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這發過一兩次高全喜談論的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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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为构建中华民国——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现代国家、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做出了伟大的贡献,但是,这个现代意义的中华民国,并不是辛亥革命只手构建起来的,而是一种源自古今中西交汇的历史合力共同构建起来的。无论是从现实的社会力量,还是从宪制的构造形式来看,中华民国肇始之际的国家创制,皆表明它是由各种制宪力量氤氲汇合而形成的。所谓现代中国的宪法精神,应该是这种制宪合力的精神体现,而这之中,以《清帝逊位诏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王制的改良主义这份优良遗产,无疑也一并融入到了现代中国的宪法精神之中。
退位诏书具有政治与政治史的意义,这一点是无可置疑的,即便传统王朝政治的皇帝退位诏书也是如此,但这份《清帝逊位诏书》除了具有一般的政治与历史的意义,还尤其具备宪法的价值意义。这里所说的宪法,当然不是指古典宪法或中国意义的礼制秩序,而是指现代宪法,即具有奠定现代中国立国之本的宪法。因为现代中国或一般意义上的现代国家,不是一家一姓之王朝,而是共和国,是人民之国家。现代之共和国的立国之本,不是枪杆子式的农民起义、军阀篡国,也不是传统上的奉天承运、祖先佑护,而是人民制宪建国,是人民的共同意志通过创制宪法而造就国家政权,因此,人民制宪的宪法无疑是立国之本。就中国来说,现代中国的构建,虽然经历革命,但革命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在肇始之际革命作为动力因推动了这个国家的创建,甚至广泛发动了民众的积极参与(作为资料因),但宪法却是形式因,惟有通过宪法,一个现代国家——中华民国才构建出来。既然我们说《清帝逊位诏书》以独特的方式参与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的塑造,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光荣革命”,那么其必然就具有宪法的价值意义。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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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佛爷是英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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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入侵自己国家的军队将官如此大规模地予以奖励,这在中外历史上都是少见的。以慈禧为首的清政府,只要能保住皇位不动摇,他们当然要“量中华之物力,结舆国之欢心”,尤其要结日本之欢心。
轰轰烈烈的义和团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悲壮的一幕。然而,清朝统治者惊魂稍定之后,并没有像他们在煌煌上谕中所许诺的那样,“将来事定后,再行加恩”。相反,慈禧一伙出尔反尔,恩将仇报,对参加义和团运动的民众,“痛加剿除”,“不留根株”。更出人们意料的是,慈禧和清王朝的高层人士,居然筹划着大规模地向侵略者授勋。这的的确确是一件在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怪事。
日本先占户部银库
八国联军耀武扬威地开进北京城后,杀人放火,干出了最卑鄙的事情。在这场野蛮的趁火打劫的过程中,日本兵力占进攻北京的八国联军总兵力的很大比例,气盛势壮,穷凶极恶。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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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政治的角度看清帝逊位诏书呢?
在上传那个讲座。(这个视频未必能通过。原因众所周知。以前不少都通不过。)
诏书是张骞写的。
讲座的演讲者是贺麟先生的学生,搞哲学的,后来搞法学、法哲学。
拿清帝逊位和英国光荣革命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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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钦奉隆裕太后懿旨:前因民军起事,各省响应,九夏沸腾,生灵涂炭,特命袁世凯遣员与民军代表讨论大局,议开国会,公决政体。两月以来,尚无确当办法,南北睽隔,彼此相指,商辍于途,士露于野,徒以国体一日不决,故民生一日不安。
