秦繆矣，善師四夷者能制四夷，不善師外夷者，外夷制之。 親娘啊。 都要托古改制。 就像康有為的托古改制一樣。  《孔子改制考》 荣古而虐今，贱近而贵远，人之情哉!耳目所闻观，则遗忽之，耳目所不观闻，则敬异之，人之情哉。”还引《淮南子》之句：“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贱今，故为道者必托之于神农，黄帝而后能入说。” 康有为说：“布衣改制，事大骇人，故不如与之先王，既不惊人，自可避祸。” 還有香帥的《勸學篇》和貧道簡單翻譯，現在很多都覺得托古改制是畫蛇添足。 那肯定不瞭解國人的智慧。 軍費開支好高。 2000萬兩白銀。 大清gdp的三分之一。 有這麼多錢，你怎麼改呢。 一改就有人要拿錢。 不行的。當時官匪一家。 改革就嘩變。 河道，鹽政，漕運。也是改革不了。 漕運之弊端，是個人都知道。為什麼還要堅持呢。  京城一石1兩銀子，漕運的成本要18兩。還要堅持漕運。 為何呢？ 你改革後那17兩怎麼辦？ 河道的錢也是能用十分之一幹正事都不錯。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好大的題目，我是寫不了。</p>
<p>顧炎武說，昔之清談談老莊，今之清談談孔孟。</p>
<p>道光說。 汝試思之，詞章何補國家，但官翰林者，不得不為此耳。</p>
<p>龔自珍說。 一祖之法無不蔽，千夫之議無不靡，與其贈來者以勁改革，孰若自改革？</p>
<p>道光也想過改革，鴉片戰爭失敗。  敗了古代有句話，知己知彼百戰不殆。</p>
<p>道光進一切可能去學習。 有件洋人的機會，抓到人。  見有關的人員都是去想法瞭解西方。</p>
<p>不過都是皮毛而已，沒有任何深入研究。 在洋務運動之前，也有過一些改革。這些改革比洋務運動更為不徹底。根本無法實施。</p>
<p>逮著兩個洋人在吐蕃，弄到幾張紙，幾本書。  無人認識，從川督到湖廣，沒人認識。換個幾個地方，半年後才有人知道那是幾封家信和聖經。  這就是那個時代。</p>
<p>效率之低下，見識之淺薄。<span id="more-1342"></span></p>
<p>知西方有洋槍，洋炮。 覺得自己該有，就隨便找你洋人，就造這些玩意。  首先找的人也得懂吧！ 不懂，不怎麼不懂。 其次加工要工具吧，有嗎？ 沒有。  做出來的東西，外形一樣。都不能用。 事情就不了了之。   沒人去想為什麼做不成。  做不成就做不成。</p>
<p>又有人說舊式武器當兵的都習慣，皇帝您做新的，我們也用不了。 舊的改裝就行。  道光說好。</p>
<p>改革失敗就走以前老路。這就是道光的學習西方。</p>
<p>魏源說，何不別開海譯館籌邊漠。   沒人理睬。</p>
<p>又說，吾闻由余之告秦繆矣，善師四夷者能制四夷，不善師外夷者，外夷制之。</p>
<p>親娘啊。 都要托古改制。 就像康有為的托古改制一樣。  《孔子改制考》<br />
荣古而虐今，贱近而贵远，人之情哉!耳目所闻观，则遗忽之，耳目所不观闻，则敬异之，人之情哉。”还引《淮南子》之句：“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贱今，故为道者必托之于神农，黄帝而后能入说。”</p>
<p>康有为说：“布衣改制，事大骇人，故不如与之先王，既不惊人，自可避祸。”</p>
<p>還有香帥的<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quanxuepian/">《勸學篇》</a>和<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quanxue-2/">貧道簡單翻譯</a>，現在很多都覺得托古改制是畫蛇添足。 那肯定不瞭解國人的智慧。</p>
<p>軍費開支好高。 2000萬兩白銀。 大清gdp的三分之一。</p>
<p>有這麼多錢，你怎麼改呢。 一改就有人要拿錢。 不行的。當時官匪一家。</p>
<p>改革就嘩變。</p>
<p>河道，鹽政，漕運。也是改革不了。</p>
<p>漕運之弊端，是個人都知道。為什麼還要堅持呢。  京城一石1兩銀子，漕運的成本要18兩。還要堅持漕運。 為何呢？</p>
<p>你改革後那17兩怎麼辦？</p>
<p>河道的錢也是能用十分之一幹正事都不錯。</p>
<p>鹽的問題，當年陶澍 郭嵩燾 都治理過。  隨便一管一切就好。 本身鹽價很高，隨便治理一下降低一大半。  為何？他們還不是啥專業人士。</p>
<p>人們開礦朝廷怕人，聚集起來會惹事端，給關掉了。</p>
<p>做些生意，扣個漢奸賣國賊。  有個專有名詞。  私通外夷的罪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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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道光六年漕粮海运的几个问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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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3 Nov 2010 15:43:30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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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以前专门研究过清代漕运问题。 还看过几本清代漕运的书。 现在几乎都忘光了，最近打算复习一下。 都知道海运，但是，当年有大清国情，不能因为漕运弊病多就废弃，不能因为海运好处多就推广。  要建设具有大清特色的天朝上国啊！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 清朝道光四年（1824年），运河要冲清江浦决口，河运漕粮不畅，苏松常镇太4府1州的漕粮160余万石，于六年改由海运，由此开始了清朝历史上的首次漕粮海运。魏源等人为此次海运归纳了特点：其优于河运者有“四利”（“利国、利民、利官、利商”）[1]，并达到了“六善”（“国便、民便、商便、官便、河便、漕便”）[2]的“众善”目的。他的观点又进一步得到后来研究者的传播，即如当代的许多学者，也都在不同程度上支持这些观点[3]。具体情况果真如此吗？本文即仅就其中的几个问题做一简单梳理，以陈管见。 一、“雇商海运” 贺长龄在此次海运结束后曾说：“汉唐有漕运无海运；元明海运矣，而有官运无商运；其以海代河、商代官，必待我道光五年，乘天时人事，至顺而行之”[4]。他将“雇商海运”作为此次海运的一个重要特征。对此，史学界几乎没有任何异议。 此次海运经商人承运，并由政府直接向船主发放耗米和水脚银：每运粮1石给银4钱；按糙粮和白粮，分别给食耗0.8斗和1斗；并且还有其他的一些奖励措施和优惠政策，也就是说，的确是做到了“雇商”，而没有任意勒索商人。 但问题在于“雇”是可以分为很多种情况的，如公平协商的“雇”，不请自来的“雇”，或勉为其难的“雇”。那么，此次海运，清政府采取的是一种什么方式的“雇商”呢？ 道光五年九月初二日，两江总督琦善、漕运总督穆璋阿和江苏巡抚陶澍向道光帝上奏声称，此次雇商海运，经过了精心的策划。他们特派江苏布政使贺长龄赶赴上海，由他召集当地的牙行、船户，向他们“开诚晓示”，各商船也“均知踊跃急公，陆续投具承揽”，此事“本未假手吏胥，且仅止招徕”，“并未封雇”，所以他们非常自信地向道光帝保证：绝对不致有“藉端勒索之事”[5]。 由奏章可知，贺长龄等人的“雇商”，完全采取了自愿和公平协商的原则，所“雇”商人，也很“踊跃急公”。岂料仅仅过了三个多月，即十二月十五日，贺长龄却严令江苏的厅、州、县各处官员，迅速选拔精干人等，分派家丁，“务须不动声色，在于沿海各口，水陆要隘处所，严密分布稽查”，不得让任何船只“私揽停泊偷越”[6]，分明是一种见船就抓、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式。他们的政策为什么会发生如此大的转变呢？ 在九天后的下行公文中，贺长龄给出了答案。原来，按照当初他与牙行、船主等人所订立的规矩，此次承运江苏省漕粮海运的船主，要于道光五年的最后三个月，全部聚集上海，以备第二年二月份的受兑新漕。但即使是到了十二月中旬，驶回上海的沙船也只有700余号。尤其奇怪的是，经过明察暗访，贺长龄发现竟然有些船主将已经开到上海的船只，又偷偷驶往通州、海门、赣榆等处，“剥卸货物”；而宁波等地的船主，也有把内河货物运往沿海地方，或者“潜赴关东等处贸易”的。迫于无奈，贺长龄只好要求官员们秘赴沿海，逐细确查，如有沙船在境，“立即押令速赴上海，受兑漕粮”[7]。 地方官很快就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道光六年正月十五日，经过证实，他们发现了18只沙船，其中11只船装满了棉花、纸货、药材、茶叶等物，另外7只则系空船，均欲北上赴关东等处运货。7只空船理所当然地被全部押往上海受兑；而另外的11只船，尽管已装客货，但贺长龄认为，本年雇商海运，既给水脚，又准议叙，而这些船商竟然不激发天良，急公报效，“未具揽者裹足不前，已具揽者又逗留在外，殊属可恶”，当此海运吃紧之际，如令其往北卸货回南，再行受兑，恐致迟误，于是他责令地方官将船上的所有货物卸空，“押运赴上海，一体装粮”。另外，据崇明县的报告，上海县船商蒯炳串通牙行主朱通裕，偷偷将3条沙船“潜泊海洪”，私自用小船把花衣布卷剥运上船，被上海县巡捕当场“拏获”[8]，也被责令径赴受兑地点。 三月初，海运的第一次受兑进入关键时期，贺长龄又发现还有已经具结过的沙船80只，“至今未到”；而崇字施全亨，通字彭全龄、季彭延，靖字陈长兴等船主，更是直到本年二月十二日，才迟迟于山东石岛卸货[9]。接到报告后的陶澍大为恼火，认为这些商船“渔利玩公”，下令对他们所载漕粮的运费，每石减去水脚银五分[10]。 五月二十九日，上海海运总局委员李景峄向上级报告，他又发现了宝字号黄福春、昆字号陆锦福等15条沙船，自去年秋冬具结出口后，至今不归，究其原因，有的是因为船主“授意避差”，有的则是水手“居心规避”，他命令各口岸严行查拿，一经发现，立即押解上海，分别示惩。如责在船主，将船主杖一百，枷号一个月；倘系生监职员，则革去名号。如责在水手，则对水手满杖，枷号一个月；而如果水手有盗卖客货、侵吞商人预支水脚银的，更要“严讯追赔，倘敢抗延，监追治罪。”惩罚不可谓不严，但陶澍还是认为“不足示惩”，要求加重惩办，最后是规定这些船主“永远不准装货”[11]。 尽管以上材料均是对那些“没有履行合同”的商人进行惩罚，然而我们却不难透过这层表象，发现陶澍等人在处理此事上的矛盾之处：如果恰如他们所言，商人“踊跃急公”，就不应该有这么多的船主想方设法来逃避运粮；如果政府在海运过程中，真的没有“封雇”，那它就没有理由，采取这样的强制措施。 之所以如此，原因很简单，在此次海运的“雇商”，陶澍等人的确采取了“封雇”的手段[12]。他们规定，所有船只，运漕者发给执照，而无执照则不准前往奉天装货，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许多船主才被迫“踊跃急公”；也正因为是被迫的“受雇”，船主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所以才会有相当一部分船商铤而走险，“违例”从事自己的经营活动。 由于有很多船主串通牙行，或是另换船号，或是以大报小，或是谎称不谙北洋沙线，“多方诿饰”，无论如何不肯具结，所以直到三月三十日，海运船只数量仍然不够。针对以上情况，李景峄又想出一条对策：凡有执照的船只，允许前赴关东装货，但若以后更换船主，仍需要到各厅、州或县登记备案；无执照者，以山东石岛为界，不得越界前往关东等处。对于那些没有装运漕粮的船只，他认为：“该船户既自称为渔船，只可沿滩采捕，不能远过成山，此后凡各厅州县给照，即填明渔船，不得远出大洋字样”[13]，真可谓釜底抽薪之策。 此外，陶澍在《筹办海运晓谕沙船告示》中曾说，“此外如有坚固平稳，情愿运米赴津之蛋船、鸟船等，亦准一体受雇，以示同仁”[14]，以一种颇为宽大的姿态出现。后来，上海县商人卢久成、盛成阜、胡东兴等人禀称，发现了“向收别口、未悉船名”的浙省蛋船、三不像船13只，因四散南北贸易在外，闻讯后的陶澍，立即命令这些船主，必须“就近预行具立承揽”[15]，前后心态迥然相异，也令人玩味。 二、“行走与内河无异” 传统中国是标榜“仁治”的社会，所以在有关事件的争论中，生命安危，会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海运结束后，主张海运的人士一致宣称，此次海运“行走与内河无异”。情况究竟如何？兹就有关材料加以考察。 海运之初，关天培即向陶澍报告当时的船行情况：六年三月初一日，由于南风大雾，经他押运的沙船收泊俚岛，当天晚上狂风又起，直到第二天晚上才平息，结果11只已经开过成山的沙船，都被风折回。经逐船查询，他得知崇明县船户蒋朱顺的船只在洋遇风，只得松舱抛去漕米70余石；而赣榆县船户吴裕隆、太仓州船户葛恒顺二船，亦于二十六日在洋遇风，其中葛恒顺一船，打湿漕米30－40石；吴裕隆一船，打湿漕米30石[16]。 有关蒋朱顺船只的受损情况，又据海运委员邹锡淳的报告，是“陡遇暴风，打伤后艄，击裂后横板，旱缝卧舱进水”，松舱抛米，损失21石6斗5升。邹锡淳还报告，另有周昇泰一船，失米18石5斗[17]。而三月十一日，山东巡抚武隆阿则向道光帝奏报，经过他与关天培的“讯供”，蒋朱顺的船只损失情况是“起米100余石，抛入水中”[18]。 三人对同一件事的汇报，竟会有如此不同的描述，而且以正式公文的形式表达出来，实在有些匪夷所思。不过，根据对当时情形的推测，蒋朱顺船只损失的漕米，武隆阿所报的100石，要比关天培所报的70余石和邹锡淳所报的21石余，更接近于事实。 其它船只的失事情况，还有以下材料： 二月二十五、六两日海上大风，新阳县第22号程聚泰船，大桅稍有损伤；通州第11号高永前船，梢楼吹脱护板，水手高现朝落水，被在此巡防的把总于登云督同兵役救起，查验船身、粮米，“并无伤损潮湿”[19]。 二月十八日，江南赣字5甲45号赵联盛船，装载荆溪县漕米540石，又搭运上海县漕米162石，共米702石，分12舱，9舱装米，2舱装糖、酒等物，另一水舱，当行至长山岛洋面时，忽遇西北大风，“折断桅杆，船头冲入礁石，致将船身触漏沉水”，所有粮食全部损失，12名舵工水手也被巡防兵役捞救上岸。此外，“尚有二三船桅锚损伤，均于粮米并无妨碍，亦已赶紧修整”[20]。 三月二十一日，武隆阿上奏：吴江县第31号彭永和船，装米700石，“遭风桅折，载重危险”，随即起米80余石抛入水中[21]。随后他还报告，五月初一夜间，上海县元字64号徐福泰船，漂流搁浅，船底出现裂缝，漕米受湿；另有太仓州34号蒋恒太一船，被风触礁，伤损船底，“漂失水手1名，余经兵役人等捞救得生”，打捞存船漕米约止一二百石，且“均经湿透”[22]，根本无法食用。这也是此次海运唯一一次直接记载水手丧生的资料。 到八月十三日，署山东巡抚陈中孚统计各船受损失情况时，重点汇报了赵联盛、蒋恒太和徐福太（泰）三人的船只损失情况：赵联盛装米702石，仅获湿米168石；蒋恒太装米1188石，仅获湿米106石；徐福太装米756石，获湿米700石。三船共计获湿米947石，估价值为560两银子[23]。由于受海水浸泡的粮食无法交仓，只能就地低价变卖。 通过对以上数据的统计，可以制出如下图表(单位:石)： 由此可见，即使是很不完全的计算，数额也超过了2900石的数量。陶澍曾在海运结束后说，“间有松舱抛失耗米，为数共止800余石”[24]，这种结论显然是错误的，因为仅蒋恒太一船，就已抛米1082石。事实上，当光绪年间重新编纂《户部漕运全书》时，记载就比较清楚了：“蒋朱顺等四船斫桅松舱，例应豁免238石6斗5升……在洋失风事故赵联盛等四船共米2850石”[25]，将两个数据相加，则此次海运的损失，应为3088石6斗5升（不包括未经上报的漕米损失和沙船主所带货物的损失），而实际交仓漕粮为1,507,619石，整个海运过程的失米率为2.05‰。尽管相较元明海运，此次海运有了很大进步[26]，但陶澍所说的此次海运损失粮食“不及全运米千分之一”[27]，则无疑是不正确的。 此次漕粮海运共动用沙船、蛋船和三不象船数1562只，失事船只数为8，由此可以计算出失事率为5.12‰。清代河运漕船的数量，在道光之时还稳定在6300只的水平上，如果按陶澍他们所说的“行走与内河无异”，则运河一年的失事船只数应为32.3只；清代正常年份的河运漕粮实际交仓数约为300万石[28]，按2.05‰的失事率推算，则也应为6150石。很明显，这种情况对河运漕粮的正常年份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 又据山东提督阿扬阿于六年八月二十九日的奏报，此次海运有无着沙船1只，经核查江苏船只存根表，得知船户为钱元森，装载丹徒县漕粮正耗米400石，系“初运之船”[29]。船主下落不明，开船时间又早，是否也可以推测船主遇难了呢？另外，关天培后来还曾回忆，当时沙船“数过惊风骇浪，漂入高丽夷境者300余船”[30]。如果把这些因素考虑在内，就更无法说此次海运“行走与内河无异”了。 三、 “较常年河运所省之数甚多” 核算道光六年海运漕粮的经费，需要此次海运的总体情况及各项花销各自做一统计。此次海运，系道光五年苏、松、常、镇、太等4府1州所纳漕粮，计漕白正耗1,451,031石零，归仓耗米59,675石零，给船耗米120,000余石，总计装载正耗各米共1,633,000余石[31]。 按照两江总督琦善的报告，此次运米付给沙船船主及水手的水脚银、神福赏银为645,411两，付给天津剥船水脚及饮食等项银117,422两，另外纤夫银、苫盖等项开支为73,300两，三者合计用银836,133两，相较平常年份的漕运经费，扣除拨解天津及河运旗丁的开支，“尚有节省银十余万两、米十余万石”，所以他说，此次海运“不但丝毫未费帑项，且较常年河运所省之数甚多”[32]。 但很明显，琦善的计算，较之于陶澍的统计，就已经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陶澍曾做过如下陈述：天津需要剥船价值等项，在天津洪斛需要用银152,000余两，两仓截卸露囤等银30,000余两，仓场衙门应需经纪个儿钱75,000余两。这样一来，即使是不包括剥船雇价，天津的花费就已超过了250,000余两，远远大于琦善的上报数据[33]，而此后，相关经费又一再增拨[34]。 还有一点可以肯定，在琦善、陶澍的海运经费的总体计算当中，漏掉了很多项目，比如： 押运官关天培和汤攀龙各领盘费银2000两，又派掘港营都司俞大铨押送至石岛，给银200两，三人共计领去经费4200两，而此项花销从“应给盘费项”内提出[35]；江南沿海水师为防护海运，特意选派官兵600名，每名每日按银4分的比例发放，共支银2400两[36]，均没有包括在上报户部的海运经费内。 天津交米委员、扬州府泰州知州王有庆向贺长龄报告，由于人员不够，借调天津县清书4名“帮同缮写”，又另借调天津县头役1名，散役6名，“派在本局听候差遣”，所有房租、薪水及应用纸张等件，“赴总局自行支领”[37]。同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如由省城到上海海运总局的文案驿递、上海海运总局临时调拔的斛手，以及上海海运总局、天津海运分局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办公开支及薪水均照此办理，但都没有上报户部。 二运交兑时，由于漕米存放时间过长，已有部分发热或变色，陶澍只得下令全部改换好米，“除米质本坚，颜色紫老无碍食用，仍照旧交兑外，其微变稍坏者，即剔除另换好米”[38]。漕粮变坏的具体石数，我们已无从得知，但显然，其损失也不会包括在上报的海运经费内。 陶澍在海运结束后，向道光帝通报“海运较河运所省甚多”之事时，曾提到此次海运商船免税银约10,000两，均在海关“额征税银下划除”[39]。事实上，这也是一项应该纳入海运费用但没有纳入的开销。 所以事隔不久，海运委员、松江知府陈銮估计，此次海运花费为1,400,000两，较琦善的计算，多出了近60万两银子！而陈銮还明确指出，苏松常镇太常年河运，岁给旗丁的运费，是给银369,900两，给米411,893石（折价为银936,759两），两项合计为银1,295,758两。两相比较，不难发现海运与河运直接开支孰多孰少。所以，海运优于河运的恰当说法，乃是因为河运的津贴帮船“殆不啻再倍之”，“通计公私所费，几数两而致一石”，而海运于“帮船之浮费丝毫无有焉”[40]，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我们的分析才会比较客观。 另外，此次漕粮到津，经验米大臣查验，“米色干净，奏明在案”，但当它被剥船装载赴通州粮仓后，却很快被发现“间有微变，不能久储”[41]。据御史汪淋所奏，原因是在运米过程中，剥船船主侵蚀米石，私造燥烈药末，搀和热水浸泡洒拌，使米石涨多；而后经纪与花户“通同受贿，颟顸验收”[42]。经严查，仓场侍郎百春、申启贤等人均受处分，而牵涉的各经纪人等也都受到了惩治[43]。如果单纯考虑海运的运行情况，可以忽略这一情节，但如果比较海运与河运的优劣，就必须纳入视野，因为抵通剥运，正是一些学者所津津乐道的河运弊端的重要方面。 至此，再来讨论陶澍及琦善等人所说的“办理此次海运费用，均系由外委员筹款，并未丝毫请帑”[44]的论断，就可以很容易地发现它的真实含义了：此次海运得到道光帝的赞赏，称其为“所办甚好”[45]，在很大程度上，无非是因为“丝毫未费帑项”而已。 不需朝廷额外拨款，即可不论地方政府支出，不管这种观念与现代的经济学理论多么格格不入，但它却代表了当时的真实情况。事实上，这一观念在清朝以后的历届漕粮海运过程中，都会得到很好的印证。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1; [1] 魏源：《道光丙戌海运记》，《清经世文编》卷48《户政二十三·漕运下》。 [2] 魏源：《江苏海运全案序（代）》，《古微堂集》卷5。 [3]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以前专门研究过清代漕运问题。 还看过几本清代漕运的书。 现在几乎都忘光了，最近打算复习一下。</p>
<p>都知道海运，但是，当年有大清国情，不能因为漕运弊病多就废弃，不能因为海运好处多就推广。  要建设具有大清特色的天朝上国啊！</p>
<p>&#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p>
<p><a href="http://www.qingchao.net/">清朝</a>道光四年（1824年），运河要冲清江浦决口，河运漕粮不畅，苏松常镇太4府1州的漕粮160余万石，于六年改由海运，由此开始了清朝历史上的首次漕粮海运。魏源等人为此次海运归纳了特点：其优于河运者有“四利”（“利国、利民、利官、利商”）[1]，并达到了“六善”（“国便、民便、商便、官便、河便、漕便”）[2]的“众善”目的。他的观点又进一步得到后来研究者的传播，即如当代的许多学者，也都在不同程度上支持这些观点[3]。具体情况果真如此吗？本文即仅就其中的几个问题做一简单梳理，以陈管见。<br />
一、“雇商海运”</p>
<p>贺长龄在此次海运结束后曾说：“汉唐有漕运无海运；元明海运矣，而有官运无商运；其以海代河、商代官，必待我道光五年，乘天时人事，至顺而行之”[4]。他将“雇商海运”作为此次海运的一个重要特征。对此，史学界几乎没有任何异议。</p>
<p>此次海运经商人承运，并由政府直接向船主发放耗米和水脚银：每运粮1石给银4钱；按糙粮和白粮，分别给食耗0.8斗和1斗；并且还有其他的一些奖励措施和优惠政策，也就是说，的确是做到了“雇商”，而没有任意勒索商人。</p>
<p>但问题在于“雇”是可以分为很多种情况的，如公平协商的“雇”，不请自来的“雇”，或勉为其难的“雇”。那么，此次海运，清政府采取的是一种什么方式的“雇商”呢？ 道光五年九月初二日，两江总督琦善、漕运总督穆璋阿和江苏巡抚陶澍向道光帝上奏声称，此次雇商海运，经过了精心的策划。他们特派江苏布政使贺长龄赶赴上海，由他召集当地的牙行、船户，向他们“开诚晓示”，各商船也“均知踊跃急公，陆续投具承揽”，此事“本未假手吏胥，且仅止招徕”，“并未封雇”，所以他们非常自信地向道光帝保证：绝对不致有“藉端勒索之事”[5]。</p>
<p>由奏章可知，贺长龄等人的“雇商”，完全采取了自愿和公平协商的原则，所“雇”商人，也很“踊跃急公”。岂料仅仅过了三个多月，即十二月十五日，贺长龄却严令江苏的厅、州、县各处官员，迅速选拔精干人等，分派家丁，“务须不动声色，在于沿海各口，水陆要隘处所，严密分布稽查”，不得让任何船只“私揽停泊偷越”[6]，分明是一种见船就抓、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式。他们的政策为什么会发生如此大的转变呢？</p>
<p>在九天后的下行公文中，贺长龄给出了答案。原来，按照当初他与牙行、船主等人所订立的规矩，此次承运江苏省漕粮海运的船主，要于道光五年的最后三个月，全部聚集上海，以备第二年二月份的受兑新漕。但即使是到了十二月中旬，驶回上海的沙船也只有700余号。尤其奇怪的是，经过明察暗访，贺长龄发现竟然有些船主将已经开到上海的船只，又偷偷驶往通州、海门、赣榆等处，“剥卸货物”；而宁波等地的船主，也有把内河货物运往沿海地方，或者“潜赴关东等处贸易”的。迫于无奈，贺长龄只好要求官员们秘赴沿海，逐细确查，如有沙船在境，“立即押令速赴上海，受兑漕粮”[7]。</p>
<p>地方官很快就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道光六年正月十五日，经过证实，他们发现了18只沙船，其中11只船装满了棉花、纸货、药材、茶叶等物，另外7只则系空船，均欲北上赴关东等处运货。7只空船理所当然地被全部押往上海受兑；而另外的11只船，尽管已装客货，但贺长龄认为，本年雇商海运，既给水脚，又准议叙，而这些船商竟然不激发天良，急公报效，“未具揽者裹足不前，已具揽者又逗留在外，殊属可恶”，当此海运吃紧之际，如令其往北卸货回南，再行受兑，恐致迟误，于是他责令地方官将船上的所有货物卸空，“押运赴上海，一体装粮”。另外，据崇明县的报告，上海县船商蒯炳串通牙行主朱通裕，偷偷将3条沙船“潜泊海洪”，私自用小船把花衣布卷剥运上船，被上海县巡捕当场“拏获”[8]，也被责令径赴受兑地点。<span id="more-1153"></span></p>
<p>三月初，海运的第一次受兑进入关键时期，贺长龄又发现还有已经具结过的沙船80只，“至今未到”；而崇字施全亨，通字彭全龄、季彭延，靖字陈长兴等船主，更是直到本年二月十二日，才迟迟于山东石岛卸货[9]。接到报告后的陶澍大为恼火，认为这些商船“渔利玩公”，下令对他们所载漕粮的运费，每石减去水脚银五分[10]。</p>
<p>五月二十九日，上海海运总局委员李景峄向上级报告，他又发现了宝字号黄福春、昆字号陆锦福等15条沙船，自去年秋冬具结出口后，至今不归，究其原因，有的是因为船主“授意避差”，有的则是水手“居心规避”，他命令各口岸严行查拿，一经发现，立即押解上海，分别示惩。如责在船主，将船主杖一百，枷号一个月；倘系生监职员，则革去名号。如责在水手，则对水手满杖，枷号一个月；而如果水手有盗卖客货、侵吞商人预支水脚银的，更要“严讯追赔，倘敢抗延，监追治罪。”惩罚不可谓不严，但陶澍还是认为“不足示惩”，要求加重惩办，最后是规定这些船主“永远不准装货”[11]。</p>
<p>尽管以上材料均是对那些“没有履行合同”的商人进行惩罚，然而我们却不难透过这层表象，发现陶澍等人在处理此事上的矛盾之处：如果恰如他们所言，商人“踊跃急公”，就不应该有这么多的船主想方设法来逃避运粮；如果政府在海运过程中，真的没有“封雇”，那它就没有理由，采取这样的强制措施。 之所以如此，原因很简单，在此次海运的“雇商”，陶澍等人的确采取了“封雇”的手段[12]。他们规定，所有船只，运漕者发给执照，而无执照则不准前往奉天装货，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许多船主才被迫“踊跃急公”；也正因为是被迫的“受雇”，船主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所以才会有相当一部分船商铤而走险，“违例”从事自己的经营活动。</p>
<p>由于有很多船主串通牙行，或是另换船号，或是以大报小，或是谎称不谙北洋沙线，“多方诿饰”，无论如何不肯具结，所以直到三月三十日，海运船只数量仍然不够。针对以上情况，李景峄又想出一条对策：凡有执照的船只，允许前赴关东装货，但若以后更换船主，仍需要到各厅、州或县登记备案；无执照者，以山东石岛为界，不得越界前往关东等处。对于那些没有装运漕粮的船只，他认为：“该船户既自称为渔船，只可沿滩采捕，不能远过成山，此后凡各厅州县给照，即填明渔船，不得远出大洋字样”[13]，真可谓釜底抽薪之策。</p>
<p>此外，陶澍在《筹办海运晓谕沙船告示》中曾说，“此外如有坚固平稳，情愿运米赴津之蛋船、鸟船等，亦准一体受雇，以示同仁”[14]，以一种颇为宽大的姿态出现。后来，上海县商人卢久成、盛成阜、胡东兴等人禀称，发现了“向收别口、未悉船名”的浙省蛋船、三不像船13只，因四散南北贸易在外，闻讯后的陶澍，立即命令这些船主，必须“就近预行具立承揽”[15]，前后心态迥然相异，也令人玩味。</p>
<p>二、“行走与内河无异”</p>
<p>传统中国是标榜“仁治”的社会，所以在有关事件的争论中，生命安危，会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海运结束后，主张海运的人士一致宣称，此次海运“行走与内河无异”。情况究竟如何？兹就有关材料加以考察。</p>
<p>海运之初，关天培即向陶澍报告当时的船行情况：六年三月初一日，由于南风大雾，经他押运的沙船收泊俚岛，当天晚上狂风又起，直到第二天晚上才平息，结果11只已经开过成山的沙船，都被风折回。经逐船查询，他得知崇明县船户蒋朱顺的船只在洋遇风，只得松舱抛去漕米70余石；而赣榆县船户吴裕隆、太仓州船户葛恒顺二船，亦于二十六日在洋遇风，其中葛恒顺一船，打湿漕米30－40石；吴裕隆一船，打湿漕米30石[16]。</p>
<p>有关蒋朱顺船只的受损情况，又据海运委员邹锡淳的报告，是“陡遇暴风，打伤后艄，击裂后横板，旱缝卧舱进水”，松舱抛米，损失21石6斗5升。邹锡淳还报告，另有周昇泰一船，失米18石5斗[17]。而三月十一日，山东巡抚武隆阿则向道光帝奏报，经过他与关天培的“讯供”，蒋朱顺的船只损失情况是“起米100余石，抛入水中”[18]。</p>
<p>三人对同一件事的汇报，竟会有如此不同的描述，而且以正式公文的形式表达出来，实在有些匪夷所思。不过，根据对当时情形的推测，蒋朱顺船只损失的漕米，武隆阿所报的100石，要比关天培所报的70余石和邹锡淳所报的21石余，更接近于事实。</p>
<p>其它船只的失事情况，还有以下材料：</p>
<p>二月二十五、六两日海上大风，新阳县第22号程聚泰船，大桅稍有损伤；通州第11号高永前船，梢楼吹脱护板，水手高现朝落水，被在此巡防的把总于登云督同兵役救起，查验船身、粮米，“并无伤损潮湿”[19]。</p>
<p>二月十八日，江南赣字5甲45号赵联盛船，装载荆溪县漕米540石，又搭运上海县漕米162石，共米702石，分12舱，9舱装米，2舱装糖、酒等物，另一水舱，当行至长山岛洋面时，忽遇西北大风，“折断桅杆，船头冲入礁石，致将船身触漏沉水”，所有粮食全部损失，12名舵工水手也被巡防兵役捞救上岸。此外，“尚有二三船桅锚损伤，均于粮米并无妨碍，亦已赶紧修整”[20]。</p>
<p>三月二十一日，武隆阿上奏：吴江县第31号彭永和船，装米700石，“遭风桅折，载重危险”，随即起米80余石抛入水中[21]。随后他还报告，五月初一夜间，上海县元字64号徐福泰船，漂流搁浅，船底出现裂缝，漕米受湿；另有太仓州34号蒋恒太一船，被风触礁，伤损船底，“漂失水手1名，余经兵役人等捞救得生”，打捞存船漕米约止一二百石，且“均经湿透”[22]，根本无法食用。这也是此次海运唯一一次直接记载水手丧生的资料。</p>
<p>到八月十三日，署山东巡抚陈中孚统计各船受损失情况时，重点汇报了赵联盛、蒋恒太和徐福太（泰）三人的船只损失情况：赵联盛装米702石，仅获湿米168石；蒋恒太装米1188石，仅获湿米106石；徐福太装米756石，获湿米700石。三船共计获湿米947石，估价值为560两银子[23]。由于受海水浸泡的粮食无法交仓，只能就地低价变卖。</p>
<p>通过对以上数据的统计，可以制出如下图表(单位:石)：<br />
由此可见，即使是很不完全的计算，数额也超过了2900石的数量。陶澍曾在海运结束后说，“间有松舱抛失耗米，为数共止800余石”[24]，这种结论显然是错误的，因为仅蒋恒太一船，就已抛米1082石。事实上，当光绪年间重新编纂《户部漕运全书》时，记载就比较清楚了：“蒋朱顺等四船斫桅松舱，例应豁免238石6斗5升……在洋失风事故赵联盛等四船共米2850石”[25]，将两个数据相加，则此次海运的损失，应为3088石6斗5升（不包括未经上报的漕米损失和沙船主所带货物的损失），而实际交仓漕粮为1,507,619石，整个海运过程的失米率为2.05‰。尽管相较元明海运，此次海运有了很大进步[26]，但陶澍所说的此次海运损失粮食“不及全运米千分之一”[27]，则无疑是不正确的。</p>
<p>此次漕粮海运共动用沙船、蛋船和三不象船数1562只，失事船只数为8，由此可以计算出失事率为5.12‰。清代河运漕船的数量，在道光之时还稳定在6300只的水平上，如果按陶澍他们所说的“行走与内河无异”，则运河一年的失事船只数应为32.3只；清代正常年份的河运漕粮实际交仓数约为300万石[28]，按2.05‰的失事率推算，则也应为6150石。很明显，这种情况对河运漕粮的正常年份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p>
<p>又据山东提督阿扬阿于六年八月二十九日的奏报，此次海运有无着沙船1只，经核查江苏船只存根表，得知船户为钱元森，装载丹徒县漕粮正耗米400石，系“初运之船”[29]。船主下落不明，开船时间又早，是否也可以推测船主遇难了呢？另外，关天培后来还曾回忆，当时沙船“数过惊风骇浪，漂入高丽夷境者300余船”[30]。如果把这些因素考虑在内，就更无法说此次海运“行走与内河无异”了。</p>
<p>三、 “较常年河运所省之数甚多”</p>
<p>核算道光六年海运漕粮的经费，需要此次海运的总体情况及各项花销各自做一统计。此次海运，系道光五年苏、松、常、镇、太等4府1州所纳漕粮，计漕白正耗1,451,031石零，归仓耗米59,675石零，给船耗米120,000余石，总计装载正耗各米共1,633,000余石[31]。</p>
