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克历史思想的核心概念与方法

by admin on 六月 20, 2011 · 0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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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见三个人都提到过布洛克,秦晖先生 陈春声 还有一个老一辈的史学家名字忘记了。

他们推荐了三本书《历史学家的技艺》《法国农村史》《封建社会》。 当时我就快速的翻了一本小册子。后两本都没看,这个月如果有时间,把剩下的两本给翻翻。

他受新实证主义影响,我觉得他思想可取的地方,就是历史是连续的,现在受以前的影响。 倒追溯的一些方法。

问自己问题是有用的,但是去回答他们,是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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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宗亿

那是因为我们已经认知到在任何社会内部,无论其性质为何,政治与社会结构、经济、信仰与心灵最粗糙与最细致的展现,所有事情都是互相控制与关连的。1

因为归根究底,人类的意识是历史研究的主题;对历史研究而言,人类意识之间的交互关系、纠缠及感染,就是真实本身。2

在本质上,历史的事实是心理的事实。3

一、前言

法国现代历史学从 1870 年普法战后到十九世纪末期间,在高等教育改革的基础上,完成了历史学的专业化与方法学派史学典范之建立的历程。4 然而,方法学派所主张的历史概念与方法,却也遭受到社会学者涂尔干(Emile Durkheim, 1858-1917)、西米昂(Francois Simiand, 1873-1935)与贝尔(Henri Berr, 1863-1954)等人的质疑与批判。尔后,由于历史现实的发展如德雷福事件(Dreyfus Affair)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使得历史学家开始思考传统史学的局限性,尤其是新世代的史家也逐渐对方法学派的历史概念、方法与历史写作的形式产生质疑。最后,新世代史家布洛克(Marc Bloch, 1886-1944)与费弗尔(Lucien Febvre, 1878-1956)创办了《经济社会史年鉴》(Annales d’histoire economique et sociale ,以下简称《年鉴》),基本上奠定了法国新的史学典范之建立的基础。5

布洛克曾引阿拉伯谚语说:”人们像自己的时代,更胜于像自己的父亲”。6 那么,布洛克在这样一个时代的学术历程中,如何酝酿与形成自己对历史学的思维呢?此外,面对时代向历史学术所提出的问题,布洛克又如何提出他的响应与解答呢?

当法国历史学与社会学论争最为激烈的时期,布洛克正在法国巴黎高等师范学院学习历史。7 他曾经将他对于历史学与社会学之间论争的观点,记录在 1906 年一份名为”历史方法论”(”Historical Methodology”)的笔记当中。8 从这份笔记当中,我们除了可以看到青年布洛克对于当时历史学与社会学论争的看法,也可以看出布洛克学生时期的历史思想。此一笔记,是研究其历史思想之发展与演变的重要依据。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布洛克对于有关历史研究之方法的观点,一方面似与他的老师塞诺博斯站在同一立场,另一方面却也抱持着相反的立场。例如,他认为历史研究的方法在本质上,与其说是分析地,不如说是描述性与编年式的。但是,另外一方面,布洛克对于西米昂对历史学所持的若干批判观点,却表示赞同的意见。例如,他认为历史学不应该仅仅只是致力于事件、经验的累积,而该进一步诠释之。同时,布洛克认为在从事所谓的”心理-社会”(psycho-social)的现象之研究时,应该以分析的研究方法取代编年式的研究方法。因为,他认为应该称”事件”(events)为”现象”(phenomenon),而所谓的现象乃分析事件之后的产品。9 由此观之,布洛克在历史研究方法方面的思考,同时受到传统方法学派与涂尔干社会学派的影响,也表现出若干矛盾之处。

其次,在有关个人与社会群体之间关系的议题上,布洛克似乎表现出折衷的立场,认为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其中,在一则有关宗教的社会现象的讨论当中,他认为一个社会的宗教,在本质上应该是属于社会整体的现象,而非个体的宗教现象的集合体。换言之,一个社会中所有个体的总和,并不代表就是一个社会之整体。这样的陈述与涂尔干社会学的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布洛克并非像涂尔干学派那般地完全仅着重于社会之整体,而忽略了社会中的个体因素,因为他也强调社会中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内部互动关系。10 换言之,布洛克在注意到社会群体的因素的同时,也未忽略个体的因素。

再者,有关历史学与社会学之关系的议题,布洛克似乎未在两者之间的作清楚的区别。在他的笔记当中,若干处甚至将历史家写成社会学家。他似乎认为历史学与社会学是非常类似的,同时也认为历史学家应该可以从社会学的方法获得助益。11 这样一种主张科际整合的观点,其实并不值得惊讶。因为,早在 1894 年,历史学家拉孔已经发表过类似的言论。但是,与拉孔不同的是,布洛克认同西米昂等人的论述,认为历史学应该采用问题取向的研究方式。由此观之,布洛克在其早期的历史思想中已经有科际整合的倾向,并已呈现出其与涂尔干社会学的亲近性。

由这份 1906 年的笔记观之,我们可以发现布洛克在其早期的历史思想里,已可窥见若干与传统方法学派相异之处,更可见其对于社会学知识所抱持的善意。就历史学的发展而言,面对时代所发出的问题,学生时期的布洛克也表达了他的观点。

事实上,布洛克受到父亲古斯塔夫的启蒙,在孩童时期即已经对历史产生了兴趣。古斯塔夫是罗马史的专家,其治史颇受古朗士的影响。12 进入高中以后,布洛克仍然对于历史学保持高度的热诚,在历史的科目均获优异的成绩。 1904 年高中毕业之后,布洛克以极为优异的成绩,通过巴黎高等师范学院历史科的入学考试,进入高等教育体制中接受深造。13

1908 年,在通过历史学与地理学国家检定考试(agregation)之后,依循法国高等教育改革之后的传统,布洛克赴德国进行短期的进修,曾在柏林大学和莱比锡大学听课。14 两年之后,在撰写博士论文期间,布洛克于 1909 年申请加入了梯也尔基金会(Fondation Thiers)。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布洛克于 1919 年进入史特拉斯堡大学任教,担任中世纪课程的助理讲师,一直到 1937 年转赴巴黎大学索邦学院担任经济史讲座,才离开史特拉斯堡大学。15 1939 年之后,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布洛克自愿入伍服役参战,其历史研究的生涯也为之中断。法国战败后,布洛克并未像多数学者流亡海外,例如他拒绝了美国纽约新学院(New School)的邀约,而选择留在法国为地下反抗组织尽一分心力。之后,相当不幸地,布洛克于 1944 年三月被德国秘密警察逮捕,并于同年 6 月 16 日枪决,结束了其五十八年的生命之旅。16

从巴黎高等师范学院求学到进入史特拉斯堡大学任教之前,可谓为布洛克历史思想的学习期与酝酿期。在巴黎高等师范学院求学期间,受到当时社会环境与思想风潮之影响,布洛克已经初步地萌发了日后革新历史学的思想因子。首先,受到法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影响,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弥漫着一股追求革新的学术气氛,此也被认为是当时的巴黎高师精神(normalien spirit)的特色;其次,当时正值社会学与历史学之间的论争的高潮,再加上德雷福事件之后历史学界已经表现出对如社会与文化新问题的关怀,与对传统政治史的批判风潮。17 布洛克于此一时期的历史研究取向上,似乎已经初具革新的色彩。例如,他的学位论文是有关巴黎南区的经济与社会史的主题,非常不同于当时一般政治史写作的趋势。18 又如,布洛克申请加入梯也尔基金会时,其提出的研究计画之主题为巴黎地区农奴的消失。19 在一次大战爆发前夕,布洛克于 1913 年完成了他的第一本着作《法兰西之岛》(The Ile-De-France: The Country around Paris),并发表于亨力贝尔所创办的《综合历史评论》。20 贝尔《综合历史评论》一向以力促科际整合研究与革新史学为号召,而布洛克《法兰西之岛》一书则运用了语言学、人文地理学、地质学、古文书学、考古学与社会学等学科的概念,从事巴黎地区的农村、经济与社会状况之历史研究。21 由此可见,布洛克在其历史思想酝酿的时期,已经初具突破传统政治史写作与跨学科研究的倾向。

1919 年到 1936 年,是布洛克的史特拉斯堡时期,也是布洛克历史思想逐渐成熟的关键时期。22 在史特拉斯堡大学任教时,布洛克结识了其一生在思想上最重要的盟友费弗尔,两人在历史思想上相互影响,并共同在 1929 年创办了《年鉴》。23 同时,布洛克还结识了许多的社会科学家,并藉由以提倡科际整合为诉求的读书会,与他们进行知识上的交流。24 其中,特别重要的是,布洛克也结交了涂尔干社会学派的学者霍布瓦克,接受了涂尔干社会学的洗礼。并且,霍布瓦克的集体记忆理论(collective memory)也对布洛克产生了深刻的影响。25

史特拉斯堡时期同时也是布洛克论着最为丰富的时期,主要的著作也大都在此一时期完成。 1920 年他完成了博士论文〈国王与农奴〉(Rois et serfs),并以”非常光荣”(tres honorable)的评语通过论文口试。在此论文中,布洛克结合法律、政治、社会、经济与心理等角度,从事法国十四世纪农奴制度、农奴解放之研究。同时,布洛克在此论文中也呈现出他对于形式(form)与仪式行为的兴趣。26 而〈国王与农奴〉所呈现出来的特色,也明显的展现在其日后的著作之中。 1924 年,布洛克出版了《国王神迹》一书。在此书当中,布洛克结合了医学、心理学、社会学与人类学的概念,论述中古十世纪到十八世纪期间,流行于法国与英国人们普遍相信经由国王的”御触”(royal touch)可治愈因”国王的邪恶”(King’s Evil)所引起的皮肤病(scrofula)的普遍心态,并论述此种心态的发生、发展与衰落的过程。27 《国王神迹》一书,可说是布洛克在心态历史写作上的经典之作。另外,在此一时期布洛克所完成的主要著作是《法国农村史》一书。《法国农村史》是由 1929 年 8 月布洛克以法国农业体系之相关研究,参加奥斯陆(Oslo)的”人类文化比较研究中心”(Institut pour l’Etude Comparative des Civilisations, or Institute for Comparative Reasearch in Human Culture)所举办的”农业社群发展形式之研究”系列演说所集结而成在《法国农村史》一书当中,布洛克在历史写作上呈现了跨学科整合、比较方法的特色。后来,此书被誉为是法国农村史研究的奠基之作。28

离开史特拉斯堡之后,布洛克来到巴黎的索邦学院教授经济史。在这最后一段的治史时期,布洛克先后着手写作了两本史学巨作,也就是《封建社会》与《史家的技艺》。29 其中,《封建社会》一书可谓是布洛克在其治史生涯中相关主题与领域的集大成之作,可以说充分地展现出布洛克历史思想的特色。此书不但被视为研究欧洲中世纪封建制度的经典之作,更为后世学者誉为是”社会整体历史”的最佳典范。30 而《史家的技艺》一书,乃是一部系统地探讨历史思想与方法的理论之作,从中可以窥见布洛克直至逝世之前历史思想之全貌。此外,他自己本身也曾经以其在两次世界大战的经历,著作了《战争回忆录: 1914-1915 》(Memoirs of War, 1914-1915)与《奇异的败仗》(Strange Defeat)两本小书。31

在对布洛克学思生涯具有梗概之了解的基础之下,笔者将进一步在本章中,提出对于布洛克历史思想之核心概念与方法的诠释。首先,笔者将试图探讨布洛克的社会整体历史的概念及其科际整合的历史研究取向。其次,说明布洛克历史思想中倒读历史(倒溯研究法)、多层次的历史时间观、长时段等历史的时间概念。然后,再探究布洛克从事历史研究与解释时所呈现的问题取向与比较方法的运用。最后,在布洛克历史的概念与方法的论述基础之下,藉由与布洛克学生时期历史学笔记的两相对照,从中说明布洛克历史思想所呈现出的历程与变迁之样貌。

第一节 历史学作为一门研究社会的科学

在法国现代历史学的发展历程中,布洛克最主要的贡献,除了与费弗尔共同创办《年鉴》之外,就是他在历史思想与研究方法上的特殊见解。早在布洛克历史思想的酝酿时期,就展现出若干革新存在于法国传统方法历史学派的弊端的企图心。从布洛克就读于巴黎高等师范学院时期所留下来的” 1906 年笔记”,就可见他在面对世纪之交历史学所遭遇到的问题时,便表现出若干革新之处。总之,笔者认为,法国历史学所面临到的时代问题,在布洛克的心灵上实已刻下深刻的印记,并在他一生从事历史研究的生涯中图思解决之道。其中,布洛克的最后的未竟力作《史家的技艺》,即尝试系统地探讨有关历史思维与研究方法的理论之作,来响应时代向历史学提出的问题,并呈现出其历史思想之样貌。因此,在本节当中,将以《史家的技艺》为主轴,以布洛克其它主要著作为辅,探讨布洛克如何描绘出历史学的蓝图。

历史学的正当性问题

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之交,法国历史学似乎也面临了该往何处去的十字路口。此时,历史学术除了因为面临政治、经济与社会环境变迁的因素,而引发的内部认同危机之外,也遭遇到来自社会科学界,尤其是涂尔干社会学家们的挑战与质疑。其中,史家所遭遇到最为严重的质疑,莫过于历史学的正当性问题。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可以清楚地在《史家的技艺》这本书中获得答案。

布洛克一直想要著作一本有关历史思想与方法的系统论述,虽然《史家的技艺》是一本未竟之作,但已经可以窥见布洛克历史思想之主要部份。32 虽然《史家的技艺》以”告诉我,爸爸,历史有什么用?”这样一个看似天真、实为严肃的问题开展其全书之论述,但这本书实质上所企图解决的就是历史学正当性的问题。诚如其所言的:”历史必须证明她之所以作为知识的一种形式的正当性。”33 此外,布洛克认为,提出这样的问题与试图回答这样的问题并非天真,也并非如塞诺博斯与郎格诺所宣称的是”无用的问题”。由布洛克尝试回答这样一个所谓的”无用的问题”的著作动机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到,布洛克企图由此书开展出与其老师们不同的历史概念。34