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议于前;北方诸将亦主张于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用是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之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
袁世凯前经资政院选举为总理大臣,当兹新旧代谢之际,宣布南北统一之方,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总期人民安堵,海宇又安,仍合汉满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予与皇帝得以退处宽闲,优游岁月,长受国民之优礼,亲见郅治之告成,岂不懿欤!
钦此。
这篇诏书是南通状元张謇的手笔,但“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一笔是袁的左右所增加。诏书由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外务大臣胡惟德、民政大臣赵秉钧、度支大臣绍英、陆军大臣王士珍、海军大臣谭学衡、学务大臣唐景崇、司法大臣沈家本、邮传大臣梁士诒、农工商大臣熙彦、理藩大臣达寿副署。
与退位诏书宣布的同一日,袁世凯发表了“真电”,其原电如下: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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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运走海路的论战折腾了70年才废除。 从陶澍到李鸿章的折腾过程。一直折腾到20世纪。
最近读到了些社会学研究秘密宗教的书,发现不少被光绪末年没有工作搞漕运的工人,他们都加入了秘密行会或者秘密宗教。
漕运的确是个费钱不讨好的制度,本站关于漕运的研究的文章有数十篇。 当初朝廷知道废除漕运,无法安置那些靠漕运吃饭的人。
比如说上海的青帮,就是从漕运蜕化而来的。 一些秘密帮会的宗教化,一些秘密宗教的帮会化。 当然不只蜕化成青帮。还有很多帮会。
这些秘密帮会和士绅的结合。 和革命的党的结合。(这篇文章没怎么论述这个问题,不过书中有几页论述的不错。 推荐这本书。)
士绅问题,秘密社会问题 ,宗教问题, 革命党问题。 他们互相的结合。 最终导致了辛亥革命。 袁世凯同志上台。
我如果能有空把这些碎片化的研究,系统的结合到一起就好了。 这算是历史社会学吧。 似乎现在没人做这些研究。
如果道光年间都漕粮海运的话? 这些人会不会加入太平天国。 会导致清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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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营轮船事业,当以李鸿章、盛宣怀等所组织之招商局为滥觞”[1],轮船招商局是晚清洋务派创办的第一家“官督商办”企业,也是洋务派对漕粮海运解决办法的一个贡献,在清代漕粮海运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于招商局与漕粮海运的关系,学界已经有过不少论述[2],但尚有可商榷之处。本文即欲对此问题做一新的剖析,以陈管见。
一、招商局非为漕粮海运专设
一般认为,因洋轮入侵,原有沙卫等船遭受致命打击,数量急剧下滑,漕粮海运船只不敷,轮船招商局才得以创设。应该承认,洋轮入侵在很大程度上威胁了漕粮海运,并左右着社会舆论;沙卫等传统木帆船的衰落,也为轮船招商局的出现提供了最佳时机,但这种可能性转化为实在性,却有待于其它现实利益冲突的催化。通过轮船招商局成立初期的情况来看,当时的木帆船显然还没有落到无法完成漕粮海运的地步。最终促成轮船招商局成立的,主要还是洋务派官员政治势力的壮大,借漕粮海运之名,兴办洋务实业。
围绕福州船政局而引发的种种冲突,以及洋务运动所面临的经费短缺问题,成为创办招商局的直接动因。同治五年(1866年),左宗棠奏称,江浙大商以海船为业,只因效率低下,生意渐为洋商所占,船只减少,漕政将会难以应手,“非设局急造轮船,不能凑效”。如能以新造轮船运漕,以雇沙船之价支撑,“漕务毕则听商雇,薄取其值,以为修造之费”。船成之后,不妨装载商货,似岁修经费无需别筹。轮船成则漕政兴,军政兴[3]。清廷回复,左宗棠拟在闽省择地设厂、购买机器、募雇洋匠、试造火轮船只,“实系当今应办急务,所需经费,即着在闽海关税内酌量提用”[4],福州船政局开始兴建。尽管左宗棠宣称,创办福州船政局是为了解决漕粮海运沙船不足的问题,但事实上,直到招商局成立前,福州船政局所造轮船都没有参加过运漕活动,他不过是借海运之名,为船政局摇旗呐喊。
五年后,内阁学士宋晋上奏,福州船政局原议制造16只,立限5年,经费不逾300万两。至今仅造成6条轮船,拨解经费已有315万两,另有养船费25万两,“用款已较原估有增,造成各号轮船虽均灵捷,较之外洋兵船尚多不及”。名为远谋,实同虚耗。如用以运粮,核其水脚数目,“更比沙船倍费”。当此“用款支绌之时,暂行停止,固节省帑金之一道”[5],对福州船政局的造船事业进行猛烈抨击。清廷要求各封疆大吏议复,文煜、沈葆桢、李鸿章、奕欣等人纷纷发表意见,都坚决反对停办船厂。李瀚章宣称,闽沪设局制造轮船,虑远思深,现在中国所造轮船虽不及外洋之精,但已经日见改观,“驾驶不用洋人,是其明效”[6]。沈葆桢则称,宋晋称轮船运漕较沙船还贵,全属无稽,沙船自沪达津以月计,轮船自沪达津以日计,“此其利钝赢绌,尚待辩而明哉”?[7]奕欣在议复沈葆桢意见时指出,倘能将福州船政局所造轮船随造随领,畅行中外,既可留造船之基,又可省养船之费,“洵属美意”[8]。李鸿章也表示,目前惟一可行的方案,只能是“或备运漕,或交商赁”[9]。针对保守派的指责,洋务派人士都同意变通办理,而变通之方“不外配运漕粮、商人租赁两义”[10]。 [阅读全文…]