<p>按照两江总督琦善的报告，此次运米付给沙船船主及水手的水脚银、神福赏银为645,411两，付给天津剥船水脚及饮食等项银117,422两，另外纤夫银、苫盖等项开支为73,300两，三者合计用银836,133两，相较平常年份的漕运经费，扣除拨解天津及河运旗丁的开支，“尚有节省银十余万两、米十余万石”，所以他说，此次海运“不但丝毫未费帑项，且较常年河运所省之数甚多”[32]。</p>
<p>但很明显，琦善的计算，较之于陶澍的统计，就已经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陶澍曾做过如下陈述：天津需要剥船价值等项，在天津洪斛需要用银152,000余两，两仓截卸露囤等银30,000余两，仓场衙门应需经纪个儿钱75,000余两。这样一来，即使是不包括剥船雇价，天津的花费就已超过了250,000余两，远远大于琦善的上报数据[33]，而此后，相关经费又一再增拨[34]。</p>
<p>还有一点可以肯定，在琦善、陶澍的海运经费的总体计算当中，漏掉了很多项目，比如：</p>
<p>押运官关天培和汤攀龙各领盘费银2000两，又派掘港营都司俞大铨押送至石岛，给银200两，三人共计领去经费4200两，而此项花销从“应给盘费项”内提出[35]；江南沿海水师为防护海运，特意选派官兵600名，每名每日按银4分的比例发放，共支银2400两[36]，均没有包括在上报户部的海运经费内。</p>
<p>天津交米委员、扬州府泰州知州王有庆向贺长龄报告，由于人员不够，借调天津县清书4名“帮同缮写”，又另借调天津县头役1名，散役6名，“派在本局听候差遣”，所有房租、薪水及应用纸张等件，“赴总局自行支领”[37]。同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如由省城到上海海运总局的文案驿递、上海海运总局临时调拔的斛手，以及上海海运总局、天津海运分局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办公开支及薪水均照此办理，但都没有上报户部。</p>
<p>二运交兑时，由于漕米存放时间过长，已有部分发热或变色，陶澍只得下令全部改换好米，“除米质本坚，颜色紫老无碍食用，仍照旧交兑外，其微变稍坏者，即剔除另换好米”[38]。漕粮变坏的具体石数，我们已无从得知，但显然，其损失也不会包括在上报的海运经费内。</p>
<p>陶澍在海运结束后，向道光帝通报“海运较河运所省甚多”之事时，曾提到此次海运商船免税银约10,000两，均在海关“额征税银下划除”[39]。事实上，这也是一项应该纳入海运费用但没有纳入的开销。</p>
<p>所以事隔不久，海运委员、松江知府陈銮估计，此次海运花费为1,400,000两，较琦善的计算，多出了近60万两银子！而陈銮还明确指出，苏松常镇太常年河运，岁给旗丁的运费，是给银369,900两，给米411,893石（折价为银936,759两），两项合计为银1,295,758两。两相比较，不难发现海运与河运直接开支孰多孰少。所以，海运优于河运的恰当说法，乃是因为河运的津贴帮船“殆不啻再倍之”，“通计公私所费，几数两而致一石”，而海运于“帮船之浮费丝毫无有焉”[40]，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我们的分析才会比较客观。</p>
<p>另外，此次漕粮到津，经验米大臣查验，“米色干净，奏明在案”，但当它被剥船装载赴通州粮仓后，却很快被发现“间有微变，不能久储”[41]。据御史汪淋所奏，原因是在运米过程中，剥船船主侵蚀米石，私造燥烈药末，搀和热水浸泡洒拌，使米石涨多；而后经纪与花户“通同受贿，颟顸验收”[42]。经严查，仓场侍郎百春、申启贤等人均受处分，而牵涉的各经纪人等也都受到了惩治[43]。如果单纯考虑海运的运行情况，可以忽略这一情节，但如果比较海运与河运的优劣，就必须纳入视野，因为抵通剥运，正是一些学者所津津乐道的河运弊端的重要方面。 至此，再来讨论陶澍及琦善等人所说的“办理此次海运费用，均系由外委员筹款，并未丝毫请帑”[44]的论断，就可以很容易地发现它的真实含义了：此次海运得到道光帝的赞赏，称其为“所办甚好”[45]，在很大程度上，无非是因为“丝毫未费帑项”而已。</p>
<p>不需朝廷额外拨款，即可不论地方政府支出，不管这种观念与现代的经济学理论多么格格不入，但它却代表了当时的真实情况。事实上，这一观念在清朝以后的历届漕粮海运过程中，都会得到很好的印证。</p>
<p>&#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1;</p>
<p>[1] 魏源：《道光丙戌海运记》，《清经世文编》卷48《户政二十三·漕运下》。</p>
<p>[2] 魏源：《江苏海运全案序（代）》，《古微堂集》卷5。</p>
<p>[3] 参见李文治、江太新：《清代漕运》（中华书局1995年版），李治亭：《中国漕运史》（台湾文津出版社1997年版），以及张岩：《包世臣与近代前夜的“海运南漕”改革》（《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1期）等著作和文章。</p>
<p>[4] 贺长龄等辑：《江苏海运全案》贺长龄序文。</p>
<p>[5]《朱批奏折》道光五年九月初二日，两江总督琦善、漕运总督穆璋阿、江苏巡抚陶澍折。</p>
<p>[6]《江苏海运全案》卷6道光五年十二月十五日。</p>
<p>[7]《江苏海运全案》卷6道光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p>
<p>[8]《江苏海运全案》卷6道光六年正月十五日。</p>
<p>[9]《江苏海运全案》卷6道光六年三月初九日。</p>
<p>[10]《江苏海运全案》卷6道光六年三月十六日。</p>
<p>[11]《江苏海运全案》卷8道光六年五月二十九日。</p>
<p>[12]在《江苏海运全案》一书，可以发现不少这方面的例证。李文治、江太新在《清代漕运》中说，道光五年沙船运米没有“未载漕米之船不准赴关东贸易的强制性规定”，这个观点显然是不正确的（见该书第441页）。</p>
<p>[13]《江苏海运全案》卷7道光六年三月三十日。</p>
<p>[14] 陶澍：《筹办海运晓谕沙船告示》，《陶澍集（下）·序》，岳麓书社1988年版，第289页。</p>
<p>[15]《江苏海运全案》卷6道光五年九月初六日。</p>
<p>[16]《朱批奏折》道光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江苏巡抚陶澍折。</p>
<p>[17]《江苏海运全案》卷7道光六年四月十二日。</p>
<p>[18]《朱批奏折》道光六年三月十一日，山东巡抚武隆阿折。</p>
<p>[19]《朱批奏折》道光六年三月初五日，山东巡抚武隆阿折。</p>
<p>[20]《朱批奏折》道光六年三月十一日，山东巡抚武隆阿折；又见《江苏海运全案》卷7道光六年四月二十一日。</p>
<p>[21]《朱批奏折》道光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山东巡抚武隆阿折。</p>
<p>[22]《朱批奏折》道光六年五月十八日，山东巡抚武隆阿折。</p>
<p>[23]《朱批奏折》道光六年八月十三日，署山东巡抚陈中孚折。</p>
<p>[24]《江苏海运全案·序》，陶澍文。</p>
<p>[25] 光绪《户部漕运全书》卷91《海运事宜·淀津督收》。</p>
<p>[26] 通计元代海运的47年实践活动，共起运大米82,917,461石，实运到米80,959,148石，失米1,958,313石，失米率为23.61‰。</p>
<p>[27]《江苏海运全案》陶澍序文。</p>
<p>[28] 有关河运船只数和交仓数，可参见李文治、江太新《清代漕运》一书的第四章和第六章。</p>
<p>[29]《朱批奏折》道光六年八月二十九日，长芦盐政阿扬阿折。</p>
<p>[30] 关天培：《筹海初集·序》。</p>
<p>[31] 陶澍：《恭报海运全竣折子》，《陶文毅公全集》卷8《奏疏·海运》。</p>
<p>[32]《朱批奏折》道光六年六月初五日，两江总督琦善折。</p>
<p>[33]《朱批奏折》道光六年六月二月二十九日，江苏巡抚陶澍折。</p>
<p>[34] 如道光六年四月初四日，琦善等奏，“天津需用纤夫露囤等款较原奏约尚不敷银2万余两”；直隶总督那彦成奏,剥船水脚等费为190,700余两。两材料均见《江苏海运全案》卷3。</p>
<p>[35]《江苏海运全案》卷7道光六年三月十二日。</p>
<p>[36]《江苏海运全案》卷8道光六年六月初二日。</p>
<p>[37]《江苏海运全案》卷7道光六年四月二十八日。</p>
<p>[38]《朱批奏折》道光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江苏巡抚陶澍折。</p>
<p>[39]《朱批奏折》道光六年六月初五日，江苏巡抚陶澍折。</p>
<p>[40]《江苏海运全案》陈銮跋文。</p>
<p>[41]《道咸同光四朝奏议》（卷1），台湾商务印书馆，1970年6月版，第194页。</p>
<p>[42]《道光起居注》道光七年七月初三日。</p>
<p>[43]《道光起居注》道光七年九月初三日、十九日。</p>
<p>[44]《朱批奏折》道光六年五月二十八日，两江总督琦善、江苏巡抚陶澍折。</p>
<p>[45]《朱批奏折》道光六年六月初五日，江苏巡抚陶澍折，六月二十四日奉到朱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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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找这个文章并不是说《国朝柔远记》这本书不好，而是书你看有用的地方就好，别老看着没用的地方较真。 这本书不错，值得读。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 提要：历史研究很大程度上就是犁清历史真相，还历史的本来面目。中西近代关系史虽逝去不久，然有许多史实存在盲区或误区，须进行上下求索、中外比照论证。只有真实的历史，才有真实的意义。拙文仅就《清朝柔远记》有关鸦片战争清军战果的“统计”情况作一些简单的对照分析，以求正方家。 关键词：鸦片战争；《清朝柔远记》；清军战绩；比照考订 一、《清朝柔远记》及其作者简介 十五世纪末，时值明朝中叶，随着葡萄牙人的首次来到中国澳门，东西方的海道大通。西方国家为了寻求商品市场和殖民地，纷纷踏海而至，中西间的交往日益频繁。清代，道光年间爆发的鸦片战争，对中国国家生活的影响，远非历朝历代的战争所能比拟。对此，有关中外关系的记述和论著空前增多。其中王之春的《清朝柔远记》[1]是其中影响较大的一部。 王之春，字爵棠，湖南清泉人。他是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王夫之的后裔，曾追随曾国藩、李鸿章等人镇压农民起义，以文人兼武事的才干受到湘淮大吏的赏识任用。因此在他的书中，他所持的立场基本都是站在清政府一边的。但也不乏对琦善、奕山等“奸臣”的批评及地主乡绅中义勇人士的褒扬。 《清朝柔远记》共分二十卷，其中十八卷为整篇，以编年体的形式撰写，条目清晰，文字精炼。本书初稿的编成当为光绪五年（一八七九年）前后。书中比较全面地记述了光绪以前清代的中外关系，特别是欧洲列强的侵华活动。该书对鸦片战争的过程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记录。书中有关鸦片战争史料，综合自《道光洋艘征抚记》、《夷氛闻记》、《中西纪事》等早期的著作以及清朝官方的文档记录、名臣撰述和各类私家笔记见闻等。相比以前更为真确。可以说是很有代表性及总结性的。从中可以了解到当时清朝官方及士人对这场战争的看法以及对其战败经验的总结。 遗憾的是，该书对有关鸦片战争的记述存在太多的错漏，以及甚多不实之处。特别对清军战绩的夸大非常严重。造成这样的原因有很多：一方面由于王之春所能掌握的材料多来自官方记录，其中有太多虚夸战绩的记载，而得诸见闻的记录不乏哗众之浮词；另一方面由于作者没有对照西文材料，且有意偏向于采信清军的武勇。 《清朝柔远记》以及《道光洋艘征抚记》、《夷氛闻记》、《中西纪事》这些著作对中国人如何看待鸦片战争造成了长期的影响，也引起了长达百余年的误解。时至今日仍有许多不实的记载被引用或因为某些政治目的而被歪曲地解读。这就使得国人始终没能正视鸦片战争的败因以及正确地总结经验，而是把失败归结为一些肤浅的原因，或将全部罪责简单地推到一些本不应该受责的个人身上。 二、鸦片战争中清军战绩考订 《清朝柔远记》对鸦片战争的记叙是按照时间顺序来进行的。战争首先爆发在广东地区。 1. 广东防御战[2] 《清朝柔远记》记录的第一场中英冲突是1839年9曰3日（道光十九年七月二十七日）爆发的九龙之战，即所谓“赖恩爵败英人于九龙山”。战果是“参将赖恩爵挥兵发炮，沉其双桅船一”。但英方的资料记载的却只是受伤数人而已[3]。此战清军损失也不大，因此可谓胜负难分。 接下来记叙的是穿鼻海战。在这里《清朝柔远记》沿用了林则徐的奏报的说法：“断其（‘窝拉疑号’）船头鼻，又坏其柁楼。英兵多落海死”，对己方的损失则避过不谈。然而按照义律的报告，英船在这一战中击沉了3艘清水师战船，重创多艘。 接下来的两场战斗发生在1840年2月29日（道光二十年正月二十七日）和6月8日（五月九日）。前一场战斗声称广东游击马辰在长沙湾焚烧“英匪船二十余…焚溺无数”，后一场磨刀洋之战“焚英杉板船二，毙英弁目数人…延烧大小匪船十余”。关于这两场战斗，前一场英军记载的是没有损失，而后一场则未能找到相应英方材料对照。可见这两场战斗只是骚扰性质，战果也绝无所称之大，不然何以两场歼灭敌船都在十艘以上的激烈战斗英军的记录或是无损失，或是难获相关记载？ 以上几场战斗都是发生在广东，不久英军主力到齐，并决定北上去更直接地打击清王朝的中心地带[4]。只留下“都鲁懿号”、“拉恩号”、“海阿新号”、“哥伦拜恩号”四舰封锁珠江口，余舰北上[5]。英军的这一行动结果被国人解读成了 “英人见粤防严密，徘徊旬月无隙可乘，遂启碇乘风东北去”。有关鸦片战争的三部史著《道光洋艘征抚记》、《夷氛闻记》、《中西纪事》皆用此说，《清朝柔远记》自然也沿袭了这种说法。 2. 厦门“大捷”[6] 英军北上后，在厦门试图向中方递交一份检讨两国关系的书信，当地守军因为看不懂英方来使所挂的休战白旗，发炮轰击，发生了冲突，结果是中国方面遭到了相当损害[7]。《清朝柔远记》却将厦门的冲突，记成了邓廷桢厦门击败英军的战绩：先是乘夜偷袭，“歼敌数十，焚其帆桅二艘”；其后固守炮台，“轰破其兵舰一”。 我们看看其焚毁英船的方法：“驶近英舰，以火罐喷筒攻其柁尾”。事实上，这种方法根本不可能得手。当时英军战舰多采用取自波罗的海的高级橡木作外壳，舰体非常牢固，不少战舰还外包铁皮，对于这样一艘排水量2、3000吨的巨舰来说[8]，清军的火炮即使击中也难以对其构成损伤[9]，而火罐喷筒更是难伤其皮毛了。特别是投掷火罐，英军大型战船一般都有5、6层甲板，且《清朝柔远记》记载的攻击部位还是船身最高的柁尾，火罐是绝难投掷其上的。因此这类一而再击沉英军战舰的战绩只会出现在虚报战果的奏折上。 3. 第一次定海之战[10] 厦门大捷两天后，即7月5日（六月七日），定海便失陷了。《清朝柔远记》对定海之战的叙述不可谓不悲壮。描写了知县姚怀祥等人如何大义拒降，苦战不屈，最终力战殉国的英勇场面。然而在这份悲壮后面却有作者不愿去书写的窝囊：整场战斗不到一天便结束了（事实上鸦片战争中面对英军的攻坚，清军几乎没有能撑过一天的），英军毫无伤亡。清军陆军在英军第一轮齐射后便行溃逃，英国海军军医爱德华·H·克里在他的游记中这样描述当时清军溃逃的情景：“在（舰炮的）烟尘中，中国陆军竭尽所能地向各个方向拼命逃窜，消失在山后…刀枪箭簇旗帜丢得满山都是。”水师也只是稍微放了几炮便遭覆没[11]。 8月6日，钦差大臣伊里布到任。由于他不用为定海的失败负责，因此他在给皇帝的奏折中反而没有为这场一边倒的失败进行什么粉状修饰，反较后来《清朝柔远记》更如实描绘了战败的惨况[12]。 4. 沙角、大角炮台之战[13] 定海之战数月后，战场又回到了广东。《清朝柔远记》记述了七月广东副将陈连升、游击马辰击败英军的事迹：“炮沉其数小舟，伤英兵数十”，又“炮破英帅船头鼻…英军多溺”。但在英方的资料中却依然看不到有关这些损失的任何记载。 这些战斗论其规模只能算是一些小的冲突，但清军将领却多喜欢将之夸大以报功。而面对真正的大败时，则以夸大敌方的实力作为开脱或将责任推到汉奸的头上，再对己方的英勇加以渲染，歼敌数目加以夸张。于是一场场一边倒的失败便成为了虽败犹荣的悲歌。这样自欺欺人的做法一再上演，而对于战败的原因却因此得不到正确的总结。 陈连升的胜利没能持续多久。1841年1月7日（道光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日），英军大举进攻沙角、大角炮台，虎门大战爆发。沙角、大角两炮台同样只抵抗了不到一天就告陷落。 《清朝柔远记》记述的战况可谓悲壮异常：“陈连升兵六百，英船炮轰其前，而汉奸二千余梯山攻其背。连升以地雷、扛炮击毙英兵四百余，而火药已竭，援兵不至，英人并力攻炮台，陷之。连升及子举鹏、千总张清鹤皆力战而死。” 的确，沙角、大角一战清军打得异常英勇，而且死伤很大，有近三百人英勇牺牲。他们战前也做过非常充分的准备。但是他们的战果真如文中所言毙英兵四百余吗？ 据英方的记载，他们仅有38受伤。战死：无[14]。 而且“二千余汉奸”并非真的是汉奸，而是登陆从路上对炮台进行迂回攻击的英国海军陆战队。 对于清朝的文臣武将来说，他们很难接受这样一个战果，于是只有通过将这场失败修饰成为一幕英勇抗战的悲剧方能为自己的失败开脱。而清代的文人同样无法相信一个这样一边倒的失败，无法接受一个败得如此之惨的英雄。于是无论是《清朝柔远记》，还是之前的《道光洋艘征抚记》、《夷氛闻记》、《中西纪事》，都接受了清朝官员的说法。 5. 虎 门 大 战[15] 2月26日（二月六日），虎门失陷，提督关天培战死。关于这一场鸦片战争中最激烈的炮战，《清朝柔远记》却没有太详细的记述，只说是输在“众寡不敌”，也没有采用琦善“接仗四时之久”，“共计绞杀夷逆汉奸六百余名”之类的说法[16]。事实上这场战斗清军共投入了8500多人的兵力，在人数以及火炮数目上是要超过英军的[17]。清军的损失约为500人，另有1300人被俘。相比之下，英方的损失仅仅是受伤数人[18]。这样的战绩，恐怕是再难让人相信吹嘘杀敌600名之类的虚话。是故《道光洋艘征抚记》、《夷氛闻记》、《中西纪事》均未采信。 5. 广 州 之 战[19] 虎门失陷后，英军乘胜进攻广州城，沿途运用少量兵力摧毁大量清军炮台和舟船。这些都为《清朝柔远记》略去了不谈。该书随后记载的一场战斗是5月21日（四月一日）清军对英军的夜袭。书中对这场战斗的记载不可谓不激烈：集兵数万，驾船夜袭，携火筒喷筒分路伏击，用大量火筏进攻敌舰，“焚其二桅船二、杉板小船五，英兵焚溺死者数百…英船入碇十三洋行前，河南兵御之，杀伤相当…”。 而事实上，英方尽管也有许多关于遭到火筏攻击的记载，但均不见有人员大量伤亡或战船被毁的记载。其实当时英军已经找到了有效对付火筏的方法：将船锚用缆绳挂在三角帆上，将其丢在火筏上，然后将火筏拖到一边去[20]。火筏被认为是在海战中唯一能摧毁大型战舰的小艇。17世纪的荷兰、18世纪70年代的俄国人、19世纪30年代的缅甸人都使用过火筏进行水面作战[21]。而作为没有大型水面舰只的清军水师，火筏攻击是唯一赖以寻机给敌人造成损失的战法。而现在火筏也失去了效用，清军水师事实上已经再没有能够有效杀伤英军舰只的方法了。 清军对英军的反击没有达到任何效果，相反，英军随之而来的进攻却将广州的外围给攻了下来。从5月21日清军发起进攻到25日英军反击结束，英方记载的损失仅仅为死亡9人，负伤68人[22]。这与《清朝柔远记》中所记载的毙敌数百显然相去太远。 7. 三元里抗英[23] 一直以来，鸦片战争中有关三元里抗英的事迹被捧为一个英勇抗英的神话。有关该场战斗歼灭英军的数目史书的记载也从百余名到200、300名不等。而《清朝柔远记》显然采取了最夸大的说法。按照该书的记载，三元里民众围困英军截战，“英军终日冲突不能出，死者二百余，歼其渠帅伯卖、月霞毕，获其兵符、黄金剑、双头手炮…三山村民亦击杀英兵百余…佛山义勇三百亦围攻英兵于龙冈炮台…歼英兵数十，又击破应援之杉板船…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找这个文章并不是说《国朝柔远记》这本书不好，而是书你看有用的地方就好，别老看着没用的地方较真。</p>
<p>这本书不错，值得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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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提要：历史研究很大程度上就是犁清历史真相，还历史的本来面目。中西近代关系史虽逝去不久，然有许多史实存在盲区或误区，须进行上下求索、中外比照论证。只有真实的历史，才有真实的意义。拙文仅就《清朝柔远记》有关鸦片战争清军战果的“统计”情况作一些简单的对照分析，以求正方家。</p>
<p>关键词：鸦片战争；《清朝柔远记》；清军战绩；比照考订</p>
<p>一、《清朝柔远记》及其作者简介</p>
<p>十五世纪末，时值明朝中叶，随着葡萄牙人的首次来到中国澳门，东西方的海道大通。西方国家为了寻求商品市场和殖民地，纷纷踏海而至，中西间的交往日益频繁。清代，道光年间爆发的鸦片战争，对中国国家生活的影响，远非历朝历代的战争所能比拟。对此，有关中外关系的记述和论著空前增多。其中王之春的《清朝柔远记》[1]是其中影响较大的一部。</p>
<p>王之春，字爵棠，湖南清泉人。他是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王夫之的后裔，曾追随曾国藩、李鸿章等人镇压农民起义，以文人兼武事的才干受到湘淮大吏的赏识任用。因此在他的书中，他所持的立场基本都是站在清政府一边的。但也不乏对琦善、奕山等“奸臣”的批评及地主乡绅中义勇人士的褒扬。</p>
<p>《清朝柔远记》共分二十卷，其中十八卷为整篇，以编年体的形式撰写，条目清晰，文字精炼。本书初稿的编成当为光绪五年（一八七九年）前后。书中比较全面地记述了光绪以前清代的中外关系，特别是欧洲列强的侵华活动。该书对鸦片战争的过程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记录。书中有关鸦片战争史料，综合自《道光洋艘征抚记》、《夷氛闻记》、《中西纪事》等早期的著作以及清朝官方的文档记录、名臣撰述和各类私家笔记见闻等。相比以前更为真确。可以说是很有代表性及总结性的。从中可以了解到当时清朝官方及士人对这场战争的看法以及对其战败经验的总结。</p>
<p>遗憾的是，该书对有关鸦片战争的记述存在太多的错漏，以及甚多不实之处。特别对清军战绩的夸大非常严重。造成这样的原因有很多：一方面由于王之春所能掌握的材料多来自官方记录，其中有太多虚夸战绩的记载，而得诸见闻的记录不乏哗众之浮词；另一方面由于作者没有对照西文材料，且有意偏向于采信清军的武勇。</p>
<p>《清朝柔远记》以及《道光洋艘征抚记》、《夷氛闻记》、《中西纪事》这些著作对中国人如何看待鸦片战争造成了长期的影响，也引起了长达百余年的误解。时至今日仍有许多不实的记载被引用或因为某些政治目的而被歪曲地解读。这就使得国人始终没能正视鸦片战争的败因以及正确地总结经验，而是把失败归结为一些肤浅的原因，或将全部罪责简单地推到一些本不应该受责的个人身上。<span id="more-938"></span></p>
<p>二、鸦片战争中清军战绩考订</p>
<p>《清朝柔远记》对鸦片战争的记叙是按照时间顺序来进行的。战争首先爆发在广东地区。</p>
<p>1. 广东防御战[2]</p>
<p>《清朝柔远记》记录的第一场中英冲突是1839年9曰3日（道光十九年七月二十七日）爆发的九龙之战，即所谓“赖恩爵败英人于九龙山”。战果是“参将赖恩爵挥兵发炮，沉其双桅船一”。但英方的资料记载的却只是受伤数人而已[3]。此战清军损失也不大，因此可谓胜负难分。</p>
<p>接下来记叙的是穿鼻海战。在这里《清朝柔远记》沿用了林则徐的奏报的说法：“断其（‘窝拉疑号’）船头鼻，又坏其柁楼。英兵多落海死”，对己方的损失则避过不谈。然而按照义律的报告，英船在这一战中击沉了3艘清水师战船，重创多艘。</p>
<p>接下来的两场战斗发生在1840年2月29日（道光二十年正月二十七日）和6月8日（五月九日）。前一场战斗声称广东游击马辰在长沙湾焚烧“英匪船二十余…焚溺无数”，后一场磨刀洋之战“焚英杉板船二，毙英弁目数人…延烧大小匪船十余”。关于这两场战斗，前一场英军记载的是没有损失，而后一场则未能找到相应英方材料对照。可见这两场战斗只是骚扰性质，战果也绝无所称之大，不然何以两场歼灭敌船都在十艘以上的激烈战斗英军的记录或是无损失，或是难获相关记载？</p>
<p>以上几场战斗都是发生在广东，不久英军主力到齐，并决定北上去更直接地打击清王朝的中心地带[4]。只留下“都鲁懿号”、“拉恩号”、“海阿新号”、“哥伦拜恩号”四舰封锁珠江口，余舰北上[5]。英军的这一行动结果被国人解读成了 “英人见粤防严密，徘徊旬月无隙可乘，遂启碇乘风东北去”。有关鸦片战争的三部史著《道光洋艘征抚记》、《夷氛闻记》、《中西纪事》皆用此说，《清朝柔远记》自然也沿袭了这种说法。</p>
<p>2. 厦门“大捷”[6]</p>
<p>英军北上后，在厦门试图向中方递交一份检讨两国关系的书信，当地守军因为看不懂英方来使所挂的休战白旗，发炮轰击，发生了冲突，结果是中国方面遭到了相当损害[7]。《清朝柔远记》却将厦门的冲突，记成了邓廷桢厦门击败英军的战绩：先是乘夜偷袭，“歼敌数十，焚其帆桅二艘”；其后固守炮台，“轰破其兵舰一”。</p>
<p>我们看看其焚毁英船的方法：“驶近英舰，以火罐喷筒攻其柁尾”。事实上，这种方法根本不可能得手。当时英军战舰多采用取自波罗的海的高级橡木作外壳，舰体非常牢固，不少战舰还外包铁皮，对于这样一艘排水量2、3000吨的巨舰来说[8]，清军的火炮即使击中也难以对其构成损伤[9]，而火罐喷筒更是难伤其皮毛了。特别是投掷火罐，英军大型战船一般都有5、6层甲板，且《清朝柔远记》记载的攻击部位还是船身最高的柁尾，火罐是绝难投掷其上的。因此这类一而再击沉英军战舰的战绩只会出现在虚报战果的奏折上。</p>
<p>3. 第一次定海之战[10]</p>
<p>厦门大捷两天后，即7月5日（六月七日），定海便失陷了。《清朝柔远记》对定海之战的叙述不可谓不悲壮。描写了知县姚怀祥等人如何大义拒降，苦战不屈，最终力战殉国的英勇场面。然而在这份悲壮后面却有作者不愿去书写的窝囊：整场战斗不到一天便结束了（事实上鸦片战争中面对英军的攻坚，清军几乎没有能撑过一天的），英军毫无伤亡。清军陆军在英军第一轮齐射后便行溃逃，英国海军军医爱德华·H·克里在他的游记中这样描述当时清军溃逃的情景：“在（舰炮的）烟尘中，中国陆军竭尽所能地向各个方向拼命逃窜，消失在山后…刀枪箭簇旗帜丢得满山都是。”水师也只是稍微放了几炮便遭覆没[11]。</p>
<p>8月6日，钦差大臣伊里布到任。由于他不用为定海的失败负责，因此他在给皇帝的奏折中反而没有为这场一边倒的失败进行什么粉状修饰，反较后来《清朝柔远记》更如实描绘了战败的惨况[12]。</p>
<p>4. 沙角、大角炮台之战[13]</p>
<p>定海之战数月后，战场又回到了广东。《清朝柔远记》记述了七月广东副将陈连升、游击马辰击败英军的事迹：“炮沉其数小舟，伤英兵数十”，又“炮破英帅船头鼻…英军多溺”。但在英方的资料中却依然看不到有关这些损失的任何记载。</p>
<p>这些战斗论其规模只能算是一些小的冲突，但清军将领却多喜欢将之夸大以报功。而面对真正的大败时，则以夸大敌方的实力作为开脱或将责任推到汉奸的头上，再对己方的英勇加以渲染，歼敌数目加以夸张。于是一场场一边倒的失败便成为了虽败犹荣的悲歌。这样自欺欺人的做法一再上演，而对于战败的原因却因此得不到正确的总结。</p>
<p>陈连升的胜利没能持续多久。1841年1月7日（道光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日），英军大举进攻沙角、大角炮台，虎门大战爆发。沙角、大角两炮台同样只抵抗了不到一天就告陷落。</p>
<p>《清朝柔远记》记述的战况可谓悲壮异常：“陈连升兵六百，英船炮轰其前，而汉奸二千余梯山攻其背。连升以地雷、扛炮击毙英兵四百余，而火药已竭，援兵不至，英人并力攻炮台，陷之。连升及子举鹏、千总张清鹤皆力战而死。”</p>
<p>的确，沙角、大角一战清军打得异常英勇，而且死伤很大，有近三百人英勇牺牲。他们战前也做过非常充分的准备。但是他们的战果真如文中所言毙英兵四百余吗？</p>
<p>据英方的记载，他们仅有38受伤。战死：无[14]。</p>
<p>而且“二千余汉奸”并非真的是汉奸，而是登陆从路上对炮台进行迂回攻击的英国海军陆战队。</p>
<p>对于清朝的文臣武将来说，他们很难接受这样一个战果，于是只有通过将这场失败修饰成为一幕英勇抗战的悲剧方能为自己的失败开脱。而清代的文人同样无法相信一个这样一边倒的失败，无法接受一个败得如此之惨的英雄。于是无论是《清朝柔远记》，还是之前的《道光洋艘征抚记》、《夷氛闻记》、《中西纪事》，都接受了清朝官员的说法。</p>
<p>5. 虎 门 大 战[15]</p>
<p>2月26日（二月六日），虎门失陷，提督关天培战死。关于这一场鸦片战争中最激烈的炮战，《清朝柔远记》却没有太详细的记述，只说是输在“众寡不敌”，也没有采用琦善“接仗四时之久”，“共计绞杀夷逆汉奸六百余名”之类的说法[16]。事实上这场战斗清军共投入了8500多人的兵力，在人数以及火炮数目上是要超过英军的[17]。清军的损失约为500人，另有1300人被俘。相比之下，英方的损失仅仅是受伤数人[18]。这样的战绩，恐怕是再难让人相信吹嘘杀敌600名之类的虚话。是故《道光洋艘征抚记》、《夷氛闻记》、《中西纪事》均未采信。</p>
<p>5. 广 州 之 战[19]</p>
<p>虎门失陷后，英军乘胜进攻广州城，沿途运用少量兵力摧毁大量清军炮台和舟船。这些都为《清朝柔远记》略去了不谈。该书随后记载的一场战斗是5月21日（四月一日）清军对英军的夜袭。书中对这场战斗的记载不可谓不激烈：集兵数万，驾船夜袭，携火筒喷筒分路伏击，用大量火筏进攻敌舰，“焚其二桅船二、杉板小船五，英兵焚溺死者数百…英船入碇十三洋行前，河南兵御之，杀伤相当…”。</p>
<p>而事实上，英方尽管也有许多关于遭到火筏攻击的记载，但均不见有人员大量伤亡或战船被毁的记载。其实当时英军已经找到了有效对付火筏的方法：将船锚用缆绳挂在三角帆上，将其丢在火筏上，然后将火筏拖到一边去[20]。火筏被认为是在海战中唯一能摧毁大型战舰的小艇。17世纪的荷兰、18世纪70年代的俄国人、19世纪30年代的缅甸人都使用过火筏进行水面作战[21]。而作为没有大型水面舰只的清军水师，火筏攻击是唯一赖以寻机给敌人造成损失的战法。而现在火筏也失去了效用，清军水师事实上已经再没有能够有效杀伤英军舰只的方法了。</p>
<p>清军对英军的反击没有达到任何效果，相反，英军随之而来的进攻却将广州的外围给攻了下来。从5月21日清军发起进攻到25日英军反击结束，英方记载的损失仅仅为死亡9人，负伤68人[22]。这与《清朝柔远记》中所记载的毙敌数百显然相去太远。</p>
<p>7. 三元里抗英[23]</p>
<p>一直以来，鸦片战争中有关三元里抗英的事迹被捧为一个英勇抗英的神话。有关该场战斗歼灭英军的数目史书的记载也从百余名到200、300名不等。而《清朝柔远记》显然采取了最夸大的说法。按照该书的记载，三元里民众围困英军截战，“英军终日冲突不能出，死者二百余，歼其渠帅伯卖、月霞毕，获其兵符、黄金剑、双头手炮…三山村民亦击杀英兵百余…佛山义勇三百亦围攻英兵于龙冈炮台…歼英兵数十，又击破应援之杉板船… 新安县武举庾体群，于初四日以火舟三队…攻其后…毁其大兵船一…大船有胶浅者，乡民复将截而火之…”</p>
<p>《清朝柔远记》记述的广东民众这一系列的战果，共歼英军三百多人，还火烧英军舰两艘，真可谓辉煌。而事实上有关三元里抗英英军方面真实的死亡人数，通过参看外国资料可知道，实为不足十人[24]。而美国学者魏斐德在他的专著《大门口的陌生人》一书中所载的损失人数不过16人，其中仅一人死亡[25]。</p>
<p>和许多清朝的史家们一样，王之春对三元里抗英战果的夸大显然是希望能够从鸦片战争的屈辱军事失败中，找出一个士绅和民众的伟大胜利来，让人们相信，鸦片战争的失败并不是清朝打不赢，而是个别贪生怕死、欺上瞒下的官员的暗中破坏，以此来为实际应该负主要责任的清廷开脱。</p>
<p>8. 厦 门 之 战[26]</p>
<p>《清朝柔远记》中类似的乡绅带领民众奋勇杀敌的记载还出现在接下来的厦门之战中：“乡民陈姓以五百人抗英五千众，英用车炮，民用抬枪，英兵死者百、伤者千，陈姓死者三人、伤者十三人耳。英人遂不敢久驻，大帮驶赴浙江，惟留数艘驻鼓浪屿。”</p>
<p>鸦片战争中英军远征军一共只有两万余众，而陈姓乡民五百人既已抗击来犯英军的四分之一，且毙伤过千。这样的记载可说是近乎神话了。</p>
<p>而书中所记载的两次厦门之战共击毁英军轮船五艘、大船一艘的战绩在英方史料中亦找不到任何记载。</p>
<p>9. 第二次定海之战[27]</p>
<p>英军在两次攻陷厦门之后，随即展开了对定海的第二次进攻。《清朝柔远记》中描绘了定海三总兵以四千残师当二万巨寇，鏖战六个昼夜，屡却强敌，最终不敌失城的英勇情景。</p>
<p>可事实上英军参战的兵力不过四五千人，而当时定海守军实际应该有5600人。所谓血战六昼夜，实际上：前五天只是英军进行一些战前侦查部署时与清军发生的一些偶然交火。而真正的战斗只是在最后一天。至于英军的战死人数也只有区区的2人[28]。《清朝柔远记》中所描绘的葛云飞孤军巷战，临死仍手刃数敌的情景显然只是文人对英雄大无畏气概的艺术化想象罢了。</p>
<p>同样的英雄主义想象在书中还有多次出现，如在慈溪之战中，副将朱贵“卓竖所执大旗于垒，怒马驰赴，斩数十级，身受重伤，马踣复跃起，夺敌矛左右冲荡，复中火枪乃踣，子昭南以身障之，格杀数人，被创无完肤…”[29]；又如乍浦之战中佐领隆福“御贼于天尊庙…掣佩刀奋杀数人，力竭自刎…[30]”。</p>
<p>10. 江南沿海的败局[31]</p>
<p>定海之战后，英军又连下镇海、慈溪、乍浦、宝山、上海、镇江等地。</p>
<p>镇海之战“击杀英兵数百”。然因主帅刚愎自用，“以三镇敢死之将，而置于必不可守之城，以庸碌无能之人，而授以险要必争之地”，因而失败。</p>
<p>浙东之战失败的原因则被归于“师期泄，英人知之，反令汉奸勾结乡勇倒戈相向”，后朱贵部清军在慈溪死命抵挡，“英兵伤亡三四百”，但“战方酣，乡勇乱窜，或反拒官兵”，导致英军乘机抄袭而失败。</p>
<p>乍浦之战的失败也被归因于“汉奸纵火内应，城遂陷”。</p>
<p>宝山之战，陈化成率军力战，“沉其二艘，又折其二艘之桅，毙英兵三百余人”，而失败的原因，则是由于主帅牛鉴“为一飞炮惊退，滁州兵在后者走，河南、徐州兵皆溃，总兵王志元亦走”，导致陈化成前后受敌，中炮身死而败。</p>