除了试图解决历史学作为一门知识的正当性之外,布洛克也企图从史家实际从事研究工作的技术与方法的层面,探讨史家应该如何从事研究以维护历史学的正当性。因此,他说:”研究时运用的方法之价值与可靠性,一直到较低层次与复杂的技术细节,都是我们尝试要评价的。……总之,主要的目标在于解释历史学家如何与为何从事其行业。”35 布洛克为了使《史家的技艺》不致流于纯粹理论、抽象之作,所以非常强调于历史学技术层面的说理。甚至,自称”这只是一本属于一个总是习于反省日常工作之艺匠的备忘录。”36

首先,布洛克批判了历史学与社会学所残留的孔德实证主义之科学概念的遗毒。他认为,孔德式的科学概念,也就是追寻自然现象的法则,不应该套用在有关”人”的研究上。37 因为,人类的行为与活动,在本质上是非常复杂的现象,许多方面都超乎了数理上的测量。针对此,布洛克做了一个有趣的比喻:

在物理的实体(physical realities)与人性的实体(human realities)之展现两者间所具有的差异,就如同钻孔的工匠与制造琵琶的工匠两者工作的不同,两者都分毫必争,但钻孔工匠使用的是精密的工具,而琵琶制造者则主要是依赖他对声音及触觉的感受性。若由钻孔工匠采取琵琶制造者的经验方法,或者由琵琶制造者模仿钻孔工匠,都是不智的。38

此外,由于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影响,时代的心灵环境已经改变,而科学的观念也随之变化。藉此,布洛克认为知识的确定性与普遍性已经失去其绝对的价值,因此,他认为没有必要将自然科学的知识模型强加于各种知识领域之上,并进一步乐观地指出,”我们这门学科的不确定性,不应该在其它人的好奇心前掩饰起来,而这种不确定性正是历史学存在的理由。”39 换言之,所谓的科学性,不但不适合作为有关研究”人”之知识的规范,也已经不是知识是否具有正当性的绝对标准。

那么,布洛克所谓的科学所指又为何呢?布洛克认为,能够真正建立现象间关系之解释的学科,才是真正的科学。否则,只是博学而已。准此,布洛克进一步指出,”历史必须不仅仅是支离且近乎无穷尽的举例,而该具有理性的分类与进步的清晰性,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历史才能正当地在那些真正值得尽力的科学中占有一席之地。”40 换言之,历史学必须放弃以往纯粹”累积事实”式的叙述史、事件史的研究,改而转向从事解释现象间之关系的研究取向。因此,布洛克如此说到:

正如所有以人类精神作为对象的科学,历史此一理性知识领域的新进者,也是一门尚在襁褓中的科学。或者,说得更清楚些,由于孕育于纯粹叙述的胚胎中,历史长期以来受困于传说,而且长久以来更长久的只关注最醒目的事件。因此,以一门致力于理性分析的学问而言,她还是相当年轻的。41

在此,布洛克不但认为历史学应该是以理性分析从事解释现象之间关系的一门科学,如此,他批判了传统法国方法历史学派的事件史、叙述史的研究取向,也呼应了二十世纪初社会学家对历史学家的批判,在某种程度上迎合了社会学家强调因果关系之解释的方法。再者,布洛克肯定了历史学的科学性质。他虽一再地批判所谓的实证主义的科学概念;但是,另一个方面他又声称历史作为一门科学在知识上所具有的正当性。因此,论者称布洛克的历史思维在本质上仍是实证主义的,甚至或称布洛克跟涂尔干一样是一个新实证主义者。笔者则认为,布洛克其实是企图在其老师塞诺博斯与涂尔干之间取得调和。42

最后,布洛克指出历史学之所以得以存在的原因,还来自于她所独有的特性。布洛克认为,虽然历史学是一门具有严谨方法训练的科学,但是,历史学却不能因而丧失了她所独有的某些特性。首先,布洛克认为历史至少具有某种程度的娱乐价值,因为她会为人们带来无穷的乐趣。他并且指出,经过有方法、具条理的历史学的训练,将使人们更领略历史所能引发的更为深层的趣味与魅力。43 其次,历史学具有其独特的美学上的乐趣与所能引发人类思维中的历史地想象。因此,他说:”让我们捍卫我们的科学享有的『诗意』。让我们意识到以此一诗意特质为耻的倾向。因为,若认为历史对情绪有强烈的吸引力,而较无法满足知识分子,这是荒唐透顶的。”44 于兹,当”无穷的可能性取代了严格的可度量性”的时代来临之时,历史学也将享有更多的可能性。最后,也由于历史是一项寻求理解的努力,而她又是运动(in movement)中的。所以,历史所具有的不确定性,也是其存在的理由。

历史学作为一门研究社会的科学

那么,布洛克又如何定义历史学这门科学呢?

布洛克沿用希罗多德(Herodotus, ca. 484-430/420 B.C.)的意义,认为历史学是一门致力于”探究”(inquiry)的知识。45 但是面对浩瀚无垠的宇宙,历史所要探究的对象应该是什么呢?换言之,历史所要从事探究的实质内容与对象是什么呢?布洛克所指称的”历史学家的确得划定它的工具所运用的独特领域”46 所指为何呢?

对布洛克而言,塞诺博斯与郎格诺所认为的历史是”研究过去的科学”的说法并不恰当。47 他认为,所谓的历史,意指”人”的因素之出现。48 例如在说明兹维恩(Zwin)海湾淤塞的现象时,布洛克认为不能仅仅从地质学、物理现象的角度来加以说明海湾淤塞,还必须从人类活动、社会的观点来解释之。他如此写道:”海湾的淤塞,无疑地,至少是与提防的建构、水道的改向,以及排水方式有关--而这全都是人的活动,基于集体的需要,且只有在某种社会结构下才有可能的活动。”49 换言之,历史所要从事探究的对象就是人,而历史学便是研究”人”的科学。布洛克如此写到:

在很久以前,我们伟大的前辈,如米叙列(Jules Michelet, 1798-1874)或古朗士,确实教授我们体认到历史的对象,在本质上,就是人。我们不如说,是多数的人。远比利于抽象的单数,复数是相对性的文法形式,更适合研究变迁的科学。在地理面貌、工具、机器、最形式化的文件与在看来几乎已完全脱离创造者的制度后,就是人本身。而历史试图要掌握的,也就是『这些人』。50

由此观之,布洛克认为历史研究最根本的探究对象就是”人”。更值得注意的是,布洛克进一步指出所谓的”人”意味着是”多数的人”。他说:

『我们同时关怀个别的人(the individual man)--那是哲学,以及社会人(the social man)的研究--那是历史。』这里无妨再多说些,多年以后,古朗士以更简洁、完满的方式论及此,使得上述米叙列的解说看来只不过是他的话一个脚注。他说:『历史不是发生在过去的各种事件的累积。它是研究人类社会的科学。』但是,这或许削减太多历史中个人的角色;社会中的人(man in society)和社会(societies),并非可完全等同的概念。51

在这里布洛克引用米叙列与古朗士的观点,进一步说明他所谓的多数的人之意含,指的就是人类社会群体。由此观之,我们也可以进一步认知到,布洛克认为历史所要从事探究的对象就是人类社会群体。历史学便是致力于研究人类社会的科学。但是,由上述这段文字,我们也可看到,布洛克虽同意历史主要是要致力于人类社会群体的研究,他仍意识到不可过度忽略了历史发展中”个人”的角色。换言之,一个社会中个体与群体因素是不可分离的。而这样一个观点,在其早期即是如此,而在其晚期发展出较为系统的论述。虽然布洛克曾指出,在探究的路途上,历史的研究对象可以自由地转向个人或社会。52 但是,布洛克在强调社会群体的因素之余仍然意识到社会群体中”个人”的角色与作用。不过,观察他终其一生之著作,确实较着重于群体因素的历史解释观点。例如,在《法兰西之岛》当中,布洛克除了从社会群体形成(social groupings)的观点描绘巴黎地区的社会状况之外,还特别提醒后世学者必须投注心力,从事城市居民与农民社群的研究。而其博士论文则是一项专力于农奴此一社会群体之研究的成果。53

其次,上述所引述的文字也说明了历史研究所竟之功,绝非只是事件的累积而已,如果历史的探究无法掌握到人类社会群体本身,历史也将只是一项博闻强记的训练而已。因此,对于历史研究的对象,布洛克藉用费弗尔的文字一再强调:”不是人,重申一次,绝不是人。而是人类社会,有组织的团体。”54 至此,我们可说人类社会群体乃是布洛克历史思想与研究的核心概念。

整体历史:文明

布洛克又如何以人类社会群体的核心概念建构其历史解释的架构呢?而人类社会群体的活动所指涉的实值内涵又是为何呢?笔者认为,布洛克所谓的”社会”是一个包括了自然地理环境、物质生活条件技术、器具、社会群体关系的形式、人类的心灵状态等因素所形成的一个由下而上的有机整体。因此,从事历史研究与历史解释的工作时,史家必须从上述这许多方面去理解、分析历史的人事发展与变迁。尔后,当史家能够尽全力地认识人类历史各方面的实况时,他必须进一步将他们加以统合起来。换言之,布洛克在实际进行其历史写作时,更重视从整体的角度出发,进而完全掌握人类社会中自然环境、物质生活条件技术、器具、社会群体关系的形式、人类的心灵状态等各个环节之间的互动关系,并以此分析架构形成其对于历史整体的理解。诚如布洛克自己所言:

1837 年,米叙列向圣贝夫(Sainte-Beuve)解释道:『在我的叙述中如果只有介绍政治史,如果我毫不论及历史中多样的因素(宗教、法律、地理、文学、艺术等等),我的叙述方式将会非常不同。但是一个生机性的运动是必须的,因为这些多样的因素必须聚合在一个统一性的故事当中。』一个世代之后,轮到古朗士对索邦学院的听众说:『假设有一百个专家以拼凑的方式分配好撰述法国过去的历史,你们认为他们最后能写出法国历史吗?』我非常怀疑,至少他们会忽略了事实的连结环,而此一连结环本身就是历史真实。55

布洛克在此藉由米叙列与古朗士的文字表明,史家不仅必须对人类所有的活动建立一个全面、整体的理解,同时更需要把人类各种活动之间的互动连结关系进行分析与解释,也就是所谓的”连结环本身就是历史真实”。因此,他进一步地总结说到:

那是因为我们已经认知到在任何社会内部,无论其性质如何,每件事情都是互相牵制与关连的-政治与社会结构、经济体系、宗教信仰、心灵最粗糙与最细致的表现。我们该如何称呼这个综合体?56

在此,布洛克明确地指出了其从事历史解释的最高原则。

不但如此,他还进一步以”文明”这个概念来统称这一个社会的综合体。然而,十分可惜地,布洛克并未针对文明二字提出清楚的诠释。他只是约略提及如”毫无疑问的,文明也可能会有所变迁”、”这个社会综合体的主要重点也会或多或少遭到突然的修改,当这样的转变发生时,我们说那是一个文明继承了另一个”57 类似的字句,这或可以说明文明所代表的意涵,指的就是所谓的社会综合体。以下,笔者将以费弗尔〈文明:一个字的演变和一群观念〉(”Civilization: Evolution of a Word and a Group of Ideas”)一文,进一步说明文明二字意涵。58

费弗尔在该文中指出,文明一字经过其写法、用法与观念地不断演变与发展,到十八世纪臻于成熟。59 在十八世纪中,文明一字由于受到启蒙进步观念的影响,一直具有价值判断的意涵,它用来指称一个受到知识教化程度较高的人类社会。但是,除此之外,该字实质上的意义并不清楚。60 费弗尔认为,文明一字的意涵,一直到基佐从事《欧洲文明史》(The Civilization of Europe)的写作时才有了更清楚而丰富的意涵。在基佐的笔下,文明意指了”包含了一个民族所有的资源、一个民族生活中的所有方面的因素、与在生活中所有运作的力量”的社会事实。他进一步说明,文明是人类所创造的产物,其中包括了在人类社会状况的发展与人类在智识上的发展。换言之,文明的两大要素就是人类在社会与思想两方面的发展,而且两者是一体的。61 由此观之,布洛克以文明来统称人类社会的综合体的论述,与基佐的文明观有某种程度的亲近性。基于此,我们可以说,对布洛克而言,文明意指人类所有活动的全貌。而在实际从事历史写作时,布洛克便常常使用这个文明概念。在《封建社会》中,布洛克将作为一种社会类型的封建制度称为封建文明。62 在《法国农村史》中,他说法国农村是一个包含了各种不同的农业文明的复杂国家。63 例如,在”作物轮耕系统”(system of crop rotation)一节的结论时,他说到:”北方与南方两种不同的农业系统共同存在于法国的农业机制之中,并同时将其影响力深植于整个文明的根基之中。”而此一结论,乃是”我们从法国农村经济史中所学习到的最有价值的教训。”64 甚至,布洛克曾经计画撰写一部”在欧洲文明结构之内的法国社会史”。65

以笔者之见,这样一个以人类社会为分析架构的历史解释模式,在布洛克历史研究生涯的早期著作如《法兰西之岛》与博士论文〈国王与农奴〉中即已略具雏形,并在其晚期的《封建社会》、《法国农村史》与《史家的技艺》等著作中则更为明显而成熟。

在《封建社会》一书当中,布洛克明白地指出其著作的目的,就是要致力于解释一种社会结构及其得以统一的原理。66 并且,他非常强调:”唯有藉由对整体的人类环境的认识,最后才能理解统制一个社会的制度架构。”67 这样的历史理解的原则,由该书的章节安排就可见一斑。在卷一他探讨所谓”依附纽带的成长”(The Growth of Ties of Dependence)的论述过程里,他便渐次地从地理环境、人类物质生活、精神氛围、社会关系之状态的探讨,说明整个封建社会形成的历程。而在从事有关中世纪人的时间观之描绘时,他便是从自然环境、物质条件、社会结构与精神状态之间整体关系的分析来建构他的诠释。68

此外,布洛克也注意到社会实体或社会群体组织中的”人口”因素。在《封建社会》中,布洛克以人口数的升降趋势与分布的状态,作为其区分两个封建时期之分析的基点。他认为,人口因素对于人类生活的物条件、社会习惯、人际关系、经济活动、社会价值观的影响是毫无疑问的。因此,发生在 1050 到 1250 年间的人口再定居运动,乃成为封建制度第二个时期的特色。因为,布洛克认为:”当人类关系的网络相互收紧,商品和货币的流通速度加快,在非常松散的社会中诞生的欧洲封建社会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69 同样的,在《法国农村史》中,布洛克探讨田地的类型、轮耕制度的种类与庄园制度的发展时,他也注意到了”人口”因素在人类历史的发展与社会的演变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70