世宗是清朝极复杂的一个皇帝。
岳钟琪就是个杯具。他难道不知年羹尧之杯具? 不处处小心谨慎,如履薄冰。 被世宗搞是必然。揣摩圣意都不会还做个什么官。
田文镜河南巡抚任上,能当个酷吏了。 世宗如此抬举田文镜,在我眼中田文镜这样的官,属于中等偏下的官。因为田眼中只有世宗无百姓。 李卫眼中有百姓,世宗地位较低。 我认为田文镜那种伤害百姓,逃得世宗开心的行为不好。不是因为我爱民,而是觉得他在国家的根本。 失掉了朝廷在百姓心中的权威。
世宗朝之搞平衡, 鄂尔泰与张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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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吏治之整饬
胤禛在藩邸四十余年,于人情世态,无不洞悉。康熙末年,玄烨以“省事”为政,故不免失之宽大;而疆吏州县,玩法者多。胤禛即位后,既以诸王之事,防制不遗余力,又恐官吏疏懈,政纲不举,故御极之初,即首颁谕旨十一道,训饬督抚提镇以下文武各官,词旨严厉,以勤求吏治,严绝贿赂为主。胤禛又以各省督抚事烦任重,势必延请幕宾,但幕友有不肖之徒,勾通内外,肆行作弊,清浊混淆,是非颠倒,败本官之清节,彼则饱囊而去,深可痛恨,着即严行查察;而纵容书吏差役,狐假虎威,无恶不作者,亦饬令督抚痛自革除。又当时部有部费,凡各省题奏事件,不讲部费,不能结案。盈千累万,遂小人无厌之求,屡旨禁之,而不能绝。胤禛以题奏俱系亲览,交部定议,大臣不知自爱,甘为蠢役傀儡,复严行禁止。又各部书吏,惯于作弊,已经满秩者,改换姓名,窜入别部;甚有一种缺主名色,握一司之事,盘结其中,居然世业.乃令各堂官于五年考满,勒令回籍候选,如有前项情事,立行驱逐。至是朝野肃清,弊端尽绝,而天下皆懔然奉法矣。章学诚《文史通义》云:“明中叶后,门户朋党,声气相激,我宪皇帝澄清吏治,裁革陋规,整饬官方,惩治贪墨,实为千载一时。彼时居官,大法小廉,殆成风俗,贪賵之徒,莫不望风革面,时势然也。今观传志碑传之文,叙雍正年府州县官,盛称杜绝馈遗,搜除积弊,斤斤自守,革除例外供支,其文洵不愧于循吏传矣。不知彼时逼于功令,不得不然。千万人之所同,不足以为盛节,岂可见奄寺而颂其不好色哉?”胤禛以法治国,综核名实,凡大臣之严酷苛细者,无不得帝之宠眷。如田文镜、李卫、鄂尔泰等,皆一时有名之督抚,然其行政之要,亦适如胤禛之为人。噫,田李之辈,殆亦善于揣摩心理者欤!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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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也是研究经济史的重要部分。 前几天也有篇关于新疆茶务的文章。
关于茶叶也跟外交有关。 跟左宗棠收复新疆有关,也有李鸿章的外交政策有关。 跟曾纪泽《伊犁条约》谈判也有关。
记得那谁说过一句话,拿到任何一个史料,都要能跟自己研究的问题联系到一起。
因为曾纪泽签订条约前的前提是重界轻商。 要地不要钱,不要利益。因为经济被控制,土地早晚也被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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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初年,俄商偷运砖茶非法倾销蒙古地区。这种砖茶是以红茶末为原料,用先进的机器设备压制的。比中国山西商人运往蒙古地区销售的、用绿茶和茶梗制作的质量要好。由于俄商是偷运,逃避了纳税,降低了成本,挤占了华商在蒙古地区的市场份额,所以形成了市场垄断。这种行为直接违反了《中俄陆路通商章程》的相应条款,损害了中国的利权,造成了华商的歇业,并使一大批民众生活陷于困境。清中央政府在处理俄商偷运砖茶问题时,不能吸纳天津海关地方官员的正确意见,措置失当,致使蒙古地区商业利权损失殆尽,历史教训深刻。
一、清政府以条约限制俄商在蒙古地区贸易
中俄商务惟恰克图互市最早,伊、塔两城则定自咸丰纪元,余以陆路最称烦琐。陆路者指恰克图至天津一路而言。同治元年(1862)中俄双方签署的《中俄陆路通商章程》共计二十一款。清政府限制俄商到蒙古地区贸易的政策系统体现在该章程中。整个章程还暗含着清政府寓“收”于“放”之中的对俄外交原则。因此,该章程第十款规定:“俄商在它口贩买土货运津回国,除在它口按照各国总例缴纳税饷外,其赴天津应纳一复进口税,即正税之半……方准起运恰克图不再重征,并饬令遵照第三款之路而行,沿途不准售卖……”总理衙门的成立,将对俄关系的处理提升至国与国的高度,这是从中国方面来说的。因为过去两国之间的文书往来,虽然也以国君相称,但中国方面是以理藩院来处理对俄关系的。从清政府方面来看,把对俄交涉当作了处理与藩属的关系。同治元年总理衙门签署的《中俄陆路通商章程》,是该衙门刚成立就签署的最重要的一个文件。因此,要用一种非常的眼光来看待这个文件。在清政府看来,对俄陆路贸易系专指天津至恰克图一线。因此,对天津、通州、张家口三处俄商经过的重要地点征税非常重视,特别是俄商购中国土货进天津转恰克图回国,要在天津缴复进口半税,表现了其对俄政策中“收”的重要一面。由此连带规定了中俄陆路通商贸易的行走路线,严格限制俄商在该行走路线两侧地区沿途售卖中国土货,特别限制在蒙古地区售卖。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华商的利益,而且关系到满蒙关系和蒙古地区的安定问题。应俄方的要求,该章程允许俄商进境后,可以到蒙古地区去出售俄国商品,但必须是小本生意。简言之,中国方面的立场是明确的,即俄商从中国购买的土货,如茶叶,不准转售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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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学海无涯