<p>总结这些败因，不是归于汉奸出卖就是主帅贪生，似乎只要没有这些令人切齿痛恨之徒，战事就能转败为胜。</p>
<p>且不说汉奸之事多为虚有之言，事实上主帅即使不贪生，战事也绝难持久：镇海之战，清兵阵亡数以百计，而英军仅亡3人，伤16人；浙东之战，清兵据报战死540人，英军仅亡3人（一说16人）；乍浦之战清军战死230人，另有无数军属平民身死，而英军仅9人死亡，55人受伤；宝山之战，陈化成及手下88人殉国，英军仅亡2人，伤25人[32]。这样的战局，已经不是靠主帅舍身、部卒用命就可以挽回的。</p>
<p>三、鸦片战争失败原因分析</p>
<p>战争是体系的对抗。就当时大清帝国的军队而言，与大不列颠军队在组织、训练、装备、兵员素质、作战思想等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代差，而整合起来的军队体系的实力则差之更远。作战思想背后是制度文化，由此就注定了大清帝国这个拥兵百万的陆上封闭帝国必然会败于英国远征军的区区二万之众。</p>
<p>长期的海上贸易经济制度，使英军是一支海上劲旅，一贯信奉着夺取海上霸权的理念。其主力战列舰队的总吨位在1840年已经达到了257000吨，比法国(84000吨)、美国（29000吨）、荷兰（16000吨）、西班牙（5000吨）、丹麦（16000吨）、瑞典（19000吨）几个海上强国的海军战列舰总吨位加起来都要多[33]。</p>
<p>海军最为一个天然进攻性的军种，具有能够时刻把握战场主动权的优势。它可以随时集结起大量的兵力，用以攻击陆上的薄弱环节，也可以用舰炮火力为陆战部队提供对岸火力支援；另对海洋及河流航路的控制更具有优势。如鸦片战争中英军舰队对京杭大运河入口的封锁，导致南北漕运不济，从而给清政府在经济上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其效果不亚于英军一场在战场上取得的胜利。正如后来的美国学者马汉在总结海军的优点时所说：“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掌握了世界”[34]。</p>
<p>海军所拥有的优势都体现在英军其对清军的作战上。</p>
<p>清军空有百万之众，却始终只能分散驻守在漫长海岸线的各个炮台上，彼此不能兼顾，只能任英军一个一个地敲打。就拿沙角、大角炮台的失陷来说，关天培的虎门守军近在咫尺，却不能过去支援，只能看着其在英军的轰击下陷落，毫无办法。</p>
<p>英军在对清军的进攻中动用了两栖作战，海路配合的模式，即用强大的海上炮火对清军进行火力压制，掩护陆上进攻。这种新式的近代战法是清军以前从来没有碰到过的，因此极不习惯，逢战必输。</p>
<p>英军攻城作战比较例外的一战发生在最后的一场对镇江的作战中。英军在这一战中并没有为陆战部队提供海军舰炮的支援。结果强攻的陆战队遭受了较大的伤亡，共计有39人阵亡，130人受伤[35]。镇江的守将海龄在这一战中打得十分英勇，守军死伤也很大。但由于海龄在战前多有劣行，名声不好，因此《清朝柔远记》中并没有像对其他将领那样给予歌颂，对其不屈战死只以“为（英军）所杀”一笔带过。较以前诸战，镇江之战非常具有对比性，从中可以总结一些对英军作战的经验，但在《清》书中被王之春一笔带过了。</p>
<p>关于鸦片战争，在军事上最应该总结的有两点：首先是武器装备和战术思想的落后。这是双方外在的最明显的差距。</p>
<p>19世纪初的西方兵圣约米尼在其《战争艺术》一书中便这样阐述武器的作用：“武器的优越…是胜利的重要因素之一。最近20年的新发明已使军队的组织、装备、战术都有发生革命性变化的可能…不可固步自封，不求长进…对于军事科技的研发应给予奖励…科学人才应受到尊重。”[36]西方各国对武器装备的更新都很看重。然而清政府却始终不曾关心武器的进步。数百年来清军的装备始终不曾换代。</p>
<p>武器的进步同时也会导致新战法的出现和旧战法的改进。而清军武器装备的落后也导致其在战术的运用上存在极大错误。如清军在战前准备中居然一再地希望拒英军的炮火于土墙和石壁之下，而清军制定的在广州和浙东的两次对英军反击计划更是不切实际，白白葬送了大批兵勇的生命。</p>
<p>除去在武器装备和战术思想上的差距，另外更大的差距却是体现在战略层面上。在战略思想的演进上，东西方战略思想的兴衰趋势恰好完全相反。在中国为先盛后衰，而在西方则为先衰后盛。中国的战略思想在先秦进入黄金时代后，其后便陷入停滞，再少有所突破。而西方的战略思想则在16世纪开始复兴，此后进步日益迅速，远非中国所能及。</p>
<p>19世纪初始西方战略思想进入了全盛期。自拿破仑战争后，诞生了约米尼、克劳塞维茨、沙恩霍斯特等战略思想家，以及以《战争艺术》和《战争论》两部巨著为代表的近代战略学著作。对比西方，此时中国军政系统的官员可谓无知。[37]</p>
<p>中西战略思想最大的差距还体现在决定这场鸦片战争成败的海权思想上。</p>
<p>约米尼在《战争艺术》中指出：“海洋的控制十分重要，假使一个国家拥有较长的海岸线，而又享有制海权，或能与享有海权的国家缔结同盟，则其抵抗力可以增加数倍以上。因为一方面，海洋可使补给来源永不匮竭；另一方面，利用制海权的弹性，可以到处袭击敌人”[38]。这本1838年出版的战略思想著作极有预见性地总结了几年后在遥远东方的清军对抗英军失败的原因。</p>
<p>中国数千年的农耕文化与闭关自守政策，只在陆上称霸，对海洋缺乏关注。即使是明代强大的郑和舰队，出海也只是为了伸张一下国威而已，丝毫没有海权控制思想，发展海外商业和贸易的机制；反作用于国内，也就未能在社会经济体制上有所进步影响。</p>
<p>大清帝国的“海权思想”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无论是《道光洋艘征抚记》、《夷氛闻记》还是《中西纪事》，对于海军在进攻战中的重要作用均无着重提及。</p>
<p>王之春在《清朝柔远记》卷十九“修船政”一篇中提出了他的一些“海防思想”。他总结中国诸多战争失利的原因为“（洋人）恃有兵船，谓彼能来而我不能往耳”，因此他认为“方今要务，全在战守，兵船为急”，他在文中提倡多造军舰，并主张选派人员出国学习操舰之法，可见他对军舰作用的重视。他还注意到美国南北战争中所使用的铁甲舰，主张加以修造，可见他对新的海战利器还是有一定的重视的。但是在战略上，他只主张将军舰分置沿岸各口以作守备，只作单纯被动的海上防御，还没有形成真正的海权思想。</p>
<p>海军作为进攻性的军种，正如19世纪的英国军官菲利普·柯隆布在他的著作《海军战争》中所阐述的，其唯一的目的是用来争夺制海权，即要将海洋作为其国家的领土，海上交通线作为其国内道路，而敌国的海岸作为两国的边界[39]。清朝的军政人士有海防无海权的思想状况一直延续到了北洋水师时都没有得到改变。因此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指导下，甲午海战中北洋舰队被错误地作为一只防御性的力量来使用，将黄海、渤海的制海权拱手相让。这样即使坐拥着强大的镇远、定远铁甲舰又有什么用呢？这只舰队最终在日军海陆两军的共同夹击中全军覆没，成为了陈腐战争观念无情的陪葬品。</p>
<p>《清朝柔远记》中对英军损失的数十倍夸大，让人们看不到中英军队之间存在的真正差距。近代以来的战争中科技含量日益增加，打赢一场战争不再是单纯凭借着勇敢顽强就可以办到的。需要科学的战备，精良的武装，以及更为重要的先进的战略思想。这三者在当时那些包括《清朝柔远记》在内的有关鸦片战争的书籍中都没能够得到很好的总结，反而导致了许多误解，直到现在这种误解依然存在。（本文承蒙章文钦教授悉心指导，在此深表谢意）。</p>
<p>2008.7.3.于中山大学隅园</p>
<p>The Error of Historical Records That Can not be Ignored</p>
<p>——the Textual Research on Qing Army’s Millitay Successes in Opium War which record by QingChaoRouYuanJi</p>
<p>Yang Xinghe</p>
<p>(Sun Yat-sen University History Department Guangdong Guangzhou 510275)</p>
<p>Abstract: Historical research to a large extent is the re-plow-truth of history. Even in the research of the modern history of sino-west relations there exist many blind spots and errors. We should put sufficient courage and perseverance into the textual research, return the truth to the history. Only the true history can bring the true meaning. This paper does some preliminary textual research on Qing Army’s millitay successes in Opium War which record by QingChaoRouYuanJi in order to corrected some views of this war.</p>
<p>Key Words: the Opium War; QingChaoRouYuanJi; Millitay Successes of Qing Army;Textual Research on Comparative</p>
<p>——-——————</p>
<p>作者简介：杨幸何（1984-）男，湖北人。中山大学历史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外关系史。联系电话：020-31872457　 15989116568 E-mail:yangxinhe6617@tom.com</p>
<p>家庭通讯地址；510405 广东省广州市广园中路麓景路427-302 信箱</p>
<p>[1]原名《国朝柔远记》，又名《国朝通商始末记》或《中外通商始末记》</p>
<p>[2]参看[清] 王之春 著 赵春晨 点校《清朝柔远记》（以下简称《清》）第188-190页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p>
<p>[3]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 《近代史资料》，1958年第四期，第8-14页。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p>
<p>[4]严中平《英国鸦片贩子策划鸦片战争的幕后行动》，选自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 《近代史资料》，1958年第四期 ，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p>
<p>[5] E.C.Bridgman and S.Wells Williams，Chinese Repository， Vols.9，P.107 。</p>
<p>[6]《清朝柔远记》，第191页。</p>
<p>[7] [美] 马士 著，张汇文 等 合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第292页，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p>
<p>[8] [英] 安德鲁·兰伯特 著，郑振清 译 《风帆时代的海上战争》，第30-38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p>
<p>[9]鸦片战争中没有一艘英舰被清军火炮击沉。</p>
<p>[10]《清朝柔远记》，第191-193页</p>
<p>[11] Edited by Michael Levien，  The CREE JOURNALS The Voyages of Edward H Gree,Surgeon R.N.,as Related in His Private Journals, 1837-1856，ppP56-56.1981年。</p>
<p>[12]见《鸦片战争在舟山史料选编》,第110-113页。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p>
<p>[13]《清朝柔远记》，第197-198页。</p>
<p>[14]奥塞隆尼著、　  译，《对华战争记》，第97页。北京：中华书局，※※ ※※年。</p>
<p>[15]《清朝柔远记》，第203-204页。</p>
<p>[16]《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 第二册， 第816页。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p>
<p>[1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3册 第473页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p>
<p>[18]茅海建 著《近代的尺度》，第286页。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p>
<p>[19]《清朝柔远记》，第205-207页。</p>
<p>[20] Edited by Michael Levien  The CREE JOURNALS The Voyages of Edward H Gree,Surgeon R.N.,as Related in His Private Journals, 1837-1856 ，P.83.</p>
<p>[21] [英] 安德鲁·兰伯特 著、 郑振清 译 《风帆时代的海上战争》，第31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p>
<p>[22]广东省文史研究馆编 《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史料》第346页 北京：中华书局，1978年</p>
<p>[23]《清》第207-208页</p>
<p>[24]广东省文史研究馆编 《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史料》，第330、333、346、405页。</p>
<p>[25] [美] 魏斐德 著，王小荷 译 《大门口的陌生人——1839-1861年间华南的社会动乱》，第11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p>
<p>[26]《清朝柔远记》，第208-209页。</p>
<p>[27]《清朝柔远记》，第209-211页。</p>
<p>[28]关于第二次定海之战的研究，请参看茅海建《天朝的崩溃》，第五章第三节《定海的土城》。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p>
<p>[29]《清朝柔远记》，第220页。</p>
<p>[30]《清朝柔远记》，第226页。</p>
<p>[31]《清朝柔远记》，第211-233页。</p>
<p>[32]资料参考自 炎明主编《浙江鸦片战争史料》（上）第二章第三节、 （下）第三章 第四章，宁波：宁波出版社，1997年；姚宏敏《浙江三城反击战》，乐承耀《论清军浙东反攻失败的原因》，徐萍《乍浦之战》，选自 炎明 主编《浙江与鸦片战争新论》，宁波：宁波出版社，2000年；《吴淞之战新探》选自 茅海建 著《近代的尺度》，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p>
<p>[33] [英] 安德鲁·兰伯特 著、 郑振清 译 《风帆时代的海上战争》，第214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p>
<p>[34] Captain A.T.Mahan，The Influence of Sea Power upon History 1660-1783，  London,1889.</p>
<p>[35]Chinese Repository Vols.12 ,P.352.另有说法是约有200人死亡，见The CREE JOURNALS The Voyages of Edward H Gree,Surgeon R.N.,as Related in His Private Journals, 1837-1856, P.106。</p>
<p>[36]参看[瑞士]约米尼 著 钮先钟 译 《战争艺术》，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p>
<p>[37]参看钮先钟《西方战略思想史》，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p>
<p>[38]参看[瑞士]约米尼 著 钮先钟 译 《战争艺术》，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p>
<p>[39]Philip Colomb  Naval Warfare,Its Ruling Principles and Practice, Historically Treated, ，London,189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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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试论清代的漕粮海运文化</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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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3 Mar 2010 15:07:05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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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倪玉平 《明清史》2008年第6期 摘 要：晚清漕运的主体方式是海运，在60余年的海运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祭祀海神、修建会馆和撰写诗歌为特色的海运文化。这一独特文化现象的出现，既是清代漕粮海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时社会风尚的合理延伸。 关键词：清代／漕粮／海运／文化 所谓“文化”，按照被称为“人类学之父”的英国人类学家E·B·泰勒的说法，即“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讲，是一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①。这一定义至今仍然受到广泛认同，并成为人们判断文化的重要标尺。清代最初的两次漕粮海运出现于道光六年(1826)和二十八年(1848)，自咸丰以后，海运成为漕运的主体，一直持续了60余年。笔者以为，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祭海神、组建船商会馆和创作大量海运类诗歌的局面，使得漕粮海运文化蔚然兴起。本文即欲就此问题做一简单分析，以求正于方家②。 一、祭祀活动兴盛 宗教信仰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时人们的眼中，天后、风神和海神关系海运安危，故祭祀活动历来受到重视，其中尤以人们对天后的祭礼为重要。清初，政府对加封天后之事即颇为关注。康熙十九年(1680)、乾隆二年(1737)、二十二年、五十三年及嘉庆五年(1800)，清廷曾先后对天后加封“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宏仁普济”、“福佑群生”、“诚感孚显”、“神赞顺垂”之神的名号，以示推崇③。 道光六年(1826)，清廷首次推行漕粮海运，祭祀活动立即被提上工作日程。二月初一日，是海运船只初次放洋的时间，江苏巡抚陶澍随即赶到宝山县漕运船只的出海口处，祭风神、海神，并前往上海县黄浦江岸的天后庙敬香，以祈求海运平安④。此次海运分为两批进行，在第二批漕粮交兑结束后，陶澍又上疏道光帝，奏请加封海神。他声称，第一次海运船只行经黑水大洋时，迭遇风暴，“危急时若有神助，并未损失一人。即有遭风断桅，各船米石毫无漂失，利漕安澜”。六月十七日，道光帝降谕：“览奏实深钦感，著发去大藏香十柱，交陶澍祗领遣员诣各处神庙，敬谨祀谢……并发去御书匾额，交该抚敬谨悬挂，以答神麻。”⑤道光帝还为天后加封号“安澜利运”。通过君臣的互动，以强化神灵保佑漕粮海运的印象。 到了二十八年，清代实施第二次漕粮海运，与道光六年的情况完全一样，他们对海运善后事宜的处理仍然是从加封海神开始。根据江苏当局的奏请，礼部对加封之事进行了议复，议复称：江苏巡抚陆建瀛于督办之初，即叩祷天后、风神、海神，结果仍然利漕安澜，“并无一船松舱伐桅之事”。参考原来的规矩，他们决定此次加封天后为“恬波宣惠”，风神为“宣德赞化”，海神为“灵昭镇静”⑥。此后，随着历次漕粮海运的进行，天后又迭受加封，甚至其左右护法也得赏赐，敕封金将军、柳将军，以致最后礼部都不得不表示，必须要对封号进行限制，否则， “转不足以昭郑重”⑦。 如果考察漕粮海运的经历，可以很清楚地发现，所谓“利漕安澜”、“并无一船松舱伐桅”皆为自欺欺人之语⑧。即便如此，清廷仍然对这种自我麻痹的活动乐此不疲。咸丰二年(1852)，山东巡抚李德奏称，登州镇总兵武迎吉护漕粮海运沙船驶入东洋时，将近石岛地方，“忽大雾弥漫，茫无涯岸，望空祷祝，立时风恬日朗，此外遇有风涛之处，无不化险为平”⑨。情况更是被描述得神乎其神。对于这种宣扬神力的机会，咸丰帝当然不会错过，他当即为登州海口天后、风神和海神庙发去大藏香十柱，并逐一加封号：天后加封“导流衍庆”，风神加封“扬仁佐治”，海神加封“助顺安澜”⑩。 经过太平天国运动的打击，清代的漕粮海运一度中断。随着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人逐步收复江浙地区，漕粮海运得到恢复，与此相伴随，祭祀、加封的活动也尾随而至。同治十年(1871)清廷又出现了加封天后等神的活动。署江苏巡抚恩锡奏称，本年的漕粮海运，“风恬浪静”，“所装米石颗粒无损”，全赖诸神保佑。最后经礼部议复，天后加封“嘉佑”，风神加封“昭应”，海神加封“恬波”⑾。直到光绪二十年(1894)，天后还因“护漕有功”，受颁匾额“泽被东瀛”⑿。可见这种活动的持续性。 除了天后、风神类似全局性的神灵受到祭礼，一些地方性的神灵也逐步受到重视。上海系沙船出港之地，伴随着漕粮海运而举行的祭神活动，显得最为丰富。上海当地的海神庙曾屡次因漕运平安而受封，除“灵昭镇静”、“助顺安澜”和“显威济运”等封号外，每次祭祀还会配有祝文，写得宏大壮观：“惟神德秉重，乾功宣习，坎神化常，符乎六位，精灵分著于五方。允襄水土之平，经流循轨；广济云雷之用，膏雨应时。维斯财赋之雄藩，端赖阴阳之顺序。敢志昭报，庶竭愚忧，谨布几筵，肃陈牲币。”⒀上海城隍庙也颇受重视。如同治十一年(1872)，署江苏巡抚恩锡奏请加封天后等神之时，还同时请加封上海城隍庙。虽因礼部曾有咨文，“请加城隍封号，只称某省府州县，城隍之神不准称公侯伯爵字样”⒁，但朝廷最终还是同意，对城隍破格加封“灵佑”称号⒂。 晚清的漕粮海运由江苏和浙江共同举行。浙江自实施漕粮海运以来，便与江苏携手进行祭神活动。比如在最开始实施海运的咸丰三年(1853)。浙江海运总局的官员即与江苏官员于二月初一日共同“恭祀海神”。虽然浙江巡抚黄宗汉无法赶往上海，他仍特意“发祭帛”，交由海运委员仲孙攀等人代祭⒃。在以后的海运过程中，这种联手的祭祀活动得到了持续，如到了同治五年(1866)，沙船放洋前，浙江照例领祝帛以祀海神，巡抚马新贻也从浙江为上海省局“发来印帛三端”⒄。二月十一日，两省委员共同祭祀，“撰拟祝文，同宪发祝帛，虔备牲牢，恭诣各庙斋沐行礼”⒅。 祭祀活动虽是出于特定的政治目的而举行，但经过长时间的大力鼓吹与推行，时人对于神灵的虔诚和崇拜心理无疑会得到加强，这也充分显示出，漕粮海运这种经济活动与宗教信仰保持着一种持续而良好的互动关系。 二、船商会馆及相关建筑蔚起 从广义的范围来说，“器物”层面的建筑，既是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同时也是文化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就与漕粮海运相关的建筑而言，既包括与宗教信仰相关的庙宇，又包括与商人组织相关的会馆。 上海的天后宫建立得很早。康熙五十四年(1715)，上海沙船众商即建天后宫，至光绪年间未改，“有司岁祀于此”⒆。天后宫设立于小东门外，这里酬神演剧，几乎无日不有，有诗证曰：“一城烟火半东南，粉壁红楼树色参。美酒羹肴常夜五，华灯歌舞最春三。”⒇除此之外，上海还有和海运相关的海神庙、风神庙建筑，并且也因漕粮海运而地位突出。如海神庙，曾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由海防同知刘元楷等人重建于薛家浜海运局旁，而原来位于老白渡的海神庙，则在光绪七年海运局迁址后，仍然“庙制如旧”[21]。 上海还有一处“愍忠祠”，于光绪六年就原来之万福宫后楹改建，系祭祀光绪元年(1875)漕粮海运时，在“福星”号轮船中失事而溺毙的海运委员[22]。本次海难发生后，直隶总督李鸿章立即奏请清廷，对受害各员“优恤建祠”[23]，两江总督刘坤一、江苏巡抚吴元炳和浙江巡抚杨昌溶等人也加以声援[24]，得到吏部的同意，决定在天津和上海各建一处“愍忠祠”[25]。天津专祠很快就修建起来。据江苏粮道英朴报告，他在天津东门外小闸口下风神庙南首购买民间基地，兴建“愍忠祠”，于光绪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安设主位，由直隶总督李鸿章亲自“率属躬亲致祭”[26]。李鸿章还专门就此事进行了奏闻[27]。上海专祠则拖延了很长时间。最初因城内人烟稠密，无地可买，直到四年，西门内万福宫房屋(又名茅山殿)，“假神诱惑，男女混杂”，被上海县县令莫祥芝没收，才得以改建，“去邪崇正”[28]。所有工程于七月二十二日完工[29]。八月十七日，苏松太道刘瑞芬前往致祭[30]。护理江苏巡抚谭钧培也将其事一并奏闻[31]。 作为海运的终结地，天津与海运相关的建筑也相当多。元代海运以直沽为终点，延祐三年(1316)，大直沽建天妃灵慈宫。泰定三年(1326)，小直沽又建另一处天妃宫。明清两代在丁字口、芦北口、咸水沽等地，亦修建天妃宫16处。康熙三年，晋封天妃为“护国庇民昭灵显应仁慈天后”，天妃宫因此而改名“天后宫”。 天津“系濒海之区，崇奉天后较他处为虔”。海运之人到天津后，多数要到天后宫进香。即如天津东门外之天后宫，“金碧辉煌，楼台掩映，即天后宫，俗称娘娘宫，庙前一带即以宫南宫北呼之”。此处向例于三月十五日启门，善男信女络绎而来，“每日赛会光怪陆离，百戏云集，谓之皇会”。为赴庙烧香，许多人不远数百里而来，“所有可以泊船之处，几于无隙可寻，河面黄旗飞舞，空中俱写天后进香字样，红颜白鬓，迷漫于途，数日之内，庙旁各铺店所卖货物亦利市三倍云”。难怪有人写诗赞曰：“三月村庄农事忙，忙中一事理难忘。携儿偕伴舟车载，好向娘娘庙进香。”又有人称：“我闻圣母奠海疆，载在礼典铭旗常。初封天妃嗣称后，自明迄今恒降康。津门近海鱼盐利，商舶粮艘应时至，维时拯济免沦胥。”[32] 为海运而建的天后宫，地势宏敞，为津市适中之地，在天津的日常生活中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底，天津商会决定在天后宫举办商业劝工会，“自系商市之一大观，不惟工业以比较而精，即商情亦以团结而胜”。劝工会每年三月、十二月在天后宫办会，会期以一月为限，各种物品均准陈列，“任人游览，彼此互相贸易”[33]。由于这种重要性，使得到后来有好事者想禁止天后宫活动时，便立即遭到了众人的反对。与天后宫相关的铺户200余家，联手上诉：天后宫历年进香，“于商等不无小补”；每届劝工会，更是广开销路，“是此宫南北全街铺户依为屏幛，否则货物滞塞，何堪设想”[34]!此议当即做罢。 如果说寺院庙宇更多的是作为一种与海运相关的宗教场所而存在的话，那么作为承担晚清漕粮海运的主体——沙船商人，他们所建立的会馆，则更多地显现出一种的行业特色。 清代上海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与海运事业相关，这就使得与海运相关的各种会馆、寺院等建筑蔚然兴起。最迟在康熙五十四年，上海就出现了沙船业的会馆“商船会馆”。到乾嘉时期，会馆更多，如乾隆十九年(1754)徽州宁国人在上海斜桥南堍建立的徽宁会馆；二十二年福建泉州、漳州人在咸瓜街建立的泉漳会馆；四十八年广东潮州人在洋行街建立的潮州会馆。 漕粮海运兴起后，类似的会馆更见繁兴，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比如沙船出口时须取泥压载，“泥夫每多竞争，遴夫头以资督率”，会馆之事则延请董事主持，办事处称商船公局。在商船公馆之左，又附设有“办理水手伤亡之承善堂”。更令人叫绝的是，光绪三十三年(1907)，他们还复附设商船小学校。 浙江人也在上海建有自己的会馆。浙江会馆初名天后行宫，嘉庆二十四年(1819由浙江宁波人在荷花头修建，后被毁坏。咸丰五年(1855)时，因浙江商人承运漕粮海运，“无议事所”，积资重建，并改名“浙宁会馆”。光绪七年(1881)时，又以历年所积捐款增置基地，重建大殿、戏台、看楼，阅三载告成[35]。 除此之外，上海还建有为漕粮海运服务的海运总局。江浙两省均分别在上海建屋修房，设立自己的办公处所。比如浙江自兴办海运以来，即于上海设立浙江海运沪局。考虑到赁借民居“非久计”，咸丰七年(1857)，海运委员王庆勋等人在上海捐建局房一所，共计面积四亩九分九厘一毫。兴工筑造后，共得房屋大小共四十余间，所需经费由海运商船及各州县摊捐[36]。 与上海类似，天津也设有江苏和浙江省的漕粮海运局所。浙江粮道行馆和浙江海运公局均设于东门外南斜街，江苏粮道行馆和江苏海运公局则设于城东南闸口。为方便在天津处理有关事宜，长期进行漕粮海运的沙船主们，还在同治十年(1871)四月，在天津小闸口西大街南石院，花银1000两，购得民房一处，建立“江浙沙船公所”，并派专人看管，生活津贴由船捐利息提供[37]。 正是随着庙宇与会馆的纷纷落成与日益发挥作用，作为一种经济活动与政治行为的漕粮海运，其文化蕴涵才得到了更好的传播。 三、诗词歌赋叠出 清代共进行了61次的大规模漕粮海运，前后延续80余年[38]，随着时间的累积，这种由文官所主导的经济活动，在文学方面，结果是两本诗集的撰成，以及无数篇章的大量出现，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 “烟开岛豁黄龙远，潮满神停白马看。指点扶桑云五色，日边好路近长安。”[39]道光六年海运之初，陶澍与该省海运官员齐登吴淞口炮台，纷纷作诗唱咏，以兹纪念。如贺长龄作诗：“宵旰畴咨诏屡宣，抚时能不念艰鲜。竟开创局重溟远，赖有中朝一德贤，敢以度支烦国帑，未须营造等官船。海滨快睹千樯集，朝北高帆尽似仙。”[40]他在诗中指出，海运系由道光钦定，陶澍不避艰辛，而英和则为创议人，因当时流传谚语“夏至南风高挂天，海船朝北是神仙”，故他的诗名中出现了“朝北高帆尽似仙”的句子，颇有写实之意。 负责此次漕粮海运之押尾工作的京口协副将汤攀龙也写诗：“海出重洋拥翠澜，观澜原合大臣观。片帆似较千夫易，一念能回往岁难。金简公先迎日春，银涛我拟借风看。春明二月来时路，万口争传策治安。”[41]林则徐更是为此次海运一口气写出四首诗。比如第一首，“手障东溟奠紫澜，万樯红粟拥奇观。直从佘滧开洋驶，不似膠莱辟路难。辽海云帆诗意在，吴淞翦水画图看。旌悬五色天风送，破浪居然衽席安”。最后一首则表示，自己虽然无力参预海运，但仍然对此事关心有加：“媳未瀛蠕橐笔从，养疴曾荷主恩容。遥闻令肃防中饱，更悯民劳缓正供。食货成书垂国史，积储大计仗儒宗。八州作督浑闲事，重是循墙矢益恭。”[42]事后，由陶澍主持，对此次海运所得诗篇进行编辑，汇成一书，是为《海运诗编》，成为清代漕粮海运的第一部歌咏诗汇。 咸丰四年，又有钱炘和之《海运纪事诗钞》一书的出现。据其自序云：海运运行已经有数年，如他本人即亲办五次，尤其本年海运，“以烽烟未靖，南北戒严，方虑水邮多梗，逎估帆云集，顺轨如常”，于是他加以搜集整理，得以成册。在书中，他记录了曾参加过道光六年海运的军机大臣穆彰阿的诗篇：“宸谟不是法元明，航海吴粳达帝京。道租秋防臣力瘁，筹深旰食圣心诚。”[43]又比如收录粮道王友端的诗：“漕法超元更轶明，旁门也许达神京。”[44]对漕粮海运大加赞扬。 非常明显，作为一种由官员主导又公开出版的诗集，阿谀奉承是其主色调，要寻找漕粮海运的真实声音，恐怕还得要通过其他的途径。比如据参加了道光六年海运的船商施彦士回忆，他于二月初十放洋，刚驶出即遇风驶回，经修理后再发。二十六13，因遇风漂至朝鲜国万倾县西南群山岛，回棹近石岛后又遇风，漂至沙头山，至三月初九日始抵芝罘岛。对于这一段经历，他写道：“初放佘山洋，大臣躬祭告。牡牢沈海水，不才不自量。率先挂帆驶，初遭风打头。继损桅中止，一身何足言!”[45]可见漕粮海运的危险性，并不如政客笔墨中所言，“如履平地”。 作为一种牵涉到各方利益的经济活动，漕粮海运必然会招致不同的意见，赞成者有之，反对者有之。这些都在散落于各处的文人诗作中得到了较多的反映。 高凌雯所辑《天津诗人小集》中录有梅存栋的两首歌咏漕粮海运的诗作，第一首称赞道光六年之海运：“一线平流万里开，熙朝真有济川才。何愁输挽艰渠运，喜有艨艟越海来。神力暗凭吊岛屿，仙风徐引到蓬莱。津沽夜雨桃花涨，取次云帆片片回。”认为此次海运取得了圆满的成功。第二首诗则云：“勇断吁谟出对明，重臣翊赞力非轻。天储一夕真飞至，海路千年此创成。十激浪高浮画舫，万帆春暖送香粳。东南顿觉舒民力，况见黄流指日清。”[46]则充分表达了作者对漕粮海运的美好祝愿，殷殷之情，呼之欲出。 随着轮船招商局的筹建及其大规模地参加到晚清的漕粮海运过程中来，这种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作的优点得到了全面的体现，“载客载货，南北往来，以便商民贩运，并可装粮载兵，裕国便民，两有裨益”，所以有人特意赋诗：“报单新到火轮船，昼夜能行路几千，多少官商来往便，快如飞鸟过云天。”[47]但另一方面，由于轮船的逐步主导漕粮运输，针对轮船抢夺沙船生计的现象，有诗人则表达了强烈的抵制情绪：“北道何以贫，云自轮船起。一从市舶开，舍此争趋彼。大道少人行，小民失生理。赫寇如旱灾，亦地数千里。轮船夺利多，一线灾如水。剜肉莫医疮，去角徒予齿。感此重欷歔，不敢言铁轨。”[48]由轮船而及之于铁路，不论其观点的正确与否，我们却不得不承认，这一首诗的确具有很强的煽动性。 对于和漕粮海运相关的各种历史事件，也在诗中得到多方面的反映。同治初年减漕运动兴起后，有人特写诗记事：“鄂城三次失，小民罹锋斧。文忠减漕粮，民气忠义作。”[49]认为减漕运动为争夺民心、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对于义和团运动时期的社会大动荡，有人做诗纪念称：“折漕昉自石渠编，锄莠吾思骑尉贤。忠魂沈泉遗恨在，搬仓群鼠殄何年。”作者自注，《石渠余记》作者王庆云即主张折色，而“京仓弊尤深，窟穴其中，有仓老鼠之目，亦曰仓匪。王湘岑为京师左营游击，所辖京通一带，皆仓储所在，缉治仓匪最严，匪甚恨之。拳事起，习拳者皆此辈，故湘岑遇祸最惨，事后觅遗骸不得，以衣冠葬”[50]。反映出义和团运动对漕运的另一种影响。 晚清漕粮改折诏是中国漕运制度史上的重要事件，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此次改折活动中途而废，效果大打折扣[51]。关于其中的周折，有人作诗曰：“除蠹重教议折漕，芝轩主计独贤劳。道谋至竟多牵掣，闻道长安米价高。”[52]真实反映了晚清漕运改折诏发布的艰辛及漕粮废而不止的内在原因。 诗以言志，笔者以为，出于各自立场、各自目的而涌现出的大量诗歌，既展示了清代漕粮海运的多姿多彩与波澜壮阔，又表现出其中的曲折与艰辛，同时还具有一定的艺术性，通过对相关诗文的解读，对于展开对清代漕粮海运全方位的研究，自然会大有裨益。 综上所述，通过60余年的实践，漕粮海运已经逐渐形成了以祭海神、修会馆和撰写诗歌为特色的海运文化，成为当时中国社会环境中的一道风景线。笔者以为，这一独特文化现象的出现，既是清代漕粮海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时社会风尚的合理延伸。当然，这一文化现象的独特魅力，还很有进一步发掘和研究的必要。 注释： ①[英]爱德华·泰勒：《原始文化》页121，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 ②学术界关于清代漕粮海运的研究均集中于政治史和经济史的角度，关于文化方面的研究显得极为薄弱，具体情况请参见拙作：《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 ③《礼部奏议复海运得邀神佑请加封号》，杨守蚬等纂：《重订江苏海运全案原编》卷一《奏章文移》，光绪十年刊本。 ④此日，陶澍作《丙戌二月一日海运初发偕同事诸君赴吴淞口致告海神登炮台作》以兹纪念，见陶澍：《陶澍集(下)》页563，岳麓书社，1998年。 ⑤联合报文化基金会国学文献馆整理：《道光起居注》道光六年六月十七日，国学文献馆出版社，1985年。 ⑥《礼部奏议复海运得邀神佑请加封号》，《重订江苏海运全案原编》卷一《奏章文移》。 ⑦吴馨等修：《上海县续志》卷一二《祠祀·秩祀》，民国七年刻本(1918)。 ⑧参见拙文：《道光初年漕粮海运的几个问题》，《清史研究》2002年第3期。 ⑨联合报文化基金会国学文献馆整理：《咸丰起居注》，咸丰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国学文献馆出版社，1983年。 ⑩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以下同类档案省收藏单位)：《军机处录副奏折》同治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署江苏巡抚恩锡折。 ⑾《军机处录副奏折》同治十一年八月二十三日，礼部折。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倪玉平</p>