在《法国农村史》一书中,布洛克不同于前人由法律、制度层面研究庄园制度,他结合了对农村习俗传统、技术的变革、土地分布形态、农民社群的类型与农民心态的理解,来探究庄园制度的变迁与发展,并建构他对法国农业文明的诠释。而这就是《法国农村史》在历史解释上所表现出来的特色。例如,布洛克在书中指出,每一个农业系统不仅仅只是以其耕作制度为其特征,而是一个技术与社会关系(social relations)交错而成的综合体。71 因此,就大体而言,不管耕地区划的单位是多少,其耕作活动呈现出完全的一致性,即农民会完全地按照社群或传统习俗所规定的日期来进行各种例行性的农事;同样地,只要是经由社群所决定的改变也是被允许的。72 另外,虽然若干少数独特的区域也有可能发生脱离常规的农业习俗。不过,布洛克认为这些区域之所以会如此”脱轨”(out of course)是因为其居民所具有的资产阶级(bourgeois)性质,即他们经常不照一般行为法则而更具个人色彩,因此其从事农业活动也是不同于普遍化的多数整体。73 在此,我们可以发现,布洛克对于社会群体因素的重视,他认为在农业活动与农村社群的性质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布洛克如此说道:”唯有一个由凡事以社群来思考的人所组成的紧密社会,才能形成如此一种农业系统。而土地本身乃是集体劳动的产品。”74 所以,农村社群的强制力量所形成的农业习俗,也直接反映在土地耕作的型式之上,他说:

不管是富人或穷人,都受整个团体的习俗所束缚,如此一来也在不同社会阶级与不同的耕作方式之间保持某种程度的平衡。这一种『初步的共产主义(rudimentary communism)』--这一个词是从饶勒斯(Jaures)的《革命史》(Histoire de la Revolution)一书中借来的--乃是此种农业文明的标志及其存在的理由。75

由此观之,布洛克对于社群概念之重视,强调从社会的角度来探究人类社群组织与农业习作之间的强制关系。同时,也反映出人类物质生活与社会群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基于此,布洛克进一步指出,法国农村社会整体结构的变迁,将导致庄园制度发生根本性的变化。76

不仅如此,布洛克以社会组织的观点解释历史的特色,还表现在他对习俗的强调。对布洛克而言,他认人类初期社会的特点显现在习俗对社群生活的强制性上,而法律条文往往只是习俗的条文化而已。因此,布洛克认为,在中古法国农业生活之中,习俗对人类活动的强制性是无远弗届的,甚至更甚于法律条文。他说:”这样的变化,并非法律变迁的结果,因为法律改变不了任何事。而真正的原因,乃是社会秩序(social order)的变迁。”77 这样的观点,反映出布洛克受到涂尔干社会学的影响;在这里,笔者所说的影响指的是涂尔干的”社会分工论”。

在布洛克眼中,经济活动、社会群体与生活方式之间实具有密切之关系,诚如他所说的,”所有的经济现象,只有在其所处的社会背景之下才得以理解之。”78 例如,在《法国农村史》中有关税收方式一节的论述当中,布洛克指出,租佃制(metayage)此种税收方式主要分布于贫困或较少开发的地区,其主要成员都是小资产阶级;其因乃由于这些小资产阶级较能接受这种税收方式,更重要的是,这种税收方式适合小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由此可见税收制度、阶级与生活方式之间的关系;所以,布洛克指出,两种税收方式正反映了两种社会类型(social types)。79

布洛克在《法国农村史》有关”社会团体”一章的论述当中,强调历史的发展与变迁中之社会的互动关系。80 布洛克在此,说明法国农村中的社群组织(manse)的重要性及其变迁,同时进一步论证了人类社群组织形态、社群活动与农业耕作形态之间的关系。他认为,人类生活各方面所呈现出来的性质与其社会组织的形态有极其密切的关系。例如,他指出农村集体工作习俗的消失,对耕地的构造、型态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换言之,农村生活与物质状况的变迁,乃是人类社会变迁的反映。81 由此,读者可以获致布洛克历史思想重要的观点,他强调社会生活中的社群结构、生活习惯、心灵态度、物质条件等各方面之间关系的掌握与整体的理解。

人类的意识就是历史研究的题材

然而,针对布洛克等其它年鉴史家强调社会整体结构的历史解释的特色,马克思主义史家以为这将导致史家把”人”与”人之意识”的因素,排除在历史发展之外,甚至认为会陷入决定论(determinist)的危险。这样的批评导源于马克思主义史家所强调的”人是社会的动物”、”人创造历史”的概念。然而,这样的批评是否适当?年鉴史家的历史解释果然将”人”的因素给遗忘了吗?对于此,伊格斯(Georg G. Iggers)似乎有较为持平的见解。伊格斯认为,年鉴学派以社会的概念进行历史研究,将比其它具有社会科学取向的史家或者马克思主义史家的历史解释,还要更具洞识与开放性。82 事实上,布洛克”历史就是研究人之社会在时间之流之变迁的科学”与”社会是个人心灵的产物”的观点,似乎与马克思主义史家有些异曲同工之妙呢!83

我认为,布洛克并不像批评者所说得那样,只注意到人类生活的物质因素与物质的状况;对于人类精神层面的生活与意识的因素,他也非常地重视。布洛克认为,”归根究底,人类的意识是历史研究的主题;就历史研究而言,人类意识之间的交互关系、纠缠与感染,就是真实本身。”84 换言之,对于人类社会的研究,史家必须奋力地挖掘出隐藏于社会生活的背后人类精神的面貌与状态。布洛克以黑死病造成欧洲人口骤减的现象为例,指出这一个现象是在某些心灵条件的社会下才可能发生。并且说,它在道德方面的影响,也只能以集体意识来加以解释。85 此外,布洛克进一步指出,社会是个人心灵的产物。例如在分析宗教改革时代纺织工人团体何以成为基督教异端产生的温床时,布洛克即认为纺织工人此一社群团体独特的经济生活与宗教生活两种生活融合为一,塑造了一个社会特有的心态。86 因此,我们可以更直接了当地说,历史的事实是心理的事实(historical facts are psychological facts)。

由此可知,虽然布洛克强调由社会结构的观点从事历史的研究,他仍然非常重视人类本身的意识、精神因素与力量,并非论者所称的决定论者。而且,即使布洛克对于人类生活物质条件、状况十分的重视,但在历史解释上,最后总会归诸人类心理的因素。因此,他绝非是纯粹的唯物主义者(materialist)。例如,在一篇有关中世纪农民心态与技术革新的论文当中,布洛克除了尝试从自然环境、土地耕作与技术形式、社会结构之相互关系的观点提出他的解释之外,甚至指出有关技术革新的社会现象,其最根本的因素乃是农民的集体心态所致。87 另外,有关农奴制度的论述当中,布洛克同样指出了人类心态因素的作用。他认为,农奴解放政策并非完全出于政治或社会的因素,解放政策之所以得以形成,实乃”末世审判”的宗教心态使然。同样的观点也曾经出现在〈国王与农奴〉当中。88 再者,值得注意的是,在论述庄园制度之瓦解过程的一节当中,布洛克指出资产阶级的发展乃法国社会史与农村史最具关键性的一件事,因为”他们已经养成了一种资本主义者的心态(capitalist mentality),如此一来也改变了庄园开发土地的方法。”89

同样的,在有关法国农业活动、技术与器具的论述当中,布洛克认为法国农村中农业活动的设计与实行,与一种被视为理所当然的”普遍概念”(general idea)具有相当密切之关系。如公有地放牧的农民义务乃源自于一种”心灵态度”(attitude of mind)。甚且,布洛克还不厌其烦地举证这些”集体观念”(collective idea)的影响力。90 同样地,农业习作的习惯之所以产生变化,其原因除了社会结构的改变、农业技术的革新等因素之外,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知识的流通所导致的农民心态的改变。91 因此,在谈及不规则敞田与耕作器具的关系时,布洛克认为仅仅依靠物质性的因素,无法有效解释吾人所观察到的现象。他问道:”这些纯粹物质的因素足以解释之吗?”92 然后,布洛克进一步回答:

当然,要展现出在技术发明背后的因果锁链是非常吸引人的。双轮犁导致了长形田,而长形田又产生了对于集体习惯一个强而有力的刺激,然后安装导轮的耕犁成为整个社会结构的基础。但是,我们必须谨慎,这样的推论,将会忽略了人类行为的多样与精巧。当然,双轮犁迫使耕地延长了,但耕田狭窄的因素却不是如此。……原因是,将所有的土地分散,被认为是可以形成均等的机会,农民们被允许耕种不同种类的土地,可以不至于在自然灾害或社会灾难中被摧毁,如冰暴、病虫害、劫掠等,灾难总不至于同时摧毁整个地区。这种农民心态(peasant mentality)根深蒂固,至今还抵制土地调整的明智之举。在土地分配上,无论是长形耕地或者是不规则耕地,都受这种思想的影响。93

由此观之,布洛克并不认为是单纯的器具因素造成了某种的集体行为,真正的因素是一种长久以来的”农民心态”影响所致。诚如布洛克所言:”对具有反省能力的人来说,物质的世界只不过是一个面具,而一切真正重要的事情,是在它背后所发生的。”94 这里所指背后所发生的事物,指的就是人类意识。由此,我们可以说,布洛克在从事说明农业土地形态与技术形态的关系时,并未仅仅重视物质因素,相反地,他把现象的原因归诸于人类的意识因素。

关于布洛克对于人类心灵状态的强调,笔者认为绝对不可以漏掉《国王神迹》这本着作。布洛克在《国王神迹》一书中所定下的研究取向,被视为心态历史研究的先驱之作。在该书中,他对心态历史研究的观念及所设定的纲领与方法,对后来的年鉴史家产生了极大的影响。95 不但如此,津兹伯(Carlo Ginzburg)也自承,从思想系谱的观点言,其《起司与小虫子们》(The Cheese and the Worms)之著作深受布洛克的《国王神迹》所影响。96 前已述及,《国王神迹》在探讨中古十世纪到十八世纪期间,流行于法、英中人们普遍相信经由国王的”御触”可治愈因”国王的邪恶”所引起的皮肤病的一种普遍心态,并说明此种心态的发生、发展与衰落的过程。人们何以如此呢?布洛克在导论中明确的告诉读者,一般人民所具有”国王具医治疾病的神奇力量”的概念,反映了人民对国王与王室之”神圣性”的信仰:而这一种信仰,反映了自古以来人们对”王权”神秘力量之迷信的一种”集体意识”(collective consciousness)、一种意识的趋向(tendencies)。97 因此,布洛克认为深植于人民心灵中”王权”神圣性的印象,乃构成”御触”此一现象的主要因素;也就是说,人们关于国王神圣、奇迹般特质的概念、仪式、崇拜的行为与态度本身,乃是此一时期心理状态之写照。98

同样强调人类意识因素的历史解释观点,也随处出现在《封建社会》一书当中。基本上,布洛克认为,从事社会结构之历史变迁的研究,其起点就是要分析其精神氛围。因为,”社会就像思想一般,是由重复不断的相互作用所交织而成的。”99 例如,布洛克指出,在封建时代的艺术、建筑的背后,所隐藏的便是当时人们的宗教情感、价值观;人口再定居运动所引发的经济发展,除了影响了人际关系的结构之外,也促成了整个社会价值观的改变。100 又,在有关日耳曼人与斯堪地那维亚人(Scandinavian)之入侵的探讨中,布洛克注意到入侵对于人们的影响,不只限于物质层面的损害,也对人类的心理状态产生了极深刻的影响与损害;人们心里始终处于恐惧、服从的状态,基于生存的理由,导致了人口聚居的状况,并进而造成欧洲社会关系与社会组织的变化。相反地,蛮族入侵也为自己带来了精神层面的改变,由于信仰基督教的结果,某种程度上促使蛮族自身生活方式的改变;此乃由于促成蛮族长期劫掠与长途迁徙的冒险习俗与心态,在进入西欧之后已经逐渐地瓦解所致。101 最后,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布洛克在有关中世纪社会”感情与思想的状态”(modes of feeling and thought)一节中有关人类对自然与时间的态度和宗教心态的论述,特别表现出他对于人类精神层面的兴趣。102

以上,笔者从布洛克历史思想与实际研究的层面,指出布洛克以社会整体为观察视野的历史解释,并未如论者所称的忽略了人类本身及其意识的因素,也不会因此而流于决定论之弊端。实际上,一般批评者对布洛克等年鉴史家所抨击的决定论倾向,其因不仅在于上述的理由,还包括了他们认为年鉴史家表现出对于地理因素的过度重视。

但是,布洛克虽然表现出对于地理因素的注意,但并未过分地强调。笔者认为,对于地理因素的强调,实际上早已长期存在于法国以往的思想与著作之中。从十六世纪让波丹(Jean Bodin, 1530-1596)的《简易理解历史的方法》(Method for the Easy Comprehension of History)、十八世纪的孟德斯鸠(Montesquieu, 1689-1755)的《法意》(The Spirit of the Laws)到十九世纪米叙列的历史思想,都一再地显示他们对于地理环境因素的考量。103 其次,就法国当代历史学而言,对于地理因素的强调也有其学术机制的因素。在本文第一章当中,笔者已述及法国高等教育体制中,历史与地理学被列为学位考试的同一个科目。同时,法国在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以维达布拉什(Paul Vidal de la Blache, 1843-1918)为首的人文地理学的发展也非常兴盛。因此,法国高等教育改革后学院体制中的历史学,或多或少对于地理学的知识都有所接触,自然对其历史研究也有相当的影响。