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在义和团席卷直隶地区、朝廷发上谕令全国与列强开战的情况下,东南地方实力派经盛宣怀等人倡议,与列强达成局部和平约款, 是为“东南互保”。无论从国际法的角度还是从中国传统政治观念出发来看,东南互保都是一个极其诡异的事件。之所以称为“约款”而不称“协定”“条约”,是 因为东南督抚提出的条件,列强并无作出正式书面确认,而且东南各省事实上并非一个主权国家或临时政府,缺乏签订协定、条约的主体资格,参与各方都本着“事 急从权”的原则,以具体行为对约款各条作事实上的承认,并对个别条款作事实上的调整。从中国大一统国家的既成观念而言,中央政府命令各地对外作战,而这十 几个行省却与敌方和平相处,贸易如常,洋债照还,在事实上构成了“抗旨”、“通敌”的大罪,而事后清廷不但未加责备,反而褒奖有加,其曲折隐秘之处,尚有 加以探讨的必要。
至今为止有关的史学著述皆公认,盛宣怀及其朋僚为此事首先谋划者,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为主事人,李鸿章、袁世凯从旁协助。但一直以来我所怀疑 者,在于上述人物要么是封疆大吏,要么是奉命总办电报而居于上海(盛宣怀),若无居于中枢的慈禧太后亲信人物暗中为之助力,恐怕难逃“抗旨”之罪。而据现 有史料显示,在中枢为之里应外合者,不外军机大臣荣禄、庆亲王奕劻、大学士王文韶三人,而以荣禄起的作用最为重要。
台湾李国祁先生在《张之洞的外交政策》一书中,将刘、张等人小心翼翼从朝廷谕旨中寻找依据的过程描述得颇为惊心动魄。明清以来中央集权达到巅峰状态,总 督、巡抚是挂兵部尚书或侍郎、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衔的中央派驻地方长官,并非区域自治性质的王公、土司,即使是咸同之后督抚权力有所扩大,行事也不能与谕 旨在字面上产生直接冲突。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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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史的好处就是任何关键字,你用个古代的说法都可以代替。还显得你有文化。
叩阍。什么意思自己去搜。本站不愿出现那两字。 我都很纳闷,山西太原府的领导太不会办事,不知道在直隶设个办事处,把他们拿下。
从这篇论文的时间分析。 1825年道光五年。
赵二姑案最大的受害者是邱巡抚。 道光元年任山西巡抚。干了到五年落马。
道光五年落马后,降江西按察使,降了一级。 道光六年运作一下回到京城。 刑部右侍郎。
可以从清代管制表中看到。
虽然赵二姑死了,我是个没什么道德的人,觉得一个老百姓死了就死了。
从二品的巡抚,因为冤死个把老百姓,降职。 到正三品按察使。 一年后变成从二品。 还比巡抚高一点的右侍郎。
问题还是刑部的右侍郎。 一个判案出问题的,还能当个刑部的二把手。
说明大清真是敢用人啊。
清朝有些有趣的事情,就是民间喜欢瞎折腾戏曲。
刺马案刚出来,人们都有刺马案的戏在唱。 赵二姑案也是刚出来《赵二姑宝卷》就出来了。
关于赵二姑案还与儒家妇女视贞洁比生命还重要的成分。 儒教对中国影响真大。
算了,不写了。写文章太浪费时间,还是多读点书吧。
邱樹棠(?一1881)清代官員。字景召。漢陽人。
嘉慶七年進士。任刑部主事轉員外郎。嘉慶十六年,遷江蘇徐州知府。時河堤潰決,水淹邳(今江蘇邳縣)一帶,他竭力賑濟並募民堵口 築堤。后調任江寧府,俘巢縣白蓮教首方榮升,鎮壓白蓮教徒的鬥爭。又調江南糧道,奏請封禁古樓岡金礦。道光元年(1821年),任山西巡撫。時興縣及歸化 城薩拉廳所屬發生水災,他呈請賑恤。鹽池東西各堰被雨水衝決,他募民築堤,還修築興縣城垣。后因事降調江西按察使,道光六年(1826年),召署刑部右侍 郎。九年,調倉場侍郎,未幾因事降三晶京堂候補。
附一篇论文。
《赵二姑宝卷》与清代山西叩阍大案
李豫 李雪梅
(山西大学文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山西档案 2003年 第三期
清道光初年,山西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国的叩阍大案,道光帝多次下达谕旨才使这场大冤案得以昭雪。道光帝曾将此典型案件载于刑检案件范例,永昭炯戒。近在旧书摊购得一唱本,名为《新刻烈女宝卷》,[1]山西榆次衡源斋道光五年(1825)刻本,翻阅一遍,竟是演唱道光年间发生在山西榆次当地的那件叩阍大案的唱本。明清至民国期间,山西各县的乡间多有传抄的宝卷,而此宝卷为刻本,可知其传播较为广泛;且此卷为当时人写当时事,属时事宝卷类,宝卷中也属稀见;编者显系下层民众或民间艺人,故有补史之益。是宝卷不被近人所编《中国宝卷总目》所载,[2]属海内孤本。将此宝卷与故宫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案卷比较,所述故事情节基本与案件相符,也有不同者。追其原因,一是唱本系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在故事原型的基础上进行了加工;再者,编宝卷者是看不到官方案卷的,只能依靠耳闻目睹的情况经剪裁后编撰而成,但这样编成的宝卷中必然加入了案卷以外的许多鲜为人知的案件情况,当然也掺入了许多民众间相传的与案卷不相符的情况。