<p>《明清史》2008年第6期</p>
<p>摘  要：晚清漕运的主体方式是海运，在60余年的海运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祭祀海神、修建会馆和撰写诗歌为特色的海运文化。这一独特文化现象的出现，既是清代漕粮海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时社会风尚的合理延伸。</p>
<p>关键词：清代／漕粮／海运／文化</p>
<p>所谓“文化”，按照被称为“人类学之父”的英国人类学家E·B·泰勒的说法，即“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讲，是一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①。这一定义至今仍然受到广泛认同，并成为人们判断文化的重要标尺。清代最初的两次漕粮海运出现于道光六年(1826)和二十八年(1848)，自咸丰以后，海运成为漕运的主体，一直持续了60余年。笔者以为，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祭海神、组建船商会馆和创作大量海运类诗歌的局面，使得漕粮海运文化蔚然兴起。本文即欲就此问题做一简单分析，以求正于方家②。</p>
<p>一、祭祀活动兴盛</p>
<p>宗教信仰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时人们的眼中，天后、风神和海神关系海运安危，故祭祀活动历来受到重视，其中尤以人们对天后的祭礼为重要。清初，政府对加封天后之事即颇为关注。康熙十九年(1680)、乾隆二年(1737)、二十二年、五十三年及嘉庆五年(1800)，清廷曾先后对天后加封“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宏仁普济”、“福佑群生”、“诚感孚显”、“神赞顺垂”之神的名号，以示推崇③。</p>
<p>道光六年(1826)，清廷首次推行漕粮海运，祭祀活动立即被提上工作日程。二月初一日，是海运船只初次放洋的时间，江苏巡抚陶澍随即赶到宝山县漕运船只的出海口处，祭风神、海神，并前往上海县黄浦江岸的天后庙敬香，以祈求海运平安④。此次海运分为两批进行，在第二批漕粮交兑结束后，陶澍又上疏道光帝，奏请加封海神。他声称，第一次海运船只行经黑水大洋时，迭遇风暴，“危急时若有神助，并未损失一人。即有遭风断桅，各船米石毫无漂失，利漕安澜”。六月十七日，道光帝降谕：“览奏实深钦感，著发去大藏香十柱，交陶澍祗领遣员诣各处神庙，敬谨祀谢……并发去御书匾额，交该抚敬谨悬挂，以答神麻。”⑤道光帝还为天后加封号“安澜利运”。通过君臣的互动，以强化神灵保佑漕粮海运的印象。<span id="more-867"></span></p>
<p>到了二十八年，清代实施第二次漕粮海运，与道光六年的情况完全一样，他们对海运善后事宜的处理仍然是从加封海神开始。根据江苏当局的奏请，礼部对加封之事进行了议复，议复称：江苏巡抚陆建瀛于督办之初，即叩祷天后、风神、海神，结果仍然利漕安澜，“并无一船松舱伐桅之事”。参考原来的规矩，他们决定此次加封天后为“恬波宣惠”，风神为“宣德赞化”，海神为“灵昭镇静”⑥。此后，随着历次漕粮海运的进行，天后又迭受加封，甚至其左右护法也得赏赐，敕封金将军、柳将军，以致最后礼部都不得不表示，必须要对封号进行限制，否则， “转不足以昭郑重”⑦。</p>
<p>如果考察漕粮海运的经历，可以很清楚地发现，所谓“利漕安澜”、“并无一船松舱伐桅”皆为自欺欺人之语⑧。即便如此，清廷仍然对这种自我麻痹的活动乐此不疲。咸丰二年(1852)，山东巡抚李德奏称，登州镇总兵武迎吉护漕粮海运沙船驶入东洋时，将近石岛地方，“忽大雾弥漫，茫无涯岸，望空祷祝，立时风恬日朗，此外遇有风涛之处，无不化险为平”⑨。情况更是被描述得神乎其神。对于这种宣扬神力的机会，咸丰帝当然不会错过，他当即为登州海口天后、风神和海神庙发去大藏香十柱，并逐一加封号：天后加封“导流衍庆”，风神加封“扬仁佐治”，海神加封“助顺安澜”⑩。</p>
<p>经过太平天国运动的打击，清代的漕粮海运一度中断。随着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人逐步收复江浙地区，漕粮海运得到恢复，与此相伴随，祭祀、加封的活动也尾随而至。同治十年(1871)清廷又出现了加封天后等神的活动。署江苏巡抚恩锡奏称，本年的漕粮海运，“风恬浪静”，“所装米石颗粒无损”，全赖诸神保佑。最后经礼部议复，天后加封“嘉佑”，风神加封“昭应”，海神加封“恬波”⑾。直到光绪二十年(1894)，天后还因“护漕有功”，受颁匾额“泽被东瀛”⑿。可见这种活动的持续性。</p>
<p>除了天后、风神类似全局性的神灵受到祭礼，一些地方性的神灵也逐步受到重视。上海系沙船出港之地，伴随着漕粮海运而举行的祭神活动，显得最为丰富。上海当地的海神庙曾屡次因漕运平安而受封，除“灵昭镇静”、“助顺安澜”和“显威济运”等封号外，每次祭祀还会配有祝文，写得宏大壮观：“惟神德秉重，乾功宣习，坎神化常，符乎六位，精灵分著于五方。允襄水土之平，经流循轨；广济云雷之用，膏雨应时。维斯财赋之雄藩，端赖阴阳之顺序。敢志昭报，庶竭愚忧，谨布几筵，肃陈牲币。”⒀上海城隍庙也颇受重视。如同治十一年(1872)，署江苏巡抚恩锡奏请加封天后等神之时，还同时请加封上海城隍庙。虽因礼部曾有咨文，“请加城隍封号，只称某省府州县，城隍之神不准称公侯伯爵字样”⒁，但朝廷最终还是同意，对城隍破格加封“灵佑”称号⒂。</p>
<p>晚清的漕粮海运由江苏和浙江共同举行。浙江自实施漕粮海运以来，便与江苏携手进行祭神活动。比如在最开始实施海运的咸丰三年(1853)。浙江海运总局的官员即与江苏官员于二月初一日共同“恭祀海神”。虽然浙江巡抚黄宗汉无法赶往上海，他仍特意“发祭帛”，交由海运委员仲孙攀等人代祭⒃。在以后的海运过程中，这种联手的祭祀活动得到了持续，如到了同治五年(1866)，沙船放洋前，浙江照例领祝帛以祀海神，巡抚马新贻也从浙江为上海省局“发来印帛三端”⒄。二月十一日，两省委员共同祭祀，“撰拟祝文，同宪发祝帛，虔备牲牢，恭诣各庙斋沐行礼”⒅。</p>
<p>祭祀活动虽是出于特定的政治目的而举行，但经过长时间的大力鼓吹与推行，时人对于神灵的虔诚和崇拜心理无疑会得到加强，这也充分显示出，漕粮海运这种经济活动与宗教信仰保持着一种持续而良好的互动关系。</p>
<p>二、船商会馆及相关建筑蔚起</p>
<p>从广义的范围来说，“器物”层面的建筑，既是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同时也是文化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就与漕粮海运相关的建筑而言，既包括与宗教信仰相关的庙宇，又包括与商人组织相关的会馆。</p>
<p>上海的天后宫建立得很早。康熙五十四年(1715)，上海沙船众商即建天后宫，至光绪年间未改，“有司岁祀于此”⒆。天后宫设立于小东门外，这里酬神演剧，几乎无日不有，有诗证曰：“一城烟火半东南，粉壁红楼树色参。美酒羹肴常夜五，华灯歌舞最春三。”⒇除此之外，上海还有和海运相关的海神庙、风神庙建筑，并且也因漕粮海运而地位突出。如海神庙，曾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由海防同知刘元楷等人重建于薛家浜海运局旁，而原来位于老白渡的海神庙，则在光绪七年海运局迁址后，仍然“庙制如旧”[21]。</p>
<p>上海还有一处“愍忠祠”，于光绪六年就原来之万福宫后楹改建，系祭祀光绪元年(1875)漕粮海运时，在“福星”号轮船中失事而溺毙的海运委员[22]。本次海难发生后，直隶总督李鸿章立即奏请清廷，对受害各员“优恤建祠”[23]，两江总督刘坤一、江苏巡抚吴元炳和浙江巡抚杨昌溶等人也加以声援[24]，得到吏部的同意，决定在天津和上海各建一处“愍忠祠”[25]。天津专祠很快就修建起来。据江苏粮道英朴报告，他在天津东门外小闸口下风神庙南首购买民间基地，兴建“愍忠祠”，于光绪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安设主位，由直隶总督李鸿章亲自“率属躬亲致祭”[26]。李鸿章还专门就此事进行了奏闻[27]。上海专祠则拖延了很长时间。最初因城内人烟稠密，无地可买，直到四年，西门内万福宫房屋(又名茅山殿)，“假神诱惑，男女混杂”，被上海县县令莫祥芝没收，才得以改建，“去邪崇正”[28]。所有工程于七月二十二日完工[29]。八月十七日，苏松太道刘瑞芬前往致祭[30]。护理江苏巡抚谭钧培也将其事一并奏闻[31]。</p>
<p>作为海运的终结地，天津与海运相关的建筑也相当多。元代海运以直沽为终点，延祐三年(1316)，大直沽建天妃灵慈宫。泰定三年(1326)，小直沽又建另一处天妃宫。明清两代在丁字口、芦北口、咸水沽等地，亦修建天妃宫16处。康熙三年，晋封天妃为“护国庇民昭灵显应仁慈天后”，天妃宫因此而改名“天后宫”。</p>
<p>天津“系濒海之区，崇奉天后较他处为虔”。海运之人到天津后，多数要到天后宫进香。即如天津东门外之天后宫，“金碧辉煌，楼台掩映，即天后宫，俗称娘娘宫，庙前一带即以宫南宫北呼之”。此处向例于三月十五日启门，善男信女络绎而来，“每日赛会光怪陆离，百戏云集，谓之皇会”。为赴庙烧香，许多人不远数百里而来，“所有可以泊船之处，几于无隙可寻，河面黄旗飞舞，空中俱写天后进香字样，红颜白鬓，迷漫于途，数日之内，庙旁各铺店所卖货物亦利市三倍云”。难怪有人写诗赞曰：“三月村庄农事忙，忙中一事理难忘。携儿偕伴舟车载，好向娘娘庙进香。”又有人称：“我闻圣母奠海疆，载在礼典铭旗常。初封天妃嗣称后，自明迄今恒降康。津门近海鱼盐利，商舶粮艘应时至，维时拯济免沦胥。”[32]</p>
<p>为海运而建的天后宫，地势宏敞，为津市适中之地，在天津的日常生活中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底，天津商会决定在天后宫举办商业劝工会，“自系商市之一大观，不惟工业以比较而精，即商情亦以团结而胜”。劝工会每年三月、十二月在天后宫办会，会期以一月为限，各种物品均准陈列，“任人游览，彼此互相贸易”[33]。由于这种重要性，使得到后来有好事者想禁止天后宫活动时，便立即遭到了众人的反对。与天后宫相关的铺户200余家，联手上诉：天后宫历年进香，“于商等不无小补”；每届劝工会，更是广开销路，“是此宫南北全街铺户依为屏幛，否则货物滞塞，何堪设想”[34]!此议当即做罢。</p>
<p>如果说寺院庙宇更多的是作为一种与海运相关的宗教场所而存在的话，那么作为承担晚清漕粮海运的主体——沙船商人，他们所建立的会馆，则更多地显现出一种的行业特色。</p>
<p>清代上海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与海运事业相关，这就使得与海运相关的各种会馆、寺院等建筑蔚然兴起。最迟在康熙五十四年，上海就出现了沙船业的会馆“商船会馆”。到乾嘉时期，会馆更多，如乾隆十九年(1754)徽州宁国人在上海斜桥南堍建立的徽宁会馆；二十二年福建泉州、漳州人在咸瓜街建立的泉漳会馆；四十八年广东潮州人在洋行街建立的潮州会馆。</p>
<p>漕粮海运兴起后，类似的会馆更见繁兴，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比如沙船出口时须取泥压载，“泥夫每多竞争，遴夫头以资督率”，会馆之事则延请董事主持，办事处称商船公局。在商船公馆之左，又附设有“办理水手伤亡之承善堂”。更令人叫绝的是，光绪三十三年(1907)，他们还复附设商船小学校。</p>
<p>浙江人也在上海建有自己的会馆。浙江会馆初名天后行宫，嘉庆二十四年(1819由浙江宁波人在荷花头修建，后被毁坏。咸丰五年(1855)时，因浙江商人承运漕粮海运，“无议事所”，积资重建，并改名“浙宁会馆”。光绪七年(1881)时，又以历年所积捐款增置基地，重建大殿、戏台、看楼，阅三载告成[35]。</p>
<p>除此之外，上海还建有为漕粮海运服务的海运总局。江浙两省均分别在上海建屋修房，设立自己的办公处所。比如浙江自兴办海运以来，即于上海设立浙江海运沪局。考虑到赁借民居“非久计”，咸丰七年(1857)，海运委员王庆勋等人在上海捐建局房一所，共计面积四亩九分九厘一毫。兴工筑造后，共得房屋大小共四十余间，所需经费由海运商船及各州县摊捐[36]。</p>
<p>与上海类似，天津也设有江苏和浙江省的漕粮海运局所。浙江粮道行馆和浙江海运公局均设于东门外南斜街，江苏粮道行馆和江苏海运公局则设于城东南闸口。为方便在天津处理有关事宜，长期进行漕粮海运的沙船主们，还在同治十年(1871)四月，在天津小闸口西大街南石院，花银1000两，购得民房一处，建立“江浙沙船公所”，并派专人看管，生活津贴由船捐利息提供[37]。</p>
<p>正是随着庙宇与会馆的纷纷落成与日益发挥作用，作为一种经济活动与政治行为的漕粮海运，其文化蕴涵才得到了更好的传播。</p>
<p>三、诗词歌赋叠出</p>
<p>清代共进行了61次的大规模漕粮海运，前后延续80余年[38]，随着时间的累积，这种由文官所主导的经济活动，在文学方面，结果是两本诗集的撰成，以及无数篇章的大量出现，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p>
<p>“烟开岛豁黄龙远，潮满神停白马看。指点扶桑云五色，日边好路近长安。”[39]道光六年海运之初，陶澍与该省海运官员齐登吴淞口炮台，纷纷作诗唱咏，以兹纪念。如贺长龄作诗：“宵旰畴咨诏屡宣，抚时能不念艰鲜。竟开创局重溟远，赖有中朝一德贤，敢以度支烦国帑，未须营造等官船。海滨快睹千樯集，朝北高帆尽似仙。”[40]他在诗中指出，海运系由道光钦定，陶澍不避艰辛，而英和则为创议人，因当时流传谚语“夏至南风高挂天，海船朝北是神仙”，故他的诗名中出现了“朝北高帆尽似仙”的句子，颇有写实之意。</p>
<p>负责此次漕粮海运之押尾工作的京口协副将汤攀龙也写诗：“海出重洋拥翠澜，观澜原合大臣观。片帆似较千夫易，一念能回往岁难。金简公先迎日春，银涛我拟借风看。春明二月来时路，万口争传策治安。”[41]林则徐更是为此次海运一口气写出四首诗。比如第一首，“手障东溟奠紫澜，万樯红粟拥奇观。直从佘滧开洋驶，不似膠莱辟路难。辽海云帆诗意在，吴淞翦水画图看。旌悬五色天风送，破浪居然衽席安”。最后一首则表示，自己虽然无力参预海运，但仍然对此事关心有加：“媳未瀛蠕橐笔从，养疴曾荷主恩容。遥闻令肃防中饱，更悯民劳缓正供。食货成书垂国史，积储大计仗儒宗。八州作督浑闲事，重是循墙矢益恭。”[42]事后，由陶澍主持，对此次海运所得诗篇进行编辑，汇成一书，是为《海运诗编》，成为清代漕粮海运的第一部歌咏诗汇。</p>
<p>咸丰四年，又有钱炘和之《海运纪事诗钞》一书的出现。据其自序云：海运运行已经有数年，如他本人即亲办五次，尤其本年海运，“以烽烟未靖，南北戒严，方虑水邮多梗，逎估帆云集，顺轨如常”，于是他加以搜集整理，得以成册。在书中，他记录了曾参加过道光六年海运的军机大臣穆彰阿的诗篇：“宸谟不是法元明，航海吴粳达帝京。道租秋防臣力瘁，筹深旰食圣心诚。”[43]又比如收录粮道王友端的诗：“漕法超元更轶明，旁门也许达神京。”[44]对漕粮海运大加赞扬。</p>
<p>非常明显，作为一种由官员主导又公开出版的诗集，阿谀奉承是其主色调，要寻找漕粮海运的真实声音，恐怕还得要通过其他的途径。比如据参加了道光六年海运的船商施彦士回忆，他于二月初十放洋，刚驶出即遇风驶回，经修理后再发。二十六13，因遇风漂至朝鲜国万倾县西南群山岛，回棹近石岛后又遇风，漂至沙头山，至三月初九日始抵芝罘岛。对于这一段经历，他写道：“初放佘山洋，大臣躬祭告。牡牢沈海水，不才不自量。率先挂帆驶，初遭风打头。继损桅中止，一身何足言!”[45]可见漕粮海运的危险性，并不如政客笔墨中所言，“如履平地”。</p>
<p>作为一种牵涉到各方利益的经济活动，漕粮海运必然会招致不同的意见，赞成者有之，反对者有之。这些都在散落于各处的文人诗作中得到了较多的反映。</p>
<p>高凌雯所辑《天津诗人小集》中录有梅存栋的两首歌咏漕粮海运的诗作，第一首称赞道光六年之海运：“一线平流万里开，熙朝真有济川才。何愁输挽艰渠运，喜有艨艟越海来。神力暗凭吊岛屿，仙风徐引到蓬莱。津沽夜雨桃花涨，取次云帆片片回。”认为此次海运取得了圆满的成功。第二首诗则云：“勇断吁谟出对明，重臣翊赞力非轻。天储一夕真飞至，海路千年此创成。十激浪高浮画舫，万帆春暖送香粳。东南顿觉舒民力，况见黄流指日清。”[46]则充分表达了作者对漕粮海运的美好祝愿，殷殷之情，呼之欲出。</p>
<p>随着轮船招商局的筹建及其大规模地参加到晚清的漕粮海运过程中来，这种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作的优点得到了全面的体现，“载客载货，南北往来，以便商民贩运，并可装粮载兵，裕国便民，两有裨益”，所以有人特意赋诗：“报单新到火轮船，昼夜能行路几千，多少官商来往便，快如飞鸟过云天。”[47]但另一方面，由于轮船的逐步主导漕粮运输，针对轮船抢夺沙船生计的现象，有诗人则表达了强烈的抵制情绪：“北道何以贫，云自轮船起。一从市舶开，舍此争趋彼。大道少人行，小民失生理。赫寇如旱灾，亦地数千里。轮船夺利多，一线灾如水。剜肉莫医疮，去角徒予齿。感此重欷歔，不敢言铁轨。”[48]由轮船而及之于铁路，不论其观点的正确与否，我们却不得不承认，这一首诗的确具有很强的煽动性。    对于和漕粮海运相关的各种历史事件，也在诗中得到多方面的反映。同治初年减漕运动兴起后，有人特写诗记事：“鄂城三次失，小民罹锋斧。文忠减漕粮，民气忠义作。”[49]认为减漕运动为争夺民心、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对于义和团运动时期的社会大动荡，有人做诗纪念称：“折漕昉自石渠编，锄莠吾思骑尉贤。忠魂沈泉遗恨在，搬仓群鼠殄何年。”作者自注，《石渠余记》作者王庆云即主张折色，而“京仓弊尤深，窟穴其中，有仓老鼠之目，亦曰仓匪。王湘岑为京师左营游击，所辖京通一带，皆仓储所在，缉治仓匪最严，匪甚恨之。拳事起，习拳者皆此辈，故湘岑遇祸最惨，事后觅遗骸不得，以衣冠葬”[50]。反映出义和团运动对漕运的另一种影响。</p>
<p>晚清漕粮改折诏是中国漕运制度史上的重要事件，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此次改折活动中途而废，效果大打折扣[51]。关于其中的周折，有人作诗曰：“除蠹重教议折漕，芝轩主计独贤劳。道谋至竟多牵掣，闻道长安米价高。”[52]真实反映了晚清漕运改折诏发布的艰辛及漕粮废而不止的内在原因。</p>
<p>诗以言志，笔者以为，出于各自立场、各自目的而涌现出的大量诗歌，既展示了清代漕粮海运的多姿多彩与波澜壮阔，又表现出其中的曲折与艰辛，同时还具有一定的艺术性，通过对相关诗文的解读，对于展开对清代漕粮海运全方位的研究，自然会大有裨益。</p>
<p>综上所述，通过60余年的实践，漕粮海运已经逐渐形成了以祭海神、修会馆和撰写诗歌为特色的海运文化，成为当时中国社会环境中的一道风景线。笔者以为，这一独特文化现象的出现，既是清代漕粮海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时社会风尚的合理延伸。当然，这一文化现象的独特魅力，还很有进一步发掘和研究的必要。</p>
<p>注释：</p>
<p>①[英]爱德华·泰勒：《原始文化》页121，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p>
<p>②学术界关于清代漕粮海运的研究均集中于政治史和经济史的角度，关于文化方面的研究显得极为薄弱，具体情况请参见拙作：《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p>
<p>③《礼部奏议复海运得邀神佑请加封号》，杨守蚬等纂：《重订江苏海运全案原编》卷一《奏章文移》，光绪十年刊本。</p>
<p>④此日，陶澍作《丙戌二月一日海运初发偕同事诸君赴吴淞口致告海神登炮台作》以兹纪念，见陶澍：《陶澍集(下)》页563，岳麓书社，1998年。</p>
<p>⑤联合报文化基金会国学文献馆整理：《道光起居注》道光六年六月十七日，国学文献馆出版社，1985年。</p>
<p>⑥《礼部奏议复海运得邀神佑请加封号》，《重订江苏海运全案原编》卷一《奏章文移》。</p>
<p>⑦吴馨等修：《上海县续志》卷一二《祠祀·秩祀》，民国七年刻本(1918)。</p>
<p>⑧参见拙文：《道光初年漕粮海运的几个问题》，《清史研究》2002年第3期。</p>
<p>⑨联合报文化基金会国学文献馆整理：《咸丰起居注》，咸丰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国学文献馆出版社，1983年。</p>
<p>⑩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以下同类档案省收藏单位)：《军机处录副奏折》同治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署江苏巡抚恩锡折。</p>
<p>⑾《军机处录副奏折》同治十一年八月二十三日，礼部折。</p>
<p>⑿吴馨等修：《上海县续志》卷三《建置下》。</p>
<p>⒀吴馨等修：《上海县续志》卷一二《祠祀·秩祀》。</p>
<p>⒁《军机处录副奏折》同治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署江苏巡抚恩锡折。</p>
<p>⒂《军机处录副奏折》同治十一年八月二十三日，礼部折。</p>
<p>⒃仲孙攀等：《沪局禀恭祀海神日期》，黄宗汉等纂：《浙江海运漕粮全案初编》卷四《沪局事宜》，南京大学图书馆藏，咸丰三年刻本。</p>
<p>⒄《省局详送祝帛请盖印饬发》，马新贻等纂：《浙江海运漕粮全案重编·新编》卷五《沪局事宜》，同治六年刻本，北京大学图书馆藏。</p>
<p>⒅《省局转沪局恭报海神日期》，《浙江海运漕粮全案重编·新编》卷五《沪局事宜》。</p>
<p>⒆吴馨等修：《上海县续志》卷三《建置下》。</p>
<p>⒇贵芳：《宝山、沙船和商船会馆——记明清两代上海海运业的盛况》，《解放日报》1956年8月4日。</p>
<p>[21]吴馨等修：《上海县续志》卷一二《祠祀·秩祀》。</p>
<p>[22]吴馨等修：《上海县续志》卷一二《祠祀·秩祀》。</p>
<p>[23]《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元年四月十二日，直隶总督李鸿章折。</p>
<p>[24]《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元年四月二十四日，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折。</p>
<p>[25]《吏部奏轮船在洋失事淹毙员董议请再加衔袭职》，杨守岘等纂：《重订江苏海运全案新编》卷六《恩恤事宜》，光绪十年刊本。</p>
<p>[26]英朴：《苏粮道咨津郡捐建在洋遇难员董专祠》，杨守岘等纂：《重订江苏海运全案新编》卷六《恩恤事宜》。</p>
<p>[27]《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二年五月十四日，直隶总督李鸿章折。</p>
<p>[28]莫祥芝：《上海县禀在洋遇难员董奏准建立专祠禀请委勘兴工》，杨守岘等纂：《重订江苏海运全案新编》卷六《恩恤事宜》。</p>
<p>[29]周相辅等：《周相辅等禀改建愍忠祠房屋工料一切经费实支清册》，杨守岘等纂：《重订江苏海运全案新编》卷六《恩恤事宜》。</p>
<p>[30]刘瑞芬：《苏松太道详上海建造海运殉难员董专祠告成请奏咨立案》，杨守岘等纂：《重订江苏海运全案新编》卷六《恩恤事宜》。</p>
<p>[31]《军机处录副奏折·洋务运动·招商局》，光绪六年正月二十二日，江苏巡抚谭钧培折。</p>
<p>[32]张寿：《津门杂记》卷中《天后宫》及附诗，光绪十年刻本。</p>
<p>[33]津商会二类1043号卷，《天后宫商业劝工会开办经过》，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页807，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9月。</p>
<p>[34]津商会三类1921号卷，《天后宫南北大街200余户铺商恳请切勿关闭天后宫以保护商业文》，宣统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页1087。</p>
<p>[35]吴馨等修：《上海县续志》卷三《建置下》。</p>
<p>[36]《浙抚咨明苏省上海建造浙江海运沪局官房并地基钱粮由省局解完》，《浙江海运漕粮全案重编·新编》卷五《沪局事宜》。</p>
<p>[37]津商会三类292号卷，《商船公所原契底一纸》，同治十年四月二十三，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页1105—1106。此公所后归入日本租界，到了光绪三十二年时，曾引起纠纷，据公所之人曾铸与朱佩珍上控，夏寅斋之子夏惟善于其父去世后，仍借住其中，“并有图售情事”，所以要求其迅速迁出。结果据查，夏寅斋并未故去，其子也并未在身边，而原有船捐被原董事王介眉独占，故津贴全无，而该公所因日本租界开马路，两次被拆去房屋二十余间，而未拆之屋也是行将倒闭，故他反而要求上海商会查明原有船捐是否还有存款，以便接济自己。双方之词均参见津商会三类292号卷，见该书页1104—1108。</p>
<p>[38]清代漕粮海运首次始于道光六年(1826)，结束于宣统三年(1911)，共计举行61次，前后长达86年，参见拙著：《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页503—513。</p>
<p>[39]此日陶澍作《丙戌二月一日海运初发偕同事诸君赴吴淞口致告海神登炮台作》，以兹纪念，见陶澍：《陶澍集(下)·序》，页563。</p>
<p>[40]贺长龄：《附和作》，陶澍编：《海运诗编》，道光六年刻本。</p>
<p>[41]汤攀龙：《附和作》，陶澍编：《海运诗编》。</p>
<p>[42]林则徐：《附和作》，陶澍编：《海运诗编》。</p>
<p>[43]穆彰阿：《海运纪事》，钱炘和：《海运纪事诗钞》，咸丰四年刻本。</p>
<p>[44]王友端：《天颜人觐告成功》，钱忻和：《海运纪事诗钞》，作者还自注云：“漕政漕海运为旁门”。</p>
<p>[45]施彦士：《海运纪行诗》，《海运刍言》，崇明施氏求已堂，道光十三年刊本。</p>
<p>[46]梅(存栋)树：《海运》，《欲起竹间楼存稿》，见高凌雯：《天津诗人小集》第8册。</p>
<p>[47]张寿：《津门杂记》卷中《轮船招商局》。</p>
<p>[48]易顺鼎：《自沆上至江上杂诗十五首》，光绪十八年作，见汤瑞琳：《清季诗史初稿》页172，燕京大学文学院中文系学士论文，1940年5月。</p>
<p>[49]刘人骏：《阅申报有感》，前揭汤瑞琳：《清李诗文初稿》页174—175</p>
<p>[50]郭刚沄：《庚子诗鉴》第七，台湾文海出版社，1969年4月。</p>
<p>[51]参见拙著：《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页352—359。</p>
<p>[52]郭刚法：《庚子诗鉴》第七。另作者在此诗之后注云，江浙仍运本色百万石，张之洞询问时得旨，起运本色系暂时办法，以后仍全数改折，但不得行，“去弊之难如此”。</p>
<p>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p>