因此,后来像布洛克、费弗尔或布劳岱尔等年鉴历史学家,其思想当中也多少呈现出对于人类历史发展中地理因素的考量。观察年鉴史家的历史著作,我们可以发现,其写作与论述架构通常是以地理环境的介绍为著作的起点。其中,费弗尔与布劳岱尔由于受到维达布拉什人文地理学观念的影响,对于地理因素重视的程度尤其强烈。就布洛克而言,其一生主要的历史著作如《法兰西之岛》、《法国农村史》与《封建社会》等,都呈现出对地理因素的注意以及若干人文地理学观念的运用。然而,不似费弗尔与布劳岱尔那般强烈的地理决定论倾向,布洛克在某种程度上对于维达布拉什的人文地理学的观点抱持着保留的态度,甚至抱持了反对地理决定论的观点。在《法兰西之岛》一书当中,布洛克对于地理因素采取了保留的态度。例如,在论及巴黎地区行政区域之发展时,虽然在地理环境上多所着墨,但是,他认为行政区范围、界限的形成,其决定因素并不在于地理的因素,而在于人所参与的历史本身的变迁所致。104 除此之外,布洛克甚至对人文地理学式的区域史研究加以批判,提出他所认为理想的区域史研究的方法论。105 在《法国农村史》一书中,布洛克在分析轮耕制度的分布状况与人口多寡之间的密切关系时,认为大体上来说两种明显对比的轮耕制度所形成的两种农业文明(agrarian civilisation),其成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历史的、民族的和地理的原因等,而不能仅从地理因素加以解释。106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布洛克对于历史一词的诠释。历史作为一门研究社会的科学,历史家必须从社会整体的角度去掌握与理解他所研究的对象,进而从事史家的解释与分析。

科际整合与史料观念之革新

笔者认为,以掌握社会整体历史的理解为职志的历史思维,乃是布洛克历史思想的核心。而这样的历史思维,不但开拓了历史的视野,丰富了历史家的意义,也开启了法国史学的新页。

首先,基于这样的历史思维,历史所探究的是人类社会群体的活动,若仅仅注意到个人,将无法掌握历史发展的深层而多元的因素。同样地,若只是关注政治、军事的事件,而无法从社会群体的整体角度去探究历史,也将流于肤浅。如此,突破了传统方法学派过度专注于历史发展中的个人、事件因素的研究取向。其次,这样的历史思维,不但开启了法国历史学的新页,后来也成为年鉴史家的特色之一。他们主张以人类所有活动的历史,取代传统方法历史学派以政治为主干的历史。传统的史家只注意到过去历史发展的表面,而未触及历史事实(historical reality)中深层的整体社会结构。换言之,年鉴史家强调以系列的、功能的与结构的路径来理解社会,因为社会是一个具整体性的有机体。同时,他们也致力于探究一个社会体系如何运作,并以时空、人类、社会、经济、文化和环境等多层次的角度去理解一个社会群体的功能。107 基于此,他们认为唯有从事经济、社会、文化、地理与心理等各层次结构的”现象”与”实体”之研究,并关注整个社会整体中各层次结构的互动关系,才可达到对历史整体的理解。于兹,年鉴史家喊出了所谓”整体历史”(total history)的口号。

对布洛克或年鉴史家而言,”整体历史”的概念或许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理想。但是,也因为怀抱着这样的理念,历史探究的视野也因此而扩大了。在现实的发展上,年鉴创立初期即以”整体历史”为诉求确定了社会史与经济史的研究方向。以本文的主人翁布洛克而言,他在《法兰西之岛》、《法国农村史》、《封建社会》与等著作当中,都呈现了强调自然环境、社会结构与精神状态之间关系的历史解释观点,具体实践了所谓的”整体历史”的历史解释。而布洛克这种强调人类生活中各层次结构的历史解释,更被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家霍布斯邦(Eric Hobsbawm)赞誉为”社会整体历史”的最佳典范。其它,如布劳岱尔则在其《地中海及菲力普二世时期的地中海世界》(The Mediterranean and the Mediterranean World in the Age of Philip II, 以下简称《地中海》)一书当中,也实践了此一追寻与建构”整体历史”的理想。108 再者, 1950 、 1960 年代以后的年鉴史家,则发展出以社会整体为基础的区域史研究,他们皆企图描绘一个地区的”整体历史”,例如拉度里(Emmanuel Le Roy Ladurie)的《郎格多瓦的农民》(The Peasants of Languedoc)即是一例。109

其次,随着历史认识的视野与研究领域的扩大,为了达成对于人类所有活动的理解,史家便必须采取科际整合的研究取向,并且扩大史料运用的范围与种类。首先,布洛克从知识之整体性的角度,说明科际整合的必要性。因为,他认为:”每一门科学,就其本身而言,代表的不过是追求知识的普遍性努力中的片断,我已在前面举过例子,想了解某一学科的研究方法,必须做的是,去看看他们与同时存在于其它领域内所有趋势之间的关连。”110 因为,各种学科都能在史家探究人类活动的万般现象时提供知识与概念上的助益。史家们一方面企图从其它社会学科借用或引进新观念、方法,以应付愈趋扩大的历史研究领域;另一方面,新观念也可用作史家从事历史解释与分析的概念工具,以方便其能更有系统地进行论证。如此,才能真正达成对历史整体的理解。所以,布洛克如此说道:”因为唯一真实的历史,是人类全体的历史,只有经由互助才能进步。”111

就布洛克而言,在与费弗尔共创《年鉴》时,其所揭橥的主张便是鼓励科际整合的历史研究。在其从事历史研究时,也经常运用社会学、人文地理学、语言学等其它人文学科之概念与方法。同样地,除了布洛克之外,在此一对”整体历史”的追寻的理想之下,随着历史研究之扩充的需求,年鉴史家在从事历史写作时,也表现出积极与其它人文学科进行知识交流的态度。112

相同地道理,面对历史研究领域之扩大,史家对史料搜集与运用,也必随之更具多样性。这引发了布洛克对传统史学史料运用观念上的批判与革新。在传统史学方面,郎格诺与塞诺博斯的方法历史学派方法论,主张与强调档案文献等有意识的文字史料乃是从事历史研究的唯一依据。113 相对地,布洛克则认为所有可以让史家观察到人类活动与精神之痕迹的事物,都可以作为史料。因此,非文字如考古文物与无意识的史料,也可以作为史家从事历史研究时的证据。正如他在《史家的技艺》一书所说的:”历史资料的多样性近乎无穷,人所说的、所写的、所做的、所接触的任何事物,都能教导我们有关他的事。许多人由于不熟悉我们的工作,以致低估了历史资料真正可能包含的范围。”114 基于此,布洛克在其历史研究中,所使用的史料种类便极为广泛。其中,比较特殊的例子如,在《封建社会》中,布洛克便企图运用《罗兰之歌》(Chanson de Roland)、《纪尧姆之歌》(Chanson de Guillaume)等史诗,来勾画一般庶民的历史记忆与精神状态。他认为,虽然这些史诗在某种程度上是虚构的,但却能透露出当时的历史情境与一般俗民的心灵态度与集体记忆。115 在《法国农村史》中,布洛克则使用了空照地图,用来描绘法国农业土地利用的形态与分布状况。116 总之,布洛克运用史料证据的观念非常灵活,也非常具有新意。除上所述的例子,他曾经运用的史料证据还包括了诗歌、遗嘱、祈祷文、考古遗址、墓碑、传奇文学、请愿书、教会档案、印章、绘画、浮雕、考古遗址、契据登记簿、地图、文学作品、备忘录、统计数据、医学、神学与政治学理论的著作、钱币等。117

另外,由于解释多样性史料之需要,史家也因此必须借助其它学门的知识。由于使用的史料种类、性质范围的扩大,使得史家必须借用其它学科如考古学、地质学、语言学、建筑学、心理学的技术与知识来解释史料。诚如布洛克所言,”如果几乎所有重要的人类问题需要我们处理各种资料,而另一方面,资料的种类又必然横跨几个不同的专业技术。那么,每一部门的学徒阶段是漫长的,而完全的熟练则需要更长且无间断的练习。”118 因此,由于史料范围之扩大,促使史家也必需迈向了科际整合的道路上去。

第二节 多层次的历史时间观:长时段

布洛克历史思想的革新意义,不仅表现在其对于社会整体历史的诠释。他在历史的时间观念上的见解,也跳脱了传统僵化的线性时间观或编年式的历史时间概念。布洛克在时间观念上的新意,主要在于他对于历史的过去与现在之关系的诠释,以及他所揭示之多层次的历史时间观与长时段的概念。因此,在本节当中,笔者首先将介绍布洛克对传统的历史时间观的批判,其次,进一步探讨他对于历史的过去与现在的诠释;最后,说明布洛克多层次的历史时间观与长时段的概念。

历史学是在时间中的人的科学

时间与对时间的观念,是人的历史意识之中和人在理解历史之时不可缺少的因素。布洛克认为,不仅仅是历史学研究者,就算是一般人也必须将其对于人事发展的观察,放置在时间的脉络中来理解。诚如他所指出的,历史的时间是具体而有生命的实体,是沉浸事件的血浆,也是使事件变得可以理解的场所。换言之,”时间”乃是历史家从事历史研究时必须考虑的因素。所以,布洛克认为,若只是将历史称为”人的科学”仍然是含糊不清,必须说历史是”在时间中的人的科学”。119 因此,在人的科学的命题中,进一步加入”时间”的因子,如此历史的理解才得以完满。诚如布洛克精妙的比喻:

只有当史家在可谓为历史的主角的”人”与可谓为历史的气候的”文明”二者的生命航图上描绘出精确的”时刻”时,才会感到他已给予一幅真确的图像。120

那么,我们要问,布洛克的历史时间概念为何呢?他又如何提出他对传统历史学时间观念的批判呢?

首先,布洛克基于社会之整体的历史研究的概念,对于传统历史学的历史时间观提出了批判。布洛克认为过去长久以来的历史研究,都过度地沉溺于”起源”的研究。基本上,他认为过去汲汲于探索”起源”的研究态度,对于历史研究本身并没有实质的帮助。首先,起源取向的历史已经成了为价值判断服务的工具,人们用过去来解释当代,也只是为了想为当代辩护或加以非难。因此,布洛克认为”起源”已经变成热衷下判断的魔鬼化身,并且成了真实的历史的恶敌。121 这里,布洛克所批判的,便是其父执辈在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所犯的错误。其次,布洛克认为,”起源”就其字义而言,不论是作为说明原因、或作为说明功能的开端,都无法帮助历史家真正了解与解释历史发展中的万般现象。在以天主教作为例子的论证当中,他说:”知道其开端,对了解实际的宗教现象是不可或缺的,但却不足以解释该现象。”因此,”问题不再是耶稣是否先钉死在十字架再复活,而是它是如何被传下来的,以致于今天有如此多的同胞相信十字架殉难及复活。”所以,布洛克认为:

实际上,不管我们从何处发现对信仰的忠诚。所有的证据都指出,它只不过是群体一般生活的一个面向罢了。就像一团线球,由社会结构与心态的种种不同特性交织而成。简言之,宗教之教义涉及整个人类环境的问题。高大的橡树,是从小小的栎子长成的。但是,只有遇上适宜的土壤及气候条件,才有此结果,而这些条件是完全超乎胚胎学的范围。122

换言之,历史研究真正所要达成的,并不仅仅是对万般现象之起源或原因的了解,更重要的是从社会整体的角度,去理解历史中各种现象演变的”土壤与气候条件”。例如布洛克在《国王神迹》一书当中,一再地提醒读者,国王神迹的起源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要理解国王神迹何以在中世纪的人类社会中发展为一个群体信仰。此外,布洛克也认为,任何寻求人类活动之起源的研究,都潜藏着把世系与解释混为一谈的危险。以封建制度的起源为例,布洛克认为不论是罗马的起源、或是日耳曼的起源,欧洲封建制度的特殊建制并不仅仅是残留物的拼凑。在我们历史的某个阶段,这些特殊建制源自于整个”社会情境”(social conditions)。123 因此,就人类活动的现象而言,历史家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要去理解它的社会条件与情境。在此,布洛克以社会整体的概念为基础,呈现出他对传统历史学的起源偏执提出了批判。

其次,布洛克提出了对传统历史学的历史分期概念之批判。布洛克认为传统历史学所运用的编年学式的历史分期观念如朝代、世纪,往往过于僵化、牵强。124 相对地,布洛克认为应依主题的性质来建构历史分期的架构。例如,在说明《封建社会》一书的铺陈方式时,布洛克即指出,一切来源于君主制如帝国、王朝、朝代等从事历史分析的方式应该加以舍弃,而改以一种以观察社会现象为基础的分类体系。125 因此,在分析欧洲封建文明时,布洛克反对依照编年顺序的方式从事分析,而主张依社会性质的不同,将整个封建文明区分成两个不同的时期。126

历史的过去与现在:倒溯研究法(retrogressive method)

其次,由于过去与现在的区别,不但是组成时间概念的主要部份,同时也是历史意识与历史知识的基础。127 基于这样的概念,布洛克也提出了他对于历史的过去与现在的思考,同时也指出了历史家在从事历史理解时的两个重要历程,也就是”由过去理解现在”与”由现在理解过去”的提议。布洛克认为,对”过去”的无知,不但蒙蔽了对”现在”的认识,而且也误导了现在应采取的行动,换言之,”忽略过去,不可避免的会导致对现在的误解。”因此,历史家”由过去理解现在”似乎是理所当然的。相反地,一个人在企图了解过去时,如果他对现在一无所知者,那么也可能弄的筋疲力尽而毫无收获;所以,历史家必须”由现在理解过去”。128 历史家或者一般人由过去理解现在,似乎是毋庸置疑的道理。但是,由现在理解过去的道理为何呢?又,史家如何由现在理解过去呢?