《新刻列女宝卷》的主人公是赵二姑,故这种宝卷也被称为《赵二姑宝卷》。笔者赴北京故宫博查相关档案,获知案件发生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3]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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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四大奇案
这样说来社会变迁常是发生在旧有社会结构不能应付新环境的时候。新的环境发生了,
人们最初遭遇到的是旧方法不能获得有效的结果, 生活上发生了困难。 人们不会在没有发觉
旧方法不适用之前就把它放弃的。 旧的生活方法有习惯的惰性。 但是如果它已不能答复人们
的需要,它终必会失去人们对它的信仰,守住一个没有效力的工具是没有意义的,会引起生
活上的不便,甚至蒙受损失。
费孝通
拿费孝通先生的社会学去套清代中国和日本历史。哈哈。 纯属吃饱撑着。
01
本文是篇论文。
http://www.qingchao.net/wp-content/uploads/2011/03/01.pdf
兩國在承受西方力量的激烈衝擊之先,都各在對外關係上,處於相當孤立的情況:
中國是行商貿易的時期,即整個對西方的通商事項,完全由廣州具有專辦權利的「行商」主
持,而中外貿易的港口則除葡萄牙所租據的澳門之外,在很長的期間內,一直限於廣州一口。
日本的情況亦然,在 1853 年前約三百年,全日本一直處於所謂「鎖國」的狀態,只開長崎一
口,以維持其對中國與荷蘭的貿易。
日本的情況也大致類似。無論神奈川條約,或稍後繼續簽訂的一批「通商條約」 ,都
是外艦脅迫下的必然之舉。培理的堅船利砲給予日本人的印象,實在太深刻了。但自整體的
情況來看,日本並未像中國一樣,在連續戰敗的情勢下與外人締約。此後,因日本各地仇外,
1863 年和 1864 年乃發生英艦及英、法、荷、美四國聯合艦隊迭次向薩摩及長州兩藩作懲罰
性的進攻行動;但雙方的戰事一直保持地方事件的性質。日人除賠償軍費外,所損失的利權,
尚不嚴重。
(这里就现实出日本的智慧,只是地方闹事,幕府不折腾。 而清不会处理,僧格林沁同志白痴的行为,造成了火烧圆明园。)
兩國與西方所簽訂的條約,在性質上,都是不平等的,絕少發現任何具有互惠互利
性質的明文規定。兩國條約的內容,都包括有近代不平等條約的主要項目,如協定稅則、外
人居住通商口岸權、領事裁判權、傳教權與最惠國條款等;但日本所喪利權的程度,實遠較
中國為輕。就協定稅則而言,中英南京條約中,此項原則即已初步確定,1843 年兩國所簽訂
的「五口通商章程」 ,又就所抽噸稅的價銀明白規定。1858 年所訂通商章程中,復明定有進
出口貨品依貨價值百抽五與子口貨稅值百抽二五的條文。但日本在初期與各國所簽訂的商約
中,協定稅額則大致高達百分之二十,在薩摩、長州反外戰事結束後,幕府再與外人簽訂續
約,始將稅額減至不足百分之五的水準。
再以外人在中、日兩國居留與遊歷的限制而言,根據天津與北京條約的規定,外人
在華可執持護照前往中國內地任何地方遊歷,也可在各省內地任何地方建堂傳教,甚至中國
教民的信教自由,在中外條約中亦獲得明確的保障。但在日本所締結的條約中,外人遊覽地
區則只限定於通商各港埠周圍十里的範圍之內;基督教徒的信教自由權,亦只局限於外人居
留的區域之內,與中國所予外人近乎毫無限制的廣泛權利,差異甚大。
另就領事裁判權而言,無論是主持中國外交或者主持日本外交的人,都是在不明近
代國際間「主權」觀念的情況下,糊塗的自動讓給外國的。他們所看重的,也都是如何保持
傳統的「體制」 ,其他則並不怎樣著重。
但就整個的情況而言,西方人之對待中國實遠較其對待日本為嚴酷。這主要因為在
他們的心目中,中國是著名富國,而日本則是著名窮國。所以,多年來他們即在中國沿海進
行大規模的走私鴉片貿易,而對日本則絕無僅有。而且鴉片戰爭之後,英國不只向中國索據
香港,以為其在遠東地區商務與軍事的基地,而且勒索巨額賠款;此後英法聯軍之役,英除
再添索九龍一部分土地外,又向中國要索了更多的軍費賠償,法國亦獲得同樣數目的賠款。
日本則在其與西方的各次大小衝突中,絕無割地之事。即使在元 1864 英、法、荷、美四國海
軍懲罰長州藩的戰爭結束之後,各國對日本議和的條件亦極寬厚,賠款三百萬元並可分六期
支付。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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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其实本想当个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内阁总理。 最后非逼着人家当皇帝。 都是满清皇族给逼的。通过分析网站的统计,看到太多的人喜欢去看清朝皇帝的目录。不知为什么,我却很少去关注皇帝。 我总觉得皇帝在清朝不重要,特别是在后期。
越来越感觉到体制的力量大于皇帝很多。 皇帝的确有权杀任何人,罢黜任何人,不过皇帝必须要承担他所做这件事的后果。 在平时杀个人,也就杀了。 在晚清这么混乱的局面下,只有扶持汉人。地方督抚都给了汉人。到清末皇族竟然想收权,把给汉人的权利收回。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军权都要收回。 这不是搞笑嘛?