<p>原载《故宫博物院院刊》(京)，2008．2．109～11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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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序、目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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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3 Mar 2010 15:05:0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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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序、目录 《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 倪玉平 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5.04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 感 言 徐 凯 京城新春伊始，花木枝头泛红吐绿，万物复甦。玉平君著《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一书，是在其博士论文的基础上，采撷师友卓见，反复修订而成的。今作为《中国近代史研究丛书》之一种付梓面世。它将作为一小朵报春花绽放在史学园圃之中，去迎接那甲申猴年山花烂漫的学术春天！ 玉平君本科卒业于兰州大学历史学系，获学士学位，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赫治清研究员，攻读硕士学位，打下了良好的专业基础。千禧之年，又考入北京大学历史学系，问学于我，攻读博士学位。入学后，他学习勤勉，刻苦钻研，很快就融入燕园浓郁的人文氛围中。同学们系统地阅读文献，坚持每月一次的读书报告会，师生轮流宣读论文，各抒己见，切磋学术，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养成了北大求实、严谨、创新的学风。暑期，师生一同赴关外沈阳(旧时盛京)，实地考察了素有“东都金阙”之称的独具满族风情的帝王宫廷建筑——故宫的大政殿、十王亭，及崇政殿、凤凰楼、清宁宫等“五宫”，凭吊了努尔哈赤的福陵、皇太极的昭陵。又抵达前清故里辽宁新宾(旧时兴京)，在呼伦哈达山(烟筒山)下，于苏子河畔，勘察赫图阿拉城八旗衙门的方位、费阿拉(老城)的形胜，与启运山清祖陵——永陵。亲身感悟吾师商鸿逵教授的“巍巍兴京地，形胜迥不凡。勃然代明起，因势非因天”、“系乎明之姻亲，尊为清之肇祖。子孙继业代明，有德者居之，何愧为”等诗句[1]的深邃意境。我们又到河北遵化、易县考察清东、西二陵，探索大清帝国的兴衰及“陵制与山水相称”、“天人合一”的皇家陵寝文化，将文献记载与古迹实物相验证，加深对清史的认识和理解。在学期间，玉平君的中期考试，开题论证，论文预答辩，正式答辩，获得博士学位，都在紧张而有次序地进行着，其中得到不少师长的热情点拨，及同窗之助，这是永久不能释怀的。 博士生研习三年，光阴荏苒，转瞬即逝。春花秋实，一篇训练有素、学术底蕴深厚的博士论文，是一个青年学人治业的根基，也是他在学界崭露头角的标识。因而，作一篇较高质量的博士论文，选题颇关键。论文题目既要有理论层面的思索、厚重的学术感，又要具备可资现实借鉴的价值，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玉平君论文的选题、蒐集史料、写作等环节正是在上述诸方面做了可喜的尝试。 漕运制度历来是中国古代传统社会国家多凭藉内陆河流运输税粮的一项重要财政措施。秦汉、隋唐时期，因战争等事所需，局部地区曾泛海运粮。元代以运河年久失修，水道淤塞，大力实施南粮海运。明初亦实行一段海道运粮，未久，被运河所取代。而清代中后期，海运则成为清政府江南漕粮的主要转输方式。漕粮海运的兴废折射了十九世纪二十年代至二十世纪初，已被纳入世界市场体系的中国社会的变迁。以往学界的论著对清代漕粮海运研究涉猎较少，缺乏全面、系统、深入的探析。玉平君从读硕士时起，便致力于清代漕粮海运之始——道光六年漕粮海运探讨，完成了硕士学位论文《道光初年漕粮海运研究》。同时积累了较多的素材，拓宽了思路。进入博士课程之初，我们认为，漕粮海运制度的嬗变同晚清社会的巨变息息相关，从政治、经济、文化、中外关系等方面，均具有继续向纵深研究的广阔空间，遂将整个漕粮海运研究定为博士论文题目。尔后，玉平君焚膏继晷，笔耕不辍，六易寒暑，完成了50余万字的博士论文《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研究》。该文将漕粮海运的施行纳入晚清社会变迁的宏大历史环境中加以细致的考察，既参照中外学界相关成果，又不因袭成说，在详尽占有史料的基础上，爬梳史事，钩沉索隐，厘正前人之误，同时，运用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较透彻地剖析了漕粮海运制度的产生、运作、规制、运输工具等与当时政治、经济、中外关系诸层面的发展关系，辨证地分析了清代漕粮海运兴衰和废而不止的因由，论述了由此引发的晚清社会变革，揭示了政府在市场经济生活中职能的转变和决策作用，提出了自己的新见。这项选题和研究成果不仅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亦为当前深化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玉平君《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是一部史料翔实、叙事缜密、论点创新的厚实学术力作，填补了清代经济史研究领域的一项空白。 如何成为史学之才？古来史家多有评说。唐代礼部尚书郑惟忠曾问刘知几：“自古以来，文士多而史才少，何也？”刘氏对曰：“史才须有三长，世无其人，故史才少也。三长，谓才也，学也，识也。”[2]所谓“史才”，当指从事史学的基本技能，如熟悉史体，运用史料，善于叙事，表达思想等，其引申意为“悟性”，即对历史人物与事件的感悟能力；“史学”则要博览群书，广泛地收集资料，考订史事，掌握原始的史料；“史识”即史论，对人物、事件的见解。犹如班固在《汉书·司马迁传》赞中云，迁有“良史之材”，“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是为实录。”清代史学家章学诚又以“史德”增补刘知几“三长”说，指出：“能具史识者，比知史德。德何也？谓著书者之心术也。”[3]治史学者要做到才、学、识、德四点，并非易事。但应将其置之座右，时常砥砺学行。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推行市场经济，逐步走向富强。然而，商品经济的大潮也冲击着学术界，功利色彩愈发浓重，助长了不良学风，出现了轻视、淡化理论，及束书不观的浮躁的风气。玉平君在学期间，不受外面 “精彩”世界的干扰，努力地实践史学先哲的教诲，认真研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论著，汲取西方史学理论的益处，武装自己的头脑，开阔视野，形成了将历史凝重感和现代精神相结合的理论架构，以此解析过去，贻鉴将来。论文要创新，必须以新的科学理论为指导，还要收集大量的原始资料，尤其是系统地发掘新史料。清代典籍汗牛充栋，翻检需时日。玉平君敢于坐冷板凳，不辞辛苦，少歇假日。他顶严寒，冒酷暑，往来于几家大图书馆、历史档案馆等地，甘于寂寞，博览约取，披沙淘金。查阅了清代官修圣训、实录、会典、起居注、国史、漕运全书等，朱批奏摺、上谕档、军机处录副、招商局等档案，上海、鄞县、苏州、嘉兴、吴江等方志，私著文编、奏稿、文集、书牍、年谱、笔记等，及参考论著多达730余种，汇集史料250万字。仿照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之法，做出史料长编。他既作漕粮海运宏观走向的纵横思索，又作微观的石、斗、升、合、勺、抄、撮，及两、钱、分、厘、丝、忽、微、尘的细致计量，作出了颇有价值的8个附表，为论文的撰述夯实了史事基础。在论文写作中，坚持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的原则，事出有据，勿写空文。力求详人所略，略人所详。文章学术规范，原始出典，密密加注。这皆反映了作者良好的理论和学术修养，及其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如同世间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一样，文中尚存在一些应深入探究之处，有待来日去作。 玉平君完成博士论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已告别了求学的岁月，走上了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岗位。改革开放的国策为学人营造了良好的文化环境，中外学术交流不断加强，均有利于学术事业繁荣。这为青年学者成长开辟了宽阔的道路。学术之路漫长修远，要上下求索，须持之以恒，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兹录唐代诗人王之焕《登鹳雀楼》诗一首：“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愿与玉平君共勉。 甲申年孟春 于北大清华蓝旗营小区寓所澹泊书屋 注释： [1]1983年9月，吾师商鸿逵教授莅临在沈阳举行的全国第二次清史学术讨论会，应大会组委会之请，挥毫题词，即《咏永陵》：“系乎明之姻亲，尊为清之肇祖，子孙继业代明，有德者居之，何愧为？”《努尔哈赤颂》：“脱明建国，七恨兴兵。雄才大略，基业创成。”《咏兴京》：“巍巍兴京地，形胜迥不凡。勃然代明起，因势非因天。” [2]《旧唐书·刘子玄传》。 [3]章学诚：《文史通义》卷三《史德》。 序 赫治清 我和倪玉平博士相识已经七年多了。那是1996年秋，他来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找我，说想报考我的研究生。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聪明上进。次年，他以高分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史系，攻读中国古代史专业清史研究方向硕士学位。我作为他的导师，从上第一堂课开始，就提出清史研究不要局限于1840年以前，要把清朝兴起、定鼎北京直至灭亡的全过程打通去研究。其中，嘉道时期的研究相对薄弱，值得用力去研究，定有所作为。同时希望他加强理论修养，掌握研究方法，关注史学前沿，及时了解清史研究动态，打下扎实基础，解决好点与面、博与专的关系，不要闭门造车，多与外界交流，开拓视野。我还鼓励他勤于独立思考，切莫人云亦云，包括我在内，都可以与之争辨，在学术研究和真理面前，我们是平等的。三年期间，他学习刻苦认真，勤奋踏实，我们教学相长，共磋学术，甚至合作著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他以良好的思想品德风貌和出色的成绩，多次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荣誉称号。我的一些朋友、同事都十分赞赏他。1999年冬，他决定继续深造。届时，我已退休，他只好离开中国社会科学院，到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徐凯老师门下攻读博士学位。此后，我们继续保持着密切联系，他不断成长的情况，我都十分了解。由于北大有良好的学术环境和浓厚的学术氛围，有名师的指引，加之他自己的加倍努力，终于在学业上有了很大进步，在清史研究方面上了一个台阶。《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正是他在北大三年苦读博士学位的辛勤结晶。 作为清朝田赋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其特殊形式，漕粮问题是清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它包括“运”和“政”。作为漕粮运输，既有河运又有海运，是清代一项重要经济活动；作为漕政，它同时是清朝政府一项重要的财政与税收制度。它在清代传统社会及其晚清转型时期都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上个世纪以来，人们对清代漕运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更多地偏重于河运方面，海运研究则相对薄弱，涉及较少。玉平在做硕士研究生时，就开始关注漕运问题，并把道光初年的漕运制度改革作为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当时，我曾建议他不要把漕运问题仅仅当成一个经济史研究课题，应提高到政治高度去认识。在硕士论文通过之后，参加答辩的诸位老师建议他把漕运研究继续作下去，延伸到近代，着重探讨海运问题，可以作为将来博士论文的一个选项。现在看来，他没有辜负昔日老师们的期望。他的这部新著，在详细占有资料和充分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在正确思想的指导下，运用科学研究方法，清晰地勾画出了中国历史上漕运的由来、发展、演变轨迹，着重探讨了清代漕粮海运兴衰原因、漕运体制及其运行机制、漕粮海运的历史作用和影响，以及它和中国近代社会变迁的相互关系等等，内容充实，全面系统，叙述细密，可以说这是迄今为止第一部专门研究清代漕粮海运的厚重之作。 在以往的清史研究中，从事政治史研究，更多关注政治事件、政治制度、政治人物及其思想本身，往往忽略从社会经济层面上去加以深入分析，提示政治与经济、社会的内在联系；从事经济史研究，往往单纯从经济史角度加以探讨，忽略它同社会政治的关系，从政治高度去认识问题。漕运史研究也有这种倾向。倪玉平博士在二者结合上下了相当的功夫，反复强调漕粮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问题，是晚清政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把自己的研究对象放到当时国际国内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中去考察，努力探究政治经济诸因素在政府决策中的作用，各种利益集团矛盾斗争、政治势力消长、中外交涉、晚清政局走向对漕粮海运的手段、方式和成效的影响；漕粮海运的推行又如何反过来推动了社会变迁，以致成为近代中国历史的一个缩影。 作者对行政干预、市场机制和国家海洋战略关系作了大胆探索，尤其值得称道。在作者看来，鸦片战争以降，中国如何由内陆走向海洋，由农业经济转为海洋经济，是近代中国社会面临的巨大考验。漕粮海运为这种选择提供了绝佳机会。可是，以农业经济为主体的中国传统社会，长期缺乏发展海洋贸易、推动海运事业、开发海洋资源、掌握制海权的原动力。尽管晚清漕粮海运问题上的河海之争，已明显带有了国家安全战略、国家发展战略的性质。然而，即使是在当时的朝野上下，依然没有什么海权观念，或者说海权观念淡薄。清朝统治者仅仅视漕粮海运为河运的替补手段和权宜之计，这就错过了以漕粮海运来实施海洋战略的历史契机。书中相关论述文字虽然不多，但却发人深省，极富开创性和历史借鉴意义。在我看来，从政治史角度论述经济问题，把漕粮海运提高到政治高度去认识，甚至提到国家安全战略、海洋发展战略高度加以检讨，可以说是倪玉平博士这部新著的一大特色和亮点。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商品经济大潮的涌动，学术研究也出现了浮躁之风，种种腐败作为也不断侵袭着学术研究这块净土。许多专家呼吁净化学术空气，反对和抵制学术腐败，提倡严谨踏实的学风。倪玉平博士用他的研究实践作出了积极响应。为了写好本书，他潜心搜集大量文献、档案等第一手资料及外文资料，把自己的研究建立在详细占有资料的基础上。他的这部新著旁征博引，史料丰富翔实，格外引人注目。他对搜集的大量史料加以爬梳整理，索引钩沉，厘清了前人研究的某些失误乃至错误，运用较为熟练的史料驾驭能力和可贵的理性思维，精辟分析阐述，创见迭出，决不是偶然的。艰辛付出，才可能获丰厚的回报。商品生产和经营如此，学术研究又何尝不是如此。 倪玉平在北大获得博士学位之后，又回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现在，我们还成了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典志组的工作同事。欣悉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一致通过《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作为所研究专刊出版，谨向倪玉平博士致以祝贺。书稿付梓之际，我不计浅陋，写下一些感想。是为序。 2004年1月16日于北京 目 录 绪 言 1 (一)选题意义 1 1．问题的提出 1 2．研究概况评析 2 (二)几点说明 4 1．研究对象的界定 4 2．史料运用 6 3．研究思路 8 一、完备与补漏：清代漕运规制 9 (一)古代漕运规制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序、目录</p>
<p>《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p>
<p>倪玉平</p>
<p>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p>
<p>出版日期：2005.04</p>
<p>〈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p>
<p>感  言</p>
<p>徐  凯</p>
<p>京城新春伊始，花木枝头泛红吐绿，万物复甦。玉平君著《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一书，是在其博士论文的基础上，采撷师友卓见，反复修订而成的。今作为《中国近代史研究丛书》之一种付梓面世。它将作为一小朵报春花绽放在史学园圃之中，去迎接那甲申猴年山花烂漫的学术春天！</p>
<p>玉平君本科卒业于兰州大学历史学系，获学士学位，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赫治清研究员，攻读硕士学位，打下了良好的专业基础。千禧之年，又考入北京大学历史学系，问学于我，攻读博士学位。入学后，他学习勤勉，刻苦钻研，很快就融入燕园浓郁的人文氛围中。同学们系统地阅读文献，坚持每月一次的读书报告会，师生轮流宣读论文，各抒己见，切磋学术，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养成了北大求实、严谨、创新的学风。暑期，师生一同赴关外沈阳(旧时盛京)，实地考察了素有“东都金阙”之称的独具满族风情的帝王宫廷建筑——故宫的大政殿、十王亭，及崇政殿、凤凰楼、清宁宫等“五宫”，凭吊了努尔哈赤的福陵、皇太极的昭陵。又抵达前清故里辽宁新宾(旧时兴京)，在呼伦哈达山(烟筒山)下，于苏子河畔，勘察赫图阿拉城八旗衙门的方位、费阿拉(老城)的形胜，与启运山<a href="http://www.qingchao.net/">清</a>祖陵——永陵。亲身感悟吾师商鸿逵教授的“巍巍兴京地，形胜迥不凡。勃然代明起，因势非因天”、“系乎明之姻亲，尊为清之肇祖。子孙继业代明，有德者居之，何愧为”等诗句[1]的深邃意境。我们又到河北遵化、易县考察清东、西二陵，探索大清帝国的兴衰及“陵制与山水相称”、“天人合一”的皇家陵寝文化，将文献记载与古迹实物相验证，加深对清史的认识和理解。在学期间，玉平君的中期考试，开题论证，论文预答辩，正式答辩，获得博士学位，都在紧张而有次序地进行着，其中得到不少师长的热情点拨，及同窗之助，这是永久不能释怀的。<span id="more-866"></span></p>
<p>博士生研习三年，光阴荏苒，转瞬即逝。春花秋实，一篇训练有素、学术底蕴深厚的博士论文，是一个青年学人治业的根基，也是他在学界崭露头角的标识。因而，作一篇较高质量的博士论文，选题颇关键。论文题目既要有理论层面的思索、厚重的学术感，又要具备可资现实借鉴的价值，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玉平君论文的选题、蒐集史料、写作等环节正是在上述诸方面做了可喜的尝试。</p>
<p>漕运制度历来是中国古代传统社会国家多凭藉内陆河流运输税粮的一项重要财政措施。秦汉、隋唐时期，因战争等事所需，局部地区曾泛海运粮。元代以运河年久失修，水道淤塞，大力实施南粮海运。明初亦实行一段海道运粮，未久，被运河所取代。而清代中后期，海运则成为清政府江南漕粮的主要转输方式。漕粮海运的兴废折射了十九世纪二十年代至二十世纪初，已被纳入世界市场体系的中国社会的变迁。以往学界的论著对清代漕粮海运研究涉猎较少，缺乏全面、系统、深入的探析。玉平君从读硕士时起，便致力于清代漕粮海运之始——道光六年漕粮海运探讨，完成了硕士学位论文《道光初年漕粮海运研究》。同时积累了较多的素材，拓宽了思路。进入博士课程之初，我们认为，漕粮海运制度的嬗变同晚清社会的巨变息息相关，从政治、经济、文化、中外关系等方面，均具有继续向纵深研究的广阔空间，遂将整个漕粮海运研究定为博士论文题目。尔后，玉平君焚膏继晷，笔耕不辍，六易寒暑，完成了50余万字的博士论文《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研究》。该文将漕粮海运的施行纳入晚清社会变迁的宏大历史环境中加以细致的考察，既参照中外学界相关成果，又不因袭成说，在详尽占有史料的基础上，爬梳史事，钩沉索隐，厘正前人之误，同时，运用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较透彻地剖析了漕粮海运制度的产生、运作、规制、运输工具等与当时政治、经济、中外关系诸层面的发展关系，辨证地分析了清代漕粮海运兴衰和废而不止的因由，论述了由此引发的晚清社会变革，揭示了政府在市场经济生活中职能的转变和决策作用，提出了自己的新见。这项选题和研究成果不仅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亦为当前深化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玉平君《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是一部史料翔实、叙事缜密、论点创新的厚实学术力作，填补了清代经济史研究领域的一项空白。</p>
<p>如何成为史学之才？古来史家多有评说。唐代礼部尚书郑惟忠曾问刘知几：“自古以来，文士多而史才少，何也？”刘氏对曰：“史才须有三长，世无其人，故史才少也。三长，谓才也，学也，识也。”[2]所谓“史才”，当指从事史学的基本技能，如熟悉史体，运用史料，善于叙事，表达思想等，其引申意为“悟性”，即对历史人物与事件的感悟能力；“史学”则要博览群书，广泛地收集资料，考订史事，掌握原始的史料；“史识”即史论，对人物、事件的见解。犹如班固在《汉书·司马迁传》赞中云，迁有“良史之材”，“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是为实录。”清代史学家章学诚又以“史德”增补刘知几“三长”说，指出：“能具史识者，比知史德。德何也？谓著书者之心术也。”[3]治史学者要做到才、学、识、德四点，并非易事。但应将其置之座右，时常砥砺学行。</p>
<p>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推行市场经济，逐步走向富强。然而，商品经济的大潮也冲击着学术界，功利色彩愈发浓重，助长了不良学风，出现了轻视、淡化理论，及束书不观的浮躁的风气。玉平君在学期间，不受外面 “精彩”世界的干扰，努力地实践史学先哲的教诲，认真研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论著，汲取西方史学理论的益处，武装自己的头脑，开阔视野，形成了将历史凝重感和现代精神相结合的理论架构，以此解析过去，贻鉴将来。论文要创新，必须以新的科学理论为指导，还要收集大量的原始资料，尤其是系统地发掘新史料。清代典籍汗牛充栋，翻检需时日。玉平君敢于坐冷板凳，不辞辛苦，少歇假日。他顶严寒，冒酷暑，往来于几家大图书馆、历史档案馆等地，甘于寂寞，博览约取，披沙淘金。查阅了清代官修圣训、实录、会典、起居注、国史、漕运全书等，朱批奏摺、上谕档、军机处录副、招商局等档案，上海、鄞县、苏州、嘉兴、吴江等方志，私著文编、奏稿、文集、书牍、年谱、笔记等，及参考论著多达730余种，汇集史料250万字。仿照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之法，做出史料长编。他既作漕粮海运宏观走向的纵横思索，又作微观的石、斗、升、合、勺、抄、撮，及两、钱、分、厘、丝、忽、微、尘的细致计量，作出了颇有价值的8个附表，为论文的撰述夯实了史事基础。在论文写作中，坚持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的原则，事出有据，勿写空文。力求详人所略，略人所详。文章学术规范，原始出典，密密加注。这皆反映了作者良好的理论和学术修养，及其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如同世间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一样，文中尚存在一些应深入探究之处，有待来日去作。</p>
<p>玉平君完成博士论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已告别了求学的岁月，走上了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岗位。改革开放的国策为学人营造了良好的文化环境，中外学术交流不断加强，均有利于学术事业繁荣。这为青年学者成长开辟了宽阔的道路。学术之路漫长修远，要上下求索，须持之以恒，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兹录唐代诗人王之焕《登鹳雀楼》诗一首：“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愿与玉平君共勉。</p>
<p>甲申年孟春  于北大清华蓝旗营小区寓所澹泊书屋</p>
<p>注释：</p>
<p>[1]1983年9月，吾师商鸿逵教授莅临在沈阳举行的全国第二次清史学术讨论会，应大会组委会之请，挥毫题词，即《咏永陵》：“系乎明之姻亲，尊为清之肇祖，子孙继业代明，有德者居之，何愧为？”《努尔哈赤颂》：“脱明建国，七恨兴兵。雄才大略，基业创成。”《咏兴京》：“巍巍兴京地，形胜迥不凡。勃然代明起，因势非因天。”</p>
<p>[2]《旧唐书·刘子玄传》。</p>
<p>[3]章学诚：《文史通义》卷三《史德》。</p>
<p>序</p>
<p>赫治清</p>
<p>我和倪玉平博士相识已经七年多了。那是1996年秋，他来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找我，说想报考我的研究生。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聪明上进。次年，他以高分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史系，攻读中国古代史专业清史研究方向硕士学位。我作为他的导师，从上第一堂课开始，就提出清史研究不要局限于1840年以前，要把清朝兴起、定鼎北京直至灭亡的全过程打通去研究。其中，嘉道时期的研究相对薄弱，值得用力去研究，定有所作为。同时希望他加强理论修养，掌握研究方法，关注史学前沿，及时了解清史研究动态，打下扎实基础，解决好点与面、博与专的关系，不要闭门造车，多与外界交流，开拓视野。我还鼓励他勤于独立思考，切莫人云亦云，包括我在内，都可以与之争辨，在学术研究和真理面前，我们是平等的。三年期间，他学习刻苦认真，勤奋踏实，我们教学相长，共磋学术，甚至合作著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他以良好的思想品德风貌和出色的成绩，多次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荣誉称号。我的一些朋友、同事都十分赞赏他。1999年冬，他决定继续深造。届时，我已退休，他只好离开中国社会科学院，到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徐凯老师门下攻读博士学位。此后，我们继续保持着密切联系，他不断成长的情况，我都十分了解。由于北大有良好的学术环境和浓厚的学术氛围，有名师的指引，加之他自己的加倍努力，终于在学业上有了很大进步，在清史研究方面上了一个台阶。《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正是他在北大三年苦读博士学位的辛勤结晶。</p>
<p>作为清朝田赋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其特殊形式，漕粮问题是清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它包括“运”和“政”。作为漕粮运输，既有河运又有海运，是清代一项重要经济活动；作为漕政，它同时是清朝政府一项重要的财政与税收制度。它在清代传统社会及其晚清转型时期都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上个世纪以来，人们对清代漕运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更多地偏重于河运方面，海运研究则相对薄弱，涉及较少。玉平在做硕士研究生时，就开始关注漕运问题，并把道光初年的漕运制度改革作为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当时，我曾建议他不要把漕运问题仅仅当成一个经济史研究课题，应提高到政治高度去认识。在硕士论文通过之后，参加答辩的诸位老师建议他把漕运研究继续作下去，延伸到近代，着重探讨海运问题，可以作为将来博士论文的一个选项。现在看来，他没有辜负昔日老师们的期望。他的这部新著，在详细占有资料和充分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在正确思想的指导下，运用科学研究方法，清晰地勾画出了中国历史上漕运的由来、发展、演变轨迹，着重探讨了清代漕粮海运兴衰原因、漕运体制及其运行机制、漕粮海运的历史作用和影响，以及它和中国近代社会变迁的相互关系等等，内容充实，全面系统，叙述细密，可以说这是迄今为止第一部专门研究清代漕粮海运的厚重之作。</p>
<p>在以往的清史研究中，从事政治史研究，更多关注政治事件、政治制度、政治人物及其思想本身，往往忽略从社会经济层面上去加以深入分析，提示政治与经济、社会的内在联系；从事经济史研究，往往单纯从经济史角度加以探讨，忽略它同社会政治的关系，从政治高度去认识问题。漕运史研究也有这种倾向。倪玉平博士在二者结合上下了相当的功夫，反复强调漕粮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问题，是晚清政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把自己的研究对象放到当时国际国内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中去考察，努力探究政治经济诸因素在政府决策中的作用，各种利益集团矛盾斗争、政治势力消长、中外交涉、晚清政局走向对漕粮海运的手段、方式和成效的影响；漕粮海运的推行又如何反过来推动了社会变迁，以致成为近代中国历史的一个缩影。</p>
<p>作者对行政干预、市场机制和国家海洋战略关系作了大胆探索，尤其值得称道。在作者看来，鸦片战争以降，中国如何由内陆走向海洋，由农业经济转为海洋经济，是近代中国社会面临的巨大考验。漕粮海运为这种选择提供了绝佳机会。可是，以农业经济为主体的中国传统社会，长期缺乏发展海洋贸易、推动海运事业、开发海洋资源、掌握制海权的原动力。尽管晚清漕粮海运问题上的河海之争，已明显带有了国家安全战略、国家发展战略的性质。然而，即使是在当时的朝野上下，依然没有什么海权观念，或者说海权观念淡薄。清朝统治者仅仅视漕粮海运为河运的替补手段和权宜之计，这就错过了以漕粮海运来实施海洋战略的历史契机。书中相关论述文字虽然不多，但却发人深省，极富开创性和历史借鉴意义。在我看来，从政治史角度论述经济问题，把漕粮海运提高到政治高度去认识，甚至提到国家安全战略、海洋发展战略高度加以检讨，可以说是倪玉平博士这部新著的一大特色和亮点。</p>
<p>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商品经济大潮的涌动，学术研究也出现了浮躁之风，种种腐败作为也不断侵袭着学术研究这块净土。许多专家呼吁净化学术空气，反对和抵制学术腐败，提倡严谨踏实的学风。倪玉平博士用他的研究实践作出了积极响应。为了写好本书，他潜心搜集大量文献、档案等第一手资料及外文资料，把自己的研究建立在详细占有资料的基础上。他的这部新著旁征博引，史料丰富翔实，格外引人注目。他对搜集的大量史料加以爬梳整理，索引钩沉，厘清了前人研究的某些失误乃至错误，运用较为熟练的史料驾驭能力和可贵的理性思维，精辟分析阐述，创见迭出，决不是偶然的。艰辛付出，才可能获丰厚的回报。商品生产和经营如此，学术研究又何尝不是如此。</p>
<p>倪玉平在北大获得博士学位之后，又回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现在，我们还成了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典志组的工作同事。欣悉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一致通过《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作为所研究专刊出版，谨向倪玉平博士致以祝贺。书稿付梓之际，我不计浅陋，写下一些感想。是为序。</p>
<p>2004年1月16日于北京</p>
<p>目  录</p>
<p>绪  言  1</p>
<p>(一)选题意义  1</p>
<p>1．问题的提出    1</p>
<p>2．研究概况评析  2</p>
<p>(二)几点说明  4</p>
<p>1．研究对象的界定    4</p>
<p>2．史料运用  6</p>
<p>3．研究思路  8</p>
<p>一、完备与补漏：清代漕运规制  9</p>
<p>(一)古代漕运规制  9</p>
<p>1．古代河漕制度的演变    9</p>
<p>2．元明漕粮海运规制与实践    12</p>
<p>(二)清代河漕制度的演变    14</p>
<p>1．清承明制与漕运制度的确立  14</p>
<p>2．清代漕制的结构性缺陷  16</p>
<p>(三)嘉道之际的漕弊    18</p>
<p>1．运丁的双重性  18</p>
<p>2．浮收与勒折    20</p>
<p>3．漕官的贪贿    21</p>
<p>二、权宜与成案：道光年间的漕粮海运    24</p>
<p>(一)道光六年海运：制造“成案”    24</p>
<p>1．海运之议的兴起及筹备  24</p>
<p>2．漕粮海运的实施和善后  30</p>
<p>3．海运成功与中止的检讨  34</p>
<p>4．应厘正的四个问题    37</p>
<p>(二)道光末年海运：西方首次干涉  44</p>
<p>1．最初的筹备    44</p>
<p>2．“青浦教案”与海运    48</p>
<p>3．接收及善后    52</p>
<p>三、冲击与回应：木帆船时期的漕粮海运    55</p>
<p>(一)海运再起：别无选择    55</p>
<p>1．江苏漕粮海运  55</p>
<p>2．浙江漕粮海运  62</p>
<p>(二)海运的继续：另辟蹊径    71</p>
<p>1．小刀会的冲击  71</p>