布洛克进一步提出他的说明。他认为,对现在的通晓对于了解过去更有直接的关系。他说:

认为历史学者所采取的研究顺序一定得与事件发生顺序相符,这的确是个严重的错误。尽管在最后,他们还得恢复历史的真正时间顺序,但如果在一开始时,他们能如麦特兰(Frederic William Maitland, 1850-1906)所说的”倒读历史”(reading history backwards),那么,他们经常会有不少获益。因为,所有的研究,其自然的进展,是由最了解的到最含混不清的。129

换言之,布洛克认为,对于历史的观察与理解,不一定要按照时序由过去推展至现在,也可以从对较为清晰的现在之状况推向过去。如果历史的研究只是机械地从前代推向后期,这其中永远埋伏着一个危险。这个危险就是我们会浪费不少时间去追溯某些现象的起源或原因,而这些起源或原因到最后可能由事实证明只是想象出来的。因此,为了解决由于资料稀少所造成的对于历史现象之诠释的困难,并且为了提出正确的问题,布洛克说首要条件是必须观察并分析我们现在的景观。布洛克以一个巧妙的比喻,说明这样的方法:

毫无疑问的,在我们朝向过去的源头溯游而上的旅程中,我们的确可以把这幅永远静止的图片,往前推源于每个阶段。在此,就像在其它地方,历史学者寻求了解变化。但是,在他检验的影片(film)当中,只有最后的图像仍然是相当清楚的,为了重建其它图像模糊的面貌,他首先得将底片的滚动条以图像拍摄时的相反方向放起。130

这样一个”倒读历史”、或者我们称之为”倒溯研究法”的概念,也可见诸布洛克于《法国农村史》一书之方法论的说明当中。在说明该书所运用的方法时,布洛克说:

然而,有许多时刻,当我必须使用离我时代较近的证据来理解遥远的过去,尤其是在从事农业系统的研究时。涂尔干曾经在一门有关家庭的课程上说:『若要理解过去,必须首先离开他。』这句话是真实的。但是,有时候也会发生如下的情形,即一个人若要理解过去,一个人必须首先注视着现在或最近的时刻。基于若干原因,我们要使用的方法是以现在的证据来从事农业研究。131

布洛克口中所说得原因,指的就是从事法国农村史研究所面临的在史料上的缺乏。他发现法国农业的历史一直到十八世纪之后才比较明朗化、比较清楚,而在十八世纪之前用来作为研究的资料是很稀少。因而,为了了解法国农业土地形态的多样性,他必须转向第一帝国与七月王朝时期所作的调查。132 换言之,倒溯研究法实际上是为了克服研究主题在资料上之阙如而生的。诚如布洛克所言的:”历史学家永远要被文件资料所摆布,尤其是农业史家,假若他们希望破解过去的暗码,他们大多必须倒读历史。”133 最后,布洛克也是以一个有趣的比喻来说明这个方法的意义。他说:”最近的过去所能提供给我们的,就像是我们必须去抽取出影片滚动条中的最后一张底片。”134

然而,我们要问,从对现在的观察,就能理解遥远的过去吗?历史难道不是持续变化的吗?布洛克自己不是也曾说过历史是变迁的科学吗?135 其实,虽布洛克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曾经指出历史研究的重大难题,正来自于历史在本质上是个连续体(continuum),同时也是持续的变化。136 那么,布洛克如何克服这样的两难呢?笔者认为,布洛克至少在《法国农村史》尝试提出他的思考。

布洛克所提出的倒溯研究法,除了具有在历史研究方法上的意义之外,似乎还隐藏了意图展示现在与过去间连续关系之观点。事实上,布洛克认为,他在《法国农村史》所处理的主题,也就是法国的农村习俗、技术与活动,在本质上都是属于缓慢变化的活动,即使有变化,也是极细微的。首先,在导论部份他指出:假若农业的习俗在几个世纪当中都是处于静态的,那是因为它的变化是极细微的,或者小幅的进步总是在没有动乱的地方发生的。137 然后,布洛克在法国农业文明之变迁的研究之后,进一步指出,至少有一件事情是可以确定的,节奏的变化尽管在各地有极大的差异,但没有一个地区是迅速的。138 因此,由于农民社会与农业文明在历史的时间上所独具的缓慢发展与变化的特性,布洛克发现中世纪的农业习俗与耕地形态,一直延续到现代法国的农业生活之中。因此,他说:”所以,过去持续支配着现在。今天法国农村的面貌中,几乎没有一个特点不能从对过去时代演变的研究中获得解释。”139

我们发现,在《法国农村史》一书当中,随处可见布洛克关于历史的现在与过去间之连续关系的观点,这不但是他在该书从事论述时历史解释的特色,也隐含了多层次的历史时间观与长时段的概念。140

多层次的历史时间观:长时段(longue duree)

布洛克时间概念的最大特色在于,他认为不应该以僵化的钟表时间作为历史研究的度量标准,历史所探究的是人的现象,因此应该依照现象本身所具有的性质作为史家在时间度量上的标准。据此,人类活动中各种现象,基于各种因素,便引发出各种不同层次的时间概念。

首先,布洛克指出,”简言之,我们倾向于把一个随意选取的、刻板有如钟摆的韵律强加到历史事实上,而历史事实与这种规则的韵律是完全不相干的。”141 在此,布洛克企图藉此批判传统历史时间概念的谬误。那么,该如何突破这样的谬误呢?针对此,他主张历史家”应当依据现象本身来寻求符合他们的时间”,同时进一步说明历史时间的多样性。142 他说:

最准确的测量是与该事件之性质配合的最好的。现在,每种形态的现象都有他自己独特的测量尺度,或者说,有他自己的独特进位法。社会结构、经济体系、宗教或心灵态度的变化,不可能依照过度精确的年代学(chronology)而不会遭到曲解。143

那么,历史作为研究人类社会之整体之科学,又应该如何显示其不同阶段的特性呢?布洛克说,问题在于找到社会发展的主调。所以,他提出若干适合用来诠释社会发展的时间单位。首先,布洛克提议以”世代”(generation)作为尺度。因为,同时生长在同样环境中的人,必然受到类似的影响而具有相似性,因而在每个”世代”之间必然呈现出在行为特性上的差异性。针对此,他说:”在同一个社会的同一个世代里,习俗与技术通常普遍存在着相似性,而此一相似性之强烈程度,使得没有人能轻易地脱离一般的习惯。”144 但是,布洛克意识到由于社会中实际上存在着不同的社会阶级或社会群体。所以,即使同属于一个社会的”世代”,其韵律不一定是相同的。换言之,即使同属于一个”世代”的人,也会因为分属不同的社会群体而有所不同的周期。另外,布洛克还注意到,由于社会变迁的韵律的快慢,”世代”的周期也非规律或固定不变的。于兹,布洛克多层次的历史时间观浮现。145 这样的概念,我们可以在《封建社会》有关中世纪人的时间观的论述当中发现,也可以在《法国农村史》的论述过程中发现。

相对于短暂的”世代”,较长的时间是”文明”。对布洛克而言,文明也可作为一个观察一个社会整体之发展的时间单位。但是,如前文所述,布洛克并没有对文明这个概念作清楚的说明,我们只知道他认为基于人类社会发展所具有的缓慢变化的特性,所以以文明作为相对较长的时间向度。为何?布洛克认为,不能仅仅以短暂的年代或世代来衡量社会的发展与变迁。他说:”社会如果要能完全由其紧邻的前代所塑造,那么,它的社会结构就必须软到事实上等于是无脊椎的。”146 换言之,就社会的结构而言,我们无法在短暂的时间中可以观察到它的变化。因为,社会有其所独具的惯力与惰性。147 在此,我们可以发现,布洛克认为社会发展与变迁的性质,必须以较长时期的时间作为其理解的向度。

由上述的观察,我们可以发现布洛克所呈现的多层次的历史时间观。布洛克曾说:

总之,人类的时间永远不会符合时钟的严格一致性或其固定的间隔。人类的事实要求度量的准则配合其自身韵律的变化,并要求其边界有广大的边缘地带。只有维持这种伸缩性,历史学才有希望使分类符合柏格森所说的:”事实的真正轮廓”--这正是任何科学的终极目标。148

但是,并非所有的历史现象一定都得像布洛克所认为的,必须以相对较长的时间观来理解。而他自己也意识到此点,所以,他说:”历史学者不免摆荡于下述两者之间:他有时考虑的是跨越长时段之相关现象的巨大波浪,有时则考虑当众流汇聚成汹涌的漩涡的特定时刻。”149 事实上,他自己也曾经以其在两次世界大战的经历,著作了《战争回忆录: 1914-1915 》与《奇异的败仗》两本书。换言之,历史家从事历史的观察与理解时,得依照其所处理之主题的性质选择运用的时间单位。但是,从布洛克所从事的实际历史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他特别强调某些长时期发展与变迁的现象。依笔者之见,在布洛克特殊的历史时间观中,已经隐然可见布劳岱尔长时段时间观的雏形。150

在《封建社会》一书当中,布洛克所处理的主题即是从九世纪中叶到十三世纪初期间的欧洲封建社会的形成、发展与变迁。151 前已述及,基于社会与社会结构变迁所独具的特性,必须以较长的时段来综观其发展。而在这样的架构底下,布洛克将封建文明区分为两个时期,他这样指出:

若完全按照年代顺序排列处理封建文明这一部文明史,是一个重大的错误。由于最后入侵的停止,无疑地或可能促成一系列非常深刻而广泛的变化,而这些变化则在好几世代之后,也就是十一世纪的时候才发生的。虽然没有发生与过去明显的断裂,但这种方向性的变化也影响到一切社会活动的图像。总之,存在着两个连续而基本性质不相同的封建时期。152

在《法国农村史》一书当中,布洛克以”长时段”的观点,探讨十三世纪农村的领主制度到十八、九世纪的农业革命之间,有关人口增殖与居住的形式、农村景观、地形的种类、地块的设计与实况、耕种实务、生产的社会模式的发展与演变动态的结构过程,从中探究不同的农业文化类型的结构是如何变动的。在《法国农村史》的结论中,布洛克指出:

确实,那一个学科更急切于迫使他的实践者抓住历史真正本质的研究方法呢?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连续统一体(continuum)中,分子与分子之间的震动波传播到遥远的地方,所以,不论其所在的发展阶段为何,都不能以它对最近阶段历史的考察来理解一个单独的运动。153

同时,布洛克也企图藉由耕地形态之转变与若干农业习俗衰落之探讨,说明个人主义心态之兴起、资本主义商业行为之出现与庄园制度的社会如何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之变迁。154

《国王神迹》一书之主题,在时间的向度上即横跨了八个世纪之久。该书之主旨,在于论述十世纪到十八世纪期间,流行于法、英的”御触”仪式与人民对此仪式的集体信仰。他致力于描绘人民”集体幻想”的普遍趋势,而此趋势延续了长达八世纪甚至更长的时段。伏维尔(Michel Vovelle)则将这种心理的现象称之为”心灵结构的惰性趋力”。155 换言之,人的心态经常可持续发展绵延数世纪之久,看似”极为缓慢的变迁”或根本不变的历史。而该书所描述的”国王神迹”,便属于这一种缓慢发展的社会现象。总之,在《国王神迹》一书中,布洛克以长时期的观点来考察人类宗教心态的形成、发展与演变,而在书中他也不只一次的使用”长期”(long period)一词。156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理解到,布洛克不满于传统僵化的编年史、事件史与起源式的历史时间观,而提出了倒溯研究法、多层次的历史时间观与长时段等概念。此外,笔者认为,布洛克在历史时间观上之创获,实源于其历史思想中的社会整体历史之概念。此乃由于史家必须从整体的角度掌握对历史发展的理解,于是针对不同的研究对象,便必须依照其本身变迁的韵律来观察,如此便推衍出多层次的历史时间观,如地理的时间、社会的时间、人类心态的时间等。

第三节 问题取向的历史研究与比较方法

布洛克具有革新意义的历史思想,不但表现在历史的概念与时间观上,也同时表现他所提出的问题取向与比较方法。问题取向的历史研究是布洛克所坚持的主张,他认为历史的研究都源于历史家自身的问题意识,历史研究的起点便是提出一个适当的问题。比较方法则是布洛克从事历史的实际研究时经常运用的方法,其意义在于:首先,帮助史家提出适当的问题;其次,则是作为史家从事历史解释时所运用的原则、方法。笔者认为,问题取向的历史研究与比较方法,乃是布洛克方法论的核心,也是布洛克建构其历史解释时的基础。

问题取向的历史研究

“问自己问题是有用的,但是去回答他们,是很危险的。”157 这是布洛克的老师塞诺博斯所说的一句话。相反地,布洛克则认为问题的提出乃是历史研究的起点,他说:”每项历史研究都假定在一开始就该有个询问的方向。”158 对布洛克而言,提出问题具有双重的意义。首先,一方面是要向史料询问适当的问题,以发掘出在史料背后所隐藏的意义。因此,在布洛克眼中,史料的意义乃是史家所赋予的,”史料在史家适当的询问之下,才开口说话。”并且得以”偷听那从不打算说出的事情。”159 换言之,布洛克强调史家不能受制于史料而从事历史的研究,并主张史家要”质问”文献,且将之放置在”问题”的架构之下,以此构成史学研究的起点。笔者认为,这项原则的提出,凸显了史家在历史研究时的主体性,并构成了史家与史料之间”新”的互动关系,史家不再是受制于史料的奴仆。160 另一方面,提出问题构成了史家从事其历史研究所进行的方向,史家藉由自问自答的方式,逐步铺陈、建构其历史的解释。布洛克认为,根据对于史料的检验与比较,进而提出或形成问题,将有利于史家从事更为合理而准确的解释。

对布洛克而言,历史家所提出的问题,不但是历史研究的起点,也是从事历史研究的最重要的一环。他甚至认为,在历史研究的版图上,史家最重要的贡献在于他在某一个特殊的研究领域提出了什么具有重要意义的问题。当一个历史研究的开拓者,对布洛克而言乃是更具有重要意义的。在布洛克写给费弗尔的一封信当中,提及了将《法国农村史》的演说内容经增补后出版成书的念头时,他如此写到:”为了我在奥斯陆的演说,我费尽心力地工作。尽管在演说内容中很明显地仍有许多晦涩不明与轻率的假设,但是我希望将它变成一本书,因为在某种程度上,它可以说形成了若干问题… … 你也知道的,在此一领域的研究几乎没有综合性的著作。”161 在《法国农村史》的导论当中,布洛克指出,这本综合性的著作并不企图成为定论,他自己预计自己的著作将会被后人所质疑、修正,他期盼这本书能够刺激出农业史方面较严谨的著作。因此,他自己以此一领研究领域的”开拓者”自任,并认为”问题的形成较之于解决的方法还要重要”。162 事实上,对于作为一个开拓者的理想,布洛克的确是成功地,他被称为是法国农村史最重要的奠基者,而他在相关研究领域所提出的观点与问题,也被后来的学者如杜比的研究中引申或者解决了。163 同样地,布洛克《国王神迹》与《封建社会》两部书都具有开创性的成就,并且都在著作中提出犹待解决的问题。在《法兰西之岛》当中,布洛克也明确地指出,真正理想的区域史研究应该是问题取向的。164

布洛克所提出了”问题取向的历史研究”(history-through-problems)的原则,突破了史学一向以来叙述取向的历史研究与写作传统。而这项”问题取向”的历史研究原则,则一直被年鉴后代史家沿用至今。诚如勒高夫(Jacques Le Goff, 1924-)所说的:”新史学就是问题史学”,其意就在于标榜新史学与传统史学之间的差异。165