维护大清的统治,这些汉人拼了命去干。国家稳定些,就想把权利收回。 这些事老佛爷和恭亲王都不曾做过如此愚蠢的事情。想让人给你卖命,又不给人家官做。
我一直认为得民心者得天下是狗屁。 得官者得天下,才是正道。
有人对清末新政的评价是真立宪,有人说是拿着立宪是个幌子, 把官员名字换一下而已。 袁世凯要改革,老佛爷下令说几个不能改。 什么八旗啊,内务府,太监啊。都能改。 这不让改,那不改的改革。还能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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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年8月清朝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限,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宪政时间表。在此前后,清廷为预备立宪做了大量工作,中国社会呈现民主社会的雏形。
一
宪政也称“宪政民主”、“立宪政体”,是指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为核心,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宪政的本质是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其作用是防止政府滥用权力,维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宪法与宪政有别,宪法是文本、宣言;宪政是实践、制度。有宪法未必有宪政,有宪政必然有宪法。
清朝最后10年,是中国由专制向民主转型的关键时期。面对外力的压迫和国内要求变革的形势,清朝在1901—1911年对社会各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这些改革被称为清末新政。在清末新政中,最重要的是日俄战争后的政治改革,即1905–1911年的预备立宪。
1904–1905年在中国领土上爆发了日俄战争,结果君主立宪制的蕞尔小国日本战胜了农奴制的庞然大国俄罗斯。国内外舆论普遍认为:日胜俄败,是立宪战胜专制的铁证。战争初期西方报纸就曾指出:“此战非俄日之战也,乃立宪、专制两治术之战也。”国内报纸也强调,这场战争“非日俄之战,而立宪,专制二政体之战也”;“非小国能战胜于大国,实立宪能战胜于专制”;“日本以立宪而胜,俄国以专制而败”。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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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立宪
俺对咸同时期清史十分熟悉。关于械斗的原因,以为和太平天国有极大的关系。 械斗12年起于太平天国造反之后,平息于太平天国灭亡之后。 都是极短的时间以内。 太平天国在闹,朝廷无暇管他们。这些边疆民族问题。 灭了长毛朝廷腾出手来收拾他们。他们就老实了。
咸同年间的两广就是杯具之地。
徐广缙在签订了《南京条约》几年之后依然不让洋人进广州城。
叶名琛是个很白痴的人,死到了印度。
黄宗汉站错队,很可怕。竟然站到了肃顺的队伍,不看好老佛爷。 辛酉政变后也被拿下。
其实叶名琛下台后几年,广东不归朝廷管辖。 黄宗汉和王庆云,柏贵,两广总督的官职只存在于纸上。而非现实。那时候两广总督不过是英国人的傀儡。
柏贵叶名琛时期的广东巡抚。 当傀儡被朝廷和皇帝看不起, 英国公使也不把他当人。 杯具啊。杯具。先锋九年郁闷死了。
劳崇光是个值得研究的人,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干了这么久不容易。
有一个重要原因,他是湖南人,在那个年代。只有湖南人可以在那个位置待那么久。
郭嵩焘又跟毛鸿宾 瑞麟关系特别差。
基本上扯了这十二年的两广总督的事情。 这些人大事太多都忙不过来。哪有时间管一个小小的群体性事件呢?
下边是两广总督的列表。
徐广缙(正式,1848年7月4日 – 1852年9月7日)
叶名琛 (1852年9月7日 – 1858年1月26日)
黄宗汉 (1858年1月26日 – 1859年5月4日)
王庆云 (1859年5月4日 – 10月7日)
柏贵 (署任,1859年5月4日 – 21日
劳崇光 (署任,1859年5月21日 – 10月7日)
劳崇光 (正式,1859年10月7日 – 1862年10月17日)
刘长佑 (从没到任,1862年10月17日 – 1863年2月14日)
晏端书 (署任,1863年2月14日 – 7月6日)
毛鸿宾 (1863年7月6日 – 1865年3月7日)
吴棠 (代理,1865年3月7日 – 13日)
瑞麟 (代理,1865年3月13日 – 1874年10月17日)
英翰 (1874年10月17日 – 187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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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写于1999年,是我研究生时的习作。当时参与整理两广总督府的档案,于是利用档案中的有关材料,结合方志、实录、文集等,写了一点自己的心得,最初在香港“清代州政府与地方社会”学术会议上报告自己的想法,后来写成文章,在首届两岸三地研究生研讨会上报告,收入由香港珠海学院亚洲研究中心、台湾国立政治大学历史系编辑出版的《两岸三地“研究生视野下的近代中国”研讨会论文集。
咸同年间广东高明县的土客械斗
咸丰四年至同治五年的12年间,在红兵起事抗清的背景之下,广东西路[1]的土客矛盾陡然激化,大规模械斗事件此起彼伏,自广州府至肇庆府,祸延六七邑,史称土客械斗或客匪之乱。此场大冲突不仅事涉土客双方,而且与地方政府、绅士、官兵、团练、会匪、红兵等密切相关。本文将叙述该时期高明县的土客械斗的情形,以期了解这一动乱事件背后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2]