<p>2．海运的继续    80</p>
<p>(三)恢复海运：向轮船过渡    94</p>
<p>1．江浙减赋与漕粮    95</p>
<p>2．漕粮海运的恢复    104</p>
<p>四、变通与代价：轮船参与下的漕粮海运    117</p>
<p>(一)招商局创设：非为运漕专设    117</p>
<p>1．试用夹板船    117</p>
<p>2．恢复河运与调整海运    124</p>
<p>3．招商局首运漕粮    131</p>
<p>(二)轮沙并运：后来者居上    137</p>
<p>1．实施径运通仓  137</p>
<p>2．扩大海运对象  141</p>
<p>3．平静中的调整  149</p>
<p>(三)河海并运：战争的影响    154</p>
<p>1．中法战争与海运    155</p>
<p>2．河运再兴  160</p>
<p>3．中日战争与海运    168</p>
<p>五、废而不止：清末漕粮海运    177</p>
<p>(一)庚子漕运：转折点    177</p>
<p>1．漕运遭受打击  177</p>
<p>2．艰难转运陕西  180</p>
<p>(二)漕粮改折诏：进退维谷    182</p>
<p>1．轮车联运  182</p>
<p>2．改折诏出台    186</p>
<p>(三)海运的继续：最后的岁月  189</p>
<p>1．改折拖泥带水  189</p>
<p>2．海运弊端多    191</p>
<p>3．大规模截漕缓运    193</p>
<p>六、漕粮海运与政治变革    197</p>
<p>(一)晚清漕制的变革    197</p>
<p>1．漕运体制变更  197</p>
<p>2．河海之争  203</p>
<p>(二)漕粮海运与中外交涉    210</p>
<p>1．轮船案件  211</p>
<p>2．压迫与掠夺    214</p>
<p>3．觊觎漕运  217</p>
<p>七、漕粮海运与经济演变    222</p>
<p>(一)漕粮海运与经济区域转移    222</p>
<p>1．运河经济带的衰落    222</p>
<p>2．沿海经济的兴盛    226</p>
<p>(二)漕粮海运的补充形式    230</p>
<p>1．招商采办  231</p>
<p>2．轮船代运  234</p>
<p>3．鼓励与禁止    235</p>
<p>八、漕粮海运与社会变动    238</p>
<p>(一)漕粮海运的社会功能    238</p>
<p>1．漕粮海运与木帆船业兴衰    238</p>
<p>2．漕粮海运与交通工具近代化  239</p>
<p>(二)漕粮海运与招商局    242</p>
<p>1．清廷多方扶植招商局    242</p>
<p>2．招商局运漕弊端不减    245</p>
<p>3．运漕在招商局的地位    247</p>
<p>(三)漕粮海运与社会问题    249</p>
<p>1．水手与船商    250</p>
<p>2．农民抗漕  254</p>
<p>结论：制度、市场与国家战略    258</p>
<p>附录    1</p>
<p>(一)附表  1</p>
<p>1、招商局漕运数量统计表  1</p>
<p>2、清代江浙漕粮海运数额表    5</p>
<p>3、招商局运漕占江浙海运比例表    10</p>
<p>4、江苏裁减漕额表    11</p>
<p>5、漕粮海运船只事故表    13</p>
<p>6、晚清漕粮截留赈济表    18</p>
<p>(二)参考文献  2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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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齐彦槐与道光初年漕粮海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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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3 Mar 2010 15:03:1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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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一、从一则史料说起 在研究道光六年（1826年）漕粮海运、上海运输业发展状况及明清时期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问题时，《见闻续笔》一书被研究者引用频率极高[1]。其中，尤以下面一则史料最有代表性： “查上海沙船底册，除小船不计外，其中大中两号沙船，自千石以上二千石者，不下一千三四百号。”此条史料出处的说明，不少学者均注明为：“齐学裘：《见闻续笔》卷二”。有人还特意在这段话之前，标明“道光时齐学裘在上海调查沙船”字样，以显示资料的真实性。 这些研究者没有讲明，齐学裘在上海调查沙船系道光何年。查阅《见闻续笔》卷二，可知此条史料出自于《乙酉二月奉委赴上海查办海运事宜通禀各宪稿》，而乙酉年系道光五年。也就是说，他们认为，道光五年二月，齐学裘曾前往上海调查沙船情况。 齐学裘，字子治，号玉谿，安徽婺源人，终生不得志，只落得一监生。除《见闻续笔》外，他还有《见闻随笔》一书行世。在后一书的自序中，齐学裘说：“同治五年，岁在丙寅，重来吴陵，寄住甥馆……年逾六十堪怜。”由此可知，同治五年（1866年）时，齐学裘已过花甲，由此倒推40年，那么，他在道光五年时只有20岁左右。如果再查齐彦槐《梅麓诗钞》一书，则在两淮盐运使方濬颐所撰《墓表》一文中，有如下文字：“光绪元仲春，学裘持状示濬颐曰……学裘年已七十有三。”由此又可知，光绪元年（1875年）时齐学裘正好73岁，他在道光五年的年龄应为23岁。23岁的齐学裘，并无功名在身，我们不禁要问，他怎么可能得到当时漕运总督魏元煜的青睐，被指派前往上海调查沙船，并参与筹划漕粮海运这样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呢？ 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朱批奏折·财政类·田赋·漕粮》胶片16之奏折《漕运总督魏元煜等奏为遵旨会筹海运七项事宜折》（道光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有这样一句话：“臣魏元煜复委曾议海运之前任金匮县知县齐彦槐前往松江会同查办。”可知受命前往调查者乃齐彦槐。另在齐彦槐的《梅麓诗钞》一书的《谈海集》中，作者曾多次提及此次受命调查上海沙船的情况。如他曾赋诗《乙酉二月十二日同年方莲舫太守士淦书来招予游碧浪湖先寄二诗》，述及友人邀其至湖州碧浪湖游玩一事。旋因接到魏元煜的调令，他只得仓猝取消约期，并特意赋诗一首《舟次吴门忽接制府魏（元煜）檄奏委查办海运事宜与之游不果寄莲舫》：“引黄入运议纷纭，宵旰焦劳累圣君。偶抱葵忱千里献，岂期刍论九天闻。沿江有路原通海，出岫无心更作云。惜与桃花负成约，几时摇艇看斜曛。”以上史料清楚说明，当时前往上海调查沙船及海运情况者，并非齐学裘，而是齐彦槐。 齐彦槐，字梦树，又字荫三，号梅麓[2]。据《梅麓诗钞》卷首黄安涛、方濬颐等人所写的《传》、《墓表》可知，齐彦槐生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十月十二日，卒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六月二十五日，享年68岁。《婺源县志》称，齐彦槐自幼聪明异常，“初入塾学作文，援笔立就，倜傥不群”，十四岁即入泮，学宪见而奇之，“谓皖省人才当让此生独步”[3]。齐彦槐于嘉庆十四年（1809年）中己巳恩科进士，河运总督张井曾特意写诗相赠：“似尔科名应第一，与君妃敌亦无多”[4]，以花中状元红惜其未能中状元，亦可证明他的聪慧。齐彦槐先入翰林院，为庶吉士，后授江苏金匮知县。十七年，齐彦槐刚一赴任，便着手“清积弊，毁淫祠，案牍猬集，剖决如流”，民间称为“齐青天”。十九年，金匮奇旱，他设法劝赈，“全活无算”。因为他在灾赈方面很有一套办法，《清经世文编》还收录了他的《图赈法》一文，林则徐也向他请教有关赈济事宜。除此之外，齐彦槐还对天文、机械等自然科学有较深造诣，他曾制造浑天仪、中星仪，用以研究星象及其运行；为“便民运水”，他又特意制造龙尾车和恒升车，提高农田灌溉效力五倍以上[5]。 齐彦槐在金匮任知县的时间长达七年，到二十四年始由李传簪接任[6]。仍据《婺源县志》记载，因救灾之功，齐彦槐“升苏州府同知，保升知府”，但笔者并未在李铭皖等修的《苏州府志》（光绪九年刊本）中的《职官志》部分找到齐彦槐的名字。估计与仕途不顺相关，他以有病在身辞职，并定居荆溪，直至被漕运总督魏元煜调委，故有诗云：“谢病近十载，蓬蒿久辞荣。”[7] 齐彦槐共有七子，齐学裘乃其次子，亦“以诗名著江左，文人咸相引重，以为绰有父风云” [8]。齐彦槐死后，齐学裘将父亲的部分文稿及自己所写的文章一并编入《见闻续笔》。不少研究者在阅读《见闻续笔》时，忽略了两个细节：其一是《见闻续笔》乃齐学裘所编，而非所著。其二是在该书目录及正文部分，当涉及卷2、卷3的内容时，均有如下文字：“先大夫梅麓公文钞”。换言之，该书卷2、卷3的所有文章，即《海运南漕议》、《乙酉二月奉委赴上海查办海运事宜通禀各宪稿》、《禀复魏元煜制军稿》、《对张师诚中丞札询本年江广漕米海运各条（四月续奏廷寄后）》、《代拟海运奏稿（陶云汀中丞命作）》，均为齐彦槐所作，而非齐学裘所写。所谓齐学裘在上海调查沙船及撰写海运文章之事，根本就不存在。 明白这一点后，就可以清楚地知道，这些著作对齐彦槐其他几则史料的引用，均犯有同样的错误。另外，魏源等人所编《清经世文编》卷四十八《户政二十三·漕运下》，曾收录齐彦槐《海运南漕议》一文。在该文之后，即系施彦士的《海运议》。研究者对施彦士之文及《清经世文编》中的其他文章曾多有引用，但却独独忽略了齐彦槐的《海运南漕议》。即使引用，也通常是将其注释为“齐学裘：《见闻续笔》卷三”，而该文恰是被齐学裘编于《见闻续笔》卷二之首。以上纰误的出现，实在不应该。 二、积极投身海运 清代的首次漕粮海运始于道光六年，这一变革的出现，是由诸多因素促成的 [9]。直接的催化剂，则是因道光四年冬，清江浦高家堰大堤溃决，江苏高邮、宝应至清江浦一段，运河水势微弱，漕船搁浅，河运漕粮已不可能，京畿地区的粮食供应面临严重危机。无奈之下，道光帝发布上谕，令漕运总督魏元煜、江苏巡抚张师诚等督抚大臣，讨论有关漕运海运事宜。 魏元煜、张师诚等人为慎重起见，先期派出专人前往沿海之地考察海运的可行性。张师诚派出的是“素能办事”之候补知县何士祁，魏元煜派出的则是齐彦槐[10]。之所以考虑齐彦槐，一方面是因为他们都对齐彦槐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早在嘉庆十九年，齐彦槐“以事忤中丞，几被劾”，魏元煜知其无辜，又爱其才，苦苦相求，才得幸免[11]；而张师诚除了曾是齐彦槐的上司外，对他的才华也颇为欣赏[12]。更重要的是，齐彦槐早年即对海运有诸多研究，并“陈海运策，上游据以入奏”。惟因苏抚以事属创举难之，“召槐再三诘驳，槐条陈详明，苏抚词屈”，只因当时人们“以河运既久，不必更张为言，事遂寝”[13]。 还有一事不应该被忽略。高家堰决堤后，道光帝特派大学士汪廷珍等人前往查办河工，而汪为齐彦槐的业师。道光四年十二月，齐彦槐“以师门久违，冒雪往谒”。因当时权臣皆主张借黄济运，齐彦槐则宣称：“借黄济运之说，询之土人，虽妇人孺子皆知无益”，故“力言海运可行，爰上海运议一篇”[14]。这篇“海运议“文章，正是著名的《海运南漕议》。在文章中，齐彦槐开宗明义地指出，“驳海运之说者三：一曰洋氛方警，适资盗粮；二曰重洋阻深，漂没不时；三曰粮艘须别造，柁水须另招，事非旦夕，费更不赀”。但实际上，这三者皆不足虑。北洋水浅多礁石，而盗船皆鸟船吃水太重，一遇即碎，故“断不能越吴淞而北以争南粮也”。上海沙船有三千五、六百号，每年往返四、五次，每岁漂没之数不到1%，“南粮由运河每年失风殆数倍于此”。沙船主皆殷实富商，从不闻有欺骗。运粮时每石给船商水脚银五分，上载时加耗米三升，较运货所得益多。对国家而言，以全漕350万石折算，较河运可省费用十之六七[15]。汪廷珍对此极为重视，将该稿带至京师，“煦斋协揆据以入告”[16]。 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五年二月，魏元煜命齐彦槐调查海运，就水到渠成了。尽管当时齐彦槐“犹在病中”，但因为魏元煜有恩于他，“欲酬谢恩缱绻，敢惜瘦伶俜”[17]；又考虑到“譬彼杞人下，仰首忧穹天。偶得一良法，愿为当道陈”[18]，为实现自己的抱负，他毅然接受了任务。 齐彦槐赶赴上海之后，立即找船商、牙商等人调查情况。据称，上海系沙船总汇，本有沙船三千多号，近年因为“商贾利微，脚价太贱，船商无力修艌，以致朽坏居多”，其中宽大坚固者，“通计不过一千二、三百号”。据他二月二十六日的调查报告可知，不计只能装四、五百石之小沙船外，八、九百石至一千二、三百石的大中两号沙船，上海仅有80余只，因为绝大部分船只已经于正月后载货开行。开行后又返口上海的，每日少则七、八只，多则二十余只不等。根据以前的规律，三月以后系沙船返口高峰，三、四两月总可到大中两号沙船七、八百号。加上福建鸟船，大者能装三千石，小者亦能装一千六百余石，江苏海运“应可无虞缺乏”。如果浙江也行海运，则只能将浙江之蜑船、三不像船“一律封雇，移送吴淞口受兑”。当时苏松太道龚丽正将运漕脚价定为7钱，价格极为优厚，但“各处船户犹未免观望不前”，一则畏交兑之难，二则畏守候之苦。齐彦槐特议定海运章程八条，以供当道参考： 一、沙船、蜑船等船自三月份后将“一律封雇备用”，又因“守候太久未免苦累，聚泊过多亦恐滋事”，所以漕粮运抵后上海后，须随到随兑。 二、吴淞口至长江一线，沙多水浅，沙船不能前进；江广漕帮之船亦难由运河驶入，故应该雇用剥船驳运。崇明有米船百余号，大约每船可起米七百余石；无锡有湖船百余号，江阴等处江船亦可剥运，均须封雇。 三、沙船赴津受兑，应由河运旗丁押运。至各帮运粮千总，为弹压旗丁起见，亦应在船看护。齐彦槐还强调，旗丁不得将家眷带上沙船，归次之后亦须将水手遣散，以免逗留滋事。 四、沙船水脚银由苏松太道当堂发给，剥船水脚由各州县发给，以免胥吏克扣。 五、沙船应照漕船之例，七分载米，三分载货，免纳捐税。如运米较多，则给予奖励。 六、沙船放洋后无法前后相继，到达天津的时间参差，天津须随到随验，以使沙船卸快速赶往关东运豆。 七、春夏时节，海洋本来平静，但亦须防止不测，如果松舱，应令耆舵与旗丁报于沿海州县核勘，“免其赔偿”。 八、北洋本无海盗，但亦须整肃军容，江南、直隶、山东水师应出洋会哨[19]。 齐彦槐的调查报告上呈魏元煜后，魏元煜仍多次札问海运是否可行 [20]。齐彦槐又特意撰文《禀复魏元煜制军稿》，加以回复。他总结逗留上海40余日的思考，认为海运其可行者有四，其无不可行者有三，而其不可不行者有五。沙船熟悉沙线，一可行；船只敷用，二可行；船商无偷窃陋习，三可行；省费无烦动帑，四可行。盗船不适应北洋航线，洋面安静，无不可行一也；沙船造价盈千累万，“如果出洋辄遭漂溺，谁肯以巨万之赀轻于尝试”，无不可行二也；沙船抵津极速，且沙船舱有夹底，两旁皆有水槽，舱中从不沾潮，以前运豆并未发胀，茉莉、兰花等由南运北，皆露置船顶，且不畏盐风，漕粮更无霉变之虞，无不可行三也。至于不可不行，则其一是运道阻梗，无法河运；其二是畿辅户口殷繁，京仓储备万难迟缓；其三是陆运弊端极多，远近骚动，糜费无算；其四是河运水手猖獗，海运可杀其势；其五是京师咽喉不能仅靠河运一线。综而言之，海运非行不可，“集事固往于谋，而成事必在于断。此时毅然定计，一切章程札商奏定，算来已近漕时，若稍迁延，又恐无及”[21]。 齐彦槐的观点也得到了一些人的认同，比如总兵裘安邦闻海运议，“遍告当道诸公，以为上策，而极言借黄之不可，至痛哭流涕，群以为狂”。[22]尽管齐彦槐苦口婆心，“对之详且尽，惜乎不能用也”，魏元煜仍限于成案，与张师诚等人上陈海运不宜进行的奏折[23]。对齐彦槐来说，这不啻当头一棒。 三、劝说张师诚 齐彦槐等人在调查沙船情况时，考虑到需船极多，曾下令对在口船只实施封雇[24]。但张师诚对是否要推行海运信心不足，干脆在四月初下令将所有在押船只放行。对于初放船之事，齐彦槐表示强烈反对，“沙船系已久，日望粮艘开。粮艘昨至矣，忽遣沙船开。……沙船去如飞，日夕到胶莱。从此赴关东，守夏将不回。”他认为，“沙船守候苦，苦在三月前”，因为如果三月以前无需守候，则有充足时间完成一次往返贸易。相反，“四月所到舟，豆未登市廛。一卸更一装，半月须流连”。此时已近盛夏，“即便缓须臾，商情固安便”。如果在此时将所有船只遣散，而朝廷又有强制海运之举，则必然会有运无船。他建议，“请视封早晚，以为放后先。有去复有留，于事庶两全。所忧吏胥奸，得信诓商钱。急将去留数，明白作榜宣”。尽管已是亡羊补牢，但终较无所补救要好得多。张师诚闻讯后，“大息以为然”[25]。结果放船之事得缓，仍暂留一半[26]，这多少让齐彦槐得到安慰。不过，总体上说，张师诚对漕粮海运的主张颇不以为然，“坚不欲行，而掣之肘”[27]。当齐彦槐真实地感觉到实施海运可能性的渺茫之后，他只得告退，带着沮丧的心情，重新回到荆溪寓所。 正当齐彦槐极为灰心之时，事情出现转机。四月初十日，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英和上奏《筹漕运变通全局折》，指出要解决目前漕运危机，唯一的办法只能是“暂雇海运”[28]。道光帝对英和的奏疏极为欣赏，称其“甚属明晰”，认为所奏各款，“意在漕河并治，永资利赖”。他当即发布上谕，命魏元煜、张师诚等人“务当悉心计议，总期不误转漕，有裨河务，勿得稍存成见，徒为目前权宜之计”[29]。由于中央推行海运的意图非常明显，张师诚被迫重新考虑齐彦槐的意见。为获取最充分的信息，他又召回齐彦槐，对海运的诸多事宜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询问。齐彦槐有问必答，并在事后做了整理，这就是《张师诚中丞札询本年江广漕米海运各条（四月续奏廷寄后）》。 张师诚首先问，运价是否仍定为曹平纹七钱，如何给发。齐彦槐答曰：以往沙船往关东装豆，平均价格按关石计，每石1两4钱，而关石较苏石大一倍，故苏松太道将其定为每石7钱。但每石7钱系按六八豆规制钱折核算，而苏斛又大于漕斛，如果统一按漕斛的标准折算，则每石漕粮仅应给运费漕平银3钱2分1厘，所议7钱已经超过市场价格一倍以上。况且三月初旬沙船若非运粮，尚可贸易两次，“倍价犹可解说”；今则虽不运粮，亦止能揽载一次，“似无庸加倍给价”，不如按上海六八豆规折给，折合漕平银4钱 8厘，“已比适中之价较大”。至于发放，则应由上海道于船只放洋之际当堂全给，以免克扣。 张师诚又问，应按何种标准向沙船发放耗米及如何约束船商水手。齐彦槐表示，《漕运则例》所给船耗以路途远近确定，而本年耗米已经全部发放旗丁，不能收回，故需旗丁押运，亏耗由旗丁赔偿。沙船主皆殷实富商， “从未闻有欺骗”。漕粮又系天庾正供，“偷盗一层固可无虑”，但不妨将舱门钉固，加贴印花。又因造船费高，而桅价居船价之半，“故向来松舱以斫桅为验”。装货比例则按三七开，三分带货且免税。如果办有成效，则应按以前运台米赴津之例，赏给船商职衔。耆舵水手虽然由船商雇用，已经配发工食银两，但亦不妨酌给银牌，以示鼓励。 张师诚还过问麻袋装粮之事。齐彦槐指出，沙船装载豆麦，皆散贮船中，不用麻袋。海运所需麻袋系专供起驳所用，入舱后仍需散开，“缘船中易于发热，散贮则气头只在浮面一层，若用麻袋，一经发热，全袋皆坏”。加之米堆放在船的时间很短，更加不必担心。所谓麻袋装粮不过系税牙造谣，“明知百万麻袋急切，无从措办，故意刁难”。如果真有盐风盐水坏米，亦非麻袋所能隔避，何必多此一举？故“应请删除”。 关于开洋时间与船只承载量，齐彦槐表示，虽然七、八月沙船皆可行驶，“然总不如五、六两月之稳妥”，现在所剩时间已经不多，“再一徘徊，便无及矣”。四月初被放行的沙船五百余号，肯定无法赶回上海运粮，应该在统计份额内扣除。此外所剩沙船能装米六、七十万石，加之蜑船、三不像等船，又可装米30余万石。另外，如果现在即着手对千石以上沙船实施封雇政策，“漕米庶几可敷载”。考虑到内河剥船已经大半被押赴清江，办理河漕驳运事宜，“再饬州县封雇船只，势必货船皆押令卸载，胥役恣行需索，骚扰不堪”，故可仍持原议，由崇明米船承办，其他小型货船亦可借用，并在沿途作好标记，由熟悉线路的崇明米船带路，每石酌给价曹平纹银8分。如果沙船主情愿自己赶往京口直接受兑，则再好不过，应加给 2分。 对河运船只及水手的处理，齐彦槐认为，旗丁押送海运，漕船即由头舵管驾归次，且因已有行粮、月粮，足以生活，不必再议加给。而纤夫水手系临时雇用，归次之后即责令遣散，不许滋生事端。至于沿海水师会哨，虽北洋并无海盗，但“国家体制攸关，似不可少”[30]。 除此之外，齐彦槐还将此次问话的内容，用长篇诗作的形式表达出来，这就是《谒张中丞师诚退而有作》。可惜张师诚仍然无法接受海运这一可能性，“终置之不论也”[31]。无奈之下，齐彦槐又作诗《海运非不可行当道者遏之使不得行有四事焉作诗纪之以告后之欲行海运者》，在诗中提到增脚价、减沙船、限米石和索麻袋四事，期盼以后能有回应者。 四、被迫离开海运事业 由于魏元煜与张师诚的反对，江苏的海运之议陷入停滞。魏元煜针对英和之议回奏，海运虽然可行，但事关创始，头绪极繁，不容稍有疏漏，“如蒙宸断，敕令施行，容臣再督饬司道，详晰妥议，分别拟具条款，另行奏请圣裁”[32]。道光帝极为不满，指出试行海运乃因运道浅阻，择善而从，“是以谕令诸臣悉心妥议，计出万全，不为遥制”，魏元煜首鼠两端，不着一字，实在“意存推诿，殊非实心任事之道”[33]。道光帝命“亦主海运议”[34]的山东巡抚琦善往查河工，结果琦善奏称，渡黄之船，有一月后尚未开行者，有淤阻御黄各坝之间者，剥运军船皆不能动，投入的几百万两银子化为虚有。道光帝深为震怒，魏元煜等人均获罪遣[35]。为加强海运力量，道光帝对江南封疆进行大幅度调整：江苏巡抚张师诚与安徽巡抚陶澍对调；琦善从山东调任两江总督，魏元煜则由原来的署两江总督回任漕督。 随着新局面的形成，齐彦槐又看到一线希望。他向陶澍献诗，对其力主海运之事大表推崇。他称：“云雷出手经纶壮，湖海藏胸意气豪。选择月卿移半壁，指挥风伯送千艘。”又曰：“沧瀛自利群商涉，宵旰空贻圣主忧。我岂能充识途马，公真不忝济川舟。虚怀下问谁能及，却许刍尧借箸筹。”[36]随后，他重新积极投入到海运工作中来，“拟海运章程36条，呈之陶云汀中丞、贺藕耕（长龄）方伯，皆以为斟酌妥善，无可更改”，对于“中丞颇心许，方伯频见称”[37]之事，齐彦槐颇为得意，故又作诗纪念。可惜这36条章程未传，无法窥其内容。 陶澍又让齐彦槐替自己代拟海运奏稿。结果齐彦槐在奏稿中指出，虽然河运已经持续百数十年，有章可循，但现在河道不复，“非暂行海运别无他策”。为规范海运，齐彦槐提出了四条规章： 一、江苏苏松常镇太四府一州漕粮海150万石，应如英和所奏，全征本色，由海运津。上海沙船本已够用，但运漕必须挑选坚固之船，多多益善，所以“往来关东、天津，熟悉沙线与沙船无异”之蜑船、三不像船，亦应由浙江当局“封雇”，押至上海备用。 二、沙船水脚仍照前议，每石给曹纹银7钱，正耗并计。沙船水脚多系针对满载，为保安全，漕粮只可七成受载，照此给价未免太少。且7钱之数已经由龚丽正张榜公布，尽人皆知，“遽行议减，似不足以取信”。加之斛以北仓红斛计量，故实际仍不过每石5钱6分，“虽比中价较多，然海运初行，似宜稍为从优”。 三、交米应责成沙船耆民，不必旗丁押运。旗丁不识海性，押运仍必勒索州县，有了损失自然互相推诿。押运委员亦须慎重，因为非海洋熟习之人，一上沙船，“头目昏眩，饮食呕吐，无能为役”，强行干涉，转滋贻误，故各府只须派南北二员，一员在上海临仓查验米色，一员赴津照应。沙船耗米则每石给发一斗。 四、沙船到津交卸应限以时日，以免经纪花户留难需索。沙船所畏惟在交米，一则恐守候稽迟，致误关东豆汛；二则担心经纪勒索，赔累不堪。直隶应先行修治北仓，以便漕粮随到随卸。另外，又须按英和所议，特派钦差验米大臣赴津督收，核验日期[38]。 总体上说，陶澍对此篇奏稿并不是很满意，所以事后他又对此进行部分调整。如沙船耗米，被修改为漕粮八升、白粮一斗的比例给发；“封雇”之事，尽管在执行过程中照此办理[39]，但在上奏时，却矢口否认[40]。这表明，它并没有获得陶澍的完全肯定。考虑到“身既摈不用，所议亦稍更”，他重新萌生退意。陶澍苦苦挽留，并派他到上海负责具体海运事宜。但齐彦槐没有料到，即便是在上海，他的处境也并没有改观，“居海了无谓，言之孰予听？仅免萑苻舟，充斥于沧瀛”[41]。 尽管已经在事实上成为“局外人”，齐彦槐仍尽其所知，“不敢以身在局外，而不为当道告也”，为海运出谋划策。他向苏松太道建言四条，并用诗体形式加以表现： 其一，“海船名号多，拣择毋草草”。浙江蜑船与福建鸟船不熟悉北洋航线，又不清楚其来历，难于责人担保，故雇用沙船最妙，但“所愁胥役辈，卖放弄奸巧。合用不合用，办之更宜早”。至于判断船好船坏的标准，他认为，船大水手必多，又因旧船出洋次数少，故可通过水手人数及放洋次数衡量。再加上亲自丈量，应不会出现漏洞。 其二，对于漕运陋规，“今既行海运，运丁索无从”。沙船无帮，可免百姓负担。但各州县在征收漕粮过程中，务必加以严禁。 其三，海运不能选用纲划船。他表示，沙船因最初没有耗米，惧怕承运，结果浙江纲划船乘虚而入。纲划船多系大海盗蔡牵余党，蔡牵被“剿”后，均被编入宁波渔户户籍，“潜来江南口，沙船常受其害”。江苏当局奏准，“永远不许纲船进江南口，如有进口者，即将船锯断”。但他们贿赂县役，改变名号，“欲借挽运以弛其禁，其实船小而敝，不堪受载”。此建议最终获得贺长龄的采纳。 其四，沙船耗米之事。“昨日商船来，见我纷涕泣。不为脚价减，只为耗米失”，虽然海运较河运为速，但海面风大，“风能干万物，况米本带湿”。河运每石耗米一斗五升，海运不妨减去五升，“较军船三分中损一也”。[42]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一、从一则史料说起</p>
<p>在研究道光六年（1826年）漕粮海运、上海运输业发展状况及明清时期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问题时，《见闻续笔》一书被研究者引用频率极高[1]。其中，尤以下面一则史料最有代表性：<br />
“查上海沙船底册，除小船不计外，其中大中两号沙船，自千石以上二千石者，不下一千三四百号。”此条史料出处的说明，不少学者均注明为：“齐学裘：《见闻续笔》卷二”。有人还特意在这段话之前，标明“道光时齐学裘在上海调查沙船”字样，以显示资料的真实性。<span id="more-865"></span><br />
这些研究者没有讲明，齐学裘在上海调查沙船系道光何年。查阅《见闻续笔》卷二，可知此条史料出自于《乙酉二月奉委赴上海查办海运事宜通禀各宪稿》，而乙酉年系道光五年。也就是说，他们认为，道光五年二月，齐学裘曾前往上海调查沙船情况。<br />
齐学裘，字子治，号玉谿，安徽婺源人，终生不得志，只落得一监生。除《见闻续笔》外，他还有《见闻随笔》一书行世。在后一书的自序中，齐学裘说：“同治五年，岁在丙寅，重来吴陵，寄住甥馆……年逾六十堪怜。”由此可知，同治五年（1866年）时，齐学裘已过花甲，由此倒推40年，那么，他在道光五年时只有20岁左右。如果再查齐彦槐《梅麓诗钞》一书，则在两淮盐运使方濬颐所撰《墓表》一文中，有如下文字：“光绪元仲春，学裘持状示濬颐曰……学裘年已七十有三。”由此又可知，光绪元年（1875年）时齐学裘正好73岁，他在道光五年的年龄应为23岁。23岁的齐学裘，并无功名在身，我们不禁要问，他怎么可能得到当时漕运总督魏元煜的青睐，被指派前往上海调查沙船，并参与筹划漕粮海运这样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呢？<br />
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朱批奏折·财政类·田赋·漕粮》胶片16之奏折《漕运总督魏元煜等奏为遵旨会筹海运七项事宜折》（道光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有这样一句话：“臣魏元煜复委曾议海运之前任金匮县知县齐彦槐前往松江会同查办。”可知受命前往调查者乃齐彦槐。另在齐彦槐的《梅麓诗钞》一书的《谈海集》中，作者曾多次提及此次受命调查上海沙船的情况。如他曾赋诗《乙酉二月十二日同年方莲舫太守士淦书来招予游碧浪湖先寄二诗》，述及友人邀其至湖州碧浪湖游玩一事。旋因接到魏元煜的调令，他只得仓猝取消约期，并特意赋诗一首《舟次吴门忽接制府魏（元煜）檄奏委查办海运事宜与之游不果寄莲舫》：“引黄入运议纷纭，宵旰焦劳累圣君。偶抱葵忱千里献，岂期刍论九天闻。沿江有路原通海，出岫无心更作云。惜与桃花负成约，几时摇艇看斜曛。”以上史料清楚说明，当时前往上海调查沙船及海运情况者，并非齐学裘，而是齐彦槐。<br />
齐彦槐，字梦树，又字荫三，号梅麓[2]。据《梅麓诗钞》卷首黄安涛、方濬颐等人所写的《传》、《墓表》可知，齐彦槐生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十月十二日，卒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六月二十五日，享年68岁。《婺源县志》称，齐彦槐自幼聪明异常，“初入塾学作文，援笔立就，倜傥不群”，十四岁即入泮，学宪见而奇之，“谓皖省人才当让此生独步”[3]。齐彦槐于嘉庆十四年（1809年）中己巳恩科进士，河运总督张井曾特意写诗相赠：“似尔科名应第一，与君妃敌亦无多”[4]，以花中状元红惜其未能中状元，亦可证明他的聪慧。齐彦槐先入翰林院，为庶吉士，后授江苏金匮知县。十七年，齐彦槐刚一赴任，便着手“清积弊，毁淫祠，案牍猬集，剖决如流”，民间称为“齐青天”。十九年，金匮奇旱，他设法劝赈，“全活无算”。因为他在灾赈方面很有一套办法，《清经世文编》还收录了他的《图赈法》一文，林则徐也向他请教有关赈济事宜。除此之外，齐彦槐还对天文、机械等自然科学有较深造诣，他曾制造浑天仪、中星仪，用以研究星象及其运行；为“便民运水”，他又特意制造龙尾车和恒升车，提高农田灌溉效力五倍以上[5]。<br />
齐彦槐在金匮任知县的时间长达七年，到二十四年始由李传簪接任[6]。仍据《婺源县志》记载，因救灾之功，齐彦槐“升苏州府同知，保升知府”，但笔者并未在李铭皖等修的《苏州府志》（光绪九年刊本）中的《职官志》部分找到齐彦槐的名字。估计与仕途不顺相关，他以有病在身辞职，并定居荆溪，直至被漕运总督魏元煜调委，故有诗云：“谢病近十载，蓬蒿久辞荣。”[7]<br />
齐彦槐共有七子，齐学裘乃其次子，亦“以诗名著江左，文人咸相引重，以为绰有父风云” [8]。齐彦槐死后，齐学裘将父亲的部分文稿及自己所写的文章一并编入《见闻续笔》。不少研究者在阅读《见闻续笔》时，忽略了两个细节：其一是《见闻续笔》乃齐学裘所编，而非所著。其二是在该书目录及正文部分，当涉及卷2、卷3的内容时，均有如下文字：“先大夫梅麓公文钞”。换言之，该书卷2、卷3的所有文章，即《海运南漕议》、《乙酉二月奉委赴上海查办海运事宜通禀各宪稿》、《禀复魏元煜制军稿》、《对张师诚中丞札询本年江广漕米海运各条（四月续奏廷寄后）》、《代拟海运奏稿（陶云汀中丞命作）》，均为齐彦槐所作，而非齐学裘所写。所谓齐学裘在上海调查沙船及撰写海运文章之事，根本就不存在。<br />
明白这一点后，就可以清楚地知道，这些著作对齐彦槐其他几则史料的引用，均犯有同样的错误。另外，魏源等人所编《清经世文编》卷四十八《户政二十三·漕运下》，曾收录齐彦槐《海运南漕议》一文。在该文之后，即系施彦士的《海运议》。研究者对施彦士之文及《清经世文编》中的其他文章曾多有引用，但却独独忽略了齐彦槐的《海运南漕议》。即使引用，也通常是将其注释为“齐学裘：《见闻续笔》卷三”，而该文恰是被齐学裘编于《见闻续笔》卷二之首。以上纰误的出现，实在不应该。</p>
<p>二、积极投身海运</p>
<p>清代的首次漕粮海运始于道光六年，这一变革的出现，是由诸多因素促成的 [9]。直接的催化剂，则是因道光四年冬，清江浦高家堰大堤溃决，江苏高邮、宝应至清江浦一段，运河水势微弱，漕船搁浅，河运漕粮已不可能，京畿地区的粮食供应面临严重危机。无奈之下，道光帝发布上谕，令漕运总督魏元煜、江苏巡抚张师诚等督抚大臣，讨论有关漕运海运事宜。<br />
魏元煜、张师诚等人为慎重起见，先期派出专人前往沿海之地考察海运的可行性。张师诚派出的是“素能办事”之候补知县何士祁，魏元煜派出的则是齐彦槐[10]。之所以考虑齐彦槐，一方面是因为他们都对齐彦槐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早在嘉庆十九年，齐彦槐“以事忤中丞，几被劾”，魏元煜知其无辜，又爱其才，苦苦相求，才得幸免[11]；而张师诚除了曾是齐彦槐的上司外，对他的才华也颇为欣赏[12]。更重要的是，齐彦槐早年即对海运有诸多研究，并“陈海运策，上游据以入奏”。惟因苏抚以事属创举难之，“召槐再三诘驳，槐条陈详明，苏抚词屈”，只因当时人们“以河运既久，不必更张为言，事遂寝”[13]。<br />
还有一事不应该被忽略。高家堰决堤后，道光帝特派大学士汪廷珍等人前往查办河工，而汪为齐彦槐的业师。道光四年十二月，齐彦槐“以师门久违，冒雪往谒”。因当时权臣皆主张借黄济运，齐彦槐则宣称：“借黄济运之说，询之土人，虽妇人孺子皆知无益”，故“力言海运可行，爰上海运议一篇”[14]。这篇“海运议“文章，正是著名的《海运南漕议》。在文章中，齐彦槐开宗明义地指出，“驳海运之说者三：一曰洋氛方警，适资盗粮；二曰重洋阻深，漂没不时；三曰粮艘须别造，柁水须另招，事非旦夕，费更不赀”。但实际上，这三者皆不足虑。北洋水浅多礁石，而盗船皆鸟船吃水太重，一遇即碎，故“断不能越吴淞而北以争南粮也”。上海沙船有三千五、六百号，每年往返四、五次，每岁漂没之数不到1%，“南粮由运河每年失风殆数倍于此”。沙船主皆殷实富商，从不闻有欺骗。运粮时每石给船商水脚银五分，上载时加耗米三升，较运货所得益多。对国家而言，以全漕350万石折算，较河运可省费用十之六七[15]。汪廷珍对此极为重视，将该稿带至京师，“煦斋协揆据以入告”[16]。<br />
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五年二月，魏元煜命齐彦槐调查海运，就水到渠成了。尽管当时齐彦槐“犹在病中”，但因为魏元煜有恩于他，“欲酬谢恩缱绻，敢惜瘦伶俜”[17]；又考虑到“譬彼杞人下，仰首忧穹天。偶得一良法，愿为当道陈”[18]，为实现自己的抱负，他毅然接受了任务。<br />