比较方法及其运用

比较方法的使用,一向是布洛克历史研究的特色,他也曾就这个方法提出他个人的理论,而此也正是他对当代史学的主要贡献之一。英国史学家巴勒克拉夫(Geoffrey Barraclough, 1908-1984)曾给予布洛克极高的评价,他说:

当代历史家之所以非常重视比较史学,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马克布洛克的教导和他所作出的榜样。在 1928 年,他写了一篇对欧洲社会进行比较研究的纲领性论文,及他的那部论述封建社会的名著也为后来的比较历史提供了楷模。166

上述引文中所提及的”纲领性论文”,指的就是布洛克在 1928 年所撰写的一篇题为〈朝向欧洲社会比较历史的一个贡献〉的论文。167 在此文中,布洛克乐观地认为,将比较方法运用于历史研究之上具有无限地的可能性与潜力,因此期望史家能够广泛第加以运用,甚是说”是史家现在最为迫切的任务。”168 不过,布洛克仍谦虚的表示,比较方法并非他个人的新发现,他只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从史家的观点出发,提出一个较为适当的解释与补充。因此,在〈朝向欧洲社会比较历史的一个贡献〉一文中,布洛克较系统性地提出他对于比较方法之本质及其适用范围的解释。169

首先,布洛克指出比较的意义:

从一个或若干社会状况(social situations)当中,选择两个或更多一看就具有相似性的现象;然后,追溯这些现象发展的状况,记录并解释其相似性和相异处。历史地来说,两种状况使得比较是可能的:在这些被观察的现象当中,必须存在着某种程度的相似性,以及在这些若干状况当中,必须存在着某种程度的相异性。170

换言之,比较的意义除了在于建立对若干不同现象间的相似性与相异性之理解外,并且还可能从中建立一个具有统一性的整体。此外,必需强调的是,比较的基础还在于对”个别的社会、现象的发展”建立一清楚的认识。其次,在上述定义的基础下,布洛克认为比较方法的使用,根据研究主题与范畴的不同,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在”不同时空下两个或以上之社会”的比较,第二种是两个”相邻近、同时代、具有相同起源且相互影响之社会”之比较。而布洛克本人,似乎较倾心于第二种比较方法的运用。171

布洛克在〈朝向欧洲社会比较历史的一个贡献〉一文综合提出了他对于比较方法的说明,整体而言,历史家运用比较方法的意义与好处颇多。

首先,布洛克认为,比较方法对于史家最大的用处之一,即是作为从历史研究时从事史料之考证、批判与分析,最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工具。布洛克认为几乎所有的史料证据的考证工作背后,都有比较的问题。它一方面可帮助史家进行对史料的批判,另一方面它还可填补史家进行研究时因缺乏史料所造成的空隙与困难。史家无法从 A 档案文件知道的讯息,或许可以从 B 档案文件获得。因此,史家透过对各种史料的比较,可以弥补史家因为史料不足所形成的缺憾。此外,透过若干方面史料的比较,也可以发现不同现象之间的相异处与相似处。至此,布洛克指出,只有比较方法可以展现出真正的问题。172

此外,比较方法也可帮助史家从其论述中,进一步提出犹待解决之问题。例如,在《国王神迹》中,布洛克分别就英、法两国的”御触”仪式进行了详尽的论述之后,经过更进一步的分析与比较,他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即英国虽然已停止实行”御触”的仪式,其人民信仰的心态,并未因此完全彻底消失;詹姆士二世在外国流亡时仍继续行使”御触”仪式,维多利亚时代苏格兰地区的人民仍相信有国王肖像的硬币是万灵药等事例,即可证明普遍心理仍旧表现出对一个古老仪式的信仰。相反的,法国在查理十世之后,”御触”这样一个存在人们心中的概念,在被停止实行之后却几乎完全消灭。为什么呢?173 --布洛克在这里为读者留下了一个新的问题。

其次,比较方法也可以帮助史家对于历史现象的分析与诠释。174 布洛克运用比较方法,建基于这样一个信念,即历史除非能在”确立现象之间关系的解释方面取得成功”,否则就无法理解。因此,比较方法实质上是一个处理解释性问题的工具。175 其中,藉由对相异、邻近社会的比较,可以帮助史家辨明社会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影响;在某些例子的比较当中,比较也可以厘清不同社会间在古代的关系,得以证明在遥远的过去,有一个整体的文明的存在;另外,藉由比较方法的运用,还可以帮助史家来发现历史现象真正的原因。176

再者,笔者认为,就布洛克在历史解释方面的特色而言,比较方法最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不同社会之间的独特性。在此,布洛克采用梅耶类似的说法:比较语言学家的责任在于展示每一种语言的独创性(originality),他也认为比较方法之使用,除了在于观察不同历史现象间的相似性之外,最重要的还是在于发现不同社会之间的差异性与独创性。177

此外,布洛克特别指出比较的单位是社会。以农村史的研究为例,布洛克反对那种以比较历史仅能运用于不同民族和国家间的比较的假定,主张必须抛弃陈腐的地形分隔空间论(topographical compartment);他认为按照这种理论,我们会因此而不顾社会现实。换言之,欧洲的农业地图与其政治地图是不相同的,仅仅处理一个区域无法增进史家的理解。再者,布洛克指出比较历史研究适当的单位是社会,他说:”因为我研究的各种对象是从社会的各方面获得的,而这个社会就其整体,构成为一个大单位。”178 总之,布洛克认为不能以纯粹的国家或地理区域作为比较的单位,任何有关欧洲社会生活之研究,必须找到一个适当的分析架构,而且要从内部的社会结构订定之,而非从外部的地理或行政区域。179 其次,我们可以抛弃那种集中于两个或数个社会的研究才是历史比较的假设。比较的方式有很多,有时是在一个国家之内不同区域间的比较,有时则是在不同的社会体制之间比较,有时是国与国间的比较,都依解释的问题不同而异。最后,我们必须避免历史比较研究中最具普遍性的缺点,也就是不作真的比较,只是把两个具有类似发展的社会相提并论;换言之,历史的相似性并不一定意味着有关系。180

西威尔(Jr. William H. Sewell)认为,布洛克这种出于多种不同的目的应用比较方法,又把这种方法贯穿于不同的前后关系中,其方法为假说验证的逻辑。如果一个史家企图把某一个社会中出现的 A 现象归因于 B 条件的存在,那他可以通过比较,在另一个社会中寻找一个没有 B 条件存在而同样产生了 A 现象的例子来检验这一假说。如果他没有发现可以反驳此一假说的例证,那他就得以增强此一假说的合理性。如果他发现的事例与假说相冲突,他必须彻底地否定假说,或者重新修正它,以便考虑此一互相矛盾的证据,从而再次对它进行比较验证。通过这样一个检验、重新提出和重新验证的过程,史家将可获得具有说服力和精确度的解释。笔者认为,经由西威尔的诠释,读者将更能掌握住比较方法的意义。181

至此,我们可以说比较方法乃是布洛克从事历史研究时的重要方法。他不仅提出了比较方法上理论性的建构,也可见之于其实际的历史研究之中。布洛克在《封建社会》中即试图利用比较方法,探究封建制度在欧洲社会中所呈现的普遍特征与区域的独特性。182 此外,布洛克也试图藉由比较方法之运用,试图说明封建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类型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意义与性质。例如,他即试图透过比较,呈现日本锁国时期在社会群体关系,与欧洲中古时期封建社会之间的相似性与独特性。根据比较的结果,布洛克指出:

这里对两种社会的对比虽然过于简单,评价过于绝对,但在我看来,这一概述仍能使我们获得十分可靠的的结论。封建制度不是『在世界上只发生过一次』。像欧洲一样,尽管有着必然而根深蒂固的差别,日本也经历了这个阶段。其它社会是否也经历了这个阶段?183

由此观之,布洛克似乎认为作为一种社会类型的某个历史时期是可能的,尽管它并不同时存在于同时代的人类社会中。其次,布洛克似乎意图藉由其对欧洲封建社会的研究,树立更进一步之比较的模式。针对此,若干学者认为,布洛克在《封建社会》中所运用的比较方法,与韦伯(Max Weber, 1864-1920)的”理想型”(Ideal Type)的概念颇为类似。184 再者,巴勒克拉夫则称《封建社会》是比较历史的典范。185

在《法国农村史》一书当中,布洛克自己说到《法国农村史》乃属于比较研究的形式。186 他指出,除非我们能以宏观的眼光将法国视作一个整体,并透过进一步的比较,我们才能从中掌握各个不同区域之发展的特殊性。同时,也唯有将法国放在整个欧洲的脉络之下进行比较,我们才能真正的领略法国的历史。187 如此,布洛克藉由比较,企图去描绘与探讨法国农村中各种现像与活动的差异性。笔者发现,这样的分析架构,经常出现在《农村史》一书的论述之中。例如,在探讨有关法国土地开垦运动之发展过程当中,布洛克即首先从”将法国视作一个整体”(France as a whole)的观察角度,透过各地区的比较,分析法国在土地开垦运动发展过程中所呈现的区域性与差异性;其次,布洛克将观察的视角放大到整个欧洲,企图发现欧洲各地区在土地开垦运动过程中所呈现的差异性。最后,布洛克更由此比较的过程中,发现法国在此一欧洲普遍存在的土地开垦运动中的特殊性。188

由此观之,布洛克除了企图透过历史研究描绘法国农村地区的发展之外,还进一步透过比较研究,尝试同时掌握人类活动的整体性与独特性。而同样的分析架构,也出现在上述的《封建社会》之中。笔者认为,就历史认识的角度而言,这是相当有趣而值得思考的一点。著名欧洲近代史学史专家伊格斯曾经指出,纵观欧美史学在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初之间的发展,历史普遍性与独特性之间的谁是谁非的问题,成为若干史家争论的主题。两个主要的阵营分别为代表实证主义传统的”科学派”历史家与代表德国学历史传统的”历史主义”学派。有趣的是,他认为法国年鉴学派的历史思想可以归于折衷派。189 笔者则认为,就布洛克的历史思想而言,伊格斯的提议在某种程度上是正确的。因为,在布洛克的历史解释中,确实有对于同时掌握历史之整体性与独特性的尝试。不过,我比较持保留态度的是,布洛克并不企图寻找所谓的普遍性的律则,他只是企图掌握某些历史现象的普遍特征,并从中藉由比较进而探究各区域的独特性。

《国王神迹》一书中也运用了比较方法。布洛克在《国王神迹》导论中明确的指出,本书采用了”比较历史”的形式,以建构一个不同于传统政治、民族史的解释。190 换言之,比较方法是布洛克在进行《国王神迹》一书论述时方法论之核心,他企图透过比较方法的使用,对主题达成一不同于传统叙述方式的历史解释。若从《国王神迹》一书之内容来看,布洛克在书中所进行的是英、法两国在同一时期下、同一现象之研究,属于布洛克所定义的第二种比较类型。从全书的结构的安排看来,布洛克在进行英、法的比较时,也是先从英、法两国在”国王神迹”仪式之起源、发展与衰落等方面,分别进行详尽的论述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再进行两者相似性与相异性的综合比较。因此,吾人可发现,在比较方法的使用下,布洛克所呈现出来的叙述逻辑,是先就英、法个别现象之”分析”着手,再进行两者的综合”比较”。其次,就布洛克所获致的论点来观察,在英、法”国王神迹”仪式的背后,人民对国王神圣性之崇拜的普遍意识,正表现了当时欧洲所呈现的”整体性”。基于此,就布洛克而言,比较方法的意义在于,它是作为现象间之关系的解释工具,以帮助史家对历史达成真实的理解。

布洛克曾说:”不经过某种程度的比较是不会有真正的理解。”191 的确,观察布洛克的历史思想,我们可以发现,不论就史料运用与历史解释而言,比较方法在其从事历史研究与写作时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尤其就历史的解释而言,布洛克使用比较的方法,尝试建构了一个同时能掌握历史现象之普遍性与独特性的历史解释模式,企图展现一个较为宏观的历史视野。

在本章当中,笔者从整体的观点,探讨了布洛克历史思想中的核心概念与方法。首先,我们可以发现,布洛克对于历史此一概念的认知,已经跳脱法国传统方法学派以政治的、个人的、事件的历史研究取向,而以人类社会整体或者文明作为其历史研究的对象。如此,不但使历史研究的领域、主题更形扩大,展现了更为广阔的历史视野,甚至可以说丰富、开拓了史家这门行业的意义与领域。就此而言,布洛克的确开启了法国历史学的新时代。另外,基于社会整体历史的概念,研究的方法与史料运用的种类也更趋多样性,历史研究因而朝向了科际整合的道路上迈进。笔者认为,布洛克所强调科际整合的历史研究取向,似乎预视了欧美二十世纪中叶以后的发展方向。因此,就此而言,布洛克可为是一个先行者。

其次,布洛克在历史的时间观方面也展现了新意,不同于传统史学僵化的时间概念。布洛克意识到了历史时间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质,在历史的过去与现在之间,时间之流既具有连续性、也同时具有变迁性。针对此,他提出了倒溯研究法企图同时掌握历史的连续性与变迁性。更重要的,基于他对于历史本身所持有的概念,他也指出了历史的时间多层次的特性。进而,基于对社会结构与人类心态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的、缓慢变迁的性格,他也发展出长时段之概念。

再者,布洛克在历史研究上所揭橥的问题取向与比较历史的两项原则,打破了传统史学历史写作上的叙述取向,在历史写作上转向诠释与分析的取向。同时,藉由布洛克在比较方法上的理论建构,我们也可以更进一步了解到比较方法在历史研究过程中,所能发挥的效果。

最后,若从布洛克本身历史思想的历程而言,比较本章之内容与布洛克学生时期的历史学笔记,我们可以发现,布洛克的历史思想,在史特拉斯堡时期之前已趋于稳定,而史特拉斯堡时期则是他历史思想进一步更形丰富、成熟的时期。首先,在历史的概念与研究取向方面,布洛克对于人类社会群体与社会结构的重视与科际整合的研究取向,在他早期的著作如《法兰西之岛》中已经略具雏形。进入史特拉斯堡之后,由于长期与其它人文社会学科学者进行知识的交流,使得他在历史研究上如《国王神迹》、《法国农村史》、《封建社会》,引进了更多社会学、人类学、人文地理学的概念,作为其历史研究的概念工具,而使其更具科际整合的研究取向。其次,在历史研究方法方面,不论是问题取向的原则、或是比较方法的运用,也同样出现在其早期的著作当中。到了后期,则提出更具系统性的方法论说明,也大量地将其运用在历史写作上。因此,笔者认为,布洛克终其一生在历史思想上的发展与实践,大体上乃依循其在” 1906 的笔记”当中所呈现的问题意识与基本观点,从事其历史的研究,并且从中展现他对于时代问题的解答。

* 本文原为于民国八十九年五月十九日在第六届全国历史学论文讨论会上宣读之论文,今稍作修改后发表之,特此说明。

1. Marc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trans. Peter Putnam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53), 188.