一
据史料记载,清初经历了“迁海”与“复界”的巨大社会变动之后,广东西部滨海某些地方出现“地多宽旷”的情况,地方大员遂奏请移民垦辟,于是惠潮嘉及闽赣人民携家带口,赴垦于广东西路。特别是雍正十一年粤督鄂弥达奏请招徕惠潮嘉三处客民到广东西部及广西东部开垦荒地,并给予口粮牛种房舍,大大加速了这一移民的进程。这些移民与土著杂居,“以其来自异乡,声音一致,俱与土音不同,故概以客民视之,遂谓客家云。”[3]土客双方围绕着土地、学额等资源,长期以来明争暗斗。在高明县,自乾隆初年以降,学额争夺成了地方社会的重大事件,以致官员们先后几次立碑来制止冒籍混考的行为。县志云:“夫所谓土著者,其始半田主也;所谓客籍者,其始全佃户也。因开垦而招徕,因招徕而附籍,……生齿日繁,徒党日众,俄而预土流,俄而占学额,识者忧焉,然未有以发也。”[4]诚如该志所言,土客构怨虽深,但自康雍迄嘉道,百年间尚未酿成大规模的流血冲突事件。迨至咸丰四年(1854),东莞何龙以天地会的名义在石龙圩聚众反清,不久佛山陈开、省北李文茂竖旗响应,动乱很快便蔓延至韶、惠、潮、肇、高、廉各府,一场涉及粤桂湘赣数省,震动京师的红兵运动全面爆发。与此同时,广东西路的土客双方亦陡然间兵戎相见,大规模的械斗蔓延数县,给地方社会带来了重大的冲击和影响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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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有些玩笑,虽说英明的老佛爷杀肃顺用的理由之一,有当年没让老佛爷和慈安太后吃肉。 辛酉政变的原因真的因为这个吗?鬼才信。
张鸣这篇文章目的在最后一段,不过现在科学发达了,人家去协和医院哈。就是不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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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荡的年月,人的命运很难说,兴衰不定,即使贵为皇帝,也不例外。晚清时节,北京城两次遭遇洋兵打上门来,皇帝两次逃走。清朝这个游猎人建立的王朝,似乎很不善于守城,只要有兵临城下,就两脚抹油,走为上。1860年咸丰北狩,其实英法联军还没有攻城。倒是迷信义和团的慈禧,多少挺了一阵,等到八国联军进了城,才仓皇北逃。
咸丰逃到了承德。按说,承德是皇帝常去的地方,有现成的行宫在,皇帝的供给,应该不是问题。但是,那时毕竟到了末世,凡事乱七八糟,加上皇帝来的不是时候,行宫所在,一时手忙脚乱,什么都备不齐。所以,刚去那阵,即使是皇帝,也无非是萝卜白菜,加上点大肉,比乡下的土财主,吃的还寒酸。至于皇帝身边的后妃们,就更惨,皇后尚好,其余的妃子连肉都吃不上。皇室的饮食,当时也归当朝的宠臣肃顺管。打那时起,肃顺就跟还是贵妃的叶赫那拉氏呕了气。如果肃顺乖一点,别眼里只有皇帝和皇后,早点把懿贵妃叶赫那拉伺候好了,不用太费事,多给点肉吃,说不定祺祥政变就不会发生了。一个个都是娇生惯养的主儿,猛然间连肉都吃不上了,能不冒火吗?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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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宣怀与轮船招商局的创设①
轮船招商局的创办人多数记载都说是李鸿章②,不过也有把这创办人的头衔加在别人身上的③。
1939年盛宣怀的一部份遗稿(盛尚书《愚斋存稿》初刊一百卷)印行,其中自然有好些盛氏生前友好幕客所作的序跋,以颂扬“功德”或湔洗垢污,中间有一篇序是盛宣怀的旧日幕客美国人福开森写的,即明明说盛宣怀创办了招商局:
“公(案即指盛宣怀)于政治工商慈善事业举办颇多,余每与其列。尝为公言:使后世不忘公者,当为设立南洋公学一事,他如创办招商局、电报局、铁路、银行、纱厂等或被误会,而于兴办南洋公学一事,则后代唯有颂公功德而已。”(《愚斋存稿》初刊一百卷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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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手稿(1951).
② 如《清史稿》(《穆宗本纪(二)》,《交通志(二)》,《轮船志》及《列传》198,《李鸿章传》),《清朝续文献通考》 (卷三六一,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本,页号11043),《申报》(同治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交通史航政编》(第一册页139—142),及范文澜《中国近代史》上编(第一分册,1949年再版页262)所述都是如此.至于李鸿章与轮船招商局创立的具体关系参阅本书《轮船招商局的创立与中国近代官僚资本》一文。
③ 如《清史稿·朱其昂传》(列传239)云:“北洋大臣李鸿章……奏改(案:原文为改疑系设字之误)商船,其昂与其弟其诏创议官商合办,请设轮船招商局”。朱其昂亦以创办人自命,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国用考十五(页号8359)同治十二年记事下录朱著《海河并运论》云:“职道滥竽飞挽二十二年,比来创办招商局务,初观成效。”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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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哥们挺杯具,被斩监侯那么多年。这其中那个案子,跟《大义觉迷录》有关。