齐彦槐赶赴上海之后，立即找船商、牙商等人调查情况。据称，上海系沙船总汇，本有沙船三千多号，近年因为“商贾利微，脚价太贱，船商无力修艌，以致朽坏居多”，其中宽大坚固者，“通计不过一千二、三百号”。据他二月二十六日的调查报告可知，不计只能装四、五百石之小沙船外，八、九百石至一千二、三百石的大中两号沙船，上海仅有80余只，因为绝大部分船只已经于正月后载货开行。开行后又返口上海的，每日少则七、八只，多则二十余只不等。根据以前的规律，三月以后系沙船返口高峰，三、四两月总可到大中两号沙船七、八百号。加上福建鸟船，大者能装三千石，小者亦能装一千六百余石，江苏海运“应可无虞缺乏”。如果浙江也行海运，则只能将浙江之蜑船、三不像船“一律封雇，移送吴淞口受兑”。当时苏松太道龚丽正将运漕脚价定为7钱，价格极为优厚，但“各处船户犹未免观望不前”，一则畏交兑之难，二则畏守候之苦。齐彦槐特议定海运章程八条，以供当道参考：<br />
一、沙船、蜑船等船自三月份后将“一律封雇备用”，又因“守候太久未免苦累，聚泊过多亦恐滋事”，所以漕粮运抵后上海后，须随到随兑。<br />
二、吴淞口至长江一线，沙多水浅，沙船不能前进；江广漕帮之船亦难由运河驶入，故应该雇用剥船驳运。崇明有米船百余号，大约每船可起米七百余石；无锡有湖船百余号，江阴等处江船亦可剥运，均须封雇。<br />
三、沙船赴津受兑，应由河运旗丁押运。至各帮运粮千总，为弹压旗丁起见，亦应在船看护。齐彦槐还强调，旗丁不得将家眷带上沙船，归次之后亦须将水手遣散，以免逗留滋事。<br />
四、沙船水脚银由苏松太道当堂发给，剥船水脚由各州县发给，以免胥吏克扣。<br />
五、沙船应照漕船之例，七分载米，三分载货，免纳捐税。如运米较多，则给予奖励。<br />
六、沙船放洋后无法前后相继，到达天津的时间参差，天津须随到随验，以使沙船卸快速赶往关东运豆。<br />
七、春夏时节，海洋本来平静，但亦须防止不测，如果松舱，应令耆舵与旗丁报于沿海州县核勘，“免其赔偿”。<br />
八、北洋本无海盗，但亦须整肃军容，江南、直隶、山东水师应出洋会哨[19]。<br />
齐彦槐的调查报告上呈魏元煜后，魏元煜仍多次札问海运是否可行 [20]。齐彦槐又特意撰文《禀复魏元煜制军稿》，加以回复。他总结逗留上海40余日的思考，认为海运其可行者有四，其无不可行者有三，而其不可不行者有五。沙船熟悉沙线，一可行；船只敷用，二可行；船商无偷窃陋习，三可行；省费无烦动帑，四可行。盗船不适应北洋航线，洋面安静，无不可行一也；沙船造价盈千累万，“如果出洋辄遭漂溺，谁肯以巨万之赀轻于尝试”，无不可行二也；沙船抵津极速，且沙船舱有夹底，两旁皆有水槽，舱中从不沾潮，以前运豆并未发胀，茉莉、兰花等由南运北，皆露置船顶，且不畏盐风，漕粮更无霉变之虞，无不可行三也。至于不可不行，则其一是运道阻梗，无法河运；其二是畿辅户口殷繁，京仓储备万难迟缓；其三是陆运弊端极多，远近骚动，糜费无算；其四是河运水手猖獗，海运可杀其势；其五是京师咽喉不能仅靠河运一线。综而言之，海运非行不可，“集事固往于谋，而成事必在于断。此时毅然定计，一切章程札商奏定，算来已近漕时，若稍迁延，又恐无及”[21]。<br />
齐彦槐的观点也得到了一些人的认同，比如总兵裘安邦闻海运议，“遍告当道诸公，以为上策，而极言借黄之不可，至痛哭流涕，群以为狂”。[22]尽管齐彦槐苦口婆心，“对之详且尽，惜乎不能用也”，魏元煜仍限于成案，与张师诚等人上陈海运不宜进行的奏折[23]。对齐彦槐来说，这不啻当头一棒。</p>
<p>三、劝说张师诚</p>
<p>齐彦槐等人在调查沙船情况时，考虑到需船极多，曾下令对在口船只实施封雇[24]。但张师诚对是否要推行海运信心不足，干脆在四月初下令将所有在押船只放行。对于初放船之事，齐彦槐表示强烈反对，“沙船系已久，日望粮艘开。粮艘昨至矣，忽遣沙船开。……沙船去如飞，日夕到胶莱。从此赴关东，守夏将不回。”他认为，“沙船守候苦，苦在三月前”，因为如果三月以前无需守候，则有充足时间完成一次往返贸易。相反，“四月所到舟，豆未登市廛。一卸更一装，半月须流连”。此时已近盛夏，“即便缓须臾，商情固安便”。如果在此时将所有船只遣散，而朝廷又有强制海运之举，则必然会有运无船。他建议，“请视封早晚，以为放后先。有去复有留，于事庶两全。所忧吏胥奸，得信诓商钱。急将去留数，明白作榜宣”。尽管已是亡羊补牢，但终较无所补救要好得多。张师诚闻讯后，“大息以为然”[25]。结果放船之事得缓，仍暂留一半[26]，这多少让齐彦槐得到安慰。不过，总体上说，张师诚对漕粮海运的主张颇不以为然，“坚不欲行，而掣之肘”[27]。当齐彦槐真实地感觉到实施海运可能性的渺茫之后，他只得告退，带着沮丧的心情，重新回到荆溪寓所。<br />
正当齐彦槐极为灰心之时，事情出现转机。四月初十日，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英和上奏《筹漕运变通全局折》，指出要解决目前漕运危机，唯一的办法只能是“暂雇海运”[28]。道光帝对英和的奏疏极为欣赏，称其“甚属明晰”，认为所奏各款，“意在漕河并治，永资利赖”。他当即发布上谕，命魏元煜、张师诚等人“务当悉心计议，总期不误转漕，有裨河务，勿得稍存成见，徒为目前权宜之计”[29]。由于中央推行海运的意图非常明显，张师诚被迫重新考虑齐彦槐的意见。为获取最充分的信息，他又召回齐彦槐，对海运的诸多事宜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询问。齐彦槐有问必答，并在事后做了整理，这就是《张师诚中丞札询本年江广漕米海运各条（四月续奏廷寄后）》。<br />
张师诚首先问，运价是否仍定为曹平纹七钱，如何给发。齐彦槐答曰：以往沙船往关东装豆，平均价格按关石计，每石1两4钱，而关石较苏石大一倍，故苏松太道将其定为每石7钱。但每石7钱系按六八豆规制钱折核算，而苏斛又大于漕斛，如果统一按漕斛的标准折算，则每石漕粮仅应给运费漕平银3钱2分1厘，所议7钱已经超过市场价格一倍以上。况且三月初旬沙船若非运粮，尚可贸易两次，“倍价犹可解说”；今则虽不运粮，亦止能揽载一次，“似无庸加倍给价”，不如按上海六八豆规折给，折合漕平银4钱 8厘，“已比适中之价较大”。至于发放，则应由上海道于船只放洋之际当堂全给，以免克扣。<br />
张师诚又问，应按何种标准向沙船发放耗米及如何约束船商水手。齐彦槐表示，《漕运则例》所给船耗以路途远近确定，而本年耗米已经全部发放旗丁，不能收回，故需旗丁押运，亏耗由旗丁赔偿。沙船主皆殷实富商， “从未闻有欺骗”。漕粮又系天庾正供，“偷盗一层固可无虑”，但不妨将舱门钉固，加贴印花。又因造船费高，而桅价居船价之半，“故向来松舱以斫桅为验”。装货比例则按三七开，三分带货且免税。如果办有成效，则应按以前运台米赴津之例，赏给船商职衔。耆舵水手虽然由船商雇用，已经配发工食银两，但亦不妨酌给银牌，以示鼓励。<br />
张师诚还过问麻袋装粮之事。齐彦槐指出，沙船装载豆麦，皆散贮船中，不用麻袋。海运所需麻袋系专供起驳所用，入舱后仍需散开，“缘船中易于发热，散贮则气头只在浮面一层，若用麻袋，一经发热，全袋皆坏”。加之米堆放在船的时间很短，更加不必担心。所谓麻袋装粮不过系税牙造谣，“明知百万麻袋急切，无从措办，故意刁难”。如果真有盐风盐水坏米，亦非麻袋所能隔避，何必多此一举？故“应请删除”。<br />
关于开洋时间与船只承载量，齐彦槐表示，虽然七、八月沙船皆可行驶，“然总不如五、六两月之稳妥”，现在所剩时间已经不多，“再一徘徊，便无及矣”。四月初被放行的沙船五百余号，肯定无法赶回上海运粮，应该在统计份额内扣除。此外所剩沙船能装米六、七十万石，加之蜑船、三不像等船，又可装米30余万石。另外，如果现在即着手对千石以上沙船实施封雇政策，“漕米庶几可敷载”。考虑到内河剥船已经大半被押赴清江，办理河漕驳运事宜，“再饬州县封雇船只，势必货船皆押令卸载，胥役恣行需索，骚扰不堪”，故可仍持原议，由崇明米船承办，其他小型货船亦可借用，并在沿途作好标记，由熟悉线路的崇明米船带路，每石酌给价曹平纹银8分。如果沙船主情愿自己赶往京口直接受兑，则再好不过，应加给 2分。<br />
对河运船只及水手的处理，齐彦槐认为，旗丁押送海运，漕船即由头舵管驾归次，且因已有行粮、月粮，足以生活，不必再议加给。而纤夫水手系临时雇用，归次之后即责令遣散，不许滋生事端。至于沿海水师会哨，虽北洋并无海盗，但“国家体制攸关，似不可少”[30]。<br />
除此之外，齐彦槐还将此次问话的内容，用长篇诗作的形式表达出来，这就是《谒张中丞师诚退而有作》。可惜张师诚仍然无法接受海运这一可能性，“终置之不论也”[31]。无奈之下，齐彦槐又作诗《海运非不可行当道者遏之使不得行有四事焉作诗纪之以告后之欲行海运者》，在诗中提到增脚价、减沙船、限米石和索麻袋四事，期盼以后能有回应者。</p>
<p>四、被迫离开海运事业</p>
<p>由于魏元煜与张师诚的反对，江苏的海运之议陷入停滞。魏元煜针对英和之议回奏，海运虽然可行，但事关创始，头绪极繁，不容稍有疏漏，“如蒙宸断，敕令施行，容臣再督饬司道，详晰妥议，分别拟具条款，另行奏请圣裁”[32]。道光帝极为不满，指出试行海运乃因运道浅阻，择善而从，“是以谕令诸臣悉心妥议，计出万全，不为遥制”，魏元煜首鼠两端，不着一字，实在“意存推诿，殊非实心任事之道”[33]。道光帝命“亦主海运议”[34]的山东巡抚琦善往查河工，结果琦善奏称，渡黄之船，有一月后尚未开行者，有淤阻御黄各坝之间者，剥运军船皆不能动，投入的几百万两银子化为虚有。道光帝深为震怒，魏元煜等人均获罪遣[35]。为加强海运力量，道光帝对江南封疆进行大幅度调整：江苏巡抚张师诚与安徽巡抚陶澍对调；琦善从山东调任两江总督，魏元煜则由原来的署两江总督回任漕督。<br />
随着新局面的形成，齐彦槐又看到一线希望。他向陶澍献诗，对其力主海运之事大表推崇。他称：“云雷出手经纶壮，湖海藏胸意气豪。选择月卿移半壁，指挥风伯送千艘。”又曰：“沧瀛自利群商涉，宵旰空贻圣主忧。我岂能充识途马，公真不忝济川舟。虚怀下问谁能及，却许刍尧借箸筹。”[36]随后，他重新积极投入到海运工作中来，“拟海运章程36条，呈之陶云汀中丞、贺藕耕（长龄）方伯，皆以为斟酌妥善，无可更改”，对于“中丞颇心许，方伯频见称”[37]之事，齐彦槐颇为得意，故又作诗纪念。可惜这36条章程未传，无法窥其内容。<br />
陶澍又让齐彦槐替自己代拟海运奏稿。结果齐彦槐在奏稿中指出，虽然河运已经持续百数十年，有章可循，但现在河道不复，“非暂行海运别无他策”。为规范海运，齐彦槐提出了四条规章：<br />
一、江苏苏松常镇太四府一州漕粮海150万石，应如英和所奏，全征本色，由海运津。上海沙船本已够用，但运漕必须挑选坚固之船，多多益善，所以“往来关东、天津，熟悉沙线与沙船无异”之蜑船、三不像船，亦应由浙江当局“封雇”，押至上海备用。<br />
二、沙船水脚仍照前议，每石给曹纹银7钱，正耗并计。沙船水脚多系针对满载，为保安全，漕粮只可七成受载，照此给价未免太少。且7钱之数已经由龚丽正张榜公布，尽人皆知，“遽行议减，似不足以取信”。加之斛以北仓红斛计量，故实际仍不过每石5钱6分，“虽比中价较多，然海运初行，似宜稍为从优”。<br />
三、交米应责成沙船耆民，不必旗丁押运。旗丁不识海性，押运仍必勒索州县，有了损失自然互相推诿。押运委员亦须慎重，因为非海洋熟习之人，一上沙船，“头目昏眩，饮食呕吐，无能为役”，强行干涉，转滋贻误，故各府只须派南北二员，一员在上海临仓查验米色，一员赴津照应。沙船耗米则每石给发一斗。<br />
四、沙船到津交卸应限以时日，以免经纪花户留难需索。沙船所畏惟在交米，一则恐守候稽迟，致误关东豆汛；二则担心经纪勒索，赔累不堪。直隶应先行修治北仓，以便漕粮随到随卸。另外，又须按英和所议，特派钦差验米大臣赴津督收，核验日期[38]。<br />
总体上说，陶澍对此篇奏稿并不是很满意，所以事后他又对此进行部分调整。如沙船耗米，被修改为漕粮八升、白粮一斗的比例给发；“封雇”之事，尽管在执行过程中照此办理[39]，但在上奏时，却矢口否认[40]。这表明，它并没有获得陶澍的完全肯定。考虑到“身既摈不用，所议亦稍更”，他重新萌生退意。陶澍苦苦挽留，并派他到上海负责具体海运事宜。但齐彦槐没有料到，即便是在上海，他的处境也并没有改观，“居海了无谓，言之孰予听？仅免萑苻舟，充斥于沧瀛”[41]。<br />
尽管已经在事实上成为“局外人”，齐彦槐仍尽其所知，“不敢以身在局外，而不为当道告也”，为海运出谋划策。他向苏松太道建言四条，并用诗体形式加以表现：<br />
其一，“海船名号多，拣择毋草草”。浙江蜑船与福建鸟船不熟悉北洋航线，又不清楚其来历，难于责人担保，故雇用沙船最妙，但“所愁胥役辈，卖放弄奸巧。合用不合用，办之更宜早”。至于判断船好船坏的标准，他认为，船大水手必多，又因旧船出洋次数少，故可通过水手人数及放洋次数衡量。再加上亲自丈量，应不会出现漏洞。<br />
其二，对于漕运陋规，“今既行海运，运丁索无从”。沙船无帮，可免百姓负担。但各州县在征收漕粮过程中，务必加以严禁。<br />
其三，海运不能选用纲划船。他表示，沙船因最初没有耗米，惧怕承运，结果浙江纲划船乘虚而入。纲划船多系大海盗蔡牵余党，蔡牵被“剿”后，均被编入宁波渔户户籍，“潜来江南口，沙船常受其害”。江苏当局奏准，“永远不许纲船进江南口，如有进口者，即将船锯断”。但他们贿赂县役，改变名号，“欲借挽运以弛其禁，其实船小而敝，不堪受载”。此建议最终获得贺长龄的采纳。<br />
其四，沙船耗米之事。“昨日商船来，见我纷涕泣。不为脚价减，只为耗米失”，虽然海运较河运为速，但海面风大，“风能干万物，况米本带湿”。河运每石耗米一斗五升，海运不妨减去五升，“较军船三分中损一也”。[42] 正如前文所言，此条建议并未获得完全采纳。<br />
漕粮海运于六年二月初一日开行[43]，齐彦槐对此深感高兴。不过，又令他感到难堪的是，随着魏源、包世臣等人日益获得重用，他更加无法获得自己的事业空间，加之有人从中作梗，诬蔑他为“纵横”之人。心灰意冷之余，齐彦槐“筮之卦得否，不利君子贞”[44]，便坚决辞退回家，“未终事而归”[45]。正因为如此，事后齐彦槐并未因海运而获得任何奖赏。[46]<br />
清代历史上的首次漕粮海运乃齐彦槐一生中难遇的机遇。他曾以满腔的热情抱病投身其间，最终却落得如此下场，其不甘心是显而易见的。他在《谈海集》的最后部分，收录了《题吴蘋香女史饮酒读骚图》、《次韵奉答榕皋丈寄怀之作》等似乎与海运毫无关系的牢骚诗作，表面上抒写乐意融融的闲情逸致，但暗含的意义却再明显不过。</p>
<p>[1] 比如，丁日初主编：《上海近代经济史：1843-1894 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版），见该书第11—12、14—16页；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9月版），见该书第650—651、654、656、662、666—667页；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业化（1550-185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12月版），见该书第238—239、250、254页，以及相关论文。<br />
[2] 汪正元、吴鹗等纂：《婺源县志》卷四《选举一· 科第》，光绪八年刊本，台湾成文出版有限公司印行，1985年3月版。臧励苏等编：《中国人名大词典》（商务印书馆，1921年6月版）第1425页称，齐彦槐“号荫三”，当误。<br />
[3] 《婺源县志》卷二十四《经济·人物四》。<br />
[4] 齐彦槐：《河帅又以两诗见赠奖饰过当再次前韵二篇首章自咏牡丹次章奉答其意》，《梅麓诗钞·补遗集上》。<br />
[5]《婺源县志》卷二十四《经济·人物四》。<br />
[6] 裴大中等修：《无锡金匮县志》卷十五《职官》，光绪七年刊本，台湾成文出版有限公司印行，1970年6月版。<br />
[7] 齐彦槐：《自上海还荆溪途中述怀有作》，《梅麓诗钞·谈海集》。<br />
[8]《婺源县志》卷二十四《经济·人物四》。<br />
[9] 参见拙文：《试论道光初年漕粮海运》，《历史档案》，2002年第 1期。<br />
[10]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以下同类档案省出处）：《漕运总督魏元煜等奏为遵旨会筹海运七项事宜折》，道光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朱批奏折·财政类·田赋·漕粮》胶片16。<br />
[11] 齐彦槐：《挽前制府魏公元煜二十八韶》，《梅麓诗钞·谈海集》。<br />
[12] 齐彦槐在向张师诚汇报有关海运事宜时，曾作诗曰：“大贤信莫测，事急心愈闲。匡坐细论诗，使我胸怀宽。”并自注云：“中丞极称予《云棲诗》，并能诵其词，亦奇事也。”<br />
[13]《婺源县志》卷二十四《经济·人物四》。<br />
[14] 齐彦槐：《十二月八日自荆溪赴袁浦谒汪大宗伯瑟庵师呈诗四首》，《梅麓诗钞·谈海集》。<br />
[15] 齐彦槐：《海运南漕议》，贺长龄等编：《清经世文编》卷四十八《户政·漕运下》，中华书局影印，1992年4月版。包世臣表示，道光四年十二月，“同年齐郎中彦槐赴浦过问，世臣告以急筹海运。郎中录拙稿以致汪宗伯”（包世臣：《上英相国书》，《包世臣全集·中衢一勺》卷四）。此说大致可信，但详细核对两人的同名文章，可知有些部分的文字并不相同，对一些关键性的问题，如给沙船水脚，两人的观点也存在着重大差异。包世臣即认为：“每南粮一石，给水脚银四钱，上载时每石加耗米五升……合计南粮四百万石，不过费水脚百六十万”（黑体为笔者所加），见《海运南漕议（并序）》，《包世臣全集·中衢一勺》卷四。<br />
[16] 齐彦槐：《梅麓诗钞·谈海集·序言》。<br />
[17] 齐彦槐：《挽前制府魏公元煜二十八韶》，《梅麓诗钞·谈海集》。<br />
[18] 齐彦槐：《谒张中丞师诚退而有作》，《梅麓诗钞·谈海集》。<br />
[19] 齐彦槐：《乙酉二月奉委赴上海查办海运事宜通禀各宪稿》，齐学裘：《见闻续笔》卷二《先大夫梅麓公文钞四首》。<br />
[20] 齐彦槐：《挽前制府魏公元煜二十八韶》，《梅麓诗钞·谈海集》。<br />
[21] 齐彦槐：《禀复魏元煜制军稿，齐学裘：《见闻续笔》卷二《先大夫梅麓公文钞四首》。<br />
[22] 齐彦槐：《书感》，《梅麓诗钞·谈海集》。<br />
[23]《漕运总督魏元煜等奏为遵旨会筹海运七项事宜折》，道光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朱批奏折·财政类·田赋·漕粮》胶片16。<br />
[24] 封雇令下达后，州县各员未悉底里，派员分投查看，有司更纵吏役恣意封船，百弊丛生，扰遍滨海，甚至有沙船为逃避差务，将船只开赴浙江嘉湖道乍浦地区，“船商畏沮之情可想”，见包世臣：《海运十宜》，《安吴四种·中衢一勺》卷下。<br />
[25] 齐彦槐：《放船二首》，《梅麓诗钞·谈海集》。<br />
[26] 齐彦槐：《沙船放后予归阳羡矣续廷寄命筹海运复奉檄至吴门因为试运之说上之中丞终置之不论也慨然作诗》，《梅麓诗钞·谈海集》。<br />
[27] 齐彦槐：《梅麓诗钞·谈海集·序言》。<br />
[28] 英和：《筹漕运变通全局疏》，《清经世文编》卷四八《户政二十三·漕运下》。<br />
[29] 《上谕档》，道光五年四月初十日。<br />
[30] 齐彦槐：《张师诚中丞札询本年江广漕米海运各条（四月续奏廷寄后）》，齐学裘：《见闻续笔》卷三《先大夫梅麓公文钞三首》。<br />
[31] 齐彦槐：《沙船放归后予归阳羡矣续奉廷寄命筹海运复奉檄至吴门因为试运之说上之中丞中丞终置之不论也慨然作诗》，《梅麓诗钞·谈海集》。<br />
[32]《朱批奏折》道光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漕运总督魏元煜折。<br />
[33]《上谕档》道光五年六月十六日。<br />
[34] 陶澍：《&lt;海运全案&gt;序》，《陶澍集（下）》，岳麓书社，1998年8月版，第41页。<br />
[35] 按，各人的处分情况，在《清史稿·宣宗本纪一》有如下记述：“道光五年六月，丁卯，降魏元煜三品顶带，仍留漕运总督。孙玉庭、颜检均交琦善督令挑浚运河，工费令玉庭、检、元煜分偿。”<br />
[36] 齐彦槐：《谒陶云汀中丞》，《梅麓诗钞·谈海集》。<br />
[37] 齐彦槐：《自上海还荆溪途中述怀有作》，《梅麓诗钞·谈海集》。<br />
[38] 齐彦槐：《代拟海运奏稿（陶云汀中丞命作）》，齐学裘：《见闻续笔》卷三《先大夫梅麓公文钞三首》。<br />
[39] 关于道光六年海运船只之封雇情况，参见拙文：《道光六年漕粮海运的几个问题》，《清史研究》，2002年第3期。<br />
[40]《朱批奏折》道光五年九月初二日，两江总督琦善等折。<br />
[41] 齐彦槐：《自上海还荆溪途中述怀有作》，《梅麓诗钞·谈海集》。<br />
[42] 齐彦槐：《海运既定予将辞归然有数事万难已于言者不敢以身在局外而不为当道告也爰作四诗寄潘梧亭观察》，《梅麓诗钞·谈海集》。<br />
[43] 此日陶澍作《丙戌二月一日海运初发偕同事诸君赴吴淞口致告海神登炮台作》，以兹纪念，见《陶澍集（下）·序》，第563页。<br />
[44] 齐彦槐：《自上海还荆溪途中述怀有作》，《梅麓诗钞·谈海集》。<br />
[45] 齐彦槐：《梅麓诗钞·谈海集·序言》。<br />
[46] 琦善与陶澍共保举过54名官员，46名运商，但其中皆无齐彦槐之名，参见《道光起居注》（台湾联合报文化基金会国学文献馆整理，1985年11月版）六年六月十七日及十月十六日。臧励苏等编：《中国人名大词典》第1425页称，齐彦槐“尝建海运议于苏抚陶澍，得旨优奖，以知府候补”，当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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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3 Mar 2010 14:40:35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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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道光四年（1824年），洪泽湖决口，河漕受阻。协办大学士英和指出，要解决漕运危机，唯有“暂雇海运”，得到道光帝、琦善和陶澍等人的支持，于第二年将江苏漕粮全部海运，由此开始了清朝历史上的首次漕粮海运，但仅实行一次即宣告停止；直到二十余年后，漕粮海运才再次启动。因而，道光初年这次漕粮海运的利弊得失、是非曲直，值得思考。 一、漕粮海运的争论及筹措 唐宋以来，经济重心南移，南粮北运，成为历代统治者最为关注的问题。清承明制，额征漕粮，每年经运河运抵京通二仓的，约300万石，供皇室、官员消费及八旗兵丁口粮，因而在国家财政中占据重要地位。清中叶后，随着吏治的腐败，漕政日趋败坏，交仓粮额日减，质量下降，弊端渐多，各种问题牵连纠葛，整个漕运体系成为一个大的贪污网，使得河运漕粮再也难以维系下去，从而使得海运在清代的漕运体制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清朝前期，政府曾多次策划海运之事，但限于小农经济的传统思维方式，海运始终缺乏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尽管多次议而不行，但到道光初年，已具备实行海运的多方面有利条件: 运道熟悉。元明海道屡有变更，不利于航运；而到清代，路线清晰，商船往返关东、天津等处，习以为常，而且他们还掌握风信，故商船多为夏至前后放洋，海运危险大为减轻。 二、运输工具改进。江浙一带因沿海皆沙滩，多用沙船，该船舱底有甲板，船旁有水槽，其下有承孔，“水从槽入，即从孔出，舱中从无潮湿”[1]，是理想的运米船只。嘉道时期，这种沙船已有3500余只，可一次运输粮食几百万石。 三、海运漕粮有利可图。未装漕粮以前，沙船以由北而南为“正载”，贩运东北的豆麦等物；由南而北装载茶布之类，每不满载，谓之“放空”。为求航行稳妥，通常要在吴淞口取泥压舱。雇沙船运漕，官为给价，并允许携带商货，船主自然乐意。 道光初年，黄河淤垫，黄水倒灌，运道更坏。道光四年冬，清江浦高家堰大堤溃决，江苏高邮、宝应至清江浦一段漕船搁浅，京畿地区的粮食供应出现严重危机。监察御史查元偁上奏，请以上海商船买米运京，但被驳回。由于危机无法缓解，道光帝只好发布上谕，表明实行海运乃不得已之举动，“果系河流顺轨，漕船自可照常由内河行走”，他又指出，江南等地“商船装载货物，驶至北洋”，“每年往来数次”，故而“海道尚非必不可行”[2]，他命两江总督孙玉庭、漕运总督魏元煜等人，讨论来年漕粮海运事宜。 不料孙玉庭、魏元煜等人惧于更张，最初以“海运涉险创行，殊无把握”，欲借黄济运；在借黄济运被否定后，又以“盘坝较之海运为稳妥”入奏[3]。孙玉庭请盘坝接运漕粮40万石，费银120万两；不久复请截留米100石，导致过黄之船，仅1700余只，不及总数的1／3，耗时却达两月之久。由于夏至将临，水势更难预料，“即使每日穷昼夜之力，能催趱数十只，或百余只，计未渡之船尚多”[4]，漕粮已无法按期运完。 四月初十日，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英和上奏《筹漕运变通全局疏》，指出在目前的严峻形势下，解决漕运危机的唯一办法，只能是“暂雇海运，以分滞运，酌折额漕，以资治河”。他归纳历次反对海运之人的诸多说法，相应提出了“四善”说:雇商分运，不致歧误；脚价从漕费拨出，无须另筹；准带商货，商必踊跃；洋面安静，必无意外。 道光帝对英和的奏疏极为欣赏，当即朱批“所奏各款，意在漕河并治，永资利赖”，再命魏元煜等人“悉心计议”[5]，魏元煜却说事关创始，“如蒙宸断，敕令施行，容臣再督饬司道详晰妥议”[6]，道光帝非常恼火，指责魏元煜首鼠两端，“意存推诿，殊非实心任事之道”[7]。道光帝命山东巡抚琦善前往江南查勘河工，并有意让他摸索海运。琦善将盘坝之情况如实上奏，道光帝得知几百万两银子化为乌有，大为震怒，魏元煜、孙玉庭等人均获罪遣。 为加强海运派力量，道光帝对江南封疆大吏进行大幅度人事调整:调江苏巡抚张师诚为安徽巡抚，安徽巡抚陶澍为江苏巡抚，主张海运的琦善也正式出任两江总督。五月二十九日，陶澍上奏《筹议海运折子》，认为英和之议，“诚识时之要着，目前筹运之策，无逾于此”，但漕米改征折色，则会“需银而银不可得，闾阎之所骚矣”[8]，绝不可行。尔后，许多督抚如琦善、李鸿宾、杨懋恬、嵩孚、程含章等人也纷纷上奏，积极支持海运，并大都反对折色。道光帝权衡众议，最后决定将改折之议“概予驳斥”[9]。 陶澍接调令后，由水路赶赴江苏，并顺路视察河漕。六月二十日，他在清江浦见数万运夫挥汗如雨，加紧盘坝运米，漕运情况之艰难，超乎他的想象。陶澍在此拜会琦善，两人商定，派布政使贺长龄赴上海筹备有关海运事宜；他们还决定，由于现任上海知县武念祖才识平庸，“于办理海运不甚相宜”，将其撤回[10]。 漕运事关重大，为慎重起见，七月十日，陶澍借覆勘黄茆工程之机，由华亭赴上海，与贺长龄展开细致工作， “遍历江干”，议定水脚雇值及剥兑章程。二十日，陶澍召集众船商，“与约期冬归，受兑新漕”，发布了著名的《筹办海运晓谕沙船告示》。在告示中，陶澍详细列举了海运对船主的好处:漕粮已兑，沙船不致等候；载米给价，不致赔累；任听放洋，不致掣肘；春初东风盛行，不患风涛；管运不管交，不患收米勒掯；准捎客货及前往奉天装豆饼，多有利润；奏请奖励，名利双收。他郑重承诺:“一切便宜，断不稍滋牵累”[11]。 由于措置得当，“商情颇形踊跃”，陶澍很快雇得沙船一千余只，三不像船数十只，计两次可以运米150余万石。不久，上海海运总局成立，以川沙同知李景峄、苏州督粮同知俞德渊为主管，并确定前往天津的随船交米委员为邹锡淳、河库道李湘臣、泰州知州王有庆等人。 八月中旬，琦善专程赴京口，与陶澍及贺长龄等人，对海运章程“逐条计议”。九月初二日，琦善等人上奏《筹议苏常等处漕粮请由海运并酌定兑收章程》，其兑收章程共六条:一、沙船运送漕粮，酌给耗米；二、漕粮无故缺损，令船主赔补；三、验米交米，专派大员经理；四、海运漕粮，饬沿海水师巡防；五、海运船商，分别奖叙；六、河运漕船，酌加调剂。他们还提到，所有海运水脚费，是由贺长龄与上海的牙行船户面议而定，届期漕粮上船后，水脚费将由上海道员潘恭常当堂发给，“克扣之弊，可期杜绝”[12]。 另外，浙江道监察御史熊遇泰为防止经纪刁难，奏请“派亲信大臣赴津验收监兑”[13]；直隶总督那彦成则要求仓场派员同经纪赴津，“候钦派大臣验明，斛收兑交剥船”[14]，道光帝均谕准，并命令届时派步军统领官兵，“沿途稽察”[15]。 海运议行如火如荼，但仍有人表示反对。左都御史松筠认为上海难行，御黄坝“仍应照常开放”。道光帝不为所动，指出此次海运确有把握，且与内河如出一辙，松筠所奏，“著无庸议”[16]。正是由于道光帝的坚持，反对派意见才没有得逞。 十二月初五，琦善等人再次上奏，报告此次海运所需商船已经全部雇好，并坚持海运应以天津交兑为竣事，万无再运通仓之理。奏章还中提到，川沙营参将关天培，“堪以委押头船只”；京口协副将汤攀龙，“堪以委押次运船只”[17]。此后，仓场侍郎百春奏《大通查米章程》，规定如何核查米质，以及商船自带商货二成，“由海关查明免税放行”，前往关东装豆，则“仍照例输税”[18]，明确了各自利益。六年正月初八，那彦成则奏明天津海运总局成立，并檄饬天津镇，预期随同照料[19]。至此，海运章程方面的讨论大体结束。随着海运的进行，以后又制定了一些补充性的措施和条例。 二、漕粮海运的实行及其善后 “烟开岛豁黄龙远，潮满神停白马看。指点扶桑云五色，日边好路近长安”[20]。此次海运，于六年二月初一正式启动。 海运的第一步是沙船受兑，沙船按载米州县，分别悬挂各色旗号，州县按色斛米，先在船舱铺席片等物垫底，装米后盖稻草以收潮气；每船另装样米一桶，盖贴印花，带津备验。兑竣后，开三联执照，记载详细情况，一给船户，一发州县，一交天津受验[21]。 由于陶澍等人亲自督验，受兑活动进展顺利，日兑商船90余只，兑米量8万石左右；至二月二十一日，已兑米1，122，000余石；到三月十五日，又兑米11万余石，连前共兑米1，234，900余石[22]。如果考虑到当时的技术条件，这个速度是相当惊人的。船只受兑后，陆续开出上海十一滧。接到奏报后的道光帝两次发布上谕，传令沿途官员注意保护，并派穆彰阿赶往天津，会同仓场侍郎，全力准备漕粮的收兑工作。 由于船只行驶迅速，天津镇总兵克什德很快奏报，二月二十八日，苏州长洲县第13号郁同发海运沙船，已经行抵天津洋面，并于二十九日早晨，乘潮引入天津口岸。预料此后各船可接踵而至，那彦成飞饬天津镇亲赴海口，“查探迎护”[23]。郁同发的沙船入港，揭开了海运到津的序幕，此后，有关海船到津的奏报络绎不绝。 此次押首的是关天培，当初琦善、陶等人对于督运人员，“颇难其选”，他不避毛遂之嫌，“力请身任” [24]，遂兑运开行，一路平安。关天培到达天津后，于三月十五日向穆彰阿报告，已经进口米船424只，稍后的390余只，也将“次第停泊风顺，不日可来”[25]。 天津方面则出现了意外:本来，根据那彦成的奏报，此次海运所需转运剥船2500只，到二月初可到齐听用。不料二月十八日，百春却向道光帝上奏，实到剥船仅1000只，且船底尚未修艌，仅202只可用；至于那些未到剥船，“更难保其齐备”。道光帝下旨责问:此项剥船，既据奏明“全数修艌”，何以又称“尚未油艌？”况且海运之米将至，“岂能停斛等船，节节延搁？”[26]他命仓场侍郎申启贤前往天津，查明缘由。几天后，申启贤回奏，原来是由于本年冰泮较迟，北仓起运往年囤积漕粮的速度较慢，船只无法全部调拔；经再三权衡，他奏准暂先只调剥船500只前往天津，以后再陆续增加。 由于海运商船带有余米，按章程可在天津出售，为防止船主“希图贱价售买”而延误时间，争取沙船快速二运，经英和奏准，由政府拨款20万两，并通知船户，愿卖余米者，任由百姓按市价收买；销售不完，即照市价官买，价银由江南委员转发，“毋得假手吏胥，致启勒掯短发诸弊”[27]。 三月二十日，穆彰阿报告了天津的收米情况:沙船行抵上园，江南委员即排列顺序，经验米后由清河、天津两道配给剥船，坐粮厅核准对验单。为节省时间和减少粮食浪费，他们实行对船接卸，斛手加紧工作，每日一斛起米竟多达一千斛，“是以一斛之用，仍收两斛之功”。据他统计，到十九日，已退空252船，起米221，000余石。穆彰阿亲自询问船主海运情况，船主皆称“斛收公允”，余米甚多，所得费用，“较贸易尤多余润”；其中程聚泰等14位船主，在交卸完毕后，情愿不往奉天装货，即行回南二运，“踊跃情形，更可想见”[28]。 第一次海运胜利在望，而上海尚有余米30余万石，寄存上海栈房等处待装。据关天培的反馈信息，抵津沙船 500余只中，除去奉天买豆时间，四月底均可返回上海，“五月内即可将未运米石，扫数运北”，但陶澍认为，四五月间盛行南风，海船北行最为适宜；至六、七月后，风暴靡常，多有失事，节省时间乃为海运“第一关键”，因此他要求沿途官员加紧督促船主回南，军机大臣则特意行文:“贵抚奏前事一件，已奉寄信谕旨，交钦差穆直督（璋阿）、那将军（彦成）等迅速饬催矣”[29]。 与此同时，户部也在高速运转。四月十四日，户部报告道光帝，漕粮海运到津后，“米色均属干净”，但为保险起见，他们仍要求仓场侍郎命令各仓，“加谨收贮，板蓆铺垫，妥放气筒，如数安置”[30]。结果证明，他们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 海船离开天津后，大部分前往奉天购豆贸易，并于五月二十二日左右返抵上海；直接回沪的船只，时间自然更早。据李景峄的报告，自四月初六至十九日，已有回空沙船31只。由于采取挑选大船、随到随兑的方式，二运的起始时间并不相同，其中周隆顺、孙永盛等人之船，于四月十六日出海，为二运之首[31]。 二运交兑时，已回省城的陶澍又赶回上海督办。由于存放时间过长，有部分漕粮发热或变色，陶澍下令全部改换好米[32]。所有此次海运船只，全部于六月五日以前北航。六月五日，他“亲诣海口，督饬放行”，派京口副汤攀龙“押尾前进”，并向道光帝报喜:所有应运海运漕粮，至此已“扫数斛交完竣”[33]。从船只的使用情况来看，首运船只为1375，二运的船只为580，二者合计为1955只，首运船只数占全部使用量的70.33%。 六月初九，武隆阿奏报，先后经山东抵天津的商船共1，277只，进展顺利，海运成功大局已定[34]。因事故而姗姗来迟的黄遇泰的沙船，于八月二十六日到达天津，经检查“米色干洁”，天津总局当即挑选官船四只，督同经纪、斛手，于八月二十七日“兑竣” [35]。九月三十日，海运之米全部由天津转入通州，海运结束。 清政府对海运善后的处理，进行得很早。海运之初，陶澍即到海口致祭风神、海神。兑米结束后，陶澍又上疏请加封海神。六月十七日，道光帝赐大藏香十柱和匾额，“以答神庥”[36]。他们将海运的成功归功于“上苍”的保佑，自属滑稽，但同时也揭开了论功行赏的序幕。 对于主要出力大员，道光帝按情况分别奖赏:英和赏紫缰议叙，琦善、那彦成议叙，陶澍赏戴花翎，穆彰阿加二级。其余办事人员，则经琦善、那彦成等人分别题奏，照章办理，嘉奖者多达130人[37]。按章程，商船运米在1万石至5万石的，“奏请奖叙”；运米万石以下的，由地方官赏给匾额。九月三十日，陶澍对此次海运出力的船商46人进行保举，各受其赏，如崇明县举人施彦士倡导有力，以知县签掣；上海县捐职布政使朱增慎“殷情报效”，运粮万余石，却不收水脚银，以捐职优先选用[38]。 