2.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51.

3.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94.

4. 在此必须说明,这里所谓的”方法学派” (ecole mtheodiuqe) 指的就是一般所误称的”实证主义历史学派 (ecole positiviste) “,事实上,两者之间的历史观念差异颇大。其中,最大的差异在于”实证主义历史学派”极为强调历史法则的建立,而”方法学派”则否,笔者认为顶多可以称”方法学派”为实证主义遗毒下的历史学派;此外,关于法国现代历史学专业化之历程,可参阅: William R. Keylor, Academy and Community: The Foundation of the French Historical Profession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5); Pim den Boer, History as a Profession: The Study of History in France, 1818-1914 (Princeton, N. 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8), 175-223.

5. 就《年鉴》期刊整体的发展历程言,其正式的名称历经五次变革。 Les Annales d’histoire economique et sociale (1929-1938); Les Annales d’Histoire Sociale (1939); Melanges d’Histoire Sociale (1942-1944); Les Annales d’Histoire Sociale (1945); Les Annales. Economies. Societes. Civilisation (1946-1993); Les Annales Histoire, Sciences Sociales (1994-); 有关年鉴学派之发展的论着,主要列举如下: Francois Dosse, New History in France: The Triumph of the Annales, trans. Peter V. Conroy, Jr. (Urbana: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94); Philippe Carrard, Poetics of the New History: French Historical Discourse from Braudel to Chartier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2); Traian Stoianovich, French Historical Method: The Annales Paradigm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76); Jean-Pierre V. M. Herubel, Annales Historiography and History: A Selective and Annotated Bibliography (Westport, Conn.: Greenwood Press, 1994); Peter Burke, The French Historical Revolution: The Annales School 1929-89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90), 2, 117; 而有关年鉴学派之专论文章可参阅: Paul Archambault, “An Interview with Jacques Le Goff,” Historical Reflection 21, 1(1995): 155-185; George Iggers, New Directions in European Historiography, revised edition (Middletown, Conn.: Wesleyan University Press, 1984), 43-79; George Iggers, Historiography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From Scientific Objective to the Postmodern Challenge (London: Wesleyan University Press, 1997), esp. chapter5; 周梁楷,〈年鉴学派的史学传统及其转变〉,《近代欧洲史家及史学思想》(台北: 华世, 1985), 189-206 。

6.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35; Marc Bloch, Feudal Society, trans. L. A. Manyon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1), 148.

7. 关于法国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历史学与社会学之论争,此不赘述。在此,为使读者理解之便,仅归纳论争的焦点如下:首先,历史知识性质的问题,也就是历史学到底是否是一门具有科学性的知识?历史研究的最后目的是否必须能建立人类社会发展之法则?其次,是有关历史写作的问题,也就是历史家在从事历史的写作时,是否需要进行历史解释?历史事件间的因果关系如何建立其合理性的解释呢?历史的发展是否仅能注意到政治与军事的因素,而忽略了社会与文化的因素呢?再者,历史发展中的个体与群体之间关系的问题,历史学的研究是否过分强调了个人的重要性,而忽略了社会群体的因素?最后,历史学与社会学的关系应该如何发展呢?这是历史学术发展历程中时代向史家所提出的问题,这些问题的思考也在尔后法国的历史学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

8. Susan W. Friedman, Marc Bloch, Sociology and Geograph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39, 52-54.

9. Friedman, Marc Bloch, Sociology and Geography, 52.

10. Friedman, Marc Bloch, Sociology and Geography, 53.

11. Friedman, Marc Bloch, Sociology and Geography, 53.

12. Carole Fink, Marc Bloch: A Life in History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90), 7-11, 14. 笔者认为,有关古朗士之历史思想,不但对古斯塔夫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本文当中,读者将可发现古朗士对布洛克之历史思想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若干论者也认为,就法国现代史学思想的发展而言,布洛克与古朗士之间具有传承关系,甚至称之为”古朗士第二”。参见: Trygve R. Tholfsen, Historical Thinking (New York: Harper & Row, Publishers, 1967), 186-213; Stoianovich, French Historical Method, 13.

13. Fink, Marc Bloch: A Life in History, 24.

14. Fink, Marc Bloch: A Life in History, 37, 39.

15. Fink, Marc Bloch: A Life in History, 83-84, 186.

16. Fink, Marc Bloch: A Life in History, 249-266, 293-324.

17. Fink, Marc Bloch: A Life in History, 25-38.

18. Fink, Marc Bloch: A Life in History, 27.

19. Friedman, Marc Bloch, Sociology and Geography, 76.

20. Marc Bloch, The Ile-De-France: The Country around Paris, trans. J. E. Anderson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66); Fink, Marc Bloch: A Life in History, 45; Friedman, Marc Bloch, Sociology and Geography, 96; Martin Siegel, “Henri Berr’s Revue de Synthese Historique,” History and Theory 9(1970): 322-334; Keylor, Academy and Community, 126-139. 贝尔在《综合历史评论》中设有”法兰西区域” (Les regions de la France) 之专题研究,提倡以历史社群的集体心理学、跨学科交流与整合为诉求的区域史研究,布洛克的《法兰西之岛》则分别刊载于 1912 、 1913 年的《综合历史评论》上。

21. 该书有关科际整合概念之运用可参阅: Bloch, The Ile-De-France, 9, 11, 14-15, 35, 42, 46, 52, 72-73, 118.

22. Bryce Lyon, “Foreword,” in Marc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An Essay on Its Basic Characteristics, trans. Janet Sondheimer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66), xi.

23. Fink, Marc Bloch: A Life in History, 128-140.

24. Fink, Marc Bloch: A Life in History, 88-90; Friedman, Marc Bloch, Sociology and Geography, 95-99.

25. Fink, Marc Bloch: A Life in History, 91; Maurice Hallbwachs, On Collective Memory, trans. Lewis A. Coser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2), 9-11, 21-28.

26. Fink, Marc Bloch: A Life in History, 91-94.

27. Marc Bloch, The Royal Touch, trans. J. E. Anderson (New York: Direst Press, 1989), 3; Fink, Marc Bloch: A Life in History, 109-114.

28.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xvii; Friedman, Marc Bloch, Sociology and Geography, 144; Cf. Frederik Stang, Report on the Activities of the Institute for Comparative Reasearch in Human Culture in the years 1927-1930 (Oslo: Institute for Sammenlignende Kulturforskning, 1930), serie C1-3, 3-7, 19-22.

29.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Bloch, Feudal Society.

30. Eric Hobsbawm, “From Social History to the History of Society,” in On History (New York: The New Press, 1997), 81-82, 92.

31. Marc Bloch, Memoirs of War, 1914-1915, trans. Carole Fink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0); Marc Bloch, Strange Defeat: A Statement of Evidence Written in 1940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1968).

32. Lucien Febvre, “A Note on the Manuscripts of the Present Book,” in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xiii-xviii.

33.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4, 9. 在本文当中由《史家的技艺》一书所摘录之引文,乃参考周婉窈之译文略加修改而成,特此说明。参见: Marc Bloch ,《史家的技艺》,周婉窈译 ( 台北: 远流, 1989).

34.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2. 在注释一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布洛克对其师执辈的看法。他如此写道:”在这里,我发现自己意想不到的从一开始,就在反对郎格诺与塞诺博斯的《史学原论》。在《史学原论》一书的前言之中,我偶然发现一份『无用的问题』的清单时,上面的这一段文字已经写好了。在那份清单里,一字不差地出现了如下的一条:『历史有什么用?』对此问题的这种心态,无疑地与对其他那些有关我们之思想与行动的存在理由的任何问题的心态是一样的:那些天生--或是有意决定使之如此--对这些问题就漠不关心的心灵总是发现难以了解为什么其它的心灵会以它们为反省关注的对象。虽然如此,由于既然有这样一个机会,相对于那本名符其实的名著,我认为最好马上说明我的立场。我自己的书--计画不同,且在某些部份,远为不尽理想--断断不敢僭越要取而代之。我是该书两位作者的学生,特别是塞诺博斯的学生。不过,他们两位不仅教导我们:史学工作者首要的职责是在真诚毋欺;他们也完全了解:我们的研究的进步正是奠基在不同代学者之间不可避免的对立。因此,我将继续信从他们的教导,当我认为有用时,就毫无顾忌的批判他们;就如同我希望,有朝一日,也轮到我的学生来批评我。”

35.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2.

36.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9.

37.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4-16.

38.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27.

39.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8.

40.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0.

41.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3-14.

42. M. M. Postan, “Foreword,” in Bloch, Feudal Society, xi-xii; Fink, “Introduction: Marc Bloch and World War I,” in Marc Bloch, Memoirs of War, 1914-1915, 23.

43.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7.

44.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8-9.

45.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20.

46.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22.

47.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22.

48.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25.

49.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24.

50.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25-26.

51.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25, 注释 2.

52.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20, 153.

53. Bloch, The Ile-De-France, 94, 112. 另外,布洛克还在有关法国农村农业习作的研究中,特别注意到”阶级”的问题,甚至明确地说:”农村社会是由清楚定义的各种阶级所组成的。”参阅: Bloch, French Rural Hisotry, 47-48. 由此,我们不仅可以发现布洛克对社群组织之概念的强调与运用,或许还可以由此思考布洛克是否受到马克思的影响,抑或是受到社会主义者 Jaures 的影响呢?笔者甚至认为,此一强调整个国家或文明之社会组织及其凝聚力的观念,可以在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初的法国社会菁英的思想之中,如史家米叙列与古朗士等,这也正呼应了维科所指出的”人之社会性与社会性之人”的论点,亦即如”人乃是社会的动物”的提法。关于维科的观点,可参阅: Leon Pompa, Vico: A Study of the ‘New Science’, second edi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18-30; Alan Swingewood, A Short History of Sociological Thought, second edition (London: Macmillan, 1991), 10-13.

54.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26, 注释 3.

55.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54-155.

56.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88.

57.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88.

58.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87. 但是,从他引用基佐(Francois Guizot, 1787-1874)”在这个综合体体的核心,所有造成其存在的力量皆汇聚在一起。”这样一段文字的线索看来,他可能是直接或间接地从基佐身上获得了文明二字的灵感。为什么笔者会说他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从基佐身上获得文明二字的灵感呢?因为,我们虽然无法获知布洛克是否真的拜读过基佐的作品,但至少可以说布洛克是从费弗尔那儿受到启发的。因为,费弗尔曾经写过一篇探讨”文明”此一观念之缘起与发展的文章,而布洛克明显地阅读过这一篇文章。诚如他所自承的:”感谢费弗尔,我们才对文明这个字的历史相当熟悉。”参阅: Lucien Febvre, “Civilization: Evolution of a Word and a Group of Ideas,” in Classical Readings in Culture and Civilization, ed. John Rundell and Stephen Mennell (London: Routledge, 1998), 160-183.

59. Febvre, “Civilization: Evolution of a Word and a Group of Ideas,” 168-171.

60. Febvre, “Civilization: Evolution of a Word and a Group of Ideas,” 172-173.

61. Febvre, “Civilization: Evolution of a Word and a Group of Ideas,” 177-179.

62. Bloch, Feudal Society, 60.

63. Bloch, Feudal Society, xxv.

64.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35. 其它例子如页 16 的欧洲文明与法国文明。页 36 的农村文明 (rural civilization) 、页 62 的文明的类型 (types of civilization) 、页 157 的农业文明的类型 (types of agrarian civilization) 等例子非常多,此不赘述。

65.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xiv.

66. Bloch, Feudal Society, xix.

67. Bloch, Feudal Society, 59.

68. Bloch, Feudal Society, 72-73.

69. Bloch, Feudal Society, 60-71.

70.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60, 139, 153, 214, 217; 其中,拉度里的《郎格多瓦的农民》 (The Peasants of Languedoc) 可视为此一研究取向的经典之作,参阅: Iggers, New Directions in European Historiography, 62.

71.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35.

72.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40-41.

73.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41.

74.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45.

75.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48.

76.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104. 又例如在”农业系统:封闭式田地(Agrarian Regimes: Enclosed Fields)”一节之论述中,同样呈现出布洛克对于”社会”此一因素的重视与运用。他认为,正如同在敞田的一样,圈田的物质表现乃是深层社会实体的外在表现。在《法国农村史》一书中类似的论述观点例子相当多,此不赘述。

77.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167.

78. Macr Bloch, “Natural Economy or Money Economy,” in Land And Work in Medieval Europe, trans. J. E. Anderson (New York: Harper & Row, Publishers, 1967), 241.

79.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145-148.

80.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150-196.

81.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166-167.

82. Iggers, Historiography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63; Iggers, New Directions in European Historiography, 68, 70; 另外有关马克思主义史家的历史概念可参阅: 周梁楷,〈英国史家汤姆森夫妇的史学和社会思想〉,《新史学》,第九卷第四期, 1998 , 99-142; 周梁楷,〈《过去与现在》:英国马克思史家创办历史学术期刊的思想与策略, 1952-1972 〉,录于周梁楷, “Modern British Labor Historians and Their Conceptions of History,” (Ph. D. diss.,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at Buffalo) , chs. Five and Six. 未刊稿 ; 周梁楷,〈一九五六年对英国马克思史家的冲击:以哈布斯颇和汤姆森为分析对象〉,《第三届史学史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台中:中兴大学历史系, 1991), 235-261; 周梁楷,〈 “人” 与 “历史” 之间:以汤姆森和布劳岱的历史撰述为讨论实例〉,第四届史学史研讨会,国立中兴大学, 1998; 周梁楷先生认为,费弗尔是较偏向历史主义及唯心论一方的代言人,布洛克则是偏重实证主义及唯物论的开基主,且说布洛克之书中物质因素大过于心理因素,参阅: 周梁楷,〈年鉴学派的史学传统及其转变〉,《近代欧洲史家及史学思想》 ( 台北: 唐山, 1990), 195-196 。

83.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22-29, 153.