岳钟琪(1686-1754),字东美,号容斋,汉族,清四川成都人。宋朝民族英雄岳飞的嫡传后裔。据《清史稿》载,钟琪之父岳升龙,康熙三十五年随驾西征葛尔丹,功擢四川提督。岳钟琪由捐同知改武职从军,康熙五十八年,“以先锋随康熙子永禵入藏”平乱,打箭炉大捷,擒叛军头子兰占巴,长途奔袭,神兵天降,占领拉萨。康熙六十年师还,功擢四川提督,赐孔雀翎,三十六岁的岳钟琪成为大清西部的封疆大吏。
雍正帝即位(公元1723年),同年青海蒙古族和硕部罗卜藏丹津发动叛乱,企图将青海和河西走廊的部分土地从祖国的版图分裂出去,严重破坏了青海和河西走廊一带的安定,雍正帝深以为忧。岳钟琪以奋威将军奉调为抚远大将军年羹尧的副将参赞军务,出师青海平叛。岳钟琪协助年羹尧制定了“乘春草未生”、“捣其不备”的战略方针,亲率一万五千步兵大破罗卜藏丹津十万叛军,直捣其老巢庄浪卫以西的桌子山、棋子山,全歼叛军余孽,只罗卜藏丹津一人女扮男装“远遁”。这次平叛大胜往返只用了两个月,被雍正帝赞之为“奇功”。
但这一切并不足以让岳钟琪得以能取代年羹尧在雍正心目中的位置。岳钟琪不期而至的机会在于——年羹尧因为功大而忘乎所以,不仅仅是失宠,而是要被“狗烹”了!也因为这一次大捷,边疆战事暂时平定,雍正帝便对“居功自骄”、“恃势骄纵”的川陕总督、抚远大将军年羹尧下了狠手。先夺其大将军印,免除他的川陕总督等一应军政要职,任命其为“杭州将军”,其后更是以“大逆”、“专擅”、“贪赃”等“九十二条”大罪“赐死”。这次是一反老规矩,“城门失火”,“池鱼”反而“升”了“天”。“副将”岳钟琪领了大将军印,擢升为川陕总督,赐爵三等公。后人将两位安定大清大西北的大将军这时的不同际遇比较,有人认为,对雍正帝而言,恐怕只是尚有“狡兔”,尚不能把“走狗”一锅“烹”死罢了。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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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
有次曾经和朋友聊这个问题。说当时的文官,太能迎合老佛爷了。 需要制度上合法,合乎祖制,符合老佛爷的利益,还不能让其他人有闲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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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嗣危机
1875年1月12日,同治病亡,其无子。有清一朝首次遇到需从皇帝子嗣外寻找继承人的严重情况。宗祧继承的原则是“有子立嫡,无子立后”,无子时,以人为方式弥补自然血缘的缺憾,以获得继承人,即为立嗣,以续承宗庙世系。帝嗣的选立,则不仅攸关皇脉延续,更与国家命运关系重大。翁同龢对选嗣过程有亲历记述:“戌正,摘缨青褂。太后召诸臣入,谕云此后垂帘如何?枢臣中有言宗社为重,请择贤而立,然后恳乞垂帘。谕云,文宗无次子,今遭此变,若承嗣年长者实不愿,须幼者乃可教育,现在一语即定,永无更移,我二人同一心,汝等敬听,则宣布曰某。维时醇郡王惊遽敬唯,碰头痛哭,昏迷伏地,掖之不能起”[1]。当晚,载湉从醇王府被迎入宫,成为清朝入主中原后的第九代皇帝。与此同时,两宫也完成再次垂帘听政的“合法化”手续:“朕恭呈慈安……慈禧懿旨,览王大臣等所奏,更觉悲痛莫释,垂帘之举,本属一时权宜,惟念嗣皇帝此时尚在冲龄,且时事多艰,王大臣等不能无所禀承,不得已姑如所请”[2]。
一般认为,慈禧选帝主要基于以下考虑:载湉年幼,仅只4岁,便于慈禧垂帘听政,如果拥立长君,听政便不合法度。载湉与慈禧关系密切,他是咸丰弟奕譞和慈禧妹叶赫那拉氏所生,既是慈禧的侄子又是外甥。另层原因是,载湉与同治同属“载”字辈,这有违常理,原本继承同治帝位的应该在同治下一辈(“溥”字辈)中寻找,但那样一来,将使慈禧成为虽尊而疏的太皇太后,同治皇后将成为皇太后,慈禧的垂帘听政间隔一辈变得失去名义。所以慈禧只能在同治同辈中寻找。王国维尝言:“盖天下之大利莫如定,其大害莫如争。任天者(制度)定,任人者争。定之以天,争乃不生。故天子、诸侯之传世也,继统法之立子与立嫡也,······ 皆任天而不参以人,所以求定而息争也”[3]。同治无子,无法天定,本身就面临“任人者争”的风险和变数,慈禧立嗣顿使宫廷中的各种关系愈发复杂,潜伏下三大危机,也就是有三种关系必须调适。第一,先帝与后帝的关系,光绪继嗣咸丰,光绪之子却要继嗣同治,其间如何理顺?宗祧继承的根据就是血缘与辈份的关系,满人入关前,并无过继法条的规定,时有先兄弟后子侄袭职情况的发生。入关后,受汉族立继嗣子观念的影响,继嗣行为渐趋规范。康熙十年规定:“如无子嗣,准将近族之子,过继为子”[4]。明确选立继嗣对象是“子”而非兄弟,皇室自然不能例外。但慈禧却打破成例,实行兄终弟及,而非父位子继。因事情牵扯到两宫听政和三代皇帝(前朝皇帝咸丰、大行皇帝同治、当朝皇帝光绪),有些利益还互有冲突,有顾此失彼的情况,又使得臣僚的立言特别谨慎。第二,慈禧与同治皇后的关系,慈禧为了揽权,刻意防止在同治下辈中寻找继承人,将光绪的帝位得来不是同治,而是跳到上一辈,来自十三年前就已经去世的咸丰,这样,慈禧还是皇太后,同治后却成了“皇嫂”。这于情(放弃自己亲生儿子)于理(改变顺序继承)都不顺,也使同治皇后与光绪的关系,与两宫的关系,在宫廷中的地位,在在难堪。第三,光绪与醇亲王奕譞的关系,即要防止因其为皇帝生父而操控政权的可能。
在三种关系中,第三种关系最容易解决。各方都不愿此种局面出现,即便是当事人奕譞也没有这种能量和胆量。1875年1月15日,朝廷讨论“醇亲王辞免差事折”。翁同龢上密疏请求为奕譞保留“神机营差事”。未被慈禧采纳,密奏留中未发。第二种关系比较棘手,但同治后无拳无勇,随其很快去世部分得以解决,却也成为后来事发的引子。而以第一种关系最复杂,因其直接牵扯“储位密建”祖制的恪守和继嗣继统间的矛盾悖逆,涉及到三代皇帝乃至皇绪帝位的正统性。正统危机在选嗣当下即已发生,“诸臣承懿旨后,即下至军机处拟旨,潘伯寅意必宣明书为文宗嗣,余意必应书为嗣皇帝,庶不负大行托付,遂参用两人说定议”[5]。从记述看,太后只是提出人选,细节并无考虑,而由近臣来弥缝。翁同龢、潘祖荫的讨论一下子抓到了问题关键,就是如何处置同治、光绪两帝间的平衡,为光绪立嗣寻找入乎情理的解释,慈禧在立嗣时对此明显缺乏考量。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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