此次海运的沙船损失情况，据记载，“蒋朱顺等四船斫桅松舱，例应豁免238石6斗5升……在洋失风事故赵联盛等四船共米2850石”[39]，两者合计为3088石6斗5升。而实际交仓漕米为1，507，619石，也就是说，此次海运的失米率仅为 2.05‰，相较元代高达23.61‰的失米率有了很大的进步[40]。对于这些失事船只的处理，均照章办事，如船主蒋朱顺一船抛米70余石，“实因风猛松舱，并无捏饰盗卖情弊”，准其到津之后，“将给船耗米抵补”[41]。 漕粮海运到津，均“米色干净”，但由剥船装赴通州后，却“间有微变，不能久储”[42]。原来，剥船船主在剥运时，私造燥烈药末，搀和热水浸泡，致使米石涨大；尔后经纪与花户“通同受贿，颟顸验收”[43]，百春、申启贤等人均受处分。但这已是另一方面的问题。 三、海运成功与中止的检讨 漕粮海运，是清代漕运制度中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其雇用商船海运，也是一种创举。从最初议行到正式实行，海运经受了艰难的历程，但它顺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潮流，具有丰富的政治价值和经济价值。魏源在海运结束后，对此次海运做了归纳，认为它优于前代海运者有“三因”:“因海用海、因商用商、因舟用舟”；其优于河运者有“四利”:“利国、利民、利官、利商”[44]；达到了“众善”的“六便”:“国便、民便、商便、官便、河便、漕便”[45]。 纵观此次海运，从二月初一日商船受兑，到九月三十日，漕粮全部转运入通州，耗时长达8个月，却于正额 “颗粒无损”；且沙船在天津交兑后，尚余米65007石，每石平均作银2.12两，由政府收买。有学者估计，清代正常年份的河运，每运米1石约需支付2石米的代价，如将河道修筑管理费计算在内，则在3石米以上，而海运漕粮“用银不及一两，用米不到二斗”[46]，考虑到此次海船运粮到津，随到随兑，更显示了它的优越性。 既然河运漕粮有诸多弊端，海运漕粮有许多优点，道光六年的初次海运漕粮又比较成功，为什么道光帝却不再继续推行海运了呢[47]？ 最深层的原因，乃是由于当时清政府无法从战略高度考虑海运，仅视海运为河运一种替补手段。由河运改为海运，从熟悉而受限制的内陆平地，一跃而变为瀚浩陌生但生机勃勃的海洋，这种转变会触一发而动全身，彻底改变传统社会中的主权意识、海疆意识、军事战略意识，并对农耕经济造成巨大冲击，无疑，这是需要有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战略远见的。 联系到当时社会风气的变迁、生态环境的恶化、吏治的败坏，以及英和、陶澍等人的精明实干，可知历史已经向他们提出了这种要求。但经过认真的考察，我们却不能不承认，这种可能性在当时并不能转化为可行性。“海运乃权宜之计”的思想，严重束缚着海运的进一步推行。反对海运者自不必说，即如支持海运者，也都存在这种思想。在有关材料中，笔者多次发现道光帝、英和等人对海运的态度，并非一贯积极坚决。正是由于他们无法跳出固守成规的老套路，极大地消减了海运持续进行的可能性。 通过具体分析，又可以找到如下线索: 其一，道光帝的保守和安于现状，是此次海运不继的最重要原因。道光帝为典型的守成之君，他心目中的理想是恢复康乾盛世，恪守祖宗法典。但乾嘉以来，国家承平日久，各种矛盾激化，清朝迅速走向衰落，道光帝为扭转被动局面，亦曾致力于改革，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无如当时风习治术，拘守成例，不敢稍有变通”，“然一齐终不敌众楚”[48]，而道光帝又往往满足于已取得的成果，先紧后松，浅尝辄止，其妥协性和不彻底性，致使一些改革，如禁止浮奢、革除漕弊、缓解河工等等，最后全都走向失败。漕粮改河运为海运，是清朝近二百年来不曾有过的全局性变革，支持者有之，反对者有之，作为最高决策者，道光帝只有坚毅果敢，力除阻力，才能取得成功，否则，瞻前顾后，投鼠忌器，注定要失败。海运的夭折，正是道光帝屈从臣下压力和 “祖宗成法”的结果。 其二，漕粮海运，不由内地，不经层层私饱，必然要触及一些既得利益者。魏源说海运所不利之人有三，“海关税侩也，天津仓胥也，屯弁运丁也”[49]。这些人与整个官僚集团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故而反对海运者历来都多，并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海运舆论，影响了政府决策。他们反对海运的口实，如海洋风大浪恶，津通收兑必难，海商经久难靠，漕运受制于商、有伤大体，难以持久等等，虽大多经不起仔细推敲，却颇有市场。相比之下，力主海运的下层知识分子如包世臣、魏源等人却权微言轻，影响有限。 其三，此年河工的持续好转，为恢复旧制提供了物质基础，并对继续海运提出了挑战。经蒋攸銛、张井等人的努力，道光七年的河工紧张形势大为缓和。八月份，南河伏秋两汛，湖水叠涨，“存逾定志”，但由于修堤得法，山盱河坝、昭关车南中新等坝，“始终坚守”；而在此之前，豫东黄河屡次涨水，加上山洪暴发，两岸漫滩险情屡出，经严烺等人的共同防守，卫粮厅阳武19堡及北厅兰阳汛11、13等堡，也化险为夷，“普庆安澜”[50]。由此看来，此间河道情况较好，顶住了一次洪水的袭击，为道光帝的废除海运，提供了较好的外部条件。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道光四年（1824年），洪泽湖决口，河漕受阻。协办大学士英和指出，要解决漕运危机，唯有“暂雇海运”，得到道光帝、琦善和<a href="http://www.qingchao.net/lishi/taoshu/">陶澍</a>等人的支持，于第二年将江苏漕粮全部海运，由此开始了清朝历史上的首次漕粮海运，但仅实行一次即宣告停止；直到二十余年后，漕粮海运才再次启动。因而，道光初年这次漕粮海运的利弊得失、是非曲直，值得思考。</p>
<p>一、漕粮海运的争论及筹措</p>
<p>唐宋以来，经济重心南移，南粮北运，成为历代统治者最为关注的问题。清承明制，额征漕粮，每年经运河运抵京通二仓的，约300万石，供皇室、官员消费及八旗兵丁口粮，因而在国家财政中占据重要地位。<a href="http://www.qingchao.net/">清</a>中叶后，随着吏治的腐败，漕政日趋败坏，交仓粮额日减，质量下降，弊端渐多，各种问题牵连纠葛，整个漕运体系成为一个大的贪污网，使得河运漕粮再也难以维系下去，从而使得海运在清代的漕运体制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br />
<span id="more-864"></span><br />
清朝前期，政府曾多次策划海运之事，但限于小农经济的传统思维方式，海运始终缺乏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尽管多次议而不行，但到道光初年，已具备实行海运的多方面有利条件:</p>
<p>运道熟悉。元明海道屡有变更，不利于航运；而到清代，路线清晰，商船往返关东、天津等处，习以为常，而且他们还掌握风信，故商船多为夏至前后放洋，海运危险大为减轻。</p>
<p>二、运输工具改进。江浙一带因沿海皆沙滩，多用沙船，该船舱底有甲板，船旁有水槽，其下有承孔，“水从槽入，即从孔出，舱中从无潮湿”[1]，是理想的运米船只。嘉道时期，这种沙船已有3500余只，可一次运输粮食几百万石。</p>
<p>三、海运漕粮有利可图。未装漕粮以前，沙船以由北而南为“正载”，贩运东北的豆麦等物；由南而北装载茶布之类，每不满载，谓之“放空”。为求航行稳妥，通常要在吴淞口取泥压舱。雇沙船运漕，官为给价，并允许携带商货，船主自然乐意。</p>
<p>道光初年，黄河淤垫，黄水倒灌，运道更坏。道光四年冬，清江浦高家堰大堤溃决，江苏高邮、宝应至清江浦一段漕船搁浅，京畿地区的粮食供应出现严重危机。监察御史查元偁上奏，请以上海商船买米运京，但被驳回。由于危机无法缓解，道光帝只好发布上谕，表明实行海运乃不得已之举动，“果系河流顺轨，漕船自可照常由内河行走”，他又指出，江南等地“商船装载货物，驶至北洋”，“每年往来数次”，故而“海道尚非必不可行”[2]，他命两江总督孙玉庭、漕运总督魏元煜等人，讨论来年漕粮海运事宜。</p>
<p>不料孙玉庭、魏元煜等人惧于更张，最初以“海运涉险创行，殊无把握”，欲借黄济运；在借黄济运被否定后，又以“盘坝较之海运为稳妥”入奏[3]。孙玉庭请盘坝接运漕粮40万石，费银120万两；不久复请截留米100石，导致过黄之船，仅1700余只，不及总数的1／3，耗时却达两月之久。由于夏至将临，水势更难预料，“即使每日穷昼夜之力，能催趱数十只，或百余只，计未渡之船尚多”[4]，漕粮已无法按期运完。</p>
<p>四月初十日，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英和上奏《筹漕运变通全局疏》，指出在目前的严峻形势下，解决漕运危机的唯一办法，只能是“暂雇海运，以分滞运，酌折额漕，以资治河”。他归纳历次反对海运之人的诸多说法，相应提出了“四善”说:雇商分运，不致歧误；脚价从漕费拨出，无须另筹；准带商货，商必踊跃；洋面安静，必无意外。</p>
<p>道光帝对英和的奏疏极为欣赏，当即朱批“所奏各款，意在漕河并治，永资利赖”，再命魏元煜等人“悉心计议”[5]，魏元煜却说事关创始，“如蒙宸断，敕令施行，容臣再督饬司道详晰妥议”[6]，道光帝非常恼火，指责魏元煜首鼠两端，“意存推诿，殊非实心任事之道”[7]。道光帝命山东巡抚琦善前往江南查勘河工，并有意让他摸索海运。琦善将盘坝之情况如实上奏，道光帝得知几百万两银子化为乌有，大为震怒，魏元煜、孙玉庭等人均获罪遣。</p>
<p>为加强海运派力量，道光帝对江南封疆大吏进行大幅度人事调整:调江苏巡抚张师诚为安徽巡抚，安徽巡抚陶澍为江苏巡抚，主张海运的琦善也正式出任两江总督。五月二十九日，陶澍上奏《筹议海运折子》，认为英和之议，“诚识时之要着，目前筹运之策，无逾于此”，但漕米改征折色，则会“需银而银不可得，闾阎之所骚矣”[8]，绝不可行。尔后，许多督抚如琦善、李鸿宾、杨懋恬、嵩孚、程含章等人也纷纷上奏，积极支持海运，并大都反对折色。道光帝权衡众议，最后决定将改折之议“概予驳斥”[9]。<br />
陶澍接调令后，由水路赶赴江苏，并顺路视察河漕。六月二十日，他在清江浦见数万运夫挥汗如雨，加紧盘坝运米，漕运情况之艰难，超乎他的想象。陶澍在此拜会琦善，两人商定，派布政使贺长龄赴上海筹备有关海运事宜；他们还决定，由于现任上海知县武念祖才识平庸，“于办理海运不甚相宜”，将其撤回[10]。</p>
<p>漕运事关重大，为慎重起见，七月十日，陶澍借覆勘黄茆工程之机，由华亭赴上海，与贺长龄展开细致工作， “遍历江干”，议定水脚雇值及剥兑章程。二十日，陶澍召集众船商，“与约期冬归，受兑新漕”，发布了著名的《筹办海运晓谕沙船告示》。在告示中，陶澍详细列举了海运对船主的好处:漕粮已兑，沙船不致等候；载米给价，不致赔累；任听放洋，不致掣肘；春初东风盛行，不患风涛；管运不管交，不患收米勒掯；准捎客货及前往奉天装豆饼，多有利润；奏请奖励，名利双收。他郑重承诺:“一切便宜，断不稍滋牵累”[11]。</p>
<p>由于措置得当，“商情颇形踊跃”，陶澍很快雇得沙船一千余只，三不像船数十只，计两次可以运米150余万石。不久，上海海运总局成立，以川沙同知李景峄、苏州督粮同知俞德渊为主管，并确定前往天津的随船交米委员为邹锡淳、河库道李湘臣、泰州知州王有庆等人。</p>
<p>八月中旬，琦善专程赴京口，与陶澍及贺长龄等人，对海运章程“逐条计议”。九月初二日，琦善等人上奏《筹议苏常等处漕粮请由海运并酌定兑收章程》，其兑收章程共六条:一、沙船运送漕粮，酌给耗米；二、漕粮无故缺损，令船主赔补；三、验米交米，专派大员经理；四、海运漕粮，饬沿海水师巡防；五、海运船商，分别奖叙；六、河运漕船，酌加调剂。他们还提到，所有海运水脚费，是由贺长龄与上海的牙行船户面议而定，届期漕粮上船后，水脚费将由上海道员潘恭常当堂发给，“克扣之弊，可期杜绝”[12]。</p>
<p>另外，浙江道监察御史熊遇泰为防止经纪刁难，奏请“派亲信大臣赴津验收监兑”[13]；直隶总督那彦成则要求仓场派员同经纪赴津，“候钦派大臣验明，斛收兑交剥船”[14]，道光帝均谕准，并命令届时派步军统领官兵，“沿途稽察”[15]。</p>
<p>海运议行如火如荼，但仍有人表示反对。左都御史松筠认为上海难行，御黄坝“仍应照常开放”。道光帝不为所动，指出此次海运确有把握，且与内河如出一辙，松筠所奏，“著无庸议”[16]。正是由于道光帝的坚持，反对派意见才没有得逞。</p>
<p>十二月初五，琦善等人再次上奏，报告此次海运所需商船已经全部雇好，并坚持海运应以天津交兑为竣事，万无再运通仓之理。奏章还中提到，川沙营参将关天培，“堪以委押头船只”；京口协副将汤攀龙，“堪以委押次运船只”[17]。此后，仓场侍郎百春奏《大通查米章程》，规定如何核查米质，以及商船自带商货二成，“由海关查明免税放行”，前往关东装豆，则“仍照例输税”[18]，明确了各自利益。六年正月初八，那彦成则奏明天津海运总局成立，并檄饬天津镇，预期随同照料[19]。至此，海运章程方面的讨论大体结束。随着海运的进行，以后又制定了一些补充性的措施和条例。</p>
<p>二、漕粮海运的实行及其善后</p>
<p>“烟开岛豁黄龙远，潮满神停白马看。指点扶桑云五色，日边好路近长安”[20]。此次海运，于六年二月初一正式启动。</p>
<p>海运的第一步是沙船受兑，沙船按载米州县，分别悬挂各色旗号，州县按色斛米，先在船舱铺席片等物垫底，装米后盖稻草以收潮气；每船另装样米一桶，盖贴印花，带津备验。兑竣后，开三联执照，记载详细情况，一给船户，一发州县，一交天津受验[21]。<br />
由于陶澍等人亲自督验，受兑活动进展顺利，日兑商船90余只，兑米量8万石左右；至二月二十一日，已兑米1，122，000余石；到三月十五日，又兑米11万余石，连前共兑米1，234，900余石[22]。如果考虑到当时的技术条件，这个速度是相当惊人的。船只受兑后，陆续开出上海十一滧。接到奏报后的道光帝两次发布上谕，传令沿途官员注意保护，并派穆彰阿赶往天津，会同仓场侍郎，全力准备漕粮的收兑工作。</p>
<p>由于船只行驶迅速，天津镇总兵克什德很快奏报，二月二十八日，苏州长洲县第13号郁同发海运沙船，已经行抵天津洋面，并于二十九日早晨，乘潮引入天津口岸。预料此后各船可接踵而至，那彦成飞饬天津镇亲赴海口，“查探迎护”[23]。郁同发的沙船入港，揭开了海运到津的序幕，此后，有关海船到津的奏报络绎不绝。</p>
<p>此次押首的是关天培，当初琦善、陶等人对于督运人员，“颇难其选”，他不避毛遂之嫌，“力请身任” [24]，遂兑运开行，一路平安。关天培到达天津后，于三月十五日向穆彰阿报告，已经进口米船424只，稍后的390余只，也将“次第停泊风顺，不日可来”[25]。</p>
<p>天津方面则出现了意外:本来，根据那彦成的奏报，此次海运所需转运剥船2500只，到二月初可到齐听用。不料二月十八日，百春却向道光帝上奏，实到剥船仅1000只，且船底尚未修艌，仅202只可用；至于那些未到剥船，“更难保其齐备”。道光帝下旨责问:此项剥船，既据奏明“全数修艌”，何以又称“尚未油艌？”况且海运之米将至，“岂能停斛等船，节节延搁？”[26]他命仓场侍郎申启贤前往天津，查明缘由。几天后，申启贤回奏，原来是由于本年冰泮较迟，北仓起运往年囤积漕粮的速度较慢，船只无法全部调拔；经再三权衡，他奏准暂先只调剥船500只前往天津，以后再陆续增加。</p>
<p>由于海运商船带有余米，按章程可在天津出售，为防止船主“希图贱价售买”而延误时间，争取沙船快速二运，经英和奏准，由政府拨款20万两，并通知船户，愿卖余米者，任由百姓按市价收买；销售不完，即照市价官买，价银由江南委员转发，“毋得假手吏胥，致启勒掯短发诸弊”[27]。</p>
<p>三月二十日，穆彰阿报告了天津的收米情况:沙船行抵上园，江南委员即排列顺序，经验米后由清河、天津两道配给剥船，坐粮厅核准对验单。为节省时间和减少粮食浪费，他们实行对船接卸，斛手加紧工作，每日一斛起米竟多达一千斛，“是以一斛之用，仍收两斛之功”。据他统计，到十九日，已退空252船，起米221，000余石。穆彰阿亲自询问船主海运情况，船主皆称“斛收公允”，余米甚多，所得费用，“较贸易尤多余润”；其中程聚泰等14位船主，在交卸完毕后，情愿不往奉天装货，即行回南二运，“踊跃情形，更可想见”[28]。</p>
<p>第一次海运胜利在望，而上海尚有余米30余万石，寄存上海栈房等处待装。据关天培的反馈信息，抵津沙船 500余只中，除去奉天买豆时间，四月底均可返回上海，“五月内即可将未运米石，扫数运北”，但陶澍认为，四五月间盛行南风，海船北行最为适宜；至六、七月后，风暴靡常，多有失事，节省时间乃为海运“第一关键”，因此他要求沿途官员加紧督促船主回南，军机大臣则特意行文:“贵抚奏前事一件，已奉寄信谕旨，交钦差穆直督（璋阿）、那将军（彦成）等迅速饬催矣”[29]。</p>
<p>与此同时，户部也在高速运转。四月十四日，户部报告道光帝，漕粮海运到津后，“米色均属干净”，但为保险起见，他们仍要求仓场侍郎命令各仓，“加谨收贮，板蓆铺垫，妥放气筒，如数安置”[30]。结果证明，他们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p>
<p>海船离开天津后，大部分前往奉天购豆贸易，并于五月二十二日左右返抵上海；直接回沪的船只，时间自然更早。据李景峄的报告，自四月初六至十九日，已有回空沙船31只。由于采取挑选大船、随到随兑的方式，二运的起始时间并不相同，其中周隆顺、孙永盛等人之船，于四月十六日出海，为二运之首[31]。<br />
二运交兑时，已回省城的陶澍又赶回上海督办。由于存放时间过长，有部分漕粮发热或变色，陶澍下令全部改换好米[32]。所有此次海运船只，全部于六月五日以前北航。六月五日，他“亲诣海口，督饬放行”，派京口副汤攀龙“押尾前进”，并向道光帝报喜:所有应运海运漕粮，至此已“扫数斛交完竣”[33]。从船只的使用情况来看，首运船只为1375，二运的船只为580，二者合计为1955只，首运船只数占全部使用量的70.33%。</p>
<p>六月初九，武隆阿奏报，先后经山东抵天津的商船共1，277只，进展顺利，海运成功大局已定[34]。因事故而姗姗来迟的黄遇泰的沙船，于八月二十六日到达天津，经检查“米色干洁”，天津总局当即挑选官船四只，督同经纪、斛手，于八月二十七日“兑竣” [35]。九月三十日，海运之米全部由天津转入通州，海运结束。</p>
<p>清政府对海运善后的处理，进行得很早。海运之初，陶澍即到海口致祭风神、海神。兑米结束后，陶澍又上疏请加封海神。六月十七日，道光帝赐大藏香十柱和匾额，“以答神庥”[36]。他们将海运的成功归功于“上苍”的保佑，自属滑稽，但同时也揭开了论功行赏的序幕。</p>
<p>对于主要出力大员，道光帝按情况分别奖赏:英和赏紫缰议叙，琦善、那彦成议叙，陶澍赏戴花翎，穆彰阿加二级。其余办事人员，则经琦善、那彦成等人分别题奏，照章办理，嘉奖者多达130人[37]。按章程，商船运米在1万石至5万石的，“奏请奖叙”；运米万石以下的，由地方官赏给匾额。九月三十日，陶澍对此次海运出力的船商46人进行保举，各受其赏，如崇明县举人施彦士倡导有力，以知县签掣；上海县捐职布政使朱增慎“殷情报效”，运粮万余石，却不收水脚银，以捐职优先选用[38]。</p>
<p>此次海运的沙船损失情况，据记载，“蒋朱顺等四船斫桅松舱，例应豁免238石6斗5升……在洋失风事故赵联盛等四船共米2850石”[39]，两者合计为3088石6斗5升。而实际交仓漕米为1，507，619石，也就是说，此次海运的失米率仅为 2.05‰，相较元代高达23.61‰的失米率有了很大的进步[40]。对于这些失事船只的处理，均照章办事，如船主蒋朱顺一船抛米70余石，“实因风猛松舱，并无捏饰盗卖情弊”，准其到津之后，“将给船耗米抵补”[41]。</p>
<p>漕粮海运到津，均“米色干净”，但由剥船装赴通州后，却“间有微变，不能久储”[42]。原来，剥船船主在剥运时，私造燥烈药末，搀和热水浸泡，致使米石涨大；尔后经纪与花户“通同受贿，颟顸验收”[43]，百春、申启贤等人均受处分。但这已是另一方面的问题。</p>
<p>三、海运成功与中止的检讨</p>
<p>漕粮海运，是清代漕运制度中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其雇用商船海运，也是一种创举。从最初议行到正式实行，海运经受了艰难的历程，但它顺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潮流，具有丰富的政治价值和经济价值。魏源在海运结束后，对此次海运做了归纳，认为它优于前代海运者有“三因”:“因海用海、因商用商、因舟用舟”；其优于河运者有“四利”:“利国、利民、利官、利商”[44]；达到了“众善”的“六便”:“国便、民便、商便、官便、河便、漕便”[45]。</p>
<p>纵观此次海运，从二月初一日商船受兑，到九月三十日，漕粮全部转运入通州，耗时长达8个月，却于正额 “颗粒无损”；且沙船在天津交兑后，尚余米65007石，每石平均作银2.12两，由政府收买。有学者估计，清代正常年份的河运，每运米1石约需支付2石米的代价，如将河道修筑管理费计算在内，则在3石米以上，而海运漕粮“用银不及一两，用米不到二斗”[46]，考虑到此次海船运粮到津，随到随兑，更显示了它的优越性。</p>
<p>既然河运漕粮有诸多弊端，海运漕粮有许多优点，道光六年的初次海运漕粮又比较成功，为什么道光帝却不再继续推行海运了呢[47]？<br />
最深层的原因，乃是由于当时清政府无法从战略高度考虑海运，仅视海运为河运一种替补手段。由河运改为海运，从熟悉而受限制的内陆平地，一跃而变为瀚浩陌生但生机勃勃的海洋，这种转变会触一发而动全身，彻底改变传统社会中的主权意识、海疆意识、军事战略意识，并对农耕经济造成巨大冲击，无疑，这是需要有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战略远见的。</p>
<p>联系到当时社会风气的变迁、生态环境的恶化、吏治的败坏，以及英和、陶澍等人的精明实干，可知历史已经向他们提出了这种要求。但经过认真的考察，我们却不能不承认，这种可能性在当时并不能转化为可行性。“海运乃权宜之计”的思想，严重束缚着海运的进一步推行。反对海运者自不必说，即如支持海运者，也都存在这种思想。在有关材料中，笔者多次发现道光帝、英和等人对海运的态度，并非一贯积极坚决。正是由于他们无法跳出固守成规的老套路，极大地消减了海运持续进行的可能性。</p>
<p>通过具体分析，又可以找到如下线索:</p>
<p>其一，道光帝的保守和安于现状，是此次海运不继的最重要原因。道光帝为典型的守成之君，他心目中的理想是恢复康乾盛世，恪守祖宗法典。但乾嘉以来，国家承平日久，各种矛盾激化，清朝迅速走向衰落，道光帝为扭转被动局面，亦曾致力于改革，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无如当时风习治术，拘守成例，不敢稍有变通”，“然一齐终不敌众楚”[48]，而道光帝又往往满足于已取得的成果，先紧后松，浅尝辄止，其妥协性和不彻底性，致使一些改革，如禁止浮奢、革除漕弊、缓解河工等等，最后全都走向失败。漕粮改河运为海运，是清朝近二百年来不曾有过的全局性变革，支持者有之，反对者有之，作为最高决策者，道光帝只有坚毅果敢，力除阻力，才能取得成功，否则，瞻前顾后，投鼠忌器，注定要失败。海运的夭折，正是道光帝屈从臣下压力和 “祖宗成法”的结果。</p>
<p>其二，漕粮海运，不由内地，不经层层私饱，必然要触及一些既得利益者。魏源说海运所不利之人有三，“海关税侩也，天津仓胥也，屯弁运丁也”[49]。这些人与整个官僚集团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故而反对海运者历来都多，并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海运舆论，影响了政府决策。他们反对海运的口实，如海洋风大浪恶，津通收兑必难，海商经久难靠，漕运受制于商、有伤大体，难以持久等等，虽大多经不起仔细推敲，却颇有市场。相比之下，力主海运的下层知识分子如包世臣、魏源等人却权微言轻，影响有限。</p>
<p>其三，此年河工的持续好转，为恢复旧制提供了物质基础，并对继续海运提出了挑战。经蒋攸銛、张井等人的努力，道光七年的河工紧张形势大为缓和。八月份，南河伏秋两汛，湖水叠涨，“存逾定志”，但由于修堤得法，山盱河坝、昭关车南中新等坝，“始终坚守”；而在此之前，豫东黄河屡次涨水，加上山洪暴发，两岸漫滩险情屡出，经严烺等人的共同防守，卫粮厅阳武19堡及北厅兰阳汛11、13等堡，也化险为夷，“普庆安澜”[50]。由此看来，此间河道情况较好，顶住了一次洪水的袭击，为道光帝的废除海运，提供了较好的外部条件。</p>
<p>其四，对于河运十数万运丁的安置，也是清政府不得不考虑到的现实社会问题。河运漕粮虽然弊端很多，但极能安置人手。清代的漕粮河运，每年约船六、七千只，每船所需运丁、水手及纤夫以20人计，“此中可容数十万人”[51]。运丁有卫所屯田，安置起来尚不太难，最要命的是数万名水手。清中叶，运河沿线的漕运水手，已经结成行帮会社；嘉道以后，他们更大多加入青帮。水手们以船为家，以运漕为生计，一旦废除河运，生计断绝，势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事实上，道光五年，就因漕粮海运，在水手船帮中引发生了一系列骚动，其中潘安帮与老安帮发生械斗，“约计潘安水手先后共死40余人，老安水手死者数人”[52]。</p>
<p>此外，海运自身的一些具体细节问题，如对海盗的防范、海船水手的控制等等，都需要政府花费巨大精力和心血来解决。</p>
<p>道光帝停止海运，“其后各省岁运额漕，逐短少，太仓积粟，动放无存”，京师地区的粮食供应危机更加严重。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道光帝于无奈之中，又下诏复行海运。轮船出现后，海运更在股掌之中，故“无复运河之事矣”[53]。但时过境迁，到那时，各种因素及条件已经全然不同，方式与效果也就迥然相异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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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道光二十九年灾害</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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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4 Feb 2010 01:48:11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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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今天看了一下道光二十九的年灾害，和咸丰元年，咸丰五年的黄河。 这个两个问题都是对清朝影响很大的两件事。没有直接影响，间接影响很大。 上海县志 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重阳前后，连月不雨，久旱成 灾，花谷无获，年底饥荒严重。 府县夏秋大雨。《江苏通志稿》载：上江宣（城）高（淳）大水，圩民盗掘东坝，撬石放水，苏、松、常、镇诸府皆成泽国，灾害甚于道光三年（1823年）。丹徒、江阴潮溢。 江阴大水，城陷数十丈，五月至六月淫雨数昼夜，海潮溢，田禾淹没，居大饥。金坛大水，二麦朽坏，稻被淹，积潦不退，斗米五百余钱，民大饥。苏州秋大水，岁大饥。常熟、昭文夏五月大水，城市街衢多支木板以便行人。吴县夏大水，平均水深一二尽，田庐没漂。吴江大水，视道光三年有加，四五月连雨，田尽没，饥民死者无算。溧阳夏淫雨，田麦尽没，两月始平，水乡饥。昆山、新阳夏五月大雨倾注，昼夜不息，河水暴涨丈余，田庐街巷在巨浸中，水甚于癸未年，高下田无收。宜兴荆溪夏大霖雨，五月水大涨，溢圩岸数百里，田禾尽没，逾两月始平，秋七月水发，人有溺死者。太仓夏大雨，自四月至五月不止，平均水深如（道光）三年，岁大饥。松江、华亭二月淫雨，连绵至五月，高田皆水，民食粃。娄县春二月大雨，昼夜不息，至五月方晴，时田未插秧，南北东西汪洋无算，是岁大荒。上海夏四月二十九日历时五十余日方晴，三江两湖皆成水灾，棉田淹没，米价腾贵。奉贤春淫雨，自闰四月至六月，岁饥，秋大疫。南汇春多雨，交五月连雨五十余日，至重阳又连日不雨，花谷无获，民大饥，疫复大作，饿殍载道。平湖夏五月淫雨浃旬，水溢。嘉兴、桐乡禾田淹没无存。海盐夏大雨连旬，平地水深数尺，比道光三年高三尺许，民削树皮为食。青浦夏四月丁卯大雨，历五旬乃止，水骤涨丈余，田尽。 道光二十九年夏、秋间，新宁一带发生水灾，地主豪绅趁机抬高粮价，重利盘剥，官府也以“平粜”为名搜刮百姓。李沅发遂以“劫富济贫”为号召，倡立“把子会”，发动当地汉、瑶群众，又联合广西全州一带农民共三百余人，于该年十月兴起义旗，一举攻克新宁县城，杀死县官，破狱放囚。起义军迅速扩大到两千余人，乃分设五营，各营管带称“大哥”，自称“总大哥”。清军围困新宁，起义军顽强抵抗，激战四十余日。十一月二十九日，清军夺回新宁，李沅发率起义军退至湘、桂边界高山丛林之中，连败江忠源、刘长佑等地主武装，击毙清军参将玛隆阿。后起义军由全州、兴安、灵川、永福等地攻至怀远、龙胜一带，与各地天地会众会合，沿途瑶、僮、汉各族农民纷纷加入，队伍扩大到四、五千人，复设十行，委派军师、先锋等官，相继占领湘、桂、黔三省边界地区十余州县，声威大振。清廷闻知，将湖南提督英俊等革职，命湖广总督裕泰率湘、鄂、桂、黔四省清兵全力进剿。道光三十年二月，李沅发挥师攻占湖南靖州，旋即退入广西，经融县、永宁、永福、阳朔、荔蒲、修仁进入大瑶山。四月，李沅发自称“抚江王”，率部退回新宁。清军步步紧逼，将起义军四面包围。五月，李沅发在紫金峰战斗中负伤，被湖南提督向荣俘获，起义失败。八月十七日，李沅发在北京就义。 还有一篇论文。 http://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qxkx200404011.aspx 1755、1849年苏皖地区重大洪涝事件复原分析 THE RECONSTRUCTION OF 1755 AND 1849 SEVERE FLOOD EVENTS IN JIANGSU AND ANHUI PROVINCES 相关文章道光末年變革學術思想道光六年漕粮海运的几个问题试论清代的漕粮海运文化齐彦槐与道光初年漕粮海运黄河决口威胁漕运道光同意海运 证明其并非一味保守1855年黄河改道对黄河三角洲的影响咸丰年间黄河改道问题]]></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今天看了一下道光二十九的年灾害，和咸丰元年，咸丰五年的黄河。 这个两个问题都是对清朝影响很大的两件事。没有直接影响，间接影响很大。</p>
<p>上海县志</p>
<p>1849年(<a href="http://www.qingchao.net/">清</a>道光二十九年），重阳前后，连月不雨，久旱成 灾，花谷无获，年底饥荒严重。<br />
府县夏秋大雨。《江苏通志稿》载：上江宣（城）高（淳）大水，圩民盗掘东坝，撬石放水，苏、松、常、镇诸府皆成泽国，灾害甚于道光三年（1823年）。丹徒、江阴潮溢。</p>
<p>江阴大水，城陷数十丈，五月至六月淫雨数昼夜，海潮溢，田禾淹没，居大饥。金坛大水，二麦朽坏，稻被淹，积潦不退，斗米五百余钱，民大饥。苏州秋大水，岁大饥。常熟、昭文夏五月大水，城市街衢多支木板以便行人。吴县夏大水，平均水深一二尽，田庐没漂。吴江大水，视道光三年有加，四五月连雨，田尽没，饥民死者无算。溧阳夏淫雨，田麦尽没，两月始平，水乡饥。昆山、新阳夏五月大雨倾注，昼夜不息，河水暴涨丈余，田庐街巷在巨浸中，水甚于癸未年，高下田无收。宜兴荆溪夏大霖雨，五月水大涨，溢圩岸数百里，田禾尽没，逾两月始平，秋七月水发，人有溺死者。太仓夏大雨，自四月至五月不止，平均水深如（道光）三年，岁大饥。松江、华亭二月淫雨，连绵至五月，高田皆水，民食粃。娄县春二月大雨，昼夜不息，至五月方晴，时田未插秧，南北东西汪洋无算，是岁大荒。上海夏四月二十九日历时五十余日方晴，三江两湖皆成水灾，棉田淹没，米价腾贵。奉贤春淫雨，自闰四月至六月，岁饥，秋大疫。南汇春多雨，交五月连雨五十余日，至重阳又连日不雨，花谷无获，民大饥，疫复大作，饿殍载道。平湖夏五月淫雨浃旬，水溢。嘉兴、桐乡禾田淹没无存。海盐夏大雨连旬，平地水深数尺，比道光三年高三尺许，民削树皮为食。青浦夏四月丁卯大雨，历五旬乃止，水骤涨丈余，田尽。</p>
<p><span id="more-848"></span></p>
<p>道光二十九年夏、秋间，新宁一带发生水灾，地主豪绅趁机抬高粮价，重利盘剥，官府也以“平粜”为名搜刮百姓。李沅发遂以“劫富济贫”为号召，倡立“把子会”，发动当地汉、瑶群众，又联合广西全州一带农民共三百余人，于该年十月兴起义旗，一举攻克新宁县城，杀死县官，破狱放囚。起义军迅速扩大到两千余人，乃分设五营，各营管带称“大哥”，自称“总大哥”。清军围困新宁，起义军顽强抵抗，激战四十余日。十一月二十九日，清军夺回新宁，李沅发率起义军退至湘、桂边界高山丛林之中，连败江忠源、刘长佑等地主武装，击毙清军参将玛隆阿。后起义军由全州、兴安、灵川、永福等地攻至怀远、龙胜一带，与各地天地会众会合，沿途瑶、僮、汉各族农民纷纷加入，队伍扩大到四、五千人，复设十行，委派军师、先锋等官，相继占领湘、桂、黔三省边界地区十余州县，声威大振。清廷闻知，将湖南提督英俊等革职，命湖广总督裕泰率湘、鄂、桂、黔四省清兵全力进剿。道光三十年二月，李沅发挥师攻占湖南靖州，旋即退入广西，经融县、永宁、永福、阳朔、荔蒲、修仁进入大瑶山。四月，李沅发自称“抚江王”，率部退回新宁。清军步步紧逼，将起义军四面包围。五月，李沅发在紫金峰战斗中负伤，被湖南提督向荣俘获，起义失败。八月十七日，李沅发在北京就义。</p>
<p>还有一篇论文。</p>
<p>http://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qxkx200404011.aspx</p>
<p>1755、1849年苏皖地区重大洪涝事件复原分析<br />
THE RECONSTRUCTION OF 1755 AND 1849 SEVERE FLOOD EVENTS IN JIANGSU AND ANHUI PROVINCE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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