84.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51.

85.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94.

86.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53.

87. Bloch, “Technical Change as a Problem of Collective Psychology,” in Land and Work in Mediaeval Europe, 124-135.

88.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105-106.

89.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126.

90.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46-47.

91.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241.

92.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54.

93.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54-55.

94. Bloch, Feudal Society, 83.

95. Roger Chartier, Cultural History, trans. Lydia G. Cochrane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88), 21; Dosse, New History in France, 61-73; Patrick H. Hutton, “The History of Mentalities: The New Map of Cultural History,” History and Theory 20(1981), 139; Burke, The French Historical Revolution, 17; Georges Duby, History Continues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4), 4, 6, 71-72.

96. Carlo Ginzburg, Clues, Myths, and the Historical Method, trans. Joan and Anne Tedeschi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2), ix; Carlo Ginzburg, The Cheese and the Worms: The Cosmos of a Sixteenth-Century Miller, trans. Joan and Anne Tedeschi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2).

97. Bloch, The Royal Touch, 3-5, 106.

98. 布洛克虽很少提及心态(mentality)一词,但在书中页 63 至少曾提及一次。此外,类似的字眼则出现了不少次,如如”心灵态度” (attitude of mind) 、”集体意识” ( 页 103) 、”普遍意识”、”集体概念” (collective ideas)( 页 30) 、”集体信仰” (collective belief)( 页 46) 、”集体意见” (collective opinion)( 页 89) 、”心灵状态” (state of mind)( 页 217) 等词汇却经常出现在《国王神迹》的论述过程之中。

99. Bloch, Feudal Society, 59.

100. Bloch, Feudal Society, 59-60, 70-71.

101. Bloch, Feudal Society, 31-38, 40-42, 54-55.

102. Bloch, Feudal Society, 72-87.

103. Jean Bodin, Jean Bodin’s Method for the Easy Comprehension of History, trans. Beatrice Reynold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66), 9-29; Montesquieu, The Spirit of the Laws, trans. and ed. Anne M. Cohler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104. Bloch, The Ile-De-France, 14.

105. Bloch, The Ile-De-France, 57-62, 119-123.

106.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34.

107. Stoianovich, French Historical Method, 236.

108. Fernand Braudel, The Mediterranean and the Mediterranean World in the Age of Philip II, 2vols., trans. Sian Reynolds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5).

109. Emmanuel Le Roy Ladurie, The Peasants of Languedoc, trans. John Day (Urbana and Chicago: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76).

110.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8-19.

111.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47.

112. 关于布洛克在其历史著作上所呈现的科际整合的特色,将会在论文第三章中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另外,关于年鉴史家强调科际间知识交流的特色可参阅: Jean-Pierre V. M. Herubel, “The Annales: Its History and Evolution,” in Annales Historiography and Theory: A Selective and Annotated Bibliography, compiled by Jean-Pierre V. M. Herubel (Westport, Connecticut: Greenwood Press, 1994), 1-13. 该作者从”科际整合”的角度概述年鉴史学的发展,他强调年鉴史家历史写作的所呈现出来的”科际整合”的趋势。

113. Langlois and Seignobos ,《史学原论》,李思纯译 ( 台北: 商务, 1968), 1, 3.

114.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66. 从事心态历史取向研究的荷兰史家赫伊津哈(Johna Huizinga),在《中世纪之秋》(The Autumn of the Middle Ages)一书从事有关中世纪布根第地区的社会与文化时,即曾经感叹官方档案文献往往无法提供可资史家观察群众情感、行为的材料,必须转向文学、民谣、艺术、绘画作品当中去捕捉当时群众的心态。 Johna Huizinga, The Autumn of the Middle Ages, trans. Rodney J. Payton and Ulrich Mamnitzsch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6), 9, 27.

115. Bloch, Feudal Society, 89, 90, 91, 93, 94, 98.

116.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3, 32, 142-143, 206.

117. 在《封建社会》中使用的史料种类极为广泛,如诗歌、遗嘱、祈祷文、考古遗址、墓碑、传奇文学、请愿书、教会档案、诗、印章、绘画、浮雕等,参见: Bloch, Feudal Society, 35, 41, 44 , 50, 51, 54, 78, 89, 125, 126, 131, 145, 146, 183, 196; 在《法国农村史》中使用的史料包括了: 考古遗址、契据登记簿、地图、遗书、庄园登记簿册、民谣、文学作品、备忘录、诗作、统计资料等,参见: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1, 2, 3, 4, 6, 11, 38, 41, 56, 119, 143, 182; 在《国王神迹》的论述中,采用的史料种类也显示了多样性,范围极为广泛,除了宫廷的纪录与文件之外,其取材还包括了医学、神学与政治学理论的著作、小册子、文学著作、圣经、宗教祈祷文、诗文、历史著作、法律诉讼文件、信件、绘画作品、钱币等,参见: Bloch, The Royal Touch, 13, 14, 15, 18, 22, 31, 36, 40, 59, 64, 66, 81, 83, 87, 110, 112, 142, 143, 146, 220, 221, 224.

118.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54-68.

119.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27-28.

120.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28.

121.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31.

122.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32.

123.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33-34.

124.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77, 183.

125. Bloch, Feudal Society, xvi.

126. Bloch, Feudal Society, 60.

127. 关于历史中的过去与现在之概念,勒高夫从心理学、人类学、历史意识与观念史的角度提出了一个概略地说明。参见: Jacques Le Goff, History and Memory, trans. Steven Rendall and Elizabeth Claman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2), 1-19.

128.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40-42.

129.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45;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xxvi.

130.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46.

131.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xxvi.

132.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xxvi-xxvii.

133.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xxviii.

134.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xxx.

135.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xxv.

136.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28.

137.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xxvi.

138.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241.

139.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245.

140. 例如:在论述法国农业系统一节当中,布洛克指出”我们有明显的证据说明了这种类型的耕作方式从很早以前的时代就已经发明了、甚至是在史前时代田地被重复使用已经历经好几世纪了。” ( 页 45) ;又如在论及庄园制度的发展一节当中,布洛克运用语言学说明了庄园制度所具有的古代性质。由法国与欧洲的地名研究当中,显示出庄园制度可追溯至凯萨时期治下的高卢。并肯定地说,中古世纪的庄园领主乃可说是高卢农村首领的后代 ( 页 76) 。在讨论 manse 之发展时,布洛克认为那不只是行政法规的人为创造物而已,它实际上乃渊远流长、承袭自罗马的习俗 ( 页 156-157) 。参阅: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141.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82-183.

142.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83.

143.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84.

144.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13.

145.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84. 另外,著名的中古史家勒高夫在有关中古世纪所谓”商人时间”与”教会时间”之论述,即典型的是从社会群体的时间观点来探讨不同社群之间的时间观,参见: Jacques Le Goff, “Merchant’s Time and Church’s Time in the Middle Ages,” in Time, Work, & Culture in the Middle Ages, trans. Arthur Goldhammer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0), 29-42.

146.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40.

147.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39.

148.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89.

149.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56.

150. Carole Fink 归结出布洛克在历史思想上的主要特色与概念分别为: 心态(mentalites)、历史实体(historical reality)、历史决定论(historical determinism)、长时段(longue duree)、综合的需求(quest for synthesis)等,参见: Fink, “Introduction: Marc Bloch and World War I,” Memoirs of War: 1914-15, 15-73; 有关布劳岱尔较为系统的三时段的历史时间观之论述,可参阅: Fernand Braduel, “History and the Social Sciences: The Longue Duree,” in On History, trans. Sarah Matthews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0), 25-54; Fernand Braudel, “ersonal Testimony,” Journal of Modern History 4(Dec. 1972): 448-467. 事实上,年鉴学派的主要特色之一也就是其长时段的历史时间观念,强调人之时间的相对性与多层次,如布洛克、布劳岱尔、勒高夫等史家都反应了此一特色,参阅 Iggers, Historiography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51 ;周梁楷,《近代欧洲史家及史学思想》 , 215-216; 魏枫城,〈年鉴史家的长时间观:以布洛克、布劳岱尔、雷瓦罗德里三人为讨论对象〉,中兴大学历史学研究所,硕士论文, 1995 。

151. Bloch, Feudal Society, xviii.

152. Bloch, Feudal Society, 60.

153.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248.

154.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esp. chapter 5, 6.

155. Michel Vovelle, Ideologies and Mentalities, trans. Eamon O’Flaberty (Chicago: The University Press, 1990), 8.

156. Bloch, The Royal Touch, 110, 112, 114.

157.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7.

158.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65.

159.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66.

160. Adrian Wilson ed., Rethinking Social History: English Society 1570-1920 and its Interpretation (Manchester: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93), 306.

161. Friedman, Marc Bloch, Sociology and Geography, 144.

162. Lyon, “Foreword,” in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xiii.

163.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xv; Duby, History Continue, 4, 6, 10; Burke, The French Historical Revolution, 27; Robert Davergne 在 1956 出版了此书的增补篇,此一增补主要依据布洛克 1931-1944 后续的相关主题之研究成果与 1931-1956 期间其它学者之研究成果。另外,布洛克认为中世纪的经济受到两个长周期的主宰,其一是九到十三世纪之间的扩张,其二是十四到十五世纪之间的紧缩,这个”趋势”已成为当时代经济史学者的共识。而这个概念从 1940 年代起已被深入的探究,例如 W. Abel 研究农村荒漠化与危机的研究,以及乔治杜比(Georges Duby) 1962 年的《农村经济与乡村生活》(Rural Economy and Country Life in the Medieval West)对这个问题的了解有相当大之贡献,参阅: Georges Duby, Rural Economy and Country Life in the Medieval West, trans. Cynthia Postan (Philadelphi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1998).

164. Bloch, The Ile-de-France, 119.

165. Archambaut, “An Interview with Jacques Le Goff,” 164; Le Goff, History and Memory, 201; Dosse, New History in France: The Triumph of the Annales, 55; 勒高夫在其〈新历史〉一文当中指出:”要拿出『问题性』的历史,而不是『自然显现的历史』。”参阅 Jacques Le Goff, 〈新历史(上)〉,《食货月刊》,梁其姿译, 12 卷 10-11 期, 1983 , 429.

166. Barraclough, Main Trends in History, 170.

167. 本文原是布洛克于 1928 年八月于第六届国际历史学会议上所发表的一篇文章,名为 “our une histoire comparee des societes europeennes” 。后来此篇文章刊于《综合历史评论》 (Revue de synthese historique), 46(1928): 15-50 。这篇文章有两个英文翻译的版本: Marc Bloch, “A Contribution towards a Comparative History of European Societies,” in Land and Work In Medieval Europe, 44-81; “Toward a Comparative History of European Societies,” trans. Jelle C. Risemersma, in Frederic C. Lane and Jelle C. Risemersma, eds., Enterprise and Secular Change: Reading in Economic History (Homewood, 1953), 494-521. 笔者在本论文中所采用的英文翻译版本,以前者为主。

168. Bloch, “A Contribution towards a Comparative History of European Societies,” 44.

169. Bloch, “A Contribution towards a Comparative History of European Societies,” 77. 布洛克自言受到受到亨力皮峦、亨力贝尔与历史比较语言学家梅耶(Antoine Millet, 1866-1936)等人之影响。另外,笔者则认为,布洛克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也受到了古朗士的影响,因为在《希腊罗马古代社会史》当中,古朗士也运用了比较方法,参阅: N. D. Fustel de Coulanges ,《希腊罗马古代社会史》,李宗侗译 ( 台北: 中国文化大学出版部, 1988) 。

170. Bloch, “A Contribution towards a Comparative History of European Societies,” 45.

171. Bloch, “A Contribution towards a Comparative History of European Societies,” 45-48. 由于受到历史比较语言学家梅耶的启发,布洛克从历史家的观点出发,基于两种不同的思想历程,可将比较方法区分成两种类型。

172. Bloch, “A Contribution towards a Comparative History of European Societies,” 48, 67, 72;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10-116.

173. Bloch, Royal Touch, 220-221, 223, 228.

174. Bloch, “A Contribution towards a Comparative History of European Societies,” 52-54.

175.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10.

176. Bloch, “A Contribution towards a Comparative History of European Societies,” 68-69.

177. Bloch, “A Contribution towards a Comparative History of European Societies,” 58.

178. Bloch, “A Contribution towards a Comparative History of European Societies,” 45.

179. Bloch, “A Contribution towards a Comparative History of European Societies,” 70-71.

180. Bloch, “A Contribution towards a Comparative History of European Societies,” 54.

181. William H. Sewell, “Marc Bloch and the Logic of Comparative History,” History and Theory 6(1967): 206-18. 西威尔认为布洛克比较方法的意义,在于它提供了一种”解释”的工具,其功能在于”发现不同社群间的独特性”、”假设问题之检验”或”形成历史研究的问题”。有关布洛克比较方法之意义,也可参阅: Lawrence D. Walker, “A Note on Historical Linguist and Marc Bloch’s Comparative Method,” History and Theory 19(1980): 154-164; Allette Olin Hill and Boyd H. Hill, “Marc Bloch and Comparative History,”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4(Oct. 1980): 828-857.

182. Bloch, Feudal Society, 176-189.

183. Bloch, Feudal Society, 447.

184. Walker, “A Note on Historical Linguist and Marc Bloch’s Comparative Method,” 161; Lawrence D. Walker, “Review of Feudal Society,” History and Theory 1(1964), 251.

185. Barraclough, Main Trends in History, 170.

186.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xxiv.

187.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xxiv.

188. Bloch, French Rural History, 13-14. 其它例子例举一二:在探讨法国与欧洲的农业活动、耕作技术时,指出其与近东地区的差异性 ( 页 24) ;在”农业系统:开放与长形田地”一节的结论,提醒大家要把此一类型的法国农业文明放置在整个欧洲脉络中讨论,他并由此获得法国此一类型农业文明的特殊性 ( 页 48) 。

189. Iggers, New Directions in European Historiography, 43-44.

190. Bloch, The Royal Touch, 5. 根据笔者的整理,从下述若干列举较重要之地方,概可观察布洛克使用比较方法的例子。较重要的如: Bloch, The Royal Touch, 19, 30, 36, 53, 56, 65, 81, 220. 这里必须说明的是,第一种的比较方式在书中也曾用过,如页 28 与”玻里尼西亚”人(Polynesian)的比较。

191.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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